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管护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2025)
2025年泰山街道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2025年泰山街道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 JSZC-320192-CJZD-C2025-003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0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CJZD-C2025-0037
项目名称:2025年泰山街道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69999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锦城游园一期管护及保洁面积约56923㎡,每平方管护费用为13元,费用为739999元;锦城游园一期内含绿化面积、河堤道路、一座公共厕所、人行步道、市民健身设施等;其中公厕需单独安排两名保洁人员24小时值班,按照新区二类公厕标准为50000元每人每年;游园内水电费全年共计30000元,总费用共计869999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7-0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万寿路15号南京工大科技产业园A3栋1106室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6.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6.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
联系人:吕主任
联系电话:025-58603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工大产业园 A3 1106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362088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18362088099
附件:
JSZC-320192-CJZD-C2025-003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泰山街道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
品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南京市江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6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评标室
预算金额
¥8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静波
项目联系电话
18362088099
采购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0519566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阴市延陵东路162号东恒嘉苑商务楼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静波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92-CJZD-C2025-0037项目名称:2025年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六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92-CJZD-C2025-0037项目名称:2025年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8万元最高限价:869999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锦城游园一期管护及保洁面积约56923㎡,每平方管护费用为13元,费用为739999元;锦城游园一期内含绿化面积、河堤道路、一座公共厕所、人行步道、市民健身设施等;其中公厕需单独安排两名保洁人员24小时值班,按照新区二类公厕标准为50000元每人每年;游园内水电费全年共计30000元,总费用共计869999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方式:1、线上获取2、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0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2、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https://njcredit.nanjing.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6、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6.1“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使用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数字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上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83668701)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68505941)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6.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万寿路15号工大产业园A31106室联系方式:183620880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工电话:18362088099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5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60%的计取;专家评审费按实收取。上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不单独列项,结算时不予另计。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2.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2.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报价表(7)合同草案条款(8)《商务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服务和工程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实施方案;(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3)货物、服务和工程内容的详细说明;(4)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服务和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和工程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投标单价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4)★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如果高于此价格,判定为废标。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8、磋商保证金无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9、响应文件签署9.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9.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将不再接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四、磋商10、联合体不接受11、磋商组织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1.2磋商工作由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3由包括采购人代表(至少一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3人及以上的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12、磋商程序12.1响应性文件初审1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12.2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函并加盖电子公章,但不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12.4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2.5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2.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2.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1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标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4)属于磋商公告中第7款第4条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5)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服务和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7)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8)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和工程不能满足需求等。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3.2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程度等。13.3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14、确定成交供应商1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业绩得分高的优先;如业绩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组成员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现场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1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代理处领取《成交通知书》。1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4.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15、编写评审报告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1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6.7风险提示: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予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7、询问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代理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公司。18.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8.4代理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19.1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标准序号评分细则1价格分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报价超预算,按无效处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1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10分;投标报价得分=1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保留2位小数。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10分2企业管理体系及组织架构针对本项目提供企业管理体系以及组织架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体系、管理人员配备及岗位分工。