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



[WXJK202307005-X01]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经行审投许[2022]15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太湖新城蠡湖大道东侧、五里河南岸,隶属于无锡市太湖新城,东边是万象城商区

2.1.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家具提升工程、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水电工程等。提升改造面积约为56764平方米,其中广场工程面积约18500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53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2日

2.1.5 其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景观、绿化、雨水、给排水、泛光照明及景观照明等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近三年来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自2023/06/2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06/2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03/2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6月27日16:00时至2025年07月02日23:59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锡南路128号三楼西侧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弛弘、孙蓉蓉

联系人:

邵晓红

电话:

0510-81920959

电话:

0510-8210902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schunw@163.com

2025年06月27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信用承诺书.pdf评标办法.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招标项目的评定分离非示范文本)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WXJK202307005-X01项目名称: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吴敏2025年6月2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联系人:张弛弘、孙蓉蓉电话:0510-81920959电子邮箱:/传真:/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锡南路128号三楼西侧联系人:邵晓红电话:0510-82109023电子邮箱:jschunw@163.com传真:/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标段)施工1.1.5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太湖新城蠡湖大道东侧、五里河南岸,隶属于无锡市太湖新城,东边是万象城商区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合同条款12.4.1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景观、绿化、雨水、给排水、泛光照明及景观照明等施工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2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招标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投标见招标公告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附件、合同专用条款附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经开区建筑工地围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围挡效果PPT、投标保证金缴退担保信用承诺办理指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及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0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2.4招标控制价金额:52125488.65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0.00元暂列金额(含税金):2829912.50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项目管理机构表(格式自拟);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投标担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21年—2023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的开始年份,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3月—2025年5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5年3月—2025年5月)(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承诺书:①自2023-6-2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自2024-6-2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自2025-3-2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我方承诺:按委托人、代建人要求操作明源系统(暂定名),如未按照委托人、代建人要求进行操作每次罚款2000元。经提醒警告一次后,若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③品牌承诺书:投标人只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提供品牌表中的品牌,不选定品牌,在合同履行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样定货,承包人在选定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者厂家前必须书面报发包人确认,并且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可。如招标人因为工程整体要求而需统一某些材料的品牌规格,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要求进行更换,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价格按中标价格不变。在后续施工中招标人有权指定使用推荐品牌中的任一品牌。其他未在该推荐品牌中列出的材料、设备均采用中档档次的材料,品种、样式、颜色、质量要求均以招标人确认后为准。④配合做好移交管理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所有投入的照明设备均可接入照明主管部门管理系统,接入费用由我方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若项目实施后无法接入相应系统,则我方同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的不利后果及其费用。注:提供上述①②③④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担保递交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不按下列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其他形式□保险机构保单(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担保公司保函(可选项,根据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担保递交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信用承诺(可选项,根据苏政务办发(2023)29号文及锡信用办〔2023〕10号文规定,鼓励招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50万元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方式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永丰支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保证金信息”查看本标段对应的相关信息。方式2、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银行规定的申请条件②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其具有开具保函权限的上级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3、采用保险机构保单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保险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保险机构保单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单(保单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险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否则无效。保单的承保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单扫描件或电子保单、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险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保险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险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单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单核验方式;保单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单原件的,保单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方式4、采用担保公司保函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满足担保公司规定的申请条件和信用要求。②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分,信用考核结果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3条“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的规定。③担保公司保函必须为已生效的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且保函手续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否则无效。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机构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担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方式5、采用信用承诺方式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①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②具有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2023版)》(苏信用办发〔2023〕8号文)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并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③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担保信用承诺书和经无锡市信用办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3.4.3投标担保退还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退担保信用承诺办理指南》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采用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除图、表外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目录不计入总页数,同时目录中无需体现页码。(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备份文件。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2楼)。