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宗材料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超声波水表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



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分包1 水表类)

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分包1 水表类)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分包1 水表类)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分包号
产品分类
最高限价(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分包1:
水表类
1782930.00
1
工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78293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授权经销及负责产品质量及售后证明材料。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7月02日- 2025 年07月07日。
2.报名方式:在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0元/包。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10:00



)谈判开始时间:
20
25

07

08
日北京时间
10:00

五、
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13452534959 
地  址:重庆市南川区金安大厦B栋7楼

 

(二)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兴隆街39号附19号锦江郦城7幢1-商业5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18166320540

 

1.1附件1分包1-水表类限价清单.pdf

竞争性谈判文件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分包1水表类.pdf

分包1水表类-(NB无线远传水表、超声波水表、流量计、普表、有线远传水表)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单位2025年单价限价合价备注1NB-IOT无线远传水表DN154000个249.00996,000.00技术参数已招标文件为准,含税到场价DN2010个280.002,800.00DN257个340.002,380.00DN4010个790.007,900.00DN505个950.004,750.002超声波水表DN252套360.00720.00DN402套700.001,400.00DN505套1,500.007,500.00DN651套1,900.001,900.00DN805套212010,600.00DN1005套245012,250.00DN1505套297014,850.00DN2005套365018,250.00DN3005套5,900.0029,500.003管段式电磁流量计DN402套2,640.005,280.00DN502套2,570.005,140.00DN802套6,100.0012,200.00DN1002套6,230.0012,460.00DN1502套7,450.0014,900.00DN2002套8,750.0017,500.00DN3002套12,000.0024,000.004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DN400-900(市电)1套14,500.0014,500.00DN400-900(电池)1套26,500.0026,500.00插入式电磁流量计DN400-900(市电)1套29,800.0029,800.00DN400-900(电池)1套37,400.0037,400.005普通机械水表(小液封水表)LXS-15LxF100个61.006,100.00LXS-20LxF10个68.00680.00LXS-25LxF10个105.001,050.00LXS-40LxF5个200.001,000.00LXS-50LxF5个300.001,500.00LXS-80LxF3个640.001,920.00LXS-100LxF2个750.001,500.00LXS-150LxF1个1,200.001,200.00LXS-200LxF1个1,800.001,800.00LXS-300LxF1个2,400.002,400.006有线网络远传水表LXY-152800个160.00448,000.00LXY-2020个170.003,400.00LXY-2510个190.001,900.00合计1,782,930.00第1页,共1页谈判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分包1水表类)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1-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第五篇供应商须知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0-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分包1水表类)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宗材料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号产品分类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分包1:水表类1782930.001工业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782930.00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同时提供生产厂家为其出具的授权经销及负责产品质量及售后证明材料。