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 食堂后厨劳务服务人员招标公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2025)
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2025099
项目名称: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1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食堂后厨劳务服务人员39人(食堂经理1人、主厨2人、副厨4人、面点3人、拉面3人、切墩8人、洗碗9人、杂工3人、保洁6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0个月(自合同之日起算)。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
地 址:阿图什市
联系方式:13319089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北路12号-博格拉A座四楼
联系方式:1860908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0908899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x263.9K
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ZZB-2025099鼎建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联系人:木先生联系电话:13319089048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8609088999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栏采购单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盖章) 采购项目名称: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 期:2025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参考)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 月8 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ZZB-2025099项目名称: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00000最高限价(元):117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后厨劳务服务人员39人(食堂经理1人、主厨2人、副厨4人、面点3人、拉面3人、切墩8人、洗碗9人、杂工3人、保洁6人)。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0个月(自合同之日起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7月8日10: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地址:阿图什市联系方式:1331908904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图什市光明北路12号博格拉A座四楼项目联系人:朱先生电话:186090889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履约期限:项目名称:克州第三中学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ZZB-2025099采购内容:食堂后厨劳务服务人员39人(食堂经理1人、主厨2人、副厨4人、面点3人、拉面3人、切墩8人、洗碗9人、杂工3人、保洁6人)。履约期限:10个月(自合同之日起算)。2采购人信息名 称: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第一中学联系人:木先生 电 话:13319089048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阿图什市光明北路12号博格拉A座四楼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186090889994最终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5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约定。8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9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 受11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 7月8 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大写:贰万元整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及任何个人汇款。汇款凭证作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2、其他特殊情况处理: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户名: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0456301040005069行名:中国农业银行阿图什市天山分理处行号:103893045636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908-4220265 15155770782(备注:必须写清楚xx公司xx项目保证金)二、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招投标结束中标结果公示后):1、投标企业:待开标完成后,未中标企业3个工作日内政资中心将收取的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企业基本户退回。2、中标企业:需提供已签订合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每页需加盖企业鲜章(并携带合同原件,由中心工作人员核对后退还)。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规定: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在规定开标时间前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不允许允 许15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 6月27 日至2025年 7月4 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磋商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16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18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3265613387@qq.com,接收人:朱先生,电话:18609088999),“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提供;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 月 8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 7月8 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23重要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1、电子招投标情况说明:(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短信验证码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4)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8)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或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2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 号)文件等规定收费基准价格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7228元。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前由中标人缴纳。2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7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承担自己投标所需一切费用。28本次招标最高限价:11700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9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令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0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金为全部预留。必须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着重提醒:投标供应商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必须将磋商文件采购标的物全部列入《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作废标处理。3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否则招标人可取消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备注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3、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4、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5、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理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其它:(1)投标企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招标纪律,无违法违纪及商业贿赂行为。(2)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报价,各投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磋商),采购人也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进行多轮报价,投标报价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4)磋商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均以前附表内容为准。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供应商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供应商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供应商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供应商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应注意的事项13.1供应商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供应商必须严格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2供应商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采购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二)磋商文件15.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采购文件。16.磋商文件的组成16.1磋商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6.2除16.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6.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克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7.