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培育学科设备更新 农林牧渔仪器设备 农林牧渔仪器招标公告(湖南农业大学2025)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农业大学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9日
湖南农业大学 的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328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82311-20250528-92
4、采购项目预算:6,42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结束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194,176
农林牧渔仪器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6,42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5月29日 至2025年06月06日,
规定时间,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0: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刘老师
2、电话:0731-8461811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农业大学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3)联系人:刘老师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461811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3)联系人:徐煦、李泽东、熊晓琦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5500316
(6)电子邮箱:162082156@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3)电 话:0731-84121592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
品目
A02101000-农林牧渔仪器
采购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17: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www.hnsggzy.com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10:00
开标地点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64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煦
项目联系电话
15616144794
采购单位
湖南农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731-84618118
代理机构名称
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煦:15084881818
附件:
附件1
招标正文-第6批挂网版.doc
附件2
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328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0614采购人:湖南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六、中标信息公布20七、询问与质疑20八、合同签订21九、政府采购政策22十、其他规定23第三章资格审查251.资格审查主体252.资格审查253.资格审查结果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7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01.评标方法302.评标程序30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4.投标文件的澄清30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16.推荐中标候选人317.复核318.编写评标报告329.停止评标3210.无效投标和废标32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6第五章采购需求45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5第二节技术要求47第三节商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61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1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74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4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75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6附件1授权委托书76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7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8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80附件4联合体协议82附件5投标保证金83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83四、商务技术文件84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4五、投标函85六开标一览表87七分项报价明细表88八商务要求响应89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90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91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92十二商务偏离表93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94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4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5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6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7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8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9十四、类似业绩100十五、质保期101十六、交货期102十七、售后服务方案103十八、售后服务响应及维修时间104十九、质保期外服务105二十、备品备件106二十一、技术培训方案107二十二、技术文件封面108第三部分(技术文件)108二十三货物说明一览表109二十四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10二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11二十六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12二十七技术偏离表113二十八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4二十九、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115三十、项目实施方案1161.