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58.215.18.211: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注: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否则如由于无法及时联系相关授权委托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2.1开标程序详见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和说明及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2.2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当在6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里随机抽取。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含)以上单数。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5家(不排序)。1、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再由原评标委员会补充中标候选人。2、定标阶段:(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6.4定标方法1、☑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定标法;2、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定标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承包人在以下方式中自主选择)☑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其他: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含税价款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4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8.5.2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外人,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8.5.3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本标段的危大工程清单如下:/。10.2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严格遵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与工程招投标联动管理的意见》(锡政办发〔2018〕69号)、《关于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31号)等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18〕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通知》(锡建建市〔2018〕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锡建建市〔2019〕12号)、《关于无锡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分应用的通知》(锡政园绿〔2018〕21号)、《关于调整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及应用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31号)、《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入围、投标担保和评标基准价等方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建规发〔2021〕3号)、《锡建建市〔2022〕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保函(保险)在建设工程招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领域应用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3〕339号)、《关于贯彻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锡建建市〔2023〕25号)等有关规定。10.3各类系数值的抽取由招标人通过计算机系统随机抽取。抽取规则:信用因素比例、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以及方法三中K、Δ值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5个系数值,在计算机系统中分五次依次抽取1个系数,一个权重(权重值1%~100%)。在抽取权重过程中,前几次权重累加已满足100%,则不继续抽取。如前4次未满足100%则最后一次补足。最后按多次(最多5次)抽取的系数和权重对应合成本次系数值。10.4本系统评标过程中,运算过程及运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10.5本工程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定。本项目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第22条要求,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开展评标准备工作。本工程在第一阶段开标时,进行信用因素比例抽取,评标委员会完成第二阶段初步评审后,在开标室确定ABC合成法中除信用因素比例外的各类系数或数值,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系数抽取过程的直播。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做出回复,回复方式如下: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现场书面签字确认或者短信回复,回复内容中须注明单位名称及回复人姓名。如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解答评标委员会的问题,或者没有对评标委员会指出的问题予以确认,将视为投标单位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无任何异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作出评审结论。10.11按照苏建招办〔2022〕2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6号文、《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检查各投标人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10.12根据锡经开建发〔2021〕1号文,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10.13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巡检机构对本工程进行巡检,月度巡检结果评分低于80分的,则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次,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根据锡经开城委办〔2020〕1号文,建筑工地围挡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须符合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0.14开标现场能查到的投标保证金的以开标现场系统审查为准,开标系统内查询不到或查询异常的具体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进行评审。10.15网上招投标活动中使用的信息(营业执照、企业与项目负责人的各类资质证书、业绩和获奖情况)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的信息为准,应从省主体信息库内挑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库,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10.1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10.17因版本限制,本招标文件诚信库即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10.18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或者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担保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主体信息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主体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链接,以及从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备份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备份文件的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备份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4.2.2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提交投标备份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可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也可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无锡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无锡市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有关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组建定标委员会。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须知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全部入围。竞争性的判断具体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4.2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是否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定标6.5.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定标方法中有关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组建定标委员会。6.5.2定标方法: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定标方法中的所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6.5.3确定中标人: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人员、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支持理由和投票情况。定标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6.6中标人公示6.6.1招标人应当自完成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工期、业绩,以及定标时间、定标方法、定标结果、各类定标因素的定标理由、票数以及总票数、投标人依据各类定标因素提交的材料、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定标结果的,应当重新进行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6.7异议与投诉6.7.1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出的方式: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6.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6.9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合同授予7.1履约保证金7.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1.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2签订合同7.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2.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2.