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公告(新昌县人民医院2025)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
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
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电子招投标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投标人已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昌县城南街道鼓山中路1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25758
质疑联系人: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26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宏基、王红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73567,18457120662
质疑联系人:王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21567,133725310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
传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A0622新昌县人民医院(专项债)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电子公开].doc821.9K
A0622新昌县人民医院(专项债)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电子公开].doc
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计划:临[2025]854号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项目内容: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6月22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最高限价(元):4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4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行业资格要求:□无,☑有: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备案)证明,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的条件:(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并承诺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规定,联合体成员满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2条和第3.2、3.3条的规定;(4)联合体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全称并使用联合体成员的电子印章进行签名确认,联合体成员名称需与联合协议签署方一致;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签署的投标资料,联合体各方必须在联合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电子招投标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投标人已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地址:新昌县城南街道鼓山中路117号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025758质疑联系人:章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60265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传真:(E-mail)18958139919@163.com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宏基、王红雁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73567,18457120662质疑联系人:王祥质疑联系方式:0571-85121567,1337253108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地址:绍兴市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8号联系人:任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B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所属行业:工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该行业的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即允许分包的内容为:“其他产品(非核心产品)、包装运输、售后服务”。□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现场考察。☑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75-86025758。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 /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 /8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含税费)均应计入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果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开标一览表》重要信息填写不齐全或者字迹无法辨认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标候选人数量每个采购包(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3个。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等文件,供应商成交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以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705室;签收人员:颜绍尧;联系电话:18857186683。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4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标准执行。(2)收费方式:由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3)采购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建中支行银行账号:3714 6816 557915特别说明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或者接受分包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视为符合相关要求。1.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招标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同“采购单位”)。2.2“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活动、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同“供应商”)。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中标人”系指经评审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同“成交人”)。2.6“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商务技术、报价等资料文件(同“响应文件”)。2.7“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8“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9“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采购项目中的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并且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根据财库[2021]35号等要求,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供应商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1.21.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需求;(4)评标办法;(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护着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5.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4)联合协议(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4)符合性审查资料;(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6)投标标的清单;(7)商务技术偏离表;(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1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无效。▲11.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以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者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以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1.61.7.四、开标、信用信息查询与资格审查18.开标18.1采购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照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经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81.9.五、评标21.评标21.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2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采用固定价格的,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1.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1.101.11.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了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3.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由其承担支付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赔偿责任。1.121.13.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且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的,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26.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预算)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当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2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27.