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07月02日-2025年07月07日。2.报名方式:在文件获取规定时间内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四)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凤江南路3号商务中心右副楼二楼)(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10:00(六)谈判开始时间:2025年07月08日北京时间10:00-1-竞争性谈判文件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川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联系人:夏老师电话:13452534959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金安大厦B栋7楼(二)代理机构:重庆睿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兴隆街39号附19号锦江郦城7幢1-商业5联系人:彭老师电话:18166320540-2-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分包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分包1:NB无线远传水表、超声波水表、流量计、普表、有线远传水表1批具体以清单为准1.投标产品须是中国境内生产二、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和要求分包1:水表类(一)普通机械水表(小液封水表)※1.通用要求1.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型号DN15-DN50)产品已获得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允许进入给水工程使用的产品,须通过重庆市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型号DN80-DN200)产品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已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供应商自行承诺:中标后按本分包采购清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等进行供货,供货时应采购人要求按批次提供相应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检验合格标准的报告。2.执行标准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GB/T778.1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778.2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报告格式GB/T778.3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4部分:GBT778.1中未包含的非计量要求GB/T778.4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5部分:安装要求GB/T778.5饮用冷水水表塑料表壳及承压件技术规范GB/T2592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GB/T25480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注: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规范、标准等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本文中未详尽事宜均以执行标准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为准。3.普通机械水表技术要求3.1基础参数温度等级:不低于T30压力等级:承压不低于MPA10,表表盘盖防爆等级:IP68安装方式:除为立式安装的除外均为水平安装环境等级:O级(带电子装置水表)电磁兼容性等级:E2(带电子装置水表)压力损失等级:△p63或更低准确度等级:2级对上游流速场不规则变化的敏感度等级:不低于U10对下游流速场不规则变化的敏感度等级:不低于D5分界流量Q2/最小流量Q1:1.6过载流量Q4/常用流量Q3:1.25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6年电池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7年(需电池供电水表)常用流量Q3(m3/h)、量程比R(Q3/Q1)、显示范围(最小/大读数m3):类型口径Q3R最小读数最大读数旋翼式水表DN152.5≥1000.000199999旋翼式水表DN204≥1000.000199999旋翼式水表DN256.3≥1000.000199999旋翼式水表DN4016≥1000.000199999旋翼式水表DN5025≥1000.000199999垂直螺翼水表DN4040≥1600.0001999999垂直螺翼水表DN5040≥1600.001999999垂直螺翼水表DN8063≥2000.001999999垂直螺翼水表DN100100≥2000.001999999垂直螺翼水表DN150250