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尽职调查服务电子化 尽职调查服务招标公告(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内容:

[新建区]江西杰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JXJY2025-C006)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杰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JXJY2025-C006)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Y2025-C006
项目名称:2025年度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9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新采购2025F001401667
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_基本运转支出
1

9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或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为具备有效存续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咨询服务公司或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基金公司; 5.2.会计师事务所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私募基金公司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18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y.jxsggzy.cn/)
方式:网上确认并下载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湖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市民中心方楼一楼第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西新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19号
联系方式:15180137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杰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富大道239号
联系方式:13879875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3879875491

采购需求-.2025年度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docx.docx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表名称2025年度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内容数量1项服务期服务期限一年或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注报价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规定服务期内完成工作的所有费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交通费、加班费、评审费、场地费、材料费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二、采购需求(一)服务需求1.1服务内容项目企业的第三方尽职调查包括:1.1.1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备案)文件,组织架构,工商登记档案,内部管理制度,历史沿革,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历,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说明,出资资金实缴情况等;1.1.2对外投资情况:包括子公司、分公司总体情况介绍,子公司经营情况书面材料,子公司有无50万元以上的债权债务以及有无税收欠费、诉讼、处罚等;1.1.3业务情况:包括目标公司及关联企业各自的业务具体经验情况书面介绍,各类经营业务的合同,曾承办过类似项目业务情况介绍,与公司经营业务有关的项目立项或备案文件、业务资质许可证书、其他相关审批文件,以及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已获得的认证证书、获奖荣誉证书等,在社会主要媒体方面的新闻报道等;1.1.4目标公司主要资产:包括自有不动产,自有不动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动产租赁清单及合同、租金支付凭证,产品库存情况及凭证,自持或拥有的商标、专利、服务标识、专有技术、域名、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其他重大资产说明及凭证;1.1.5未完成的重大债权债务(标的额50万元以上);1.1.6财务、税务情况:包括目标公司会计报表分析、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等;1.1.7目标公司劳动用工情况,包括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情况等;1.1.8了解目标公司的法律背景,包括复议、诉讼、仲裁、处罚等;1.1.9汇总所有相关文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给出独立客观的尽调建议,为采购人的招商决策提供参考意见。1.2服务要求1.2.1最终成果书面报告文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并提供电子版文件1份。1.2.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人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人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1.3服务团队1.3.1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存续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咨询服务公司,或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基金公司;2.会计师事务所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私募基金公司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1.3.2人员:1.熟悉采购人所属行业经济行为特点,具有与招标单位需求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具有10名及以上在职人员(含项目负责人1名)。1.3.3信誉: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无不良记录注:以上采购需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商务条件(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3、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4、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5、投标人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投标总价均不予调整。6.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中标折扣一次性包死,不再调整;单个项目结算价=单个项目最高限价*中标折扣*项目类型折扣。(对于最新一期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其总资产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尽调费用为单个项目最高限价*中标折扣*100%;对于最新一期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其总资产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未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尽调费用为单个项目最高限价*中标折扣*60%;对于最新一期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显示其总资产未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尽调费用为单个项目最高限价*中标折扣*40%。上述项目如因目标企业原因导致无法实勘,按对应价格再减半支付尽调费用。)单个尽职调查项目最高限价为11万元。(二)支付要求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单个尽职调查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同意后一次性付清。(三)合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暂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际结束时间以中标人完成全部项目尽调服务工作的时间为准。(四)保密要求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人;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五)★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采购人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如中标人提供的技术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5个日历天内无条件修改,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六)合同的变更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改变正负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或减少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3、除了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七)合同转让和分包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非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中标人不得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除非中标人违约,采购人不得指定分包人。(八)解决争议的方法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2、如从协商开始28个日历天内仍不能解决,任一方可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九)合同语言1、合同以及双方来住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传真和其它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十)法律适用1、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合同。(十一)通知1、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十二)★知识产权合规承诺1、中标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提供虚假知识产权申请材料或者违背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等责任,并将其失信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或商品名称及其他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采购人因此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它方式追究责任,中标人应赔偿因采购人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所支付的侵权损害赔偿费、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办案差旅费等因应诉、沟通协调所发的一切费用。3、中标人实施本项目所形成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随意使用。4、项目评估涉及必备的第三方资料,采购人协调第三方提供。(十三)合同解除和终止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协议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协议。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合同,采购人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终止部分服务的价款,并不再对中标人作出额外赔偿。(十四)税费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中标人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尽职调查服务电子化 尽职调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