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房屋安全性鉴定招标公告(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 JSZC-320585-RHZH-G2025-005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3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RHZH-G2025-0051
项目名称: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对陆渡教育园区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具体鉴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安全性鉴定报告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本项目拒绝以下申请人: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3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不见面开标流程
1、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CA证书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
2、获取招标文件
(1)确认参与: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2)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供应商应随时登录交易网站自行查看本项目的补充通知和网上答疑,以便获悉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的投标失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
(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标
(1)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供应商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有关电子投标的技术疑问: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15380932027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 QQ:3048755361。
(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四)代理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公告收费标准结算(100万元以内1.5%)结算,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五)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
联系人:汤艺
联系电话:13812919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
联系人:金成佳
联系电话:138015415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成佳
电话:13801541531
JSZC-320585-RHZH-G2025-0051采购文件.doc
太仓市政府采购TAICANGPROCUREMENTGOVERNMENT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RHZH-G2025-0051项 目 名 称 :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采购单位: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7第二章采购需求22第三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31第四章合同格式50第五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65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 07月 23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5-RHZH-G2025-00512、项目名称: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5、采购需求:对陆渡教育园区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具体鉴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安全性鉴定报告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7、标的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拒绝以下申请人: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9日23时59分时止。2、地点:苏采云系统。3、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3、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不见面开标流程1、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CA证书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2、获取招标文件(1)确认参与: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获取招标文件: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供应商应随时登录交易网站自行查看本项目的补充通知和网上答疑,以便获悉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的投标失误,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开标(1)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3)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供应商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供应商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关电子投标的技术疑问: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25-83633811、15380932027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二)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三)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四)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公告收费标准结算(100万元以内1.5%)结算,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五)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联系电话:138129193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联系方式:0512-539866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成佳电话:13801541531E-Mail:2712877421@qq.com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项目名称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项目编号JSZC-320585-RHZH-G2025-00512.1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88号联系电话:1381291931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联系人:金成佳 联系电话:0512-53986657 13801541531Email:2712877421@qq.com2.9采购内容对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具体鉴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安全性鉴定报告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3.1投标人的一般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3.3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3.4联合体见招标公告要求8.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9日12时00分止(北京时间)8.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7月9日9.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10.1招标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招标答疑会10.3现场勘察本次招标活动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并承担其投标风险。15.1投标文件类型及份数电子文件,网上上传。但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五套(二正三副)。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16.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1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上传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递交地点:网上上传21.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22.1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24.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7.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报价低得排名在前,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2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依法确定中标人。☐否,推荐//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33.1履约保证金金额: //方式://34.1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公告收费标准结算,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15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2、招标文件中有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5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或招标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6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7甲方(采购人):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9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12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3天:日历日。2.14交货(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5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6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7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8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9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0书面形式:系指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投标人当具备的一般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条。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条。3.3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条。3.4联合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相关说明:6.1投标人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服务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提疑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8.2投标人的提疑不得迟于前附表中规定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8.3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平台系统内予以解答。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9.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对外发布,投标人应及时自行查看。9.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通过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对外进行发布。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通知公告或书面文件为准。9.