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隐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长春师范大学2025)
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9067号
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867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
5、最高投标限价:44867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
6、招标范围: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5天;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6:00止;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1394490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02室
联系人:伍向平
联系电话:151430684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向平
电话:15143068443
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
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磋商文件终稿1.doc660.9K
清单和图纸.rar1.4M
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9067号采购人:长春师范大学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4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6第六章图纸3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9067号2、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4867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5、最高投标限价:44867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6、招标范围: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5天;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7月7日下午16:00止;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开启时间:2025年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联系人:胡博联系电话:139449088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02室联系人:伍向平联系电话:1514306844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伍向平电话:151430684434.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13944908803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813室
联 系 人:伍向平
电 话:15143068443
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4
招标范围
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5
建设地点
长春师范大学(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 )
6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财政及自筹资金、已落实。
7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5天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9
现场情况
具备开工条件。
10
现场踏勘
不组织。组织踏勘。
时 间:2025年7月8日10时00分
地 点:长春师范大学(长吉北线677号)
联 系 人:张磊
联系方式:15943090729
注:各申请人须携带踏勘签到表,按规定时间踏勘现场,未进行现场踏勘的,即视为已了解所有工程内容,由于申请人未进行踏勘导致发生工程量清单或部分文件技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若中标,被认为已在踏勘现场时充分了解了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并已在其投标时就此给予了充分的考虑。
11
分包情况
不允许分包。
1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日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清楚的问题盖公章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概不受理。
16
采购人书面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17
采购预算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最高限价:44867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超出竞争性磋商控制价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8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19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无
2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
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
22
近年完成的类似
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
23
文件份数
磋商现场无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24
装订要求
/
25
递交文件地点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备注:
1.供应商开标时,需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6
磋商小组的构成
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专业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是从“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8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参照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标准0.32折收取。
30
付款方式
发包人以转账方式支付工程款,承包人须出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结算金额100%。
31
履约保证金
交纳项目中标(合同)金额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
32
合同方式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3
质保金
审计定案值的3%的工程款,即竣工验收合格且经发包人审计部门结算审核后,承包人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向发包人缴纳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34
质保期
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其他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3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分标准见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的标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中国企业,且投标产品是中国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按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6
电子标说明
上传的电子证件及资料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上传,否则按未签章处理。
响应文件电子版方面技术支持:9576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1份(此响应文件需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开标时持编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字证书解密)。
备注:
1、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用数字证书编制的电子版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37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报价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8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内容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总则部分是竞争性磋商文件标准文本通用条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采购人对总则相应条款重点表述的明示和补充,如条款有不一致,总则部分相应条款不适用本文件。
39
供应商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如CA锁获取、使用、参与开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等问题,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及时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以免影响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须知内容有不符处,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内容为准。
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程序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磋商小组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活动。3.2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相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磋商范围及磋商相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报价函和报价函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的证明文件(4)首次报价一览表(5)磋商保证金(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施工组织设计(8)项目管理机构(9)资格审查资料(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其他材料报价3.1.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1.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响应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1.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1.4响应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1.5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采购文件中所列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1.6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逐项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准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响应报价应与响应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列各项费用合计价格相符,否则,可能导致其相应文件被否决。