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



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HT2025备-09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2025备-09号
项目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最高限价:贰佰万元整(¥2000000.00)
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开展债权追收相关法律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但如果三年期满时法院尚未裁定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则服务期持续至法院终结执行程序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方式:在线下载获取
售价:300元/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现场交纳,不交费视为报名不成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开标室(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零元(¥0)【本项目无需提交】
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5.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774-528807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89号9楼905
联系方式:何佳迪,5268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南苑路12号锦湖豪庭小区2号楼写字楼301号
联系方式:0774-5266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勇林
电      话:0774-5266055

 

 

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附件:2025年7月1日-(定稿)-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doc

贺发工程咨询HeFaEngineeringconsulting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T2025备-09号采购单位: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V(签章页)项目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仅项自编号:HT2025备-09号AT采购单位: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采购代理机构:贺州市贺发卫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一日电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磋商供应商须知8(一)总则8(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四)响应报价9(五)供应商提供材料证明文件10(六)磋商保证金11(七)响应文件的密封、修改和撤回11(八)响应文件提交及有效期12(九)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标12(十)磋商结果14(十一)其他事项14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16服务需求一览表17商务要求条款18附件:债权清单19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22合同书(格式)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9一、竞标函(格式)32二、竞标报价表(格式)34三、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35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6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37六、服务承诺书38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39八、资格证明文件40九、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43十、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44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必须提供)45十二、其他资料(格式)46第六章评标方法与评定标准47评标方法与评定标准48一、评标原则48二、评标办法48三、总得分49四、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4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HT2025备-09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2025备-09号项目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贰佰万元整(¥2000000.00)最高限价:贰佰万元整(¥2000000.00)采购需求:采购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开展债权追收相关法律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但如果三年期满时法院尚未裁定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则服务期持续至法院终结执行程序之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方式:在线下载获取售价:300元/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现场交纳,不交费视为报名不成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开标室(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五、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零元(¥0)【本项目无需提交】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5.监督部门及电话: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774-5288072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89号9楼905联系方式:何佳迪,52688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南苑路12号锦湖豪庭小区2号楼写字楼301号联系方式:0774-52660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勇林电话:0774-5266055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1日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自编目录及标注页码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活页装订方式,容易发生竞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情形。210.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312.2服务范围:供应商应就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服务及其他全部内容。响应报价:供应商应就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所有服务及其他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各追收阶段的费率不得高于以下控制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为首轮报价,若磋商文件在磋商时没有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上限控制价(费率)规则如下:序号追收阶段上限控制价(费率)1提起诉讼前1.0%2判决前1.5%3判决后2.5%4强制执行4.5%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00万。采购预算价组成:1、前期办案费:按诉讼案件1000元/宗标准收取,该费用已涵盖律师差旅费、文书制作费、基础调查费等案件前期处理的全部支出,签订合同后按案件的数量结算支付。2、风险代理费:(1)以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与对应追收阶段的竞标报价(费率)计算风险代理费,不作累加计算(即:风险代理费=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对应阶段费率);(2)以物抵债的,按抵债金额70%计作为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即: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抵抵债金额×70%)412.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贰佰万元整(¥2000000.00)515.1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公告61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 。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提交至: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见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地址:贺州市太白西路161号(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719.1响应文件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820.1磋商供应商代表(即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在签到表上签名并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未通过身份验证的,或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磋商会议,磋商小组将拒绝该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议。开标会磋商人须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磋商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2)委托代理人参加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920.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将由抽取的专家、采购人代表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项目采购人代表:1人,抽取专家:2人。102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24.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1229履约保证金:无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服务、技术等采购要求,如发现采购要求不合理的,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时间要求见“磋商供应商须知”6.2款),否则,视为磋商供应商已经完全认可本次项目的磋商文件,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单位。1.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均系指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竞标人”、“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2.1满足本磋商采购文件中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3.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竞争性磋商公告4.1.1.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详见磋商公告。5.询问、质疑及投诉5.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5.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具体计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磋商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5.3.3.