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保通工程招标公告(囊谦县交通运输局2025)



项目概况
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鼎铭竞磋(工程)2025-033
项目名称: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72925.99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标项名称:
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5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16楼116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 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5 、 若 对 项 目 采 购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操 作 有 疑 问 , 可 登 录 政 采 云 (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 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 咨询电话:PC 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 ,让客服快速定位问 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6、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 e 签宝注册人办理,供应商须在固定 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 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囊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囊谦县香达镇香达东街25号
联系方式:0976-8871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16楼11607室
联系方式:0971-3883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971-3883115

附件信息:

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pdf454.8K

工程量清单说明.docx16.7K

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pdf9.7K

工程量清单.pdf671.3K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铭竞磋(工程)2025-033采购单位:囊谦县交通运输局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磋商内容及要求(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1、磋商文件的构成2、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3、磋商文件的修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磋商报价及币种6、磋商保证金7、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0、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11、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五、磋商过程六、资格审查程序12、资格审查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3、评审委员会14、磋商程序15、评审办法八、定标16、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九、授予合同18、签订合同十、废标条款19、废标情形十一、其他20、串标情形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磋商函格式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格式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供应商承诺书格式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格式7:资格证明材料格式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10:磋商保证金证明格式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12:施工组织设计格式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格式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16: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式17:工程量清单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2.报价说明3.商务要求4.工程量.............................................................................................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囊谦县交通运输局(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铭竞磋(工程)2025-033)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铭竞磋(工程)2025-033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控制额度130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最高限价1172925.99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玖角玖分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项目要求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其他资质条件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供应商资格条件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2024]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青交函(2024)10号)确定;不再限制C级、D级信用等级企业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中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信誉最低要求: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1日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8日(00:00-23:59休息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线上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07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磋商及磋商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地点: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16楼11607室)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囊谦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976-8871400联系地址:囊谦县香达东街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971-3883115邮箱地址:/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16楼11607室其他事项1、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4、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咨询电话:PC咨询网址(可及时反馈问题截图,让客服快速定位问题):http://tseal.cn/k.html,咨询电话:400-0878-198。6、供应商解密和磋商报价时必须由e签宝注册人办理,供应商须在固定电脑设备前登陆等待解密和磋商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超时,则视为无效投标。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囊谦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6-8871064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1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鼎铭竞磋(工程)2025-0333采购单位囊谦县交通运输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预算控制额度130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8最高限价1172925.99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贰仟玖佰贰拾伍元玖角玖分,9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10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工程量清单”11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11供应商资格条件(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5.其他资质条件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2024]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工作的通知》(青交函(2024)10号)确定;不再限制C级、D级信用等级企业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中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信誉最低要求: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6.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12磋商保证金(1)各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附言简要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小写: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收款单位: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逸路支行银行账号:0714201000503718行号:/(1)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为了使采购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请各供应商及时缴纳保证金,以便于我公司核实到账情况,及时沟通。(2)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1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本须知附表中第12条指定的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14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15递交磋商文件方式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16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17磋商时间2025年07月1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18磋商及磋商地点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16楼11607室)19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20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向采购人一次性收取19500.00元。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在合同签订时详细列明。并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如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则视同完全响应此项要求。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形式:电汇、支票。账户名: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714201000503718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逸路支行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21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中标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备案1、中标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19答疑澄清方式留存2份原件备案。2、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中标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若中标合同未及时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合同公告发布日期需以移交备案时间为准)。23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天24工期两个月25质量要求合格。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7其他要求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磋商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依据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5)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技术要求;(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2、磋商文件、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2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2.3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3.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4.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4.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5、磋商报价及币种5.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提供工程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施工费、人工费、运输费、机械费、检验费以及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说明:具体内容应根据项目特点实事求是的填写)5.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5.3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自愿承担相应责任;5.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5.8磋商币种为人民币。6、磋商保证金6.1缴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6.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6.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6.4磋商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6.5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6.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磋商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7.