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良种繁育补助 抚育服务招标公告(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0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C2025-C3-250028-JTZB 
    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281245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1分标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04543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04543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2分标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23581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1235815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2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2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应按照本项目竞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竞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竞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申请流程及登陆指南详见以下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permission-front.43ec66b7.0.0.03da045082e611ea92d56b556e835c50。(4)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d60e598afb6d428d83124d26e0d14f48&type=vod。6.电子标项目不要求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到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7.因未注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未办理CA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本项目接受投标人对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分标,评标顺序为01分标→02分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 
    地    址:广西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民族路1号润东融洲风情一期十栋 
    项目联系人:石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772-5124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锦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融水县融水镇秀峰南路54号卫生局大院办公室3楼 
    项目联系人:伍先葵 
    项目联系方式:0772-5898868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pdf598.1K

厂广西锦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GUANGXIJINTAIBIDDINGAGENCY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采购编号:LZZC2025-C3-250028-JTZB采购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锦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1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6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锦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LZZC2025-C3-250028-JTZB)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23日9:2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5-C3-250028-JTZB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81245.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1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104543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元):1045430.00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标项名称: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2分标数量:1预算金额(元):123581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1235815.00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线上获取。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选择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行申请提交后,在已申请栏中选择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20分(北京时间)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后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参与电子投标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应按照本项目竞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竞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竞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应在电子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CA申请流程及登陆指南详见以下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UgcbC3EBiyELHE-opz1b/lwV6GXABiyELHE-oVMj3。(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投标人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permission-front.43ec66b7.0.0.03da045082e611ea92d56b556e835c50。(4)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视频-供应商网址:https://edu.zcygov.cn/live/hall/detail?id=d60e598afb6d428d83124d26e0d14f48&type=vod。6.电子标项目不要求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到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7.因未注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未办理CA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竞标或竞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本项目接受投标人对多个分标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分标,评标顺序为01分标→02分标。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地址:广西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民族路1号润东融洲风情一期十栋项目联系方式:石主任,0772-51249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锦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融水县融水镇秀峰南路54号卫生局大院办公室3楼项目联系方式:伍先葵,0772-5898868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五章)▲4.