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防水工程 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防水堵漏针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厚渗透结晶防水涂料 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招标公告(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5)



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上部防水工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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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十洲城(一、二期) 上部防水分项工程量清单.pdf

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QZGZCG[2025]G00123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6月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本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工程建设地点:市井十洲城(一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市井十洲城(二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六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七路西侧。2.2工程建设规模:市井十洲城(一期)用地面积为28831.68平方米(约合43.25亩),总建筑面积为98693.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5097.5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3595.89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具体详见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市井十洲城(二期)用地面积为33727.56平方米(约合50.6亩),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45238.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76004.6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9234.76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具体详见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要求等)中所含的相关工作:主要包含外墙防水、厨房、卫生间、阳台楼地面墙面防水、屋面防水等上部防水分项工程及负责防水材料送检(含检测费用)、防水分项工程内业资料编制和防水分项工程验收。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招标控制价(即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68.61万元。分成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期控制价279.14万元,二期控制价289.47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序号标段项目单位暂定数量1一期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m258001.5厚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171002mm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26600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m224000防水堵漏针根25004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m2145004.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根穿刺)m2121005mm厚双组份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II型,内掺抗裂纤维m275002二期1.5厚渗透结晶防水涂料m21100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m258001.5厚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171002mm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26600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m226000防水堵漏针根25004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m2145004.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根穿刺)m2121005mm厚双组份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II型,内掺抗裂纤维m29000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两个标段各自的情况、特点,分别报价,价格可不同,评标小组先对(二)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后再对(一)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如先为(二)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能再作为(一)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一)期的报价仍然为最低时就取次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即两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须不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如中标后发现两标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任意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工期要求:按项目实际要求进场;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每个施工段2天。以项目部指令单为准。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规范要求质量验收合格标准。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7.2、投标人投标时应取得相关防水品牌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厂家公章),参考品牌:东方雨虹、大禹、科顺、三棵树、大禹伟业、宏源;7.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分包商名录清单上的企业;7.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类似工程业绩”1个,即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或在建的地下室防水分项工程承包价不低于186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包协议书并加盖公章;特别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本次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7.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8.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00秒前登陆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的电子印章。投标单位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凯特驱动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9.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9.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9.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00秒前。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一标段:贰万柒仟元人民币(小写:27000元)二标段:贰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28000元)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保证金+电子保函(1)以电汇或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①投标单位需自查单位名称、登记账号名称、账号是否有差错(包括单位名称有无其他字符、错别字、空格等情况),确保银行转账信息与采购平台企业信息管理中的信息保持一致。②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必须分标段、分保证金多次缴纳。如报名多个标段,须按照每个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每个标段进行保证金的绑定工作。(例如:投标一、二共计两个标段,一标段保证金1000元,二标段保证金2000元,投标单位需要分两次汇款至指定账户,分别是1000元、2000元,其他拆分或者汇总缴纳都不能绑定)。③保证金绑定时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尤其是报名多标段项目时须注意费用的分配选择。④查询到账后,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须及时进行保证金绑定操作,打印保证金回执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⑤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注意:要求关联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请及时完成。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帐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00101040044134(2)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968856;(3)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单)10.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1.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12.发布公告的媒介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单位承担。1、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评审专家工作时间3小时以内的,支付劳务报酬300元/人次(评审小组组长400元/人次);3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00元/人次;超过时间不足30分钟的,支付劳务报酬50元;超出时间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先代行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人于中标公示后3天内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缴交评审专家劳务费用(不提供发票)。两标段对半支付。转账时需备注“市井十洲城(工程专家费”。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95904108910001002314.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号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工13788826623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东海街道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5-22382293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5年7月2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B栋6楼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13788826623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QZGZCG[2025]G001233.工程建设地点市井十洲城(一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市井十洲城(二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六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七路西侧。4.分项工程最高控制价一标段:贰佰柒拾玖万壹仟肆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791400元),二标段:贰佰捌拾玖万肆仟柒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894700元),投标人的投标暂定总价、分项控制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要求等)中所含的相关工作:主要包含外墙防水、厨房、卫生间、阳台楼地面墙面防水、屋面防水等上部防水分项工程及负责防水材料送检(含检测费用)、防水分项工程内业资料编制和防水分项工程验收。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机具使用费及进出场费、辅材费、赶工措施费、夜间加班费、工人劳保用品费、工人工资所得税费、二次搬运费、住宿费、工伤医疗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管理费、利润以及本项目相应的风险费。本报价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本工程工期紧的特点及其他风险,合同在执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投标人的材料、机械、劳务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合同单价均不再调整。如有遗漏或需要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投标人知晓并同意由招标人经市场至少三家单位询价后确定最低价作为综合单价(含税),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作为结算依据。6.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最终以结算的工程量为准。7.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zgzcg.cn/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联系电话:0595-968856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投标人须确保其电子标书能够打开并运行,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标书无法打开并运行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9.计划工期总工期为按项目实际要求进场;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每个施工段2天。以项目部指令单为准。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规范要求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概况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特别是图纸和有关资料去完全了解实际范围。本工程设有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2.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固定)1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2、投标人投标时应取得相关防水品牌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厂家公章),参考品牌:东方雨虹、大禹、科顺、三棵树、大禹伟业、宏源;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分包商名录清单上的企业;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类似工程业绩”1个,即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或在建的地下室防水分项工程承包价不低于186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包协议书并加盖公章;特别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本次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4.