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折扣报价都将按其相应文件被否决处理。3.1.7合同方式:以实际合同为准。3.1.8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响应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1.9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1.10供应商在参与响应活动时务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格式进行报价。3.1.11供应商在参与响应活动时必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提供清单格式填写报价,应体现出综合单价的详细组成,如风险费用等。4.保证金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签订的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6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将该复印件扫面后邮件发给采购代理公司的联系人。5.有效期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标袋中,且在标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磋商报价表不需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单独装在信封中,密封后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文件要求指定地点。1.2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保证金”字样,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1.3所有标袋上均应: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1.4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资格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磋商评审细则》。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4.1.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供应商资信实力;报价的合理性;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响应;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9.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第一条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特制定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第二条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三条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主要评标标准、办法和本评标办法的具体评价指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提出否决投标、中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是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组成。第四条磋商小组成员熟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补充通知及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条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开标结束后,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符合性评审表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后续评审。只有当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超过3家(包含3家),此次招标才能进入详细评审,否则视为具有竞争性的供应商不足3家,应重新组织招标。2、磋商小组只对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评审采用百分制。3、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采购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不得拒绝。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评标细则的规定,独立评审并署名。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得分结果并由高至低排列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结果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完成后,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第六条评标委员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七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八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第九条评标表格。以下附表是办法的组成部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质等级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叁级资质证书未过期的企业)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状况
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相关文件附件);
如不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近三年(2021-202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响应文件内附①《资格条件承诺函》或②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和提供(2024年5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响应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管理人员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证明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内附由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内附由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标书内附由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文件中须附格式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符合性评审。
符合性评审
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首次报价函
签字盖章
报价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政府采购云平台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每个环节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45天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按相关法律规定,加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并签字,如不是本单位造价师编制,则须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标书中附委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单位的注册造价师在本招标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供应商编制工程量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响应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4486700.00元(含暂列金150000);
超出竞争性磋商控制价的首次报价及最终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农民工工资保证承诺书
响应文件中按格式附“农民工工资保证承诺书”。
(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响应文件中按格式附“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响应性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9分 项目管理机构:15 分
响应报价:20分 其他评分因素:26分
2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100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得分
(1)施工组织设计39分
总体概述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项目背景
2.项目概况
3.工作依据
4.总体计划
5.综合措施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 满足一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10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施工内容
2.施工方法
3.施工流程
4.团队分工
5.进度安排
6.风险预估等内容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6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质量管控目标
2.质量管理制度
3.质量管理组织结构
4.配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4
环境及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环境管理体系
2.环境保护措施
3.安全管理目标
4.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管理组织管理
6.安全技术措施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 1 分,满分 6 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6
主要施工机具配备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机械设备、检测设备投入情况
2.机械设备、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3.机械设备、检测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保证措施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3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进度计划
2.阶段目标
3.组织管理
4.职责分工
5.技术措施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5
成品保护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成品保护措施
2.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1 分,满分 2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2
工程保修措施及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及时响应措施及维修方案