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2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函;(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供应商承诺书;(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7)资格证明材料;(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0)磋商保证金证明;(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施工组织设计(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4)中小企业声明函;(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16)磋商最终报价表(17)工程量清单注: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工程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9.2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9.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9.4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0、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1.1允许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前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11.2无论中标与否,供应商递交的一切磋商材料均不予退还。五、磋商过程(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单位、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5)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六、资格审查程序12、资格审查6.1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第14条、第16条、第18条规定,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文件进行审查。6.2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5)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3、评审委员会1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3.2评标中因评审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审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3.4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审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审委员会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15.3规定情形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审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3.5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审查、评价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3.6评审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14、磋商程序14.1评审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投标报价、业绩、履约能力、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磋商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范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a、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b、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c、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属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承接的服务或工程,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监狱企业证明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除磋商价格因素外,评审委员会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14.2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磋商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工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3.2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4.4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4.5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响应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根据《青海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10%以上的,履约担保按照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提交”,防止恶意低价竞标、降低工程质量、中途停工、拖延工期等情况发生。15、评审办法15.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15.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5.3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满分分值评分标准一投标价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一格(30分)(30分)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政策性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用本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施工组织设计(55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各项管理目标明确、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且与投入的设备、人力相符合,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的得15分,施工部署较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可行、针对性较强,各项管理目标较明确、工艺能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且与投入的设备、人力相符合,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较合理的得10分,施工部署基本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各项管理目标、工艺基本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且与投入的设备、人力基本符合,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较合理的得5分,施工部署一般,施工顺序及方案不合理、针对性较差,各项管理目标、工艺不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且与投入的设备、人力不太符合,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不明确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0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所在地地形条件建设内容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制度。措施制度安全性高、安全制度健全有效、防范措施得力的得10分;措施制度安全性较高、安全制度较健全较有效、防范措施较得力的得6分;措施制度安全性及安全制度差、防范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0分)针对该项目制定了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得10分;进度计划较科学合理、较高效有序的得6分;进度计划差,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5分)根据项目特点、施工内容对项目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重难点分析针对性强、重难点突出、科学合理的得5分;重难点分析针对性较强、重难点较突出、较科学较合理的得3分;重难点分析针对性差、不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污物处理方案。方案及措施健全高效,科学可行,处理污物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得5分;方案及措施较健全高效,较科学可行,处理污物基本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得3分;方案及措施不完善、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协调组织措施(5分)商根据项目所在地及项目特点,制定了协调组织措施,协调组织能力强,措施全面,细节周到的得5分;协调组织能力较强,措施较全面,细节较周到的得3分;措施不全面,细节不到位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突发情况应急预案(5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突发情况、天气情况、地理环境,制定了紧急预案。方案针对性强、突发情况分析准确的得5分;方案针对性较强,情况分析较准确的得3分;方案不可行,紧急预案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班子的组成(10分)路基工程师1名,路面工程师1名,试验检测工程师1名(以上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1名(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1名(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及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档案员岗位资格证书),每项2分,满分10分。四企业业绩(5分)企业业绩(5分)提供(2022年-投标截止日前)的有效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2.5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八、定标16、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16.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6.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7、成交通知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7.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7.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17.4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7.5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7.6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7.7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7.8《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九、授予合同18、签订合同18.1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18.2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8.3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8.4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18.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8.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18.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18.8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若采购合同未及时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合同公告发布日期需以移交备案时间为准)。18.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废标条款19、废标情形19.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额度,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2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十一、其他20、串标情形20.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样式(此合同为范本格式,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囊谦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内容: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规范;(8)图纸;(9)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0)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5.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6.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标准。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0.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1.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2.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囊谦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囊谦县交通运输局(全称)(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和省厅的有关廉政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青海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廉政信用制度(试行)》,恪守廉政信用。(四)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七)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省厅业务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青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投标的处罚。甲方应按青海省公路局青公监字【2005】第179号文《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廉政的信用制度》规定每项目向省交通运输厅交纳20万元的廉政保证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吃、拿、卡、要、报”等违规行为,其廉政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上交省政府财政;并按“省交通厅八条禁令”和“省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省交通厅监察处一份。甲方单位:囊谦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囊谦县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2)承包人自合同签订日起携带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公司资质等相关文件去玉树州劳动人事监察科进行备案,同时为所有参工人员办理维权卡,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监管力度。