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2025)



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ZCG2025005
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5,701.3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
采购包预算金额:3,195,701.3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195,701.37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提供响应承诺函。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至 2025年07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镇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51-2360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五洲创客中心6楼610
联系方式:0751-828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小姐
电话:0751-8280876

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2日

相关附件:

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磋商文件(2025070205).zip

工程量清单-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xls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项目施工图纸(军三).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

品目

采购单位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丰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16: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2日至2025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319.5701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梅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1-8280876

采购单位
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镇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1-2360633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五洲创客中心6楼6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1-8280876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233-2025-00720采购项目编号:GDJZCG2025005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人: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计划编号:440233-2025-00720采购项目编号:GDJZCG20250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195,701.37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包预算金额:3,195,701.37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第2页-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第3页-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地址: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镇南路1号联系方式:0751-23606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五洲创客中心6楼610联系方式:0751-82808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51-828087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有关说明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2、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二)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三)采购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工期要求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00(项)3195701.3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3839.36元。)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备注: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人民币3195701.3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43839.36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必要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税金、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响应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填写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响应供应商漏报或不报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中而不予支付。4、磋商小组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标的提供的地点韶关市新丰县。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工程量完成60%可以支付进度款,按相应的比例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至签约合同价的80%;。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并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后,支付至结算财审价97%,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或商业保函(保险),采购人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工程缺陷责任期过后于14日内不计取利息退还。注:1.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工程款时,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验收主体:采购人及相关单位;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行业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合格标准)。3、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交(竣)工通知后7天内按程序组织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施工总体概述,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应急措施方案等。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3、响应供应商承诺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为保证整体质量水平。4、响应供应商所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职称的,其他团队人员须具有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供应商应建立符合本项目工程需要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5、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确保响应供应商具有对项目全过程管控的能力,以及在施工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的规范性。6.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磋商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编制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等参加本磋商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参数性质1保修期期和标准1.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质保期到期(缺陷责任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采购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质量保证退还给成交供应商。4.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在质保期满(缺陷责任期)之日起14天后内退还。参数性质2保修响应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参数性质3工程款结算1.响应文件的最后磋商总报价或工程量清单最后磋商综合单价在成交后即为签订合同总价(综合单价)的唯一依据,采购双方均不得修改。2.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但项目工作内容不变时,其项目综合单价沿用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并按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数量调整总造价。3.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4广东省外建筑企业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所在地在广东省内的企业无须提供)★5转包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进行承诺(格式自拟),如虚假承诺一经发现,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负责)-第7页-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项1.003,195,701.373,195,701.37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一)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及承包范围:1、详见公告附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本采购项目执行以下相关标准:1、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返纳质量违约金,并按采购人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的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三)承包方式1、成交供应商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竣工验收及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直至最终通过验收、包保修、包各项材料检验检测、包税费、包保险等的承包方式。(四)总体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2、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成交供应商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与磋商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一致。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各项事宜。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出现有转包行为,或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经警告也未能返工合格的,或有破坏生产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4、施工人员的人员配备在进场施工之前要明确,进场工作人员名单要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采购人备案。进场的工作人员须要佩戴入场工作证(由成交供应商制作),工作证上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姓名、性别、照片、职务等信息,保证一人一证。-第8页-5、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自行解决食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6、成交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8、成交供应商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且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被第三方追偿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损失、第三人索偿的全部费用以及采购人因此支出之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安全施工、消防条例等规范。9、成交供应商必要时有责任协助办理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五)其他要求(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设计变更时,成交供应商按基本建设程序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办理,工程设计变更必须要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盖章确认。(六)施工要求及施工管理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2、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5、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国家以及本省、市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6、施工用水用电均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自行解决。7、施工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杂草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干净。项目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完工后5天内完成清场,逾期将按1000元/天从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予补足。