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招标公告(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FZRZY-JY2025-CG0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规划成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4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1969号
联系方式:0995-8621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
联系方式:1819973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嘉
电 话:18199738026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上传.pdf369.6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项目编号:TLFZRZY-JY2025-CG04采购人: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磋商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LFZRZY-JY2025-CG04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规划成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1969号联系方式:0995-86210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联系方式:181997380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嘉电话:18199738026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2项目编号TLFZRZY-JY2025-CG043服务地点吐鲁番市4采购人采购人: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布玛丽娅·阿不拉联系电话:0995-8621063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联系人:刘嘉联系电话:181997380266预算金额800000元7最高限价8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投标无效)8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0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1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的要求16信誉要求(不良行企业在3年内未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未处16为记录)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未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17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及方式:18磋商响应有效期90天19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在线递交,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2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叁家23★报价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含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最后报价下浮金额,视为总价让利。2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如采取网上银行支付应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名称: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磋商保证金账户号码:3070570104000008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龙腾路兵团支行银行行号:103881070570(公对公转账)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以银行记录确认到账为准)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标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磋商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保证金还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项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4)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电子保函”的模块申请购买。电子担保凭证需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在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投标人工作台金融服务”中在线查看电子保函是否生效。若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政采云金融服务专属客服。25履约保证金无26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2.交纳金额:以成交总金额为基数按照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标准收取。3.交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二)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1.2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均适用本须知。2定义2.1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资金来源:是指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2.3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磋商及评审工作的人员。2.6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采购、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7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2.8日期:指公历日。2.9时间:指北京时间。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须符合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4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4.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4.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4.5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6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其他6.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7.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7.2要求提供的服务、货物、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包括:磋商邀请;磋商须知;采购项目需求;合同格式;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文件格式。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磋商文件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8.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9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举行磋商前答疑会及现场考察。9.2如举行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的,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代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3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供应商参考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顺序编排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编写原则11.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项目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1.2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3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如适用)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11.4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1.6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首次报价12.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工程均以人民币报价。12.2首次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2.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首次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的要求报出首次价格。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首次报价总价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中若出现免费项及赠送项则视同该部分价包含在总报价中。12.4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响应而予以拒绝。12.5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联合体投标13.1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果“磋商邀请”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3.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1.2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13.1.3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磋商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1.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3.1.5联合体在报名登记时,提交经联合体各方盖章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以确认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14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15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磋商的工程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工程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5.3证明工程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5.3.1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3.2服务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5.3.3对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6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16.1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进行响应,不能出现负偏离,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如下:16.1.1加注“★部分”条款;16.1.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必须响应的内容。16.2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或其他内容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视作正偏离,不构成响应无效,供应商对这种优于采购项目需求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7.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7.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7.3.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磋商响应有效期18.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响应文件应在此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9.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9.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供应商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19.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9.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光盘制作(供应商须保证启用光盘时能正常读取)。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要求20.1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按要求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20.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登录后,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21磋商响应截止21.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五、磋商程序23开标23.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23.2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电子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23.3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4资格审查24.1采购人在开启会议时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审查细则详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资格性审查》。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单独提交,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磋商供应商,将由采购人告知其不得参与磋商。25磋商小组25.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3人。25.2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25.3磋商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5.4.1审查、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5.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5.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5磋商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25.6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磋商。25.7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25.8磋商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5.9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25.1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6磋商过程26.1符合性审查26.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磋商小组现场告知该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审查细则详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符合性审查表》。26.2磋商26.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2.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2.4供应商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6.2.5报价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2.5.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为准;26.2.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2.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2.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6.2.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2.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说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9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2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作最后报价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可与上轮报价一致。26.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27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28评标方法2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有多个包组则按各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独立评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最后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28.2商务、技术评分28.2.1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技术评分。详细评分标准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评分标准》。28.3磋商报价评分28.3.1磋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的原则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细评分标准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评分标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28.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28.4.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以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8.4.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8.4.6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28.5.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8.5.2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产品类别产品,须提供由《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按照“第七部分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9授标与定标原则2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9.2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名次。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29.3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29.4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结果,采购人在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9.5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未在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成交供应商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及视同小微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1废标31.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1.3除本须知25.2.8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询问、质疑、投诉32.1询问32.