(1)岗位分工非常科学、人员配备非常合理、组织管理体系非常完善的得10分;(2)岗位分工较为科学、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组织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得7分;(3)岗位分工方案简略,人员配备不够合理、组织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的得4分;(4)没有方案的得0分。10分3服务方案提供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作业、环境保护措施、服务质量措施等。(1)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方案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相关措施科学合理得10分;(2)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方案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相关措施基本合理得7分;(3)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方案的针对性弱、可操作性弱,相关措施不合理得 4分;(4)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方案的针对性差、没有可操作性,没有相关措施得0分。10分4安全管理服务方案 提供安全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分工、安全制度管理、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设施设备等。(1)方案要素齐全详细完整、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制度管理得当、安全管理措施完备、安全管理设施设备齐全的得10分;(2)方案要素基本齐全,较为完整、人员分工较为明确、安全制度管理较为得当、安全管理措施较为得当、安全管理设施设备较为齐全的得7分;(3)方案要素有遗漏、人员分工不明确、安全制度管理不得当、安全管理措施不得当、安全设施设备欠缺的得4分;(4)没有安全管理服务方案的得0分。10分5总体要求提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内部管理和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包括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环卫工人考核办法等;2.考核内容设定科学、合理,将清扫保洁任务分解至全体环卫工人;3.制定内部管理清退制度,实行末位淘汰等奖优罚劣措施,保证队伍的素质。(1)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完整且非常科学、合理、有效,可操作性非常强得10分;(2)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较为完整、合理、基本有效,有一定可操作性得7分;(3)内部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不完整,重点不突出,合理性可操作性差得4分;(4)没有管理制度和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得0分。10分6培训方案提供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有培训的内容,如岗位标准、安全生产、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2.培训的方式,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有定期培训制度;3.上岗培训方案:除明确培训的时间、内容、形式外,对培训测试不符合的员工不予聘用等。(1)培训方案非常科学、全面、合理、完整的得10分;(2)培训方案有但不具体、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合理性、基本完整得7分;(3)培训方案有,但没有重点,没有具体内容,没有具体措施得4分;(4)没有培训方案得0分。10分7应急处理方案提供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确定承诺响应时间;2.保证足额的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3.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1)响应时间快,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足够,突发事件处应急处置理措施具体、切实可行得10分;(2)响应时间较快,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较足够,突发事件处理措施有一定可操作性,基本可行得7分;(3)响应时间慢,人员、车辆、机械、设、物资等不足,突发事件处理措施不合理,可行性差的得4分;(4)没有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的得0分。10分8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保洁或养护业绩,有1个得3分,最多得9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提供的发票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发票二维码区不得遮挡、涂抹,如因扫描件模糊无法查验真伪的,视为未提供。)9分9机械要求供应商具有电动保洁车12辆得4分,高压冲洗车1辆得4分,电动垃圾收集车1辆得4分,多功能洒水车1辆得4分。以上车辆如为企业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照片及购买发票等证明文件,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协议及车辆照片和购买发票。16分10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卫项目经理证书的得3分。2、具有安全员1名(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注:提供以上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接受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分总分100说明: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3、评审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4、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人员;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2.项目地点:大华游园一期内。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二、采购需求:锦城游园一期管护及保洁面积约56923㎡,每平方管护费用为13元,费用为739999元;锦城游园一期内含绿化面积、河堤道路、一座公共厕所、人行步道、市民健身设施等;其中公厕需单独安排两名保洁人员24小时值班,按照新区二类公厕标准为50000元每人每年;游园内水电费全年共计30000元,总费用共计869999元。三、项目要求1、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施工,不得扰民,做好施工现场及院内整洁,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手续、费用由施工方自行解决。2、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境、安全等有关标准,消防材料按相关要求须经消防3C认证的必须提供消防3C认证资料,否则即使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合同,拒绝接受所供货物,拒绝支付款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的损失。3、项目负责人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5天在本项目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经理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40小时,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应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投诉。4、成交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供应商全权组织并负责实施。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各项手续、费用自理。项目涉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防火、劳动保护及施工质量、安全等发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项目完工后,在5天内成交供应商做好场地所有清理工作。在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通过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向采购人交齐所有合格的竣工资料,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影响竣工验收或导致不能通过验收,则应赔偿采购人损失。6、修剪时参照《江苏省城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南》(试行2023)。7、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如需审计,以审计价格为准)。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本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并完成内部付款流程审批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款。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三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四、报价表五、资格证明文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七、技术条款偏离表八、业绩表九、服务方案或内容的详细说明十、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项目名称:。3、我们的首次报价为元4、我方项目负责人为。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内容,并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文本。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9、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帐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天,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处(请务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三、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25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〇 年 月 日注: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为准。四、报价表格式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响应总报价12025年大华游园一期管护服务(小写) 元(大写) 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填写“是”或“否”)投标人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填写“是”或“否”)投标人是否属于残疾人企业(填写“是”或“否”)其它(如有其他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五、资格证明文件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磋商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八、业绩表近年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备注备注:相关证明文件附后。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实施方案或内容的详细说明实施方案或内容的详细说明十、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如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如有)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