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明确的请求、必要的证明材料,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774-5266055。5.4.4.质疑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1.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和说明》中的服务要求,如发现表中服务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视为供应商已经完全认可本次项目的磋商文件,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2.2.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日期3天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通知本代理机构,本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6.3.3.本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本代理机构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7.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7.2.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项目的价格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技术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8.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8.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本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8.2.2.磋商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9.1.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否则其响应无效。9.2.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无效。9.3.3.字迹潦草、未按要求填写或表达不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9.4.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盖章处逐一签名、加盖公章,否则其响应无效。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1.供应商编写的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文件格式参考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自编目录及标注页码装订成册,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活页装订方式,容易发生竞标文件散落或脱页等不利情形)。10.2.2.响应文件应按如下份数提交,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并在每份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响应文件格式1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四)响应报价12.响应报价12.1.1.磋商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响应文件中竞标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磋商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磋商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12.2.2.供应商就《采购需求和说明》中所有的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响应无效。响应文件有效报价为首轮报价,若磋商时磋商文件没有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每一轮报价均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响应无效。)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12.3.3.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12.4.4.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竞标货币13.1.1.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五)供应商提供材料证明文件14.供应商提供材料证明文件14.1.1.资格审查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必须提供);(注:公告中有资质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依法纳税证明(必须提供,纳税时间: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银行缴税底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据等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竞标人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或无欠税等相关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费证明(必须提供,缴纳时间:磋商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银行缴纳社保费底单或税局收费证明或社保部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4)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可以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材料(复印件):1)经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财务报告;2)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近三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注:如供应商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报告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三个月。(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且加盖公章)【注: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6)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7)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同时加盖公章);(8)磋商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请提供)。14.2.2.符合性审查材料:(1)竞标函(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2)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3)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6)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7)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8)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9)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10)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必须提供);(11)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明确要求的其他文件(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14.3.3.其他文件(1)竞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如有请提供);(2)竞标人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3)竞标人近三年获得的省、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证书(如有请提供);(4)竞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如有请提供)。(六)磋商保证金15.磋商保证金15.1.1.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公告。15.2.2.竞标人应将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保函、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竞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注:①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②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5.3.3.对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评定为无效响应文件。15.4.4.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同时另外提交磋商保证金底单复印件一份,以便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15.5.5.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须将合同原件或扫描件、复印件及保证金银行底单复印件送达本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七)响应文件的密封、修改和撤回16.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6.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正副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等内容。16.2.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在每一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6.3.3.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1)项目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T2025备-09号(3)供应商名称:(4)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16.4.4.响应文件的密封以响应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签字或盖章为合格。16.5.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的,本代理机构有权拒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17.1.1.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向本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2.响应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17.3.3.在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竞标做任何修改。17.4.4.在磋商结束后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全部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八)响应文件提交及有效期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8.1.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指定地址,超过提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本代理机构将拒收。19.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9.1.1.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有效。19.2.2.在特殊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九)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标20.磋商20.1.1.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址。