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食堂食材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编号:GXQ25C00036_758829616340365312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GXQ25C00036 采购执行编号:50019325210200001341
项目名称: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机关食堂食材(肉类、干货)服务
100%
1

机关食堂食材(肉类、干货)服务

包号:2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100%
1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包1)”或“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包2)”,供应商根据所投包选择相应的格式提供;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包2: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1日 至 2025年7月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7月1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7月14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采购经办人: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570207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欣路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中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许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933213359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大中渝广场嘉州城T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9332133599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0701磋商文件(挂网稿)-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GXQ25C00036采购执行编号:50019325210200001341磋商项目名称: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于包1和包2)4五、磋商保证金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包1和包2)10七、其它有关规定(适用于包1和包2)10八、联系方式11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2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适用于包1和包2)12※二、服务需求12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服务期、地点及服务时间(适用于包1和包2)14※五、付款方式19※六、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包1和包2)19七、知识产权(适用于包1和包2)19八、其他(适用于包1和包2)1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20一、磋商程序及方法(适用于包1和包2)20二、评审标准23三、无效响应(适用于包1和包2)26四、采购终止(适用于包1和包2)2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8一、磋商费用2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8三、磋商要求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30五、成交通知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30七、采购代理服务费31八、交易服务费32九、签订合同32十、项目验收32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2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3一、合同草案条款33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4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5一、经济部分36二、服务部分36三、商务部分36四、资格条件36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61.1.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重庆中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序号包号名称最高报价 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机关食堂食材(肉类、干货)服务折扣系数100%11批发业包2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折扣系数100%11餐饮业注:本项目一个供应商可同时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中排名第一,磋商小组将确定投标报价最高的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其他包由该包排名下一位的供应商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报价一致,则按包号顺序为准(如:供应商所投包中包1、包2均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投标报价相同,磋商小组将确定供应商为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预算金额为115万元(包1:61万元;包2:54万元)。1.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适用于包1和包2)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一)一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包1)”或“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包2)”,供应商根据所投包选择相应的格式提供;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特定资格条件:包1: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2: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磋商有关说明(适用于包1和包2)(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07月01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07月01日)起五个工作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7月13日北京时间10:00—2025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7月14日北京时间10: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具体磋商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具体磋商地点详见大厅显示屏)。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五、磋商保证金(适用于包1和包2)(一)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方式一:以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数额(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汇至所投分包对应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号上,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供应商应按照项目(或各分包)账户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一览表项目名称: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GXQ25C00036项目编号:50000120250630030706002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银行信息01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63540账号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75415802账号1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150101040015061157052账号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679587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方式二: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1.纸质保函(单)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单);(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和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供应商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制件和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开始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单)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注:(1)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保函(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单)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单)无效。