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视频监招标公告(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 09:1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
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
预算金额(元):839700
最高限价(元):835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39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为提升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梳理安全设备台账和软硬件资产清单;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意识培训、宣传教育,提升全行业、全系统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有效识别数据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处置闭环,提供重保时期专项值守服务,确保关键业务系统高可用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整个项目服务期为一年。项目工期:项目服务期分2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对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机房运维进行验收。第二阶段:对浙里快递2.0系统开展2026年等保评测及密评,对整体网络安全专项服务进行验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 09:1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祝福街口保利中心14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778758
质疑联系人:俞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九区河东路2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干祥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155620
质疑联系人:杨玲华
质疑联系方式:13386521846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招标文件 7.02.doc516.4K
【定稿】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招标文件7.02.doc
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1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五年七月2.目录目录2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6第三章采购需求7一、项目概况7二、采购内容7三、项目服务要求13第四章采购合同15第五章评标办法18第六章投标人须知2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9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62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3.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839700最高限价(元):835700采购需求: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为提升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水平,梳理安全设备台账和软硬件资产清单;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意识培训、宣传教育,提升全行业、全系统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有效识别数据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处置闭环,提供重保时期专项值守服务,确保关键业务系统高可用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整个项目服务期为一年。项目工期:项目服务期分2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对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机房运维进行验收。第二阶段:对浙里快递2.0系统开展2026年等保评测及密评,对整体网络安全专项服务进行验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4)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2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3.3.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方式: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不提供纸制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3.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1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10分;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3.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6.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2)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4.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3.7.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祝福街口保利中心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联系电话(询问):0571-85778758质疑联系人:俞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30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九区河东路21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干祥平联系电话(询问):15068155620质疑联系人:杨玲华质疑联系方式:13386521846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3.8.一、技术标准、规范(不限于以下)1.国家规定的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2.行业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与服务有关的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产品品牌所在国的有关质量标准,上述标准如有不一致,执行两者中更严格的标准。4.其他相关标准及规范,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3.9.二、采购内容及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需求”。3.10.三、工作范围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1.履行所有规定服务;2.服务成果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4.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包含预算单位1个(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运维对象包括4部分:一是定制开发软件运维1套(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二是机房硬件运维,三是运营商传输线路租用,四是网络安全专业外包服务。通过本项目维护服务,保障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持续升级,逐步将省级重点处理场所和全省地(市)、区县邮管已建视频监控中心视频监控进行视频接入、联网整合、智能巡检、视频AI分析。为提升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网络与数据安全防护水平,完善机房安全设备台账和软硬件资产清单,优化网络安全架构;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评估、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技术手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数据安全意识培训、提升管理人员数据安全意识;通过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有效识别数据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性开展数据安全风险隐患处置闭环,提供重保时期专项值守服务,确保关键业务系统高可用性。此外,通过系统化的网络安全培训计划,提升全员网络安全意识;强化上网行为管理,规范网络使用行为。二、采购内容本项目运维采购内容,主要包括邮政业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软硬件设施技术维护及平台应用升级优化工作、机房硬件运维、运营商传输线路租用、网络安全专业外包服务,确保邮管局整体信息化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和发展性,具体建设内容如下:(一)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内容运维对象主要建设内容: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的软硬件设施技术维护和平台应用升级优化。1、系统技术维护对整个平台软件进行技术维护及异常排障服务,结合业务部门需求,确认平台各项应用配置合理性,全面诊断分析系统健康状况和系统软件的可用性,提前发现系统风险隐患,避免业务损失。监控指挥中心巡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监控指挥中心大屏系统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例行定期巡检,半年1次上门现场巡检,对监控指挥中心硬件设施进行检查,保障核心设备的稳定运行,避免因硬件基础设施故障,造成业务中断。监控电脑XC改造:对3台老旧的监控电脑进行XC改造替换,包括XC操作系统,以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更新,费用包含在本次运维服务中。平台安全异常处理:本项目平台政务云安全扫描发现的漏洞、报警、异常的及时处理和整改。平台技术更新维护:包括平台技术升级更新、BUG问题解决、数据/接口更新等技术更新维护工作。系统网络配置管理:针对平台应用提供系统配置管理保障,对系统的省局、地市局、快递企业等多类用户的访问IP做白名单管理和配置,违规访问的IP及地址做黑名单控制和拦截,整个系统的网络安全策略及应用端口做针对性配置和管控。2、应用升级优化定制开发软件运维内容:(1)新增视频平台对接及技术联调本期项目对省内已建立视频平台省级快递企业进行平台视频资源的对接及联调,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接入(非运营商专线),省局平台对应的接口适配和技术改造,实现数据和省级平台的互通联网,具有视频资源收藏夹功能。(2)邮政业视频AI分析能力建设1)安检机人员离岗检测算法构建及优化。要求同时识别安检机开机亮屏、传送带启用且有包裹运送、人员在岗或离岗监测、视频图像覆盖整个区域,对于算法持续训练及优化、迭代。2)包裹开箱验视算法、身份证检测算法的构建及优化该算法通过对线下快递网点监控探头赋能深度学习计算机视觉算法,实时对监控视频流进行检测分析,对违规寄件行为进行抓拍,同时把抓拍图像和追溯视频上传至后台系统记录。