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 被征地招标公告(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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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DZB-LY-2025057)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一、招标条件本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财库(2017)56号),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主要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3000万元,定存一年期;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支持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3.2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03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现场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七、其他项目概况: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资金定期存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DZB-LY-2025057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510000.00元;5、最高限价:51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510000.0051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购内容: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豫财库(2017)56号),按照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项目,主要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3000万元,定存一年期;(2)服务期限(存款期):定存一年期;(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3000万元,定存一年期。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响应,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6、合同履行期限:定存一年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支持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策要求。(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3.2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3供应商须提供签署企业经营信誉及风险控制承诺书和廉政承诺书;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2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22楼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9-627675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联系人:温先生联系方式:0379-6598811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温先生联系方式:0379-659881184、监管部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63335885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滨经开区(示范区)财政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22楼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79-62767559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39号奥林商务1103室联系人:温先生电话:0379-65988118电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定存 被征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