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智慧照明改造招标公告(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2025)
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设计 招标公告(限额以下)(2)
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设计 招标文件(限额以下)(2)
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审[2025]31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将原有卤素灯、钠灯、老旧LED灯更换为智能LED节能或太阳能灯;对老旧、破损、缺失路灯进行更新完善;对国省道、重要县道灯部分杆件进行智能化多杆合一改造(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范围为准)。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4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监督部门:武义县交通运输局9.联系方式电话:0579-87673959讲江招标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履坦镇地址:武义数字贸易港商务楼4幢2号联系人:王娅联系人:余侃电话:0579-87624407电话:0579-82403897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主体设计相关专业协调服务工作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等相关内容。2.4计划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口接受/回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进浙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在本单位注册;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中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个人社保明细清单(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其他无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制件,退休人员身份证件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得超过65周岁】(三)其他: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23.7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6.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及资格审查)上传方式: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6.3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钉钉直播群号:132810004695),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3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注: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其他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8.监督部门邮箱:17380515@qq.com日期:2025年7月1日4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2025〕31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将原有卤素灯、钠灯、老旧LED灯更换为智能LED节能或太阳能灯;对老旧、破损、缺失路灯进行更新完善;对国省道、重要县道灯部分杆件进行智能化多杆合一改造(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范围为准)。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4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2.2项目地点:武义县。2.3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主体设计、相关专业协调服务工作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等相关内容。2.4计划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进浙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在本单位注册;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中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个人社保明细清单(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其他无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制件,退休人员身份证件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得超过65周岁】。(三)其他: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3.7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6.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及资格审查)上传方式: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6.3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钉钉直播群号:132810004695),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注: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其他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8.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武义县交通运输局9.联系方式电话:0579-87673959招标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履坦镇地址:武义数字贸易港商务楼4幢2号联系人:王娅联系人:余侃电话:0579-87624407电话:0579-82403897邮箱:17380515@qq.com日期:2025年7月1日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3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9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4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2025〕31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将原有卤素灯、钠灯、老旧LED灯更换为智能LED节能或太阳能灯;对老旧、破损、缺失路灯进行更新完善;对国省道、重要县道灯部分杆件进行智能化多杆合一改造(具体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范围为准)。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400万元(具体以实际金额为准)。2.2项目地点:武义县。2.3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主体设计、相关专业协调服务工作以及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和协调工作等相关内容。2.4计划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进浙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有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在本单位注册;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中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个人社保明细清单(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其他无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制件,退休人员身份证件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得超过65周岁】。(三)其他: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投标承诺书所列的失信、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等行为;3.7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8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6.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及资格审查)上传方式: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6.3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钉钉直播群号:132810004695),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注: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7.其他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8.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武义县交通运输局9.联系方式电话:0579-87673959招标人: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县履坦镇地址:武义数字贸易港商务楼4幢2号联系人:王娅联系人:余侃电话:0579-87624407电话:0579-82403897邮箱:17380515@qq.com日期:2025年7月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武义县公路管理中心地址:武义县履坦镇联系人:王娅电话:0579-8762440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金华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义数字贸易港商务楼4幢2号联系人:余侃电话:0579-82403897邮箱:17380515@qq.com1.1.4项目名称武义县公路路灯智慧照明改造项目(一期)设计1.1.5项目地点武义县1.2.1资金比例财政统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具体见招标公告1.3.2计划服务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为止1.3.3工期要求(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业主发出通知后5天内;(2)初步设计完成时间:业主发出通知后7天内。(3)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4天内;注:1.应根据招标人进度要求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2.以上项目工期为基本要求,投标人需根据自身的人员配1.3.3工期要求备及设计能力在投标时承诺最低时间。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1招标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编号的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提出。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或未按照招标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统一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进行解答,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的,应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补充文件发出的形式及时间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开发布。如果补充文件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且补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1投标文件的组成由技术标、商务标及资格审查组成。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2投标最高限价及让利区间投标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中基准价法计算的%为最高限价。【适用于监理服务】☑本项目的最终设计费结算以(施工招标控制价-暂列金)的合计数为工程设计费的计费额,本次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相应计费标准的43.00%为最高限价。【适用于设计服务】□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的%为最高限价。