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所上传的材料必须为PDF格式。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12.1.2一、报价响应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7.项目技术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4.供应商所上传的材料必须为PDF格式。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16.21.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1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19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锦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2—5898868,通讯地址:融水县融水镇秀峰南路54号卫生局大院办公室3楼。业务时间: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1.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33.1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或加盖按规定办理的CA电子签字章),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竞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6.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6)合同文本。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竞标报价要求和构成15.1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15.2竞标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竞标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1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7.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7.3磋商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加密要求18.1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的有关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审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审项内容;如电子投标文件因内容不完整、供应商未设置或设置关联点错误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2磋商文件中规定须由供应商在规定处盖章的,供应商应加盖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竞标无效。18.3磋商文件中规定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的CA证书无法实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线上亲笔签字,供应商应在线下完成亲笔签字后以PDF格式上传,否则视为竞标无效。18.4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电子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8.5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18.6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18.7电子响应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规定。18.8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有关规定加密,否则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9.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评标”,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提交已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1.2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由此造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被误投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电子响应文件修改、撤回和解密2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评标”,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提交已经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21.2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由此造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被误投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加密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竞标。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21.4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1.5截标后,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开启解密标书后30分钟内对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非政采云技术原因或非采购代理机构操作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或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竞标。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6.2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6.5特别说明(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评标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电子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在线确认的所有内容,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的,将被视为放弃确认或者无异议。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4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8.履约保证金28.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8.3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29.2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32.其他内容32.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2.2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标准:费率金额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成交金额或者暂定价为1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150-10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0.4=1.9万元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要求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1分标1项一、续建良种基地管护(一)种子园1、杉木种子园杉木种子园面积为1165亩,其中1.5代杉木种子园面积215亩、2代杉木种子园面积295亩、3代杉木种子园面积268亩、高产种子园120亩、红心杉种子园155亩、糠杉种子园112亩。管理主要技术措施为:(1)杉木种子园花粉管理根据种子园开花情况采取人工点播授粉(人工控制授粉方案另定)和风力灭火机吹散花粉,利于杉木雌花授粉,提高种子产量和质量。花期实施两次。