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招标公告(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2025)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1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

        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万元

        最高限价:12.5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2.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绿色采购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开启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6月30日8时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投标备案或网上投标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学习园地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视频)。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80号

        联系方式:0632-301280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县(区)振兴南路74号

        联系方式:0632-3567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632-356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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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竞争性磋商文件-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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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竞争性磋商文件-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项目包号:A采购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6月27日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CA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CA证书的方式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CA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CA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自行携带设备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若供应商CA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CA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CA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CA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CA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报价部分10.6.2商务部分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3技术部分10.6.3.1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14.1.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未按规定签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1.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上传证件不清等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标15.1.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4009980000。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7.1.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供应商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同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上进行。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另有规定的除外)。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报名单位进行其信用信息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无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项目包号:A采购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6月27日目录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5万元最高限价:12.5万元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2.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绿色采购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开启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6月30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投标备案或网上投标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学习园地--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视频)。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80号联系方式:0632-301280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联系方式:0632-3567999邮箱:sdzzjdzb@163.com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80号联系方式:0632-30128071.2名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联系方式:0632-3567999邮箱:sdzzjdzb@163.com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开启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本分包最高限价:12.5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否9.3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12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4.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8.1开启地点:网上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632-3313515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2-3567999通讯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门市三楼38.1成交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最低收费标准的60%计算,即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费用不得单列。