供应商代表(即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在签到簿上签名并在磋商会议期间接受身份验证。未通过身份验证的,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磋商会议,视为无效竞标,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20.2.2.磋商小组组成: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3.3.磋商程序如下:(1)本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磋商会议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本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响应文件,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2)供应商可由1~2人参加磋商,磋商中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3)磋商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按抽签顺序与单个各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包括技术性条件、商务性条件以及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当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的内容不得要求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4)磋商内容应作记录,并由供应商及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磋商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的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6)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磋商的,可再次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直至磋商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磋商(最多三轮),磋商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磋商,磋商小组应明确告知供应商,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提交最后的应答文件。(7)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只认可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8)供应商作出最后报价后,本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出其最后报价以及相关服务内容并记录,供应商签字确认。(9)磋商小组进入评标阶段,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最后的磋商结果进行详评并确定成交供应商。20.4.4.最后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20.5.5.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1.评标21.1.1.本采购项目的评标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1.2.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1.3.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21.4.4.磋商小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22.无效的响应文件22.1.1.响应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超越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5)不符合本须知第2条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并且在磋商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说明和补充的;(6)响应文件有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7)无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或未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废标23.2.2.磋商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采购任务取消的。23.3.3.废标后,本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十)磋商结果24.成交公告24.1.1.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2.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本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将在公告发布媒体发布,公告期:1个工作日。25.成交通知25.1.1.成交公告期满,本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5.2.2.本代理机构无义务向落标的磋商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26.合同授予标准26.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27.签订合同27.1.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2.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原因除外),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本代理机构将取消该成交决定,不予退还该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7.3.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不再递补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7.4.4.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并签字盖章后送监督备案部门备案(如有规定)。28.合同履行中的追加28.1.1.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工程和服务的,经监督备案部门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的合同。但补充的合同涉及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9.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一)其他事项30.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代理机构。31.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贺州市贺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南苑路12号锦湖豪庭小区2号楼写字楼301号邮政编码:542899电话:0774-526605532.监督机构单位名称:广西贺州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话传真:0774-528807233.成交服务费本项目由采购人支付成交服务费。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采购需求和说明【说明:本项目服务需求和商务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控制价一览表(分阶段收费,各阶段不累加收费)序号追收阶段控制价(费率)备注1提起诉讼前1.0%如本项目的债权收回是在提起诉讼前,经过发律师函催收、协商收回(含签订还款协议、延期付款的情形)的,以最终实际收回款项的1%计收风险代理费。如与债务人进行以物抵债,或者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进行执行抵债的,以抵债金额的70%按中标费率计算风险代理费。2判决前1.5%如本项目的债权收回是在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前,与债务人达成还款协议(含达成民事调解)的,以最终实际收回款项的1.5%计收风险代理费。3判决后2.5%如本项目的债权收回是在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前,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即无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以最终实际收回款项的2.5%计收风险代理费。4强制执行4.5%如本项目的债权收回是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后,债务人未履行生效判决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以最终实际执行回款的4.5%计收风险代理费备注:本项目预算上控价为人民币200万元。服务需求一览表序号服务需求11.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创信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由于债权回收工作面临一定困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创信公司决定对外招标招聘专业律师事务所,委托其开展债权追收相关法律工作。本项目15笔债权将以分开诉讼的方式逐案推进,确保每笔债权的追收程序独立合规。22.涉及债权信息:本次债权追收涉及 15 家欠款主体,包括多家公司及个人。截至2024年12月20日,债权合计84,946,016.47元,其中代偿本金总计78,326,823.34元,代偿利息、罚息、违约金共计6,599,193.13元,代偿实现债权费用 20,000.00 元。(详细债权详见附件清单)33.服务范围及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将负责案件的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阶段(含执行异议之诉,如有)的代理工作。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自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 1 个月内,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完成全部诉讼材料准备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确保诉讼程序及时启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在涉及创信公司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创信公司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创信公司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对创信公司的商业机密及相关人员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44.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内,所产生的所有办案费(差旅费等)由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55.本次费用支付拟采用前期办案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前期办案费每个案件固定收取 1000 元,该费用已涵盖律师差旅费、文书制作费、基础调查费等与案件前期处理相关的全部支出;追收15笔债权的前期办案费与风险代理费合计不超过采购预算200万元。商务要求条款一、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但如果三年期满时法院尚未裁定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则服务期持续至法院终结执行程序之日。二、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签订合同。2.预付款:无。3.付款方式:(1)前期办案费:签订合同后按案件宗数支付,1000元/宗。该费用已涵盖律师差旅费、文书制作费、基础调查费等案件前期处理的全部支出。(2)风险代理费:在合同期间,按每笔债权实际收回金额(或抵押物)至采购方名下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笔债权案件风险代理费的80%;且15笔债权风险代理费累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200万元)的80%。在服务期结束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尾款。(3)请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合同价的计算方式:前期办案费:按诉讼案件1000元/宗标准支付,该费用已涵盖律师差旅费、文书制作费、基础调查费等案件前期处理的全部支出。