(2)杉木种子园除草抚育对1165亩杉木1.5代、2代、3代、高产种子园、红心杉种子园、糠杉种子园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3)施肥对950亩杉木2代、3代、高产种子园、糠杉、红心杉种子园于5月施肥一次,在母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5公斤,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4)种子采收与贮藏于10月-11月进行采收杉木球果,分单系采种和混合采种。单系采种:每个无性系固定3-5株采种,并进行测产,种子作好标签和分开贮藏。混合采种:采种不分单系,但要分园区别采种和贮藏,并作好标签。球果采收后及时晾晒,防止种子发霉。烘干处理:对采收后的球果进行烘干处理,采取电动控温控湿技术,防止种子霉烂,提高种子发芽率。种子贮藏处理:在专门的种子贮藏室内保存种子,作好种子分级分类包装。(5)树体管理母树截顶矮化、修枝整形:通过截顶、剪枝、除萌、弯枝和断根等一系列技术措施,是树体形成合理树形和调节母树的生长于结实,把高度控制在3m以内。2、乡土珍贵树种种子园乡土珍贵树种种子园面积为368亩,其中楠木种子园210亩、红椿种子园64亩、大叶榉树种子园57亩、赤皮青冈种子园37亩。管理主要技术措施:(1)全面铲草对158亩红椿、大叶榉树、赤皮青冈种子园4-5月、8-9月各进行全面铲草一次,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1分标1项全面铲光杂草,挖出草蔸翻晒,除掉杂灌木,除掉杉老蔸萌条和幼树萌条,修整培育幼树,铲后的杂草、杂灌不压盖幼树,施工面要完整,不留边、不留空块。(2)割灌除草对210亩楠木种子园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2)扩坎施肥对368亩楠木、红椿、大叶榉树、赤皮青冈种子园于5月进行扩坎、施肥,在原坎面上方及两边深翻泥土,在母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25kg,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二)杉木采穗圃采穗圃面积为89亩,管理主要技术措施:(1)除草抚育对杉木89亩采穗圃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2)对89亩采穗圃进行修枝。(3)根据市场需要进行采穗。(三)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库面积为204亩,管理主要技术措施为:(1)全面铲草对53亩大叶榉树种质资源库于4-5月、8-9月各进行全面铲草一次,全面铲光杂草,挖出草蔸翻晒,除掉杂灌木,除掉杉老蔸萌条和幼树萌条,修整培育幼树,铲后的杂草、杂灌不压盖幼树,施工面要完整,不留边、不留空块。(2)除草抚育对151亩种质资源库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2)施肥对204亩种质资源库于5月施肥一次,在母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25kg,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四)试验林续建试验林面积为3009亩,管理主要技术措施为:(1)除草抚育对544亩试验林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2)施肥对320试验林于5月施肥一次,在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25kg,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二、检查验收要求成交单位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后,要及时向种苗站及辖区分场报告并申请检查验收。种苗站及辖区分场接到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完成情况,施工作业质量及抚育成效等。验收合格的出具施工合格证明,并签字确认。不合格的成交单位要根据种苗站及辖区分场的要求进行返工至合格为止,返工的费用自理,采购人不负责。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2分标1项一、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一)优树调查与收集优先保存已有研究利用基础的广西主要乡土树种;在广西、云南、贵州、湖南等地开展红椿、大叶榉木、黄连木种质资源调查及优良种质资源材料收集,并对调查收集的种质资源进行筛选评价、试验及育苗、嫁接工作。(二)优树种子采收家系收集:从优树上采集自由授粉种子,收集红椿家系种子35个以上,黄连木家系种子40个以上,收集大叶榉树家系种子50个以上。(三)优树穗条采集无性系收集:从天然林群落中选择出的优树,采集穗条进行嫁接,营建红椿、大叶榉树、黄连木无性系种子园。(四)嫁接及管护(1)定砧嫁接所用砧木统一在苗圃培育,选用两年大袋苗先定植在苗床里,便于嫁接以后的管理,地径大于1.0cm时可进行嫁接。(2)嫁接采用髓心形成层对接法。1月中旬后,选择阴天嫁接。穗条取4.0cm~5.0cm的当年生完成木质化枝条,根据顶芽大小在砧木上切开相应嫁接口,芽头以下对半纵剖,将接穗髓心与砧木形成层贴紧,用嫁接薄膜绑紧,嫁接穗条用嫁接薄膜包一层,以防止穗条水分流失而干枯。(3)嫁接当年管护1.破膜。嫁接30d~50d后,接穗芽眼膨胀,已有个别接穗萌发突破薄膜时,用刀片从膨胀芽眼端向砧木截面圆心划开一个小口,辅助接穗抽芽,每隔5d巡视全园一次,直至全园完成破膜。2.立杆扶正。待接穗新芽长至20cm~30cm时,用长2.0m的竹杆紧靠砧木立杆,选择长势较好的1条~2条新芽捆绑扶正,捆绑宜留有空间供新芽生长,根据新芽生长情况陆续往上加绑,一般加绑3次~5次。3.砧木除萌及修剪。嫁接后,及时清除砧木根基部和侧枝上的萌芽。生长旺盛的新芽,将砧木的侧枝进行清理或回缩修剪;生长较差的新芽,砧木上保留1枝~2枝侧枝。2025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繁育补助项目抚育服务02分标1项(4)松解绑嫁接5个~6个月后,适当对砧木中旋扎的绑带进行松绑;8个~10个月后,接穗新芽与砧木愈合后可进行解绑,清除包扎的薄膜,保证砧木正常生长。(5)移栽嫁接后第二年,把已经成活好的嫁接苗移栽上山,按照原配置图进行定植。二、新建良种基地营建和管护(一)无性系种子园营建(1)园址选择建设地点规划在融水县贝江河林场新安分场木茎分区7林班、高岭分场1林班营建种子园面积为110亩,其中大叶榉树种子园30亩、黄连木种子园30亩、杉木3代种子园50亩。园地属低山丘陵区,土层深厚、土地肥沃、阳光充足、排水良好、山体平缓、交通便利四周有阔叶林作隔离带,土地权属国有。(2)材料来源大叶榉树、黄连木、红椿选取广西、云南、贵州、湖南资源天然林的优树作为建园材料;杉木选取广西种源生长优良的子代林、试验林无性系号座位建园材料。(3)种子园区划1.区划原则。利用现有地形,依山就势,方便管理为原则,将大叶榉树种子园区划为1个大区,大区下设置5个小区;黄连木种子园区划为2个大区,大区下设置8个小区;杉木3代种子园区划为1个大区,大区下设置6个小区。2.大区划分。以山区公路、山脊、山沟为分界线,将种子园划分为1大区,平坦地大区间规划宽3.0m~5.0m的车道,缓坡或斜坡林地大区间规划宽1.5m~2.0m的步道,大区面积30亩~50亩。3.小区划分。按坡向、坡位、山脊、道路划分,埋入水泥桩或种植其他树种作为小区分界线,小区间规划宽0.8m~1.2m的步道,小区面积6亩~12亩。(4)无性系配置1.配置原则。同一无性系植株间应间隔不少于5株,或大于20m,避免无性系间有固定搭配。2.配置方式。主要采用调整的随机小区排列和分组随机排列,其中大叶榉树54个、黄连木74个、杉木50个。(5)整地整地前要进行清理迹地和炼山,沿等高线作带状梯田,带宽0.8m~1.5m,然后按6m×6m株行距(每亩20株)的株行距拉线、插签定点挖坎,规格为60cm×50cm×30cm,回填表土,每坎施0.5kg基肥,与坎内表土拌匀后定植。整地要在定植前一个月完成。(6)苗木选择杉木砧木选择贝江河林场2代种子园种子培育的1年苗木作为砧木;大叶榉树、黄连木选择已嫁接好的无性系大杯苗上山造林。(7)定植按照拉线插签定点位置进行挖明穴,穴的规格为60cm×50cm×30cm,每穴放基肥,回填表土至半穴并进行土肥搅拌,最后回心土至稍高于穴面2-3cm。(8)全面铲草对110亩大叶榉树、黄连木、杉木种子园4-5月、8-9月各进行全面铲草一次,全面铲光杂草,挖出草蔸翻晒,除掉杂灌木,除掉杉老蔸萌条和幼树萌条,修整培育幼树,铲后的杂草、杂灌不压盖幼树,施工面要完整,不留边、不留空块。(9)施肥对110亩种子园于9月施肥一次,在母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25kg,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10)树体管理加强树体管理及清除枯死木等抚育措施,死亡植株需于造林当年或翌年补植。(11)灾害防控根据观察病虫害和有害动物的发生、发展和活动规律,采用有效措施及时防治,加强检疫,严禁危害性病虫害及其他有害生物引入,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和防人畜破坏工作。(二)新建大叶榉树种质资源库(1)林地准备建设地点规划在融水县贝江河林场新安分场7林班面积为13亩。(2)整地整地前清除植被和采伐剩余物,在林地边缘开设炼山临时防火线,在阴天进行炼山,炼山后未烧净的树枝重新归堆烧净。沿等高线作带状梯田,带宽0.8m~1.5m,然后按6m×6m株行距(每亩20株)的株行距拉线、插签定点挖坎,规格为60cm×50cm×30cm,回填表土,每坎施0.5kg基肥,与坎内表土拌匀后定植。整地要在定植前一个月完成。(3)区块划分按地形划分为1个大区下设置3小区。地势平缓地段可划分成正方形或长方形;山区山脊或山沟、道路等划界,应连接成片。小区按坡向、坡位和山脊等区划。大区界宽于定植行距3-4m,小区间隔界宽于定植行距1-2m。(4)苗木选择选择已嫁接好的大叶榉树无性系大杯苗上山造林。(5)定植定植密度设计为株行距为3m×3m,穴的规格为60cm×50cm×40cm,每穴放基肥,回填表土至半穴并进行土肥搅拌,最后回心土至稍高于穴面2-3cm。