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保函(单)形式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供应商对其递交的纸质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供应商在磋商开始前现场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保函(单)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三: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单)。(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4版》(《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单)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单)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单)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单)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单)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情况为准,供应商在响应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的相关资料。6.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7.电子投标保函(单)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单)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磋商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各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磋商小组认定;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磋商小组认定。(四)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成交供应商: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包1和包2)(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七、其它有关规定(适用于包1和包2)(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23-65702074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白欣路55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联系人:许老师电话:1933213359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大中渝广场嘉州城T72、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三)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849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第2篇项目服务需求注:“※”标注的项目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适用于包1和包2)机关食堂早餐预计100人左右,午餐预计180人左右,晚餐预计50人左右。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三餐每餐一般不超过50人次。包号及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包1:机关食堂食材(肉类、干货)服务1项提供肉类、干货食材服务包2:机关食堂餐饮服务1项提供餐饮服务(含食品加工、食堂管理、米面粮油、调料品、蔬菜等食材供应)1.9.※二、服务需求(一)包11.服务范围:为食堂提供肉类、干货食材配送。2.服务要求配送标准:供应商按委托人采购需求,按约定时间送至委托人指定地点。3.服务标准:(1)配送价格: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配送,金额根据供应商报价折扣系数据实结算。(2)供应商按要求对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卫生和安全标准的已核价品牌(或样品)相应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配送预包装食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并经过QC检验合格,同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报告书,同批次每提供一份。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3)配送标准1)供应商配送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动物肉类需提供合法屠宰加工检验证明、检验检疫证明。3)肉类:新鲜肉质有弹性,无腐败变质、异味虫蛀等,含水量适中;4)家禽类:新鲜、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无积血、含水量适中;5)水产类:新鲜有弹性、鱼鳃鲜红、鱼鳞完整,鱼眼光亮透明等;6)冻品类:无杂质、异味。(4)成交单位对本项目配送菜品期间的食品安全负责。(5)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供应商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采购人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除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配送资格外,供应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配送食材质量低于配送标准,例如:漏送、缺斤少两、质量不合格等,对照考核细则(详见附件),由验收人员及膳食管理人员核定,一个月超过三次(含三次),全年累计超过六次(含六次),按合同约定取消配送公司配送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6)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7)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二)包21.服务范围: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食材加工、食堂管理、米面粮油、调料品、蔬菜等食材供应相关餐饮服务,以及因工作需要的公务餐接待服务。2.服务要求:安全、卫生、营养、周到、及时。3.服务模式:(1)采购人将蔬菜(除肉类、干货食材外)食材采购和食堂人员劳务服务打包交由成交供应商管理经营,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全承包服务及工作需要的公务餐接待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采购清单提供相应食材(食材配送金额根据供应商报价折扣系数据实结算)、食堂员工不少于7人(包括不限于1个管理、2个厨师、4个服务员等,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拟派人员有效健康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提供食堂场地、能源、食堂设施设备添置、餐具、桌椅等。成交供应商须做到安全、卫生、营养、周到、及时,在承包期内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2)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派遣的员工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如发生劳资纠纷的与采购人无关。若服务期间服务团队人员出现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具有健康证,禁止带病上岗,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员工进行不定期抽查体检结果。(4)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5)成交供应商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6)所有提供的商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无相应标准、规范的,可适用行业标准规定。(7)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好项目场地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加强对食堂、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管理,若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8)采购验收审核备案。成交供应商采购米面粮油、调料品、蔬菜等食材,采取确定相对固定供货方,并报采购人备案,接受采购人对全过程、全方位的抽检和监督。(9)配送标准:米面粮油、调料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蔬菜成熟适度、新鲜脆嫩、外形色泽良好清洁、无影响使用的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农药残留超标,干货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10)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注:“※”标注的项目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0.※一、服务期、地点及服务时间(适用于包1和包2)(一)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服务时间:1、包1和包2配送食材的时间:(1)配送周期:实行每天送货(特殊情况除外)。(2)配送时间:常态化采购任务,采购人于每周周五向供应商提供下周采购清单,供应商收到采购清单后,按相关要求于每天早上05:0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3)特殊情况配送要求:1)特殊(应急)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送达指定的地点。2)因不可抗因素无法按时送货时,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告知。