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省第三监狱2025)


浙江省本级 | null

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3J-BXB202504021
二、采购项目概况
浙江省第三监狱拟采购专业清理维护化粪池、油污池(排污管道)服务商1家,负责监内所有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等油污池管清理、疏通维护工作。采购预算为4.5万元,详见采购合同。项目地方:杭州市钱塘区
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6:00,到浙江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获取询比文件或在在常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自行下载询询比文件,并将报价文件(报价函)于2025年7月2日14:00时前密封提交至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或传真至纪委监察室(传真号码:0570—5083101)。谢绝邮寄、快递方式投标。报价函须加盖公司印章,逾期或无章作废。成交人提供原件。
四、服务资质要求:有专业化清理维护油污能力,且配备有专业清污作业车,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等
五、款项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
六、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价函进行评定后,推荐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若存在相同报价,则采用随机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成交单位后,由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70-5083675
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号107室邮政编码:324206
九、监督电话:0570-508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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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3J-BXB202504021二、采购项目概况浙江省第三监狱拟采购专业清理维护化粪池、油污池(排污管道)服务商1家,负责监内所有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等油污池管清理、疏通维护工作。采购预算为4.5万元,详见采购合同。项目地方:杭州市钱塘区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6:00,到浙江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获取询比文件或在在常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自行下载询询比文件,并将报价文件(报价函)于2025年7月2日14:00时前密封提交至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或传真至纪委监察室(传真号码:0570—5083101)。谢绝邮寄、快递方式投标。报价函须加盖公司印章,逾期或无章作废。成交人提供原件。四、服务资质要求:有专业化清理维护油污能力,且配备有专业清污作业车,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等五、款项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六、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价函进行评定后,推荐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若存在相同报价,则采用随机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成交单位后,由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八、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70-5083675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号107室邮政编码:324206九、监督电话:0570-5083101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询价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服务商,双方就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一、合同履行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二、服务项目:对监狱所有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维护服务。三、服务要求:1、对监狱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维护服务不少于2次;日常做好维护清理,必要时随叫随到,化粪池、窨井、室外所有排污管道有堵塞、溢出时须在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并处理。2、乙方服务期间,做到现场处理干净、化粪池清理彻底、管道通畅;清(吸)污车必须全封闭,保证途中无异味、无污物溢出。3、所有清理出来的污物必须拉出监狱区域,按国家环保要求合法处理,如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4、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安全管理工作,为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四、服务价格及结算:1、本合同期内维保服务费为元整(¥*****.00元),本服务费包含税金、运杂费等及由维保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2、合同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半年,验收合格的,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项,验收合格的,支付剩余50%合同款。合同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普通税务发票后30天内支付。五、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服务的,每次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5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的维保服务费(未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2、乙方服务期间,现场处理不干净、化粪池清理不彻底、排污口下水道不通畅等,不按甲方要求返工的,每次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5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的维保服务费(未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因服务出入监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管安全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则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1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的维保服务费(未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甲方若未及时付款,应按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六、其他约定:1、询比文件与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其间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70-5083313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号报价函浙江省第三监狱:根据贵方为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项目编号:S3J-BXB202504021),(投标人名称)提交报价函。据此函,同意如下:一、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二、服务期内严格按照服务要求执行,确保该项目的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等油污管道流水畅通。需人工清理时,保证池内外均清理干净,且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三、我方在投标之前已详细审查全部“询比文件”,完全理解并接受询比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比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四、严格遵守贵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维护服务中所产生的设备生产费、人工费、无害化分解处置费、清理垃圾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五、我对该项目报价如下: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1、本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标的将作为无效标的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处理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投标人名称:(签字并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3J-BXB202504021二、采购项目概况浙江省第三监狱拟采购专业清理维护化粪池、油污池(排污管道)服务商1家,负责监内所有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等油污池管清理、疏通维护工作。采购预算为4.5万元,详见采购合同。项目地方:杭州市钱塘区三、获取询比文件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6:00,到浙江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获取询比文件或在在常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自行下载询询比文件,并将报价文件(报价函)于2025年7月2日14:00时前密封提交至浙江省第三监狱招标办或传真至纪委监察室(传真号码:0570—5083101)。谢绝邮寄、快递方式投标。报价函须加盖公司印章,逾期或无章作废。成交人提供原件。四、服务资质要求:有专业化清理维护油污能力,且配备有专业清污作业车,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等五、款项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六、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价函进行评定后,推荐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若存在相同报价,则采用随机摇号确定成交候选人。经招标领导小组确定成交单位后,由采购人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八、联系方式采购人:浙江省第三监狱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570-5083675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号107室邮政编码:324206九、监督电话:0570-5083101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主要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询价方式确定乙方为中标服务商,双方就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一、合同履行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二、服务项目:对监狱所有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维护服务。三、服务要求:1、对监狱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及排污管道的清理、疏通维护服务不少于2次;日常做好维护清理,必要时随叫随到,化粪池、窨井、室外所有排污管道有堵塞、溢出时须在接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并处理。2、乙方服务期间,做到现场处理干净、化粪池清理彻底、管道通畅;清(吸)污车必须全封闭,保证途中无异味、无污物溢出。3、所有清理出来的污物必须拉出监狱区域,按国家环保要求合法处理,如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乙方负责。4、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安全管理工作,为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四、服务价格及结算:1、本合同期内维保服务费为元整(¥*****.00元),本服务费包含税金、运杂费等及由维保服务产生的一切费用。2、合同款分两次支付。合同签订后半年,验收合格的,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合同履行完毕无未了事项,验收合格的,支付剩余50%合同款。合同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普通税务发票后30天内支付。五、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服务的,每次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5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的维保服务费(未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赔偿。2、乙方服务期间,现场处理不干净、化粪池清理不彻底、排污口下水道不通畅等,不按甲方要求返工的,每次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5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的维保服务费(未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因服务出入监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管安全规定,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任何物品、现金等。如有违反则扣除合同维保服务费10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予支付的维保服务费(未支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甲方若未及时付款,应按银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六、其他约定:1、询比文件与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其间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条款为准。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70-5083313电话: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南路59号报价函浙江省第三监狱:根据贵方为浙江省第三监狱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询比公告(项目编号:S3J-BXB202504021),(投标人名称)提交报价函。据此函,同意如下:一、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二、服务期内严格按照服务要求执行,确保该项目的化粪池、油污池、沉淀池、污水池等油污管道流水畅通。需人工清理时,保证池内外均清理干净,且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三、我方在投标之前已详细审查全部“询比文件”,完全理解并接受询比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比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四、严格遵守贵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维护服务中所产生的设备生产费、人工费、无害化分解处置费、清理垃圾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五、我对该项目报价如下:备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投标总报价大写:元。小写:元。1、本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标的将作为无效标的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专业处理车辆照片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证明。投标人名称:(签字并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管道疏通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