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农业大学的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328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0614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详见“采购需求”1批64200006194176.0063324.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自动获取时间)起至(自动获取时间)截止。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484765148。(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自动获取时间(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农业大学(2)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3)联系人:刘老师(4)电话:0731-84618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3)联系人:徐煦、李泽东、熊晓琦(4)邮编:410000(5)电话:0731-85500316九、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一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3001500061059999999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王女士、孔女士财务电话:15388069227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1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1:采购预算:6420000.00元,最高限价:6194176.00元。(其中接受进口设备总价的最高限价为6194176.0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含分包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含分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进口设备(如有)总报价不能超过接受进口设备总价的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5、如项目接受进口设备参与投标的,投标产品是否属于免税范围,按照《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执行,由投标人自行核实,采购人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策加征关税部分包含在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交;3、投标人资格声明; 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5、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无。2、……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包01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国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5500316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街道湘江财富金融中心D座1118室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分包进行投标。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网络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4、本项目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标模板﹐固化部分无法修改,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的规定均以此处为准。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13-1中小企业声明函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四、技术文件封面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询问与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代理服务费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超级微波消解仪。(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工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相应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1.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2.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3.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3.2.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7.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2.8.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0.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s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3.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ZFCG-2025-0614-01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4商务部分0.2价格部分0.4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环境加分0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80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 技术要求》的计80分,标记“▲”的指标是重要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一般技术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8分,扣完为止;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视同负偏离处理。