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垃圾处 垃圾处置服务招标公告(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2025)
项目概况
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5022
项目名称: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
数量:2
预算金额(元):4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5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① 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②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工业区伞城大道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669345
质疑联系人: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5-82061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蒲志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8083941
质疑联系人:陈东豪
质疑联系方式:159675622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传真:0575-82154859
联系人:谷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 招标文件发布稿.doc793K
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S20250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7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17六、资格审查18七、评标19八、定标23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3十、质疑与投诉24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1第五部分采购合同3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公开招标的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7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FS202502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2年400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400/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30之前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蒲志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8083941质疑联系人:陈东豪质疑联系方式:15967562266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669345质疑联系人:钱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2061252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工业区伞城大道1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谷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传真:0575-82154859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2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00万元。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3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4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5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16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7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地、认真仔细地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8支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下列服务招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取。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20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22预付款本项目涉及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 25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点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的规定: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2、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项目为分年安排预算的,预付款按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上述比例执行);项目如以人工投入为主,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3、本项目涉及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相应字样应在合同中体现)。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提交相应申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金融支持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5其他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2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5.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6.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垃圾处置费、车辆、施工设备费、设备损耗费、服装费、耗材、管理费、税费和招标代理费等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需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7.2其他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9.2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格式见附件);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项证明材料;7项目理解和认识;8履约能力;9项目实施方案;10垃圾处置体系;11项目团队(格式见附件);12人员培训方案;13管理制度;14拟投入专用设备;15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16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17文明安全作业方案;18售后服务;1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10.2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1.6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截止期14.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开标16.开标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16.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16.3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16.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6.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1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七、评标18.评标原则18.1竞争优选;18.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8.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18.4反对不正当竞争。19.评标组织19.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19.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4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2.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4.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24.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24.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24.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4.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24.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24.8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4.9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24.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24.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4.1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4.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24.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24.1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2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1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1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6.5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24.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2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7.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7.4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7.5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27.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八、定标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2.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售后服务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十、质疑与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投诉36.1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将不予受理。36.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1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注: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章评分标准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20分)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0000.00元);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二、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80分)1、评分细则评分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技术(80分)项目理解和认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崧厦街道垃圾处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重难点问题分析程度进行打分。