3)以上邮政业场景化AI算法的设计、开发、部署、训练、配置,视频AI分析报警接口开发及输出,配套GPU算力资源和算法平台框架。(3)视频告警分类分级模型构建及接口开发将视频智能巡检及AI告警结果划分为红色与橙色两级,红色告警:设备连续不在线7天以上;橙色告警:设备连续不在线3-7天/视频画面质量问题/安检机人员离岗/开箱验视、身份证识别等算法,开发视频报警页面,进行可视化呈现,支持分级、分时间筛选和统计。针对以上视频告警的上下级平台系统联调优化。(4)支持在地图上显示接入的省级快递企业所在位置。(5)进一步提升系统权限、视频资源收藏、设备管理、分类统计和数据融合,优化驾驶舱,提供视频AI能力,帮助用户快速实现数据的可视化和视频智能巡检分析。(6)完成与浙里快递2.0系统整合。(二)机房硬件运维1、机房设备巡检维护主要是机房中主要是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IPS、网关、服务器、UPS等核心设备的日常巡检和技术维护,设备部署在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本地机房的机柜中。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对机房及配套设备设施进行例行定期巡检(H3C、锐捷、奇安信网神、多个品牌厂家的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IPS、网关、服务器、UPS等),1个季度1次上门例行巡检,对机房各类硬件设施进行检查,出具机房巡检报告,及时发现硬件运行中问题并尽快解决问题,保障核心设备的稳定运行,避免因硬件基础设施故障,造成业务中断。2、机房设备优化提升机房缺乏智能门禁、烟感、温湿度监测相关环境设备,整体机房环境待合规提升。本期项目将对照标准化机房环境设施配备要求进行机房优化提升,如需要更新设备才能解决,则需要更新设备落实闭环整改,提出本项目设备更新方案及选型。保障省邮政管理局信息化基础设备、网络及环境等正常运转,承载业务的持续和稳定运行,实现资产安全有效管理。(三)运营商传输线路租用主要是运营商传输线路租用,用于本项目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与地市(县)、省级快递企业的视频接入,主要是现有开通的视频接入专线到期的续期。传输线路租用(存量到期):3条50M视频接入专线,主要用于租用省到3个地市(县)的50M专线链路,连通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和地市(县)视频平台,本次项目将延续租赁1年专线。(四)网络安全专业服务内容1、网络安全评测服务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通过邀请具有专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资质的测评公司,对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一个三级等保系统(浙里快递2.0)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对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二级等级保护测评,出具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服务频次:1次服务范围:一个三级等保系统、一个二级等保系统、一个三级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报告:《XX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XX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测评对象(系统)基本情况如下:“浙里快递”迭代升级项目(等保三级、商用密码三级)项目全称:“浙里快递”迭代升级项目项目代码:2312-330000-04-04-457929项目立项文号:浙发改高技〔2024〕258号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等保二级)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发改赋码:2207-330000-04-01-861847立项文号:浙发改高技函〔2019〕511号2、网络安全服务(1)资产管理服务根据政务数据管理要求,对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核心网络安全设备、重要业务系统资产每季度进行识别、核查,登记设备的类别、品牌、型号、序列号、部署节点等资产详细信息,包括中心机房、监控指挥中心、云资源及安全组件。最终形成资产清单、网络拓扑图、机柜图、机房平面图。服务频次:每季度更新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核心网络安全设备、重要业务系统服务交付:资产清单、网络拓扑图、机房平面图、机柜图(2)安全咨询服务根据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浙江省邮政行业情况,对安全技术与管理现状提供安全规划、安全战略、安全目标及安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并提出安全咨询建议服务频次:按需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服务交付:《咨询建议》(3)制度体系建设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结合安全监管要求、行业安全意识提升的邮政业监管特性,完善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并开展制度审查、制度发布、制度宣贯、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支撑材料及制度缺陷,并对制度体系进行完善与修订。服务频次:1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服务交付:《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4)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参照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对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根据现场调研、差距分析提供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含整改建议),并协同邮政业安全中心追踪整改情况。服务频次:每半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1套信息系统服务交付:《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5)漏洞扫描对指定的信息系统、网络组件及应用定期开展漏洞扫描,由安全专家对漏洞扫描结果进行解读并输出分析报告,为用户提供漏洞修复建议和指导,让客户了解网络安全状况,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并指导完成闭环整改和复测,直至隐患清零。服务频次:每季度1次服务范围:指定1套信息系统或1个C段主机服务交付:《漏洞扫描报告》(6)渗透测试模拟黑客攻击方式,对指定应用系统进行模拟攻击测试,验证漏洞对整个应用系统的影响,分析潜在风险,从信息安全角度提供加固建议,对修复的漏洞开展复测,确保安全风险整改闭环。服务频次:每季度1次服务范围:指定1套Web应用系统服务交付:《渗透测试报告》(7)基线安全检查服务根据指定的检查规范及方法,采用基线检查工具对评估目标范围内的主机等进行配置基线核查,并提供基线安全检查报告,并指导客户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服务频次:每季度1次服务范围:1个C段主机服务交付:《基线安全检查报告》(8)网络安全自查重大会议活动前主动开展“二高一弱”网络安全自查,主动排查本单位信息系统高危漏洞、高危端口、弱口令等情况。并指导客户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服务频次:按需服务范围:指定1套信息系统服务交付:《自查报告》(9)安全巡检服务提供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政务云网络安全设备等运行状态巡检、策略与配置管理等巡检服务,巡检结束后提供安全巡检报告,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供处置建议。并指导客户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服务频次:每季度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政务云网络安全设备服务交付:《安全巡检报告》(10)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服务根据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信息系统及其承载业务信息的重要性,协助用户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组织以及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可能的安全事件编制规范的应急处理流程。服务频次:每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管理局1套信息系统服务交付:《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报告》(11)应急响应服务针对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信息系统服务范围内突发的重大安全事件,提供7*24小时响应,提供事件处置与溯源分析,提供主管部门反馈报告,提升安全事件处置时效性、有效性。服务频次:按需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信息系统服务交付:《事件处置报告》(12)重要时期保障重大会议活动期间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现场或远程重保值守,值守期间对网络安全设备告警日志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上报并处置。服务频次:15天/年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信息系统服务交付:《值守报告》(13)网络安全培训服务根据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要求,以现场+远程的形式,提供面向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信息安全责任人、管理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及参训人员考核。提升内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能力及安全管理意识,提供培训资料、视频课程;提供1名人员参加CISAW培训费。服务频次:每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办公人员服务交付:《培训课件》(14)上网行为审计管理服务提供上网行为审计管理服务,实现多样化的身份认证、精细化的行为管控,管控办公网用户身份安全,降低终端违规接入、上网违规行为、敏感数据泄密等内部风险,提升网络访问安全性,配套提供上网行为审计设备满足服务开展要求。服务频次:每年1次服务范围:不少于50台终端服务交付:《上网行为审计报告》每季度1份(15)网络安全宣传片服务拍摄及制作浙江省邮政业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宣传片视频,面向全省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从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安全责任、安全意识、安全防范等角度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息安全意识。服务频次:每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服务交付:《网络安全宣传片》(16)安全代码开发监管构建全流程监管机制,针对“浙里快递”、“快递进村”系统及新上线系统提供的代码审计服务、安全培训服务及安全开发规范指导服务。通过安全编码培训,结合典型漏洞案例剖析,强化开发人员安全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同时,采用静态代码分析工具与人工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码进行审查,定位并督促整改不合规代码与安全漏洞。