支付形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代理费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自进场之日起每月服务结束后甲方按考评结果支付前一个月合同金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费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程序支付上述款项。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服务期6个月。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6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针对同一项目同一标包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报价)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七)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第4章服务需求本次采购共为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3、预算控制价:12.5万元,包含该项服务期内所有内容的价格,具体包括服务期内服务、服装、工具、材料、设备、设施、人员工资、福利和税费、企业利润、办公用品、不可预见费、耗材、所有装备以及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公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所有费用(交钥匙工程)。二、服务范围主要地点包括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院、泥沟办案基地、派驻古城检察室。服务范围包括上述地点内的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干警食堂管理及古城检查室的值夜等。人员要求:人员总数要求不少于9人,其中:1、驻场项目经理兼服务人员1人;2、机关院内服务人员2人;3、泥沟办案基地服务人员2人;4、干警食堂主厨、帮厨各1人;5、古城检查室服务人员2人。人员配备基本要求:1、年龄不得超过50岁,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能适应三班制运转。心理健康,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传染性等疾病,无残疾,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2、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为所有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未按要求用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上岗,自觉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除服从隶属单位管理要求外,人员须具有认真履行职责的能力、遵守采购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和良好品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杜绝一切有损采购单位形象和声誉,影响采购单位文明、安全秩序的言行。4、所有人员均应为全日制用工。工作职责与服务要求:(一)保洁:1)通道及楼梯台阶及大厅(1)保洁规程①楼梯间墙面每周至少除尘一次,楼梯间无灰尘,无乱贴乱画,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保持楼梯手护栏干净、无灰尘。每天保洁2次,上下午各1次保洁。②每日循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日至少拖洗两次,每月至少彻底清洗两次,平时发现污渍及时处理。③大厅前台阶每天保洁2次,上下午各一次。④大厅的地面每日至少拖地2次,推尘4次,每月对大理石地面保养抛光1次。⑤大厅地面用扫尘拖,按规定规律匀速来回推拖,每天数次视客流量而定。⑥整个地面推尘后,地拖推至工作间,抖掉垃圾,装好尘拖。⑦雨天在大厅门口台阶上铺上红色小地毯,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⑧用干净的毛巾擦抹展馆内的展台展板、墙壁,用鸡毛掸掸天花板上灰尘、蜘蛛网等。(2)保洁标准①大厅前台阶无污渍、无垃圾、痰渍。②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痰渍,无灰尘,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③大厅玻璃无广告、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手印。④墙面设施无明显灰尘、手印。⑤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⑥门、窗玻璃及窗帘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⑦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⑧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⑨展台展板:无明显灰尘。⑩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⑪电子显示屏干净无尘。(3)注意事项①洗刷楼道时,防止水流入办公室等场所内。②拖地,擦抹时务必将工具拧干,动作要轻,切勿将污水甩至墙壁上。2)卫生间(1)保洁操作规程①打开门窗通风,用水冲洗大小便器、洗干净烟灰缸;②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后放回原处;垃圾袋内垃圾不超过1/2,每日更换不低于一次。③用洗洁精均匀喷洒在洗手盆及大、小便器上,用毛球洗刷大、小便器(如是座厕,注意清洁两块盖板及底座卫生),用快洁布擦洗洗手盆,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每天保洁2次。④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⑤用毛巾从门开始顺时针方向依次将墙面、台面、开关、门窗标牌等抹一遍;⑥先用湿布擦窗玻璃和镜子,然后用干毛巾擦干净;⑦用拖把拖干净地面;⑧补充卷纸、擦手纸和洗手液;⑨适量喷洒香水或空气清新剂,小便器内放置香球;⑩应每小时保洁一次,清理地面垃圾,抹干净台面水迹;⑪每天早上保洁后用消毒水对洗手盆及大小便器、地面进行消毒。(2)保洁标准①便池、地面、墙壁无污渍、无脚印、无乱张贴、无异味,无杂物,室内无异味、臭味。②地面无烟头、水迹、污渍、积水、纸屑、果皮。③镜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清洁光亮。④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无涂画。⑤垃圾桶内、外干净。⑥手纸、洗手液保持正常提供。⑦设施完整,用品齐全,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⑧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⑨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3)注意事项①禁止使用碱性清洁剂,以免损伤瓷面。②用洁厕水时,应戴胶手套防止损伤皮肤。③下水道如有堵塞现象,及时疏通。3)电梯的清洁保洁(1)配备清洁工具:梯子、抹布、告示牌、吸尘机等。(2)保洁规程a、电梯日常保洁:1每日保洁4次,早晚及上午、下午各1次,不定时巡视。2保持电梯轿厢地面的清洁除尘;3每天早上更换一次地毯,必要时增加更换次数;4对电梯门、轿厢的不锈钢、镜面装饰物进行循环保洁;5电梯每天巡回保洁。b、电梯重点保洁(放在下班后):1打开电梯控制箱,按动指定按钮,使电梯停止运行;2把“正在保洁”的告示牌放于电梯门前以示工作;3用吸尘机吸边角部位和电梯门轨的沙、灰尘;4按《玻璃门、镜面清洁标准作业》清洁镜面;5用微湿的布抹电梯门的塑料胶条部分门轨及电梯按钮;6用不锈钢清洁剂对电梯门及不锈钢部分进行保洁;7用吸尘机对地毯进行吸尘;8清洁电梯轿厢的顶部及灯饰应每周一次;9收拾好作业工具及“正在保洁”的告示牌;10将控制按钮恢复原位,关上控制箱,让电梯恢复正常运行。(3)保洁标准轿厢壁无手印、灰尘,地面无垃圾,电梯门轨槽、显示屏干净无尘。(4)清洁注意事项:a、日间电梯保洁吸尘时,待电梯停止后再进行吸尘。b、应避免客人多的时候保洁电梯,如有客乘搭电梯应暂时停止保洁工作。4)玻璃门、窗、幕墙(1)操作规程①大门每日保洁2次,早晚各一次,其他不定时保洁(每天至少保洁一次),不定时巡视;②擦拭门锁及门面;③用玻璃清洁剂擦拭玻璃并用干布抹净;④擦拭内外窗框、轨道;⑤保洁完毕应关好门窗;⑥幕墙请专业外墙清洗工人清洗。(2)清洁标准①目视大厅玻璃门无广告、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手印、地面无灰尘污渍、痰迹、墙面设施无明显灰尘、手印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②清洁后用纸巾擦拭若干厘米内无灰尘。(3)注意事项①高空作业时,应两人作业并系安全带,戴安全帽。②作业时,注意防止玻璃刮的金属部分刮花玻璃。5)灯具(1)操作规程①关闭电源;②架好梯子,人站在梯子上一手托罩,一手拿螺丝刀拧松灯罩的固定螺丝取下灯罩;③将灯罩放在有洗洁精的水中,用布洗擦灯罩内外的污迹,再用清水洗一遍然后用干布抹干水分;④将抹干净的灯罩装上并用螺丝刀拧紧固定螺丝;⑤清洁日光灯具时应先将电源关闭,用手压住盖板取下盖板、灯管,然后用抹布分别把灯管和灯具盖板擦抹干净再重新装好。