获取标书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00秒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前16.分包不允许(禁止转包)1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00秒18.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贰万柒仟元人民币(小写:27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信息:市井十洲城(一期)上部防水工程投标保证金二标段:贰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28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信息:市井十洲城(二期)上部防水工程投标18.投标保证金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00秒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保证金+电子保函(1)以电汇或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按相相应标段的信息进行备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①)投标单位需自查单位名称、登记账号名称、账号是否有差错(包括单位名称有无其他字符、错别字、空格等情况),确保银行转账信息与采购平台企业信息管理中的信息保持一致。②)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必须分标段、分保证金多次缴纳。如报名多个标段,须按照每个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每个标段进行保证金的绑定工作。(例如:投标一、二共计两个标段,一标段保证金1000元,二标段保证金2000元,投标单位需要分两次汇款至指定账户,分别是1000元、2000元,其他拆分或者汇总缴纳都不能绑定)。③保证金绑定时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尤其是报名多标段项目时须注意费用的分配选择。④查询到账后,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须及时进行保证金绑定操作,打印保证金回执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⑤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注意:要求关联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请及时完成。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帐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00101040044134(2)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968856;(3)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单)”。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2.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条规定之一;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中标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1套,电子文档1份,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提交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加密,并进行解密读取的测试,以免影响正常的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签字或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可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可打字或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扫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00秒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自在线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23.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2、专家的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1人,由阳光平台专家库的评审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未派出,评审专家5人由阳光平台专家库产生。25.交易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单位承担。1、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评审专家工作时间3小时以内的,支付劳务报酬300元/人次(评审小组组长400元/人次);3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00元/人次;超过时间不足30分钟的,支付劳务报酬50元;超出时间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人于中标公示后3天内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缴交评审专家劳务费用(不提供发票),两标段对半支付。转账时需备注“市井十洲城(期)上部防水工程专家费”。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959041089100010023“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方式,全额向招标人缴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两标段平均支付。2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法27.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每个标段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每个标段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8.履约保证金和形式履约保证金额:中标价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转账备注: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标段)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账号:35001656907050000689注: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均按要求提交后无息退还。29.工程质量保证金一标段: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223万时,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保证金“中标人投标报价与223万之间的差额”至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账号:35001656907050000689建行洛江支行)转账备注:市井十洲城(一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投标人自动废止。保证金在投标人完成分项工程施工内容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二标段: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231万时,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保证金“中标人投标报价与231万之间的差额”至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账号:35001656907050000689建行洛江支行)转账备注:市井十洲城(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投标人自动废止。保证金在投标人完成分项工程施工内容一个月后无息退还。3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每个标段按排序分别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两个标段各自的情况、特点,分别报价,价格可不同,评标小组先对(二)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后再对(一)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如先为(二)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能再作为(一)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一)期的报价仍然为最低时就取次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即两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须不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如中标后发现两标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任意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31.签订合同事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其他事项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开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招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若在中标后、签约时、履行合同过程中,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已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赔偿。且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3、投标人须确保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因侵犯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质疑的提出: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将被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将作质疑不成立处理。33.监督单位、部门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5-22382293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投标须知总则1、工程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价格形式(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3、资格审查方式(1)采用资格后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2)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③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④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⑧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踏勘现场(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为方便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环境、项目特点、建筑概况、施工图纸等的了解,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疑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分包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再分包。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①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②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如有时)(4)施工劳务分包业绩情况表(5)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7)投标保证金及交易登记卡扫描件3、投标有效期(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应当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4、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③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①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②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③第4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④投标人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投标1、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2)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3)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5)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每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开标1、开标程序(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项。(3)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号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4)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评标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1人,由阳光平台专家库的评审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未派出,评审专家5人由阳光平台专家库产生。(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①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②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③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④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⑤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5)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③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④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⑤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⑥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⑦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⑧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⑨通过评审合格的每个标段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3)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4)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中标1、定标方式(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4、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每个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②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④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且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承担相应责任。