预付款27.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7.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1.141.15.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161.17.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系指采购项目中的单一产品或者核心产品,属于实质性要求的已用符号“▲”标明,否则均属于非实质性要求;“△”系指重要性和优先级较高的量化指标。二、采购内容(需求一览表)标项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说明1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1套45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质量检测以及售后服务。详见商务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序号内容及要求▲1符合本项目实施条件的资质证明文件:(1)招标文件中未列明的技术标准或者规范,均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规范为准;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及规范。(2)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或授权有关部门规定供应商或产品进入市场须先行取得相关认证或许可(备案)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认证或许可(备案)证明。未经认证、许可(备案)的,或者虽经认证、许可(备案)但相关证书已经失效的,投标无效。(3)投标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特种设备的,提供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属于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提供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涉及辐射安全防护管理的,提供辐射安全许可证。▲2投标报价:(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人民币)。(2)投标报价是指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是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货款、材料、机械、人工、管理、利润、税金、保险等一切费用。(3)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的投标标的清单,核实报价完整性;报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缺漏项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未列明报价明细的,则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3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担保措施到位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合同价的10%在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2)担保措施要求:中标人提供境内注册的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具备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出具的等额预付款保函;鼓励中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供:①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②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③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4交付期限、地点:(1)交付(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且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签收。(2)交付(实施)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5包装运输:(1)本项目推广使用绿色包装,凡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供货计划,明确货物包装及运输方式。由于包装运输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3)投标人应当配合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明确产品的包装标识及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备案凭证号、注册人或备案人、生产厂家、批号(编号或序列号)、生产日期(包括灭菌日期)和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储运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按标签标示的要求)。6安装调试:(1)安装地点:新昌县人民医院。(2)安装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正常使用。(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4)随机资料:提供产品有关标准作业程序手册、使用操作手册、维修技术手册等。(5)投标产品有信息系统接口的,应当全部免费开放;能够接入采购人现有医用信息系统的,则由投标人负责接入,且相关接口费用应当计入投标报价中。(6)投标文件应当说明安装调试过程中需采购人配合的内容,包括软硬件(含数据接口)使用限制条件并提供相应解决措施。安装调试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安装调试直至验收所需的装卸、搬运和设备保险等,包括现场规划、机房设计改造(如果有)等有可能影响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均由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费用且计入投标报价中。7检测验收:(1)本项目鼓励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物回收处理,实现全周期的绿色环保;有关检验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的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的程序进行,凡检验结果证明其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材料均不得使用。(2)验收方式:分为商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商务验收,是对项目有关货物和资料的清点;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商检等材料。技术验收,是对项目有关功能、性能、质量及运行情况的验收。投标响应的规格配置、技术参数及服务规范等,将作为技术验收的依据;同时,应当提供技术白皮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和电子版说明书,包括产品使用年限(有效期)等。(3)验收标准:与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一致,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采购人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技术复杂的需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计量设备需提供计量检定证书,放射类设备提供放射防护检测合格报告,特种设备需提供检测报告和使用登记证;如果达不到验收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中标人须对其缺陷方面进行修理或更换,使其最终达到规定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5)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费用和产品合格验收前产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6)违约责任:详见拟签订的合同文本。8质量保证:(1)投标产品的质保期≥原厂5年(投标时需列明质保清单,如未列明则视为所有附件、易损件、易耗品、周期性更换备件都在质保内),并且在规定的签约时间之前提供相应保修时间的原厂书面承诺;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包含零部件)。(2)所有投标标的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产品,所有权完全属于卖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出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禁止提供代工、贴牌产品。零配件需保证供应8年以上,质保期满后不收任何人工维修费、差旅费等,仅收取配件费(不高于本次报价的90%),终身维护,软件终身免费升级。(3)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产品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等,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并且必须配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质量问题处理。(4)投标人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建立并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详细说明合同期内的质控计划;同时,明确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针对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有效管控现场及人员作业的风险;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或纠纷,由其承担全部责任。(5)投标人应当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中标人必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6)投标人应当明确落实信息安全、数据保护等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建立必要的保密制度,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项目实施中获悉的采购人尚未公开的任何信息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9售后服务:(1)投标人应当保证项目实施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约的要求,并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2)投标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响应时间以及服务承诺等。(3)投标文件中应当表明距离采购人最近或者最优的售后服务网点设置情况,提供24*365热线电话支持,接到服务(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并且明确服务(维修)人员、联系方式,包括服务(维修)范围、服务(维修)程序以及配件清单、收费标准明细等;如果未列明额外收费事项的,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现场提供操作应用培训,使临床操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其临床应用功能,并且按需提供操作教学视频、操作规程、培训记录。(5)投标人应当在采购人现场提供维修保养培训,使维修工作人员掌握设备的参数设置、日常保养及常见故障排除等技能,并且按需提供专用工具、维修手册、培训记录。(6)投标人应当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地点、时间、参加人员以及考核方式;培训完成后应当提交完整的培训考核记录。