服务频次:每年2次服务范围:参与系统开发的全体开发人员服务交付:《安全代码开发培训课件》《代码安全开发规范》《安全制度流程》(17)安全预警通报服务实时监测网络安全威胁情报,及时获取行业及国内外安全漏洞、攻击事件等信息。针对可能影响浙江省邮政管理局信息系统的安全威胁,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提供详细的威胁分析、影响范围及应对建议,并持续跟踪预警处置情况。服务频次:按需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核心网络安全设备、重要业务系统服务交付:《安全预警通报》(18)网站安全监测服务提供应用网站安全监测服务,包括提供资产Web漏洞检测,网站资产核查,可用性监控,网页黑链挂马监测,敏感词监测,敏感文件监测,域名解析监测,系统漏洞检测,实时监控告警以及报表功能;服务频次:7*24小时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管理局面向互联网的重点网站服务交付:《网站安全监测报告》3、数据安全服务(1)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TC260-PG-20231A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指引》、《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从数据安全管理、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处理活动、个人信息保护四个方面,对指定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分析的方法,进行数据安全风险定性和定量评估工作。服务频次:1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指定1套业务系统(浙里快递2.0)服务交付:《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2025年“数安之江”浙江省重要行业网络数据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的管理主体,确定分类分级的范围,制定分类分级规范,开展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服务频次:1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指定1套业务系统服务交付:《数据分类分级规范》、《数据分类分级报告》(3)数据安全培训提供面向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指定人员的数据安全意识培训,提升单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数据规范操作能力。服务频次:1年1次服务范围: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服务成果:《培训课件》三、项目服务要求1、服务期:整个项目服务期为一年。项目服务期内,由甲方组织对乙方服务工作分2个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个月内,对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机房运维进行验收。第二阶段:待浙里快递2.0系统应用升级完成上线后,对整体网络安全专项服务进行验收。2、服务实施地点:浙江省邮政管理局(浙江省杭州市彭埠街道新塘路342号保利中心14楼)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单位合同额的60%,第一阶段完成验收后,采购收到中标单位完整资料及发票后支付合同额的40%。(因客观原因造成采购人逾期支付的,不追究逾期支付违约责任,具体付款日期按实际支付时间执行)4、履约保函: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中标单位7日之内缴纳履约保函,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计收。履约保函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5.第四章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确认书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根据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ZJZT-2025-12550的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项目名称技术需求数量单价总价详见项目对应招投标文件合 计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询标记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不允许转包。允许分包部分。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1.质保期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2.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项目工期及实施地点1.交货期:2.实施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三、项目服务要求”内容填写)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十一、调试和验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二、货物包装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验收项目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结合验收情况,验收合格的,在15日内将采购资金支付到乙方约定账户。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项目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项目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向财政备案。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两方各执二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开户行:开户帐号: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6.第五章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6.1.一、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标等工作,并向采购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6.2.二、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3.三、评标流程6.3.1.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6.3.2.2.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6.3.3.3.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6.3.4.4.合理报价澄清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认定为投标无效。6.3.5.5.投标无效情形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7)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0)《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11)投标人不确认评标委员会按“3.错误修正”原则进行修正后的报价的;(12)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13)认为投标人的报价符合“4.合理报价澄清说明”情形的;(14)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投标人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3.6.6.评分办法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6.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6.4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6.3.7.(1)商务技术分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评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90分)打分方式1商务资信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如下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复印件加盖公章:1供应商具有ISO/IEC 27040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供应商具有ISO 27017云服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供应商具有CSA STAR云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分客观分2商务资信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运维服务项目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以后),每提供1个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能体现相关服务内容,否则不得分。1分客观分3技术需配备项目经理1名,需具备丰富的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综合能力。1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2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3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4具有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以上证书每持有一项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书材料复印件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3个月任一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分客观分4技术需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丰富的信息系统集成实施经验和专业技术综合水平。1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2具有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3具有网络工程师认证证书;4具有通信工程师(传输与接入领域)证书;以上证书每持有一项得1分。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书材料复印件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3个月任一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分客观分5技术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之外的其他项目成员配置情况:项目组成员具备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信息安全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测评师(发证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CISP注册云安全工程师、CISP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发证机构为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每个证书1分。