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 分向电缆盒 终端电缆盒招标公告(鞍钢招标有限公司2025)
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采购公告
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AGGCJSHHD250626220040)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流通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生产型营业执照
(5)流通型营业执照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提供2022年以来的通讯设备同类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至少一份。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 投标方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涵盖通讯设备生产或销售)。 (5)投标方提供正品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0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赵冬云
联系人:
赵秀丽
电话:
13909809540
电话:
0412-6736757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5年06月2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设备招标要求(公开单轮谈判)操作终端系统.docx
信号机连锁系统技术协议.pdf
设备合同模板XX.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技术协议.pdf
招标要求工程名称:鞍钢绿色资源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标段名称: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招标方式:公开询比(资格后审)1、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生产型及流通性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生产型企业所生产投标产品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委托人有权于定标前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确认。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投标方依据招标范围上传分项报价清单;交货地点为本项目施工现场;采购运输方式为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交货日期为2025年7月15日前。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三、资质及业绩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投标方提供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涵盖通讯设备生产或销售)。(5)投标方提供正品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2.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2022年以来的通讯设备同类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至少一份。上述资料要求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四、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五、付款方式及罚则等:详见合同模板六、其它事宜1、本招标为公开单轮谈判采购,仅有一家投标,转为直接采购。2、开标后以标底价作为判定投标价格是否满足委托方要求的依据。3、投标方依据招标范围上传分项报价清单,但不作为评标资格否决项。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钢水线站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技术协议一、总则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设备供货厂家(以下简称乙方)经过技术交流和认真协商,就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钢水线站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设备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本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全部细节做出规定,未规定内容的技术要求以最新国标要求为准。如相关标准发生冲突,按较高标准要求执行。二、协议内容1工程概况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钢水线站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室内外设备。为满足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设调度集中系统操作终端的需求,在钢水线站大连铸调车场至渣线的154#道岔岔后定位新增二显示并置调车机(编号为D112,D114),纳入该站现有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集中控制。新增铁路信号微机联锁室内接口设备占用现有G3联锁柜空闲位置。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程序、钢水线5#线道口自动报警系统程序及联锁画面程序需根据信号平面布置图及信号联锁关系做相应修改。道口自动自动报警型式不变。1.2本技术协议作为设计图纸的补充,其他内容详见设计图纸。1.3为保证设备功能的完整性,此技术协议中未列及的项目视为乙方责任范围。1.4所提供设备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钢水线站运行的系统设备兼容,并应考虑其安全性、稳定性、完整性及可靠性,适应冶金企业的复杂环境,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或经部(省)级技术鉴定。2设备的使用条件2.1使用环境:适用于铁路信号设备使用现场(室内外环境)2.2使用温度:-10℃~+30℃(室内);(-40℃~+55℃)(室外)。2.3相对湿度:不大于85%25℃±5℃)2.4耐受地震:7度2.5供电电压:信号联锁电源屏供电3技术标准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以下技术规范《钢铁企业铁路信号设计规范》(YB9078-99)《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2017)系统满足6502电气集中联锁技术要求,符合电气集中各种结合电路技术条件。4供货范围(以下设备型号仅供参考)4.1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钢水线站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设备。