2、标记“★”的指标是实质性条款,如有负偏离,则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没有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视为无效投标。注:招标文件要求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项目实施方案20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整体规划;②质量保障措施;③货物运输、装卸、验货方案;④实施人员配备;⑤安装调试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1、前述5项中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2、前述5项中有方案不完整、欠可行、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2分,每项最多扣4分;本项满分为20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注:方案不完整、欠可行、欠合理、针对性不强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与项目采购需求匹配度不高,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整体理解一般、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类似业绩20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要求包含核心产品),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项最多计2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质保期20投标人承诺整体质保期(指每包货物要求的质保最低年限))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整体质保期每增加半年的计5分,不满半年不计分,本项最多计20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交货期10投标人承诺整体交货期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第三节商务要求”交货期要求的基础上每提前5天的计5分,不满5天的不计分,本项最多计10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售后服务方案10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保证承诺、②售后服务人员配备、③质保期外售后措施及其他服务、④备品备件储备、⑤售后服务应急情况处理等内容进行评审:1、前述5项中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2、前述5项中有方案不完整、欠可行、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本项满分为10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注:方案不完整、欠可行、欠合理、针对性不强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与项目采购需求匹配度不高,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整体理解一般、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售后服务响应及维修时间15根据设备出现故障后投标人的响应及维修时间(响应及维修时间指用户发出故障通知到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的时间)进行评审:1.对于一般的故障,投标人承诺在2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计5分;在3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计4分;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计3分;超过4小时以上的不计分。2.对于重大的故障,投标人承诺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计10分;在48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计8分;在72小时内排除故障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恢复正常使用的计6分;超过72小时以上的不计分。本项满分为15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质保期外服务5根据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外提供上门服务情况进行评审: 承诺质保期外提供上门服务的人员是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或质保期内相同的服务人员的,计5分;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备品备件10根据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外维修时提供备品备件的情况进行评审: ①承诺提供原厂生产的备品备件,计5分; ②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质保期1年以上的,计3分; 质保期2年以上的,计4分;质保期3年以上的,计5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技术培训方案10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技术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资料、④培训技术力量、⑤培训方式等内容进行评审:1、前述5项中有缺漏项的,每项扣2分;2、前述5项中有方案不完整、欠可行、欠合理、针对性不强的,每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本项满分为10分,按上述要求扣完为止。注:方案不完整、欠可行、欠合理、针对性不强指照搬采购需求、未贴合采购需求、与项目采购需求匹配度不高,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整体理解一般、与项目实际要求相悖、表述笼统或前后不一致等情况。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的,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将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设置的价格优惠比例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序号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是否接受进口设备售后服务承诺书是否为核心产品总价最高限价(元)1园艺学、作物学“双一流”培育学科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第六批)1温室气体分析仪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6194176.002连续流动分析仪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3液相色谱仪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4光合作用测定系统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5多功能酶标仪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