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阜宁县教育局2025)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内
;
2.2工程规模: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清理、道路与桥梁改造、窨井维修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
预算价
:
8.7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
2.5计划工期:
15日历天
;
2.6本次招
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清理、道路与桥梁改造、窨井维修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5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
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
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
5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0
0 分,投标地址:
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
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
5
年
7
月
10
日
09
时
0
0 分,开标地址:
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
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仟柒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
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
8
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宁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上海路
地
址:
阜宁县香港路
539号(银领花园M01)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夏主任
联
系
人:
邓昱
电
话:
13770108638
电
话:
0515-87384699
202
5
年
06
月
27
日
实践基地改造-招标文件.doc
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项目-清单(1).xls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阜宁县教育局(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06月27日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内;2.2工程规模: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清理、道路与桥梁改造、窨井维修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3招标预算价:8.7万元2.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2.6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001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清理、道路与桥梁改造、窨井维修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5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6.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200元标书费用。2、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投标地址: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3、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10日09时00分,开标地址: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仟柒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七、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阜宁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阜宁县上海路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邮编:224400邮编:224400联系人:夏主任联系人:邓昱电话:13770108638电话:0515-873846992025年06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阜宁县教育局地址:阜宁县上海路 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 1377010863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 联系人:邓昱 电话:0515-87384699 1.1.4项目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国有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场地清理、道路与桥梁改造、窨井维修等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1.3.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4日12时 00 分1.10.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07月04日17时 00 分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资料招标文件文字部分、图纸文件、清单文件、修改答疑澄清文件2.2.1投标人要招标人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和修改文件一旦在网上发布,即表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了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视同投标人已经确认收到该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必须及时到网上查询,不查询者责任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要求的其它材料2.3.1招标最高控制价公布时间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招标最高控制价:8.7万元3.2.5投标报价的要求见本招标文件3.2条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形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仟柒佰元整3.5近年财务状况不作要求3.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不作要求3.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要求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3.6.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2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2条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封袋的格式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封袋格式执行4.2.1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阜城街道和平居委会通榆路22号,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施庄农商行对面,原施庄中心小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密封完好 开标顺序: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2条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以上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7.4.1履约担保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7.4条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电子招标投标√□否 □是,具体要求: 9.2 招标最高控制价招标最高控制价□不设招标最高控制价√□设招标最高控制价,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3条。9.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要求参加×√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按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应同时出示必须出席会议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9.4中标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9.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6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8 投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对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诉事项, 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在收到投诉人递交或行政监督部门转来的投诉函后应当及时处理。 9.9本工程招标人是否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否□是,具体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要求。9.10 本工程招标人是否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否□是,具体要求:9.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2、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及招标最高控制价等)。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相应施工类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出的对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情况,如因不了解情况投标,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同时,无论情况如何,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已对所投标项目的所有条件有了充分了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分包1.10.1投标人中标以后应自行以自身力量完成本招投标工程的主体关键性工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0.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布招标最高控制价,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最高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停止提疑。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县公管办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2.5招标文件的答疑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公布后,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提出。2.2.6投标人应在截止投标时间前随时查看“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2.7招标文件内容以书面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的为准。2.2.8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2.2.9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公布2.3.1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为8.7万元,招标最高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看该文件,由投标人未查看该文件造成的投标失败,责任有投标人自行承担。2.3.2招标最高控制价确定的依据:本项目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公用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公用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以下简称《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费用定额》)2025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信息》(计入本工程计价程序的材料价格均为除税价,指导价或信息价中已含税的材料价格其价格由软件自动调整)、苏建价(2016)154号文等相关计价文件的规定,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确定工程预算价。招标控制价下浮一定幅度后作为招标控制价。根据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计税方法均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材料信息价及指导价均为除税价。单位工程费用计费程序如下: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其中:人工费计价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材料费计价定额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施工机具使用费计价定额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按《费用定额》计取利润按《费用定额》计取2、措施项目费用单价措施费+总价措施费单价措施费除税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总价措施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或以项计3、其他项目费用详见工程量清单4、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其中:1)环境保护税(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市环保部门实际收取的环境保护税发票或收费凭证按实调整)。2)社会保险费(执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3)住房公积金(执行《费用定额》规定的费率)。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9%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税金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用部分1、工程类别:按《费用定额》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2、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费用定额》、《计价定额》及施工图纸等计算。