(同类证书累计计分不超过1分,一人只按一类证书计算得分。证明材料:提供以上证书材料复印件及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3个月任一一个月的社保证明。6分客观分6技术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升级优化总体技术方案1、根据平台投标技术方案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可扩展性,平台功能点丰富性、需求吻合度进行综合评议打分;(3分)2、对于本项目平台的系统架构方案、优势特点进行综合评议打分;(3分)3、对于本项目平台视频AI能力的技术框架、算法包、算法任务配置、算法编排执行、告警管理、应用方案,技术先进性及准确性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打分。(3分)4、与快递省级企业的视频联网对接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3分)5、编制全省邮政业视频联网平台接入标准规范协议和视频组织树及摄像头命名规范,进行综合评议打分。(3分)针对以上5项内容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单项评分打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主观分7技术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升级优化进行系统或者demo录屏演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如用PPT演示,该项总得分不超过5分;不演示不得分),演示内容如下:1、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的平台分权分域设计,整个系统具备分省局、分地市局的权限功能演示。(3分)2、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支持对接入的省级重点处理场所在地图上进行位置标注(3分)。3、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具备多级视频级联组织树及监控资源的演示,需要实现多个地市局、省级快递企业平台视频数据接入,可查看视频预览直播和录像回放,具有视频资源收藏夹功能。(3分)4、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的视频AI分析能力进行演示,提供3类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场景的视频AI分析算法(比如安检机人员在离岗检测、包裹开箱验视、身份证检测),并演示实际落地结果及平台应用情况。(3分)5、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巡检报警分级分类,需具备视频智能巡检结果的报警分级分类模型,能对视频多天不在线情况,视频画面多天异常情况,视频AI分析多天异常情况等进行橙色、红色报警,报警可分地市、分类型、分时间进行筛选呈现。(3分)针对以上5项采购需求功能进行演示,单项评分打分:演示内容符合要求,针对性强得3分;演示内容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演示内容与要求有偏差,内容有欠缺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主观分8技术浙江省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方案1、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完整与合理,满足实际需求,包括本项目基础设施运维巡检单设计,软件应用系统运维方案;(3分)2、系统性能调优配置、软硬件缺陷修复升级更新优化方案;(3分)3、系统故障排查服务方案;(3分)4、运维管理体系,运维质量管理和流程规范,运维服务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及应急响应预备方案;(3分)5、技术难点和风险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及规避风险的措施,针对本项目有可行可靠的保密方案。(3分)针对以上5项内容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单项评分打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15分主观分9技术机房硬件运维服务方案1、对于机房环境及安全隐患,提出本项目机房环境优化提升设备更新选型方案。(3分)2、机房设备全面健康检查及盘点分析,提供网络拓扑图、机房资产清单、机柜设备定位图、水平布线端口示意图与标签说明、机房管理制度等方案。(3分)针对以上2项内容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单项评分打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主观分10技术网络安全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网络安全服务方案:包括资产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服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基线安全检查、网络安全自查、安全巡检、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服务、应急响应服务、重要时期值守、网络安全培训、上网行为审计管理、网络安全宣传片、安全代码开发监管、安全预警通报、网站安全监测等服务。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频率、服务交付等进行综合评议打分(3分)针对本项目的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包括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数据安全培训等方案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频率、服务交付等进行打分(3分)针对以上2项内容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单项评分打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主观分11技术安全测评服务(等保、商密)方案1、等保、商密的安全测评方案贴近用户需求,体现安全测评、评估过程测评方法的多样性、有效性,先进性、合理性;(3分)2、阐明测评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情况,确保阶段性任务实现的同时,兼顾总体目标的实现性,对本项目的安全测评实施提出针对性的优化建议;(3分)针对以上2项内容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单项评分打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主观分12技术项目实施方案、售后、培训方案1、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人员配备、项目实施计划、关键时间节点、进度控制措施、项目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项目实施程序及步骤;(3分)2、项目培训方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计划方案(3分)3、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售后服务范围、故障响应处理、本地化服务组织及团队人员、应急保障方案(3分)针对以上3项内容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议打分,单项评分打分:方案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的,得2分;方案一般的,得1分;完全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9分主观分6.3.8.(2)价格分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1)如标项内所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各联合体成员)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全部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如标项内所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各联合体成员)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不是全部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但投标文件承诺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则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3)满足以下之一条件,视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涉企业属于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所涉企业属于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所涉单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评分。6.3.9.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6.4.四、重新评审评审结果形成后,除下列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组织重新评审:(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5.五、编写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7.第六章投标人须知7.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条款号名称内容1.3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祝福街口保利中心14层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联系电话(询问):0571-85778758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九区河东路215号项目采购联系人:干祥平联系电话:15068155620Email:285915359@qq.com1.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1.10答疑会不召开。3.3.2投标文件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公章采用单位CA章或单位公章。3.3.2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本项目投标时采用电子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无装订要求。3.5.1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6.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内4.1演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演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第一章 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演示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D楼一楼4.1.1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投标人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密封,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D楼一楼;备份响应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蒋亦文1396819205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4.2.