培训相关所有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中。(7)在设备使用期内,供应商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接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应当及时作出响应,通过电话无法解决的,应当12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如果72小时内无法修复,应当提供性能相当的备用机供用户使用或可操作的应急解决方案,并保证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8)合同期内,供应商有必要结合实际需求完成设备安全测试和固件更新,提供所有电子版的技术资料,及时升级软件或者信息系统,满足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实现智慧医疗等目标,相关费用均计入报价中。10其他条款:(1)招标文件以醒目符号标明的技术条款及具体参数要求,投标文件必须作出明确响应并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时经CMA认证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者产品说明书或者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附件技术要求;如前述技术资料不涉及相应技术参数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前述技术资料或者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需求涉及其他有关管理方案、质量目标、履约能力,包括同类业绩、经验能力、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组织方案、服务方案、运行成本、能耗管理以及设备兼容性,可以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相关评审内容属于本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当结合采购需求和项目实际,配备管理实施人员、编制工作方案、制定实施计划、明确任务指标,细化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以便采购人评估和组织验收。采购人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和考核评价管理,并在签约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医疗设备维护、质控内容参照浙江省医学装备管理中心颁发的《重点医疗设备管理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执行。(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需完成合同签定,合同内容不得与投标文件及其承诺书内容有抵触,投标文件未列明且不被采购人所认可的内容,不得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5)本表内容如与技术要求有冲突的,以技术要求为准;如有不足的,在技术要求中补充。四、技术要求标项1: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序号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注明投标产品注册名称、品牌规格)2功能用途:用于各类危重患者、围术期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心输出量、前负荷、后负荷、收缩性、器官功能血液动力学、液体应答、临床路径管理等功能。应用范围:对患者的血流动力学进行监测,特别适用于特殊患者如:主动脉内球囊反搏泵治疗、房颤等心律失常患者等。3技术规格及性能要求:△3.1整体描述:通过连续实时BP血压监测组件、连续实时无创血压组件,均可以监测20种血流动力学参数,用于指导目标导向的液体治疗和药物干预。△3.2算法:采用脉搏能量算法进行分析,连续实时计算血流动力学参数;具备SV等参数自动主动脉顺应性修正、自动关联和校准&定标的专利功能,保证监测数据准确。3.3连接方式:主机通过连续实时BP血压组件、连续实时无创血压组件,均可独立采集、计算病人的基础数据。可与科室现有其他监护设备连接。△3.4耗材:无需使用专属一次性耗材。△3.5可监测以下参数:基础血压参数:平均动脉压(MAP)、收缩压(Sys)、舒张压(Dia);心率相关参数:心率(HR)、心率变异度(HRV);心功能参数:心输出量(CO)、心输出量指数(CI)、每搏输出量(SV)、每搏输出量指数(SVI)、外周血管阻力(SVR)、外周血管阻力指数(SVRI);容量反应参数:脉压变异度(PPV)、毎搏输出量变异度(SVV);氧供参数:氧供量(DO2)、氧供量指数(DO2I);氧耗参数:氧耗量(VO2)、氧耗量指数(VO2I);室内压变化速率:Dp/Dt;液体管理参数:每搏量增加率(△SV)、心输出量增加率(△CO)。△3.6事件应答:具备△SV、△MAP、△CO等事件应答窗口,在液体冲击试验或药物之后,窗口直接显示液体应答,反应患者容量状态。3.7通气模式:在机械或非机械通气情况下均可使用。3.8图形显示:具备趋势图、目标框图、条形图界面、液体管理应答界面、临床路径界面等5种显示形式。3.9动态图:具备生理树界面,可显示所有参数的动态变化图。3.10趋势图:同时提供短期(2分钟)、长期趋势图形(72小时),同时显示不低于6种参数的趋势图;基线值:可实时标注血流动力学基线值及自定义范围;事件标记:具备时间标记功能,可随时标记事件操作。△3.11 液体管理流程:内置≥3种标准液体管理流程,包括液体冲击试验、被动抬腿试验、肺复张试验,实时、自动评估容量状态,指导补液。3.12容量曲线:液体实验后实时显示患者Starling曲线,可直观判断容量状态;临床诊疗路径:内置临床诊疗路径≥3种,包括低血压处理方案、临床用药指南、脓毒症3h诊疗路径等;显示模式:具备日间、夜间两种显示模式,减少显示屏亮度对患者的影响;参数频率 :根据心脏跳动逐搏产生参数,≧60次/分钟,数据更新频率可调。3.13数据存储:可提供无限数据存储,最长存储时间≥6个月;数据下载:监测数据可通过内置4个USB接口下载;数据分析:配套软件可实时还原监测数据、波形图及操作情况,具备详细图形、数据分析功能,方便临床医生回顾监测数据;数据回顾:具备实时回顾患者历史数据功能,可自定义数据间隔、采集频率;数据共享:具备HDMI视频输出端口,支持分屏,可实时共享监测数据到监护仪、投影仪等设备。3.14通讯接口:具备串口、标准网络接口;通讯协议:支持标准TCP/IP、HL7通讯协议,可无缝对接HIS系统。3.15操作语言:内置多种语言模式,默认中文显示;操作系统:专用Linux系统。3.16系统报警功能:具备可自定义、可关闭的参数报警系统,具备设备自检报警系统;拍照:具备一键截屏功能,方便演示学术、交流;电池续航:内置可充电电池,可续航时间不低于6小时。▲4配置要求,至少包括:(1)主机1台(2)实时连续无创血压监测组件1套(3)实时连续BP血压监测组件(有创)1套(4)打印设备1套(5)推车支架1套五、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附件及说明本项目采购需求如有涉及服务质量管理及考核评价方法,详见附件1、2。附件1: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考核管理办法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管理,提升维保服务质量,确保维保服务规范化运作,保障临床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医疗设备维保服务工作,由医院设备科负责监管,考核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各涉及科室配合、协助监管。考核小组:设备科成立维保服务考核小组,设备科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全体工程师担任,考核小组负责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进行年度考核,设备处考核小组打分,详见附表。考核的最终结果作为医院向维保服务公司支付费用依据,具体如下:综合考核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的按合同全额支付;综合考核结果低于90分,每下降1分扣款2000元,直至80分;综合考核结果低于80分,每下降1分扣款5000元,直至60分,并予以书面警告;综合考核评价低于60分,终止合同,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考核内容详见《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考核表》,本考核事宜解释权为设备科。其他分项考核(除考核表规定内容外):1)维保服务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未按标准执行而引起临床科室或病人投诉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每发生1起扣除500元;2)维保服务公司在服务过程未按标准执行而引起医疗纠纷及事故的,每发生1起扣除2000元,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因维保服务公司原因受到书面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每发生1起扣除5000元,医院可单方面终止合同。附件2.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考核表医疗设备维保服务考核表合同编号科室服务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考核周期对照检测服务双方约定条款,实际履行情况(附检测记录):序号评价内容(总分100分)1设备维修服务响应速度(15分)2PM等定期维护服务完成率(10分)3配件质量与供应能力(15分)4完好率保障情况(10分)5单次维修报告提供情况(10分)6维保年度总结报告质量(10分)7维修人员操作规范化程度(10分)8维修服务满意度(20分)综合考评结果改进意见及建议:考评组员:日期:审核人:日期: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质保期:质保期达到5年得1分,超过且每增加1年则加1分;本项最高3分。31.12重要指标:对应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注△的重要技术条款:提供有技术证明材料且全部满足技术要求的,得30分;如未明确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的,每1条扣5分,直至本项扣完;未提供合法有效技术资料佐证或者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负偏离。301.23一般指标:对应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未标注△或▲的技术条款:投标产品全部满足技术要求的,得20分;低于一般要求(负偏离)的,每1条扣1分,负偏离数量达到20(含)条以上,本项得0分。201.34履约能力:对应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有关内容:(1)评议包装运输方案,针对供货计划、保险内容、查验清单及组织措施的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0.5/1/1.5/2)。(2)评议安装调试方案,针对安装计划、技术装备、调试程序及解决措施的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0.5/1/1.5/2)。(3)评议检测验收方案,针对检测内容、验收方法、验收标准及争议处理的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1/2/3/4)。(4)评议质量保证方案,针对质控计划、质量管理、运行保障及应急预案的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1/2/3/4)。(5)评议售后服务方案,针对质保范围、培训内容、维保计划、配件供应及服务承诺的情况进行打分(分值0/1/2/3/4/5)。171.45价格分:(1)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01.5*备注: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审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标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限制专家自由裁量权。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0%的,应当提交成本核算、报价明细等报价情况说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者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人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但中标人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本项目参考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可以作出必要的调整修订,或者自行采用经法务审定的合同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8.