【适用于招标代理服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序号的%为最高限价。【适用于造价咨询服务】☑其他:投标让利区间:8.00%(含)~13.00%(含)。注:投标让利以经投标最高限价为基数,若投标最高限价为固3.2.2投标最高限价及让利区间定数值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1-投标让利率)【例:最高限价为100元,投标让利率为5%,则中标价为95元】;若投标最高限价为费率的,则中标价=最高限价(费率)*(1-投标让利率)【例:最高限价为按相应收费标准的80%,投标让利率为5%,则中标费率为76%】。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应以让利率形式报价,报价时百分号前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否则报价无效。2.招标人须说明的其他投标报价要求。3.符合当地行业协会管理规定。4.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中标费、附加调整系数(1.0)、工作量比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20%,初步设计阶段:20%,施工图设计阶段:40%,施工配合阶段:20%)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结算时均不作调整。5.投标人以招标人提供的有效报价让利区间范围的费率为基础,自行确定合理进行报价。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6.设计费报价包含本项目设计范围和内容相一致的全部设计费用及其他必需的相关费用(包括所有阶段的技术资料,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彩图、施工图蓝图及所有文本、蓝图的电子文档等提供的费用和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施工配合的费用、后续服务中所产生的制作文本、制作多媒体演示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方案进行修改、深化及组织调研、搜集资料的费用、专业深化设计、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设计变更增加费、图纸资料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费及现场技术服务费、评审费及场地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上述限价范围内。7.中标人须配合工程建设需要提供现场指导服务,相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8.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税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增加,并保证所开设计款发票满足工程建设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要求,中标后费用不作调整。9.投标人应考虑本工程在工程报批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招标人因项目需要进行定制化设计的修改等的设计风险费用增减,该方面的风险在报价时一并体现到设计费报价中。10.如中标人没有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人负责将其专项工程设计分包给具备相应的专项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设计单位的选择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费用由中标人支付。11.投标人应当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项目设计服务内可能出现的服务期延长、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和税金。12.后续如果碰到因政策变化或需要深化设计的,由设计单位确认并盖设计章,所产生的费用含在报价中,不再收取其他费用。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5000元计取。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形式代替。3.4.3(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3.4.3(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注:如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按《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约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1.营业执照、投标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如有);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明材料;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投标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承诺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个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中任意连续缴纳3个月的个人社保明细清单(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其他无效【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和退休证(或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制件,退休人员身份证件体现的出生日期至投标截止日不得超过65周岁】。7.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进浙备案,须提供备案信息表(或网站备案信息截图)。(省内设计企业无需提供,省外设计企业3.5资格审查资料须提供)3.7.3(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的内容是属于投标人自己制作,并在“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单位公章(电子签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办事处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作废标处理。(2)商务标每页(除目录、封底外)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或加盖私人印章。(3)技术标、资格审查资料每页(除目录、封底外)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电子签章)外,其余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即可。(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确认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5)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一页需进行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中标后,纸质投标文件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PDF版)制作完成后,将投标文件各部分上传至“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在线应用”投标系统的各相应端口中。其中:技术标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技术标”端口中,商务标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商务标”3.7.3(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端口中,资格审查资料文档上传至该系统的“资格审查文件”端口中,以便于评标委员会按系统设置的评审流程操作】4.1.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09时30分4.1.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4.1.5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情形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2.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3.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4楼开标室一)。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auth/toLogin.do。4.其他:本项目开标拟采用网上投标不见面开标形式。5.2开标程序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加入本项目的开标直播群(钉钉直播群号具体见招标公告),在线公布开标录像、各投标人各标书评审得分及询标(注:在公布评审得分或询标过5.2开标程序程中,如遇投标人无在线回复的,3分钟后视为默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也可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质疑,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注:参与此次投标的授权代表需全程参加此次直播开标会议,如无故不参加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项目名称)开标会议开始,并宣读开标会议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插入CA锁,将本项目开标信息进行解密。(4)主持人宣布休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5)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评审结果;(6)由工作人员开启商务标,对其相应的内容进行唱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标评审。(7)由工作人员确定评标基准价,并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得分。(8)由工作人员计算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的总分和值,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排名并编号,并由评标委员会对总分和值最高的1名资格符合性审查。(9)主持人宣布审查结果。(10)宣布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1)主持人、唱标人、录标人、监标人、招标人等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2)宣布开标会结束。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期开标的,须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其他:/。6.1.1评审小组的组建由招标人自行组建,3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1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2人。设计项目招标人可邀请行业专家作为评审小组成员。6.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当参与项目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2.有效的投标人仅有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6.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选人;3.有效的投标人为4-5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4.有效的投标人为6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5.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抽签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6.列入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总得分自动消失,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2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拟中标人否。7.2(B)采用评定分离考察、质询定标现场面试是否组织考察:是否是否组织质询:是否是否定标现场面试:是否定标方式1.定标方法:直接票决;逐轮票决;集体议事法;其它: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人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定标时间: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4.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3楼会议室)。5.