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训 水稻 蔬菜 葡萄招标公告(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
致各潜在供应商:
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对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详见附件:采购内容及要求)进行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市场调查;各潜在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包括但不限于可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举证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送至我司。
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2日18:00止(北京时间)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中融中央悦府7栋1单元9层(福建龙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93-?2316999
电子信箱:fjlxzbnd@163.com
联系人:翁贵华
注:标题显示“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系统生成,具体以公示内容为准。
附件:采购内容及要求.zip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1为大力培养与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加快推进“新农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根据《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0号)的有关规定,特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1.2关于报价注意事项:1.2.1、本次项目报价金额固定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供应商在电子后台报价统一为¥600000.00元,若未按规定报价,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025高素质省级班次安排序号产业或主题培训人数(人/班)培训天数(天/班)理论课(天/班)实训课(天/班)班次(个)总培训人数(人)调查摸底表(份)跟踪服务学员人数(人)1水稻504135250250572蔬菜5031215050113职业经理人5031215050114农产品电商5041315050115葡萄“新农人”504132100100226植保无人机50514210010022二、技术要求2.1、总体目标聚焦福安市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人才需求,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培训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为加快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培训福安市高素质农民600人。共开设12个班次,每班50人。(评标项1)2.2、培训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7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领域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重点面向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领域,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能、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只能参加省级资金培训项目1次。(评标项2)2.3、重点任务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实施“新农技”“新农商”“新农创”“新农匠”等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2.3.1.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重点面向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等,聚焦粮油扩种和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评标项3)2.3.2.开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专题培训行动。围绕稳产增产和品质提升,深入实施全产业链条或特定关键环节的技术培训,涵盖果蔬、食用菌等经济作物的高效栽培管理,推动优良品种选育、科学种养技术应用、先进农业机械使用,促进“菜篮子”产品供应稳定。(评标项4)2.3.3.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培训行动。重点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在村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下乡能人等乡村人才,加强现代经营管理、品牌塑造、市场运营、人力资源管理等能力培训,提升对乡村各类生产要素和资源的运营管理能力,促进村庄品牌化运营。(评标项5)2.3.4.开展乡村电商运营师培训行动。以乡村电商运营人员、电商创业青年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为培训对象,以提升乡村电商服务能力和促进农产品上行销售为重点,聚焦农产品品牌建设、网络营销策略、电商平台运营技巧、短视频拍摄专业技术、物流仓储管理、客户服务等关键环节,开展理论教学与实操演练,增强乡村电商运营师的电商操作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评标项6)2.3.5.开展农村创业创新者培训行动。重点面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本土人才等有意愿在村创业创新的“新农人”,立足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提升创业能力、激发创新思维、掌握现代技术、提升法律意识,强化市场分析等能力培训,增强“新农人”在村创新创业综合素质,促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评标项7)2.3.6.开展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水稻、玉米、花生、马铃薯、甘薯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提升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评标项8)2.4、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一)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省级资金的培训时长为3-5天(其余资金用于跟踪服务和调查摸底,包括但不限于需求调查,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补助标准:1.当天无住宿的补助标准:170元/人/天。2.当天有住宿的补助标准:320元/人/天。(评标项9)(二)使用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需求调查摸底费用不得超出培训班总费用的5%、跟踪服务费用不高于培训班总费用的10%。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审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差旅补贴等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评标项10)(三)验收与资金支付。各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台账明晰,加强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完成培训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培训项目资金,并及时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上填报。(评标项11)(四)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对培训资金监管力度,有条件的要积极引入第三方审计,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截留、套取、挪用、滥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回补助资金。(评标项12)2.5、完善培训体系2.5.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遴选培训机构。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和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招标条件,防止恶意竞价。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明确培训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训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通过公开招投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评定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对出现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等违规行为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单位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上一年度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得承担本年度的培训项目。(评标项13)2.5.2.培训师资。培训机构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选用师资,教师擅长领域和专业方向要与所授课程一致。减少使用学员评价率低于80%、评分低于4.5分的师资。(评标项14)2.5.3.培训教材。规范使用教材,优先使用部省级农民教育培训教材,有条件的开发使用与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教材,各培训机构探索使用“手册式”“扫码式”等符合农民学习特点的培训教材,并于开班当天发给学员,培训机构要购买正式出版的教材,加强培训教材意识形态方面审核。(评标项15)2.5.4.培训(实训)基地。突出“实战”导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科技小院等阵地,把课堂设在田间地头,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开展分段式、交替式的田间实践训练,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遴选确定2个以上示范带动力强、可看可学可训的高素质农民实训基地。(评标项16)2.5.5.优化培训课程。要紧贴农业生产全过程和全产业链发展的需要,开发特色课程。针对四项“新农人”培训工程,举办1期以上“新农人专题培训班”,并在培训合格证上标识。开发特色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方式,理论学习、送教下乡、田间教学和异地考察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模式,满足农民多元化、个性化、实用化学习需求,优化培训课程,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评标项17)2.5.6.延伸服务。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培训机构要组织任课老师、专家对培训学员开展跟踪指导服务;积极搭建交流平台;鼓励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帮助高素质农民提升发展能力。(评标项18)2.6、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培训机构扎实做好培训对象调查摸底,紧盯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评标项19)(二)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团委、妇联、退役军人、教育、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联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精准调训优势,围绕重点人群,精心设计培训方案,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精准实效。(评标项20)(三)严格过程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培训方案和培训对象;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规范班级管理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停课整改,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评标项21)(四)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评标项22)★2.7.供应商承诺须提供纳入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监管平台的远程视频监控移动设备2套,须提供专项承诺函。★2.8.各地在组织培训对象报名时,要注意将往年没有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新农人”选为培训对象【可将报名学员姓名提前在“新农人”信息系统中比对,选取未录入系统对象】,培训结束后将学员信息录入“新农人”系统,确保顺利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年度新增“新农人”任务目标。供应商承诺今年学员均为未录入新农人系统对象,须提供专项承诺函。2.9.培训场地:供应商需具备固定或租赁的培训场所,要求必须消防验收合格,场地面积≥200㎡(需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材料并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评标项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素质农民培训 水稻 蔬菜 葡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