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7.1采购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7.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7.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7.4磋商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8.磋商文件的发出18.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9.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供应商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磋商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0.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2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1.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1.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1.2商务及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服务说明一览表4、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12、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21.3投标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采购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采购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2.投标报价22.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2.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供应商拟提供货物的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价和总价。22.3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22.4供应商应按“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所列服务逐项进行报总价。综合单价包括:设备费、安装费、材料费、辅材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代理费、调试、验收、培训及后期服务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22.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服务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2.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2.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2.8供应商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2.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2.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3.投标有效期2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4.投标保证金2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4.4投标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5.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采购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章、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6.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3265613387@qq.com,接收人:朱先生,电话:18609088999);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7.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9.开标29.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9.2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3265613387@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章时段】,供应商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章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章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章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章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9.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4磋商报价方式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该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采购人也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开启多轮报价,该报价为磋商的最终报价。4、第二次报价在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填写提交。所有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收集齐全后,二次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依次类推。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30.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1.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2.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原则33.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3.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3.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4.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克州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5.评标程序3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5.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5.4评审人员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35.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35.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5%以上的)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采购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5.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章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5.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5.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6.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6.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7.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7.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7.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7.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7.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7.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8.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8.1报名的供应商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8.2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8.3投标文件非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8.4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装订;38.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章或盖章的;38.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8.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8.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8.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8.10因供应商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8.11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8.1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8.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8.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8.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8.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8.17供应商串通投标,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8.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9.废标39.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9.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0.突发情况处理40.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40.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1.定标41.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41.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2.中标通知书42.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42.2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3.履约保证金43.1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4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3.3如果中标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4.