风险代理费:(1)以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与对应追收阶段的竞标报价(费率)计算风险代理费,不作累加计算(即:风险代理费=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对应阶段费率)。(2)以物抵债的,按抵债金额的70%计作为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即: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抵债金额×70%)。注:总额控制:本次费用支付采用前期办案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15笔债权的前期办案费与风险代理费合计不超过采购预算200万元,前期办案费加累计支付的风险代理费超出200万元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履约考核条款1.月度报告要求:乙方(成交供应商)需每月向采购人提交《案件进展报告》,包含诉讼进度、沟通记录、债务人财产调查等内容,采购人有权核查案件推进效率。2.单案分析义务:针对每个案件,乙方(成交供应商)需提交分析报告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3.若存在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扣除对应案件剩余未支付的风险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1)无正当理由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提起诉讼;(2)未及时跟进财产线索导致债权无法执行;(3)因代理过失导致案件败诉或超过执行时效;(4)累计3个月未更新案件进展且无合理解释。附件:债权清单富川**生态农用品销售有限公司等15笔债权清单(以下债权金额计算基准日为2024年12月20日,单位为元)序号欠款人名称代偿本金代偿利息、罚息、违约金代偿实现债权费用债权合计1富川**有限公司3,200,000.00327916.651,600.003,529,516.652贺州市**食品有限公司2,749,993.14239653.420.002,989,646.563贺州市**新能源科技设备股份有限公司3,480,000.00319789.920.003,799,789.924广西**供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760,000.00377796.730.006,137,796.735贺州市**混凝土有限公司3,719,998.89277136.942,400.003,999,535.836贺州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920,000.00289145.760.004,209,145.767广西贺州市**工程机械有限公司7,768,000.00720385.162,400.008,490,785.168黄*秀7,752,000.00720227.842,400.008,474,627.849广西贺州**板业股份有限公司2,900,000.00248771.23,200.003,151,971.2010曾*军4,974,911.31169695.730.005,144,607.0411广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120,000.00564420.234,000.003,688,420.2312广西**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840,000.001395031.94,000.009,239,031.9013广西贺州市**粉体有限公司7,950,000.00376186.720.008,326,186.7214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91,920.00126108.910.003,318,028.9115广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0.00446926.020.0010,446,926.02合计78,326,823.346599193.1320,000.0084,946,016.47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采购合同书合同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合同书(格式)合同名称:项目编号:甲方: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成交服务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采购程序,本着平等协商、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由甲、乙双方就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工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代理范围、期限及具体内容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材料,其开展债权追收相关法律工作。2、本合同指定欠款催收项目为:另附清单,还款义务人(借款人)为:另附清单,债权金额为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利息加罚息为人民币(大写)(¥元)。(若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内,欠款本息发生变动,甲方、乙方需书面确定增加信息,作为合同附件附加在本合同中,作为对增加的债权情况进行确认的凭证)。3、前述指定催收项目的催收回款汇入以下甲方指定账户:收款账户开户行: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4、本次催款如需通过诉讼解决,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诉讼委托协议,由乙方指派律师进行委托诉讼。委托代理服务内容应包含:案件的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阶段(含执行异议之诉,如有)的代理工作。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5、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欠款催收过程中,乙方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并采取合法手段催收。第二条乙方代理费用1、本项目为风险代理。在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约定的催收债权金额基础上,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收回的债权金额结算给乙方相对应的催收代理费用。2.预付款:无。3.付款方式:(1)前期办案费:签订合同后按案件宗数支付,1000元/宗。该费用已涵盖律师差旅费、文书制作费、基础调查费等案件前期处理的全部支出。(2)风险代理费:在合同期间,按每笔债权实际收回金额(或抵押物)至采购方名下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笔债权案件风险代理费的80%;且15笔债权风险代理费累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200万元)的80%。在服务期结束或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尾款。(3)请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款账户:打款账户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4.乙方在服务期间内,所产生的所有办案费(差旅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5.合同总价的计算方式:合同总价=前期办案费+风险代理费前期办案费:按诉讼案件1000元/宗标准支付,该费用已涵盖律师差旅费、文书制作费、基础调查费等案件前期处理的全部支出。风险代理费:(1)以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与对应追收阶段的竞标报价(费率)计算风险代理费,不作累加计算(即:风险代理费=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对应阶段费率)。(2)以物抵债的,按抵债金额的70%计作为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即:最终实际追回的现金=抵债金额×70%)。注:总额控制:本次费用支付采用前期办案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15笔债权追收的前期办案费与风险代理费合计不超过采购预算200万元,前期办案费加累计支付的风险代理费超出200万元后,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与承诺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2、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次催收的调查及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本次催收及代理有关的材料、文件。3、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相应事实,如实提供与本次催收及代理所需的所有材料。4、甲方应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5、甲方承诺对本次催收的对象、金额、提交给乙方的相关合同、文件以及作出的陈述均完全属实,如有不实导致催收行为违法或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与承诺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有关催收标的和对象的相关合同、文件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该合同、文件及被催收人身份信息有误而导致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相应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涉。2、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过相关权利人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结案报告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5、本合同结案或合同期满时,不论实际回收金额的多少,乙方都应向甲方书面提供结论性报告。6、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催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7、履约考核条款:1.月度报告要求:乙方需每月向采购人提交《案件进展报告》,包含诉讼进度、沟通记录、债务人财产调查等内容,采购人有权核查案件推进效率。2.单案分析义务:针对每个案件,乙方需提交分析报告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并根据甲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第五条责任承担1、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减免欠款人欠款,乙方须补足差额。乙方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协议。确需解除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按协议约定风险代理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若存在以下情形,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不予支付对应案件的风险代理费,并要求乙方按风险代理费总额的30%承担责任,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无正当理由未在合同约定时限内提起诉讼;(2)未及时跟进财产线索导致债权无法执行;(3)因代理过失导致案件败诉或超过执行时效;(4)累计3个月未更新案件进展且无合理解释。4、若乙方行为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与欠款人恶意串通),除承担上述责任外,还需按未实现债权金额的20%-50%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具体比例由甲方根据情节确定。第六条合同的解除1、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是有其他故意阻挠乙方正常催收工作的行为,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书面解除本合同。经乙方调查取证后,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乙方有权利书面通知甲方书面解除本合同。2、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在解除通知发送至乙方后20个工作日内结算完已完成对应案件的代理费用。第七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免责条款1、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多次明确告知甲方在催收债务过程中采取合法的方式,因甲方擅自处理方式导致与欠款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及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与解决。