(2)清洁保养标准清洁后的灯具、灯管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3)注意事项①在梯子上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摔伤。②清洁前应首先关闭灯具电源,以防触电。③人在梯子上作业时,应注意防止灯具和工具掉下碰伤行人。④用螺丝刀拧紧螺钉,固定灯罩时,应将螺钉固定到位,但不要用力过大,防止损坏灯罩。6)垃圾箱(1)操作规程①垃圾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分别收集,安排人员专门分类运送,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再利用。②保洁人员应巡回收取垃圾桶内的垃圾,保证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能超过桶容积的1/2,以方便使用。③回收垃圾桶内的垃圾时,应先将垃圾桶内的胶袋提出放进垃圾车内,再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④铺垃圾袋时应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厘米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再盖垃圾桶盖。(2)保洁标准①垃圾袋内垃圾不超过1/2,每日更换不低于两次。②保证垃圾桶保持半空状态,垃圾桶周围无散落的垃圾,垃圾桶外干净、无污渍。(3)注意事项清理垃圾时,不散落垃圾、污渍等。7)其他细节部位(1)清洁范围包括消火栓、宣传栏、指示牌、信报箱、楼道扶手及栏杆、墙面、标牌、灯开关配电箱、消防栓、消防管道以及卫生死角的清洁。(2)操作规程①每日用拧干的湿抹布擦抹消火栓、宣传栏、指示牌、信报箱、楼道扶手及栏杆;②用掸子扫掸墙面的灰尘及蛛网;③每日用干抹布擦抹区域内的设施设备。(3)清洁标准①每天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光亮清洁。②目视无烟头、果皮、纸屑、蜘蛛网、积尘、污迹、积水等;手摸无灰尘。(4)注意事项擦抹配电箱时禁用湿毛巾,不得将配电箱门打开以防触电造成意外。(二)绿化养护1、绿化养护管理应具备专业技术水平,必须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管理档案。2、水平绿化和垂直绿化相结合,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美化效果。3、花木绿地根据需要及时浇水、喷药、施肥、清除杂草,修剪整齐,造型美观,成活率高,遭受病虫害率低。4、合理施用花肥、药剂,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施用剧毒化学药剂和化学农药。5、正确使用灌溉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跑冒滴现象及时修理。6、保持绿地卫生,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存有枯枝败、蛛网等。7、承担绿地防火责任,定期巡视、检查、清除绿地中烟头等火源,杜绝火灾防患,发现起火迅速扑救并及时告知、区安全保卫部门。(三)干警食堂管理1、食品质量标准(1)要配餐合理,营养均衡,花色品种齐全。根据季节变换,及时增加和更换菜肴品种,口味及档次搭配合理,达到色、香、味、形俱佳。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发面制品不酸、不黄、大小均匀、量足。米饭不软、不硬、不夹生;炸、烤、烙食品外形美观,火候均匀;菜肴刀工整齐,做工精细,用料合理。(2)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更新菜品、提高菜肴质量,提高餐饮服务保障能力,业务技术精益求精,每周拟定菜谱,定期推出新菜品、举办美食节活动,报采购人审核后实施。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后实施。2、卫生标准(1)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流程建立工作台帐,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就餐环境须达到有关部门要求,不定期接受职能部门监督检查。(2)个人卫生。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不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不用烹制工具直接尝味。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3)厨房卫生。①厨房所有炊具每天在工作后进行严格消毒,消毒后加盖保管,定位摆放,防止再污染。②环境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积水。③下水道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④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⑤排烟系统清洁完好,罩面、滤油网无油垢,有定期擦排烟罩和清洗滤油网的措施。⑥调料缸干净整洁,各种调料充足,不变质,每日开餐结束时加盖盖好。⑦砧板、刀具等清洁保持无霉斑积垢,开餐结束时,要置于专用的消毒柜内。⑧冰箱及冷库等清洁完好,有定期的清理和除霜制度,表面无锈迹,无油垢,无破损;冰箱内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摆放整齐,无私人物品,并由专人管理。⑨脚踏式垃圾箱(桶)加盖盖好,四周无散积垃圾,及时清运清洗。(4)餐厅卫生①用餐后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污。②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③定期清洗门窗、墙壁、灯管,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④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保证正常运转。⑤专人负责回收餐具,剩饭剩菜及时运走,确保餐厅无异味。(5)餐具卫生①用过的餐具及时清洗、消毒,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油迹、无洗洁剂残留,每餐消毒后必须做好消毒记录。②用餐前餐具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虫蝇叮咬。③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3、餐厅服务标准餐前适时整理、摆放好窗口工具及饭台、餐桌、餐椅,餐前5分钟将饭菜摆放到位,餐中根据就餐需要及时补充。饭菜明码标价,窗口服务操作熟练,处理得当;就餐秩序井然,无插队,无拥挤。餐厅服务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售饭时间),穿戴规范、整洁,左胸佩戴服务标志;实行站立服务,姿势端正,微笑服务,语言文明礼貌。4、垃圾处理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将厨余垃圾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密闭存放,并做好记录台账等工作。其他要求1、全面响应并落实采购人的所有合理要求;2、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全面清理卫生,地面保养;3、采购人如遇大型活动、会议、迎检等事宜,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卫生服务,如遇紧急情况,供应商需临时增派人员帮助做好卫生服务。4、供应商对所派遣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或疾病的,所有事故或疾病赔偿义务及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要求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证明书或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信用情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报名单位进行其信用信息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5承诺书按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6中小企业声明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1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一致2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企业名称一致3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4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5响应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6投