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2025)



一.招标条件
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京交计发〔2025〕3号批准,投资额为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密云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密云区,起点桩号为K0+200,终点桩号为K19+535,道路全长19.335Km。本河东路现况为山区三级公路,K0+200-K13+275段路基路面宽度为7.5m/6m,K13+275-K18+350段路基/路面宽为7.5m/6.5m,K18+350-K19+535段穿东邵渠镇区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面宽18.5m,两侧各3m宽人行步道,道路总宽24.5m。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主要工作范围:实施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管理,清单、计量支付、变更、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竣(交)工验收,工程决算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各阶段咨询意见。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
2.4计划服务期:5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决算评审完成之日止)。
2.5其他说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00000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单独完成2项(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综合交易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下载交通工程标书工具。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它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
九.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5号
邮 编:101500
联系人:付冀嘉、鲍伟
电 话:010-69041946
传 真:010-6904194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人:宋先瑞
电 话:010-67856833-827
传 真:010-67856871
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招标文件.pdf

北京市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招标,(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6月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56,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图纸和资料第三卷..................................................................................................................................................................6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财政性资金计划的通知》京交计发〔2025〕3号批准,投资额为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密云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管理咨询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密云区,起点桩号为K0+200,终点桩号为K19+535,道路全长19.335Km。本河东路,现况为山区三级公路,K0+200-K13+275段路基路面宽度为7.5m/6m,K13+275-K18+350段路基/路面宽为7.5m/6.5m,K18+350-K19+535段穿东邵渠镇区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面宽18.5m,两侧各,3m宽人行步道,道路总宽24.5m。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主要工作范围:实施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管理,清单、计量支付、变更、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竣(交)工,验收,工程决算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各阶段咨询意见。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3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2.4计划服务期:5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决算评审完成之日止)。2.5其他说明:本项目合同估算价:400000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具备,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单独完成2项(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综合交易系统通知时间为准。,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下载交通工程标书工具。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4其它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六.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一层开标室七.其他公告内容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jtw.beijing.gov.cn九.公告发布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十.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5号邮编:101500联系人:付冀嘉、鲍伟电话:010-69041946传真:010-69041946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邮政编码:100176,联系人:宋先瑞,电话:010-67856833-827,传真:010-6785687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5号邮编:101500联系人:付冀嘉、鲍伟电话:010-69041946传真:010-6904194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C48-1邮编:100176联系人:宋先瑞电话:010-67856833-827传真:010-678568711.1.4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1.1.5标段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1.1.6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密云区,起点桩号为K0+200,终点桩号为K19+535,道路全长19.335Km。本河东路现况为山区三级公路,K0+200-K13+275段路基路面宽度为7.5m/6m,K13+275-K18+350段路基/路面宽为7.5m/6.5m,K18+350-K19+535段穿东邵渠镇区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面宽18.5m,两侧各3m宽人行步道,道路总宽24.5m。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比例:全额出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实施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管理,清单、计量支付、变更、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竣(交)工验收,工程决算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各阶段咨询意见。1.3.2服务期限服务期:5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决算评审完成之日止)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全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5220-2020)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3质量要求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合格等级。1.3.4安全目标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轻伤频率小于3‰以内,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北京市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发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2报价范围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自行测算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报价方式■费率项目管理咨询费=项目管理咨询费基价×投标费率1)项目管理咨询费基价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的规定计算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然后下浮30%作为项目管理咨询费基价;2)当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实际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费不超过批复的金额;3)项目管理咨询费的最终支付金额以评审确认的金额为准。。3.2.5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质量检测等服务工作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项目管理咨询费中不予单独计量。中标单位所报投标费率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亦不因项目概算增减而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本单位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结合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以费率形式自主作竞争性报价。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0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5.1开标形式和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线下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一层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10时30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开标形式和开标时间、地点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一层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实际家数不足3家的,按实际家数推荐。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的其他内容:/.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形式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公告期限:/日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7.8.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本项补充:从开标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3年时间内,发包人或招标人均不得将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征得原投标人的书面同意。3.2本款补充3.2.7项:3.2.7投标人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的要求考虑相关税费调整,其费用包含在所报服务费中,合同实施及结算过程应依法纳税。3.5.5不适用4.2.5补充4.2.5项:每个投标人对同一标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时需分别提交各标段的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1本款补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同时,应同时递交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原件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由此引起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5.1.2本款补充:参加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与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如非同一人,则须重新开具授权书。