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水维修招标公告(天津市地震局2025)
天津市地震局科研楼一层外檐顶防水维修项目协议公示
科研楼一层外檐顶防水维修项目协议.pdf
科研楼一层外檐顶防水维修项目协议甲方:天津市地震局乙方:天津津门豫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科研楼一层外檐顶防水维修项目。1.2工程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天津市地震局院内。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合同价款: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1.5工程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完工。1.6工程质保:质保期为3年。二、支付条款2.1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乙方同时出具等额发票。三、甲方义务3.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出入之方便,同时应限制非乙方雇员或非乙方特别授权人员进入乙方施工专用区域。3.2甲方负责协调、清理所辖范围内,属于乙方施工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杂物,以防止出现安全隐患等造成不良影响。3.3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所辖范围内负责协调乙方所用水、电等。四、乙方义务4.1乙方自行配备施工需要的工具、设施设备等一切物资材料。4.2乙方应严格遵守并执行天津市关于安全生产及现场施工等领域的法规与条例,避免发生任何相关责任事件或者事故。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造成工期延误、财产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应承担全部责任。4.37方负责施工现场的防护工作,应设置安全围挡或警示标识等。4.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场地内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约束己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办公场所内部,以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五、施工要求5.1双方约定施工工艺程序应为:拆除现有防水层→清理基层→抹平基层→铺设防水卷材。5.2按照上述约定,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作业,如确因不可抗力(如大风、雨雪天气等影响施工安全或完成质量)造成工期延后的,必须在24小时内征得甲方同意;未经许可擅自停工且导致工期延误或影响施工质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章5.3在质保期内,甲方因非人为原因提出的维修维护要求,乙方应当在72小时内予以现场响应且不得主张费用。六、其他事项6.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有争议,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签订日期:205年6月2且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地震局科研楼一楼外檐屋顶防水工程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原屋面卷材拆除m21192630942屋面找平抹砂浆2cmm211933.940343铺设SBS卷材防水(禹神3mm)m21197994014合计165295最终优惠价格16000元施工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水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