≥2000.001999999垂直螺翼水表DN200400≥2000.001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4040≥1600.0001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5040≥1600.001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80100≥2000.001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100160≥2000.001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150400≥2500.0019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200630≥2500.0019999999水平螺翼水表DN3001000≥2500.00199999993.2技术要求(1)旋翼式机械水表采用多流束机芯,湿式半液封结构,数字显示,度盘明亮,示值清晰。(2)垂直螺翼式水表和水平螺翼式水表机芯采用湿式半液封或干式磁传构。(3)表壳材质:球墨铸铁表壳,内外喷塑;钟罩和表接头及接管材质采用黄铜。符合GB/T778-2018对材质的相关要求。(4)水表叶轮轴材质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顶针座为玛瑙材质。(5)螺翼式水表若机芯原装进口,应为悬浮式顶针;供货时需提供进口报关单等证明材料。(6)水表的指示装置为指针、数字组合式。(7)表身采用行业先进喷涂工艺,最大限度提高表壳抗腐蚀能力,延长使用寿命。(8)DN15-25小口径水表表盖底座镶嵌在表罩的内侧,可达到360度旋转的功能。(9)水表计数器上印制条形码,与水表钢印号和PET可移除条码(3张)一致。(10)水表使用的条形码统一使用交叉25码。(11)水表最小分度值应满足检定时的准确度不低于0.5%(每一次读数允许有不超过二分之一最小分度值的允许读数误差),以及最小流量检定所需时间不应超过1.5小时。4.无线远传(物联网智能)机械水表技术要求4.1使用环境流量范围:Q1~Q3(含);环境温度范围:5℃~55℃;水温范围:0.1-30℃;环境相对湿度范围:0%~100%,远程指示装置为0%~93%;4.2基本要求(1)常用流量Q3(m3/h)、量程比R(Q3/Q1)、显示范围(最小/大读数m3):类型口径Q3R最小读数最大读数NB物联网水表(旋翼式)DN152.5≥1600.000199999NB物联网水表(旋翼式)DN204≥1600.000199999NB物联网水表(旋翼式)DN256.3≥1600.000199999NB物联网水表(旋翼式)DN4016≥1600.000199999NB物联网水表(旋翼式)DN5025≥1600.00199999(2)压力等级:不低于MPA10(3)压力损失:小于△P63(4)准确度: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水温范围为0.1℃~30℃时为±2%;水温高于30℃时为±3%;低区流量(Q1≤Q(5)机电转换误差不应超过±1个机电转换信号当量。(6)安装环境:B级(7)电磁环境:E1级(8)防护等级:IP684.3外观(1)应有良好的表面处理,不应有毛刺、伤痕、凹陷、裂纹、锈蚀、霉斑和涂层剥落等现象;(2)显示的数字应醒目、整齐,表示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完整、清晰、端正;(3)读数装置上的防护玻璃应有良好的透明度,不应有使读数畸变等妨碍读数的缺陷。4.4结构(1)NB-IoT无线水表的材料和结构应符合GB/T778.1中6.1的要求。(2)NB-IoT无线水表采用电子装置与基表之间采用可分离的连接结构设计,电子部分与基表各自独立组成,电子装置的安装不影响指示装置的读数及影响自动化检测。(3)NB-IoT无线水表的安装尺寸(如长度、连接端的螺纹或法兰等)应符合GB/T778.4中4.1的要求。(4)远传感方式:采用无磁电感传感器或磁敏电阻传感器(5)模块标识的印刷:在电子模块上应印制相关标识和二维码。(6)内置不可更换锂电池。在不破坏铅封的情况下不可更换,电池续航能力≥7年。4.5性能(1)水量计量性能应符合GB/T778标准要求。电子水量采集使用无磁电感传感器,可以采集正反计量。(2)水表应能承受最高允许压力的1.6倍时15min,及最高允许压力的2倍时1min静压压力而不出现泄漏或损坏。(3)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物联网水表电子装置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2.63×104h。(4)水表开机后应能在网络侧成功注册,并能与业务平台进行通信。(5)水表日抄见率>99%,周抄见率达100%。4.6通信(1)采用NB-IOT物联网通信方式,通过CoAP协议与IoT平台实现数据传输。应能根据用户定义(要求)定制数据规约,以满足不同用户对信息管理的特定需要。(2)4G通信方式4G通信方式的物联网水表通信功能和性能,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a)TD-LTE通信方式的物联网水表,应符合YD/T2575中的相关规定;b)LTEFDD通信方式的物联网水表,应符合YD/T2577中的相关规定。(3)NB-IoT通信方式NB-IoT通信方式的物联网水表通信功能和性能,应符合通信行业相应标准中的相关规定。4.7数据传输(1)应可传输由14位十进制数构成的通信ID,用以在网络上标识水表及其数据。通信ID应包含厂商代码,厂商代码应符合GB/T26831.3中5.5的规定。(2)可传输物联网水表应可传输当前累积水量。(3)可传输带时间标记的由月。日或其他指定时间间隔产生的冻结累积水量数据。(4)可传输水表运行需要的多种参数。包含有实时日历及时钟参数的水表,应能远程读取实时时间,并支持校时。(5)日传输上报成功率:>98%.,抄读准确率:>99.9%。(6)可每日周期上报:上报前一天24小时数据,数据包含每30分钟记录一次的数据,包含当前累计流量、电池电压、信号强度、覆盖等级等参数,共48个记录信息等。(7)数据传输上报消息要求在一个完整的消息报文中上送。