3、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24]348号文件执行。4、材料单价执行2025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格表》中的暂定价格,无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和暂定价格的参照材料目前市场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计税方法均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材料信息价及指导价均为除税价。5、机械单价中燃料费按2025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市场指导价或市场信息价。6、企业管理费按《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应的取费标准计取。7、利润率:按《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中的“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应的取费标准计取。8、风险费率:招标人在招标控制价编制时不考虑风险费率,但投标人可按(人工费+除税材料费+除税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税工程设备费)的适当比例和相关规定自行考虑。二、措施项目部分:(一)单价措施项目:(根据工程类别选择使用)1、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3、施工降、排水:按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二)总价措施项目一)通用的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该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在招标控制价编制和投标报价中应根据文件规定足额计取。根据《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的规定,本招标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标准统一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费率执行,不得作任何调整;2、夜间施工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3、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4、二次搬运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8、临时设施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9、赶工措施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10、工程按质论价费:执行《计价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11、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执行《计价定额》。三、其他项目费用:1、暂列金额、暂估价:按招标人《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执行。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施工过程中由招标人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后调整后仍有余额的,归招标人所有。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在清单中考虑,不计入暂估价汇总。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确定为“暂估价”的设备材料和专业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招标人应依法组织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上述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发包。2、计日工:由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时暂不考虑此项费用。计日工是在施工过程中,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3、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对招标人自行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4、其余详见《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四、规费:1、环境保护税: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24号执行。2、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定额》结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中的标准执行。五、税金: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本工程税率为9%。工程结算时,税金按照中标人性质(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按实计算税金。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本招标文件第3.6条“投标文件的编制”)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合同定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本工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建设工程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当出现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工程价款不作调整。3.2.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计算规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的单项均需计算并填写综合单价、合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异议(包括对工程量清单中漏项的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疑问送达时间前通过“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提出。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列金额、暂估价等进行调整。对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措施费及可预见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计入总价。3.2.7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人民币作为计量单位,并且精确到元、角、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仟柒佰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公布后退还。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提交履约担保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5)投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6)投标人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特别提醒:1.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原签发单位公章;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2.投标文件格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3.6条“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写。3.6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将被拒绝。3.6.1本工程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一个标书。商务标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6.2商务标书应包括的内容:3.6.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6.2.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6.2.3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3.6.2.4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汇总表(如有);3.6.2.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6.2.6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7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8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9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10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11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6.2.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3.6.2.1至3.6.2.12的材料复印件合订成册。3.6.3投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3.6.4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3.6.5技术标书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其余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4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一个标书。商务标书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商务标书应装入商务标封袋,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名称;4.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法人公章,因密封不牢造成封口在本投标文件唱标前自行脱落的按不合格投标文件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4.3未按本章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4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受。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1在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6.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3.6和5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6.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保证金将被没收。7.开标7.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下列要求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准时参加。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要求参加√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按开标程序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应同时出示必须出席会议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7.2开标程序7.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由投标人推荐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的有关投标报价及系数(如有)。投标人代表抽取本招标文件约定须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系数(不论几个系数,均由同一个投标人代表抽取);(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检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参加开标会相关人员的到会情况;(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签字的视为认同;(9)开标结束。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8、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过程中,除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情形外,评标委员会认为因招标文件缺陷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9、无效标条款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最高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不一致的;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因招投标系统故障因素导致所有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均不能解密的除外;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不同投标人报价相近,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部分或全部雷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错漏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递交的;(9)聘请为本项目代理招标和编制标底的单位人员编制投标文件的;(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开标到场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有约定)、投标函中明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或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不一致的;26、按招标文件约定应参加开标会的人员,未携带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7、未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的;2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9、法律、法规、规章或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标情形的。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对以上述第21条、第22条为依据判定为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建规字[2014]2号)文的要求,认真核查是否存在疑似围标串标的行为,同时在评标报告中对投标人是否涉嫌围标串标作为认定。10.合同授予10.