签订合同及公告44.1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44.2中标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4.3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5.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46.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7.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7.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7.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8.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8.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9.质疑和投诉4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章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9.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9.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克州财政局,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我公司参加了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章;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5)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克州采购服务中心监管办公室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章(签章):公章:日期: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邀请、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供应商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原投标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2.1商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1人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2名,共3名专家组成或以上的单数组成,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评标委员会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磋商小组职责3.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磋商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评标报告与推荐成交候选人;5.4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2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法第二十五条招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投标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报价高于设定的最高限价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3只有一个方案投标。4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5对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6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和质量要求。7完成期限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售后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9投标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要求。10供应商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供应商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采购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四比较与评价10.1评标委员会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供应商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供应商打分。(7)评分程序1)就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2)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3)最终汇总表中各供应商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说明报价得分(20分)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商务技术部分(80分)服务及人员配置方案(19分)1、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和需求编制服务方案,包含①服务标准②人员调整规范③人员流动及岗位增扣程序④服务重点及难点分析⑤合理化建议等内容。服务方案详尽、细致、全面,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0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2、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和需求编制人员配置方案,包含①岗位设置及人数分配②岗位职责③人员稳定措施等内容。人员配置详尽、细致、 全面,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9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扣2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企业实力(10分)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厨师或面点等相关专业),每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工作人员花名册及其简历基本信息、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健康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应急预案(12 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和需求编制应急预案,包含①应急准备 ②应急响应③应急处置④应急恢复等内容。应急预案详尽、细致、全面,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培训方案(12分)为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期内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包括①职业道德②相关劳动政策③安全服务④各岗位职责及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方案完整,逻辑清晰,培训团队组成科学、时间地点组织者、目的清晰明确,可行性高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中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服务计划及保障措施(12分)服务计划需要详尽列明:①人员管理办法;②服务承诺、质量标准;③考核目标等;④服务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包括食物中毒、急救措施、用水电气保障措施等);提供方案包含以上四项内容,方案完整,逻辑清晰,贴合采购需求,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扣3分,每一项内容中存在缺陷(方案结构混乱,不贴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得0分。规章管理制度(6分)规章管理制度:应包含管理组织架构,人员分工,管理制度等。有完善的派遣服务人员薪资酬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等制度保障,能保证薪酬安全可靠,及时发放,并承诺不拖欠劳务人员薪酬。根据保障制度完善程度评分:①有开展服务工作的基本组织机构;②有人事(含招聘、薪酬、考勤、奖惩、辞退等主要内容)管理制度健全;③财务(含收支、预算等主要内容)内容完整,逻辑清晰;组织构架、人事、财务健全全面的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扣2分,每一项内容中存在缺陷或不足(制度不健全、分工不明、表述不清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卫生保洁及日常维护方案(4分)根据投标单位拟定的针对本项目食堂的日常卫生保洁及虫、鼠、蟑螂等的消杀方案和对现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损耗率的承诺方案进行评价,方案较优的得4分;方案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 (5分)投标单位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注: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辨认,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未提供不得分。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10.2.2价格评分方法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五推荐中标候选人11.1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11.2如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12.无效投标条款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供应商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1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供应商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供应商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供应商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5)供应商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章、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4)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注:参数允许出现负偏离,具体详见评分标准)(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四章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食堂后厨劳务服务人员39人(食堂经理1人、主厨2人、副厨4人、面点3人、拉面3人、切墩8人、洗碗9人、杂工3人、保洁6人)3、采购金额:130000元/月(按9个满月计),计:1170000元。4、实施方法:学校自营5、履约期限:10个月(自合同之日起算)6、就餐形式:刷脸式点餐;7、就餐天数: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确定;8、就餐人数:约2200人;二、项目具体需求及要求1、服务人员要求:1.1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依规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大病保险)及员工意外保险,员工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用工规定。1.2所有服务人员上岗时应提供有效的《健康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报告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政审合格(岗前履行政审表),须具有一定的烹饪能力,有较好的国语沟通能力,熟悉食品安全相关卫生知识;能够在食堂管理员的指挥下,负责对各种饭菜的加工制作,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主厨应要熟悉各类食材(蔬菜、肉类、海鲜、香料等)的季节、口感、营养成分及搭配禁忌,精通煎、炒、炸、蒸、煮、炖、烤、焖等多种烹饪方式。