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生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囊谦县交通运输局,承包人:(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环境保护合同甲方:囊谦县交通运输局乙方:一、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教育: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并执行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提高环境保护能力,督促施工人员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认真接受业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2.防止和减轻水、大气污染,做好现场排水,合理排放生产、生活用水。3.保护自然环境,生活垃圾(尤其塑料袋)集中堆放,定期掩埋;粉尘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筑路材料堆放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及河流、水库等水域,必要时遮盖,防止污染空气和水源;水泥应采取袋装运输;土、砂等运输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沿途洒漏,并遮盖防止扬尘。4.施工摊铺、碾压、堆放、拌合或筛分砂砾等,应适时洒水、抑制扬尘;夏季天气干燥,注重道路洒水养护;雨季做好沟渠疏通,防止填料因雨水剥离造成污染,对生活区和重要的施工现场地(预制厂、拌合厂、水泥库、钢筋加工棚等)进行硬化处理。5.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在村镇、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时,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是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标准,合理安排工序,夜间施工要尽量降低噪音,照明灯的照射方向也要注意不要直射居民区。6.施工所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和工程剩余的废料,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并掩埋在指定的位置。7.工程竣工后,认真清理沿线杂物,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原有地貌,并将垃圾弃至指定地点,做到退场干净利落。二、耕地及草场保护1.在业主指定的取土场范围内取土,取土应有计划进行,最大限度的开荒造田和指定的设计料场。2.弃土选择在低洼地、沟壑等业主或设计指定的弃土坑,施工结束后尽可能的整平或做防护植草土用。3.帮助恢复草原植被,推动草地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4.该项目如需办理环评、防洪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并推进相关工作。甲方单位:囊谦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单位:(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格式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相应页码,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磋商响应文件目录(1)磋商函…………………………………………………………………所在页码(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5)供应商承诺书…………………………………………………………所在页码(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7)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10)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2)施工组织设计………………………………………………………所在页码(13)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4)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5)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6)磋商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17)工程量清单…………………………………………………………所在页码格式1:磋商函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们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日历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中标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2: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磋商首次报价工期工程质量大写:小写: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完成本次提供工程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施工费、人工费、运输费、交通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工期”是指建设工程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4、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或复印)件(若法人参与投标,此项可不提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s:供应商承诺书供应商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关于贵方2025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服务要求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6: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做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鼎铭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服务。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4)如果是非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身份证明。格式8: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代表(供应商名称)承诺,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次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我公司愿为以上承诺事项负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0:磋商保证金证明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需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材料。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量清单说明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4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七章“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第七章“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列。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不列。2.9设计图纸中有但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数量,均作为承包人应完成的附属工程,其费用包含在相关子目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2.10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无论工程量增加或减少,100章内所有费用均不予调整。3.计日工说明:不适用。4.其他说明4.1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指示。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指定了一笔费用(安全生产费按发包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列)作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按《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范围使用和监督管理。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采取的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利保护等因素,充分考虑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单位协调工作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报价中。业主将不另行支付。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的需要,业主有权指令其进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1)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入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投保的范围与条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的合计金额(除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外),保险费率暂定为3‰;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为5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暂定为3.5‰;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内,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投保事宜。保险费由承包人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选择的保险公司,应事先得到业主的同意。(2)承包人应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能源局、民航青海监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8】41号)的文件,依法为其委派到现场机构人员和雇用的民工所办理的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发包人不单独支付。4.4依法纳税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交办公路[2016]66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有关调整工作的通知》(青交办综规[2016]105号)相关规定计价。4.5投标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行解决临时用电、施工便道、便桥问题,生活用水及施工,临时用地需自行调查解决,此项费用均计入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应支付子目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4.6凡是标段内与己建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正常运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流;凡是标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凡是标段内地形复杂、存在特殊地质路基、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招标人将根据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活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4.7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标段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了解施工地点的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计划(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施工,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降雨对施工的影响,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招标人不另行计量与支付。4.8凡利用或占用现有道路和地方道路(无论工程范围内外)运输人员、苗木、设备或其他材料,或从事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作业,投标人必须维护保持道路的畅通,在工程完工后应将道路恢复。道路恢复费用应包含工程量清单相关子目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4.9承包人报价时应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若出现不平衡报价,业主有权对该子目单价进行调整;缺项单价可在综合考虑承包人中标价水平和提供的单价分析表基础上,根据招标时的现行定额、标准和相关规定,由监理工程师商定或确定合理单价,经业主审核、批复。4.10施工中环境保护、水利保护弃渣等费用已包含在总报价之中,业主不另行支付。4.1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尊重和保障、协调当地少数民族事务,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此所产生的费用计入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4.12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无论投标人在工程量中是否填报,都须按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内容。清单中若有漏项则视为已包括在某一章节相应子目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在实施中,若发现某一章节重复,招标人将予以扣减。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标表1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总则2200路基3300路面4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5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6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7计日工合计8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9投标报价清单第1页共1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标表2清单第100章总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总额102工程管理102-1竣工文件总额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04承包人驻地建设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总额清单第1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1页共3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标表2清单第200章路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9挡土墙209-5混凝土挡土墙-aC30混凝土仰斜式护岸墙m3369.95215河道防护215-2导流设施(护岸墙、顺坝、丁坝、调水坝、锥坡)-c铅丝石笼(1.0×1.5m)m31383.68清单第2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2页共3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标表2清单第300章路面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306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306-6天然砂砾面层-a厚100mmm292340清单第300章合计人民币元清单第3页共3页囊谦县觉拉乡那索尼温泉道路水毁保通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人:招标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为《代)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级注件2R共和园:万阿、云A4n复核人:B1223编制人19124通价员签字用章)季以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2大请至:20514有效期至:202年11月6日2025年5月2日年1月27日编制时间:22复核时间:口9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毁保通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