6超级微波消解仪1套否是要求提供是7超速冷冻离心机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8土壤呼吸监测系统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9非接触式超声破碎仪1套否是要求提供否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含分包预算)和总价最高限价(含分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进口设备(如有)总报价不能超过接受进口设备总价的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6、强制节能产品:上表“是否为强制节能产品”栏中标注“是”的为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7、原装进口:上表“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栏中标注“是”的设备已经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标注“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8、售后服务承诺书:上表“售后服务承诺书”栏中标注“要求提供”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理针对本产品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7天内提供制造商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9、核心产品:上表“是否为核心产品”栏中标注“是”的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个有效投标人处理。第二节技术要求一、技术、功能要求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数量1温室气体分析仪1.工作条件1.1.温度:15˚C-35˚C;1.2.湿度:5-95%;1.3.电压:220V±10%。2.柱温箱2.1.柱温箱2.2.温度:室温+4˚C~450˚C;2.3.程序升温:≥19阶20平台,可程序降温;2.4.在4 min内,从450˚C降温到50˚C; 2.5.温度精度:室温每波动1˚C ,柱温箱的温度波动≤0.01˚C;2.6.仪器自带彩色触摸屏通过打开/关闭设定值的功能访问设定值和状态信息,仪器配置和流路,信号图,有助于确认分析是否按预期进行。2.7.浏览器界面可以在平板电脑或台式计算机上使用。可访问高级智能功能。可从网络中的任意位置连接,以便查询状态或运行诊断,内置自引导诊断和维护功能。2.8.最大升温速度可至:120˚C/min。3.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 3.1 可以用于50μm~530μm的色谱柱;3.2 快速扳转系统,更换衬管无需拆卸螺丝;3.3 压力范围:0~150psi;电子控压精度≤0.001 psi。4. 液体自动进样器(微量液体进样)4.1 盘位:≥150位; 4.2 进样量范围:0.1-50μL;4.3 进样量线性:≥99%;4.4 交叉污染率≤0.001%。5.FID检测器5.1 最低检测限:≤1.4 pg C/S(十六烷)5.2 采样频率:≥1000Hz5.3 最高使用温度:450℃,具有自动灭火检测功能5.4 线性动态范围:≥1076.ECD检测器6.1.放射源:≤15 mCi63Ni箔;6.2.使用温度:≤400℃;6.3.▲最低检测限:≤3.8 fg/mL(六氯化苯);1.6.4.动态范围:≥5×104 ;6.5.电子压力/流量控制, 压力控制精度: ≤0.001psi。7.TCD检测器7.1.通用型检测器,对载气以外的所有化合物均有响应;7.2.▲最低检测限≤400 pg十三烷/mL,采用He作为载气。(该值可能受实验室环境的影响。)7.3.线性动态范围:≥105 ±5%7.4.独特的流体切换设计提供了开机后快速稳定、低漂移的性能;7.5.对于热导率高于载气的组分,可在运行时对信号极性程序控制7.6.温度:≤400℃7.7.用于两种气体的标准 EPC(与载气类型匹配的氦、氢、氩或氮);7.8.尾吹气:0–12 mL/min7.9.参比气:0–100 mL/min8.自动气体进样器≥100位进样器主机一台(内含样品瓶≥100个带进口垫及泡沫盘),7号进样针10支,国产气阻接头一个,含自动进样、抽真空及稀释、清洗4种功能,有接续进样功能,带断针及色谱故障检测功能,中英文系统,安装附件1套)。9. 化学工作站软件9.1.中、英文可选。9.2.仪器故障和维护情况可由内置电子跟踪系统自动记录。9.3.早期维护反馈功能,能持续跟踪进样系统、垫圈、衬管、和色谱柱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用图形化直观地显示。9.4. 控制主机和数据输出设备:9.4.1控制主机:处理器:核心数量≥8核心,主频≥3.6 GHz,内存≥32 GB,固态硬盘≥1 TB,机械盘≥2 TB,显示器≥27寸;16x DVD+/- RW刻录,9.4.2数据输出设备:自动双面打印,类型:黑白,最大支持幅面:A4。10.双瓶防爆气瓶柜10.1 尺寸≥900*450*1900mm,带智能报警功能11.配置11.1 温室气体分析仪主机 1套;11.2 液体自动进样器1套;11.3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 2套;11.4 氢火焰FID检测器 1套;11.5 微池电子捕获检测器(ECD)1套;11.6 热导检测器(TCD)1套;11.7 自动气体进样器1套11.8 原厂中文软件1套;11.9控制主机和数据输出设备1套;11.10 气相工具包(2根色谱柱) 1套;11.11 配套耗材 1套(含温室气体校验样品 1套、密封卡套 1套、定量管1个、去活熔融石英1套、石墨垫圈 1包、通用柱螺帽 1包、内螺帽 1个、过滤管1套)。11.12 氮气及配套减压阀1套、氢气发生器1台、空气发生器1台、其他所需气体及配套减压阀1套。1套2连续流动分析仪1、技术参数1.1. 分析主机及检测通道:1.1.1泵、化学模块及检测器必须相互独立。1.1.2 每个通道可独立使用,也可与其它通道同时分析。1.1.3基线调节和灵敏度的设定由计算机自动控制。1.1.4检测参数,用于氨氮、硝态氮、亚硝态氮、总氮、磷酸盐、总磷等的分析。1.2. 三维随机自动进样器1.2.1 样品杯数量:≥120个。1.2.2 样品杯容量≥5mL。1.2.3 样品进样体积:可调节。1.3. 高精度蠕动泵1.3.1 高精度蠕动泵,带检漏装置,可自动排出漏液、报警并自动停止运行主机。1.3.2 每个蠕动泵的泵管位数≥28道。1.3.3 空气阀: 电磁阀控制气泡的加入,保证气泡注入均一、同步。1.3.4 泵速可调;泵的运转可通过计算机控制或手工控制。1.3.5 泵管压盖具有自动调紧和放松功能。1.4. 检测器1.4.1 双光束检测系统、自动实时空白校正、全密闭系统。.1.4.2 ▲ 24位高分辨A/D输出转换器,线性范围:0-1.8(Abs),检测分辨率:0.1μg/L。1.4.3 波长范围:340-880nm。1.4.4 不需除气泡。1.4.5 采用LED光源1.5. 分析软件1.5.1 原厂配套工作站软件,10秒钟快速启动。1.5.2 软件能自动控制仪器分析,无须人工干预。1.5.3自动计算结果,自动校正标准曲线。1.5.4 能监控每次分析运行过程,并能同时输入新的任务请求。1.5.5 可编制自动分析程序时间表完成全自动操作,数据采集和结果分析可同时进行。1.6 控制主机和数据输出设备1.6.1 控制主机:处理器:核心数量≥8核心,主频≥3.6 GHz,内存≥32 GB,固态硬盘≥1 TB,机械盘≥2 TB,显示器≥27寸;16x DVD+/- RW刻录。1.6.2 数据输出设备:自动双面打印,类型:黑白,最大支持幅面:A4。1.7 各测量参数具体要求: 氨氮检测范围:0- 50 mg/L检测限:0.01 mg /L变异系数: ≤1.5%硝态氮检测范围: 0-40.0mg/L检测限:0.01mg/L(以N计)变异系数: ≤1.5% 亚硝态氮检测范围:0-40.0mg/L(以N计)检测限:0.03mg/L(以N计)变异系数:≤1.5%总氮检测范围: 0–2.5至0-25mg N / L 检测限:0.011mg/L变异系数: ≤1.5%磷酸盐检测范围:0-50mg/L(以P计)检测限:0.07mg /L(以P计)变异系数: ≤1.5%总磷检测范围:0- 45mg/L(以P计)检测限:0.02mg /L(以P计)变异系数: ≤1.5%全氮(在线消解)检测范围:0- 25mg/L(以N计)检测限:0.02mg /L(以N计)变异系数: ≤1.5%全磷(在线消解)检测范围:0- 45mg/L(以P计)检测限:0.07mg /L(以P计)变异系数: ≤1.5%1.8 对设备的其他要求1.8.1 所有反应管路为透明的玻璃管路,管径2.0mm。