5履约能力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5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时间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其他垃圾的处置、清运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大件垃圾的处置、清运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废弃家具的处置、清运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垃圾处置体系评委根据供应商建立的垃圾处置体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全面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项目团队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的岗位人员配置方案与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学历、证书、工作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5人员培训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采购人制定的内部员工培训计划安排进行打分,要求培训内容全面、规范,具有针对性。4管理制度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考核制度、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打分。3拟投入专用设备评委根据供应商投入本次项目的专业车辆、设备、作业机具等配置进行打分。(提供设备发票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相关服务承诺等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3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大型活动、节庆假日、防台防汛期间、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进行打分。4文明安全作业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对作业过程中的文明作业(包括但不仅限于排污、噪音等方面)、安全作业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3售后服务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维护机构和人员情况进行打分,要求拥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等。3注: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资信分为客观分,也需独立进行评价并核对分值,最终分值需一致。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等需要真实有效。中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若发现资料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一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1.崧厦街道临时处置中心地址:共三个临时堆放点(分别位于蔡林、陆家和雀嘴)。2.服务范围:崧厦街道37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3.服务内容:崧厦街道37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范围内的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工作;负责承担客运中心北侧区域的卫生巡逻及该区域内的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工作;负责承担年度内街道应急保障不超过1000吨的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垃圾处置任务。4.垃圾处置量:每天由各村(居)社区收运过来的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装潢大件、废弃家具等垃圾,每季度不低于3750吨,即每年不低于15000吨(各村、居、社区的垃圾由自己派车辆清运,处置由中标公司负责)。5.现状处理:供应商须自行前往临时处置中心进行现状踏勘,并对三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以及勤联和新下湖临时堆放点现状按标准规范进行清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三、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进场需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场地清理提升方案,优化现场环境,保证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处理符合环卫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严禁废物丢弃、废水直排。2.中标单位须建立台账制度。(1)当各村(居)社区运来垃圾时,须对过磅垃圾数量类型和重量、垃圾清运人员、车辆来源及进出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提供村(居)社区证明;(2)当垃圾运往环卫中转站或其他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处理时,须提供接收单位证明。3.本项目垃圾处置、清运过程中所需的人员、工具、服装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自行提供车辆、司机,垃圾清运车必须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等相关主管单位备案或认可,备案证明或相关认可证明交由采购人确认后,车辆允许进场清运,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4.经处置之后清运出的垃圾最终需运到环卫中转站进行处理以及其他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处理。5.根据采购要求制定详尽的处置方案、运输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垃圾外运环保措施,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各种人员及车辆、设备的管理制度,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任务。6、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的路线、时间段进行清运。7、处置、清运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堆按采购人的要求处置。不得违法焚烧垃圾。8、积极、主动、自行处理垃圾外运与周边特别是垃圾场附近的居民的相关工作的衔接。9、垃圾清运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10、必须做好垃圾清运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清运车辆整洁,按时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性能完好。11、保证外运车辆日常运作,车辆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并保持车辆安全行驶。12、确保所有垃圾在处置和清运的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必须保持外运车辆清洁,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密封,垃圾不得外泄遗撒。13、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垃圾处置、清运队伍,保证垃圾清运所须的管理、操作、安全等工作人员。做好作业员工的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4、应制定应急机制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和台账。15、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遵守倾倒场地工作流程,服从管理单位统一调配,积极主动完成临时突击任务,评审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16、所有临时堆放点须绿网覆盖、配置喷淋设备,避免在垃圾清运、处置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并要求中标人在所有临时堆放点配齐给排水设备,避免出现给水排水问题。17、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听从采购人的指挥和调度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18、垃圾处置、清运过程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规倾倒、填埋垃极等行为的,其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经济赔偿。19、中标人在垃圾处置、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处罚等均由中标人承担。20、日常处置流程20.1由各村(居)社区及单位收集的其他垃圾运输至处置中心,经处置中心检查之后,车辆过磅,倾倒于处置中心内。20.2通过机械与人工共同合作的方式,将处置中心的垃圾进行处置。20.3挖机或铲车将处置完成之后的垃圾进行压缩,装车。20.4派车辆运输至其他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处理。四、岗位配置、场地、设施、设备基本要求(1)车辆配置要求:小挖机不少于3台、铲车不少于3台、垃圾清运车不少于15辆,每辆作业车辆须配备专职司机。(2)岗位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按岗位配置要求提供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并提供优质服务。同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其他岗位。1、垃圾分拣主管岗: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设置一个垃圾分拣管理员岗,负责主管本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分拣工作。2、垃圾分拣员岗: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设置一个垃圾分拣员岗,负责垃圾分拣工作。3、过磅岗位: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设置一个过磅岗位,负责验收、记录垃圾过磅信息。4、门卫岗: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雀嘴、勤联和新下湖)设置一个门卫岗,负责临时堆放点的出入口和闲杂人等控制,要求挂牌上岗、坚守岗位,严格履行门岗职责,并负责场地保洁工作。上述岗位工作时间须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注:勤联和新下湖临时堆放点由中标人负责门卫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3)临时堆放点硬件设施配备投标人须自行前往三个临时堆放点进行现场勘察以及硬件设备查漏补缺,如临时堆放点未具备过磅设备及移动房或上述设备不俱全的,投标人须提供统一完善的过磅设备及移动房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上述过磅设备、移动房及相关硬件设施设备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蔡林、陆家、雀嘴、勤联和新下湖临时堆放点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三)★相关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的工作岗位数量和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参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时无法提供投标承诺的工作岗位数量和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参保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的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及相应的车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时无法提供投标承诺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及相应的车辆等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客运中心北侧区域附图(黑框内区域)510)集学支路5a路高铁新城青春驿站上虞华通体育馆必胜客品上虞客运中心0华为授权体验店Manner交通大厦Coffee司机之家万达广场第二章项目考核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分值得分扣分档案管理(20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如对员工管理制度;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安全作业规范等管理制度;车辆、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各种内部(奖惩)考核制度等;建立必需的台账资料:内部巡查、各种考核(如对作业人员、车辆等考核)台账;安全管理台账;车辆出入登记台账等。