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7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评分细则投标报价部分得分(15分)评分内容评议要点投标报价分15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即(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最终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得分(10分)业绩10分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公共服务场所,非住宅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完整的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得分(75分)评分内容评议要点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15分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范围,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承诺,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分析精准到位,科学实用的,得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15分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1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物业管理的各岗位相关详细计划及实施措施,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描述全面,方案科学明确,实施程序清晰,全面突出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物业管理制度建设15分供应商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作、管理职责、内部分工、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等,完备、科学、可行性强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急方案15分物业管理服务的应急方案:按照要求制订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措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应急预案及实施措施。应急方案流程科学规范,全面到位、监督、控制规章制度严密,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项目投入计划10分项目投入计划。包括本项目中明确投入本服务的人力资源情况、分配明细计划、内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材料等。计划方案明确、科学、安排切实得当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物业接管及移交方案5分供应商保证物业服务顺利接管及移交方案:制定科学明确,可行性强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三)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有关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有关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进行相关扣除或加分。节能产品有关政策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进行相关扣除或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绿色采购对实施优先采购或执行推荐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项目,给予5%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5%的优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优惠,对上述主体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或评审加分优惠措施的,应当分别计算、叠加执行。3.1中小微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须提供《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小型、微型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划分标准。3.2监狱企业:(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3)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需与所承担服务、工程、制造货物的企业相对应(承担服务、工程需为本投标企业才予以价格扣除)。3.4节能环保产品扣除或加分:(1)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及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采购未经认证的产品。(3)对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类别: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5%幅度;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5%幅度;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5%幅度;(强制节能产品除外)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5%幅度。(强制节能产品除外);强制采购产品不进行价格加分优惠。注: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相应认证证书的不予加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共分为: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部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排)报价部分目录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附件1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人民币元总价大写:小写:交付日期(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是否完全认同说明:1、报价一览表中“总价”是指提供服务、货物、工程的全部费用的报价。2、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附件2★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如果此表中所列内容无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或者与供应商在技术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一致,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报价明细汇总表序号分类项目名称金额1人工费2维修维护费3办公费4税金5其他费用6………7………服务总费用小写:大写:2、人工费用明细表岗位人数工资标准(元/月)月费用小计(元)备注………………………………服务期内费用合计(元)说明:1、★本表“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服务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2、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本表“备注”栏注明。注:以上表格未列项目供应商可根据采购需求和自身情况同格式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商务部分目录1、报价函;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3、资格审查资料;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声明材料;5、政府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相关材料;6、采购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3:报价函(采购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编号)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本项目。