4.8数据存储(1)至少要保存18个月每月月末数据,近1个月内每天定点数据,近7d内每天每小时整点数据。应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当前运行状态、累积水量、最近10次修改表参数的时间及参数值。(2)具有阀门的物联网水表还应记录阀门状态。(3)当检测到电压低至Un时,应自动保存水表数据、有欠压提示信息,供电恢复后应恢复保存数据,并正常工作。4.9数据安全(1)制造商应充分考虑智能水表数据传输的安全要求,选择合适的保证水表数据安全的方案,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规范所要求或推荐的数据安全规范。(2)通信ID和当前累积水量出厂后应不能通过远程数据传输方式修改。(3)水表参数、运行数据应加密传输,有防止非授权修改的措施。4.10参数设置功能:(1)NB-IoT无线水表可通过红外通信进行参数设置、查询,红外通信接口通讯波特率9600bps(2)水表读数设置:可以通过红外手持终端设备设置水表初始读数,保证电子读数与水表机械读数同步。(3)水表编号设置:可通过红外手持终端设备,设置水表内电子编号。(4)IP、端口设置:可通过红外手持终端设备,设置远程服务器的IP、端口号、以及使用协议的类型。(5)上报频率:可通过红外手持终端设备,设置每日上报次数。(6)APN设置:可通过红外手持终端设备,设置APN。(7)时间校准:数据周期上报时,可通过NB-IoT对水表进行校时。(8)远传数据需无条件接入业主单位的营业收费系统。4.11.参数查询功能能查询水表内电子编号、水表底数、周期上报频率、日历时钟,能查询远程服务器的IP、端口号、使用的协议,能查询水表的IMEI、ISMI和软件的版本信息。4.12电池(1)制造商应确保电池的预期使用寿命能保证水表的正常工作年限比水表的使用寿命长至少1年,最小为7年;(2)水表上应有电池电量低或者电量耗尽指示符或显示水表更换日期。如果寄存器的显示器显示“电池电量低”的信息,则自该信息显示之日起,应至少还有180d的使用寿命。4.13贮存及包装(1)物联网水表贮存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后应重新进行出厂检查。(2)物联网水表的包装应符合GB/T15464的规定,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4.14运输物联网水表的运输应符合GB/T25480的规定,物联网水表按规定装入运输箱后用无强烈震动交通工具运输;运输途中不应受雨、霜、雾等直接影响;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4.15资费水表自带7年流量资费。5.有线远传(光电远传/计数直读式电子远传)机械水表技术要求5.1执行标准电子远传水表,CJ/T224(注: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规范、标准等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本文中未详尽事宜均以执行标准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为准。5.2技术要求光电远传水表采用对射式光电编码直读原理进行机电转换,每个字轮采用对射式的传感器不小于5对。信号输出采用M-BUS进行通信,水表通讯协议符合CJ/T-188标准。在非采样时段保持无源状态,光电管使用寿命大于6年数据输出方式分为:信号输出采用M-BUS进行通信。通讯协议符合CJ/T-188标准通讯接口:MBUS,传输速率:1200bps:RS485,传输速率:1200bps或2400bps:(实际传输速率以通讯协议为准)传输距离:MBUS不大于1500m;(使用带屏蔽的优质双绞线缆,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X0.5m2)日抄见率>99%,周抄见率达100%防护等级:IP65;环境温度:-10~559;环境湿度:40%~93%RH;每只表都有唯一的地址码对应IP地址,系统可以识别每只表具。资费:水表自带7年流量资费。(四)水表配件技术要求水表接头:符合GB/T778的要求。水表垫:材料为天然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邵尔硬度:A75±5,拉伸强度>24,拉伸伸展率>440。水表表芯:满足GB/T778规定的R100的2级水表的计量要求,材料安全无毒。水表罩子:符合GB/T778的要求。表接头止回阀:止回阀内置表接头中,结合处不漏水,阀体不松动、不脱落;泄漏率:在1MPa下15min无泄漏。多功能表前阀:开关阀需专用钥匙,具有止回功能,压力损失<0.02MPa,耐压值1MPa。抗震压力表:符合JB/T6804《抗震压力表》的要求。(二)超声波水表1.执行标准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GB/T778.1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2部分:试验方法GB/T778.2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报告格式GB/T778.3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4部分:GBT778.1中未包含的非计量要求GB/T778.4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5部分:安装要求GB/T778.5饮用冷水水表塑料表壳及承压件技术规范GB/T25920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仪器仪表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GB/T25480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GB/T778(注:本技术条款中引用的规范、标准等均采用现行最新版本)文中未详尽事宜均以执行标准中引用的规范、标准为准。2.结构超声波原理计量;结构形式为一体式。