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按“招标公告”规定4.2.1投标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按“招标公告”规定6.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少于5000元按5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汇入以下账户:户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开户: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账号:3110830019310021949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政策,其投标报价扣减 10%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计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签订合同的政府采购要求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特别提醒1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10特别提醒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投标人信用信息均将用于本项目。(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5)投标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6)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1特别提醒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12其他(1)本招标文件共75页(含封面),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7.2.一、总则7.2.1.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7.2.2.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7.2.3.1.3定义电子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分包供应商:是指与投标人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将承担部分合同内容的其他供应商。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单位。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7.2.4.1.4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的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应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协议书应当指定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具体负责参与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协议书中应当载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的报价表中应列明联合体各成员方的各自承担的内容及对应报价。投标文件盖章事宜,按联合协议书约定由牵头单位盖章,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盖章。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也可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分摊缴纳。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协议书不成立,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7.2.5.1.5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7.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7.2.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2.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2.10.1.10答疑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7.2.11.1.11分包采购需求规定有允许分包内容的,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对允许分包内容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供应商,分包供应商应具备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分包供应商的资格要求。7.2.12.1.12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7.2.13.1.13其他说明1.13.1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13.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1.13.3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1.13.4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做出不利的评审。1.13.5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1.13.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1.13.7投标人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投标人的资信文件。7.3.二、招标文件7.3.1.2.1招标文件组成2.1.1第一章招标公告2.1.2第二章采购需求总体要求2.1.3第三章采购需求2.1.4第四章采购合同2.1.5第五章评标办法2.1.6第六章投标人须知2.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8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2.1.9补充文件7.3.2.2.2招标文件的质疑2.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2.2.2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2.3质疑期限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限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2.2.4质疑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2.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2.6质疑函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2.2.7质疑函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2.2.8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2.9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招标文件附件5”。7.3.3.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询问函范本见“招标文件附件4”。2.3.2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3.3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3.4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3.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3.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3.4.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2.4.2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2.4.3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4.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4.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4.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2.4.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2.4.8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4.三、投标文件7.4.1.3.1投标文件3.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4.2.3.2投标文件组成7.4.3.3.2.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投标人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2】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5)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3(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6)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证明材料4】3.3(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5】7.4.4.3.2.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无需提供此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无需提供此书);(4)偏离表;(5)廉政承诺书;(6)其他资信资料;(7)同类业绩表;(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7.4.5.3.2.3报价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4.6.3.3投标文件的编制7.4.7.3.3.1内容编制(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辑相应内容进行关联定位、加密,形成投标文件及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并提示。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2)关联定位规则:一个关联点只能关联一页,不能关联多页;多个关联点可以关联同一页。(3)分别编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对应明确说明,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5)采购人如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应按澄清或修改内容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补充和修改时如已传输提交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7)编制投标文件时建议选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8)投标文件可以线下完成盖章(签署)后传输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9)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jmbs】,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后缀名为【.bfbs】。