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资信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评标委员会报告;(7)定标核查报告;(8)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注:中标候选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考察(质询)资料清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式5份),并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如定标委员会可能因此做出不利于该中标候选人的结论等)由该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5.其他:根据关于转发实施《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武政管办【2024】5号)参照执行。7.2.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排名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或重新组织定标。7.4履约担保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00%(四舍五入取元整数)。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注:若采用现金转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则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合同履行完毕(工程竣工验收合7.4履约担保格)后10日历天内退还。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规模不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服务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通知发出后10分钟,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招标人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招标人可以否决其投标。10.2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10.2否决投标的情形一个有效;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5.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标“▲”均为实质性要求)。7.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承诺书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未按要求填写;8.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质量要求、服务期限要求的;9.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有效报价让利区间范围内的;10.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范围;11.投标人被金华市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12.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13.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1.4.4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1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性内容。15.投标人被“信用浙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6.电子证书不符合相关电子证书使用要求的或相关电子证书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或电子证书相关文件规定认定为无效(或停止使用)的。17.证书不在有效期范围内(政府部门已颁发文件自动延续的除外)18.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或评标办法相关要求的。注:凡招标人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对。10.3信用查询网址1.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2.行业信用:建设:http://jsj.jinhua.gov.cn/交通:http://xyfw.jtyst.zj.gov.cn/水利:https://rcpu.cwun.org/10.4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价款结算方式具体见合同。3.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以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或者盖章并与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格式与水印码相一致)。5.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服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若有),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6)为本项目的代建人(根据实际招标类型选择);(7)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最高限价总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计算,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预备会1.10.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招标人设置的有效报价区间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有效报价区间范围。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补缴:(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如有)内容,通过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招标人在开标时间后进行一键解密。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视为无效情形。②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③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导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造成招标人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7.5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视为无效情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是否成功的提示信息。4.1.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2.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6.4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7.2.1考察与质询按《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组建考察(质询)组。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定标会议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7.2.2定标方式7.2.2.1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集体议事法7.2.2.2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3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2.4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定标原则:(1)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7.2.4定标程序:(1)定标会开始,招标人代表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并由定标委员会签订承诺书。(2)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确认定标资料(包括考察质询报告、评标报告、技术标、商务标及资格审查资料的评审表)的完整情况。(3)招标人代表向定标委员会报告项目开评标情况(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及各中标候选人的排名先后顺序)、投标人情况(企业匹配性、企业信誉、投标方案、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等)、项目负责人情况等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行提问,所有提问和答复均在定标现场进行。(4)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并商议。(5)由定标委员会填写定标票决表,每位成员写明中标人及推荐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各成员签名后将选票折叠粘贴交给组长。(6)组长指定三名成员分别担任唱票员、统计员、监督员,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7)计算投票结果,宣布中标人。(8)定标结束。7.2.5评标、定标结果公示7.2.5.1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定标结果在本章第7.1条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对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7.2.5.2评标或定标结果未被质疑、投诉的,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拟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7.2.5.3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5.4定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人失去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或重新组织定标。7.2.6定标报告(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名单。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予以追缴;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招标人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出现本章3.3.3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异议和投诉9.4.1异议(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系统或在钉钉直播群中提出,但质疑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4.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程序(一)初步审查;(二)技术标评审;(三)商务标评审;(四)资格审查;(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六)出具评标报告。二、初步审查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是同一台电脑(指硬盘号和MAC地址均相同)编制的,招标人否决其投标。三、技术标评审(6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细则备注1投标人设计方案1.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2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2.由评审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优劣分别进行打分,打分区间为20-40分,然后取平均分作为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得分。2投标人履约能力及综合实力根据投标人市场占有情况、行业口碑情况及与本项目相似的服务业绩情况、在招标人单位(或其母子公司、上下级部门)类似服务项目的履约能力情况,综合考量后进行打分(打分区间为10-20分),然后取平均分作2投标人履约能力及综合实力为该投标人的投标人履约能力及综合实力得分。四、商务标评审(40分)(一)评标基准让利率的确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约定的区间范围,随机确定抽取让利率A%,A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整数位、十分位及百分位由招标人在现场随机抽取(若抽取整数位抽取为13时,不再抽取十分位、百分位)。评标基准让利率=A%。(二)报价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让利率等于评标基准让利率的得40分。