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新昌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采购包(标段):(2)采购计划编号:临[2025]854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þ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þ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1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0.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7个工作日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招标文件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招标文件指定现场招标文件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招标文件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投标文件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投标文件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投标文件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生效、担保措施到位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7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合同价的10%在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投标文件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投标文件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招标文件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届时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20.1.11.21.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4)联合协议………………………………………………………………(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标的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1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2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2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1.4联合协议(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承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展开质疑、投诉等活动,并确认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职务:),以我方名义处理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1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2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如果有)1、(分包供应商1名称,……)提供的标的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1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投标无效情形(实质性要求)对应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或者说明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资格文件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拟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无需提供)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报价文件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报价文件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报价情况说明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报价文件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投标文件的所有组成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131.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已用符号“▲”标明)的相应材料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标准”相应内容顺序提供资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品牌/产地(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如果有)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承诺:1.本表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逐条填写并如实响应;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如果商务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且无其他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告后确认实际货物或服务与投标响应情况不一致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追究相应责任。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赠品或者与项目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二、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三、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四、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方有权立即取消我方继续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或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方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方参与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财政部门。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23.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报价情况说明…………………………………………………………………(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项目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产地(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计备注(如果有)12…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缺漏,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果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其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予以公示。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三、报价情况说明(如果有)[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包括成本核算、报价明细、情况说明等材料,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1.24.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25.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6.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7.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新昌县人民医院、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1.28.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属性”选择适用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标的、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标的、行业的,声明函无效。③《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属性”选择适用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填写要求: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标的、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标的、行业的,声明函无效。③《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1.29.附件6:公平竞争声明书公平竞争声明书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名称…)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开标后,投标人已经知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所有供应商,填写确认并提交本格式文件。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计划:临[2025]854号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项目内容: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单位:新昌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杭州中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6月22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624251010110000089项目名称:新昌县人民医院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最高限价(元):4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4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行业资格要求:□无,☑有: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备案)证明,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联合体投标应当满足的条件:(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并承诺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阻抗心输出量测量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