1.8.2 附件及消耗品:提供设备正常运行的附件,随仪器提供两年及以上保证仪器正常使用的零配件及基本易耗品。1.8.3 试剂控制单元:(1) 能自动进行清洗液和试剂的切换,≥15个的独立试剂切换阀(2) 独立的箱体带液晶显示:同时显示每个试剂的液位(≥15个试剂的液位)、温度(3) 液位自动报警(4) 试剂贮存温度 15-25℃(5) 专用的试剂瓶,满足所有参数同时检测的需求1.8.4 提供仪器维护必须的专用工具1套。1.8.5 工作环境要求:相对湿度20%~90%,室内温度:5~40℃,电源: 220V(AC),50/60Hz。1.9.配置1.9.1 三维随机自动进样器1台,1.9.2 高精度蠕动泵 1台,1.9.3 试剂控制单元1套,1.9.4 化学模块3套,1.9.5 检测器3个,1.9.6 控制主机1台,1.9.7 数据输出设备1台,1.9.8 滤光片880nm 1个;660nm 2个;540nm 2个,2年耗材及玻璃管备件(泵管 18包、连接管 30米、聚乙烯管 10米、空气管 3米、玻璃连接管 2个、玻璃四通管 2个、玻璃三通管 2个、透析膜 2盒、5圈混合圈 2个、10圈混合圈 2个、Brij-35 1瓶、透析器专用扳手 1个)1套3液相色谱仪1 二元泵和四通道真空在线脱气机并联双柱塞往复泵设计;用户自主溶剂压缩因子设置,保证在不同流速及不同流动相组成的最佳流速稳定性。自动柱塞清洗装置,有效防止高盐浓度流动相对柱塞的磨损,实时维护泵的使用性能。1.1 串联式双柱塞往复泵,自动连续可变冲程(20μL-100μL)技术1.2 流量范围:0.001 mL/min~5.0 mL/min,递增率 0.001 mL/min1.3 ▲流量精度:≤0.07 %RSD1.4 压力范围:≥600bar 1.5 压力脉动:在整个压力范围内,≤1%1.6 可压缩性补偿:根据流动相自动调节或用户选择1.7 梯度洗脱:0-100%1.8 混合精度:≤ 0.15 %RSD2 自动进样器2.1 样品容量:≥132 位 2mL 样品盘2.2 进样范围: 0.1~100L,安装多次进样组件,最大可达 1500L2.3 进样精度:≤ 0.25% RSD2.4 交叉污染:≤0.005%2.5 重复进样次数:1-99 次/样品2.6 控制功能:内置计量泵进行定量,可实现柱前自动衍生化程序,柱前样品自动稀释,自动混合;自动洗针程序,控制取样及进样速率等。2.7 压力范围:≥600bar 2.8 配置有冷光源照明系统。3 高容量柱温箱3.1 柱温范围:室温 10 ℃~80 ℃3.2 控温精度≤±0.15 ℃3.3 控温准确度≤±0.5 ℃3.4 箱容量:同时放置8根10 cm 长或者4根30 cm长的色谱柱3.5 可内置柱切换阀3.6 采用 Peltier半导体控温,非冷风4 二极管阵列部分4.1 光源:氘灯4.2 波长范围:190-850 nm4.3 二级管元件数目:1024 对4.4 波长准确度:±1nm4.5 可同时检测及储存的信号通道:8个4.6 光路系统控温:电子温度控制,所有光学元件均置于精密的温度控制,补偿外界温湿度变化,避免温湿度波动引起的基线抖动。4.7 狭缝宽度编程可调,具备 1,2,4,8,16nm 五档狭缝宽度。4.8 噪声:≤±0.6x 10-5A4.9 漂移:≤ 0.9 x 10-3AU/h5 荧光检测部分5.1 ▲性能:10 fg 最低检测限,单波长。5.2 光源:20W 氙闪,寿命长达 4000h5.3 激发波长:200-1200nm5.4 发射波长:280-1200nm5.5 信噪比:≥800 (水的拉曼峰)5.6 波长重现性:≥0.2 nm5.7 数据采集频率:≥74 Hz5.8 脉冲频率:296 Hz,针对单一信号模式;74 Hz,针对节能模式5.9 参比系统:串联激发测量5.10 波长特性:重复性±0.2nm,准确度±3nm 设置5.11 流通池:标配 8μL,20bar 压力,熔融石英体6 示差检测器:6.1 折光范围为1.00-1.75RIU6.2 量程7×10-9~5×10-4RIU,6.3 噪音≤±1.25 X 10-9RIU(2秒时间常数,1mL/min水,35℃ ),6.4 漂移:≤±1X10-7RIU/小时,6.5 检测池控温:有独立控温;6.6 测量范围:±600x10-6RIU6.7 样品池:体积为8μL,最大压力5bar(0.5MPa),最大流速位5mL/min7 控制主机及软件7.1 全新的多级权限管理,可设置多达20个使用者账户,每个使用者有多达20项的功能可供选择,可以无限制添加账户7.2 全新报告方式,批处理浏览色谱图,能够快速组织和查看结果,具有智能报告模板,自定义报告模板格式,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7.3 自动分析功能,可自动采样、数据处理和生成报告。7.4 安全及自我检测功能:具有诊断功能、错误检查和显示功能、漏液检查功能、安全泄漏检测功能、检漏后自动停泵功能、预防溶剂抽干功能等。在主要维护处均设置低压状态。7.5 控制主机:处理器:核心数量≥8核心,主频≥3.6 GHz,内存≥32 GB,固态硬盘≥1 TB,机械盘≥2 TB,显示器≥27寸;16x DVD+/- RW刻录。7.6 数据输出设备:自动双面打印,类型:黑白,最大支持幅面:A4。8 备品备件8.1 液相色谱柱 C18 柱 3.0x150 mm,2.7μm 1 根8.2 液相色谱柱 hilic 柱(4.6x250mm,5μm)1 根8.3 氨基酸柱 Aq 柱,4.6x150mm,5μm 1 根,配对应保护柱1 根8.4 液相进样小瓶(带进样垫及盖子),棕色和透明的各 2 盒。9 配置9.1 自动进样器1套 9.2 高容量柱温箱 1套 9.3 四元高压泵 1套; 9.4 二极管阵列检测器DAD 1套9.5 荧光检测器FLD 1套9.6 示差检测器1套;9.7 原厂中文软件1套9.8 控制主机及数据输出设备1套9.9 液相工具包 1套;9.10 配套耗材 1套。1套4光合作用测定系统1 技术参数★1.1 CO2分析器量程:0~2000µmolmol-1,CO2精度:≤0.1µmol mol-1;(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制造商盖章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证书等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1.2 H2O分析器量程:0~75mmol mol-1或0~75mb,H2O精度≤0.01mmol mol-1或0.01mb;1.3流速:在标准温度(25℃)和标准气压(100kPa)下,叶室流速0~1400 µmol s-1或0-500cc/min; 1.4温度控制范围:环境温度±10℃,分辨率:±0.1℃;1.5叶温测量范围:10~50℃,准确度:≤±0.5℃;1.6 CO2浓度控制范围:0~2000 µmol mol-1;1.7光强控制范围:0~2500 µmol m-2 s-1;1.8饱和闪光输出范围:0~3000µmol m-2 s-11.9远红光输出范围:0~20µmol m-2 s-11.10 主机存储:2G RAM,8GB闪存或其他;1.11便携式控制主机:处理器≥8核,内存≥32 GB,硬盘≥1TB ,固态硬盘≥500G2配置2.1 主机1个;2.2 分析器1个;2.3 叶绿素荧光叶室1个;2.4 配件箱(带轮)1个;2.5 便携箱(带轮)1个;2.6 三脚架1个;2.7 充电锂电池10节;2.8 电源适配器2个;2.9 耗材1套(苏打10瓶、干燥剂10瓶、CO2钢瓶20盒)2.10 便携式控制主机 1台3 质保期:2年1套5多功能酶标仪1 功能及用途1.1功能:光吸收(包括可见/紫外光光谱扫描)、荧光顶底、TRF、HTRF、TR-FRET、FP、连续发光、瞬时发光、多色发光、发光扫描等检测2 基本要求2.1 硬件设计:模块化设计,功能模块任意组合工作;光吸收,荧光和发光模块光源、光路及检测器完全独立。2.2分光系统:四光栅光路,激发和发射分别为双光栅,杂光率≤0.0005%2.3 板型:适用板型:1-1536孔板,预设常用品牌型号,自动扫描并定义特殊规格板型,微量检测板,Cellchip,比色杯。