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手术室整改招标公告(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2025)



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50,841.60 元, 价格类型: 总价 专业领域: 工程类 )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841.6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50,841.60 元
1(项)
150,841.60 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资质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2025-07-03 09:00:00(北京)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7-03 11: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档为准)。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30日历天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礼嘉街道白马花园3号

(三)验货方式: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报价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工程结算价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无息退还。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伟黄希张文艺邹妍妍孙畅

联系电话:

023-86366459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

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15826319021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挂网稿)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docx

项目名称: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项目编号:JCZB25081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盖单位公章)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二0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31.竞争性比选条件3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33.投标人资格要求3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46.发布公告的媒介47.联系方式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总则172.比选文件183.投标文件19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17.合同授予21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229.纪律和监督2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评标办法前附表281.评标方法332.评审标准333.评标程序3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8第六章图纸41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3一、投标函部分46二、经济部分50三、技术部分51四、资格审查部分53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分包号分包名称 购分包号为 的标书,共计 元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比选公告1.竞争性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嘉街道白马花园3号。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2.3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0841.60元2.4比选范围: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有关条款、答疑纪要和相关说明所包含的所有内容。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资格条件:3.1.1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7日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4.2本比选公告开始发布至比选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关于本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4.4报名和比选文件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981832704@qq.com进行报名。超过规定时间报名无效,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纸质投标文件的提交,且线上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提交规则如下:5.1线上(行采家竞争性比选电子竞采模式)投标文件提交规则: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平台上传的电子文档为准)。提交时间:2025年7月3日9:00-11:005.2线下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规则:纸质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投标地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1号楼8楼会议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一)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582631902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楠竹路3号(二)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伟黄希张文艺邹妍妍电话:1380592645915328284762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1-22025年6月2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比选人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582631902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楠竹路3号1.1.3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孙伟 黄希 张文艺 邹妍妍电话:13805926459 15328284762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1-21.1.4项目名称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 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嘉街道白马花园3号1.1.6建设规模对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 。(具体以比选人给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 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比选文件有关条款、答疑纪要和相关说明所包含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 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1.3.3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注: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评审因素。(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项目经理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3.2.1到岗履职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3.2.2未被禁止参与投标承诺要求: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但仍参加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2.3项目经理的其它承诺要求:为保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投标人还需承诺: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符或投标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投标人需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需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3.2.4未提供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是否一致不作为否决投标的情形。特别说明:(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比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经理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9时00分1.10.3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6月30日12时00分前1.11分包不允许 2.1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补遗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比选相关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6月30日9时00分前以匿名邮件的形式将问题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981832704@qq.com)。各投标人的质疑不得显示和隐含企业及个人名称,否则其质疑无效。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2投标报价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投标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必须按比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工程量清单一致。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在合同实施期间,单价不调整。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第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修改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7.比选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投标人不得修改。(如有)8.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841.60元(大写:壹拾伍万零捌佰肆拾壹元陆角)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9.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比选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10.本项目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指导意见》(渝建〔2018〕61号)执行。本项目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风险内容、范围及调整方法为: 不调整 11.本项目所采用技术、工艺和产品等必须执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渝建发〔2019〕25号)的规定。12.本工程主体结构若需混凝土,则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自建搅拌站。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无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2、装订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原则上应编制目录。(注: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装订牢固;比选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电子文档”装入“电子文档”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2.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分别装订后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注:为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等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线下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6月25日14时00分—2025年6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1号楼8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两江新区中医院1号楼8楼会议室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1.宣布比选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若有)。5.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6.公布标底(若有);7.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8.按照宣布的比选顺序当众比选,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9.投标人代表、 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10.比选结束。