(2)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如有)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1、评标程序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评标前准备工作;1.2对投文件进行评审;1.3推荐中标候选人;1.4提交评标报告。2、评标前的准备工作2.1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招标项目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2.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3投标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3.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3.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3.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5不具备有效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6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3.1.7存在投标须知第4.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3.1.8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3.1.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推荐中标候选人4.1推荐中标候选人4.1.1定标方式采用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按照下列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标(二期):先对二期开标,取二期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二期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二期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取值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第二标(一期):再对一期开标,取一期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一期第一中标候选人(注意:若一期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二期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取一期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为一期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一期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取值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两标段中标人须不同。4.2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5.提交评标报告5.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5.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第4章合同文件合同编号: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二〇二五年月上部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甲方(总包方):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分包方):,合同编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业主”或“建设单位”)已与甲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经乙方实地踏勘施工现场并对施工环境条件及施工难度进行充分评估,在充分理解施工承包要求的基础上,甲方和乙方双方就上部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2)本合同;(3)中标通知书(如有);(4)招标文件(或询价文件);(5)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7)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8)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包括有关通知、指令、工程会议纪要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以时间先后顺序,之后的优于之前的。第1页第二条工程概况2.1乙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2分包工程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工程专业分包2.3工程地点:市井十洲城(一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市井十洲城(二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六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七路西侧。2.4分包工程范围与内容: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工程专业分包,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调整乙方承包范围,乙方对此予以认可。2.5承包方式:专业分包2.6本工程施工工艺特别要求:/第三条分包工程价款、税金及结算方式3.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3.1.2种方式确定分包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3.1.2固定单价法(1)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含安拆费和场外运输费)、水电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各类规费、检测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变更签证计价的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且工程量清单最终以甲方书面审核确定为准。(2)本分包工程暂定合同价款(含税价)为人民币元,不含税价格为元,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9%,税额为万元。(3)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因合同履行期间物价变动、定额标准、国家政策(含地**府及部门文件)变化而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第2页双方约定的合同单价调整方法:/工程量暂定清单及价格明细表详投标报价表3.1.3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法(1)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按照总包合同项下对应分包工程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分包合同结算价款最终按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水电及其他相关费用。(2)本分包工程暂定价款(含税价)为人民币/万元,不含税价格为/万元,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税额为/万元,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含税价)按分包合同价款的/%扣减,结算时按照业主审定结算价款作为扣减基数。3.2对于本合同已明确约定但未在清单中列明的项目,视为乙方优惠项目,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对于施工图纸或本合同未包含但清单已列明,而并未实际发生的项目,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按清单价格扣除该等项目费用;对于清单已列明但乙方未施工的项目,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按清单价格扣除该等项目费用。3.3价格调整特别条款3.3.1无论选用何种计价方式,乙方不得以人工或材料等涨价为由主张调整工程价款,更不得据此停工,否则应当根据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共同与乙方或单独以甲方名义向业主申请调整价格,是否调整应以业主最终决定为准。乙方不得以已向业主申请调整价格为由,要求甲方调整工程款,且不论是否调整,一切结果均由乙方承担。3.3.2如果乙方以人工或材料等涨价为由单方主张调整工程价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本合同项下未完工程委托第三人完成,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损失:(1)业主的处罚,(2)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用增加、窝工费等全部损失,(3)甲方委托第三人施工发生的费用,(4)违约金10000元,(5)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于上述赔偿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或履约担保(如有)中扣除。第3页第四条工程工期4.1本分包工程定于2025年7月1日开工(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定于2026年6月30日竣工(以乙方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之日为准。同时,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具体执行甲方发至乙方的书面周、月、总进度计划)。但相关施工进度计划不视为甲方允许乙方改变项目工期,不得作为乙方提出工期顺延及索赔的依据,工期顺延应按照其程序处理。4.2节点工期要求:总工期为按项目实际要求进场;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每个施工段2天。以项目部指令单为准。乙方施工的工作面完成时间以甲方现场实际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要求为准,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要求的时间完成每个节点工期,同时必须保证甲方的月、周计划。节点工期必须以满足施工验收标准为前提。4.3上述合同工期已考虑停电、停水、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非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工期不予顺延。4.4本分包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总包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情形的,经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4.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签证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6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施工顺序,以及因甲方总体施工顺序调整而发生的施工顺序调整。第五条工程质量5.1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为: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5.2质量目标:合格;本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未达到合格,甲方将扣除乙方结算总造价5%的违约金;同时,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费第4页用及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罚款等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损失皆由乙方承担。科技创新目标:序号内容级别数量备注1科技进步奖2科研项目3标准4工法5发明专利6实用新型专利7BIM技术应用8QC9其他5.3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5.3.1双方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5.3.2本合同没有约定相关规范、标准的,应适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规范和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地方可适用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乙方对于前述标准和规范均已明确知悉,承诺不以自身并不知晓或不了解等事由提出抗辩。若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确认后执行。5.4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在做好质量自检、自评的基础上,经甲方、监理和业主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任何未经检查验收而由乙方擅自施工的隐蔽工程,任何情况下,乙方都有义务将该隐蔽部位全部或部分剥露,以便重新检查其质量,然后再修复,损失费由乙方自理。5.5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等程序及要求,若本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乙方应允许并配合甲方、业主和监理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若本工程全过程实行实测实量,每次实测实量合格率不低于95%,实测数第5页据以业主、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测结果为准。质量评定以国家、行业、业主及甲方的评定标准、实施细则为依据。5.6乙方应就分包工程向甲方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若因乙方分包工作内容导致建设主管部门或业主、监理单位对甲方罚款的,全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2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等罚款及违约金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以现金形式缴纳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次支付乙方款项前双倍扣除。5.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件或原件。5.8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工程作业进度、质量,如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6.1双方约定,本项目工地达到合格标准。如未能达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工期不予顺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6.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各项费用。6.3乙方应对自身在施工场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全面责任。6.4为确保达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的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应做好环境、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达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6.5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搭设临时设施,各种料具应当根据施工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存放、堆放,确保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6.6乙方应当每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各种垃圾并堆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6.7双方已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防火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均应严格执行。