第十条代理期限乙方代理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十一条附则1、本协议壹式五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3、如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如甲方有服务需求,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服务期限。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税务识别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T2025备-09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自拟)一、竞标函(格式)致: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竞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和说明》和竞标报价表,同意本项目按前期办案费加风险代理费支付服务费,且如超出支付上限200万时,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9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如果在磋商截止时间后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可不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8.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知悉作为供应商应负的法律责任。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未按照本竞标函要求填报的竞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二、竞标报价表(格式)项目名称报价(费率)备注序号追收阶段报价(费率)备注1提起诉讼前如与债务人进行以物抵债,或者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进行执行抵债的,以抵债金额的70%按成交费率计算风险代理费。2判决前3判决后4强制执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但如果三年期满时法院尚未裁定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则服务期持续至法院终结执行程序之日。本次费用支付采用前期办案费加风险代理费方式。前期办案费与风险代理费合计不超过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200万元。否则相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2.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交付时间必须满足采购需求。三、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如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则提供磋商保证金凭据复印件(加盖竞标单位公章),否则竞标无效。如项目不要求则此项目留空或备注“本项目不要求”即可。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会议的,在开标会议期间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查验。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会议,由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在开标会议期间须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竞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六、服务承诺书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填写。七、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由供应商按专业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内容自行填写并附相应证明、证书复印件)序号姓名性别职称级别职称专业备注注:1.附相关服务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2.请在“备注”栏注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资格证明文件按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14.1资格审查材料”逐条提供:【部分参考格式如下】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格式)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致:贺州创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竞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格式)填表须知: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而且保证所有填写内容是真实和准确的。一、供应商组织机构和法律地位:1.企业名称:2.成立(注册)日期:3.统一社信用代码:4.企业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5.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6.邮政编码:7.通信地址:二、供应商财务状况:1.注册资本:2.实收资本:3.近期资产负债表(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三、供应商目前涉及的诉讼案或仲裁的情况(如有如实填写)涉及的另一方或另几方争端的原因涉及的金额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响应偏离表(必须提供)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注: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偏离说明一1……2……3…………1……2……3…………二1……2……3…………1……2……3…………...1……2……3…………1……2……3…………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偏离说明一1……2……3…………1……2……3…………二1……2……3…………1……2……3…………...1……2……3…………1……2……3…………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中的服务需求(要求)、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十二、其他资料(格式)(1)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说明》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有要求则必须提供)(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如有)第六章评标方法与评定标准评标方法与评定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标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初步审查;第二阶段为磋商及应答报价;第三阶段为详细评审,详细评审为综合评分法。(二)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定依据。(三)第一阶段资格性和符合性初步审查: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初步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第二阶段磋商及应答报价:磋商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按抽签顺序与单个各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及报价。磋商小组不认可的应答文件及报价,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第三阶段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四)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评审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五)评标方式:以不公开方式进行。二、评标办法(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初步审查1、采用合格制审查方法,按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14条相关内容进行审查。2、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符合性评审。(二)磋商及应答报价按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0条规定。(三)详细评审对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评审。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竞标价格分(满分16分)以进入详评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各分项报价费率)计算,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每项4分,合计16分。某供应商价格分项报价得分=(分项报价评审基准价/某供应商分项报价)×4分。序号分项报价名称分项报价分1提起诉讼前4分2判决前4分3判决后4分4强制执行4分报价分=4个分项报价分之和。2.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分……………………………………………………………………44分一档(44分):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详细合理。工作安排详细、周密,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的实施人员。项目执行保障措施叙述详细合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应急措施方案详细、具体,能根据不同的突发情况迅速做出反映且响应时间快。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二档(30分):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较为详细。工作安排说明较详细,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人员。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较为详细,有一定的针对性,能保证按要求完成工作。应急措施方案完整,能对突发情况做出响应。三档(15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提供工作计划方案,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人员。项目执行保障措施完整,基本能够使项目活动开展。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应急措施。四档(5分):项目实施方案不完整或过于简单和程序化的。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置分:满分30分(1)项目负责人(5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得5分。(2)拟投入的其他人员(25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2025年3-5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4.信誉业绩分………………………………………………………………………10分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催收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合同得2.5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总得分总得分=1+2+3+4备注:以上各项均由评委独立评定,将评委的分数进行平均,计算出各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四、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一)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时,以竞标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且竞标价格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单位)。磋商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二)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5笔债权追收法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