表4-1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LED铝塑信号机矮二显架22分向电缆盒HF4台13终端电缆盒HZ12台14终端电缆盒HZ24台15钢水线站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及画面软件修改(含一处道口)套1根据平面图编制,道口报警软件局部修改6信号控制单元个15技术要求5.1LED铝塑信号机(1)额定工作电压:AC160-260V,工作值≤AC100mA。(2)功率:川25W。(3)显示距离:不小于200m。(4)环境温度:-40~+55℃。(5)发光强度:符合铁标TB/T2353的规定。(6)发光颜色:满足相关标准及现场使用要求。5.2道口自动报警软件及微机联锁系统等软件需根据信号平面布置图及业主要求做相应局部修改。所提供的软、硬件设备遵循故障导向安全原则。5.3符合相关规范,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及行业标准生产,满足现场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5.4乙方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甲方现有系统相兼容,并保证其安全性、完整性、合理性,以及满足现场工艺要求的实用性、可靠性要求。5.5现有集控系统与车站微机联锁系统通讯接口保持不变,乙方负责将微机联锁系统相关码位表、联锁表及仿真软件提供给集控系统,确保铁运物流运输调度集中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完整性。6质量保证6.1质保期:整套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6.2设备运行一年内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执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组件及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仍有责任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6.3乙方要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以及满足现场工艺要求的实用性、可靠性。6.4乙方要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适合现场环境的要求。6.5此技术协议中未列及的项目视为乙方责任范围,乙方应注明并在报价中体现。7售后服务及承诺7.1自签订合同起,乙方提供全过程的免费技术服务,根据甲方要求随时给予技术支持。7.2在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向现场派遣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为该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及安装指导,确保系统导通运行。7.3在设备现场运行使用前,保证及时提供调试备件的供应。7.4对设备安装或运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乙方坚持“先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生产,后分清责任”的原则,自接到通知后技术人员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7.5乙方每月对用户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回访。7.6乙方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操作和维修人员。8设计审查及设计联络本协议不适用。9技术文件的交付乙方向甲方提供2套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及相关升级软件备份,包括主要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验证、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等。10涂漆、包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甲方现场或指定的存放处,由于设备运输造成的元件损坏,乙方进行无条件更换处理。11出厂检验及验收检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按照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和供方技术要求中指定标准进行。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硬件及软件),应由乙方负责现场测试及导通,甲方确认系统导通运行后,方可验收。12附图及附表本协议不适用。13其他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乙方: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字盖章)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中土2227567191保:9620主体专业室主任:级业的2022.629关联专业(成套设备):总设计师:42025.6.19项目经理(总包项目):A2025年6月19日本协议归属工程技术公司的工程编号:11460025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10032664-B00XX项目名称:鞍钢绿色资源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10032664-B00XX项目名称:鞍钢绿色资源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出卖人:XX签订地点:鞍山(合同履行地)买受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XX-XX第1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商标牌号计量数量单价(元/计量单位)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1/7月2/8月3/9月4/10月5/11月6/12月XX,详见技术协议XXXX合计XX合计人民币金额(不含税大写): XX不含税价 税率:13% 第二条质量标准:出卖人应按国家的现行标准和规范进行合同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到场指导安装试验。本合同产品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均以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为准。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3.1出卖人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楚的、及时的和正确的,并且保证合同设备能够满足技术协议中所规定的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试生产、性能考核、操作和维修的要求。