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按照经评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7.4.1签订合同(一)比选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比选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比选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比选人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8.1重新比选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结算原则1.结算原则:结算价=Σ[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及设计变更项目价款+其他项目费(含暂列金额确定价)+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他费用(如有)。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须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跟踪审计(若有)签证计量进行确认。2、竣工结算的修正原则: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未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写(如:未按比选人清单的项目特征填写,修改比选人的工程量填写等)。若在评审时未发现,比选人将按照最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修正,对修正的结果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若承包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比选人将有权保留立刻中止合同的权利。其修正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单价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若投标单位未对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视为其价格包含在其它项目中;(5)若在评审时未予发现,在合同实施中仍将按上述办法进行修正。(6)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必须仔细认真,中标人在办理结算时应准确审核有关工程量并报出总造价,若审减率在±5%以内,由比选人支付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核费;若审减率超过±5%,则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核费由中标人支付。若审减率超过±8%,除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核费由中标人支付外,在最终结算时同比再扣除审减金额的50%的费用作为对中标人未如实申报竣工金额的处罚(审减超过±5%的按规定支付给审计单位的费用由投标人代付,在结算时向中标人扣减相应金额)。[注:审减率=(送审总造价-审定总造价)/送审总造价×100%] 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①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子项工程量:《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等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执行。子项综合单价:子项综合单价均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选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单价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进行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即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有误差或歧义的,均按有利于比选人的方式进行计算。②工程变更、比选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结算办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及合同范围外的零星工程等均属于工程变更范围,在工程结算时根据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共同确认的竣工图和工程变更进行调整。工程变更结算计价原则如下:(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差异部分进行调整认定(是否属类似项目由比选人核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单价认定方法如下:以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等为依据进行编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原投标清单中有的按投标清单价格执行,没有的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开工报告至竣工报告)均价调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也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质核价并结合市场价,由承包人报发包人按程序审批后确认,且按中选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最为结算单价。(4)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4.措施费: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按中选费率结算,投标不得高于规定费率,结算时不作调整,包干使用。②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清单中在本次比选范围内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QJLGZ -2013)及其配套文件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9]143号文件执行。6.规费:按规定费率结算。7.税金:按渝建发[2019]143号规定执行。8.竣工档案编制费:按《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规定执行。9.本工程结算最终以业主方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结算审定的金额为准。10.所有材料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材料涨跌风险,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10.2工程款支付本项目无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量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工程结算价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无息退还。10.4比选代理服务费(一)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工程”收费标准*8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比选代理机构。(二)服务费以转账方式支付。(三)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 名: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坪支行账 号:5005 0107 3600 0000 210210.5关于对比选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对比选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比选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如本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有矛盾或不一致,均以本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比选。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比选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比选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截止日比选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比选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比选文件2.1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比选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时将其质疑以匿名邮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号为981832704@qq.com,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2.2.2比选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从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随时关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并下载本比选项目的比选澄清等开标前资料,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不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均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作出的澄清。2.3比选文件的修改2.3.1比选文件的修改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告。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从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请随时关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修改内容等开标前资料,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不论投标人是否下载、查阅,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作出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如有);(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U盘一张);(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开标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比选人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或电话联系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3.4投标保证金(如有)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违反本章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投标。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比选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比选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比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按次序确定为中标人的,其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须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其投标价格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的,以其实际投标价格为中标价格。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比选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比选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备注签名最高限价比选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名)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重庆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我单位拟建的(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大写),¥。中标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为,中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项目经理由担任。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日内到我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比选人:(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签发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投标人须知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确定原则排序。2.1.1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名盖章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1.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暂定金额(如有)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承诺满足以下内容:1.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2.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2.2.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30分;2.投标总报价70分。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技术方案评审(30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分)编制要点:技术方案应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评分标准:优秀 4分、良好 3 分、一般 1 分、差 0 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6分)编制要点:施工方案全面掌握本项目施工现场情况,并提出具有预见性意见,对于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响应性、及时性处理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评分标准:优秀 6 分、良好 4分、一般 2 分、差 0 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编制要点:质量标准响应比选文件要求,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保障机制得当、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材料的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比选文件及图纸所要求的工程质量要求。