8未做到的,每项扣1分台账资料齐全,每月及时报送上月收运的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数据12未做到的,每项扣1分人员管理(10分)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2未做到的,本项不得分工作人员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2未做到的,本项不得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良好,听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指挥6未做到的,每次扣1分车辆管理(10分)运输车辆文明作业3被发现或遭投诉的,1次扣1分车容车貌整洁,密闭程度高3被发现或遭投诉的,1次扣1分各类证件放置车辆醒目位置,备查2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车辆转运时需办理车辆通行证(交警、城管)2每发现一车次,扣1分垃圾处置(10分)按规定处置各类垃圾,每季度垃圾处置量不少于3750吨。10每少20吨,扣2分污染管理(18分)运输途中大面积撤漏,造成严重污染的6未做到的,每次扣1分车轮带泥、沿途抛撒,造成较大面积污染的6每发生一次扣1分临时垃圾处置中心,现场作业环境脏乱,废物直弃,污水直排6每发生一次扣1分运行管理(4分)在规定时间内执行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接到清运通知后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的)2未做到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的,按指定地点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垃圾2未做到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发生次数过多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当月运费社会监督(20分)其他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卫生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形的20每发生一次扣20分安全管理(8分)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8未及时上报的,不得分;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他未根据项目要求配置相应数量的人员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人并且处罚5000元。发生三次及以上的,在处罚标准基础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管理不当,造成上级部门批评、媒体报道等严重后果的一次扣20分被上级纪委、监委、检察院传唤,存在行贿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管理不当,被群众信访的区级信访每次扣5分,市级信访每次扣10分,省级及以上信访每次扣15分合计100说明:1、考核方案(1)考核标准总分100分。(2)综合考核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拨付全额经费:(3)综合考核分在90分(不含)以下的,每分扣除500元;(4)月度考核扣分累计超过20分(不含20分),即80分(不含)以下视为月度考核不合格。如年度合同期连续二个月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中标人自行承担。2、考核办法:考核由崧厦街道农业农村办每月1次不定期对临时垃圾处置中心相关工作进行考核。第三章付款方式及要求一、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预付款,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费用为合同金额的9.375%。(1)根据考核结果和清运量(每季度清运量低于3750吨时则按实支付,若高于3750吨时则按中标价进行支付不予奖励),每季度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季度费用,支付费用最高不超过季度费用的80%。(2)剩余季度费用的20%在满四季度后根据考核结果和清运量(若年清运量低于15000吨时则按实支付,若高于15000吨时则按中标价进行支付不予奖励)进行结算。二、付款要求中标人在收款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人凭发票付款。如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五部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采购单位:(甲方)中标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编号为FS2025022招标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崧厦街道临时处置中心地址:共三个临时堆放点(分别位于蔡林、陆家和雀嘴)。2.服务范围:崧厦街道37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3.服务内容:崧厦街道37个行政村及4个社区范围内的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工作;负责承担客运中心北侧区域的卫生巡逻及该区域内的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垃圾的处置清运工作;负责承担年度内街道应急保障不超过1000吨的其他垃圾、大件垃圾、废弃家具、建筑垃圾处置任务。4.垃圾处置量:每天由各村(居)社区收运过来的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装潢大件、废弃家具等垃圾,每季度不低于3750吨,即每年不低于15000吨(各村、居、社区的垃圾由自己派车辆清运,处置由中标公司负责)。5.现状处理:供应商须自行前往临时处置中心进行现状踏勘,并对三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以及勤联和新下湖临时堆放点现状按标准规范进行清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2025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三、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进场需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场地清理提升方案,优化现场环境,保证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处理符合环卫部门相关规定要求,严禁废物丢弃、废水直排。2.中标单位须建立台账制度。(1)当各村(居)社区运来垃圾时,须对过磅垃圾数量类型和重量、垃圾清运人员、车辆来源及进出去向等信息进行登记,并提供村(居)社区证明;(2)当垃圾运往环卫中转站或其他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处理时,须提供接收单位证明。3.本项目垃圾处置、清运过程中所需的人员、工具、服装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自行提供车辆、司机,垃圾清运车必须由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上虞环境卫生管理集团等相关主管单位备案或认可,备案证明或相关认可证明交由采购人确认后,车辆允许进场清运,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4.经处置之后清运出的垃圾最终需运到环卫中转站进行处理以及其他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处理。5.根据采购要求制定详尽的处置方案、运输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垃圾外运环保措施,建立符合实际情况的各种人员及车辆、设备的管理制度,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任务。6、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所规定的路线、时间段进行清运。7、处置、清运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堆按采购人的要求处置。不得违法焚烧垃圾。8、积极、主动、自行处理垃圾外运与周边特别是垃圾场附近的居民的相关工作的衔接。9、垃圾清运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10、必须做好垃圾清运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清运车辆整洁,按时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性能完好。11、保证外运车辆日常运作,车辆状况必须符合要求并保持车辆安全行驶。12、确保所有垃圾在处置和清运的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必须保持外运车辆清洁,运输途中保证车辆密封,垃圾不得外泄遗撒。13、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垃圾处置、清运队伍,保证垃圾清运所须的管理、操作、安全等工作人员。做好作业员工的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4、应制定应急机制和措施,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和台账。15、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遵守倾倒场地工作流程,服从管理单位统一调配,积极主动完成临时突击任务,评审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16、所有临时堆放点须绿网覆盖、配置喷淋设备,避免在垃圾清运、处置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并要求中标人在所有临时堆放点配齐给排水设备,避免出现给水排水问题。17、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听从采购人的指挥和调度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18、垃圾处置、清运过程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有违规倾倒、填埋垃极等行为的,其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经济赔偿。19、中标人在垃圾处置、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处罚等均由中标人承担。20、日常处置流程20.1由各村(居)社区及单位收集的其他垃圾运输至处置中心,经处置中心检查之后,车辆过磅,倾倒于处置中心内。20.2通过机械与人工共同合作的方式,将处置中心的垃圾进行处置。20.3挖机或铲车将处置完成之后的垃圾进行压缩,装车。20.4派车辆运输至其他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地点进行处理。四、岗位配置、场地、设施、设备基本要求(1)车辆配置要求:小挖机不少于3台、铲车不少于3台、垃圾清运车不少于15辆,每辆作业车辆须配备专职司机。(2)岗位配置要求。投标人须按岗位配置要求提供相应岗位工作人员,并提供优质服务。同一人员不得重复担任其他岗位。1、垃圾分拣主管岗: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设置一个垃圾分拣管理员岗,负责主管本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分拣工作。2、垃圾分拣员岗: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设置一个垃圾分拣员岗,负责垃圾分拣工作。3、过磅岗位: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和雀嘴)设置一个过磅岗位,负责验收、记录垃圾过磅信息。4、门卫岗:要求每个临时堆放点(蔡林、陆家、雀嘴、勤联和新下湖)设置一个门卫岗,负责临时堆放点的出入口和闲杂人等控制,要求挂牌上岗、坚守岗位,严格履行门岗职责,并负责场地保洁工作。上述岗位工作时间须按采购人要求执行。