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6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可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采购人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10.3现场勘察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10.4由于投标答疑会或现场勘察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制作软件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苏采云系统中。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2投标人应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或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4.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的规定选择标段,并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14.3.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电子签章。15.2纸质投标文件:15.2.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相应份数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有可能会被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15.2.2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凡要求加盖投标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是原件,副本中可以是复印件,但有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提供)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致。16.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16.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方式按前附表的规定。1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6.5.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方式的,代理机构在开标、评标活动结束后直接退还;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的,在中标公告结束后7日内退回其转出帐户(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计息)。16.5.2预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计息)。(采用银行本票、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且代理机构未进帐的不计息)。16.5.3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将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采用银行本票、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且代理机构未进帐的不计取资金占用费)。16.5.4中标人在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签订备案生效的合同、原始收据和账户信息方可办理退还事宜,因中标人因自身原因耽搁退付,造成退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付责任。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6.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应保持投标书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18.1电子投标文件按交易平台系统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规定要求加密上传。18.2纸质投标文件(如本须知前附表有要求)的报价部分和资格证明、综合标部分文件部分须分别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标段号(如有),同时注明“报价部分”、“资格证明、综合标部分”。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公章。19、投标截止时间19.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9.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在本项目公告媒体以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0.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按交易平台系统规定。20.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主持开标会。21.2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1.3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行网上签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1.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5投标文件解密21.5.1采用现场开标方式的,公布投标人后,由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持CA数字证书现场解密投标文件。21.5.2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的,在本项目开标后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21.5.3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招标人依法负责组建;22.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2.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22.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2.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2.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2.3.5配合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4.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1.2关于诚信库:24.1.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24.1.2.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1.2.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等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4.1.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4.1.2.5信用记录使用规则:招标采购单位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4.2.1重大偏离是指:(1)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响应的;(3)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5)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4.2.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2.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响应的投标文件。24.3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24.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24.3.2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4.3.3投标文件中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4.3.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章的,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24.3.5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24.3.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4.3.7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24.3.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24.3.9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24.3.10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24.4招标采购单位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7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投标的澄清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5.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投标无效26.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同一设备制作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6.3废标26.3.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3.2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确定中标人。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中标候人顺序确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2.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并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的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3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终验完成后一周内由收款方退还(不计息)。32.4履约保证金用于赔偿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比如因为中标人单方面的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系统的初验),若不足以赔偿采购人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另行赔偿。八、其他事项33、政府采购政策33.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33.2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政策33.2.1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7)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8)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9)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33.2.2残疾人福利企业评审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3.2.3监狱企业评审优惠政策(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3.2.4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3.2.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适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评审优惠政策。33.3相同品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33.4质疑投诉33.4.1各投标人如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评审过程、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4.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33.5虚假材料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34、代理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5-RHZH-G2025-00512、项目名称: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3、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5、采购需求:对陆渡教育园区房屋安全性鉴定,具体鉴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安全性鉴定报告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安全鉴定对象为太仓市陆渡教育园区内房屋,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太方圆测(2025)第018号)。为了解房屋现状的结构安全性,并为后续办理产证提供依据,现需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二)检测鉴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8、《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9、《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10、《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11、其他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上检测依据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三)鉴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情况调查1.1建筑平立面布置调查现场对该建筑平立面布置、轴线间距、结构受力体系、构件布置等进行核查。