6.8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第6页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7.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7.1.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附件。7.1.2乙方应根据施工情况,提前(不少于30日)向甲方提交供货材料设备计划。7.1.3除另有约定外,甲供材料设备进场后,乙方应立即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验收,并负责材料设备吊装、装卸、搬运、仓储、场内转移,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和使用,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乙方接收材料后,则视为甲供材料均符合要求,不得再行主张材料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若发生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若乙方逾期进行清点、接收的,则货物风险及损失自逾期之时转由乙方承担。乙方可通过授权委托确定1-2名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设备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甲方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款将在每期工程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数量以乙方现场签认的收料单为准,价格以甲方提供材料清单中所列价格为准。材料、设备发票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索要。7.1.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只供本合同约定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使用,乙方不得挪用、浪费、丢失和擅自处理,超过定额消耗或施工图纸用量或业主甲供材料限额用量的,超用的材料、设备价款及处罚金额在乙方的结算中扣除,并承担因此一切经济损失。7.1.6补充约定:/。7.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7.2.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总包合同规定由业主供应和本合同约定的由甲方供应外,原则由乙方根据分包合同投标文件及总包合同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品牌、规格采购,且乙方签订的各采购、租赁合同须提交甲方备案。7.2.2由乙方自行采购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时,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名录内。如果乙方另行选择供应商,则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准用证、合格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且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甲方的供应商名录或审核批准,并第7页不视为对乙方工程质量或其他合同义务的减轻或免除。乙方保证交付的材料、设备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指控,如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政处罚、协商赔偿款、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金额、甲方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甲方的一切损失)。7.2.3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且和甲方、业主、监理、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如有)相一致,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质量标准,以及有复验要求的试验资料并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通过前述检验认可并不免除以后因材料缺陷引起工程质量缺陷时乙方应承担的责任。7.2.4关于材料设备的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遵循总包合同之约定。第八条双方现场代表及其他人员8.1甲方委派郭志征作为驻工地代表(甲方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行使职权(甲方可以随时变更调整甲方项目负责人及职权,但应及时通知乙方):8.1.1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措施。8.1.2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8.1.3甲方项目负责人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甲方有效印章,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接收时间。如果乙方项目负责人或本合同约定的签收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或现场拒绝签收,甲方可直接将指令、通知及签证发送到合同约定的乙方电子邮箱中。对于甲方下发的质量及安全等整改通知,即便甲方项目负责人未签字,只要加盖甲方项目章仍视为有效。8.1.4涉及设计变更、工期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停/复工、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第8页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后才能生效,否则即便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有效印章,也不对甲方发生效力,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8.2乙方任命作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应授予项目负责人合同范围内全权代表乙方进行工作所需的一切权利,并使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同时,乙方任命,作为工程技术负责人,任命作为安全员,任命,作为质量员。乙方应组成包含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的工程管理班子,班子人员名单(附相应人员的身份证、资质证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作为合同附件。8.3如确需变更上述人员,乙方需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否则需按10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甲方也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同意。8.4乙方派驻施工现场人员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后的24小时更换为符合本合同约定且资格和经验获得甲方认可的人员,且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拒不更换、迟延更换或更换后的人员不符合要求,乙方需按100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现场人员不胜任岗位的;(2)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的;(3)不积极配合监理及甲方的;(4)无证上岗的(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5)与本合同约定的人员名称不符的;(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8.5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等到岗率须达到100%以上,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认为适当的方式,对上述人员到岗情况每月进行考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计入考核范围),乙方上述人员每个工作日在现场不少于6小时。如果上述人员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到岗率与约定到岗率的差额,每人每差1%,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上述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当事先向甲方第9页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后,予以请假,请假时间不计入上述考评内容;甲方驻工地代表有权拒绝乙方人员不合理的请假要求。8.6乙方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参加每次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到工地或不能参加例会,应提前向甲方驻工地代表请假并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8.7乙方工人进场前必须将进场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特殊工种人员还应附上岗证及施工资质复印件。乙方应当为其使用的劳动人员办理符合行政监管部门对于施工人员要求的所有证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等,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备案。第九条甲方的工作9.1向乙方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业主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包括图纸_/_套)。9.2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组织乙方参加业主组织的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9.3为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9.4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明确约定的设备和设施。9.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9.6甲方提供乙方现场办公用房/间、宿舍/间,乙方按照/元/间·月的标准支付租赁费用;如果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餐厅食堂,乙方应当按照/元/人·月的标准支付餐饮费用。在甲方生活区,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在现场临建住宿分装电表,以便按实计量生活用电费用,电费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价款中扣除。9.7其他工作:/。第10页第十条乙方的工作10.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本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本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质量缺陷,且工期不予顺延。10.2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包括深化设计(本合同有约定时),报甲方并经业主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甲方及业主对乙方的工程设计或深化设计的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不解除乙方对本合同及对工程设计包括深化设计应承担的任何责任。10.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甲方的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10.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月、旬、周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乙方不能按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修订的进度计划的批准,不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依据,也不解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10.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自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导致处罚或造成甲方、业主遭受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10.6乙方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乙方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10.7已完工程未交付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包括对本工程应采取的特殊措施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成品保护费用包括采取特殊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甲方认为乙方的成品保护工作不足以起到保护作用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甲方在向第11页乙方发出整改通知后3日内,乙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工作不满足甲方、业主或监理工程师要求时,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或委托第三方采取措施进行保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无需经乙方确认,从甲方在应付乙方价款中直接扣除。10.8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1)人员的伤亡;(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10.9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乙方向甲方承诺,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10.10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服从甲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机构的管理,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负责。乙方不得直接向监理或业主提交文件,未经甲方确认的文件,均不对甲方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监理或业主确认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10.11乙方负责照管甲方供应的材料,并承担因未能照管或照管不力导致甲方供应材料损毁、遗失的一切损失。10.12乙方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并在分包工程完成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甲方一式3份。10.13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管理乙方进场工作人员,负责清退未经考核上岗和甲方要求更换的人员。10.14乙方确保乙方进场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自行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服装、防滑鞋等,其中安全帽需按甲方要求统一标识),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佩戴工作卡上岗。如果乙方自行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经甲方确认不合格,甲方有权购买并直接发放给乙方现场人员并加收7.5%采保费用,且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该等费用。10.15乙方小型机具需经甲方现场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乙方租赁或自有起重机械、吊篮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业主、监理、甲方进场验收,但该等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且乙方安装、验收、拆卸该等设备应当遵守相关法第12页律法规。10.16未经甲方现场指挥人员允许,乙方不得私自动用现场的一切机械设备、用电设备。