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备仓库招标公告(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45
2、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96,389.37元
最高限价:1196389.3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镇财采购JC-2025-45-1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1标段
1196389.37
1196389.37
是
1196389.3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5.3建设地点:镇平县枣园镇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提供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30日 至 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77-659636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
联系人:刘震
联系方式:15637757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臣招标代理(河南省)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汉冶东路777号东鑫中央公园1号商务楼1楼68号
联系人:张轩菲
联系方式:1821185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轩菲
联系方式:18211855550
二次-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pdf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镇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中臣招标代理(河南省)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6月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镇平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镇平县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镇平县农村商业银行0377-83985081;中国农业银行镇平支行0377-68012260中国建设银行镇平支行0377-65915919或携带政府采购合同前往银行网点咨询.镇平县财政局扫码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信息1/66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资料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452、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96389.37元最高限价:1196389.3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镇财采购JC-2025-45-1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1标段1196389.371196389.37是1196389.37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5.3建设地点:镇平县枣园镇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66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提供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4/66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77-6596368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5/66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联系人:刘震联系方式:156377575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臣招标代理(河南省)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汉冶东路777号东鑫中央公园1号商务楼1楼68号联系人:张轩菲联系方式:182118555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轩菲电话:182118555506/6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镇平县新华路南段联系人:刘震电话:15637757557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臣招标代理(河南省)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汉冶东路777号东鑫中央公园1号商务楼1楼68号联系人:张轩菲电话:18211855550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451.1.6项目地点镇平县枣园镇1.2.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采购预算金额1196389.37元1.3.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1.3.3质量要求合格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见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9答疑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2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2.2.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3.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3.4磋商保证金无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系统内;4.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yTF格式)。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递交网址: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4.4.4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4.5.2响应文件电子签章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电子签章的地方必须按文件明示的方式4.5.2响应文件电子签章要求电子签章5.1开启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内说明: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成员人数共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随机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3.3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9履约保证金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项目属性工程采购标的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本项目所属的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1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10.2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支付10.3开标程序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10.3开标程序录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3、开标顺序:①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②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③招标人、监督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④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10.4市场主体库信息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10.4市场主体库信息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原件扫描件上传市场主体库请依照系统所指位置进行上传以便评审。没有指出上传位置的原件扫描件请上传至“所需投标材料”中。没有上传至指定位置,只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找到,均视为已上传。10.4解释权除本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前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5法律法规内容以下内容摘自《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10.5法律法规内容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0.6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预付款50%,施工进度80%后拨付工程款至70%,竣工验收后拨付工程款至80%,财政评审后拨付工程款至97%,质保金3%。14/66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工期和质量要求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15/66等服务;(5)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1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分包: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16/66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1.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见磋商文件格式根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66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服务的报价。3.2.2竞争性磋商响应总报价应是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包括基于提供服务发生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培训费、管理费以及伴随的消耗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服务费总报价。3.2.3磋商报价一览表是将总报价进行分解,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磋商报价一览表相应栏内。未填入报价项目磋商小组可以认定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也可能18/66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判断,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服务分项。3.3.4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供货及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保证金3.5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的编制3.5.1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服务计划、服务方案、磋商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1)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纸19/66质版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纸质版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具体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采用,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流程。4.3.1(1)纸质版响应文件单独封在一起;电子版u盘单独信封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2)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磋商小组不予受理。4.3.3供应商的采购文件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获得,根据复制采购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具体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1供应商的采购文件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获得,根据复制采购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4.4.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4.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664.4.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4.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4.6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5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5.1在本章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5.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电子签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4.5.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竞争性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5.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5.2.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5.2.3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2.4磋商(采购人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5.3磋商5.3.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66(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3.2磋商(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3.3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665.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4.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3家)。5.6确定成交人5.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6.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5.7成交结果公告5.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服23/66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5.8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5.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5.9.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3%。5.9.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5.9.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授予合同6.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服务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24/66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政府采购政策8.1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25/66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9.