3.2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出卖人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安装、试运行、试生产、性能考核、验收、操作和维修提供必要、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及安装指导。3.3在合同设备安装、试车期间,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导致设备故障,或由于出卖人技术人员指导错误以及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出卖人应立即无偿修理或更换损坏设备。3.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出卖人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4.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坚固包装。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止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现场。4.2出卖人对包装箱内散装件和裸装件或捆扎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和零件号。4.3货物的装箱清单、随机图纸、产品合格证书、安装调试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应单独装箱,并在箱体上注明标记。4.4买受人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出卖人。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出卖人应于2025年XX月XX日前设备全部到货,地址:鞍钢绿色资源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现场。合同设备交付给买受人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出卖人承担。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6.1运输方式:买受人自行提货,出卖人提供必要的协助。6.2如因出卖人原因,合同设备需要补充或更换,出卖人有责任将所需设备发运至项目现场,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7.1买受人有权要求检验和测试货物(详细见技术协议),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检验和测试过程中,出卖人应提供材料和必要的协助。买受人人员应能得到必要的检测设施和手段,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当对设备检验和测试的内容和地点没有约定时,为便于执行,双方可事先商定具体事宜。7.2出卖人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出具出厂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出卖人应将质量合格证和交货前检验记录与设备一并同时提交给买受人。这些文件将被视为合同设备质量保证资料。7.3标准设备按国标进行检验。非标设备依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技术规格书及出卖人出具的检验大纲进行检验。7.4合同设备出厂前,出卖人应在进行检验和测试前10日书面通知买受人该检验和测试的设备等相关内容。以便买受人安排人员参加。7.5合同设备出厂前的验收不作为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也不因此免除出卖人对本合同设备应承担的责任。7.6其余未规定事项按技术协议规定执行。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8.1本合同设备费含税金额为:¥XX;大写:XX;8.2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的支付采用银行电汇或≤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付款:8.1.1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20%,合同签订的次月支付;8.1.2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30%;付款前开具50%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款。8.1.3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45%;付款前开具余下50%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款。8.1.4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质保期限为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到货满十八个月,以先到者为准。8.4本合同付款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即本工程的业主方向本协议买受人付款后,买受人在已收款范围内按比例向出卖人付款。如业主未按时付款,本合同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该“以收定支”原则同样适用于该设备所应用的工程竣工及质保期满后。8.5买受人扣款的权利:当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由于出卖人责任,合同设备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交货,每延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0.2%,违约金的总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9.2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合同项下设备不得整体外委加工,否则出卖人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买受人保留追索相关一切损失的权利。9.3如因出卖人原因迟交本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规定的每项技术资料一周,每周罚款合同价款的0.2%,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上述的迟交罚款,并不免除出卖人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9.4如果合同设备在检验、性能考核和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出卖人的原因未能达到合同约定及合同项下设备技术协议的技术指标,买受人有权以下列任意一种方式向出卖人提出索赔,并要求出卖人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和不符合合同之处。如果出卖人不能派遣人员进行上述工作,买受人有权自行进行修理或消除缺陷,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人承担。