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3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2质疑3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人: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绿洲西路美景天城商业街3栋202室联系电话:18199738026。3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5.6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2.5.7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的。32.5.8不属于项目管辖范围的质疑。3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2.7投诉32.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以下行为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7.1.1捏造事实;32.7.1.2提供虚假材料;32.7.1.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3特别说明3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3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3.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3.2.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3.2.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响应文件的份数、编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3.2.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3.2.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3.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3.2.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授予合同34合同的订立3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35合同的履行3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3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5.3成交供应商如为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验收36.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6.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工程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36.3由采购人对工程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磋商文件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36.4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评审标准37资格性审查表序号资格审查响应内容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情况说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提供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或电子保函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单独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8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1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署及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2磋商报价(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是否固定唯一价且是否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金额的。3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磋商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是否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部分条款)且无负偏离的。说明:供应商必须满足符合性审查表内所有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9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评分内容标准分报价(10分)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指价格核准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0-10商务部分评分标准(30分)投标人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涉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0-102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该项目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及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63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拟投入本项目的其它人员配备情况:①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自然资源、地质矿产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参加过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②投标人应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队伍,拟投入专业技术队伍中主要编制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名中级职称人员得1分,每提供一名高级职称人员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以上人员不能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在本单位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0-124标书质量标书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根据标书制作的质量进行综合评分,满分2分;每出现一项不规范,减0.5分,扣完为止。0-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数据资料整理①送评材料、预算章节、预算说明与表式等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②预算编制依据、编制方法、预算内容、数据计算和勾稽关系等是否正确完整,项目各项支出不重不漏;③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难点分析以及提出的解决方案或合理化建议。以上数据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以上内容每缺0-1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数据资料整理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0-122技术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工作部署(含部署图);②各项工作手段部署;③技术路线;④工作阶段划分(含工作程序);⑤工期保障措施等内容;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0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0-203质量管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规划方案编撰的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内容翔实,符合相关规范要求;②图件编制的方法正确、内容全面,符合制图规范和规划成果应用的要求;③数据库建设方法正确、标准引用规范、数据库内容全面等内容进行评审;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0-124项目成果管理及保障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成果管理及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成果管理;②数据成果保密保证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0-8技术部分评分标准(60分)5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及人员安排情况;②服务承诺等。以上方案内容完整、清晰明确且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具有针对性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以上内容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每有一处不具有针对性或逻辑性错误且不完整的扣2分;扣完为止。0-8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注:采购项目需求中标注“★部分”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在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无效。项目内容一、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二、各项目目标任务、工作方法、技术要求、实物工作量、预期成果及工作周期(一)目标为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发挥矿产资源规划引领支撑作用,服务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大局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更好引导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采,助力增储上产,推动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在充分收集区域内已有地质、矿产、物探、化探、遥感资料的基础上,对吐鲁番市辖区2026年至2030年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等做出全面规划,细化和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相关文本、附表、图件及数据库,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批。(二)任务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突出精细管理和监管依据作用、突出承上启下和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和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目标任务,根据吐鲁番市矿产资源禀赋,对市域范围内各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活动做出全面部署,协调解决资源安全保障、资源配置、综合利用、矿区生态保护、管理改革等重大问题,明确布局安排和准入要求,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指导吐鲁番市矿业发展,服务矿产资源管理。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及其配套成果,包括规划文本、编制说明、规划附图、规划附表及规划数据库。(三)工作方法1、工作方法(1)合理继承和创新发展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研究“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在吐鲁番市辖区内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根据吐鲁番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和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任务部署。(2)做好衔接与落实。细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部署,确保目标指标和任务落地、重大项目落地、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和管理措施落地,明确各类规划分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空间边界。(3)突出规划可操作性。要因地制宜,对吐鲁市本级审批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进行详细部署安排,引导矿业权合理设置,优化开发布局与结构,使规划既切合本市实际,又具有战略性、政策性、指导性、可操作性。(4)坚持开门编制规划。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开展规划编制听证,转变传统观念,创新发展,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5)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与规划数据库建设同步开展。本轮规划基期为2026年,2030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三、工作周期★2025年7月~2025年12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并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年)》。规划终稿提交时间具体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为准执行。I商务要求序号条款名称说明1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2★服务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交规划成果。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实施过程、相关部门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3、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5、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磋商的所4报价要求有磋商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的报价内。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或合同约定。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6验收1、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采购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验收报告后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结果或其它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用户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竣工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合同项目。7付款方式根据签订合同条款为准。II技术要求一、技术标准规划的编制技术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程>和的通知》(自然资办法发[2020]19号《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DZ/T0226-2020)《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2021年版)二、预期提交成果规划文本、规划附表、规划图件、规划编制说明和规划数据库等(具体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文件要求为准)。第四部分合同格式(本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分项价格:31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函乙方_(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函。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服务成果或者实施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1.5.21.5.31.6.21.7.1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主要目录一、资格审查资料(上传至政采云资格响应文件)二、价格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报价要求响应文件)2.1报价一览表三、商务技术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商务技术文件)3.1磋商响应函3.2商务需求条款响应表3.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4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一览表3.5类似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3.6中小企业声明函(可选)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3.8监狱企业证明(可选)3.9技术服务内容4、其他文件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5联合体共同投标合同书(可选)注:请供应商按照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对应上传至政采云指定位置。一、资格审查资料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情况说明)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经过矿产资源规划业务培训;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8.提供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或电子保函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后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二、价格部分2.1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内容磋商报价(人民币元)小写:大写: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本表格式内容不得改动。2.总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作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3.1磋商响应函致:新疆九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确认收到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作为供应商已正式授权(被供应商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磋商,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们同意本响应文件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磋商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要求的有关磋商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我们理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与磋商小组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磋商和最低磋商报价不是被授予成交的唯一条件。6.如果我们未对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响应处理。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9.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10.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供应商地址)备注:本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职务:联系电话:,日期:3.2商务需求条款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商务条款要求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2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服务要求3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包括带“★”条款的全部内容。4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不少于90天5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6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7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的各项条款8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9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年限已完成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合同履约期限合同金额备注目前正在履约项目情况说明: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在本单位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项目业绩经验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单位盖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