3)节假日等因市场休市特殊原因导致无法保障配送的,成交供应商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双方商定配送时间。2、包2餐饮服务时间以采购人规定的用餐时间为准。※二、考核要求及验收方式(一)包11、验收方式(1)肉类食材须冷链车配送,保证食品安全,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工作人员应在采购方工作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检查,若货物未达到采购人的产品配送要求,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并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常态化采购品须在货物验收完毕后1小时内补充;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提供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3)采购人有权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产品抽检或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按有关考核要求处理。(4)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2、验收标准及考核细则:(1)验收标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的“包1服务需求”作为验收标准;(2)考核细则:项目考核指标考核情况货品 质量配送货物质量是否合格□是 □否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是否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是 □否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是 □否配送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 □否服务 质量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家禽、冻品、水产等须于当日早上6时45分前送达,如遇特殊情况供货商应加强与需方沟通,在不影响按时出餐时间之前送达即可。□是 □否□是 □否应急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是 □否是否按规定时间退换货、补货□是 □否订单处理配合采购人于每周周五向供应商提供下周采购清单,供应商收到采购清单后,按相关要求于每天早上05:00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是 □否接到采购清单后如有异议,必须在24小时内回复。□是 □否人员车辆管理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是 □否供应商配送车辆未经允许不得携带非本次采购货品进入委托人管理场所,供应商携带非本单位物资和退换货货物离开甲方管理场所时必须开具出门条□是 □否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是 □否其他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是 □否甲方要求代购物资的,一般性物资,5天内采购到位,急需物资按甲方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乙方所报价格不得虚高。□是 □否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注:1.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当月货款扣减10%;考核等级为不合格,当月货款扣减20%。2.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达到三次,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条款作出修订。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二)包2: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实施细则考核项目考 核 内 容扣分标准食品安全 (18分)1、乙方厨师长必须配合甲方管理员一同验收食品,发现疑似不合格食品、不符合采购要求或感官异常的应立即报告甲方,拒绝使用。2分/次2、食品柜贮存食品符合安全要求,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库存食品不能超过保质期,不能使用过期变质等食品。3分/次3、建立健全餐厨垃圾、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检查等台帐。2分/次项4、严格按照食品操作规范自主加工制作食品,色、香、味、型兼备。不得有食品未烧熟煮透、有异味等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3分/次5、保证菜品卫生、饭菜内不得出现石子、头发、昆虫等非食品物质。5分/次6、未经甲方认可,不准提前加工用于次日食用的食品。当天能加工且能满足当天使用要求的食品必须当天加工制作。3分/次环境卫生(18分)1、食堂环境每日清洁,环境保持良好。厨房有预防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污染的保护措施。标志标识清楚明晰。3分/次2、餐饮具按要求及时清洗、消毒、存放,餐饮具上不能残留任何杂渍污迹。2分/次3、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菜品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浸泡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3分/次4、厨房做到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菜板、水池、地面、柜子等清洁干净。2分/次5、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收储好各种垃圾,厨房各种工具整洁卫生,归位整齐。3分/次6、非就餐时间,要随时保持餐桌、地面、门窗等干净整洁。3分/次7、每日要进行清洗下水道,确保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2分/次员工管理(43分)1、员工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体检。患有发热、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的从业人员不能带病上岗。2分/次2、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2分/月次3、建立健全员工档案。人事、培训、考核、考勤、健康等档案齐全。2分/次项4、员工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服。上班时间不准偷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鼻,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戴饰品、戒指,不得留长指甲。1分/人次5、按时开饭,做好就餐服务,不得主动与就餐职工发生争执。2分/次6、不允许非就餐人员入内就餐。3分/人次7、爱护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用水龙头冲洗电器设备,不得损坏各种设施设备。3分/次8、工作时间不准穿戴工作衣帽外出。2分/人次9、不得将食品、公共财物等私自带出食堂。5分/人次10、收餐员要适时提醒,积极引导就餐对象适量取餐,节俭用餐,杜绝浪费。2分/次11、服从甲方管理,员工之间要团结和谐。不准吵架斗气,不准拉帮结伙。4分/人次12、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杜绝安全事故,不得偷懒取巧,不得违规操作。5分/次1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不得出现被相关检查单位以及上级通报、处罚等问题。10分/次成本控制(11分)1、配合甲方拟定经济、家常、营养菜谱,按照就餐人数适量配备食品原材料数量并合理使用库存物资,若库存物资因过期、腐败变质不能使用,造成浪费。3分/次2、严控择菜、拣菜、加工环节的浪费,要做到物尽其用;按就餐的时间节点分批次、多次、少量供应饭菜,保证鲜香味美。勤备、留足备用菜,保证应急之需。饭菜供应量适当,无差饭差菜现象。4分/次项3、节约用水、电、气及食品主辅料等物资。不随意丢弃可用材料;非用餐时间应及时关闭空调及用电量大的照明设备。3分/次4、按甲方要求和季节实际,自制各种成品或半成品食品,降低甲方采购成本。1分/次安全保卫(10分)1、做好突发事件时期值班备勤工作。4分/次2、认真做好食堂区域安全保卫工作,有日常巡视记录和完整的监控资料。2分/次3、员工用餐期间,以及下班前必须关好厨房门窗,检查好水、电、气设备的安全状态。4分/次结果使用:考核分数在90分及90分以上为合格,凭相关手续,由采购人按期支付。单月第一次考核结果在90分基础上每少1分,扣减500元,并责令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整改;第2次(第1次考核顺延下1月)考核结果在90分基础上每少1分,扣减1000元/分;第3次(第2次考核顺延下1月)考核结果在90分基础上每少1分,扣减1500元/分;连续3个月低于90分或者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三、报价要求(一)包1:1、本包报价为所有产品折扣系数,产品结算单价=折扣系数*该产品的基础询价。例如:某产品基础询价是5元,供应商的报价为95%,那该产品的配送单价为:95%*5=4.75元。成交供应商按人民币结算,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注:1、各供应商填报折扣系数时,应依据重庆高新区任一大型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中所有有价可查的产品种类,填报一个综合折扣系数(无论有多少种类的产品均只填报一个折扣系数,成交后,所有产品均按照此折扣系数计算供货价格)。若出现了多个折扣系数,则视为该投标无效。2、按照重庆高新区任一大型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各产品的基础询价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系数计算确定产品结算单价。(二)包2:1、本包报价为供应商餐饮服务费用(含食堂运营管理费和食材供应费)的折扣系数,只能填报1个综合折扣系数,否则按无效相应处理。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所聘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管理费用、企业税金、米面粮油、调料品、蔬菜等食材供应等全部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其中:(1)食堂运营费:每月食堂运营费不得超过30000元/月,包括不限于食品加工、食堂运营管理费用,食堂人员不少于7人,1个管理、2个厨师、4个服务员,食堂运营费根据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每月按实结算,每月食堂运营费结算=折扣系数*30000元。例如:供应商的报价为95%,每月食堂运营费结算=95%*30000元-扣除金额(如有)。