2.应急预案
3.保修承诺
以上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经磋商小组成员确认后内容不存在缺陷,满足一项得1 分,满分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缺陷指对项目需求理解存在偏差、存在相互矛盾内容、未针对本项目编写、内容简单、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使用的工作方法、标准、依据、流程等有错误影响方案有效性等任意一种情形。
3
(2)项目管理机构15分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业绩:近 3 年(2022 年1月1日至今)完成项目类似业绩,每有1项得 2分,满分 4 分,不提供不得分。
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为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项目管理团队
1.项目管理团队中每有1名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得2分,满分6分;
2.项目管理团队每有1名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满分5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以上同一人不重复得分)
11
(3)响应报价20分
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20%×100
20
(4)其他因素26分
优惠条件
对供应商提供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每有一项得1.5分,满分6分,不提供不得分。
2.质保期在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延长6个月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12
服务承诺
采购人可接受的服务承诺,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6
企业业绩
近三年(2022年 1 月 1 日至今(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的、合同标的与本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1份类似的工程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8 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为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8
附表1:询标记录表(仅供参考,以“政采云”平台格式为准。)询标记录表被询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磋商小组询标内容:
磋商小组主任签名: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被询标人答复内容:
被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仅供参考,以“政采云”平台格式为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
(万元)
备注
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3:响应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
第
一
联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采
购
单
位
留
存
响应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移动电话
采购单位留存……………………………(请响应人在此加盖骑缝公章)………………………………响应人参与现场踏勘确认函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第
二
联
响应人名称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单位现场踏勘
负责人签字
响
应
人
留
存
现场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使用说明:本确认函用做响应人已进行现场踏勘的有效证明。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单位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投标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单位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投标单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单位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投标单位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投标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技术要求:(一)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提报广联达软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工程结算书并加盖公章。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标准及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实施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有修改或新颁,除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外,其他新颁标准或规范是否采用应由发包人决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师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二)主要内容:1.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建筑规范,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的要求进行施工。2.涉及所有隐蔽的单项工程,必须经过发包人验收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同时承包人须留好施工照片及影像资料,并作为验收时的材料佐证。3.工程所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环保要求。4.其它材料要求详见清单及图纸。5.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样品,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场使用。6.工程所用材料进场后,按照行业规定要求检测的由发包人抽样送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7.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清理深度至无建筑垃圾为止,建筑物基础清理至基础底。所有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到城建、环卫部门允许的垃圾堆放地点。8.承包人须按要求出具主材的检测报告,工程使用材料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9.承包人须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维护(如围挡等)。10.施工区域所有物品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有位置。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一、报价函(格式)致:(采购人全称)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组织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为此,我方着重声明如下:1、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总报价,工期天内完工。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首次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磋商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回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商务主要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理以采购金额5%发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虚假情况的。15、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全称(盖章):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是否
响应
1
项目经理
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2
合同履行期限
3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
4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5
工期提前
承包人提前竣工,不奖励。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7
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偏离。
8
技术标准和要求
……
…
…
……
……
……
……
……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其在磋商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以下贴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
报价(元)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标准
备注
备注:1、此表可以自行调整表格宽度。2、响应报价以元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五、磋商保证金注:无磋商保证金,后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供应商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皮有注册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七、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附表一: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
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招标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须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清晰。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
级
专业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指技术负责人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其它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清晰。 岗位名称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工作年限
执业资格
证书编号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规模
担任职务
发包人