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的实施。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未按本格式要求制作的,报价无效;)在指定位置盖章附件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三、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5资格证明材料序号资料名称注:后应附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电话: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未按本格式要求制作的,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代理机构):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未按本格式要求制作的,报价无效;)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参加本次投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作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枣庄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我公司郑重承诺,我公司自年月日成立以来,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制,供应商凭书面承诺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附件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声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划分标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为物业管理。(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此类企业不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是/否)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三)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证明材料(非此类企业不需提供)附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项目包号:A采购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6月27日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6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电子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CA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CA证书的方式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电子响应文件基本流程: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及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操作手册安装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CA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使用CA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生成完整的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使用CA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地点自行携带设备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若供应商CA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CA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CA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CA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CA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报价部分10.6.2商务部分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3技术部分10.6.3.1本次磋商不允许供应商复制粘贴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有与项目无关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11.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5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终报价为准。12.磋商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电子标14.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14.1.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未按规定签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1.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上传证件不清等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电子标15.1.1项目实行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4009980000。16.响应文件截止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电子标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7.1.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17.1.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1.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电子标18.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响应文件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供应商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同时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上进行。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18.1.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工作人员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1.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1.4供应商代表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过程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19.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19.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9.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另有规定的除外)。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0.2.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0.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报名单位进行其信用信息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1.3响应文件的澄清21.