乙方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机具、设备损毁的,应当承担机具、设备的修复或更换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其他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10.17乙方负责保护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道路,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保护周围地下管线,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向乙方提交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或上述资料提供不全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场地周围可能存在未反映的地下管网线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甲方及相关单位书面报告,待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因工程施工而给施工场地周边的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道路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赔偿损失。因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相关工程费用,应由乙方承担责任。10.18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测量放线、现场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进行施工,乙方未按照上述要求施工导致的多施工部分甲方不予计算工程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多施工部分恢复原貌。10.19乙方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不得将本合同的分包工作转包或者再分包给他人或者存在挂靠情形。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认定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2)乙方合同约定或派驻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实际管理人员等与乙方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没有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均属于违法、违约情形。10.20乙方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交工验收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专业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乙方应按照甲方或业主要求制作展示样板和实体样板,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取。10.21其他工作:/。第13页第十一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1.1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采用以下形式(请勾选):□工程款单一账户支付;☑民工工资、其他工程款分账支付模式;11.1.1乙方的农民工工资委托甲方代发,乙方需在发放农民工当月25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资发放要求向甲方提交应发工资名录、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工程量确认书、工资表、考勤表、工资卡清单等资料加盖乙方公章后交于甲方,经甲方审核或项目部公示未收到乙方工人投诉或任何异议后,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汇入农民工本人银行账户或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至农民工本人。11.1.2甲方代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收款确认书,提交不全、逾期未提交或提交虚假资料的,甲方按代发农民工工资金额从应付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全额扣除,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3《农民工工资代发委托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1.3其他工程款是指甲方审核的应付分包工程款扣除甲方代乙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的剩余款项。其他工程款待乙方提供完整的代发农民工签字的收款书后支付,其他工程款支付周期及比例按11.2条执行。11.2按照11.1支付形式下,甲方采用下列第11.2.2种支付周期及比例支付工程款:11.2.1与总包合同付款条件相匹配甲方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在10日内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水电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支付。如果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实际条件/进度与总包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则应以业主实际支付工程款的条件/进度作为支付分包工程款的依据。11.2.2按月进度支付(1)每月完成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在次月30日前支付确认工程款的80%;(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所有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第14页且乙方结清与本工程相关的劳务、材料等款项后,并办理结算相关手续(必须提供相关的劳资、材料及付清证明资料),在次月的30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3)留10%作为保修金,工程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满2年付5%,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11.2.3按节点进度支付(1)在本分包工程/、/、/节点完成后,分别在次月的30日前支付已完工程款的/%。(2)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方结算后的/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11.2.4工程完工后支付(1)分包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监理、业主验收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在包含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经过甲乙双方结算后的10日内付至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留/%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且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应保修金并扣除相关保修等费用后(如发生)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11.2.5其他支付方式/,。11.3甲方可以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保理、e信通、信用证、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支付价款,如需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签订合同的,合同版本要按甲方确认的为准。11.4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其他约定11.4.1乙方应在满足本合同付款条件的前提下,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当期工程量所涉及的全套工程资料,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且经过认证后支付相应工程款。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开具第15页增值税发票的,或提交的其他材料不齐备,甲方有权拒绝或相应迟延支付工程款,不视为甲方违约。11.4.2乙方确认收款账户为第22.1条中双方基本信息中填写的账户。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当在付款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视为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未变更,甲方向该账户转账、汇款仍视为合法、有效的付款行为,乙方不得再主张由甲方重新支付。11.4.3甲方付款优先支付工程款,在支付任何一笔工程款前,有权扣除乙方违约造成的违约金、损失或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等款项。11.4.4乙方确认乙方企业规模属于_企业(大型、中小型)。a、大型企业:不论采用何种付款方式,乙方同意以甲方实际收到业主当期应付工程款作为甲方的付款条件。如果业主未向甲方足额支付当期工程款,甲方有权根据业主实付数额与应付数额的同等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因业主迟付、拒付工程款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因此主张任何违约金或利息,并承诺自行筹集资金实施分包工程,并承诺协助甲方共同向业主催讨资金和索赔。b、中小型企业:乙方确认本合同以业主审定作为结算依据,该条款属于结算条款,并不违反最高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在项目未结算之前工程尾款的支付条件尚未成就,甲方在审计结算前可以拒不付款,且不属于违约。乙方作为有经验的建筑企业,在专业分包本项目时已经充分知晓项目的结算时间周期,在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内已含有结算期间内的资金沉淀成本,乙方应以诚信经营原则,不在工程项目未结算前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向甲方主张工程款及利息或违约金。11.4.5本合同所涉乙方开具的发票,应当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特别条款”中相关约定。11.4.6乙方应按照与劳务分包或者施工班组、工人约定的付款进度及时支付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进度)款未及时支付为由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拖欠民工工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每发生一次讨薪事件处罚违约金2000元。如确认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属实,甲方有权第16页在应付工程款的范围内代乙方支付民工工资,且甲方应付工程款在代付民工工资的范围内相应抵扣。11.4.7甲方禁止项目部及任何人员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或甲方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或者支取任何款项。如果乙方或乙方有关人员以任何形式将款项出借或支付或返还给甲方项目部及任何人员,则不论该等款项是否实际用于甲方工程,均与甲方无关。该等行为均属于乙方与相关人员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乙方无权据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亦不得要求甲方以工程款抵偿。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收款时应核对当期甲方应付款金额。如果甲方支付的工程款超过当期实际应付金额,则乙方应将多收的工程款立即退还甲方。第十二条变更与索赔12.1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建设单位递交变更或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12.2在专业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配合乙方采取合理步骤,向建设单位主张追加价款或延长工期。12.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索赔时,应有正当的变更或索赔理由,并有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变更或索赔有效时限为变更或索赔事项发生后28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提交的变更或索赔单需经业主和监理共同签证同意并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甲方公章后才能生效,并按本合同第3条及第14条约定结算,缺乏业主、监理、甲方任一方签证同意,不对甲方发生效力,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12.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第十三条工程验收13.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第17页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因乙方原因所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中间验收部位:按甲方要求。13.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人员和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全部费用及其他责任。甲方/设计/监理/发包人/政府主管部门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免除乙方对其所承建工程内容质量所担负的全部责任。13.3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工程当地管理规定的竣工资料(包括图纸)及竣工验收报告。13.4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包括因此导致甲方承担的总包合同项下的质量责任及违约责任。13.5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日内通知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约定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将按照相应程序对乙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甲方认为分包工程尚不具备验收条件或乙方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的,有权不组织验收,直至分包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13.6本工程验收达到要求后10天内,乙方应当提供完整的、符合归档要求的3份竣工资料和3份竣工图纸(包括光盘/套),其中原件1套。所有竣工资料要求做到真实、完整。一切竣工资料必须报监理全面核对,并签章后交业主、甲方确认。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的按合同价款3%进行处罚。第18页第十四条工程结算14.1乙方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如因提交不及时导致工程结算(含审计)滞后,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应后果。项目部和分公司生产管理部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可视为甲方收到竣工结算资料,甲乙双方过程报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乙方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由乙方承担审价延误的责任。14.2如因乙方提交不及时导致工程结算(含审计)滞后,经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结算催办函后7日内,要求乙方对接办理结算,乙方仍然未提交结算书及其他结算资料、拒不对接办理结算或存在其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行为的,甲方及业主有权单方办理结算,乙方认可甲方及业主单方办理的结算值,同时乙方承担结算编制费及审计费等费用,乙方拖延结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优先在其单方办理的工程结算值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14.3若合同约定采用业主审定结算价款减去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结算的,则分包工程结算价款以业主委派的审价(或审计)单位出具的审价(或审计)结论扣减总包管理配合费为准。乙方应当如实上报专业工程结算,由业主委派的审价(或审计)部门审价(或审计),专业工程造价核增减率超过一定比例追加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付清应承担的审价(审计)费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价款支付。