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注:(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履行备案手续,购买建设工程意外险(含第三者责任险)且参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有关证明材料交于发包人确认,接到发包人书面同意函后方可施工。(2)如发现无竞争性投标文件、报价及标书雷同、明显围标串标行为的,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阜宁县招投标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谢绝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正在被通报处理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予以严重处罚。10.2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10.3中标通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本工程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0.4履约担保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应按规定要求,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中标人不遵守本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5签订合同10.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11、投诉11.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招标人的回复。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11.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二、评标标准和程序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2、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9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2.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是否有签字盖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响应性审查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4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3、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3.1商务性评审3.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4)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以下两种方法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取值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的取值为86%。Q1、K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注: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三、其它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通用评标规则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在阜宁县范围内进行招标的项目适用本规则,但招标文件或评标办法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一、评标程序: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二、计价文件评审规定:1、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的;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出现大面积错误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为无效标处理。4、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5、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比较中,价格以“元”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以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准,如数据中的整数部分相同,小数部分出现偏差,不予扣分;三、得分并列(或正负偏离值):投标人得分(或正负偏离值)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中标后在竣工决算时发现以下情况,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清单子目的单价乘以工程量,所得该子目的“正确”合价大于其投标文件中该清单子目的“错误”合价时,竣工决算时单价的计算方式为:以投标文件中该清单子目的“错误”合价除以该清单子目的工程量后,所得的单价即作为决算时该子目的单价(如果该子目在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发生变更,超出部分工程量的决算单价仍按上述方法修正后的单价进行决算);2、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全部清单报价汇总后大于其投标承诺书中的投标报价时,竣工决算时单价的计算方式为:以中标人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书中的报价除以全部清单汇总价后所得的数据作为计价比例,以原清单中的单价乘以上述计价比例后所得的新单价即为竣工决算时的单价。3、上述情形之外的,但需要对原投标文件中的价格进行调整的,决算审计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对招标人有利的处理。四、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无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应按照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如因发包人原因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顺延。三、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一次验收不合格者,除返修合格外,尚按合同价的5%扣罚工程款,在给付的工程款中扣除。非招标人原因,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四、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证书编号:。六、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2)负责安排承包人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3)负责与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2.承包人责任:(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合格等级。(2)承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及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3)承包人进场后,必须服从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场地的规划,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如出现不服从管理的,发包人将视情节轻重认定承包人是否违约,并根据情况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4)工程必须确保安全,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发包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发包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5)承包人在中标后、进场施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履行备案手续,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且参保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有关证明材料交于发包人确认,接到发包人书面同意函后方可施工。七、材料设备供应7.1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约定,并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对材料质量负责。如不符合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若已使用,由承包人负责整改处理,确保达到要求的质量目标。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八、合同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九、工程价款结算9.1本工程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的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实施过程中固定单价不作调整(但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允许调整除外)。9.2工程结算方式为:中标价+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无论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或清单描述的全部内容,若无相关设计变更,除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中标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有执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确认后的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9.3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综合单价因招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中标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中标人依据现行计价规范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b、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误差,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9.4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9.4.1工程竣工结算时,《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均按招标人签证认可的价格执行。9.4.2其他:以上关于合同定价与结算方式主要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其有关问题解释答疑及苏建定(2004)290号文中关于合同与结算的条款等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十、保修质量保修期二年,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保修金的支付、返还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十一、分包本工程发包人谢绝一切形式的挂靠和违法分包,如发现承包人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限令改正。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十二、违约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如在签定合同后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其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具体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十三、其他13.1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建设单位的日常考勤。项目负责人中途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发包人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擅自离岗的,将处以每天500元的违约金,在支付工程款时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若擅自离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13.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3.3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13.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违约,立即解除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招标人使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仲裁机构裁定后,如有剩余,在仲裁生效后7天内支付。①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②停工或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③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④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要挟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13.5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确定。十四、本合同壹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装订资料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5“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2.6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计价规范中关于综合单价的组成内容确定报价。2.6.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按照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本身以及除对应的规费及税金以外的费用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2.6.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附件三)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本身不计入投标报价,但应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以及其他必要的辅助工作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及利润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并其他项目清单报价中计取与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相对应的总承包服务费。2.6.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材料消耗量包括损耗量。2.6.