(6)除草抚育对13亩种质资源库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7)施肥对13亩种质资源库于9月施肥一次,在母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25kg,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8)树体管理加强树体管理及清除枯死木等抚育措施,死亡植株需于造林当年或翌年补植。(三)试验林新建试验林165亩项目地块选择在新安分场木茎分区7林班,定植树种有杉木、红椿、大叶榉树、黄连木。管理主要技术措施为:(1)备耕造林清理林地:将林地内杂草、杂灌砍倒,在林地边缘开设炼山临时防火线,在阴天进行炼山。试验区规划:试验区下分试验区组,试验区组以平行等高线为基准,拉线定点,面向山坡从左到右排列20个号(家系),直行4株(从上至下),每个试验区组即为20×4=80个坎,共50~60个试验区组,每个区组约0.5亩。试验区组四周小区界线,界线宽30cm、深20cm。区划完后画出各试验小区排列示意图(位置图)。整地:杉木造林按2×2m株行距水平环山定坎,每亩167坎;红椿、黄连木、大叶榉树造林按2.5×2.5m株行距水平环山定坎,每亩106坎坎规格为长60cm×宽50cm×深30cm。种植:选用1年生杉木、红椿、大叶榉树、黄连木等苗木种植。选在阴雨天进行种植,适当深栽,回土并打实,要求杉木苗木直立不反山。整地造林在3月底前完成。(2)除草抚育对165亩试验林于4-5月、8-9月各除草抚育一次,共抚育2次,将杂草、杂灌离地面10厘米割断并平铺于地面,抚育面完整,不留边角。(3)施肥对165试验林于5月施肥一次,在树的上坡方挖深15厘米、长80厘米施肥沟,每株施高效复合肥0.25kg,施肥后回土填埋施肥沟。三、种子园调查测定与修枝对869亩种子园进行生长量调查测定,更换无性系牌,用平切法修剪树高1/3以下的枝条,留茬高度不得高于0.5cm,不得损伤树皮。四、试验林调查测定10月-12月对3174亩试验林进行林木生长量调查,按广西林科院指定的年度调查方案执行。五、病虫害防治对1837亩种子园、采穗圃、种质资源库、试验林、进行病虫害防治监测,根据观察病虫害和有害动物的发生、发展和活动规律,采用有效措施及时防治,加强检疫,严禁危害性病虫害及其他有害生物引入,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和防人畜破坏工作。六、检查验收要求成交单位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后,要及时向种苗站及辖区分场报告并申请检查验收。种苗站及辖区分场接到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完成情况,施工作业质量及抚育成效等。验收合格的出具施工合格证明,并签字确认。不合格的成交单位要根据种苗站及辖区分场的要求进行返工至合格为止,返工的费用自理,采购人不负责。二、商务要求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1、项目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至2025年12月31日止。2、服务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内采购人指定项目实施地点。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按阶段性付款,即完成某分项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即可支付完成该分项劳务款,成交单位凭验收合格证明到税务部门出具合格劳务税票后向采购人申请拨付合同款项,采购人在收到合格劳务税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附表1作业内容与投资统计表单位:万元序号设计内容和费用名称单位建设规模及投资投资金额(万元)备注数量单价合计合计228.1245一生产工程5139228.124501分标(一)续建良种基地管护104.5431种子园153383.19⑴人工授粉1165606.99杉木⑵全面铲草1383504.83两次⑶割灌除草139520027.90两次⑷施肥131810013.18⑸采收杉木球果种子处理116516018.64⑹树体管理116510011.6502分标2种质资源库2046.385⑴全面铲草533501.855两次⑵割灌除草1512003.02两次⑶施肥1511001.513采穗圃891.068①抚育、修枝、采收穗条891201.0684试验林300913.90⑴抚育54420010.88两次⑵施肥3021003.02(二)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25.401优树调查与收集609005.40劳务2采收珍贵树种种子1254005.00劳务3采收穗条1254005.00劳务4嫁接及管护株40002510.00劳务(三)新建良种基地建设管护56.891新建种子园12827.50⑴清理林地1106006.60⑵拉线插签定点1102002..20⑶开带1102002.20⑷无性系配置挂牌绘图1105005.50⑸打坎定植1104504.95⑹全面铲草1103503.85两次⑺扩坎、施肥1102002.202新建种质资源库132.99⑴清理林地136000.78⑵拉线插签定点132000.26⑶无性系配置挂牌绘图135000.65⑷打坎定植134500.585⑸全面铲草133500.455两次⑹扩坎、施肥132000.263新建试验林16526.40⑴清理林地1656009.90⑵打坎定植1654507.425⑶全面铲草1653505.775两次⑷扩坎、施肥1652003.30(四)种子园种质资源库调查测定、修枝85118015.318(五)试验林调查测定31745015.87(六)病虫害防治18375510.103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1.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符合性审查2.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2)明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13)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4)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5)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2.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由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3.磋商的程序3.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3.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3.8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9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本章第3.8条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最后报价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除本章第4.3条外,否则必须重新采购。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3.8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4.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4.7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2.4条的规定修正。4.8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4.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4.10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比较与评价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5.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5.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标准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01分标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价格分(满分10分)投标报价(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10分。