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中煤陕西公司 邀请谈判询价公示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50606567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榆林公司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三、谈判文件项目简介
1.采购项目名称: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本项目采用邀请谈判的方式邀请中煤内部单位进行采购。
采购理由:
1.被邀请单位承担过中煤榆林公司相关业务,对大海则煤矿情况了解充分,有大量勘测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相关服务能够统筹考虑。
2.本次计量任务涉及移民搬迁房屋垃圾清运工程量确认及结算,因此需要逐户实测房屋三维尺寸,并叠加高精度正射影像图。考虑到农村房屋涉及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简易棚房及畜生圈养棚等多种复杂类型,计量难度较大,需要专业团队提供精准的测量结果。被邀请单位具有丰富的建筑垃圾计量测绘经验,技术实力强,建议借助专业团队和经验能够更好地契合大海则煤矿实际情况而开展服务工作。
3.大海则煤矿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计量测绘内容中涉及矿区大量涉密参数及文件,建议由中煤内部单位进行测绘,有利于做好相关技术资料保密工作。
2.采购人: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采购人代理机构: 无
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5.采购项目概况:
大海则煤矿移民搬迁工程是大海则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项目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是指导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清运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的基础。为更好地完成土地复垦和移民搬迁工作,大海则煤矿需将移民搬迁工程中的建筑垃圾计量进行前期估算,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6.成交人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四、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等要求,对大海则煤矿移民搬迁工程所属的建筑房屋(约90户、2万平方米)进行计量测绘、面积统计与垃圾清运量计算,编制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报告并提交相关图纸和影像资料。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3.服务地点:榆林市榆阳区
4.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5.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五、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3.1.1响应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响应单位须提供《响应单位廉洁承诺书》;(自行下载)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提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中煤集团列入“失信响应单位”或“黑名单响应单位”名单,且正在处置期的;
(4)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5)响应单位须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发票等材料)留存备查。接到采购人要求提供时,应按时提供;如到期无故不予提供的,视为其弄虚作假,采购人将有权否决其报价,并按照谈判文件内容及陕西公司响应单位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
注:严禁供应商使用陕西公司内部网络参与任何询比价采购项目,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供应商采取在陕西公司范围内停用3年的处罚。
六、报名和谈判文件获取1.响应单位须在“中煤供应链”(ego.chinacoal.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响应单位可登录“中煤供应链”在线自行打印谈判文件。
3.响应单位应于2025-07-04 14:00:00之前在“中煤供应链”(ego.chinacoal.com)递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前成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5-06-30 08: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07-04 14:00:00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贺存飞
联系电话:0912-7100228
采购单位: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06-30 08:00:00
附件1: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pdf
附件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pdf
附件3: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告知书.pdf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202002773
陕西公司中煤榆林公司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1.0
6

采购活动异议受理渠道一、异议受理人不接受采购活动的业务咨询(包含报名审核、采购询价、技术答疑、商务谈判、采购结果等事项),业务咨询必须联系业务人员,业务人员联系方式详见询价公告。二、对采购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在询价公告发布后2日内提出,并联系异议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受理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3.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4.有关恳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署名并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同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三、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提出异议为名排斥竞争敌手,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阻挡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违背上述商业道德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照中煤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失信处理。异议受理联系人:骆帮银联系电话:0912-7100419邮箱:luobangyin@chinacoal.com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承诺方:(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罚告知书为规范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陕西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对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违反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中煤)及中煤陕西公司管理规定、违反相关承诺、违背商业道德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失信管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置,失信供应商所列入的名单称为供应商“黑名单”,特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一、在评标/评审时供应商涉嫌失信行为的,应当要求供应商进行解释。。二、失信供应商在中国中煤范围内停用。母公司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应当将其分公司一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时,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供应商同时列为失信供应商;自然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时,其作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其他关联供应商同时列为失信供应商。三、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在中国中煤范围内实行限期停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一)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1年: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未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3.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行为中止(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4.采购项目开标(报价)揭示后,在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5.对多家供应商轮换使用单个或多个IP地址,且参与了同一采购项目的围标串标行为,按串通投标/报价处理(指已递交投标(报价)文件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未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5.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二)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2年:1.破坏或扰乱采购秩序;2.评标(评审)工作开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报价)、放弃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放弃中标(成交);3.拒签或拒绝履行合同;4.恶意投诉、举报采购人或竞争对手;5.对采购人恶意诉讼或仲裁;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3年:1.采购过程中串通投标(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2.采购寻源过程中弄虚作假取得中标(成交)资格(指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或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未取得中标(成交)资格但多次弄虚作假;3.违反投标(报价)承诺或者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4.履约过程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伪造施工、货物和服务检验、试验合格证明、报告、文件资料,虚假结算套取资金;5.对多家供应商轮换使用单个或多个IP地址,且参与了同一采购项目的围标串标行为,按串通投标/报价处理(已完成开标(报价揭示)流程且存在串通投标行为);6.未经审批擅自使用陕西公司内部IP地址参与采购项目的;7.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四)对以下失信供应商停用5年:1.严重违法违规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2.引发严重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3.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4.恶意进行诬告陷害、转包或违法分包、违法挂靠、侵害集团公司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利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等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5.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相关情形;6.集团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四、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信息平台查询)供应商存在“借壳”行为的,按照被“借壳”失信供应商相同停用措施进行处理。五、串通投标认定规则:串通投标(包括非招标报价中的串通行为)是指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用不正当手段,对采购事项进行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情形按照串通投标处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不同投标人(报价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报价人)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用同一序列号的编辑计价软制作的;3.不同投标人(报价人)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编制时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同时相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认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报价人)在投标(报价)阶段(不含注册信息)所留信息中存在联系人相同(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均相同)或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2.不同投标人(报价人)上传投标(报价)文件时IP地址相同,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3.缴纳投标(报价)保证金账户名称和本标段其他投标人(报价人)名称一致,且无法证明其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规定及集团公司认定、招标(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供应商有违反廉洁合规规定行为的,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经济处罚、解除合同、限制准入、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供销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民搬迁工程建筑垃圾计量测绘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