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选择鉴定机 选择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招标公告(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2025)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07-02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4)湘0203技辅民初6217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7月8日9:30时选择曹小文与武汉华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可于2025年7月7日16: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公开选择鉴定机构的具体要求如下:1、入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2025年度入围的鉴定专业机构名册》,且符合资质要求的鉴定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资质提交至本院604办公室,未提交的不予通过资质审核)。2、跨市域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所确定的技术人员需在该机构执业满2年,中签后需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本院604办公室。3、接受委托后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该时间从勘验的次日起计算)。4、熟悉《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5、能认真并及时完成委托工作。
提示:1、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的要求确定机构选择方式。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鉴定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3、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一次摇号资格。4、未按时完成委托工作的取消一次摇号资格。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604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出具书面的补充材料清单。
芦淞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电话:28519278 联系人:饶天平。
芦淞区人民法院监察室监督电话:28518393
标的概况
案号
承办法院
财产名称
财产所在地
其他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工程造价
对案涉项目外墙真石漆及签证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具体内容详见移送表)
状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选择鉴定机 选择鉴定机构 鉴定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株洲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