应具备国家认可的中级工及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必须与人相匹配)。1.3如乙方聘用人员的服务标准和工作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的,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人员更换;定期公示考勤、考核、人员花名册及工资表等相关数据。1.4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包括节假日),按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串岗、脱岗,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1.5学校不提供住宿,员工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1.6食堂员工在校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禁携带非法物品、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禁止在校内从事任何与宗教相关的活动。员工在校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等非工作区域。员工应与学校教职工、学生保持适当工作距离,避免不必要的密切往来。1.7食堂员工须自觉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妥善保管食堂设备、工具及物资,不得故意损坏、随意丢弃或私自挪用。日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物资出现损坏、故障等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食堂管理部门,并配合后续维修、更换等处理工作,因个人过失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的,需按学校相关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8工作期间,员工必须严格依照食堂设备操作指南开展工作,操作前需确认设备状态正常,操作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与步骤,严禁违规操作或私自拆卸、改装设备。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做好设备运行状态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各功能区域负责人应自行负责该区域用水用电用气安全。1.9乙方要与学校共同协商制作和公布当周菜谱,食物品种需营养均衡、多样化搭配,花样翻新,兼顾色、香、味、形俱佳,为让饭菜更贴合当地的口味偏好,可从食材选择、调味配比、烹饪技法等多方面进行优化调整,充分融入当地饮食文化特色,打造出地道可口的佳肴。1.10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餐具均需遵守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进行;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清洁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所有设施设备、餐具都须洗涤之后再经消毒处理。1.11食堂各种易损耗类物品年耗损率要控制在2%以内。1.12所有服务人员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着工作服、工作帽、戴工号牌,每个员工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每个功能区域员工服装要颜色区分。1.13搞好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熟食、生料加工分开,杜绝生、熟食混放,每餐须对食品留样。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餐厅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厅内所有垃圾倒在指定地点,定期对就餐场所、就餐桌椅、板凳进行打扫消毒。每周安排至少一次大扫除,无死角进行打扫清洁(包括抽油烟机)。乙方必须要服从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卫生任务。1.14确保餐厅操作的安全卫生,杜绝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事故。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做到人走灯熄、人走水停、人走燃气关。1.15在餐厅管理中,不使用腐烂变质的主副食品,包括各类辅料,不供应变质饭菜,保证饭菜卫生质量。注意荤素、营养的搭配,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做到饭热、菜香。1.16节假日、周末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来确定休息,如学生补课,食堂要正常供餐。1.17场所环境1.17.1保持场所干净卫生,无积尘、蛛网、无残渣、无污迹、油迹、无积水、不湿滑,无烟头等杂物。1.17.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落实有效防范措施。日常有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记录,纱门、纱窗应随时关闭。1.17.3餐厅内外、餐桌椅无残渣、无污迹、油迹、不湿滑,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1.18人员卫生1.18.1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从事食品加工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1.18.2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首饰,要勤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1.18.3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带手机进入后堂,工作期间坚决杜绝玩手机。1.19乙方工作人员就餐管理规定。禁止外带餐食,工作人员不得将饭菜带出指定就餐区域;乙方员工须待学生就餐结束后,方可开始用餐;乙方员工须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位置就餐,遵守就餐秩序。1.20建立服务评价退出机制服务评价退出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对餐饮服务质量等内容,考核方式为每月从采购服务经费中扣除5%实行按月动态考核,以教师、学生、家长代表、辖区负责人共同参与评估方式进行,当满意度连续2次低于70%时实行动态退出机制。所投入的资产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做清算。学校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督小组,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违规行为的检查、认定与处罚执行。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操作规范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知乙方。处罚款项从乙方月动态考核资金中扣除。2.经费核算要求2.1实行专款专户管理机制,以签订合同金额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结算上月费用,乙方需提供含税发票和固定账户。2.2寒暑假期人员浮动较大时,按实际就餐人数计算,累加至满月后核算或按照人数比例核算;期间乙方可调整服务人员数量,但须保证实际就餐需求和菜品质量。(注:2200人就餐为满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使用说明一、为规范学校与企业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学校食堂的安全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合同示范文本》。二、本《合同示范文本》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委托方)与企业(受托方)之间签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共同制定发布并负责解释。四、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充分理解合同中条款的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五、合同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增补合同内容。但是对文本中的格式条款如果进行了修改、增补的,不得以“合同示范文本”名义使用。六、本《合同示范文本》所称的委托管理服务是指:根据学校(委托方)和企业(管理服务方)的约定,企业组建服务团队,并将聘用的员工派遣到学校食堂,由学校监督服务团队做好食堂的采购、验收、贮存、加工、供餐、陪餐、留样、洗消等日常管理,财务核算由学校自行负责。服务团队员工用工合同由企业签订。七、本《合同示范文本》中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八、为保证合同条款的全面、准确,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www.xjaic.gov.cn)“合同示范文本”模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jyt.xinjiang.gov.cn)相关栏目等渠道下载本《合同示范文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合同示范文本》。克州一中2025年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委托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乙方(管理服务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为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及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1.标的名称:2.委托管理服务地点:3.委托管理服务内容:2、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管理服务对象的,则本合同期限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3、管理服务的范围和时间乙方应负责为甲方教职工和学生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师生餐饮需求制定合理的经营时间。四、费用及结算方式1.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分为固定费用和考核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费用(含税/不含税),考核费用(含税/不含税)。2.支付方式□固定费用:每月日前,由乙方提供正式票据后支付,甲方每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的%。考核费用:甲方每月提取的%服务费用作为考核经费,根据每学期测评结果支付乙方,具体见附件2《食堂考核办法》。□其他结算形式:3.履约保证金3.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其中履约保证金、保函金额万元,期限年。如超期未提供保函原件,将视为乙方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3.2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并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协议终止,并完成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后个工作日内返还。3.3如服务期内乙方有违约或处罚、赔偿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关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4.其他费用承担4.1食责险。购买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万。4.2□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采购费、加工费、□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由方承担。4.3□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由方承担。