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工程招标公告(上海浦南智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FX0022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浦南智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立新路94弄27号2层
招标人联系人:
李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
021-57411441
招标标段名称:
浦南智谷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奉贤区(四至范围:东至:02-08地块 西至:奉干公路 南至:规划路 北至:02-03地块)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为智能制造工业园项目,用地面积68079.40㎡,总建筑面积71211.68㎡,一期建筑面37927.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643.99㎡,地下建筑面积283.33㎡,新建一栋二层厂房、一栋四层综合楼、一座开关站、一座垃圾房、一座门卫、一座埋地消防水池及围墙等附属设施;二期建筑面积33284.36㎡,全部为地上建筑,新建一栋二层厂房及围墙等附属设施。最大单体建筑面积33284.36㎡。
工程总投资:
62160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62160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370822500.00元人民币(37082.25万元)
建设周期:
108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一级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 1.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 2. 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方,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 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资质条件的成员。 5.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7月02日 00时00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于美娇
联系电话:
15615553363
备注:
1、项目经理、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的必须完 成进沪信息报送; 2、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4、本项目采用澄清低价法,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交银行保函形式的差额担保(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1周内提交),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的差额; 5、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在开标时将拒收上级公司的投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境外企业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招标办C323开标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5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招标办C323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 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