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1.4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磋商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1.6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无效响应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4)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响应有效期不足的;(6)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8)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1)不符合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磋商2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5本项目共2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2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4.比较和评价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磋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25.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磋商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章规定的评审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8.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无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与接收37.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8.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磋商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项目包号:A采购人: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6月27日目录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服务需求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2000242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5万元最高限价:12.5万元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2.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6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绿色采购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开启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6月30日08时0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备案。未在网上投标备案或网上投标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网上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学习园地--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视频)。开评标期间供应商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80号联系方式:0632-301280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联系方式:0632-3567999邮箱:sdzzjdzb@163.com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磋商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地址:枣庄市台儿庄区文化路280号联系方式:0632-30128071.2名称: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联系方式:0632-3567999邮箱:sdzzjdzb@163.com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截止开启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本分包最高限价:12.5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否9.3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12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13.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4.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8.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8.1开启地点:网上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28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632-331351537.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枣庄净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2-3567999通讯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南路74号门市三楼38.1成交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最低收费标准的60%计算,即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费用不得单列。支付形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中标代理费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法律法规对相应服务规定的条件:/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合同条款1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自进场之日起每月服务结束后甲方按考评结果支付前一个月合同金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费用核算要求的有效费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按程序支付上述款项。3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服务期6个月。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6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针对同一项目同一标包出现以下情形的,投标(报价)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六)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七)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第4章服务需求本次采购共为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6个月。3、预算控制价:12.5万元,包含该项服务期内所有内容的价格,具体包括服务期内服务、服装、工具、材料、设备、设施、人员工资、福利和税费、企业利润、办公用品、不可预见费、耗材、所有装备以及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公证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等所有费用(交钥匙工程)。二、服务范围主要地点包括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院、泥沟办案基地、派驻古城检察室。服务范围包括上述地点内的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干警食堂管理及古城检查室的值夜等。人员要求:人员总数要求不少于9人,其中:1、驻场项目经理兼服务人员1人;2、机关院内服务人员2人;3、泥沟办案基地服务人员2人;4、干警食堂主厨、帮厨各1人;5、古城检查室服务人员2人。