注:勤联和新下湖临时堆放点由中标人负责门卫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3)临时堆放点硬件设施配备投标人须自行前往三个临时堆放点进行现场勘察以及硬件设备查漏补缺,如临时堆放点未具备过磅设备及移动房或上述设备不俱全的,投标人须提供统一完善的过磅设备及移动房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上述过磅设备、移动房及相关硬件设施设备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蔡林、陆家、雀嘴、勤联和新下湖临时堆放点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中蔡林临时堆放点按甲方要求进行标准化建筑垃圾处置转运中心升级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相关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的工作岗位数量和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参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时无法提供投标承诺的工作岗位数量和人身保险(雇主责任险)参保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后提供的能保证服务质量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及相应的车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时无法提供投标承诺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及相应的车辆等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客运中心北侧区域附图(黑框内区域)510)集学支路5a路高铁新城青春驿站上虞华通体育馆必胜客品上虞客运中心0华为授权体验店Manner交通大厦Coffee司机之家万达广场五、服务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1、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垃圾处置费、车辆、施工设备费、设备损耗费、服装费、耗材、管理费、税费和招标代理费等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需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2、服务费用结算方式:(1)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5%作为预付款,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费用为合同金额的9.375%。①根据考核结果和清运量(每季度清运量低于3750吨时则按实支付,若高于3750吨时则按中标价进行支付不予奖励),每季度后一个月内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季度费用,支付费用最高不超过季度费用的80%。②剩余季度费用的20%在满四季度后根据考核结果和清运量(若年清运量低于15000吨时则按实支付,若高于15000吨时则按中标价进行支付不予奖励)进行结算。(2)付款要求乙方在收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甲方提供元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递交,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向乙方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七、履约验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垃圾处置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进行验收,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考核后视为验收合格。八、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和实施情况、质量、效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并限期予以整改。2、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及其投标承诺的行为进行合同款项扣罚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严重影响活动筹备进程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出现有合同款项扣罚或经济处罚的情况,将在扣罚相关金额后进行余额的支付。4、甲方需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协助乙方解决问题、使之顺利开展工作。5、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项目组成员及员工,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调整到位。九、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获得合同款项。2、乙方应全面、高效、优质的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包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履约过程中甲方交待的事项)以及己方承诺的义务(包括乙方的承诺)。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计划或方案变更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并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实施。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确定各项目组的工作人员。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指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的纠正并向甲方进行通报。6、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7、甲方不承担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其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法律纠纷和经济责任,乙方须自行负责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所有事故、法律纠纷及一切费用。8、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因上述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9、乙方应做好本项目的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项目结束后统一移交给甲方立卷、归档。十、违约责任1.在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其他条款1、如遇上级政策有变,乙方必须无条件终止合同。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3、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第②种方式解决争议。1选择仲裁的,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向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4、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5、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项目全部完成并将所有资料交接业主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名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投标人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上传,并与招标文件的评分要点准确设置关联点。此格式内容仅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调整。未按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或因格式不规范、页码不清等原因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授权代表名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授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二:投标人承诺函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格式见附件);(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项证明材料;(7)项目理解和认识;(8)履约能力;(9)项目实施方案;(10)垃圾处置体系;(11)项目团队(格式见附件);(12)人员培训方案;(13)管理制度;(14)拟投入专用设备;(15)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16)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17)文明安全作业方案;(18)售后服务;(1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六:评分对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评分项目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对应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七: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资信分内容自评得分投标文件对应资料投标文件页码12345678合计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八:投标项目明细清单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九:技术响应及建议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投标建议注:名称可基于项目清单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调整。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十: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时间及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十一:项目团队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姓名本项目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报价文件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十二:投标函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认真研究了关于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如招标文件前后有矛盾的,我方完全同意按贵方的理解处理。我单位承诺:1、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愿意承接开标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服务期为:。2、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者作为中标人。3、一旦我单位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设备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6、我单位承诺,一旦发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承担该条款约定的责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附件十三: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总价(二年)大写: 元/二年(小写: /2年)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垃圾处置费、车辆、施工设备费、设备损耗费、服装费、耗材、管理费、税费和招标代理费等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需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附件十四: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名称内容其他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单价小计投标总价(二年)大写: 元/二年(小写: /2年)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垃圾处置费、车辆、施工设备费、设备损耗费、服装费、耗材、管理费、税费和招标代理费等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需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注:项目名称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等,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日期:投标人全称(公章):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S20250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7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17六、资格审查18七、评标19八、定标23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3十、质疑与投诉24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1第五部分采购合同3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公开招标的公告公告日期:2025年7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FS2025022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中介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2年400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400/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五.