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除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定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第一阶段)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商务)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形式性评审标准(第二阶段)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函(报价)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1.1.2资格评审标准(第一阶段)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1.1.3(第一阶段)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1.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阶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期望值;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1商务标详见评标方案1.2.2技术标详见评标方案1.2.3经济标详见评标方案2.3.1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1、评标方式: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入围方法采用全部入围法2、评审因素:商务标(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经济标(投标报价)3、评审顺序: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2.3.2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2.3.2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16个(含)的,取前11名;投标人为12~15个(含)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含)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当进入第一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数量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均应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但仍应按照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依据。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最少的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3.3竞争性判断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案进行评审,确定5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全部入围。竞争性判断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案进行评审,确定5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名但2.3.3竞争性判断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名时,则不具备竞争性。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方案1、详细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当进入某一阶段(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技术标评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施工组织设计(6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目录不计入总页数。评审因素分值页数要求评分标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2-5页由评委酌情打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2-4页由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5-10页由评委酌情打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6-12页由评委酌情打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15-28页由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15-8页由评委酌情打分2)商务标评审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0-4分)为该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上一个月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所占比例值。投标人市场信用因素比例取值范围:3.6%,3.7%,3.8%,3.9%,4%分,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采用市政类信用考核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开始之日上一月份的企业信用考核分(以市住建局外网公布的企业信用考核为准,例如,2018年7月份开始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采用2018年6月份的无锡建筑企业信用考核结果)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所占比例值。3)经济标评审表(投标报价)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7%,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采用ABC合成法进行计算)。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ABC合成法);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K值取值范围:97%、97.5%、98%、98.5%、99%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随机抽取确定;(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Δ值取值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土建工程:2%、3%、4%、5%、6%、7%投标报价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从下列三条中选择一条,否则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4、评标价偏离绝对值计算:评标价减去评标基准价,取绝对值。5、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最少的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的计算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则按下表系统随机确定各范围内评标价抽取个数后抽取评标价组成B值的抽取范围。序号范围抽取个数(抽取前系统随机确定)1A值的95%~92%(含)0、1、22A值的92%~89%(含)0、1、23A值的89%~86%(含)0、1、2、34A值的86%~83%(含)0、1、2、35A值的83%~80%(含)0、1、2、36A值的80%~77%(含)0、1、27A值的77%以下0、1、2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评标时在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6%、96.5%、97%、97.5%、98%、98.5%、99%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土建工程2%、3%、4%、5%、6%、7%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评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附件:第一阶段评审汇总表(商务技术标)序号投标人名称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12345„„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第二阶段评审汇总表(经济标)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评标价(元)评标基准价(元)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234567„„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附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序号投标人名称优点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专家姓名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情况(注明涉及的投标人、具体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专家签名备注:本表为评标委员会最终评标报告;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详细评审标准1.2.1商务标主要由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1.2.2技术标主要由施工组织设计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1.2.3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3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2.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1.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2.2初步评审2.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2.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9)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2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2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3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3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33)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4)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3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37)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2.3详细评审2.3.1评审顺序为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2.3.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2.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2.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6.3.2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定标方案1、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及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并在定标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音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在定标前可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约谈,并形成报告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内容开展定标活动。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5)政府集中建设管理单位组建定标成员库时遇到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的,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可以委派单位外或系统外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相关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的代表组建集中建设项目定标成员库,但每个标段的定标委员会中,单位外或系统外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总数的一半。