人员配备基本要求:1、年龄不得超过50岁,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责任心强,能适应三班制运转。心理健康,身体健康,无慢性病、心脑血管疾病、传染性等疾病,无残疾,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2、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成交供应商应为所有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未按要求用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所有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上岗,自觉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除服从隶属单位管理要求外,人员须具有认真履行职责的能力、遵守采购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的意识和良好品行,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杜绝一切有损采购单位形象和声誉,影响采购单位文明、安全秩序的言行。4、所有人员均应为全日制用工。工作职责与服务要求:(一)保洁:1)通道及楼梯台阶及大厅(1)保洁规程①楼梯间墙面每周至少除尘一次,楼梯间无灰尘,无乱贴乱画,梯步表面干净无污渍,保持楼梯手护栏干净、无灰尘。每天保洁2次,上下午各1次保洁。②每日循环清扫地面垃圾,清除台面、地面的污迹,每日至少拖洗两次,每月至少彻底清洗两次,平时发现污渍及时处理。③大厅前台阶每天保洁2次,上下午各一次。④大厅的地面每日至少拖地2次,推尘4次,每月对大理石地面保养抛光1次。⑤大厅地面用扫尘拖,按规定规律匀速来回推拖,每天数次视客流量而定。⑥整个地面推尘后,地拖推至工作间,抖掉垃圾,装好尘拖。⑦雨天在大厅门口台阶上铺上红色小地毯,使地面保持干净,无水渍。⑧用干净的毛巾擦抹展馆内的展台展板、墙壁,用鸡毛掸掸天花板上灰尘、蜘蛛网等。(2)保洁标准①大厅前台阶无污渍、无垃圾、痰渍。②大厅、楼内、公共通道地面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痰渍,无灰尘,有光泽,保持地面材质原貌。③大厅玻璃无广告、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手印。④墙面设施无明显灰尘、手印。⑤门框、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⑥门、窗玻璃及窗帘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无明显印迹。⑦各种金属件表面干净,无污渍,有金属光泽。⑧门把手干净、无印迹、定时消毒。⑨展台展板:无明显灰尘。⑩天花板干净,无污渍、无蛛网;灯具干净无积尘,中央空调风口干净,无污迹,进出口地垫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无杂物,盆栽植物无积尘。⑪电子显示屏干净无尘。(3)注意事项①洗刷楼道时,防止水流入办公室等场所内。②拖地,擦抹时务必将工具拧干,动作要轻,切勿将污水甩至墙壁上。2)卫生间(1)保洁操作规程①打开门窗通风,用水冲洗大小便器、洗干净烟灰缸;②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垃圾、换新的垃圾袋后放回原处;垃圾袋内垃圾不超过1/2,每日更换不低于一次。③用洗洁精均匀喷洒在洗手盆及大、小便器上,用毛球洗刷大、小便器(如是座厕,注意清洁两块盖板及底座卫生),用快洁布擦洗洗手盆,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每天保洁2次。④每周对卫生间彻底冲刷一次;⑤用毛巾从门开始顺时针方向依次将墙面、台面、开关、门窗标牌等抹一遍;⑥先用湿布擦窗玻璃和镜子,然后用干毛巾擦干净;⑦用拖把拖干净地面;⑧补充卷纸、擦手纸和洗手液;⑨适量喷洒香水或空气清新剂,小便器内放置香球;⑩应每小时保洁一次,清理地面垃圾,抹干净台面水迹;⑪每天早上保洁后用消毒水对洗手盆及大小便器、地面进行消毒。(2)保洁标准①便池、地面、墙壁无污渍、无脚印、无乱张贴、无异味,无杂物,室内无异味、臭味。②地面无烟头、水迹、污渍、积水、纸屑、果皮。③镜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清洁光亮。④墙面、隔断无污迹、无灰尘、无涂画。⑤垃圾桶内、外干净。⑥手纸、洗手液保持正常提供。⑦设施完整,用品齐全,拖布和日用品要摆放整齐⑧天花板、墙角、灯具目视无灰尘、蜘蛛网。⑨目视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3)注意事项①禁止使用碱性清洁剂,以免损伤瓷面。②用洁厕水时,应戴胶手套防止损伤皮肤。③下水道如有堵塞现象,及时疏通。3)电梯的清洁保洁(1)配备清洁工具:梯子、抹布、告示牌、吸尘机等。(2)保洁规程a、电梯日常保洁:1每日保洁4次,早晚及上午、下午各1次,不定时巡视。2保持电梯轿厢地面的清洁除尘;3每天早上更换一次地毯,必要时增加更换次数;4对电梯门、轿厢的不锈钢、镜面装饰物进行循环保洁;5电梯每天巡回保洁。b、电梯重点保洁(放在下班后):1打开电梯控制箱,按动指定按钮,使电梯停止运行;2把“正在保洁”的告示牌放于电梯门前以示工作;3用吸尘机吸边角部位和电梯门轨的沙、灰尘;4按《玻璃门、镜面清洁标准作业》清洁镜面;5用微湿的布抹电梯门的塑料胶条部分门轨及电梯按钮;6用不锈钢清洁剂对电梯门及不锈钢部分进行保洁;7用吸尘机对地毯进行吸尘;8清洁电梯轿厢的顶部及灯饰应每周一次;9收拾好作业工具及“正在保洁”的告示牌;10将控制按钮恢复原位,关上控制箱,让电梯恢复正常运行。(3)保洁标准轿厢壁无手印、灰尘,地面无垃圾,电梯门轨槽、显示屏干净无尘。(4)清洁注意事项:a、日间电梯保洁吸尘时,待电梯停止后再进行吸尘。b、应避免客人多的时候保洁电梯,如有客乘搭电梯应暂时停止保洁工作。4)玻璃门、窗、幕墙(1)操作规程①大门每日保洁2次,早晚各一次,其他不定时保洁(每天至少保洁一次),不定时巡视;②擦拭门锁及门面;③用玻璃清洁剂擦拭玻璃并用干布抹净;④擦拭内外窗框、轨道;⑤保洁完毕应关好门窗;⑥幕墙请专业外墙清洗工人清洗。(2)清洁标准①目视大厅玻璃门无广告、无蜘蛛网、无明显灰尘、手印、地面无灰尘污渍、痰迹、墙面设施无明显灰尘、手印玻璃面上无污迹、水迹;②清洁后用纸巾擦拭若干厘米内无灰尘。(3)注意事项①高空作业时,应两人作业并系安全带,戴安全帽。②作业时,注意防止玻璃刮的金属部分刮花玻璃。5)灯具(1)操作规程①关闭电源;②架好梯子,人站在梯子上一手托罩,一手拿螺丝刀拧松灯罩的固定螺丝取下灯罩;③将灯罩放在有洗洁精的水中,用布洗擦灯罩内外的污迹,再用清水洗一遍然后用干布抹干水分;④将抹干净的灯罩装上并用螺丝刀拧紧固定螺丝;⑤清洁日光灯具时应先将电源关闭,用手压住盖板取下盖板、灯管,然后用抹布分别把灯管和灯具盖板擦抹干净再重新装好。(2)清洁保养标准清洁后的灯具、灯管无灰尘、灯具内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3)注意事项①在梯子上作业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摔伤。②清洁前应首先关闭灯具电源,以防触电。③人在梯子上作业时,应注意防止灯具和工具掉下碰伤行人。④用螺丝刀拧紧螺钉,固定灯罩时,应将螺钉固定到位,但不要用力过大,防止损坏灯罩。6)垃圾箱(1)操作规程①垃圾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分别收集,安排人员专门分类运送,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再利用。②保洁人员应巡回收取垃圾桶内的垃圾,保证垃圾桶内的垃圾不能超过桶容积的1/2,以方便使用。③回收垃圾桶内的垃圾时,应先将垃圾桶内的胶袋提出放进垃圾车内,再重新铺好新的垃圾袋。④铺垃圾袋时应将垃圾袋口完全张开,袋口反卷5厘米折贴在垃圾箱外沿,再盖垃圾桶盖。(2)保洁标准①垃圾袋内垃圾不超过1/2,每日更换不低于两次。②保证垃圾桶保持半空状态,垃圾桶周围无散落的垃圾,垃圾桶外干净、无污渍。(3)注意事项清理垃圾时,不散落垃圾、污渍等。7)其他细节部位(1)清洁范围包括消火栓、宣传栏、指示牌、信报箱、楼道扶手及栏杆、墙面、标牌、灯开关配电箱、消防栓、消防管道以及卫生死角的清洁。(2)操作规程①每日用拧干的湿抹布擦抹消火栓、宣传栏、指示牌、信报箱、楼道扶手及栏杆;②用掸子扫掸墙面的灰尘及蛛网;③每日用干抹布擦抹区域内的设施设备。(3)清洁标准①每天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污迹、光亮清洁。②目视无烟头、果皮、纸屑、蜘蛛网、积尘、污迹、积水等;手摸无灰尘。(4)注意事项擦抹配电箱时禁用湿毛巾,不得将配电箱门打开以防触电造成意外。(二)绿化养护1、绿化养护管理应具备专业技术水平,必须建立完整的植物养护管理档案。2、水平绿化和垂直绿化相结合,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美化效果。3、花木绿地根据需要及时浇水、喷药、施肥、清除杂草,修剪整齐,造型美观,成活率高,遭受病虫害率低。4、合理施用花肥、药剂,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施用剧毒化学药剂和化学农药。5、正确使用灌溉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跑冒滴现象及时修理。6、保持绿地卫生,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存有枯枝败、蛛网等。7、承担绿地防火责任,定期巡视、检查、清除绿地中烟头等火源,杜绝火灾防患,发现起火迅速扑救并及时告知、区安全保卫部门。