投标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3日上午9:30之前获取。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提示:1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注:供应商先要申领CA,取得CA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相关操作可参考《CA申领操作指南》和《CA管理操作指南》。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CA驱动和申领流程》: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6.特别提醒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整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57开标室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当日10:00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当日10:00前)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本次开标(不)提供现场视频。九.投标保证金:无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询问):蒲志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8083941质疑联系人:陈东豪质疑联系方式:15967562266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2669345质疑联系人:钱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5-82061252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工业区伞城大道1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谷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30212传真:0575-82154859地址: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上虞区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年)2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400万元。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是指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8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1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3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合同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4采购及中标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5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16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7特别说明投标人应无条件地、认真仔细地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8支持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3)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9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下列服务招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取。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20是否允许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演示。22预付款本项目涉及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 25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第二条第五点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的规定: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2、项目涉及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要求中标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4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项目为分年安排预算的,预付款按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上述比例执行);项目如以人工投入为主,采购人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20%-70%的合同款作为预付款。3、本项目涉及投标人为大型企业,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相应字样应在合同中体现)。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应提交相应申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适用前述规定。2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4金融支持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5其他1、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皆需提供正反面,否则按不提供处理。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前附表所述。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法定时间内提出。1.2投标人须对所投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3本招标文件所称公章是指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冠以单位法定名称的电子公章。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第五部分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5.招标文件的解释5.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2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6.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6.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公告发布网站查看。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6.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电子澄清(询标由专家在政采云系统上发起询标函,投标人在澄清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投标人的电子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进行电子签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扫描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投标报价7.1投标报价统一为人民币计价,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垃圾处置费、车辆、施工设备费、设备损耗费、服装费、耗材、管理费、税费和招标代理费等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需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另行支付。7.2其他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7.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9.1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签字是指线下签字扫描后上传或者线上进行电子签章),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则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他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7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格式见附件)。9.2商务技术文件,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以下项所列的技术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资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含货物、服务等)(格式见附件);4技术响应及建议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6★项证明材料;7项目理解和认识;8履约能力;9项目实施方案;10垃圾处置体系;11项目团队(格式见附件);12人员培训方案;13管理制度;14拟投入专用设备;15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16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措施;17文明安全作业方案;18售后服务;1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注:以上内容应与评标办法中内容具有一致性。如果本项目涉及软件采购,还需提供相关完整配置方案(软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等),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如官网截图、产品彩页、技术说明等),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视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修改,其投标将被追认为无效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这一情况报送采购监管部门。实质性指标、关键性指标和重要指标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技术偏离表中仅复制粘贴而未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产生的影响直至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或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提供备份文件或者备份文件也出现异常情况无法进行评审的,亦视为放弃投标。10.2投标文件上传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前附表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0.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11.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1.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1.2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11.3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11.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5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1.6投标人采取提供虚假资料等不正当手段的;1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1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2.1按招标文件9.1条、9.2条、9.3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12.2投标文件须按附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写全称。(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予以确认。12.4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截止期14.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传输,以纸质、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为应对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异常情况,投标人可指派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交备份文件。