4.4□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五、人员要求1.服务团队组建。乙方根据甲方食堂的营业规模合理组建经营服务团队,按校区就餐人数和相关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服务团队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具体人员安排:2.人员证明。2.1工作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厨师、□面点师、□营养师、□等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关证书。2.2乙方应提供由***门开具的服务团队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三年以上实体店餐饮服务管理经验证明。六、甲方权利与义务1.主体责任。甲方应取得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甲方应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对乙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督促乙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人员配备。甲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同时督促乙方配备相应专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3.食材采购(择一适用)。□甲方采购的大宗食品,应按相关要求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加强食品供货商管理,建立食品供货商退出机制。□甲方采购的大宗食品,应实行公开招标选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加强食品供货商管理,建立食品供货商退出机制。4.食材验收。甲方应建立健全食材采购验收机制,落实食材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5.食材检测。甲方积极配置食用农产品快检设施,与乙方共同对食堂采购的蔬菜、肉、腌制品、食用油等进行快速检测,建立快检不合格处置机制,保证食材采购的安全。6.经营保障。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履约情况下正常的经营环境(包括水、电、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等),提供食堂主体运行所需证件,学校有重大活动、放假或停水停电等情况时,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及时调整保障计划。7.财务管理。甲方负责食堂的账务处理、原料采购及销售定价。8.供餐服务。甲方应制定供餐标准供乙方执行。9.校园智治。甲方做好食堂基础信息、人员管理以及“明厨亮灶”“互联网+明厨亮灶”动态维护,对视频不清晰、掉线、转位、移位的及时修复。鼓励通过数字化系统完成电子台账、校园陪餐等日常管理信息。10.“三防”配备。甲方应当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11.互动机制。甲方应建立食堂问题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通过学校网站、电话、公众号、邮箱等方式引导家长或学生共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按照规定每学期组织家长或学生代表进行交流与沟通机制,并进行供餐满意度测评。12.宣传教育。甲方对食堂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宣传资料等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13.违规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或不遵守校纪校规的从业人员。14.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费用约定。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2.资质要求。乙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餐饮服务管理经营项目。3.规范执行。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GB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应严格规范食品加工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实施原料采购、粗加工、切配、烹饪、供餐、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全过程控制管理。积极落实色标管理制度等要求。4.两员责任。乙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同甲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5.用工管理。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组建服务团队。乙方应与聘用的员工签订用工协议,与甲方没有人事依附关系,自行承担用工纠纷的处理和工伤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乙方负责员工的生产安全(包括车辆交通安全),并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应为员工缴纳相关保险。6.人员管理。乙方应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定实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计划。聘用的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留存记录,按规定每日晨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7.采购验收。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开展食材验收、台账建立等工作。发现采购的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8.病媒防护。乙方应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检查库房、操作间、橱柜等设施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孳生条件。9.体系导入。乙方积极导入“4D”“五常法”“6T”等现场管理方法或建立HACCP、ISO22000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10.供餐管理。乙方应配合甲方降低成本控制,根据就餐情况合理制定菜单和采购数量,加工过程控制食材损耗和浪费、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等。11.供餐约定。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餐时间与标准,合理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积极创新菜品,定期更新菜谱,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提高伙食质量,满足师生需求,提升满意度。12.设备管理。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如定期清洗烟道,保持烟道畅通等,做到无事故隐患,设备完好,承担因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损失,对于发现隐患或自然损耗需要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及时跟甲方提出维修要求。13.食安责任。乙方因经营管理失职造成食源性疾病、人身损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14.值班巡查。乙方应落实食堂安全值班制,保证用火用电用水用气安全,食堂内部用火用电、用气应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私拉电线、严禁违章用电,每天下班前,专人负责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台账记录。15.消防安全。乙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如有破损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报修,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培训员工疏散逃生、有效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报警求救等应急处理技能。16.服务约定。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服务区域,在服务区域内只从事双方约定的服务工作。17.廉洁要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行贿,甲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相关人员索贿。18.□乙方应配有相关资质证书的营养师,每周定期向甲方申报由营养师制定的食堂菜单,报甲方同意后实施。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学生病号餐。19.□八、合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好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如空档期的食堂餐饮供应等。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2.1甲方未按要求取得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2.2甲方拒绝履行提供水、电、气、暖等必要经营条件,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2.3其它3.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关后果:3.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3.2乙方因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的)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3.3发生转包、分包供餐业务的,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供餐合同行为的;3.4未按供餐服务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整改且限期整改不力的或者一年内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次以上的;3.5互联网+明厨亮灶未保持在线状态且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整改要求拒不整改,刻意躲避监管的;3.6与学校或学校工作人员间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3.7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监督管理,经甲方通知整改后不予整改,且影响食堂正常经营的;3.8乙方经营过程中,与用餐者发生谩骂、斗殴或造成严重后果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发生学生、教职工、学生家长群体性事件的;3.9乙方人员在校园存放危险品或实施违法犯罪或损坏公共利益等行为。4.其它9、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服务期内,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十、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自催告期满后每逾期一日,按欠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欠付金额的%。1.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1.3因甲方原因导致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甲方承担。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在有关部门执法检查中,因存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问题被通报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损害学校声誉的,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甲方根据侵害情况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合同。