甲方应在业主确定工程最终结算价且业主向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后30天内向乙方支付结算款项。若乙方无故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导致甲方不能及时获得总包管理配合等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与业主或其委派的审价(或审计)单位确定结算金额,乙方对此无异议。14.4如本工程属政府投资项目,则本工程结算需经政府审计(财政)部门审计,并以政府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工程量作为甲乙双方对该分包工程进行结算的依据。审计(财政)部门的审计期限不受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结算审核期限的限制。第19页第十五条质量保修15.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义务及责任按照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15.2除履行保修责任期责任义务外,工程生命周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投诉、侵犯第三方权益等事宜,乙方有义务组织处理,若因乙方未及时处理,甲方保留因维修或赔偿产生的经济损失对乙方追责的权利。第十六条履约担保16.1乙方向甲方提供己方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以下第16.1.1种:16.1.1履约保证金(1)中标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5%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乙方账户转出,转入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甲方账户内,且应当注明款项用途,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并仍应向甲方支付应付履约保证金。任何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承包人等)所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等均不能直接或当然地约束甲方,其个人收取保证金等各类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乙方员工等以任何形式支付的款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2)待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均按要求提交后,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和/或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和/或相关损失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接到上述通知后10天内将保证金恢复到原金额。当乙方需承担的违约金及造成甲方的损失金额超出履约保证金金额时,甲方有权就超出数额向乙方追偿。16.1.2履约保函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由银行出具的保函金额为本合同金额的/%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20页之日后90天。当乙方未履行合同而发生违约行为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因违约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甲方有权就相关金额向出具保函的银行主张付款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日内将履约保函余额恢复至履约保函提取前的金额。当乙方需承担的违约金及造成甲方的损失金额超出履约保函金额时,甲方有权就超出数额向乙方追偿。16.2甲方□向☑不向(请勾选)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第十七条保险17.1甲方保险义务:甲方按照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办理保险。17.2乙方保险义务:乙方按照国家和施工工程当地的法规政策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并额外办理/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自行承担保险费用。a、若乙方将专业分包内的民工纳入甲方总包范围内的工伤保险范围,则乙方应在民工进场施工前按甲方要求提交符合投保工伤保险的资料,相关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与工程款无关)。预防安全事故,提高控制安全事故的能力及维护本工程利益,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文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泉人社(2014)162号文的要求,甲方在工伤保险的基础上统一办理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的费用由各分包单位分摊,乙方承担的商业保险费用=乙方中标价÷本项目暂估造价(77000万元)×本工程甲方办理商业保险的费用总额,该保险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第一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施工期间班组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若乙方下属民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则乙方可以委托甲方申报工伤保险,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拒绝;若甲方同意的,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理赔申报资料。甲方按照理赔金额全额转支给乙方,无论理赔金额多少,乙方无条件认可工伤保险赔偿金额,因理赔金额和工伤赔偿金额有差额的,由乙方自行向受伤者承担第21页差额责任。c、乙方确认甲方代乙方投保、理赔的行为不代表甲方应承担民工的工伤责任。d、因乙方下属民工工伤事件引发的信访、聚众闹事、劳动仲裁、诉讼等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赔偿责任。17.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第十八条违约责任18.1工期责任18.1.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包含施工进度计划及建设单位要求的阶段性的进度要求),每逾期一日,应按每日2000元承担违约金;工期延误在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另行收取分包合同价款7.5%的违约金。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受到的业主处罚及工期延误造成的机械设备租赁费增加、窝工费以及因甲方另行分包而可能增加的分包价款等损失),则乙方仍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乙方工程进度滞后造成其他施工单位工期延误,导致其他施工单位向甲方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承担该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在履行合同约定的程序后相应顺延。18.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否则应按每日2000元承担违约金。乙方擅自停工超过3天时,应另外根据本合同价款的7.5%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8.2质量责任18.2.1乙方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设备等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且须经材质复试的还应提供合格的复试报告,否则视为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设备不合格。如果不合格材料、设备尚未使用或安装,乙方应立即将其清运出施工现场,并按该不合格材料、设备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如果不合格材料、设备已经使用或安装,乙方应当立即拆除,并按该第22页不合格材料、设备金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此须向业主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18.2.2乙方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图的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否则即便经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乙方仍应按照该分部分项工程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自费修复不合格工程,且工期不予顺延。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因此须向业主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18.2.3本分包工程未能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的,乙方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工期不予顺延,工期延误的,还应当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工程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分包工程价款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之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8.2.4不论本分包工程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或导致第三方以甲方作为被告或第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费、人员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18.3安全事故乙方严格根据规范要求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外,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除扣罚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若因乙方发生安全事故而造成甲方停业整顿或不能晋升企业资质或丧失申报相关奖项资格的,还应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18.4文明施工18.4.1因乙方违反国家或地方法律、规范、分包合同等要求引起的罚款、违约责任、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因此须向业主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发生事故而造成甲方停业整顿或不能晋升企业资质或丧失申报相关资质资格第23页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8.4.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6.1条完成安全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8.5若乙方存在违法分包或者转包或挂靠情形,乙方应按本合同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8.6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或不能完整提交包括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在内的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天提交,应支付0.1万元违约金,无法提供或不能完整提供的,应负责整改,同时支付0.5万元违约金。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前,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到期工程款。18.7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发生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工程并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不得以尚未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存在争议等任何理由拒绝移交工程或撤出现场,否则应根据逾期天数按0.1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18.8除本合同约定外,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同意给予甲方30日的宽限期,过了宽限期仍未付款的,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对未付款部分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LPR)计算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以本合同结算价款的3%为上限。18.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暂定总价或固定总价,视本合同具体约定)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本合同债权债务支付方式为供应链金融方式,经甲方书面确认则允许转让。18.10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甲方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总包合同等要求引起的罚款、违约责任、甲方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8.11对于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予以认可。18.12其他违约责任第24页/,。第十九条分包合同解除19.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19.2如乙方再分包、转包其承包的工程、允许任何其他第三方借用其资质进行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9.3不论甲方与业主的总包合同因何种原因被解除,本合同均自动终止,未履行部分(如有)均不再履行,且乙方不得因此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9.4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发生时,具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如总包合同对于不可抗力有约定,则本合同之不可抗力的标准同总包合同;如总包合同对于不可抗力未约定,则本合同之不可抗力以法律的规定为准);(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19.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第二十条争议解决20.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泉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第25页(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4)其他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第二十一条通知与送达21.1送达信息甲方委托代理人郭志征电话13788826623地址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部电子邮箱9219803@QQ.COM乙方委托代理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21.2送达信息的确认21.2.1双方确认本合同所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电子邮箱均真实有效。一方未在本合同载明联系地址时,以该方工商或户籍登记地址作为有效联系地址。21.2.2任何一方应通过当面送交、邮寄(不限于EMS)或电邮形式发送至其他各方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在邮件签收、电邮发送成功时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如果邮件或电邮被拒收或退回,则以退回、拒收后的第2(二)天作为有效送达日期。21.3送达信息的变更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发生变更时,均应在变更后3(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因此向原有联系地址、电子邮箱送达的邮件或电邮仍视为有效送达,原委托代理人从事的本合同履行事宜及签署、提供的相关文件仍视为合法、有权、有效,任何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应由未及时通知的一方承担。