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员工工资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2)食材供应费:产品结算单价=折扣系数*该产品的基础询价。例如:某产品基础询价是5元,供应商的报价为95%,那该产品的配送单价为:95%*5=4.75元。注:1)各供应商填报折扣系数时,应依据重庆高新区任一大型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中所有有价可查的产品种类,填报一个综合折扣系数(无论有多少种类的产品均只填报一个折扣系数,成交后,所有产品均按照此折扣系数计算供货价格)。若出现了多个折扣系数,则视为该投标无效。2)按照重庆高新区任一大型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各产品的基础询价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系数计算确定产品结算单价。※四、结算,注:各包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采购预算金额。(一)包1:1.每次抽选核价的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抽选核价金额=核价时重庆高新区任一大型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各产品的基础询价*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系数。2.每次抽选核价结束后,若抽选到的产品经采购人核定的价格高于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时,按供应商提供的价格确定;若抽选到的产品经采购人核定的价格低于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时,按采购人核定的价格确定;未抽选到的产品按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清单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人均需在经过抽选核价后确定的配送价格清单上签字确认。3.供应商如累计三次发生配送单价超过采购人核定单价的情况(界定标准:每月被选中核价的产品中配送单价高于采购人核定单价的占比超过40%的,算超过产品结算单价一次),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对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三年内不再接受与供应商方任何方式的合作。4.供应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若因物价浮动,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5.因物价上涨,需要调整配送价格,供应商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情况重新确定。6.以经过抽选核价后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价格清单金额为结算单价;7.结算金额=各产品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扣除金额(如有)。(二)包2:1.食堂运营费根据供应商所报折扣系数按月结算,例如:供应商的报价为95%,每月食堂运营费结算=95%*30000元-扣除金额(如有)。2.食材供应费1)每次抽选核价的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抽选核价金额=核价时重庆高新区任一大型超市(重百超市、新世纪超市、永辉超市等)各产品的基础询价*成交供应商承诺的折扣系数。2)每次抽选核价结束后,若抽选到的产品经采购人核定的价格高于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时,按供应商提供的价格确定;若抽选到的产品经采购人核定的价格低于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时,按采购人核定的价格确定;未抽选到的产品按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清单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人均需在经过抽选核价后确定的配送价格清单上签字确认。3)供应商如累计三次发生配送单价超过采购人核定单价的情况(界定标准:每月被选中核价的产品中配送单价高于采购人核定单价的占比超过40%的,算超过产品结算单价一次),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对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三年内不再接受与供应商方任何方式的合作。4)供应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若因物价浮动,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5)因物价上涨,需要调整配送价格,供应商提前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根据市场询价情况重新确定。6)以经过抽选核价后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的价格清单金额为结算单价;7)结算金额=各产品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扣除金额(如有)。1.11.※五、付款方式(一)包1:本包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有配送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采购人财务要求送达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二)包2:1.12.本包按月支付,成交供应商每月10日前将上月食堂运营费和所有配送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按采购人财务要求送达正式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六、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包1和包2)(一)成交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二)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等;2.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5%;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若未按期提交则视为放弃履行合同资格,采购人可以拒签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4.履约担保的期限: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成交供应商合同履约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担保(不计息)。1.13.七、知识产权(适用于包1和包2)成交供应商应不断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完成工作任务。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4.八、其他(适用于包1和包2)(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5.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6.一、磋商程序及方法(适用于包1和包2)(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以※号标注的部分、第三篇以※号标注的部分。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大厅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注意: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的澄清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17.二、评审标准(一)包1: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60%)总体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及人员配备,方案包含企业介绍、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质量控制等要素。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磋商小组独立评审打分。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食材供应方案(10分)食材供应方案包括食材进货渠道、食材供应方案、食材登记管理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食材配送方案(10分)食材配送方案包含配送人员安排,配送时间保障方案,劳务成本核算,服务人员配备,运输储存保障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企业管理措施(10分)供应商建立食材供应员工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内容符合食材供应作业特点,能有效提高供应效率)、建立食材配送员工培训等制度(对配送作业进行培训,提升配送员工的配送作业质量):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10分)供应商提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对配送的食材进行质量抽检、食品安全培训方案等有关内容: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应急处理预案(10分)供应商结合采购人工作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预案,能安排人员组织食材货源并及时供应,另需提供因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应对措施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30%)仓库及配送场所(6分)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库房得3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2、配备食品冷冻库,得3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1、库房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产权证明资料或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库房实景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自有或租赁食品冷冻库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和库房实景照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房产权证上的房屋权属人或租赁合同的承租方应为供应商。