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 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招标公告(广元市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088
项目名称: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成果编制(具体时间要求以国家、省、市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并通过各级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广元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9-3273732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和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原则参与,具体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我市各金融机构推出了系列“政采贷"融资业务,有贷款需求的供应商可与以下广元境内金融机构联系。 建设银行:公司部 0839-3562331
中国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328038
工商银行:普惠部 0839-3265755
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 0839-3216866
农商银行:公司部 0839-3306444
贵商银行:市场部 0839-3952976
邮储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 0839-3275721
绵商银行:综合业务部 0839-619725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53号
联系方式:19960605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金穗苑1栋2单元101
联系方式:0839-3511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9-3511596
绵阳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一)成果编制主要依据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2、《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3、《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0号)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0号)5、《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风干技术有关规定》(耕地检测函〔2023〕117号)6、《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 19号)7、《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川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8、《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11号)9、《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士壤普查土壤样品风干技术规范》(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1号)10、《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11号)11、《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11号)12、《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制作技术规范(修订版)》(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11号)13、《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17号)14、《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土壤普查办发〔2023〕1号)15、《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4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土壤普查办发〔2024〕1号)16、《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3年度工作的通知》(川土壤普查办发〔2023〕4号)17、《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川土壤普查办发〔2025〕9号)注:以上技术标准以现行最新版本为准。(二)成果编制主要内容1、图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全市土壤酸碱度(pH)图、质地图(砂粒含量图、粉粒含量图、黏粒含量图)、土壤阳离子交换量图(CEC)、土壤有机质含量图、土壤全氮含量图、土壤全磷含量图、土壤全钾含量图、土壤有效磷含量图、土壤速效钾含量图、耕地耕层厚度图;土壤类型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壤退化分布图、地理标志性农产品生产区域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优势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图件成果。以上图件成果各打印不少于15份。2、文字成果广元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分析专题报告,土壤资源评价与利用,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特色农产品区域分布及土壤特征专题等报告,《广元市土壤》《广元市土种志》。以上资料除《广元市土种志》《广元市土壤》打印100本,其余均打印不低于15份。3、数据库成果规范整理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属性数据、文档资料、元数据及其他资料等,形成市级汇交数据包,并建立具体内容为耕地质量等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后备耕地资源、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等土壤专题数据包,构建表层调查数据库、剖面调查数据库、土壤普查成果应用数据库,形成上报数据汇交包。对汇交数据库中的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等进行计算机自动检查和人工交互检查,按照质检规则进行成果完整性检查、图形数据检查、属性规范性检查、关联关系检查,直至符合国家上报要求。人员设备及数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其他服务要求(1)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方案》(川土壤普查办发〔2025〕9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县级成果编制及验收导引》等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成果的编制和验收、上报。服务期间,如推进进度要根据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内容最新要求进行调整,成交人必须服从做出的调整安排。(2)成果编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如国家、省、市三普办有关于成果编制工作的最新要求,必须以国家、省、市土壤普查办的最新要求为准,且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新增费用。(3)服务期间,具体进度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成交人必须服从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内容做出的调整安排。(4)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未通过各级验收,采购人将不支付合同款,并追究其违约责任。(5)后续服务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年。后续服务内容:配合采购人按国、省要求完善成果,接受国家、省级监督检查,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市级成果编制 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