大口径水表(DN50~DN300),口径和总尺寸均满足GB/T778相关规定;水表管体采用通径结构。3.材质测量管材质为304不锈钢、铜,为了保证使用寿命和二次回收利用,不能采用焊接式测量管。接触水的材质为304不锈钢。4.基本要求※4.1压力等级:不低于MPA16。提供超声波水表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4.2压力损失:小于△P25。提供超声波水表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4.3准确度:2级;高区流量(Q2≤Q≤Q4)的最大允许误差,水温范围为0.1℃~30℃时为±2%;水温高于30℃时为±3%;低区流量(Q1≤Q范围。提供超声波水表制造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4.4其他机电转换误差不应超过±1个机电转换信号当量。安装环境:B级电磁环境:E1级防护等级IP68。内部电路采用灌胶(软胶)密封,方便更换电池。4.5流量范围:满足下表要求。品名口径常用流量(Q3,m3/h)量程比:(Q3:Q1)超声波水表DN25≥6.3≥250超声波水表DN40≥16≥250超声波水表DN50≥25≥250超声波水表DN80≥63≥250超声波水表DN100≥100≥250超声波水表DN150≥250≥250超声波水表DN200≥400≥250超声波水表DN250≥630≥250超声波水表DN300≥1000≥2505.信号输出方式内置NB/4G无线远传或者外置GPRS无线远传。6.外观应有良好的表面处理,无毛刺、划痕、裂纹、锈蚀、霉斑和涂层剥落现象。显示装置上的防护罩应有良好的透明度,读数无畸变等妨碍读数的缺陷。7.显示装置7.1显示内容累计流量数显至少8位,多功能数字显示屏,包含:累计流量、瞬时流量、水流方向、压力、电池报警等;相关数据能上传至公司收费系统。当前流量的显示单位应采用m3/h,累积体积的显示单位应采用m3。显示数字的可见高度不应小于4mm。显示数值的小数部分应该与数值的其他部分能够明显区分。显示数值和单位应标注清晰、明确。当采用多屏显示时,每屏显示的数值应完整。7.2显示分辨力显示分辨力不应下表规定。Q3/(m3/h)累积体积分辨力/m3当前流盘分辨力/(m3/h)使用时检定时Q3≤6.30.0010.000010.0016.30.010.00010.01630.10.0010.163010.01l7.3显示范围显示范围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Q3/(m3/h)累积体积范围/m3当前流盘范围/(m3/h)Q3≤6.30~99990~96.30~999990~99630~9999990~9996300~99999990~99997.4故障显示工作中出现电源欠压、超声波换能器故障、管道内液体非满管(或空管)状态时应分别显示出明确的故障提示信息。抄表系统需有报警功能:如电池电量报警、水表停走报警、数据采集终端与水表通信故障报警等。8供电方式应符合GB/T778.1中6.7.4的规定。使用内置电池供电,电池型式为通用型锂电池,在水表的所有功能均开启的状态下,电池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7年。在工作电源欠电压时应有屏幕提示和远传提示,更换电池时不能丢失数据、拆卸应方便。当电源停止供电时,应能保存断电前记录的累积体积和相对应的时间标志及历史数据和事件记录,恢复供电后应能自动恢复正常的计量功能。电子电路工作3.6V-3.2V,静默电流≤25µA。9电磁兼容在静电放电、电磁场、静磁场、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及电浪涌环境下,超声波水表不应损坏和丢失数据信息。10信息采集采集终端能采集以下信息:表码、水表口径、正反向累计、正反向瞬时、声道信号强度、内部电池百分比或电池电压,报警代码等。采集终端发送上来的表码,应与水表表身的表码、铭牌表码、水表内部存储的表码完全一致。11信息上报(1)周期上报功能:应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向应用服务器上报数据。上报的数据包含但不限于水表身份信息……上报数据时间、累计流量。累计正流量、累计逆流量。无线网络信号强度(RSRP)。无线信号干扰信噪比(SINR)、无线信号覆盖等级(CEL)和水表的状态信息;(2)告警上报功能:出现持续低流量、持续高流量、低电量、异常反向流等情况时,应触发告警事件:(3)离散上报功能:为避免无线水表集中上报产生网络拥塞,无线水表应能在上报周期内按一定的离散算法将。上报时间离散后进行数据上报;(4)补报功能:无线水表上报数据失败后,应支持重传机制,当与上位机的联系恢复时,自动上发未成功传送的历史数据,提升上报成功率。(5)点抄功能:当水表数据上报异常时,无线水表应能够响应业务平台主动发起的实时抄读命令。12维测功能(1)通讯参数设置和查询:应能够查询当前所处网络状态,可对水表参数进行读取和设置;(2)信息读取功能:通过使用相应的工具应能够读取水表信息,如表号、初始值和上报周期等;(3)网络质量上报:应支持网络质量数据上报,支持网络覆盖问题定位。上报内容包括:PCI.RSRP、SINR、ECL、频点;(4)升级功能:应能够支持近端升级、FOTA升级和SOTA升级;(5)强制唤醒功能:应能通过人工干预手动唤醒无线水表并上报数据。,(6)配置下发功能:支持通过第三方应用服务器对无线水表进行配置修改或参数查询操作,修改上报周期、网络配置及抄表日等。13系统信息交互功能(1)身份认证功能:无线水表功能和业务平台之间进行身份互认:(2)时间同步功能:无线水表应具有自校对、自诊断等功能。应可自行实现与网络进行时间校对,校对后无线水表上报数据的采集时间同步为系统时间;(3)小区重选与切换:当网络覆盖不好时,无线水表可以进行小区重选与切换。14互联互通要求开机后应能在网络侧成功注册,并能与业务平台进行通信。15可靠性水表具有高稳定高可靠性,在额定工作条件下,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应小于3:000h.※采集终端在断电情况下必须保证里面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避免数据丢失,用户的不间断历史数据至少保存二年(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三)流量计3.1管段式超声波流量计(电池供电)1.