2)由出卖人自负费用以新设备替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同时出卖人应在相应时期内对替换后的设备做出质量保证。出卖人负责将替换的设备或补供的设备运抵工作现场。3)按质量低劣的程度、买受人受损害的程度及直接损失的数额双方协商对合同设备进行降价。第十条合同的解除:有下述情形之一,买受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出卖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15天;2、合同设备由于出卖人原因两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3、出卖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买受人满意的履约保证金;4、其他由于出卖人违约,可能导致买受人损失扩大的情形。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1.1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将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应在买受人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11.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问题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它条款规定的各自义务。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其它约定事项:13.1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13.2本合同的技术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3.3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13.4本合同签署地为辽宁省鞍山市。13.5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4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6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人存在贿赂收买买受人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13.7双方电子邮箱为:出卖人电子邮箱:XX;买受人电子邮箱:ASECG345@163.COM发送到双方电子邮箱的电子邮件视为书面送达。出 卖 人买 受 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出卖人(章): XX买受人(章):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XX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正门内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冯占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0412-6728263 传真: 传真:0412-6725615 开户银行:XX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鞍钢支行 账号:XX账号:0704024009221002302 税号:XX税号: 91210300791591328J 银行联行号: XX邮政编码:114021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1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含铁路信号连锁)详见技术协议1.0套无鞍山2025年07月15日投标方依据招标范围上传分项报价清单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技术协议一、总则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设备供货厂家(以下简称乙方)经过技术交流和认真协商,就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设备达成如下技术协议。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本协议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全部细节做出规定,未规定内容的技术要求以最新国标要求为准。如相关标准发生冲突,按较高标准要求执行。二、协议内容1工程概况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设备。按照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在三分厂5#线焖渣区域和二分厂2#线焖渣区域各设置一套调度集中操作终端,共2处。操作终端分别设在南北两侧新建操作室内。北侧操作终端用于控制三分厂5#线焖渣区域现纳入钢水线站微机联锁系统控制的5组道岔(编号分别为1#、3#、5#、7#、154#),以及该区域相应轨道电路区段、信号机和道口;南侧操作终端用于控制二分厂2#线焖渣区域现纳入特南站微机联锁系统控制的4组道岔(编号分别为301/303#、305#、307#、319/321#),以及该区域相应轨道电路区段、信号机和道口。利用集控系统实现各自区域内的调车进路自动办理、计划自动报点等运输调度作业。在集控模式下,由现场操作人员对两个区域范围内的铁路运输作业进行操作,并编制调车计划,铁运公司不能操作该区域信号设备。在站控操作状态下,系统全部由铁运操作,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控制室不能进行操作。上述区域通过联络线与铁运公司完成车辆的交接。新设两处操作终端采用双路光缆,接入铁运公司现有集控系统,确保通信故障冗余。操作区域如下:-二广*8厂1.2本技术协议作为设计图纸的补充,其他内容详见相关设计图纸。1.3为保证设备功能的完整性,此技术协议中未列及的项目视为乙方责任范围。1.4调度集中操作终端在现有特南站和钢水线站铁路信号微机联锁系统集中联锁系统的软硬件的基础上建设,不改变现有信号设备的联锁关系,并满足故障导向安全的原则。1.5所提供设备与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内现有调度集中系统设备兼容,并应考虑其安全性、稳定性、完整性及可靠性,适应冶金企业的复杂环境,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2设备的使用条件2.1使用环境:适用于铁路信号设备使用现场(室内环境)2.2使用温度:-10℃~+30℃2.3相对湿度:不大于85%(25℃±5℃)2.4耐受地震:7度2.5供电电压:AC220V50Hz供电,系统自配双路UPS电源3技术标准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及以下技术规范《钢铁企业铁路信号设计规范》(YB9078-99)《铁路列车调度指挥及调度集中系统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5号)4供货范围(以下设备型号仅供参考)4.1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钢渣处理东西区配套改造增加项目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设备。