集中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完善集中建设项目定标成员库考核机制,对不能公正履行定标职责的,应当实时将其清出定标成员库。2.2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2.3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2.4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3.定标因素3.1本项目定标因素如下:(1)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4)企业信用考核结果;(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备注: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库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现场提出,每名评委出题数量相等,且出题总数为答辩题目数量的3倍以上,答辩题目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本项目题库中随机抽取(本次出题数量为1个题目)。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于定标会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a.参加本次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保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其答辩资格;b.答辩现场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手机保持关机状态,一旦发现违规作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3.2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评标价偏离基准价的绝对值小的优于绝对值大的;偏离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且影响排序确定的,则评标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优先;(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若评标委员会评价相同或无评价,可参考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评价高的企业优于评价低的企业;(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合理性、针对性强的优于合理性、针对性弱的。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横向比较,职称高的为优;(4)投标人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序号信用考核分值票数195分(不含)以上N290分(不含)-95分(含)N-1385分(不含)-90分(含)N-2480分(不含)-85分(含)N-3580分(含)以下N-46无信用分N-5(5)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详实、与本项目特征及需求贴合度高的优于内容简单、与本项目特征及需求贴合度低的。4.定标办法4.1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每项定标因素分别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审后进行票决,并确定得票总数最多的为中标人。票决宜采取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根据各定标因素择优排序进行投票,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本项目除定标因素4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外,假设有A、B、C、D、E共5家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在针对同一项定标因素票决时,若认为A为最优,B、C并列第二优,D为第三优,E为第四优,则此项定标因素的各单位得票数情况为:A得5票,B、C均得4票,D得3票,E得2票,按总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4.2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定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只能选一名,被选定的得1票,未被选定的得0票,得票数高者居前。再次票决时,得票数相同的单位,价低者更优;得票数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报告中第一阶段总得分高低的顺序排名。依次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5.确定中标人5.1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人员、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支持理由和投票情况。5.2定标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6.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完成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工期、业绩,以及定标时间、定标方法、定标结果、定标理由、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定标结果的,应当重新进行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异议或投诉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后导致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9.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票决定标选票(样本)招标项目名称:定标因素排名支持的投标人名称支持理由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定标地点:年月日定标委员(签名):票决定标选票计票汇总表(样本)投标单位票数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3投标单位4投标单位5评委A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评委B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评委C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得票总数排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位于无锡太湖新城蠡湖大道东侧、五里河南岸,隶属于无锡市太湖新城,东边是万象城商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锡经行审投许〔2022〕154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家具提升工程、配套设施提升工程、水电工程等。提升改造面积约为56764平方米,其中广场工程面积约18500平方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景观、绿化、雨水、给排水、泛光照明及景观照明等施工。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2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发包人授权代建人代表发包人实际行使本次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条款项下发包人的管理职责,承包人承诺接受代建人的统一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若产生争议,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或诉讼解决,代建人负有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应配合的义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5份,承包人执3份。发包人: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询标承诺):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1、围挡效果图和规范;12、《无锡经济开发区》政府资金投资项目施工单位履约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本合同中所提及各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已经终止、失效或被更新,双方在适用时,均应自动适用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及现行国家、地方施工规范、技术标准。以上各类标准、规范、技术标准之间规定不一致的,以较严格者为准;无法判定“较严格者”的,以发包人的书面决定为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承包人应主动向发包人释明,由发包人向各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如本合同中所提及的各种标准、规范已经终止、失效或被更新,双方在适用时,均应自动适用相应标准、规范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约定;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代建人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及行业标准或行业通用习惯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若有);(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若有);(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投标函及其附录(若有);(6)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7)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承诺);(8)本合同通用条款;(9)技术标准和要求;(10)图纸;(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2)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谈、书面变更或文件视为本合同补充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有关而产生的纠纷,按本合同1.5条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天提供施工图,如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图纸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现图纸有不完整的,承包人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承包人若未按本条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或未在施工过程中以书面形式提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而导致发包人未及时提供补充图纸及资料的,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及承包国工电A水美州尧管>心人204112S9005ma无锡大剧院片区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信用承诺书为落实《招标投标法》要求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国家“诚信建设万里行”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填写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二、我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划分标段,施工招标的标段内容不超出一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三、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故意压低最高限价,迫使投标人低价竞标。