准确度等级:2.0级;2.可实现双向计量,可测量正向瞬时流量、正向累计流量、反向瞬时流量、反向累计流量;3.超声波流量计(电池供电)防护等级:IP68;超声波流量计(电源供电):IP65;4.安装方式:法兰连接5.流速测量范围:0.3m/s-12m/s;6.测量周期1次/秒;7.数据通讯:RS-485输出。8.适用于口径DN300~DN900mm。3.2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电池供电或市电供电)1、管径范围:DN400-900mm2、精度:1级3、准确度等级1级4、测量介质:饮用水5、管道材质碳钢、铸铁6、信号输出1)、4-20mA阻抗小于800Ω光电隔离准确度0.1%。2)、累计脉冲输出,光电隔离,无源开路输出,传输距离小于500m。3)、RS-485:光电隔离,波特率可选择,传输距离大于1.6Km.5)、M-BUS.7、按键:触摸按键8、显示器液晶8位汉字显示9、测量功能显示瞬时流量、瞬时流速、正累计流量、负累计流量、净累计流量、累计运行时间、断电时间,日期、时间,电池电量低指示、信号质量、空管或者气泡量大等报警提示等。10、数据存贮可存贮前720小时,前365天,前36个月和前十年的测量数据,包括瞬时流量、累计流量、断电时间等。11、环境温度1)转换器-1045℃特殊环境请说明2)传感器-10+60℃常温型12、传感器材质不锈钢和陶瓷13、传感器承压能力管内部分压力小于2.5MPa14、传感器防护等级IP6815、转换器防护等级:壁挂式转换器IP65;盘装式转换器IP52;一体式转换器IP6716、传感器电缆型号:专用电缆SEYV-75-2(直径7mm),越短越好,减少干扰,也可以加长到300m若长要加粗电缆17、工作电源:AC220V,DC1236V0.8A(可选)18、执行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3063-1997计》,检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030-2007《超声波流量计》。3.3插入式电磁流量计:1执行标准:《封闭管道中导电液体流量的测量电磁流量计》GB/T18659-2002《电磁流量计检定规程》《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电磁管道流量计》JJG1033-2007HJ/T367-20072技术要求:1)测量性能:流速测量范围:一般为0.05−10m/s,也有部分产品可扩展至0.2−15m/s连续可调。测量管道直径:通常适用范围为DN400的管道。测量精度:常见的精度等级有0.5级、1.0级、1.5级等。当满量程流速>1m/s时,有些产品的精度可达±1.0%;流速≤0.5m/s时,精度可能为±1.5%。重复性:重复性误差应不超过规定精度等级的1/3。2)电气特性:被测液体导电率:一般要求被测液体导电率>5μs/cm。输出信号:常见的有4-20mADC标准电流输出,负载电阻一般为0-500Ω或0-750Ω;也有1-5kHz频率输出,负载电阻为250-1200Ω。供电电源:通常为220VAC,允差15%;或+24VDC,纹波≤5%。3)机械特性:工作压力:一般小于1.6MPa,也有部分产品可承受更高压力,如2.5MPa。介质温度:一般为0-80℃,特殊材质或型号可适应-20-+150℃的温度范围。防护等级:常见的防护等级为IP65,也可根据需求选择IP67、IP68等更高防护等级的产品。4)材质要求测量体(传感器)材质:常采用304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测量元件(电极)材质:有316L不锈钢、含钼不锈钢、哈氏合金C-276、钛Ti、钽等,可根据被测介质的腐蚀性等特性选择。内衬材料:一般有聚四氟乙烯(F4)、聚全氟乙丙烯(F46)、聚氟合乙烯(FS)、聚氯丁橡胶、聚氨酯橡胶等,以实现与流体和测量电极的电磁隔离,并防止腐蚀。5)此外,插入式电磁流量计在安装方面也有一定要求,如传感器安装上游直管段不低于5D(D为管径),下游直管段不低于2D;可垂直安装或倾斜安装,垂直安装时传感器插入管道应与管道断面的垂直直径夹角小于5°,倾斜安装时传感器的轴线与被测管道的轴线夹角为45°。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供货期和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供货期:分包号产品分类供货期限备注分包1:水表类1年每次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产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产品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产品成本费、装卸费、运输费、培训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认真填写清单中所列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清单报价明细表按给定的报价明细表格式及相关参数提交;本项目设置招标总价及单价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同发布。供应商的总报价及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各分项汇总合计价与总价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分包号产品分类产品质量保证期分包1:水表类12个月(质量保证期从项目验收合格后起算)(二)售后服务内容1.