7.4.8.3.3.2格式要求(1)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盖章。(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格式为PDF。(5)单个文件上传大小上限为300M。7.4.9.3.4投标报价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3.4.2投标报价包括履行所有规定服务并提交服务成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服务及服务成果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3.4.5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填写报价,报价应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为准。7.4.10.3.5投标保证金3.5.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7.4.11.3.6投标文件有效期3.6.1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3.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3.6.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6.4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采购人提出的索赔。7.5.四、投标7.5.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2.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提交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传输提交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提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传输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可以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请按以下方式提交。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供应商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并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等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使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收到。封皮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仅在在线解密异常处理时使用。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4.2.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4.2.3逾期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4.2.4采购人如因故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约束。7.5.3.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7.5.4.4.4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注:备选投标方案不是指备份投标文件】7.5.5.4.5不予受理的投标文件(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未密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7.5.6.4.6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7.6.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7.6.1.5.1开标5.1.1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在线参加。5.1.2投标人代表应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告知投标人开标活动组织人员情况,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应当回避的情形、开启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等,组织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5.1.3在线解密(1)开始在线解密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启动在线解密程序,投标人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在线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解密异常处理如在线解密失败,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将启动异常处理,上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如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进行再次解密程序。无法在线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3)在线解密时间在线解密时间为30分钟。5.1.4在线开启投标文件待所有投标人在线解密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启投标文件。5.1.5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情况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在线、开标现场公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名单及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5.1.6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投标人报价文件,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在开标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未签名,也未说明理由,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不一致者,以报价文件(签章版)内容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纠正。5.1.7公布评审结果评审结束后,开标活动组织人员公布各投标人得分、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7.6.2.5.2开标异议投标人如对开标有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6.3.5.3投标人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人可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为无效投标。7.6.4.5.4评标5.4.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5.4.2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5.4.3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7.6.5.5.5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1)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2)可按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组织采购;7.6.6.5.6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6.7.5.7确定采购结果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序并列,按技术服务水平得分高者为中标人,如技术服务水平得分相同,抽签确定中标人。7.6.8.5.8结果公告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中标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7.6.9.5.9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5.9.1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可以提出书面质疑。5.9.2质疑函须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5.9.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结果的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5.9.4质疑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9.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5.9.6质疑函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份数为一式三份)或传真送达方式或以扫描件在线提交方式。5.9.7质疑函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5.9.8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5.9.9如联合体投标,质疑应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9.10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见“招标文件附件5”。7.6.10.5.10发出中标通知书5.10.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10.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6.11.5.11签订合同5.11.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11.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招标过程中有关承诺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5.11.3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上款所列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向中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11.4拒签合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7.7.六、采购代理服务费6.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6.2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作为赔偿。7.8.七、其他7.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将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将重新采购。