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等到达施工现场指定落地或堆放地点之前的全部费用,但不包括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费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落地之后发生的仓储、保管、库损以及从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二次搬运等其他费用均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2.7措施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7.1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可以计量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投标人所填报价格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2.7.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7.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仅指一般的通用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2.7.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5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按照“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分析表”对措施项目报价的组成进行详细的列项和分析。2.8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8.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8.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3.3.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8.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子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计日工综合单价均不包括规费和税金,其中:(1)劳务单价应当包括工人工资、交通费用、各种补贴、劳动安全保护、社保费用、手提手动和电动工器具、施工场地内已经搭设的脚手架、水电和低值易耗品费用、现场管理费用、企业管理费和利润;(2)材料价格包括材料运到现场的价格以及现场搬运、仓储、二次搬运、损耗、保险、企业管理费和利润;(3)施工机械限于在施工场地(现场)的机械设备,其价格包括租赁或折旧、维修、维护和燃油等消耗品以及操作人员费用,包括承包人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但不包括规费和税金。辅助人员按劳务价格另计。2.8.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9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15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其成本。2.11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2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3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4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5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3.1.2总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以“项”为计量单位,工程量为整数1的子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价固定包干。采用总价合同形式时,合同订立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均没有合同约束力,所有子目均是总价子目,视同按项计量(合同条款第15条约定的变更除外)。3.1.3单价子目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乘以相应单价进行结算的子目。3.1.4子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的子目名称的数字标识和代码,子目编码与项目编码同义。3.1.5子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子目、措施项目的实质内容、决定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子目特征与项目特征同义。3.1.6规费承包人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3.1.7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3.1.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3.1.9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就工程量清单而言,“子目”与“项目”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分类、子目列项、特征描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是此类材料、工程设备本身运至施工现场内的工地地面价,不包括其本身所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安装所需要的辅助材料、安装损耗、驻厂监造以及发生在现场内的验收、存储、保管、开箱、二次倒运、从存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以及其他任何必要的辅助工作(以下简称“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及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除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本身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以外,投标人还应将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安装及辅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与此类费用有关的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中,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3.3.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并计取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以外,投标人还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考虑相应的总承包服务费以及与总承包服务费有关的规费和税金。3.4其他补充说明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副本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注:授权代理人必须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贴于此。投标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价,按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澄清和修改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开工通知后立即开工,承诺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要求,并在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3、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养护期满后苗木成活率达100%。并愿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质量奖罚。4、我方为级资质施工企业。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是,为级资质。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他中标单位。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自行完成该工程的全部工作量,决不转包和非法分包。7、贵方的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我方均予认可。8、贵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施工合同。投标人:(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封袋格式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2025年06月25日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2025年06月25日
复 核 时 间:
2025年06月25日
总说明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第1页 共1页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010101001001
基地场地清理
1、凿除混凝土地坪、挖除枯树
2、清理场地杂物
3、垃圾清运
4、具体按招标人要求
m2
10000
2
050201001001
汀步石板更换
1、1000*400*50mm大理石铺设
2、基层整平夯实
3、拆除原破损石板,垃圾清运
m2
7.2
3
011107001001
台阶大理石维修
1、部位:中心桥及景观亭
2、拆除原破损大理石,垃圾清运
3、台阶维修
4、大理石面层水泥砂浆铺贴(规格、样式同原铺装面)
m2
20
4
011407001001
中心桥立面改造
1、拆除桥两侧石材面层及其基层
2、基层找平
3、防水腻子两遍,白色外墙涂料两遍
m2
60
5
010403006001
中心桥石栏杆更换
1、石栏杆安装(样式同原栏杆)
2、拆除原损坏栏杆、垃圾清运
m
1.8
6
010403006002
中心桥石栏杆复位
1、将下移栏杆复位
2、具体结合现场及招标人要求
m
2.8
7
010512008001
窨井维修
1、原破损井盖拆除,垃圾清运
2、更换300*500mm混凝土井盖
3、部分窨井井身维修、提升
套
18
8
040204002001
桃园边界道路
1、基层清理、整平、压实
2、预制仿木纹水泥板间隔铺设
m2
117
本页小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2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9
050201014001
钢制桥梁
1、C15素砼垫层,C30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
2、直径300mm钢筋混凝土圆柱,预埋铁件
3、H250*100*6*8钢梁,刷防锈漆、氟碳漆
4、桥面铺设5cm厚柳桉木,防腐木龙骨基层
5、1300高彩色不锈钢栏杆,大立柱50*80*1.5间距2000mm,小立柱30*50*1.2,间距110mm,50*80*1.5方管横杆,两道
6、含土方、排水、围堰等一切费用
m2
11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合计
1
011701001001
脚手架
1、投标人自行考虑现场脚手架搭设方式
2、结算不做调整
项
1
2
04110600100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机械设备名称:投标人自行考虑
2、机械设备规格型号:投标人自行考虑
项
1
单价措施项目清单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4110900100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0.0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1.5
1.2
标化增加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0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31
2
041109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0
3
041109002001
夜间施工
0.0
4
041109003001
二次搬运
0.0
5
041109004001
冬雨季施工
0.0
6
041109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0.0
7
041109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
8
041109008001
临时设施费
0.0
9
041109009001
赶工措施费
0.0
10
04B001
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0.0
11
041109005001
行车、行人干扰
0.0
12
041109011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0.0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2页 共2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3
041109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0.0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扬尘管控视频监控、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和集成平台等设备、软件和管理费用。
合 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3477.84
2
暂估价
0.0
2.1
材料暂估价
0.0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0.0
3
计日工
0.0
4
总承包服务费
0.0
合 计
3477.84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预留金
元
3477.84
合 计
3477.84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投标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0.0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0.0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0.0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0.0
施工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供应材料
0.0
项目价值
2
发包人发包专业工程
0.0
项目价值
合 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元)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规费
100.0
1.1
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2.0
1.2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34
1.3
环境保护税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0.0
2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
9.0
合 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交货
方式
送达
地点
备注
合 计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阜宁县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劳动实践园改造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变值权重
B
基本价格
指数F0
现行价格
指数Ft
备注
定值权重A
-
-
合 计
1
-
-
【金石工程计价软件V5.3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