四、我单位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发布的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均是真实准确的;我单位在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评标办法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五、我单位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我单位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六、我单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各项规定,通过设置与本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方法或评标办法等方式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七、我单位和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八、我单位知道虚假的承诺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招标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九、以上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单位在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电子签章):,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025年06月24日评定分离评标办法和定标方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第一阶段)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商务)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形式性评审标准(第二阶段)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函(报价)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1.1.2资格评审标准(第一阶段)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第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1.1.3一阶段)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1.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阶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期望值;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1商务标详见评标方案1.2.2技术标详见评标方案1.2.3经济标详见评标方案2.3.1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1、评标方式: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入围方法采用全部入围法2、评审因素:商务标(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经济标(投标报价)3、评审顺序: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2.3.2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2.3.2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投标人超过16个(含)的,取前11名;投标人为12~15个(含)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含)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当进入第一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数量时,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均应进入第二阶段评审,但仍应按照招标文件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依据。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最少的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3.3竞争性判断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案进行评审,确定5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全部入围。竞争性判断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案进行评审,确定5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名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2.3.3竞争性判断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等于1名时,则不具备竞争性。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方案1、详细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标准进行审查,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当进入某一阶段(评审因素)的投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技术标评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施工组织设计(6分)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目录不计入总页数。评审因素分值页数要求评分标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2-5页由评委酌情打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4页由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10页由评委酌情打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6-12页由评委酌情打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5-28页由评委酌情打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5-8页由评委酌情打分2)商务标评审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0-4分)为该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上一个月的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所占比例值。投标人市场信用因素比例取值范围:3.6%,3.7%,3.8%,3.9%,4%分,在初步评审后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采用市政类信用考核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招标公告发布开始之日上一月份的企业信用考核分(以市住建局外网公布的企业信用考核为准,例如,2018年7月份开始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采用2018年6月份的无锡建筑企业信用考核结果)乘以评标办法中确定的企业信用因素所占比例值。3)经济标评审表(投标报价)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报价1、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7%,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采用ABC合成法进行计算)。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ABC合成法);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参数设置如下:K值取值范围:97%、97.5%、98%、98.5%、99%随机抽取确定;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随机抽取确定;(当招标人所选值不在下列范围中,招标人将重新招标)(K值的取值范围为:96%、96.5%、97%、97.5%、98%、98.5%、99%)Δ值取值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土建工程:2%、3%、4%、5%、6%、7%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从下列三条中选择一条,否则招投标报价标人将重新招标)☑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4、评标价偏离绝对值计算:评标价减去评标基准价,取绝对值。5、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最少的5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或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取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可作调整。评标基准价的计算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以下则按下表系统随机确定各范围内评标价抽取个数后抽取评标价组成B值的抽取范围。序号范围抽取个数(抽取前系统随机确定)1A值的95%~92%(含)0、1、22A值的92%~89%(含)0、1、23A值的89%~86%(含)0、1、2、34A值的86%~83%(含)0、1、2、35A值的83%~80%(含)0、1、2、36A值的80%~77%(含)0、1、27A值的77%以下0、1、2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0%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评标时在规定的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6%、96.5%、97%、97.5%、98%、98.5%、99%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3%、4%、5%、6%、7%、8%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5%、6%、7%、8%、9%、10%、11%、12%机电安装工程6%、7%、8%、9%、10%、11%、12%、13%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2%、13%、14%、15%、16%、17%、18%、19%、20%轨道交通主体土建工程2%、3%、4%、5%、6%、7%评标价指有效投标文件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评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家的,不再采用ABC评标基准价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附件:第一阶段评审汇总表(商务技术标)序号投标人名称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12345……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第二阶段评审汇总表(经济标)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评标价(元)评标基准价(元)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绝对值是否推荐为中标候选人1234567……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附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推荐方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序号投标人名称优点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评标委员会签名:评标专家保留意见:专家姓名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情况(注明涉及的投标人、具体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专家签名备注:本表为评标委员会最终评标报告;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详细评审标准1.2.1商务标主要由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1.2.2技术标主要由施工组织设计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1.2.3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2.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3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2.1.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1.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2.2初步评审2.2.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2.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2.2.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2.4款的规定进行。2.