偏离评标基准让利率的,每低于评标基准让利率1个百分点的扣1分,即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1;每高于评标基准让利率1个百分点的扣0.5分,即报价得分=40-|投标报价让利率-评标基准让利率|×100×0.5;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得分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五、投标人总得分计算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总得分+商务标总得分。六、资格审查(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抽签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中标候选人审查秩序),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5个(有效投标人仅有3家时,直至产生合格的2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二)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当参与项目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2.有效投标人仅有3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3.有效投标人为4-5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4.有效投标人为6家及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5.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6.列入中标候选人后,中标候选人总得分自动消失,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三)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八、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1.1.1.6技术建议书:指设计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建议书。1.1.1.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指设计人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费用清单。1.1.1.8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1.1.2.4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5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1.1.2.6分项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负责人。1.1.2.7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1.1.2.8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1.1.3工程和勘察设计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1.1.3.2勘察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制订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进行测绘、勘探、取样和试验等,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报告;编制设计文件和设计概算、预算,提供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参加交工验收、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1.1.3.3勘察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4勘探场地:指用于工程勘探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勘探场地组成的其他场所。1.1.3.5勘察设计资料:指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勘察设计服务范围与内容所需的资料。1.1.3.6勘察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勘察报告、服务大纲、勘察方案、外业指导书、进度计划,设计说明、图纸、图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1.1.4日期1.1.4.1开始勘察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勘察设计的函件。1.1.4.2开始勘察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1.1.4.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勘察设计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第6.4款、第6.5款和第6.7款约定所作的调整。1.1.4.4完成勘察设计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暂列金额在内的勘察设计费用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12.5款的规定使用。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2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指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前,由于勘察设计原因使工程不满足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并造成结构损毁或一定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自然灾害所致除外),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上述质量事故的界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规定执行。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发包人要求;(7)勘察设计费用清单;(8)设计人有关人员投入的承诺;(9)其他合同文件。合同当事人针对各类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亦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5合同协议书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勘察设计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发包人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勘察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1.6.3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进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1.10.2设计人在从事勘察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勘察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0.3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发包人要求1.12.1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天内通知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1.12.2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3避免利益冲突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发包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2.3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按时办理,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责办理的勘察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2.4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5提供勘察设计资料发包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勘察设计资料。2.6其他义务2.6.1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勘察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6.2发包人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2.6.3发包人不应向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2.6.4由于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2.6.5发包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发包人管理3.1发包人代表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3.1.2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设计人。3.1.3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3.1.4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3.2监理人3.2.1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如果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2.2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3发包人的指示3.3.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3.3.2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11条执行。3.3.3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24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3.3.5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3.4决定或答复3.4.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勘察设计工作和(或)勘察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勘察设计费用等问题按第11条的约定处理。3.4.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4.设计人义务4.1设计人的一般义务4.1.1遵守法律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2依法纳税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4.1.3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和相关服务,以及为完成勘察设计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试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4.1.4保证勘察作业规范、安全和环保设计人应按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勘察作业操作规范、安全、文明和环保,在风险性较大的环境中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因勘察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4.1.5避免勘探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设计人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保证勘探场地的周边设施、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和其他物体的安全运行。设计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4.1.6其他义务4.1.6.1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承担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4.1.6.2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4.1.6.3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文件应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4.1.6.4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所有为完成勘察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4.1.6.5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4.1.6.6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4.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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