7.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7)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7)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13)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14)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5)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6)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7)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18)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7.3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8.1.第一部分资格文件8.1.1.封面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8.1.2.一、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资格审查须知1.投标人必须认真填写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表格,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和要求澄清。2.资格审查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评定,投标人的资格等方面的要求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强制性资格条件,经核实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为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进行后续评审。(二)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附件表1:强制性资格条件强制性资格条件表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序号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除承诺函、说明、声明外的其他证件提供复印件)1.基本资格要求:/1.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证明材料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特定资格要求:/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证明材料2】3.2(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3)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5)企业类型的声明函。【证明材料3】3.3(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6)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证明材料4】3.4(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8)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书》。【证明材料5】说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分别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予以证明】8.1.3.【证明材料1】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截至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8.1.4.【证明材料2】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与同一标项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8.1.5.【证明材料3】分支机构、其他类型企业的证明材料如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投标,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不属于以上类型,提供《企业类型的声明函》。企业类型的声明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以上材料或声明函。8.1.6.【证明材料4】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单位组织形式声明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属于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供此声明函。8.1.7.【证明材料5】投标人形式1.如非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的声明函》。非联合体的声明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方独立参加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2.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8.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2.1.封面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8.2.2.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填写投标人名称】法定地址:【填写法定地址】姓名:【填写姓名】性别:【填写性别】年龄:【填写年龄】职务:【填写职务】身份证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该同志系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2.3.二、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署投标文件委托书(由授权代表签署时提供)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授权代表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签署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填写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此委托书。8.2.4.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开标委托书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填写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我单位在职员工【填写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授权代表身份证号】,为我单位的授权代表,参加你机构组织的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开标活动,签署开标活动中需由投标人签署相关文件、澄清答复、说明等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资料。我单位承认授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附:授权代表联系方式(手机):【填写授权代表手机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附后)。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无需提供此委托书。8.2.5.四、偏离表偏离表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投标响应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2)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需填写【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若中标人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离为由,不按招标要求签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或另行采购。(4)投标人可调整、修改上述表格。(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8.2.6.五、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我单位响应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8.2.7.六、其他资信资料其他资信资料单位名称电话主管部门单位法人职务地 址传真单位性质技术负责人职务单位概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年营业收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资产总额资质情况信用情况荣誉情况体系认证开户银行账号在职员工总数共 人其中:其他说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资质、信用、荣誉、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如有)。(资格审查资料中已提供的无需重复提供)附后。(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以上内容,不得有虚假。没有内容可不填。(3)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8.2.8.七、同类业绩表格式同类业绩表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序号合同编号用户名称合同内容描述合同金额签约及完成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填表说明:(1)此表仅提供了格式,表格不够可自行增加。(2)表后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办法所要求资料请务必提供。8.2.9.八、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8.2.10.(一)采购内容响应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内容是否满足(是/否)序号内容名称具体要求“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二部分 技术要求”内容(要求点对点逐项列明)12............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说明具体响应内容。(2)投标人不得提供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8.2.11.(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18.2.12.(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人员名单每个专职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社保缴纳等情况。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单位的在职职员。提供相关人员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其他资料。不限于表格形式,可采用其他形式表述。