2.2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补偿款、罚款以及甲方因争议解决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公告费、邮寄送达费等。2.3除本合同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均视为违约。届时,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的惩罚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违约方未按守约方的要求纠正违约行为或虽经纠正但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一、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个人、师生信息以及内部保密信息,除甲乙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十二、考核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详见附件2)。13、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因争议解决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公告费、邮寄送达费等所有成本由违约方承担。十四、其他1.本合同在签订。2.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由甲方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份。5.未约定事项,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账户:账户:开户行:开户行:附件附件1:固定资产移交表附件2:食堂考核办附件1固定资产移交表甲方相关食堂设施、设备等序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附件2食堂考核办法(仅供参考)一、考核内容1.每月提取当月服务费用的%作为考核经费,根据每学期测评结果返还:1.1师生的满意度达到及以上的,付清学期服务费用;1.2师生的满意度在(含)—的,支付剩余保证金;1.3师生满意度在以下的,不予支付学期剩余服务费用;1.4师生满意度在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二、考核细则1.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1.1乙方未取得含食品经营管理类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2乙方未开具正式票据结算的或使用私人账户及其他方式进行结算的。1.3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人为原因造成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的(经相关部门认定)。1.4日常经营过程中出现窗口分包、转包情况的。2.规范经营2.1乙方需实行“4D”“五常法”“6T”等管理模式的。2.2在相关部门检查过程中,不存在因乙方管理或其他责任,被行政处罚、通报或点名批评的。2.3食堂人员配置符合招投标规定人数,满足甲方实际需求。2.4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在日内出具整改报告。2.5乙方需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的。3.场所环境3.1保持场所干净卫生,无积尘、蛛网、无残渣、无污迹、油迹、无积水、不湿滑,无烟头等杂物。3.2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落实有效防范措施。日常有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记录,纱门、纱窗应随时关闭。3.3食堂餐厅、餐桌椅无残渣、无污迹、油迹、不湿滑,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4.人员卫生4.1食品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从事食品加工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4.2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首饰,要勤洗手消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4.3加工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不捣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5.食材采购5.1采购的食品、原料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得购入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建立食材供货商档案。5.2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超保质期限,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出入库记录。5.3节约合理使用食材,不人为造成食材浪费。6.餐饮具消毒6.1食堂餐饮具要严格执行消毒规定,餐饮具、食品容器餐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消毒后的餐饮具、食品容器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保洁柜内,防止再次受到污染。6.2建立餐饮具消毒台账,做好消毒记录。6.3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7.菜品质量7.1供餐品种按合同约定提供。7.2饭菜内不存在异物、杂物,不提供未烧熟煮透、变质菜品。7.3菜品色泽味满足大众口味。8.餐厅服务8.1文明礼貌、热情服务,耐心细致,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8.2按规定标准供应饭菜,应一视同仁,应做到按时开饭,不得无故无饭菜供应,无故不能按时开饭等。9.生产安全做好电器、设备、液化气、蒸汽及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认真做好食堂安全教育,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10.工作纪律10.1乙方人员遵守规范,不私拿食品原材料(含熟食)与其他物品的。10.2下班后及时关灯,离开岗位时关煤气、燃气、水龙头等设备设施。10.3乙方人员不接受供货商等相关人员礼品、回扣等。11.其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章):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年___月___日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或职称)代表本公司授权(姓名)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职务:职务:电话:电话: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打款凭证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6、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服务说明一览表4、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12、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投标函致: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报价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招标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支付就本次招标应支付或将支付的中标服务费(详见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的《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七)我方作为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一)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2)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3)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审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三)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四)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单位:元(人民币)项目名称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60天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大写填写说明:1.开标时,本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服务价格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投标总价为招标范围所列全部招标项目的报价总和,并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及分项价格表保持一致。3.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装订。4.投标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3、服务说明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期服务地点其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4、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投标报价单》报价一致。3.如果不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投标文件。4.供应商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对应栏目内容填写,若需增加栏目,请在栏目“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日期:年月日5、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要求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对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中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此表中列明实际响应的内容提要并加以说明,以便查对。本表包括所有的技术响应及差异。无差异说明表示完全响应。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123456789101112131415注:凡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投标保证金以及其它所有商务内容)与招标文件存在正偏差的,均应在此表列出(不允许存在负偏离),未在此表中列出的视同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日期:年月日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万元)单位性质投标期间 联系人电 话传 真职 工 概 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姓 名职务/职称年 龄专业单 位 概 况8、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本公司(投标人名称)在参加贵公司举行的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中如获中标,保证在收到贵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之前向贵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服务费。如我公司违约,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1、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12、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1.应提供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说明: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后厨工作人员服务 食堂后厨劳务服务人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