配送能力 (4分)1、供应商具备自有冷链运输设备或者租用冷链运输设备,每提供1辆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2、供应商拥有自有或者租用配送车辆(不包含冷链运输设备)的,每提供1辆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第1条和第2条须提供《行驶证》、租用车辆还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食品安全 (8分)1、供应商为所供物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得5分;3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的得3分,1000万元以下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此项最多得5分。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得3分,此项最多得3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1.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保险单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自有设备须提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照片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租赁设备须提供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照片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质量保障(2分)供应商与屠宰加工单位合作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高得2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提供供应商与屠宰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类似业绩 (1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5分的,本项最多得10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项目包含食材配送服务相关内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包2: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50%)管理方案(10分)1.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包含保存、消毒、加工、留样、卫生、除四害、垃圾和潲水处理等所有环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磋商小组独立评审打分。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成本控制方案(10分)2.成本控制方案:针对本项目的成本控制方案,措施有力可行。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所有环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食品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10分)3.食品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等所有环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人员管理方案(10分)4.人员管理方案:针对本项目的从业人员管理方案、员工教育培训方案和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根据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实质有效性等所有环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菜品搭配方案(10分)5.菜品搭配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科学、合理且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早、中餐菜品搭配方案及餐饮服务方案,根据方案内容的多样性、合理性等所有环节: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2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20%)拟派人员(10分)1、运营经理(4分)(1)拟派运营经理具有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拟派运营经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其他人员(6分)(1)拟派人员中有中式烹调师或面点师具有一级(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此项最高4分,未提供不得分。(2)拟派人员中具有农产品食品安全检验员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等有效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拟派人员同一人员不同证书不重复计分,只按满足一项计算分值。类似业绩 (1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5分的,本项最多得10分,不提供或不具有不得分。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项目包含食堂管理或食堂餐饮服务或食堂劳务方面相关内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18.三、无效响应(适用于包1和包2)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足额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9.四、采购终止(适用于包1和包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0.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3.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三)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八)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九)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2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各包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该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以成交金额(预算金额乘以成交折扣系数)为取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28.八、交易服务费各包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其所投包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29.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0.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1.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6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32.一、合同草案条款1.331.34.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特别提醒:1、本篇中标注有“适用于包1或包2”的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所投包选用;2、本篇未标注“适用于包1或包2”的为通用格式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应根据格式要求自行填写所投包号及名称。1.35.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1.36.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要求自拟)1.37.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38.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1.39.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折扣系数)为%。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要求自拟)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包号及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包1)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的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包1机关食堂食材(肉类、干货)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包1机关食堂食材(肉类、干货)服务,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包2)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的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包2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白市驿食堂采购项目包2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包号及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服务 食堂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