截止至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时间,如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完成评审,请参加第二个(报价文件)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耐心等待,待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开始第二个信封开标会。5.2.1(4)补充:投标人少于3个的,投标文件不予解密。7.4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达不到招标文件中有关中标要求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5本款补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否决的,告知其评审得分、排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告知其被否决的原因及其依据。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8.6本款补充7.8.6款: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可在网上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谈判应在网上完成,且谈判内容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2补充9.2款: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交公建发〔2020〕1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京交公管发〔2020〕2号)、《北京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交公管发〔2022〕16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做好公路养护工程招标工作的通知》(京交公管发〔2023〕15号)及招投标管理文件规定。9.3补充9.3款: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9.4补充9.4款: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果因投标人填写的关键信息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将导致失去中标资格,此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5补充9.5款: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规[2020]1号)中相关规定。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10-891510839.6补充9.6款: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9.7补充9.7款:参照执行北京市公路项目代建监督管理方法、北京市公路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北京市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资格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路项目代建监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路建发〔2005〕332号)。9.8补充9.8款: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和施工监理两个项目同期招标,招标人接受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获得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人资格。如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为施工监理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失去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项目管理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9.9如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期间颁布了最新的管理制度等按照最新要求执行。本项目投标人、中标人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附篇规范性文件及招标人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有效。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具备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累计单独完成2项(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2、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事故等情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1、具有道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公路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道桥专业)证书。3、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的项目负责人或公路工程项目代建的项目负责人或公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10)为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11)与本次招标适用的“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或交通运输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2.2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评分因素内容缺项的除外);(3)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报价清单;(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电子交易平台”最,后发出的数据电文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的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中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浏览该平台发出的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4)投标保证金(适用于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建议书;(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报价说明;(3)其他。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报价清单”的要求填报服务费用。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填报的各项单价或总额价构成水平应合理且无不平衡报价,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其进行调整。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用费率方式报价的,投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适用于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报价的)3.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6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服务费均以人民币结算,采用转账支票、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以数据电文形式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电子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合作银行中任选一家的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一标段一收取”方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当明确保证金对应的,招标标段,以便查对核实。(2)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合作银行机构中选择相关银行申请办理保函。(3)若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保函业务金融机构中选择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电子保函。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扫描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投标人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或公开招标相关信息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由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检测证书等)的扫描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负责人的缴费明细,(近三个月内出具)扫描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还应附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或公开招标相关信息网页截图等)。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5“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规定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的相关信息。“拟委任的其他主要技术人员资历表”中相关人员应附身份证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职称证、检测证书等)的扫描件,以及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拟委任的其他主要人员的的缴费明细(近三个月内出具)扫描件。□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3.5.9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未标示“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可以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也可以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后的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被“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读取,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2未按要求加密或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投标文件撤回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5.开标采用线下开标形式。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密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5.1.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解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系统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6)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如有);(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2.2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电子交易平台”的开评标系统将不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招标人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宣布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系统读取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5)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若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3)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4)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所投标段号不一致。