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1)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9)施工组织设计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0)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2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2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2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30)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3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33)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4)技术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3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与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公示的实质内容不一致的;(37)投标文件中未提交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诚信承诺书》的。2.3详细评审2.3.1评审顺序为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含资格审查文件)评审。第二阶段:经济文件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具体的评标方式、评审顺序及评审因素见本章前附表。2.3.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载明的进入下一评审环节的方法,根据各投标文件中相应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确定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入围下一评审环节的具体方法见本章前附表。2.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2.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2.5.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投标人须知6.3.2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时,如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以及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见本章前附表。2.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定标方案1、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及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并在定标过程中同步录音录像,音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招标人在定标前可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约谈,并形成报告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定标委员会作为参考。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内容开展定标活动。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2.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由下列人员组成:(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设计类定标委员会成员也可由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5)政府集中建设管理单位组建定标成员库时遇到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的,经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可以委派单位外或系统外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相关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的代表组建集中建设项目定标成员库,但每个标段的定标委员会中,单位外或系统外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总数的一半。集中建设管理单位应当完善集中建设项目定标成员库考核机制,对不能公正履行定标职责的,应当实时将其清出定标成员库。2.2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2.3招标人应及时组建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一般为招标人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纪检监察人员或审计人员、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职工代表。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保定标过程公正、公平。2.4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3.定标因素3.1本项目定标因素如下:(1)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4)企业信用考核结果;(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备注: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答辩的内容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题库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现场提出,每名评委出题数量相等,且出题总数为答辩题目数量的3倍以上,答辩题目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在本项目题库中随机抽取(本次出题数量为1个题目)。答辩采用统一的A4纸,现场统一发放,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具体答辩开始时间现场另行确定。请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于定标会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门口进行集合并签到,若因项目负责人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a.参加本次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保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其答辩资格;b.答辩现场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手机保持关机状态,一旦发现违规作弊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3.2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评标价偏离基准价的绝对值小的优于绝对值大的;偏离基准价的绝对值相同,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且影响排序确定的,则评标第一阶段排名靠前的投标人优先;(2)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以及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若评标委员会评价相同或无评价,可参考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施工组织设计评价高的企业优于评价低的企业;(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合理性、针对性强的优于合理性、针对性弱的。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横向比较,职称高的为优;(4)投标人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序号信用考核分值票数195分(不含)以上N290分(不含)-95分(含)N-1385分(不含)-90分(含)N-2480分(不含)-85分(含)N-3580分(含)以下N-46无信用分N-5(5)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详实、与本项目特征及需求贴合度高的优于内容简单、与本项目特征及需求贴合度低的。4.定标办法4.1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每项定标因素分别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审后进行票决,并确定得票总数最多的为中标人。票决宜采取投票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根据各定标因素择优排序进行投票,最优的N票,其次N-1票,以此类推(N=5,排名N以后的得0票)。本项目除定标因素4企业信用考核结果外,假设有A、B、C、D、E共5家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在针对同一项定标因素票决时,若认为A为最优,B、C并列第二优,D为第三优,E为第四优,则此项定标因素的各单位得票数情况为:A得5票,B、C均得4票,D得3票,E得2票,按总票数高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4.2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定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只能选一名,被选定的得1票,未被选定的得0票,得票数高者居前。再次票决时,得票数相同的单位,价低者更优;得票数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报告中第一阶段总得分高低的顺序排名。依次并据此确定全部中标候选人排序。5.确定中标人5.1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人员、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等;定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候选人的支持理由和投票情况。5.2定标会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法、定标因素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6.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完成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各中标候选人的名称、排序、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信息、质量、工期、业绩,以及定标时间、定标方法、定标结果、定标理由、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改变定标结果的,应当重新进行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对定标结果的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若异议或投诉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后导致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9.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供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的,招标人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票决定标选票(样本)招标项目名称:定标因素排名支持的投标人名称支持理由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第1名第2名第3名定标地点:,年月日定标委员(签名):票决定标选票计票汇总表(样本)投标单位票数投标单位1投标单位2投标单位3投标单位4投标单位5评委A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评委B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评委C定标因素1定标因素2定标因素3定标因素4定标因素5得票总数排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签名):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计票人签名:监票人签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产业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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