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纸招标公告(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2025)



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闻纸遴选供应商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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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闻纸遴选供应商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HZC-20250607)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一、招标条件本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闻纸遴选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项目名称: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闻纸遴选供应商2.项目编号:HHZC-202506073.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遴选3家供应商。4.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闻纸遴选供应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新闻纸遴选供应商:(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响应函(原件)2.资格声明(原件)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4.具有国内依法注册的新闻纸生产企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新闻纸生产厂家的直属销售公司(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备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5-07-0112:00到2025-07-0817:00获取方式:方式: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线上报名: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要求回复(邮箱:13092036780@126.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人:徐工,电话:0514-87978933),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同时联系代理公司缴纳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下午5: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414:3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7-1414:30开标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七、其他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一)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二)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三)本次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胶装(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正本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为U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陈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日报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231号联系人:耿主任话:18936221112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415室—418室联系人:徐工话:0514-87978933子邮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闻纸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