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5.2.5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3开标补救措施5.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3.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招标人应中止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网络通信异常,不能进行完整数据传输;(5)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6)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3.3在开标前出现本章第5.3.2项情况且预计在原定开标时间时无法解决的,招标人应延期开标。5.3.4延期开标或中止开标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6.3.1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补救措施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期限,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8.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要求签订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等),明确双方在项目实施、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依据《北京市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12328”投诉电话,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自获取招标文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电子交易平台”发出的手机短信通知,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其他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项目名称)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其他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费率)评标基准价(费率)招标人代表:记录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数据电文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上传。(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费率:%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与我方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费率)低的投标人优先;(2)以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内容;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本次招标适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1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费率);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费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费率。(4)投标费率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费率)。(6)投标文件未附有招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50分主要人员:20分其他因素:2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在开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价(费率)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评标基准价(费率)的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费率-评标基准费率)/评标基准费率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技术建议书50分项目管理咨询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办法10分与本工程相适应即可得总分60%的分,按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给予适当加分项目管理咨询工作大纲10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理解和分析及针对该重点、难点工程提出的项目管理咨询控制方案10分对工程项目管理咨询中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费用管理控制的理解10分对本工程及业主的建议10分2.2.4(2)主要人员20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20分。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费率)得分计算公式示:(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F=10;E1=0.2;E2=0.1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4)其他因素20分类似项目业绩20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20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企业信用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2025年密云区河东路(K0+200-K19+535)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和施工监理两个项目同期招标,招标人接受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项目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获得其中一个项目的中标人资格。如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为施工监理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失去项目管理咨询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项目管理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评标办法正文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的,规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同一单位电脑的;g.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以数据电文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7.5投标人应当在澄清发出后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答复澄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量化标准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评标报告与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密云区(项目名称)工程管理咨询合同项目名称:,甲方:乙方:2025年月工程管理咨询合同甲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投资:建设地点:密云区,建设规模和内容:,二、工程管理咨询范围和责任1、工程管理咨询范围实施阶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管理,清单、计量支付、变更、结算等造价管理工,作,工程竣工决算编制,竣(交)工验收,工程决算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各阶段咨询意,见。2、工程管理咨询责任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合同、造价、环保及文明施工等负连带的管理责任。三、工程管理咨询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预算的初审;贯彻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报监、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测量交桩及原地表高程复测;3、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厂家备案资料、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实施细则;5、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的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对总工期进行控制,对施工进度进行动态控制,对各类进度计划进行审查;6、参加有关工程会议,配合建设单位对参建单位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合同、造价、环保、资料、廉政等方面的履约检查,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对参建单位的信用信息评价;7、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及各专项验收;8、配合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配合工作;9、审核并上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管理情况,并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10、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11、参加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协助建设单位对计量、支付、变更、延期、索赔等进行审核;12、根据工程情况提出工程(设计)变更建议;13、督促施工单位按优质工程目标实施该工程并协调办理申报工作;14、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合料、石灰粉煤灰砂砾、水泥稳定碎石等主要材料及半成品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低于监理单位抽检频率的30%,同时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15、配合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工程交工检测;16、审核竣工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交(竣)工验收;17、协助建设单位进行交工结算并配合结算审计工作及编制工程决算和项目竣工文件;18、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已交工的工程进行巡视检查,督促相关参建单位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19、严格落实市交通委、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办法,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20、对工程项目检查需有相关记录及影像资料,并定期整理后上报;21、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四、工程管理咨询目标1、工程管理咨询单位按本合同、本项目批复完成项目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咨询管理任务。2、项目管理投资额以批准的工程概(预)算控制。3、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达到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文件及建设单位的要求。4、施工安全管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因工程管理咨询单位责任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5、项目工期目标满足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文件要求。五、工程管理咨询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终止为止。六、工程管理咨询费用1、本项目工程管理咨询费费率为:,项目管理咨询费=项目管理咨询费基价×费率,项目管理咨询费基价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的规定计算出项目建设管理费,然后下浮30%作为项目管理咨询费基价。2、支付方式:双方签订项目管理咨询合同后,建设单位向项目管理咨询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0%;工程开工至交工,支付合同总额的65%;缺陷责任期终止后且完成决算评审工作,依据评审结果支付剩余费用。七、罚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复养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