附3: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后附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近年财务状况表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见相关文件附件);如不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按下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①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2025年5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资格条件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后附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近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六)农民工工资保证承诺书农民工工资保证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在中标后,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如发生拖欠,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后果由我公司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承诺,在参与(项目名称)招标、投标以及如果中标的后续工作中,我方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1)强揽工程:以黑恶势力承包工程;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等。(2)恶意竞标:以黑恶势力用明显低于建安成本价格中标;利用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及威胁手段等方式骗取中标;以黑恶势力使得工程的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3)扰乱工程招投标活动:以黑恶势力在评标现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冲击评标现场,打砸破坏评标现场办公设施;用威胁等手段恐吓评标专家、工作人员等行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正常秩序。(4)其他任何涉黑涉恶的行为。我方承诺上述内容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存在上述情形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我方承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特此承诺。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其他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要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附后。
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 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复 核 时 间:
年 月 日
扉—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拆除工程
门窗拆除
1
011610002001
金属门窗拆除
1.门窗材质:塑钢窗拆除,包含拆除后窗口修复
樘
750
2
011610001001
木门窗拆除
1.门窗材质:原木门拆除,包含拆除后门口修复
樘
650
3
011604002003
立面抹灰层拆除
1.拆除部位:内墙
2.抹灰层种类:原有大白面层铲除
m2
34644.17
4
011604003003
天棚抹灰面拆除
1.拆除部位:天棚
2.抹灰层种类:原有大白面层铲除
m2
15580.9
5
011614003003
窗台板拆除
1.窗台板平面尺寸:一层办公用房窗宽*0.43
m
12.6
6
011614003004
窗台板拆除
1.窗台板平面尺寸:除了一层办公用房以外窗宽*0.32
m
1274.4
7
011609001001
成品铁艺防盗网拆除
1.栏杆、栏板种类:成品铁艺防盗网拆除
m2
83.34
8
010103002002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建筑垃圾垂直运输及外运
2.运距:投标人自行考虑
3.工程量暂估,结算时按实调整
m3
510.52
新建工程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2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9
010802004001
防盗门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M0920、M1020、M1320
2.门框、扇材质:成品隔声防盗保温装饰防火、防盗、隔声保温:自带门套及锁
m2
1140.6
10
010802001002
金属(塑钢)门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BWM3627
2.门框、扇材质:成品型材门单框三腔白钢门为100 系列(三腔)三层安全玻璃暖边密封
m2
38.88
11
010802003001
钢质防火门
1.门代号及洞口尺寸:FM乙1020、FM乙1820、FM乙1827
2.门框、扇材质:防火乙级门自带闭门器、顺序器、门套及锁
m2
100.64
12
010807001001
金属(塑钢、断桥)窗
1.框、扇材质:单框三腔塑钢平开窗:75 系列(三腔)空气5+9A+5+9A+5暧边密封
m2
1843.38
13
010807001009
金属(塑钢、断桥)窗
1.窗代号及洞口尺寸:TLC1215
2.框、扇材质:单框三腔塑钢推拉窗:75 系列(三腔)空气5+9A+5+9A+5暧边密封开启扇均设成品金刚网防坠落纱窗
m2
3.6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3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4
01B003
限位器
1.开启扇增加限位器
2.材质:304不锈钢
套
1273
15
010807004001
金属纱窗
开启扇均设成品金刚网防坠落纱窗暖边密封
m2
786.68
16
011407001001
墙面喷刷涂料
1.喷刷涂料部位:内墙
2.腻子种类:2厚面层腻子分遍刮平
3.涂料品种、喷刷遍数:刮大白二道饰面
m2
34644.17
17
011407002001
天棚喷刷涂料
1.喷刷涂料部位:天棚
2.腻子种类:2厚面层腻子分遍刮平
3.涂料品种、喷刷遍数:刮大白二道饰面
m2
15580.9
18
010809004001
石材窗台板
1.窗台板材质、规格、颜色:白色人造大理石(厚度为18mm),窗台板外边缘下返40mm
m2
413.16
19
011101003001
细石混凝土楼地面
一层水泥地面修补5平方米,采用20厚C20细石混凝土修补
m2
5
20
011703001001
垂直运输
1.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
项
1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11707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11707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11707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11707006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1B001
越冬维护费
10
01B002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强电
1
030404017004
配电箱
1.名称:配电箱ALS
2.型号:含智能用电监控器
3.规格:200X200X180
4.安装方式: 底边距地1.8M 明装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台
529
2
030411001006
配管
1.名称:电气配管
2.材质:PVC塑料
3.规格:DN16mm
4.配置形式:明敷设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m
15851
3
030411001002
配管
1.名称:电气配管
2.材质:PVC塑料
3.规格:DN20mm
4.配置形式:明敷设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m
1416.03
4
030411004001
配线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3.规格:WDZ-BYJ-450/750V-2.5mm2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m
46839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2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5
030411004002
配线
1.名称:电气配线
2.配线形式:室内穿线
3.规格:WDZ-BYJ-450/750V-4mm2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m
85105.99
6
030412005001
荧光灯
1.名称:三基色单管LED荧光灯
2.规格:220V 1X18W
3.安装形式:吸顶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套
1058
7
030404034001
照明开关
1.名称:单联单控开关
2.安装方式:壁装,底皮距地1.3m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个
529
8
030404035003
插座
1.名称:单相二三孔插座
2.规格:10A 220V
3.安装方式:下方插座底皮距地1m,上方插座底边据地2m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个
4232
9
030411006001
接线盒
1.名称:开关盒
2.材质:塑料
3.安装形式:明装
个
476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3 页 共 3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0
030411006002
接线盒
1.名称:接线盒
2.材质:塑料
3.安装形式:明装
个
1058
11
030411004003
配线
1.名称:电气配线拆除
2.配线形式:室内配线拆除
3.规格:4mm2以内
m
46839
12
030412005002
荧光灯
1.名称:灯具拆除
套
1058
13
030404034002
照明开关
1.名称:开关拆除
个
529
14
030404035002
插座
1.名称:插座拆除
个
4232
15
03B006
桥架揭盖板
1.名称:配线在原有桥架内敷设
2.需要将桥架盖板拆除并恢复原样
项
1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16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1.名称:脚手架搭拆
项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31302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31302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31302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31302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3B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3B002
越冬维护费
10
03B003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电气工程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整个项目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11707003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5
011707005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11707005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11707006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1B001
越冬维护费
10
01B002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150000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150000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项
150000
合 计
150000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0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暂列金额
标段:长春师范大学公寓隐患改造工程(学生公寓基础设施及环境改造工程项目)一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寓隐患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