8、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9、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成交供应商存放并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10、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本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1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第9页-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2、成交供应商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3、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4、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杜绝一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八)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供应材料,应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所选购材料须有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且能满足消防要求,并经现场监理和采购人验证后方可施工。2、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3、由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九)资料收集与归档: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10页-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第11页-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包情况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2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3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4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7现场踏勘否8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9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账号:无开户银行:无支票提交方式: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10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按各采购包独立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各采购包的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费收费依据参照《省物价局关于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3]12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2)按下述规定的“工程类”计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工程类:①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0%;②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7%;16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当无法使用CA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其他19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第13页-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第14页-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第15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第16页-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第17页-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第18页-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梅小姐电话:0751-8280876传真:0751-8280876邮箱:gdjzsgzb@163.com(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并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五洲创客中心6楼610(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编:512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韶关市新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新龙大道2号财政局-第19页-电话:0751-2280081邮编:5111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20页-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21页-(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第22页-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序号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8供应商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9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质要求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1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序号评审点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已提交并按磋商文件填写、签署、盖章。2响应报价报价确定且未超过本采购包最高限价的。3响应有效期提供《响应承诺函》且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5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要求手写签名(或电子签名)签署并加盖公章。6“★”号条款响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响应文件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7其他情况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响应无效的。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第25页-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5.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5.0分技术部分施工总体概述(5.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总体概述(包括本项目工程了解情况、总体部署等)进行综合评审:1、对项目工程情况了解透彻、总体部署全面、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5分;2、对项目工程情况较了解、总体部署较合理可行的,得3分;3、对项目工程情况基本了解、总体部署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施工总进度计划(10.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进度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全面、合理,进度保障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施工过程工期计划较全面合理,进度保障措施较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得7分;3、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基本全面合理,进度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得4分;4、施工过程工期计划不全面、不合理,进度保障措施不完善、不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10.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1、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具体,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2、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具体,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3、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基本具体,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4、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合理、不可行、不具体,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第26页-技术部分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1、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及体系具体、完整、可行,采用规范准确、清晰,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2、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及体系较具体、较完整、较可行,采用规范较准确、较清晰,措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3、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各项措施及体系具体不够先进、不够具体、不够完整、不够可行,采用规范不够准确、不够清晰,措施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4、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先进、不具体、不完整、不可行,采用规范不准确、不清晰,措施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5.0分)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机械设备、劳动力情况进行评分:1、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丰富,计划详细、合理,能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得5分;2、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较丰富,计划较详细、较合理,基本能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得3分;3、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投入差,计划详细性、合理性差,不能满足本项目工期要求的,得1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应急方案(10.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与风险管理、风险的辨识及监测、防止风险的组织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的应急放案等)进行评审:1.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结构完整,风险管理、风险的辨识及监测、防止风险的组织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结构较完整,风险管理、风险的辨识及监测、防止风险的组织措施较完善,应急预案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一般,得7分;3.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结构基本完整,风险管理、风险的辨识及监测、防止风险的组织措施基本完善,应急预案具有一定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得4分。4.风险管理组织机构结构不完整,风险管理、风险的辨识及监测、防止风险的组织措施不完善,应急预案实用性与可操作性差,得1分。注:未提供方案不得分。管理体系证书(3.0分)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分1分。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同类业绩(10.0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同类工程业绩(同类业绩指:市政类)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第27页-商务部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5.0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情况(除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人员外)(1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初级职称的,得2分。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如项目成员是企业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返聘协议)及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12.0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外)进行评审:1、施工员;2、质量员;3、材料员;4、资料员;。每提供一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注:1.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如项目成员是企业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及响应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2.以上人员不得兼任。企业承诺(5.0分)2022年1月1日至今响应供应商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得5分。注: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5.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0×权重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见《价格扣除》。2、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见《价格扣除》。2、根据韶财采购〔2024〕5号《关于优化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响应供应商评审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诚信基础得分一诚信记录得分)÷诚信基础得分〕×5%。3、实际合同成交价仍为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通过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供应商诚信状况,提供给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首次参加韶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诚信管理基础得分为100分,在广东政府采购网“其他监管检查公告”栏和韶关市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政府采购”栏查询不到相关供应商扣分记录的,视为该供应商年度诚信记录得分为100分。