14.2采购人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公告形式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5.投标文件的修改、撤销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五、开标16.开标1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开标。16.2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上传投标人提供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后缀名为.bfbs)须存储在U盘中,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用信封进行密封并盖章,由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16.3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及有关人员参加。16.4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投标人一般不需要参加现场投标和开标,若投标人需要指派授权代表递交备份文件,则授权代表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锁,则U盘退还给供应商;若解锁失败,则由采购代理机构将U盘中的备份文件上传,该U盘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保存。16.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六、资格审查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开标后评标前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无效;1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资格审查意见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七、评标18.评标原则18.1竞争优选;18.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18.3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18.4反对不正当竞争。19.评标组织19.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推选产生的组长主持。19.3本次评标为在线评标。20.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项目建设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1.4即按《评分标准》确定的标准,以经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技术和商务评估,并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规定,“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2.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2.1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审中因投标文件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23.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24.无效投标经过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存在以下重大偏离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因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而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24.3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24.4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24.5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4.6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24.7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24.8投标详细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4.9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24.10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24.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4.12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4.13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料”部分中出现《开标一览表》或《投标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的;24.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即“★”的关键性指标及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或缺漏;24.15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24.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4.1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16.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1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1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16.5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24.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中止电子交易活动和重新组织采购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2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7.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采购人不得在中标人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2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7.4投标人相互之间,或与采购人相互不得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7.5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未中标的原因;27.6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八、定标28.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8.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8.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8.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8.5中标人应携带介绍信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8.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合同签订及其他29.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条款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1.验收3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1.2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1.3采购人负责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32.货款结算方式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项目款项的支付。33.售后服务考核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定期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十、质疑与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供应商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5提出质疑的日期。未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35.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6供应商投诉36.1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诉将不予受理。36.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章评标办法一、本次招标将按下列第1种评标办法进行评标:1、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因素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以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相同的,以报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总得分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2、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评审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无法确定技术指标优劣的,则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注: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章评分标准一、报价文件评分标准(20分)报价文件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有效报价进行评议,其评分标准及分值设置规则如下:1、本次招标最高限价规定如下: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4000000.00元);2、投标人的报价在最高限价内的,为有效报价。3、本次评标设有最佳报价。最佳报价确定方式:根据所有入围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4、最佳报价者的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与最佳报价相比,按下列方法计算其报价分:投标价格分=(最佳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5、当投标(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报价明细表报价予以修正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修正或确认的,则做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赠送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如出现则做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价格扣除: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1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二、商务技术文件评标内容及标准(80分)1、评分细则评分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技术(80分)项目理解和认识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崧厦街道垃圾处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重难点问题分析程度进行打分。5履约能力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等情况进行打分。5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崧厦街道垃圾处置时间计划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施性进行打分。5评委根据供应商对其他垃圾的处置、清运方案的科学性、合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处 垃圾处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绍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