(三)干警食堂管理1、食品质量标准(1)要配餐合理,营养均衡,花色品种齐全。根据季节变换,及时增加和更换菜肴品种,口味及档次搭配合理,达到色、香、味、形俱佳。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发面制品不酸、不黄、大小均匀、量足。米饭不软、不硬、不夹生;炸、烤、烙食品外形美观,火候均匀;菜肴刀工整齐,做工精细,用料合理。(2)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更新菜品、提高菜肴质量,提高餐饮服务保障能力,业务技术精益求精,每周拟定菜谱,定期推出新菜品、举办美食节活动,报采购人审核后实施。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制定详细活动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后实施。2、卫生标准(1)须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流程建立工作台帐,接受采购人的监督考核。就餐环境须达到有关部门要求,不定期接受职能部门监督检查。(2)个人卫生。员工须接受卫生培训,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保持良好的操作习惯,不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及其它不卫生动作,不用烹制工具直接尝味。员工有感冒等疾病时须休假,以免造成食物感染。(3)厨房卫生。①厨房所有炊具每天在工作后进行严格消毒,消毒后加盖保管,定位摆放,防止再污染。②环境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积水。③下水道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④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⑤排烟系统清洁完好,罩面、滤油网无油垢,有定期擦排烟罩和清洗滤油网的措施。⑥调料缸干净整洁,各种调料充足,不变质,每日开餐结束时加盖盖好。⑦砧板、刀具等清洁保持无霉斑积垢,开餐结束时,要置于专用的消毒柜内。⑧冰箱及冷库等清洁完好,有定期的清理和除霜制度,表面无锈迹,无油垢,无破损;冰箱内干净,无积水,无异味,摆放整齐,无私人物品,并由专人管理。⑨脚踏式垃圾箱(桶)加盖盖好,四周无散积垃圾,及时清运清洗。(4)餐厅卫生①用餐后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污。②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③定期清洗门窗、墙壁、灯管,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等。④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保证正常运转。⑤专人负责回收餐具,剩饭剩菜及时运走,确保餐厅无异味。(5)餐具卫生①用过的餐具及时清洗、消毒,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油迹、无洗洁剂残留,每餐消毒后必须做好消毒记录。②用餐前餐具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防止虫蝇叮咬。③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3、餐厅服务标准餐前适时整理、摆放好窗口工具及饭台、餐桌、餐椅,餐前5分钟将饭菜摆放到位,餐中根据就餐需要及时补充。饭菜明码标价,窗口服务操作熟练,处理得当;就餐秩序井然,无插队,无拥挤。餐厅服务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售饭时间),穿戴规范、整洁,左胸佩戴服务标志;实行站立服务,姿势端正,微笑服务,语言文明礼貌。4、垃圾处理标准按照相关规定将厨余垃圾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密闭存放,并做好记录台账等工作。其他要求1、全面响应并落实采购人的所有合理要求;2、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全面清理卫生,地面保养;3、采购人如遇大型活动、会议、迎检等事宜,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卫生服务,如遇紧急情况,供应商需临时增派人员帮助做好卫生服务。4、供应商对所派遣员工的疾病和人身安全负责。供应商员工在工作期间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事故、意外伤害等安全事故或疾病的,所有事故或疾病赔偿义务及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第5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其资信、业绩、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低顺序排列。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二、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按要求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证明书或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信用情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报名单位进行其信用信息的查询),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磋商依据。)5承诺书按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6中小企业声明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1项目名称与招标项目名称一致2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企业名称一致3签署、盖章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4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5响应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6投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7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评分细则投标报价部分得分(15分)评分内容评议要点投标报价分15分以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得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即(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5];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最终投标报价。商务部分得分(10分)业绩10分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公共服务场所,非住宅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需提供完整的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得分(75分)评分内容评议要点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15分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本项目的规划布局,建筑范围,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及承诺,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分析精准到位,科学实用的,得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15分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15分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物业管理的各岗位相关详细计划及实施措施,具体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等: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描述全面,方案科学明确,实施程序清晰,全面突出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减完为止。物业管理制度建设15分供应商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作、管理职责、内部分工、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等,完备、科学、可行性强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