1.2裂缝检查现场对该建筑物的柱、墙体等与地面连接处的位置进行检查,检查柱、墙体等与地面连接处是否存在明显的沉降裂缝、变形和位移现象;检查上部结构各构件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存在因沉降产生的裂缝、倾斜及变形等现象。1.3构件外观质量缺陷与损伤检查现场对该建筑物的柱、墙、梁、板等承重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与损伤进行检查,检查柱、墙、梁、板等构件是否存在结构性受力裂缝,检查混凝土构件保护层是否有脱落、露筋,木构件是否有腐朽、虫蛀,墙体是否有受力粉刷层剥落、风化等外观质量缺陷与其他损伤情况等。1.4渗漏水检查:现场对建筑物的墙体、楼面、屋面等渗漏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5实际使用荷载调查现场对该建筑现状使用荷载进行调查,检查荷载类型主要包括楼面附加恒荷载;检查荷载的主要部位包括:隔墙(包括装饰层)荷载、楼面装修荷载、屋顶设施荷载等。1.6承重构件拆改检查:现场全面建筑物主体结构是否存在承重构件拆改现象。2、地基基础检查:通过现场地基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的检查结果对地基基础的情况进行判定。3、上部结构构件参数检测3.1混凝土构件检测3.1.1截面尺寸检测(1)检测范围:用于检测现浇构件位置与尺寸偏差检测。(2)检测方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1.2钢筋配置检测(1)检测范围:用于检测现浇构件的钢筋配置情况。(2)检测方法: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结合局部破损的方法,抽样检测复核柱、梁主要受力纵筋配置、箍筋配置情况。(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1.3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1)检测范围:用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2)检测方法: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1.4碳化深度检测(1)检测范围:用于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2)检测方法: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2填充墙检测3.2.1填充墙砌筑砂浆抗压强度(1)检测范围:用于砂浆强度检测。(2)检测方法:采用砂浆强度贯入仪,按《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315-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2.2填充墙砖抗压强度3.2.3填充墙与原结构拉结筋设置(1)现场检查填充墙与原结构是否设置拉结筋,以及拉结筋的规格。(2)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3建筑物整体倾斜检测现场对建筑物的阳角进行垂直度检测,判定其倾斜值是否超出规范要求的限值。4、安全性分析及评定4.1根据现场实测数据的结果,采用计算软件PKPM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计算分析,并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建筑物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4.2鉴定对象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逐级评定。4.2.1第一层次构件的鉴定评级: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评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合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它损伤四个检查项目及钢结构构件分别评定,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安全性等级。4.2.2第二层次子单元的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划分为两个子单元,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并入上部承重结构中去。其中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应按上部承重结构反映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取其较低一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4.2.3第三层次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4.3综合评定鉴定对象安全性等级: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计算结果,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鉴定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定。5、检测数量及主要成果5.1在本次检测各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均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及其他检测技术标准进行抽样。5.2主要成果(1)安全性等级评定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及结构验算结果,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给出各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结果。(2)处理意见及建议根据各单体工程的安全性,并结合建筑物实际情况,对各单体工程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6、本项目鉴定报告需上传至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四)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须至少有4人及以上的稳定团队,其中不少于2人具有高处作业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2.设备要求:中标人自行配置检测车辆及相关检测设备。3、项目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标准与规范,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应对可能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4、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专人专职原则。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如果采购人认为技术服务人员不具备本次服务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对该成员进行更换。5、投标人应有具有在苏州市范围内依法受托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能力和资格。6、中标人在实施过程的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组织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鉴定成果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2、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国家的相关规定。3、履约验收时间:本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验收完成后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详见合同附件)。(六)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有明确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1、检测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现场情况调查、地基基础检查、砼构件检测、填充墙检测、建筑物整体倾斜检测等;2、鉴定成果质量: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性分析及评定、检测数据准确性保证措施等;3、检测进度保证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检测进度计划、检测设备配置方案、检测人员配备方案、其他进度保证措施等;4、安全与应急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检测措施、安全防护措施、防尘降噪措施、安全事故(如高空坠落、触电等)应急方案等。(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八)服务地点:太仓市陆渡教育园区三、投标报价要求1、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2、报价内容:投标人报价须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3、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调整、市场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四、结算与付款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2、付款方式:提供全套成果资料并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五、综合说明1、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其聘用人员的安全生产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2、因中标人原因,给采购人及第三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后果严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3、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所有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廉政、保密等相关制度,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司法部门处理。5、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承诺完成全部工作。6、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可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1)中标人将承揽的服务转包或分包他人;(2)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损失;(3)中标人和中标人的服务人员出现违法违纪事件;(4)中标人无法有效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7、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8、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如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提前退场的,则须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并赔偿采购人因此带来的损失。9、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本次招标情况,承担投标风险。任何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理解、现场踏勘原因导致的投标失误,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凡涉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均以苏采购云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同一条款有不同表达的,以最后时间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随时查看。第三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一、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本章附表)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表1);(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表2);投标书二:资格证明文件及综合标部分(该部分不得出现价格)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附表3);(2)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投标单位情况表(附表4)及附件(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附表5,必须提供);(7)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供);(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有可能资格审查不合格。