(1)项目组人员情况表项目组职务姓名性别学历专业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备 注(人员能力及实施经验说明)(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 名年 龄身份证号学 历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项目负责人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业主及联系电话8.2.13.(四)项目内容承接单位一览表序号内容名称承担单位全称说明:(1)根据联合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填写此表,如投标人非联合体或不分包,仅填写投标人。(2)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如有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8.3.第三部分报价文件8.3.1.封面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标项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025年月日8.3.2.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填写投标人全称】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120天。2.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你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你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承诺,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以下行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承诺,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我单位如果撤销投标文件的,我单位接受采购人提出的索赔。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传真:8.3.3.二、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采购人: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项目名称: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编号:ZJZT-2025-12550(价格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标项名称实施周期1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价小写:¥ 元大写: 元投标价格组成明细序号构成服务费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承接单位名称)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金额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除甲方提供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外,其他均由乙方完成。(3)服务所使用的设备按设备使用费计入。(4)具体价格明细详见《投标价格组成表》。(5)表中不得有给予采购人的赠品、回扣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6)各分项报价应合理,且不应低于成本。(7)根据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在备注栏填写承接主体。如投标人非联合体或不分包,不用填写。(8)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表后提供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详细的具体原因等材料。8.3.4.三、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我单位在你公司组织的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你公司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8.3.5.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的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不用提供此函。(3)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4)应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否则不予认可。监狱企业声明函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填写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本企业参加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此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的各方分别提供此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用提供此函。9.第八章招标文件附件9.1.【附件1】联合协议书联合协议书【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名称为【填写联合体名称】,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填写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体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体分工如下:【填写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工作和义务】;【填写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工作和义务】。四、中小企业承接金额比例如下:【填写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为小微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填写比例】%以上;【填写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为中型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填写比例】%以上;……。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体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联合体各成员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交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联合体成员方(牵头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联合体成员方(成员单位):(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本协议格式供参考。(2)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提供此联合协议书。9.2.【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甲方(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乙方(分包供应商):【填写分包供应商名称】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组织实施的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采购活动,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一、【甲方名称】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投标人,参与项目的投标并签订合同。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甲方有意向将本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乙方实施。乙方有意向承接此部分分包内容。三、甲方就采购项目和分包内容向采购人负责,乙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责任。四、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分包内容,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五、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填写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六、其他【填写分包供应商名称】为小微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填写比例】%以上;【填写分包供应商名称】为中型企业,其承接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填写比例】%以上;七、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协议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甲方(投标人): (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乙方(分包供应商): (单位公章)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说明:(1)本协议格式供参考。(2)如有分包应提供此协议书。(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由所有联合体各成员方签署本协议。(4)涉及分包供应商情况资料:◇资质文件(如招标文件规定要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截至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分包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9.3.【附件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浙江省邮政业安全中心(采购人)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ZJZT-2025-12550(项目编号)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视频监控系统及网络安全服务电子政务运维项目(2025年度)(标项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及获知其他投标人信息进行如实声明并盖章,以扫描件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285915359@qq.com。(2)此声明函不用编入投标文件。9.4.【附件4】询问函范本询问函范本一、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名称: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询问事项具体内容询问事项1:询问事项2:……四、与询问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签名(签章):公章:日期:9.5.【附件5】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名(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6.【附件6】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名(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名;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7.【附件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