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 邮寄录取通知书招标公告(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采购人地址:

滁州市醉翁西路

101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张老师

150055

00906

四、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5-2027

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

五、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根据《国家邮政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国邮办发〔

2022



19

号文件要求,“高校录取通知书应当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寄递,禁止使用平信寄递”“邮政企业要确保寄递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中国邮政

EMS

是中国经营历史最悠久、网络覆盖范围最广的快递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是比较稳妥的寄递渠道。

六、采购预算金额:

20.55

万元

/3

年。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了保障新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工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并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录取通知书必须使用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寄递,确保寄递过程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和邮件安全,不得采用平信方式寄递。本市承担邮政特快专递的企业只有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项目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滁州市琅琊区紫薇北路

1490



十、公示期限:

202

5



7



2

日至

202

5



7



9



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协商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5



7



9



09



00



2.

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会议室(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七楼

739

室)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



老师

15005500906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

101



2.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郝松明

17754055569

联系地址:滁州市中都大道

1555

号凯迪置地广场

B



601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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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招标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盖章)代理机构: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日期:二○二五年七月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经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拟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我方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请贵单位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7月9日9时(北京时间),前往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会议室(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七楼739室)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谈判。采购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005500906代理机构: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郝松明联系电话:17754055569日期:2025年7月2日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回执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我公司已收到关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书的通知。我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开标时间无异议。现经过公司研究决定(参与/放弃)此次投标活动。特此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7月日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3、项目招标范围、内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20.55万元,现按照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6、标段划分:一个标包。7、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要求。8、供货期:3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9、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由专家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10、单一来源采购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5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最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5元/件),否则投标无效。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3、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三、本项目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四、谈判时间:2025年7月9日9时00分五、谈判地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会议室(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图文中心七楼739室)六、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招标代理费用:3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八、供应商须申报资料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投标的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一正二副)(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加盖法人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以上(2)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3、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九、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采购内容进行谈判,确定投标人可以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2.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报价进行谈判;3.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4.谈判小组根据谈判的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十、成交原则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最终报价选择最低价供货商成交。如谈判小组认为最低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可宣布无效投标。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0.5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且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最高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15元/件),否则投标无效;2、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旦确认,不得擅自更改,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强制约束力。3、采购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履约保证金:无5、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付款方式:每年度录取通知书寄递结束后(待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核算邮寄费用,由相关部门予以结算。结算价=实际使用数量*单个邮寄中标价(中标价在服务期内不予调整,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7、供货期:3年(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8、投标报价修正: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9、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10、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与投标人协商确定。十二、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一、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暂定数量(件)单位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邮寄录取通知书13700件/3年15数量只作为预算金额控制上限,并不作为对达到邮递总数量的依据及承诺,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十三、合同条款及格式1合同协议书(参考格式)合同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编号:买方: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卖方:电话:电话:住所:住所: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的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中所需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经招标,确定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综合单价为元/件。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录取通知书寄递结束后(待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核算邮寄费用,由相关部门予以结算。结算价=实际使用数量*单个邮寄中标价(中标价在服务期内不予调整,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进行书写、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格式1.封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须加盖法人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6)报价一览表;(7)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或)2.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本公司若有违反声明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息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序号实施项目报价金额(人民币)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小写) 元/件; (大写) : 元/件; 供货期注:①请将本报价一览表装订于正本和副本中,无须单独密封;谈判供应商: (全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项目名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序号实施项目报价金额(人民币)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1.综合单价投标报价:(小写) 元/件: (大写) : 元/件: 供货期注:报价一览表(二次报价)现场谈判时递交,无需密封于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 (全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本二次报价函由供应商签字盖章后,提前单独准备2份(报价文件内不装订),其中总报价应保持空白,在评审小组与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商定好最终价格后,由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当场填入。(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首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完全响应(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关于服务期、技术参数、合同条款等一切内容。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单位对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认我单位对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5-2027年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确认。招 标 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经办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005500906 (单位盖章)2025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之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郝松明联系电话:17754055569 (单位盖章) 2025年7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录取通知书邮寄服务 邮寄录取通知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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