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四、付款方式产品到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所供产品货款的80%,安装调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价的95%,一年后全部付清;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产品按照产品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八、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注:政策性扣减方式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10%-2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4%-6%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九、交易服务费:供应商中标后参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采用分段递减累计的方式计费,参照下标标准计算收取,全额缴纳给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川分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项目每分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注100(含)以下1‰1.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5万元。3、单一来源采购的,每宗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十、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并结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计算。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招标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招标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竞争性谈判文件二、采购合同(格式自定)附页:合同格式采购合同(竞争性谈判)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28-竞争性谈判文件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2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30-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31-(二)明细报价表谈判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单位2025年单价限价单价报价合价备注1NB-IOT无线远传水表DN154000含税到场价DN2010DN257DN4010DN502超声波水表DN25DN40DN50DN65DN80DN100DN150DN200DN3003管段式电磁流量计DN40DN50DN80DN100DN150DN200DN3004插入式超声波流量计DN400-900(市电)DN400-900(电池)插入式电磁流量计DN400-900(市电)DN400-900(电池)5普通机械水表(小液封水LXS-15LxF100LXS-20LxF10LXS-25LxF10-32-表)LXS-40LxF5LXS-50LxF5LXS-80LxF3LXS-100LxF2LXS-150LxFLXS-200LxFLXS-300LxF6有线网络远传水表LXY-152800LXY-2020LXY-2510合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33-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特别是带“※”号条款。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质量)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特别是带“※”号条款。-34-(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35-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36-(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37-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9-(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签署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40-(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41-(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42-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43-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44-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4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7-(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宗材料 NB-IOT无线远传水表 超声波水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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