2.4 检测光源:光吸收和荧光使用各自独立高能闪烁氙灯,使用寿命≥108次闪烁;2.5检测器:光吸收(紫外硅光电二级管)、荧光(扩展波长低暗电流PMT)、发光(低暗电流单光子计数PMT)2.6 温控范围 :25℃~42℃;2.7 振荡器:线性和轨道振荡,振幅和时间可调;3 光吸收模式3.1 波长范围:200-1000nm3.2单孔扫描时间:≤7s(200-1000 nm,1nm步进) 3.3 波宽:≤3.5nm3.4波长准确性:±0.3nm3.5 波长重复性:±0.3nm3.6 检测线性范围:0-4 OD3.7 检测分辨率:0.0001 OD3.8 检测准确性误差:≤0.5% (@260 nm)3.9 检测重复性误差:≤0.2% (@260 nm)3.10比色杯数量:≥4个4 荧光模式4.1 光源:高能闪烁氙灯;4.2 波长选择:四光栅系统,保证波长选择的灵活性。4.3波长范围:Ex: 230–900 nm; Em: 280–900 nm,1nm可调;4.4 波长重复性:≤ 1 nm4.5 带宽:5-50nm可调4.6 ▲荧光检测限(顶部): M/M:≤ 20 amol/well (10μL; ≥1536孔板) 荧光素;4.7 荧光检测限(底部):M/M:≤ 220 amol/well (10μL; ≥1536孔板) ;荧光素 4.8 测量范围:7个数量级5 时间分辨荧光检测模式5.1 光源:高能闪烁氙灯;5.2 分光系统:激发端发射端光栅;5.3波长选择范围:Ex: 230–900 nm; Em: 280–900 nm,1nm可调5.4 检测灵敏度 :M/M:≤ 0.7 amol/well (20μL; ≥384孔板) ; 荧光素6 荧光偏振模式6.1 光源:高能闪烁氙灯;6.2 分光系统:激发端发射端光栅;6.3波长选择范围:300-850 nm,1nm步进;6.4 检测灵敏度 : M/M ≤2.5 mP(1nM荧光素)7 发光模式7.1 波长范围:370-700nm7.2 检测限(辉光):≤9 pM (≤ 225 amol/well; 25μL) 7.3 检测限(闪光):≤218 fM (≤ 12 amol/well; 55μL) (使用真实ATP试剂检测获得,非使用glowell气态发光物)7.4线性范围:≥1097.5 多色发光:≥38个光谱滤光片; OD1, OD2, OD3 灰度滤光片,可使用滤光片进行高灵敏度的发光扫描。7.6 多色发光检测:支持BRET1和BRET2,Chromaglo,以及nano BRET等。8 数据处理及软件8.1 全能数据处理及分析软件,可以进行定量、定性分析;8.2 具备光吸收扫描,激发光谱扫描,发射光谱扫描及荧光3D扫描等功能;8.3 可自动计算核酸浓度、纯度、标记效率等功能;8.4 提供原厂中英文多语言版软件,方便选择使用。8.5控制主机:处理器:核心数量≥8核心,主频≥3.6 GHz,内存≥32 GB,固态硬盘≥1 TB,机械盘≥2 TB,显示器≥27寸;16x DVD+/- RW刻录。8.6数据输出设备:数据输出设备:自动双面打印,类型:黑白,最大支持幅面:A4。9 超纯水机9.1产水量≥20升/小时9.2超纯水水质 电阻率(25℃)≥18 MΩ.cm9.3 TOC≤2ppb9.4微粒≤1 /mL (≥0.2μm)9.5细菌≤0.01 CFU/mL10 配置10.1 多功能酶标仪主机 1台10.2 高能氙灯2个 (置于主机内)10.3 光吸收高速光栅1个(置于主机内)10.4 荧光四光栅系统1套(置于主机内)10.5 荧光顶读模块1个(置于主机内)10.6 荧光底读模块1个(置于主机内)10.7 荧光偏振模块1个(置于主机内)10.8 紫外硅光电二级管1个(置于主机内,用于光吸收检测)10.9 扩展波长低暗电流PMT 1个(置于主机内,用于荧光检测)10.10 低暗电流单光子计数PMT 1个(置于主机内,用于发光检测)10.11 多位滤光片转轮1个(置于主机内,用于发光检测)10.12 温控模块1套(置于主机内)10.13 振荡模块 1套(置于主机内)10.14 控制主机及数据输出设备 1套10.15 操作分析软件 1套10.16 超纯水机 1台10.17 酶标板 600块1套6超级微波消解仪1 应用范围1.1 应用于实验室各类样品中微量元素等分析的前处理, 为AAS,AFS,ICP,ICP-MS 等分析仪器制备样品。1.2 可消解不同复杂样品,样品消解完后无需对溶液进行赶酸操作即可上光谱分析仪器测试。2 技术要求2.1 通过氮气预加压后再进行微波加热消解原理,微波功率≥ 2000W,主机外壳材质:特种不锈钢。2.2 ▲最大工作压力:≥ 200bar(3000psi),最大工作温度≥300℃,可长时间维持(≥1小时);设备反应腔体需满足:可将所有的消解管直接放置于反应腔体中进行加压加热消解样品(依靠整个腔体的密闭,而不是每个反应管单独密闭);设备反应管需满足:无需使用消解外罐,可直接采用普通玻璃、石英、特氟龙材质试管进行消解样品。2.3 整机紧凑型设计,长宽高分别≤50cm*80cm*50cm,便于机械手臂操作。2.4 ▲样品处理通量:5位,6位,9位,18位,24位,28位等均可选择。2.5 反应腔体积:1.0L,反应腔体内部的样品管采用插入式管盖密闭,并自动(非手动调节)加入氮气进行压力密封,使反应腔压力达到30- 90bar。2.6 在反应腔底部,可以选择使用搅拌器以促进悬浮样品及易粘壁样品消解过程的进行。2.7 具有一次性样品管、石英样品管和 PTFE-TFM 样品管多种选择,消解管采用插入式管盖免工具密闭设计,密闭不需要螺纹,因此只需要简单几个步骤即可完成整个消解过程。 2.8 专为隔离环境中机械手臂操作设计的超轻样品支架,重量≤1kg,便于操作。2.9 内置式排酸气系统。2.10 内置了集成水冷系统,无需外接循环水浴设备,内置Pt-100 温度传感器,工作过程中可测量加压消解腔内所有样品管温度。2.11 内置一体式≥9英寸超大触摸屏。2.12 温度控制系统:内置温度传感系统,温度传感器设计在仪器腔体底部而不是顶部,非热电偶直接插入式设计实时监测、控制反应腔内温度,实时显示温度数据与温度曲线。2.13 压力控制系统:内置压力传感系统,实时监测反应腔内压力,实时显示压力数据与压力曲线。2.14 仪器配备窗口防护罩,自动软件操作管理等多重安全系统,确保最高级别的安全性。2.15 仪器内置智能指示灯系统,实时显示样品消解处理进程及设备状态。 2.16 一键启动模式,只需简单几步操作即可完成消解。2.17 软件具有自动关闭和开启程序、自动加压/减压、酸雾自动抽吸以及反应腔内衬杯自动提升功能,高自动化设计,一键完成样品消解。2.18 通过预设方法曲线自动调节微波功率,实时显示微波功率曲线,可在线控制和修改所有的反应参数。2.19 具有智能程序升温、梯度升温功能,实时显示反应腔内温度、压力。2.20 设备内存≥1G,无需外接U盘即可自动保存所有样品消解的全面数据、曲线等信息。3 超纯水机3.1产水量≥20升/小时3.2超纯水水质 电阻率(25℃)≥18 MΩ.cm3.3 TOC≤2ppb3.4微粒≤1 /mL (≥0.2μm)3.5细菌≤0.01 CFU/mL4 赶酸仪4.1采用多层特氟隆防腐涂层,防腐蚀,无污染。4.2控温范围:室温-200℃。4.3消解孔数:6到24孔可选,配套微波消解仪的消解管使用。4.4实现持续消解加热,有过热保护功能、高低温报警功能。4.5可用作微波消解后的快速赶酸,也可以用做常规的智能加热消解。5 酸纯化仪 5.1加热模块和控制模块分体式设计。5.2采用石墨材料制作,并经过特氟龙防腐涂层处理。5.3加热模块上没有任何金属附件。5.4电源连接线护套采用PFA螺纹管。5.5加热系统采用嵌插式设计。5.6控温范围:室温-260℃,功率≥1.2kW,控温精度±0.1℃。5.7酸纯化单元由纯化瓶、收集瓶、肘形连接组成。5.8肘形连接采用高纯PTFE材料一体化铣洗成型。5.9符合几何学设计,避免酸纯化过程中酸蒸汽逆流,获得高纯度酸。5.10纯化瓶和收集瓶采用高纯PFA材料,瓶容量1000mL。5.11纯化效率≥800mL/24h。6 配置要求6.1 超级微波消解仪主机 1台6.2 全罐压力监控系统(仪器主机内置) 1套6.3 温度传感器(仪器主机内置) 1套6.4内衬杯 1个6.5 ≥6位消解支架 1个6.5.1 55mL消解管(石英材质) 100只6.5.2 55mL 消解管(特氟龙材质) 24只 6.6 ≥9位消解支架 2个6.6.1 30mL消解管(石英材质) 100只6.6.2 30mL消解管(特氟龙材质) 36只6.7 ≥18位消解支架 2套6.7.1 18mL消解管(石英材质) 200只 6.7.2 18mL 消解管(特氟龙材质) 36只6.8 ≥24位消解支架 1套 6.8.1 8mL 消解管(石英材质) 100只6.9 仪器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标配所需的附件、备件、耗材和技术文件等 1 套6.10 酸纯化仪 1套6.11 赶酸仪 1套6.12超纯水机1台1套7超速冷冻离心机1. ★最高转速:≥90,000 rpm;最大相对离心力:≥700,000 x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制造商盖章产品彩页、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证书等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2.