(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划分有关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六十条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磋商报价(2)价格分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竞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10分2技术分(满分85分)项目实施方案分(3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进行打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不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10分):所制定实施方案的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工序、工作规划以及为了达到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二档(20分):所制定实施方案的较准确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较合理、完整可行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工序、工作规划以及为了达到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三档(30分):所制定实施方案的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具体、合理、完整可行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工序、工作规划以及为了达到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法。项目实施人员配备分(26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人员配备进行打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不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5分):提供的人员配备不满足采购需求中基本数量及构成要求。二档(16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基本要求,且人数符合项目的工期要求及标准。三档(26分):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且人员充足、具备同类项目经验,人员基本情况、组成及构成合理,符合项目具体实施的实际情况。后续服务承诺(满分29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打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不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9分):不健全,只对本项目的抚育措施服务作出最基本的承诺。二档(18分):基本健全,基本能对本项目的抚育措施服务作出具体的服务承诺,细分到各个工作环节且基本能按照项目要求作出响应。三档(29分):较健全,能对本项目的抚育措施服务作出详细的后续服务承诺,细分到各个工作环节且基本能按照项目要求作出响应,且承诺的条件能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高效的服务。3商务分(满分5分)相关业务经验(5分)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林业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满分5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总得分=1+2+3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02分标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标准1价格分(满分10分)投标报价(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10分。(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中小企业划分有关标准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享受政府采购价格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中第六十条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最终磋商报价(2)价格分计算公式: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竞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评标报价)×10分2技术分(满分81分)项目实施方案分(30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进行打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不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10分):所制定实施方案的基本能够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能够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基本可行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工序、工作规划以及为了达到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二档(20分):所制定实施方案的较准确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较好地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较合理、完整可行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工序、工作规划以及为了达到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法。三档(30分):所制定实施方案的准确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目标、范围;完全把握本项目的技术重点、难点和要点;提出了具体、合理、完整可行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工序、工作规划2技术分(满分81分)项目实施方案分(30分)以及为了达到本项目的工作目标所实施的具体措施和方法。项目实施人员配备分(24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项目实施人员配备进行打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不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5分):提供的人员配备不满足采购需求中基本数量及构成要求。二档(16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基本要求,且人数符合项目的工期要求及标准。三档(24分):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且人员充足、具备同类项目经验,人员基本情况、组成及构成合理,符合项目具体实施的实际情况。后续服务承诺(满分27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保障方案进行打分。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不满足一档要求的,得0分。一档(9分):不健全,只对本项目的抚育措施服务作出最基本的承诺。二档(18分):基本健全,基本能对本项目的抚育措施服务作出具体的服务承诺,细分到各个工作环节且基本能按照项目要求作出响应。三档(27分):较健全,能对本项目的抚育措施服务作出详细的后续服务承诺,细分到各个工作环节且基本能按照项目要求作出响应,且承诺的条件能优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高效的服务。3商务分(满分9分)相关业务经验(9)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林业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3分,满分9分。(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总得分=1+2+3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封面)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标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标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2.目录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格式后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供应商(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加盖CA电子签字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CA电子签章):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竞标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分标号)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供应商(CA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标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木良种繁育补助 抚育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