5、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响应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第28页-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响应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9页-第五章合同文本项目编号: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广东省建设厅制-第30页-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及预算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5.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三、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自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本合同项目中标价总额为人民币(小写:¥元)为含税价款。最终以新丰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磋商文件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第31页-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32页-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⑴本合同协议书⑵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⑶本合同专用(4)本合同通用条款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无2.3适用标准、规范:无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现行的国家和省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3天,提供两套或项目清单一份。3.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图纸资料。3.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4.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5.项目经理姓名:职务:项目经理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满足开工要求、开工前3天。(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满足开工要求,开工前3天。(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满足开工要求、开工前3天完成(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3天。(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无(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提供室内标高,即±0.00。(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第33页-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按通用条款执行。(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天完成。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14天。8.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通用条款执行。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11.工程试车11.1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12.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对发包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12.2承包人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12.3承包人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12.4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杜绝一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3.合同价款及调整13.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13.2变更需要调整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的变更,按2018年颁发的《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主要材料价格和次要材料价格的采用与合同一致。按以上定额和材料价格编制后的单价,即为变更后的合同暂定单价,合同最终单价以审核为准。14.工程预付款14.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30%14.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预付款按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第34页-付款金额为止。14.3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提交与申请支付工程款等额的合法发票。1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1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6.11期(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并收到承包人提供的等额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16.22期(进度款):支付比例50%,工程量完成60%可以支付进度款,按相应的比例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至签约合同价的80%;16.33期(尾款):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并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后,支付至结算财审价97%,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或商业保函(保险),发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以银行转账的,工程缺陷责任期过后于14日内不计取利息退还。16.4注:1.承包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发包人结算:(1)合同;(2)承包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承包人名称一致。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工程款时,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发票。17.质量保修期期和质量标准17.1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7.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7.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质保期到期(缺陷责任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发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质量保证退还给承包人。17.4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在质保期满(缺陷责任期)之日起14天后内退还。18.质量保修响应时间18.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9.资料收集与归档19.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19.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发包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七、材料设备供应要求20.1承包人提供的供应材料,应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所选购材料须有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且能满足消防要求,并经现场监理和发包人验证后方可施工。20.2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发包人的要求。20.3由于承包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21.发包人供应2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第35页-(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22.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2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3.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达到合格等级以上。八、工程变更:如工程发生变更,由甲乙双方代表现场签证确认,作结算依据。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竣工工程量签证单)进行结算,工程完工后一周内由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结算。24.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24.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25.违约26.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6.1.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26.1.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26.1.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6.1.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6.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26.2.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无26.2.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负责返工返修至合格交工为止。26.2.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27.争议2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28.工程分包2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29.不可抗力2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0.保险3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30.1.1发包人投保内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材料、设备保险费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由承包人支付费用。30.1.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所有保险手续均由承包方办理。30.1.3承包人投保内容:办理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费用。31.担保31.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31.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第36页-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1.1.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1.1.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33.合同份数33.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4.补充协议:若有,另单列。工程量确认-第37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38页-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233-2025-00720采购项目编号:GDJZCG2025005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39页-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第40页-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DJZCG2025005],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第41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2页-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响应报价(元/%)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3页-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44页-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12345...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5页-格式五:(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6页-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GDJZCG2025005]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第47页-格式七: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第48页-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第49页-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第50页-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233-2025-00720采购项目编号:GDJZCG2025005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人: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计划编号:440233-2025-00720采购项目编号:GDJZCG202500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195,701.37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包预算金额:3,195,701.37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4)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B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5)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与项目经理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和响应截止日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地址:韶关市新丰县马头镇镇南路1号联系方式:0751-23606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五洲创客中心6楼610联系方式:0751-828087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751-8280876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有关说明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响应无效。