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前1个工作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66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响应函签字盖章符合签字盖章要求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4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5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7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8技术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9无行贿承诺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10信用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1.3响应11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12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13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14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7/66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0分施工组织设计:50分综合评价:20分2磋商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3施工组织设计(50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标主要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面进行横向对比。1.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充分完整,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得3分;2.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基本完整,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得2分;3.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完整,得1分。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进行横向对比。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整、逻辑清晰,全面、合理、科学、规范、可行性强的得5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逻辑基本清晰,基本全面、合理,方案可行、较为规范的得3分;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28/66((分;4、没有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的不得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组织机构形式、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主体结构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横向对比。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逻辑清晰,全面、合理、科学、规范、可行性强的得5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逻辑基本清晰,基本全面、合理,方案可行、较为规范的得3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4、没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得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全员安全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面)进行横向对比。1、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逻辑清晰,全面、合理、科学、规范、可行性强的得5分;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逻辑基本清晰,基本全面、合理,方案可行、较为规范的得3分;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4、没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得分。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174)的规定,29/66(防治方案)进行横向对比。1、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完整、逻辑清晰,全面、合理、科学、规范、可行性强的得5分;2、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逻辑基本清晰,基本全面、合理,方案可行、较为规范的得3分;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基本完整的得1分;4、没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的不得分。6.工期保证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保证措施进行横向对比。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3分;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分;3、没有工期保证措施不得分。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机械、劳动力、主要物资等计划)进行横向对比。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及主要物资计划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5分;2、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先进;劳动力及主要物资计划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的得3分;3、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劳动力及主要物资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有调配投入计划的得1分;4、没有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不得分。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进行横向对比。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5分;2、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的得3分;30/66(3、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可行的得1分;4、没有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不得分。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进行横向对比。1、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的得3分;2、总体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1分;3、没有的不得分。(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装配式建筑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进行横向对比。1、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完整、合理、科学、规范,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强的得3分;2、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完整、合理、科学、规范,针对性、可行性、经济适用性较为规范的得1分;3、没有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不得分。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进行横向对比。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的得3分;2、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的得1分;3、没有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不得分。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进行横向对比。1、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合理,满足需要的得3分;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基本符合需要的得1分;3、没有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的不得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横向对比。31/6613.风险管理措施(2分)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的得2分;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基本准确,有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1分;3、没有风险管理措施不得分。4(综合评价(20分)其他承诺(6分)服务承诺、措施及承诺特别全面,合理、可行,可实施性强,对安全施工、质量、工期、保修期内、外的服务、农民工工资承诺详细合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的得6分;服务承诺、措施及承诺全面,合理、可行,对安全施工、质量、工期、保修期内、外的服务、农民工工资承诺详细合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可实践实施的得4分;服务承诺、措施及承诺较差、均为通用性的说明,不具有实践实施性的得2分;有服务方案,但内容与本项目实际不符,无操作性的得1分;完全不满足不得分。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6分)其他项目部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材料管理人员、造价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具有上岗证或职称证并齐全的得6分。每缺1个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类似业绩(6分)2021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的每项得3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或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节能清单产品:1分《所投建筑材料如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加1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该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32/66环保清单产品:1分所投建筑材料如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加1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该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清单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1.3响应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2.1分值构成(1)商务得分:见评分标准;(2)技术部分:见评分标准;(3)综合部分:见评分标准;1.2.2评分标准(1)商务得分标准:见评分标准;(2)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分标准;(3)综合部分标准:见评分标准;2.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2.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3/662.1.2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详细磋商2.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2.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34/66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3家)。2.2.6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第一轮报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2.2.7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2.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详细评审2.3.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得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2.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3供应商得分=A+B+C。2.3.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662.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5评审结果2.5.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3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2.5.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36/6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7/6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38/66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9/66(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0/66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执份。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42/6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见系统附件43/66第六章图纸资料见系统附件44/6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供应商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供应商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供应商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由供应商自行购买或收集45/66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46/66目录供应商可在不改变响应文件格式前提下,自拟响应文件详细目录,标注页码47/66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的需保留此项,不填写即可)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联合体成员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项目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项目名称)牵头人。(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请联合体成员单位认真起草职责分工内容,详细说明。)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采购人各执_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章):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联合体成员1:(盖章):48/66联合体成员1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9/66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452、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96389.37元最高限价:1196389.3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镇财采购JC-2025-45-1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枣园镇辛营村粮食储备仓库项目二次-1标段1196389.371196389.37是1196389.37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5.3建设地点:镇平县枣园镇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提供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6月30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7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400-998-0000。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377-6596368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联系人:刘震联系方式:156377575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中臣招标代理(河南省)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汉冶东路777号东鑫中央公园1号商务楼1楼68号联系人:张轩菲联系方式:1821185555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轩菲电话:182118555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粮食储备仓库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