评分标准:优秀 4 分、良好3分、一般 1 分、差 0 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编制要点: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有效,措施按照重庆市相关规定执行,对项目施工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和防止扰民措施安排可行、合理且满足工期需求,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及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评分标准:优秀4 分、良好3分、一般 1 分、差 0 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4分)编制要点:环境管理体系健全有效,环境管理保证措施得当具有针对性,是否与本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情况相符合。评分标准:优秀4 分、良好3分、一般 1 分、差 0 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分)编制要点: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线路、节点、清晰、准确、完整、可操作行强,工期保证措施可靠,控制措施得力。评分标准:优秀4 分、良好3分、一般 1 分、差 0 分。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4分)编制要点:施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结构、部门设置、人员安排,制度设置、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和施工机械选择信息、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的提供是否符合项目要求且具有先进性。评分标准:优秀4 分、良好3分、一般 1 分、差 0 分。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70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2.2.4(1)允许偏差率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不设偏差范围。3评标程序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及第3.2.1(1)目的规定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4.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2.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3.2.1(2)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5.对技术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1(1)技术部分得分(A)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评标委员会按第2.2.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2.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3.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3.2.1(2)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总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得本附表第2.2.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0分,每减少1%扣0.5分,最多扣5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B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约定的原则确定排序。2.评审标准2.1报价排序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总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对于施工难度大、专业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由比选人会同设计单位提出技术方案编写要点,作为评分标准)。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和允许偏差范围(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的允许偏差范围: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A(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余下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2)按本章第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总报价计算出得分B。3.2.2各类评分分值的最终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投标文件存在本一览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重大偏差并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则,评标委员会不得视为重大偏差而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否决投标条件资格评审A-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形式评审A-4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5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6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7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8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响应性评审A-11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2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3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暂定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A-14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5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6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7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8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19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A-20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A-21投标人提供的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承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A-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其他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术室整改(第二次)工程量清单及限价序号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数量综合单价(元)合 价(元)1实心砖墙体人工拆除平方米67.90 53.76 3650.30 2地面地胶拆除平方米138.00 11.76 1622.88 3木门拆除樘2.00 58.24 116.48 4厕所天棚吊顶拆除平方米138.00 8.40 1159.20 5厕所地面拆除平方米3.00 78.40 235.20 6垃圾清运下楼并外运15公里立方米31.88 151.20 4820.26 7新建砌体墙体平方米54.00 145.60 7862.40 8新建墙体内外抹灰平方米108.00 40.32 4354.56 9厕所防水js防水 2遍平方米17.20 26.88 462.34 10PPR20水管安装米80.00 24.64 1971.20 11污水管DN110安装米40.00 52.64 2105.60 12厕所回填垫层层施工平方米2.90 76.16 220.86 13厕所蹲便器安装个1.00 439.04 439.04 14厕所脚踏阀安装个1.00 179.20 179.20 15厕所墙地瓷砖粘贴平方米19.80 152.32 3015.94 16厕所化妆镜安装平方米1.00 218.40 218.40 17洗手盆安装个3.00 623.84 1871.52 18水龙头角阀安装套3.00 208.32 624.96 19电热水器安装12L个1.00 1164.80 1164.80 20厕所换气扇安装个1.00 210.56 210.56 21厕所铝扣板吊顶平方米3.00 125.44 376.32 22厕所灯具安装300*300*18w个2.00 115.36 230.72 23厕所门安装樘1.00 1108.80 1108.80 24墙面开槽平方米120.00 21.28 2553.60 25pvc线管20mm安装米400.00 9.18 3673.60 26电线BV2.5米900.00 5.66 5090.40 27电线BV4米300.00 7.95 2385.60 28网络线6类线米300.00 7.62 2284.80 29楼板开孔DN120及安装个3.00 112.00 336.00 30网络面板个10.00 66.08 660.80 31单开面板套8.00 31.36 250.88 32双开面板套2.00 34.72 69.44 33普通五孔插套80.00 33.60 2688.00 34空调专用插座套7.00 38.08 266.56 35平板灯具600*600套16.00 138.88 2222.08 36筒灯个10.00 35.84 358.40 37杀菌紫光灯个9.00 232.96 2096.64 38消防报警器烟感个7.00 173.60 1215.20 39bv1.5*2双绞线米500.00 11.98 5992.00 40消防调试项1.00 2038.40 2038.40 41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平方米90.00 113.12 10180.80 42轻钢龙骨硅钙板吊顶平方米70.00 59.36 4155.20 43风管机空调安装平方米152.00 148.96 22641.92 44空调出风口及管道安装个10.00 246.40 2464.00 45墙面及门窗补烂平方米20.00 42.56 851.20 46墙面腻子2遍乳胶漆2遍平方米358.80 29.12 10448.26 47天棚腻子2遍乳胶漆2遍平方米90.00 33.04 2973.60 48艾灸室换气扇安装套4.00 137.76 551.04 49地面修补找平平方米152.00 10.30 1566.21 502mm自流平+2mmPVC地胶平方米152.00 113.12 17194.24 51大门及门套移动安装樘1.00 873.60 873.60 52房间门及门套安装樘3.0 1579.20 4737.60 53总价150841.60 第六章图纸无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格式自拟)(二)其他四、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承诺(五)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进行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为。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2.我方承诺响应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承诺以不低于比选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列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完成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比选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地址:网址: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工期2分包3工程质量……………………………………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经济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格式自拟)(二)其他四、资格审查部分(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座机):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技术负责人姓 名技术职称电 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经理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相关信息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四)承诺(比选人名称):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2.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3为保证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有权对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承诺内容不符或我公司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贵单位不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3、我公司承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比选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的规定。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9、我公司接受比选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如有)。10、我公司接受比选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五)其他资料(格式自拟)(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手术室整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