表4-1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操作终端工控机含Win10或Win11的正版操作系统等无风扇支持双网口、4K高清输出I7CPU,16G或以上内存、256G或以上电子盘液晶显示器:28吋4K高清套42千兆光纤收发器单模单纤,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单路台43千兆光纤收发器单模单纤,传输距离不小于10km双路台44机柜配置底座、隔板、补空板、万可端子、理线架,电源开关,2路8口PDU等尺寸:1800(高)*600(长)*800(宽)架2含设备间连线5UPS冗余切换器单台功率不低于2kVA,上架安装台26UPS电源上架安装2KVA,220V交流输入,220V交流输出自带电池电池使用时间不低于30min套47调度集中系统软件修改(冶运)套1根据平面图及业主要求编制18操作台1500×950×800mm(长x宽x高)操作台带箱体,挡板,显示器支架2层设备隔板,带前后开门椅子1把套2带4孔5米导线插排4个5技术要求5.1操作终端能够显示对应范围的信号设备状态、现车信息、计划信息、指令信息;能够通过拖拽方式编制调车计划,能够操作信号设备、能够修改现车信息,所有的操作命令直接发送到集控系统。5.2调度集中1)信号显示与操作:操作终端的信号显示与操作应集成在集控系统平台下,操作和显示与生产指挥中心现有系统不冲突。2)计划、指令集成显示:操作终端界面除具有本次工程范围内计算机联锁提供的所有显示与操作功能外,还应集成现在车、作业计划窗和指令窗的显示与操作功能。5.3现车管理1)操作终端为操作人员提供区域内的实时现车、计划现车信息。2)现车象形化显示。现在车包括各种车辆和机车,在操作终端界面的线路上,用象形图、文字和颜色变化描述现在车的位置、顺序、车种、空重、状态等信息。3)操作终端应可对车辆属性进行操作,车辆属性信息包括空/重、检修等。4)操作终端可以与铁运调度进行现车交接操作。在交接车等作业过程中,不会产生敌对信号和进路。5.4计划管理1)计划应在信号界面集成显示。2)快捷编辑功能。系统应提供一拖即成的快捷方法,在已有计划后面追加新勾(即续勾功能)。3)计划逻辑性检查。计划编制具备计划可执行的逻辑检查功能,不允许系统编制调车不可执行的计划。4)计划执行跟踪。计划应能够根据执行自动报点清勾。5)交接车管理。交车方将机车、车辆拖拽至联络线,接车方将机车、车辆拖拽至自己作业区内。5.5自动进路1)进路自动控制。所有调车进路自动控制。2)走行进路自动决策。能够根据停留车、施工封锁等信息,基于站场测量数据和调度行车规则,自动决策走行的进路,并且进路随站场信息变化而实时自动调整。3)牵出线自动决策。基于调车计划自动选择牵出线。4)进路全自动触发。进路执行不需要经过人工确认,自动触发执行。5)压号折返功能。在车辆不能进入股道时,具备压号折返功能,不需要人工介入。6)压岔停车功能。特殊区域支持压岔停车,系统依然能够向有停留车的道岔自动办理进路。7)机车后退防护功能。机车在道岔上时,如果后退没有防护信号,不允许自动转动无防护信号的道岔。8)未使用的折返进路自动取消功能。折返作业时如果有进路为使用,折返作业后应该能够择机自动取消。9)无信号折返功能。在没有折返信号开放时,系统应该能够根据占用光带的变化判断车辆的运行,自动跟踪车辆位置变化。并自动执行后续的进路。10)非重轨区识别功能。禁止向非重轨区自动办理鱼雷罐运行的进路。11)平行作业功能。在同一咽喉内多台机车作业时,系统具备平行进路设计,满足多台机车平行作业的需要。12)错误报警功能。在进路选排失败后能够报警并有对应的显示提示。5.6铁运生产指挥中心设备故障不影响新设操作终端的操作,两个操作终端设备故障将故障也不影响铁运生产指挥中心的设备。两端设备故障时,系统应具及时报警,并在指挥中心和现场操作室给出对应的显示提示。5.7现有集控系统与微机联锁系统通讯接口保持不变,乙方负责根据微机联锁系统调整相关码位表、联锁表及仿真软件,确保铁运物流运输系统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完整性。6质量保证6.1质保期:整套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6.2设备运行一年内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执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组件及设备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仍有责任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6.3乙方要保证所提供设备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技术先进性,以及满足现场工艺要求的实用性、可靠性。6.4乙方要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适合现场环境的要求。6.5此技术协议中未列及的项目视为乙方责任范围,乙方应注明并在报价中体现。7售后服务及承诺7.1自签订合同起,乙方提供全过程的免费技术服务,根据甲方要求随时给予技术支持。7.2在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向现场派遣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为该工程提供技术服务及安装指导,确保系统导通运行。7.3在设备现场运行使用前,保证及时提供调试备件的供应。7.4对设备安装或运行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乙方坚持“先解决问题,恢复正常生产,后分清责任”的原则,自接到通知后技术人员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7.5乙方每月对用户的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回访。7.6乙方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操作和维修人员。8设计审查及设计联络本协议不适用。9技术文件的交付乙方向甲方提供2套完整的产品技术资料及相关升级软件备份,包括主要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质量验证、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等。10涂漆、包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甲方现场或指定的存放处,由于设备运输造成的元件损坏,乙方进行无条件更换处理。11出厂检验及验收检验标准:(包括检验方法):按照国标、部标或企业标准和供方技术要求中指定标准进行,工控机提供CCC认证产品。乙方所提供的系统设备(硬件及软件),应由乙方负责现场测试及导通,甲方确认系统导通运行后,方可验收。12附图及附表本协议不适用。13其他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乙方:鞍钢绿色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签字盖章)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字盖章)四颖205.6.193南1-2025主体专业负责人:420.61主体专业室主任:服业2025.619关联专业(成套设备):总设计师:李2025.6.19项目经理(总包项目):202.62025年6月19日本协议归属工程技术公司的工程编号:11460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调度集中操作终端系统 分向电缆盒 终端电缆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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