▲转速控制精度: ± 2 rpm;3. 触幕式液晶显示屏,尺寸≥6.5英寸,界面直观,便于操作;4.制冷系统采用≥6个半导体制冷,以串并联方式连接,降温速度快5.仪器具备转头动态惯性检测功能,若发现有超速情况,仪器会自动停止运行;6.仪器可数字化显示真空度7.目视平衡,样品不平衡容许度:≥±5mm;8.加速/减速选择:≥10档加速/11档减速;9.离心时间设定范围为1分至999小时59分,连续运转;10.可实现本机资料查询,包括转头,离心管数据库等;11.区带/连续流操作具备授权功能,以便于对使用者进行权限管理;12.离心机主机和转头均为同一生产厂家原厂生产;13.配置:13.1 主机一台;13.2钛合金水平转子 2个13.2.1 转子1:≥6×40 mL,最高转速≥32,000rpm,最大离心力≥180,000 xg,k因子≤198; 13.2.2适配水平转头的40PP 开口管、40PET 圆底离心管、40PC 圆底离心管各二盒,50个/盒。离心管架2个;13.2.3 转子2:≥6×4 mL,最高转速≥56,000 rpm,最大离心力≥409,000 xg,k因子≤54;13.2.4适配水平转头的4PET 圆底离心管、4PP 圆底离心管各二盒,50个/盒,以及配套离心管架2个。1套8土壤呼吸监测系统1.可用于便携式测量土壤或水面的CO2/CH4/H2O气体浓度及其通量2.测量频率:1次/秒3.流速: 250标准毫升/分钟4.操作环境: 5℃~ 45℃;0~85% RH;50 ~ 110 kPa5.连接方式: 以太网和Wi-Fi6.功耗: 稳态≤60W7.电池续航: 典型情况下2节电池工作8小时8.CO2测量范围:0~10,000μmol/mol或0~1000ppm;9. CO2测量精度:5秒信号平均为1.5μmol/mol或小于读数的1%;10. CH4测量范围:0.01~100μmol/mol或0-20ppm;11. CH4测量精度:5秒信号平均0.25ppb或1.2ppb;12. H2O测量范围:500~60,000μmol/mol或0~3%;13. H2O测量精度:5秒信号平均20μmol/mol或小于80ppm;14.空气温度热敏电阻测量范围:-10~45℃;15.压力传感器:范围:50~110kPa;准确度:±0.4kPa;分辨率:1.5 Pa16.内存:≥8GB内存17.Wi-Fi:2.4 GHz18.SDI-12接口:用于连接土壤温度水分传感器19. CO2检测器:19.1 CO2测量范围:0~10,000μmol/mol或0~1000ppm;19.2. CO2测量精度:5秒信号平均为1.5μmol/mol或小于读数的1%;20.便携式控制主机:处理器≥8核,内存≥32 GB,硬盘≥1TB ,固态硬盘≥500G21. 配置:21.1便携式土壤碳通量测量系统1台21.2 CO2传感器1套21.3智能测量室1台21.4可充电锂电池12块21.5土壤水分温度传感器6套21.6电池充电器3个21.7土壤环10个21.8便携式控制主机 1台22 质保期:2年1套9非接触式超声破碎仪1 主机技术要求:1.1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样本体积(20µL - 50 µL),并支持快速平行处理样本(最多可同时处理16个样本),或单个样本处理。1.2 配置有冷却系统,能够准确控制温度,确保实验的稳定性和准确性。1.3 操作界面友善,提供简易和进阶两种操作模式,适合初学者和有经验的用户使用。1.4 可作为二代测序DNA 样本与表观遗传学实验样本前处理,满足特定实验需求。1.5 安全保护:配备数码液晶屏显示,具有仪器寿命监控及温度过热断电保护装置,确保实验安全。1.6 一次可处理单个样本,或最多可处理6~16支样本,提高实验效率。1.7 采用一体成形式主机设计,配备抗噪音上盖与超声波功能,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耐用性。1.8 样本在密闭容器下进行破碎动作, 不产生感染性飞雾, 不需额外插入超声波探头。1.9样本处理时,可使适配器自动定速持续旋转,确保样本破碎效果达到一致2 其他技术要求2.1离心装置12.1.1 转子最大容量≥4x750mL;转数≥14000rpm,以10rpm递增;最大离心力≥20000g2.1.2温度范围: -9~40℃;最高转速时温度可保持在≤4℃,温度显示为样品管接触转子部位的温度2.1.3马达驱动门自动锁使运行更安全;2.1.4微机控制储存≥34个可编程序;可在运行的过程中改变各种设定的参数;2.1.5 ≥10种加速率、≥10种减速率保证样品安全,优化发动机来减少离心机启动和刹车时间,可以使所有转子的刹车时间都低于1分钟;2.1.6具有快速控温功能,确保离心前后、甚至是在最高转速时,都能够可靠地对敏感样品进行制冷;2.1.7具有可选择速度的短时离心功能,可以快速完成瞬时离心;2.1.8具有缩短启动与刹车时间的缓冲功能;2.1.9转速、相对离心力和半径修正值可有用户输入;所有的转子和附件均可高压灭菌(121℃,20分钟),气密性转子和转子盖可在140℃高压灭菌2小时去除朊病毒;2.1.10离心机上盖具有观察视窗;2.2 离心装置22.2.1 配气密性金属转子2.2.2 温控范围:-10℃~40℃ ,面板显示温度为模拟样品管接触部位温度。2.2.3 离心机具备快速制冷功能,快速制冷编程功能及待机冷却功能 ,即使在待机状态下可持续制冷长达8小时。2.2.4 在最高转速时,可保持 4℃。2.2.5 最高转速: ≥17000rpm, 最大相对离心力:≥30000g;2.2.6 加/减速时间:14 秒/ 15 秒2.2.7 离心计时:30秒-99小时59分钟2.2.8 ≥5个独立程序按键,可存储≥50个程序2.2.9 关盖时自动锁盖,自动识别转子失衡,保护操作人员安全2.2.10 自动识别转子和转子转速,操作更加安全、简便2.2.11 具备缓冲功能,缓慢加/减速离心,适用于敏感样品的分离2.2.12 单独的瞬时离心按键2.2.13 离心完毕后,离心盖自动开启2.2.14 离心时间为30秒至99小时59分钟,连续可调2.2.15 转子和附件可高温高压灭菌(121℃, 20 分钟),保护操作人员安全2.3离心装置32.3.1 最大相对离心力:≥20000×g (15000 rpm) 2.3.2 离心时间:10 s‐2 min,10 s 递增;2 min -10 min, 30 s 递增;10 min‐9:59 h, 1 min 递增; 2.3.3 最大转子容量:≥24×1.5mL;2.3.4 从零加速至最高转速的时间:≤15秒,从最高转速降速至零的时间:≤15 秒;2.3.5 快速的加速和减速功能(≥10档加速/减速)2.3.6 气密性固定角转2.3.7 噪音水平:≤56 dB (A)2.3.8 单独的瞬时离心按键,按住即可实现快速、便捷地离心2.3.9 单独的 rpm(转速)/ rcf(相对离心力)转换按键2.3.10配置要求:按键式主机一台,≥24× 1.5 mL气密性金属角转一个2.4真空浓缩装置2.4.1 适用于RNA/DNA,蛋白质的浓缩或干燥;2.4.2 转速:≥1400rpm,液晶显示面板2.4.3 时间设置:1分钟-9小时59分钟,或者连续运转2.4.4 具有强大加热技术,可以快速、最佳蒸发样品; 2.4.5 内置一个冷阱,废气净化率≥85%。2.4.6 自动排出冷凝水功能,延长了直接与蒸汽接触的所有组件的使用寿命2.4.7 内置免维护的抗化学腐蚀PTFE膜片泵(泵工作能力:1.7立方米/小时)2.4.8 无马达驱动密封舱体和抗化学腐蚀隔膜泵,保证操作安全; 2.4.9通气模式包含但不限于水溶性、乙醇或高气压;2.4.10 多款转子(2.0mL离心管,96×0.2ml微孔板或PCR板,Falcon管等)可供选择,且转子可高温高压灭菌(121℃,20min); 2.4.11可预选温度:室温,30℃,45℃和60℃3.配置要求3.1 非接触超声破碎仪主机 1台(含1套内置冷却系统,1套温度传感器)3.2 电磁阀式冷却循环机 1台3.3 1.5 mL适配器 1个3.4 15 mL 适配器 1个3.5 1.5 mL超声打断管 3包3.6 离心装置13.6.1主机1台,3.6.2 4x750mL水平转子一套:3.6.3 含50mL、15mL尖底管适配器各4个(通量分别为:28管、56管;3. 6.4最高转速为≥4000rpm;最大离心力≥3000g);3.6.5 深孔板吊篮2个(适配4x750mL水平转子, 一次可离心8块PCR板或2块深孔板)。