2、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响应。(二)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内容: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三)采购项目一览表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最高限价工期要求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00(项)3195701.3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43839.36元。)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备注:1、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人民币3195701.37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43839.36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2、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未列明的必要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调遣费、检测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税金、安全生产费用、环保费、防洪费、防台费、办理各种施工许可证的费用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响应供应商应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填写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响应供应商漏报或不报的项目,采购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中而不予支付。4、磋商小组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采购包1(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标的提供的地点韶关市新丰县。付款方式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后并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工程量完成60%可以支付进度款,按相应的比例扣除预付款。工程完工后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至签约合同价的80%;。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经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并完成工程资料移交归档后,支付至结算财审价97% ,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银行或商业保函(保险),采购人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成交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工程缺陷责任期过后于14日内不计取利息退还。 注:1.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3.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工程款时,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验收主体:采购人及相关单位;2、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行业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和验收,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3、采购人接到成交供应商交(竣)工通知后 7 天内按程序组织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响应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施工总体概述,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机械设备、劳动力投入计划,应急措施方案等。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已完成的市政工程类项目业绩。 3、响应供应商承诺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为保证整体质量水平。 4、响应供应商所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 职称的,其他团队人员须具有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供应商应建立符合本项目工程需要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 5、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确保响应供应商具有对项目全过程管控的能力,以及在施工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管理的规范性。 6.踏勘: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磋商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编制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等参加本磋商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质量保修期期和质量标准1.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内,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质保期到期(缺陷责任期)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采购人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质量保证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4.质量保证金的退还要求:在质保期满(缺陷责任期)之日起14天后内退还。2质量保修响应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保修。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工程款结算1.响应文件的最后磋商总报价或工程量清单最后磋商综合单价在成交后即为签订合同总价(综合单价)的唯一依据,采购双方均不得修改。 2.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但项目工作内容不变时,其项目综合单价沿用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已有的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并按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变化数量调整总造价。 3.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以财政审核为准。★4广东省外建筑企业要求广东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所在地在广东省内的企业无须提供)★5转包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函进行承诺(格式自拟),如虚假承诺一经发现,导致后果由供应商负责)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项1.003,195,701.373,195,701.37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新丰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军三村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主要工作内容与要求及承包范围:1、详见公告附件中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本采购项目执行以下相关标准:1、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工程未达到合格标准,则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向采购人返纳质量违约金,并按采购人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2、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的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三)承包方式1、成交供应商为本工程总承包单位,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工程量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竣工验收及验收不能通过所需要发生的整改费用,直至最终通过验收、包保修、包各项材料检验检测、包税费、包保险等的承包方式。(四)总体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2、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成交供应商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与磋商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一致。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各项事宜。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出现有转包行为,或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经警告也未能返工合格的,或有破坏生产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4、施工人员的人员配备在进场施工之前要明确,进场工作人员名单要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采购人备案。进场的工作人员须要佩戴入场工作证(由成交供应商制作),工作证上要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姓名、性别、照片、职务等信息,保证一人一证。5、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期间自行解决食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6、成交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7、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8、成交供应商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不得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且应立即报告采购人。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被第三方追偿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损失、第三人索偿的全部费用以及采购人因此支出之相关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执行有关安全保卫、安全施工、消防条例等规范。9、成交供应商必要时有责任协助办理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五)其他要求(1)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设计变更时,成交供应商按基本建设程序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办理,工程设计变更必须要经监理单位及采购人盖章确认。(六)施工要求及施工管理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2、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4、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5、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国家以及本省、市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6、施工用水用电均由成交供应商根据施工现场条件自行解决。7、施工产生的所有建筑垃圾、杂草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干净。项目完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完工后5天内完成清场,逾期将按1000元/天从合同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成交供应商应予补足。8、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9、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成交供应商存放并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10、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本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1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指导,对采购人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2、成交供应商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3、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4、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杜绝一切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一切工伤事故及机械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八)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供应材料,应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所选购材料须有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且能满足消防要求,并经现场监理和采购人验证后方可施工。2、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3、由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九)资料收集与归档:1、本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建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新丰县马头镇人民政府,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污水治理三期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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