第二部分:综合标部分(一)商务部分(1)投标函(附表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附表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授权);(5)商务条款偏离表(附表8);(6)技术条款偏离表(附表9);(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附表10);(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附表11);(9)服务响应承诺函(附表12);(10)拟投产品情况一览表及附件(如有需要,附表13);(1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及附件(如有需要,附表14);(12)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工具一览表(如有需要,附表15);(13)类似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如有需要,附表16);(14)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二)技术部分(15)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的要求,应提供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技术方案等资料;(三)其他材料(16)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料。二、投标文件说明:1、投标人对本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但修改和补充不得与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2、如本投标文件的组成顺序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文件组成顺序不一致的,按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组成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日期)附表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单位:元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报价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按系统内格式提供附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备注1请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拟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采购编号为号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4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万元上年度实现利润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介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本表应附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表6投标函投标函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公司号(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的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认为采购人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采购人及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我方责任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并支付相关费用。8、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9、我方同意中标后若无法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10、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编号为(项目编号)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人本次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自采购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注:本授权委托书如代理人无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打印签字后扫描上传。附件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名称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备注1投标有效期 2合同履行期限3采购需求4报价方式5结算方式6合同支付7其他商务条款注:本表如响应供商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可在响应情况档内直接填写全部响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技术规格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 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服务要求234…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填表说明:1、各投标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技术偏离表》。2、投标单位必须对照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已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货物采购中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所投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而不应以“全部符合”等字样来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4、货物采购中对于非自有产品的技术规格中重要技术条款(参数)的响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技术方案说明或加盖产品生产厂商公章的证明资料等),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则按评审办法该项不得分。5、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上报主管部门。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则本表可不提供。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投标人不属于福利企业,则本表不需要提供。附表12服务响应承诺函服务响应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服务承诺如下:(如采购文件有具体要求,应参照要求进行承诺,格式自拟)若我单位中标,具体服务承诺如下:(格式自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13拟投产品情况一览表拟投产品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制造商备注注:本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评审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14拟投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岗位证书/编号备注注:本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评审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15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工具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设备、工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工具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用途备注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表16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期限完成时间采购人备注注:本表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评审办法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标段)采购人:供应商:二○二五年月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采购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的中标(成交)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合同内容1.项目名称:。2.服务内容:。3.服务地点:。4.合同履行期限:。5.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③本项目采购文件;④乙方在投标(响应)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第二条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3.合同价格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全部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4.付款方式:提供全套成果资料并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第三条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本项目安全鉴定对象为太仓市陆渡教育园区内房屋,详见合同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太方圆测(2025)第018号)。为了解房屋现状的结构安全性,并为后续办理产证提供依据,现需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二)检测鉴定依据包括但不限于: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5、《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8、《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119、《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10、《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11、其他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上检测依据如有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三)鉴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场情况调查1.1建筑平立面布置调查现场对该建筑平立面布置、轴线间距、结构受力体系、构件布置等进行核查。1.2裂缝检查现场对该建筑物的柱、墙体等与地面连接处的位置进行检查,检查柱、墙体等与地面连接处是否存在明显的沉降裂缝、变形和位移现象;检查上部结构各构件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存在因沉降产生的裂缝、倾斜及变形等现象。1.3构件外观质量缺陷与损伤检查现场对该建筑物的柱、墙、梁、板等承重构件的外观质量缺陷与损伤进行检查,检查柱、墙、梁、板等构件是否存在结构性受力裂缝,检查混凝土构件保护层是否有脱落、露筋,木构件是否有腐朽、虫蛀,墙体是否有受力粉刷层剥落、风化等外观质量缺陷与其他损伤情况等。1.4渗漏水检查:现场对建筑物的墙体、楼面、屋面等渗漏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1.5实际使用荷载调查现场对该建筑现状使用荷载进行调查,检查荷载类型主要包括楼面附加恒荷载;检查荷载的主要部位包括:隔墙(包括装饰层)荷载、楼面装修荷载、屋顶设施荷载等。1.6承重构件拆改检查:现场全面建筑物主体结构是否存在承重构件拆改现象。2、地基基础检查:通过现场地基不均匀沉降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的检查结果对地基基础的情况进行判定。3、上部结构构件参数检测3.1混凝土构件检测3.1.1截面尺寸检测(1)检测范围:用于检测现浇构件位置与尺寸偏差检测。(2)检测方法:《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1.2钢筋配置检测(1)检测范围:用于检测现浇构件的钢筋配置情况。(2)检测方法: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结合局部破损的方法,抽样检测复核柱、梁主要受力纵筋配置、箍筋配置情况。(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1.3混凝土强度检测(回弹法)(1)检测范围:用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2)检测方法: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1.4碳化深度检测(1)检测范围:用于混凝土碳化深度检测。(2)检测方法: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规定的方法执行。(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2填充墙检测3.2.1填充墙砌筑砂浆抗压强度(1)检测范围:用于砂浆强度检测。(2)检测方法:采用砂浆强度贯入仪,按《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315-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3)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2.2填充墙砖抗压强度3.2.3填充墙与原结构拉结筋设置(1)现场检查填充墙与原结构是否设置拉结筋,以及拉结筋的规格。(2)抽样数量依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随机抽取。3.3建筑物整体倾斜检测现场对建筑物的阳角进行垂直度检测,判定其倾斜值是否超出规范要求的限值。4、安全性分析及评定4.1根据现场实测数据的结果,采用计算软件PKPM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进行安全性计算分析,并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建筑物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4.2鉴定对象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按构件、子单元、鉴定单元三个层次逐级评定。