3.7 离心装置23.7.1主机1台,3.7.2 30x1.5mL金属角转子一个,含气密性转子盖一个3.8 离心装置33.8.1主机 2台,3.8.2 24×1.5 mL气密性金属角转子 2个3.9真空浓缩装置3.9.1 主机1台(含内置隔膜泵)3.9.2 48 x1.5mL固定角转子一个,6×50mL Falcon 管转子一个)1套第三节商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采购人名称、地址名称:湖南农业大学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交货(进口产品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如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校内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期整体质保期:整体质保期指每包货物要求的质保最低年限。包1: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期1年。若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对保修期或服务期有明确要求的,以明确要求为准。如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投标人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服务;如生产厂家的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按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提供质保服务。服务响应时间1、中标人提供7×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对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电话不能解决的,必须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8小时内排除并交付使用。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在5个日历日内排除解决故障,若5个日历日内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修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中标人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其售后服务工作。注:如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支付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由湖南农业大学向中标人支付95%的合同款;待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运行一年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余下的5%。(尾款不计利息)中标人提供的其他服务一、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现场维修服务承诺。二、产品安装、调试及项目实施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3、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4、验收:中标人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后(安装调试合格),可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其它有效的补充文件。5、具有有专门负责的维修工程师和专业的产品应用支持工程师。三、技术培训1、中标人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2、中标人提供对用户的技术培训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且每种设备提供2个厂家培训中心培训名额,厂家培训的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注:如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湖南农业大学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1号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交货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本章第二节第9.2(1)项质量保证期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本章第二节第9.2(3)项响应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支付条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本章第二节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本章第二节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协商解决 本节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一)附件1授权委托书(二)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四)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五)附件4联合体协议(六)附件5投标保证金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一)13-1中小企业声明函(二)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三)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四)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六)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七)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十四、类似业绩十五、质保期十六、交货期十七、售后服务方案十八、售后服务响应及维修时间十九、质保期外服务二十、备品备件二十一、技术培训方案二十二、技术文件封面二十三、货物说明一览表二十四、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二十六、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二十七、技术偏离表二十八、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九、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程度三十、项目实施方案三十一、其他材料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和其他证明等资料。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1-1)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1)(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培育学科设备更新 农林牧渔仪器设备 农林牧渔仪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