第26页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福建五建FUJIANNO.5CONSTRUCTION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QZGZCG[2025]G00123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5年6月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本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2.1工程建设地点:市井十洲城(一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市井十洲城(二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六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七路西侧。2.2工程建设规模:市井十洲城(一期)用地面积为28831.68平方米(约合43.25亩),总建筑面积为98693.4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5097.5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33595.89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具体详见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市井十洲城(二期)用地面积为33727.56平方米(约合50.6亩),地块总建筑面积为145238.9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76004.6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9234.76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高度60米以下,具体详见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建设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要求等)中所含的相关工作:主要包含外墙防水、厨房、卫生间、阳台楼地面墙面防水、屋面防水等上部防水分项工程及负责防水材料送检(含检测费用)、防水分项工程内业资料编制和防水分项工程验收。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招标控制价(即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68.61万元。分成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期控制价279.14万元,二期控制价289.47万元,投标报价大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序号标段项目单位暂定数量1一期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m258001.5厚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171002mm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26600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m224000防水堵漏针根25004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m2145004.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根穿刺)m2121005mm厚双组份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II型,内掺抗裂纤维m275002二期1.5厚渗透结晶防水涂料m211001.5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m258001.5厚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171002mm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m226600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m226000防水堵漏针根25004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m2145004.0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根穿刺)m2121005mm厚双组份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II型,内掺抗裂纤维m29000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两个标段各自的情况、特点,分别报价,价格可不同,评标小组先对(二)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后再对(一)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如先为(二)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能再作为(一)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一)期的报价仍然为最低时就取次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即两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须不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如中标后发现两标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任意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工期要求:按项目实际要求进场;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每个施工段2天。以项目部指令单为准。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规范要求质量验收合格标准。7.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7.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7.2、投标人投标时应取得相关防水品牌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厂家公章),参考品牌:东方雨虹、大禹、科顺、三棵树、大禹伟业、宏源;7.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分包商名录清单上的企业;7.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类似工程业绩”1个,即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或在建的地下室防水分项工程承包价不低于186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包协议书并加盖公章;特别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本次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7.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8.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00秒前登陆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的电子印章。投标单位在开展各类交易活动前,前往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下载中心,自行将凯特驱动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标书软件安装包更新至2.0版本。9.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9.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9.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00秒前。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一标段:贰万柒仟元人民币(小写:27000元)二标段:贰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28000元)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保证金+电子保函(1)以电汇或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①投标单位需自查单位名称、登记账号名称、账号是否有差错(包括单位名称有无其他字符、错别字、空格等情况),确保银行转账信息与采购平台企业信息管理中的信息保持一致。②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必须分标段、分保证金多次缴纳。如报名多个标段,须按照每个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每个标段进行保证金的绑定工作。(例如:投标一、二共计两个标段,一标段保证金1000元,二标段保证金2000元,投标单位需要分两次汇款至指定账户,分别是1000元、2000元,其他拆分或者汇总缴纳都不能绑定)。③保证金绑定时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尤其是报名多标段项目时须注意费用的分配选择。④查询到账后,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须及时进行保证金绑定操作,打印保证金回执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⑤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注意:要求关联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请及时完成。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帐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00101040044134(2)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968856;(3)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单)10.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投标文件的递交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0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1.2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12.发布公告的媒介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单位承担。1、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评审专家工作时间3小时以内的,支付劳务报酬300元/人次(评审小组组长400元/人次);3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00元/人次;超过时间不足30分钟的,支付劳务报酬50元;超出时间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先代行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人于中标公示后3天内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缴交评审专家劳务费用(不提供发票)。两标段对半支付。转账时需备注“市井十洲城(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专家费”。账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95904108910001002314.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城东街道体育街269号2号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工13788826623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东海街道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5-22382293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5年7月2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招标人: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体育街269号2#楼B栋6楼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788826623 2本招标项目 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QZGZCG[2025]G00123 3工程建设地点市井十洲城(一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 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市井十洲城(二期)位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六路东侧、丰 海路北侧、经七路西侧。4分项工程最高控制价一标段:贰佰柒拾玖万壹仟肆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791400元),二标段:贰佰捌拾玖万肆仟柒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894700元),投标人的投标暂定总价、分项控制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含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要求等)中所含的相关工作:主要包含外墙防水、厨房、卫生间、阳台楼地面墙面防水、屋面防水等上部防水分项工程及负责防水材料送检(含检测费用)、防水分项工程内业资料编制和防水分项工程验收。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机具使用费及进出场费、辅材费、赶工措施费、夜间加班费、工人劳保用品费、工人工资所得税费、二次搬运费、住宿费、工伤医疗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管理费、利润以及本项目相应的风险费。本报价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本工程工期紧的特点及其他风险,合同在执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变化,致使投标人的材料、机械、劳务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合同单价均不再调整。如有遗漏或需要增加的项目综合单价,投标人知晓并同意由招标人经市场至少三家单位询价后确定最低价作为综合单价(含税),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作为结算依据。6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最终以结算的工程量为准。7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 https://www.qzgzcg.cn/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联系电话: 0595-968856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投标人须确保其电子标书能够打开并运行,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标书无法打开并运行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9计划工期总工期为按项目实际要求进场;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满足各分区施工节点工序工期要求 ;每个施工段2天。以项目部指令单为准。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设计图纸及现场施工规范要求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出的工程概况和说明描述只是概括性的,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特别是图纸和有关资料去完全了解实际范围。