4.2.1第一层次构件的鉴定评级: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评级,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不适合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裂缝或其它损伤四个检查项目及钢结构构件分别评定,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安全性等级。4.2.2第二层次子单元的鉴定评级:应按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划分为两个子单元,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并入上部承重结构中去。其中地基基础子单元的安全性应按上部承重结构反映的检查结果进行评定;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根据承载功能等级、结构整体性等级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取其较低一级作为上部承重结构子单元的安全性等级。4.2.3第三层次鉴定单元的鉴定评级:应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评定结果按其中较低等级确定。4.3综合评定鉴定对象安全性等级:根据现场检查、检测情况及计算结果,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鉴定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定。5、检测数量及主要成果5.1在本次检测各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均按《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及其他检测技术标准进行抽样。5.2主要成果(1)安全性等级评定根据现场检查、检测及结构验算结果,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给出各单体工程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鉴定结果。(2)处理意见及建议根据各单体工程的安全性,并结合建筑物实际情况,对各单体工程所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6、本项目鉴定报告需上传至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四)其他要求:1.人员要求:详见合同附件2.项目团队人员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责任意识。2.设备要求:乙方自行配置检测车辆及相关检测设备。3、项目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相关标准与规范,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应对可能的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4、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专人专职原则。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如果甲方认为技术服务人员不具备本次服务工作所需的技术能力,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对该成员进行更换。5、乙方在实施过程的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组织方式:本项目由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鉴定报告须上传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出具安全性鉴定报告。2、履约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国家的相关规定。3、履约验收时间:本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甲方向乙方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验收完成后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详见合同附件3,附件4)。第四条甲方责任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并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应教育所属人员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4、监督检查乙方依本合同和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数量,对于不满足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5、组织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考核和验收工作。第五条乙方责任1、乙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其响应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并无条件配合甲方的考核工作。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所有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廉政、保密等相关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纪委、司法部门处理。4、乙方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服务人员及其员工。如甲方认为该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对其聘用人员的安全生产负全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6、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后果严重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因未诚信履约等其他原因提前退场的,则须无条件配合采甲方做好交接工作。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需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以任何形式将收集的所有资料、数据等进行泄漏、传播。2、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应承担工作中接触相关内容的保密义务。3、以上保密规定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八条违约与索赔(一)违约1、甲方检查、监督、考核乙方安全鉴定服务质量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乙方不能尽职服务的,甲方有权进行违约处罚直至提前终止合同。违约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2、本项目鉴定报告需上传至苏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后出具安全鉴定报告,乙方不能完成的视为违约,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二)索赔1.乙方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价款中扣除,未支付合同价款不足以赔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2.乙方在合同期内如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提前退场的,则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交接工作,并赔偿甲方因此带来的损失。第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一)合同的变更、终止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合同的终止:因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或根据合同条约定可以终止合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有权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终止合同,并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二)合同的转让1、合同的全部不得转让。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同时须经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备存。第十一条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太方圆测(2025)第018号)2.项目组成员表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参考样本)》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案方:年月日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太方圆测(2025)第018号)附件:2.项目组成员表附件: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参考样本)供应商: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履约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件:4.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段)验收是□ 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五章评标方法、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拟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综合标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综合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加上报价得分为投标人评标总得分。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4、评审内容还包括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如果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评审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则其中标总价不能调整,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人自行消化,如漏项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5、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政策。6、本次招标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二、评分标准:序号项目总分评分标准分值一、报价部分(15分)1投标报价151、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无效投标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采购价格权值为15%)。3、报价合理性判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二、综合标部分(85分)2.1人员配备3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限一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的得5分,本项最高10分。(提供相应证书和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已到账)的社保证明)10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限一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注册在本单位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相应证书和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已到账)的社保证明)10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职称的每有1人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限评两人。最高得10分。(提供相应证书和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已到账)的社保证明)102.2企业综合能力10投标人近三年(按开标当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房屋安全鉴定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10分。(需要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不提供不得分)102.3实施方案45检测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①现场情况调查、②地基基础检查、③砼构件检测、④填充墙检测、⑤建筑物整体倾斜检测等5项,方案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3分。15鉴定成果质量: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①安全性分析及评定、②检测数据准确性保证措施等2项,方案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5分。10检测进度保证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①检测进度计划、②检测设备配置方案、③检测人员配备方案、④其他进度保证措施等4项,方案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5分。10安全与应急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①安全检测措施、②安全防护措施、③防尘降噪措施、④安全事故(如高空坠落、触电等)应急方案等4项。方案内容合理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2.5分。10注:以上得分项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或电子签章)后上传,否则该项不得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安全性鉴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