本工程设有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2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固定)1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企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注册登记手续合法有效;2、投标人投标时应取得相关防水品牌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厂家公章),参考品牌:东方雨虹、大禹、科顺、三棵树、大禹伟业、宏源;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在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分包商名录清单上的企业;4、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类似工程业绩”1个,即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或在建的地下室防水分项工程承包价不低于186万元,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承包协议书并加盖公章;特别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本次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表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4获取标书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17时00分00秒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5 年 7 月 8 日 17 时00分前16分包不允许(禁止转包)1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00秒18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贰万柒仟元人民币(小写:27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信息:市井十洲城(一期)上部防水工程投标保证金 二标段:贰万捌仟元人民币(小写:28000元);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信息:市井十洲城(二期)上部防水工程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25年 7月 10 日15 时30分00秒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保证金+电子保函(1)以电汇或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按相相应标段的信息进行备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①)投标单位需自查单位名称、登记账号名称、账号是否有差错(包括单位名称有无其他字符、错别字、空格等情况),确保银行转账信息与采购平台企业信息管理中的信息保持一致。②)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银行缴费不能打包缴纳,必须分标段、分保证金多次缴纳。如报名多个标段,须按照每个标段分别缴纳保证金,每个标段进行保证金的绑定工作。(例如:投标一、二共计两个标段,一标段保证金1000元,二标段保证金2000元,投标单位需要分两次汇款至指定账户,分别是1000元、2000元,其他拆分或者汇总缴纳都不能绑定)。③保证金绑定时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尤其是报名多标段项目时须注意费用的分配选择。④查询到账后,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须及时进行保证金绑定操作,打印保证金回执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⑤若出现超时未关联等情况,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关联要求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qzgzcg.cn/)《关于投标单位项目保证金到账自助维护功能上线的通知》进行。(注意:要求关联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请及时完成。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帐户名称: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帐号:13500101040044134(2)以电子保函形式: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提交,可通过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官方网址:https://www.qzgzcg.cn/)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在采购平台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595 968856;(3)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担保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单)”。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2.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⑤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⑥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条规定之一;⑦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⑧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制度》执行,资格材料需同步提交《关于投标保证金处置同意函》(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标书制作软件)。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网站”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中标后,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1套,电子文档1份,若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提交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固化加密,并进行解密读取的测试,以免影响正常的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个人签字或盖章处,若已办理个人电子印章的,可直接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若没有办理电子印章的,可打字或在纸质文件上签字扫描导入到电子投标文件中。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10 日 15 时 30 分 00 秒22投标文件解密 方式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分钟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自在线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 ,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23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交易平台及时提出解决方案。注: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 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2、专家的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两部分共5人(以下简称“评委”)组成,其中:由招标人派出的招标人代表1人,由阳光平台专家库的评审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未派出,评审专家5人由阳光平台专家库产生。25交易服务费、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单位承担。1、根据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2024版),本项目不收取交易服务费。2、评审专家劳务报酬:评审专家工作时间3小时以内的,支付劳务报酬300元/人次(评审小组组长400元/人次);3小时以上每小时增加100元/人次;超过时间不足30分钟的,支付劳务报酬50元;超出时间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中标人于中标公示后3天内银行转账付款方式向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缴交评审专家劳务费用(不提供发票),两标段对半支付。转账时需备注“市井十洲城( 期)上部防水工程专家费”。账户名称: 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账 号: 5959041089100010023“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转账方式,全额向招标人缴交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两标段平均支付。 2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 最低价中标法 27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每个标段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每个标段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8履约保证金和形式履约保证金额:中标价5%,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转账备注: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 标段)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账 号: 3500 1656 9070 5000 0689注: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均按要求提交后无息退还。29工程质量保证金一标段: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223万时,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保证金“中标人投标报价与223万之间的差额”至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账号:3500 1656 9070 5000 0689 建行洛江支行)转账备注:市井十洲城(一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投标人自动废止。保证金在投标人完成分项工程施工内容一个月后无息退还。二标段:若中标人投标报价低于231万时,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保证金“中标人投标报价与231万之间的差额”至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账号:3500 1656 9070 5000 0689 建行洛江支行)转账备注:市井十洲城(二期)项目上部防水分包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投标人自动废止。保证金在投标人完成分项工程施工内容一个月后无息退还。30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每个标段按排序分别推荐3个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招标。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两个标段各自的情况、特点,分别报价,价格可不同,评标小组先对(二)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后再对(一)期报价进行开标评标,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如先为(二)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能再作为(一)期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一)期的报价仍然为最低时就取次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即两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须不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交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如中标后发现两标的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任意一标段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历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另行确定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其他事项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合法有效负责。在开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或承诺欺骗招标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若在中标后、签约时、履行合同过程中,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如果已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及因追索该损失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赔偿。且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须确保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因侵犯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质疑的提出: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将被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将作质疑不成立处理。33监督单位、部门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省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595-22382293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州市公共文化中心工人文化宫406 投标须知总则1、工程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2)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2、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合同价格形式(1)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2)本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3)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3、资格审查方式(1)采用资格后审,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审。4、投标人资格要求(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2)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中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③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④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⑧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踏勘现场(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为方便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环境、项目特点、建筑概况、施工图纸等的了解,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0、疑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11、分包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再分包。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①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②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资格文件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如有时)(4)施工劳务分包业绩情况表(5)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7)投标保证金及交易登记卡扫描件3、投标有效期(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应当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水工程 高强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防水堵漏针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厚渗透结晶防水涂料 厚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厚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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