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综合维护管理服务 洗手盆招标公告(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2025)
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拟对“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调研,欢迎潜在供应商提交资料。 一、项目名称: 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三、调研期限: 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8日18:00止。 四、递交资料事项: 1、资料递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上述资料,邮件递交或现场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 2、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7月8日18:00。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 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附件1:采购需求 附件2:采购需求问卷调查表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
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书一、项目概况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类别: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C1399000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一)本采购项目为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的绿化养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除四害及白蚁防治服务等。(二)全龄智能体育公园占地面积约4.7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约2.55万平方米,建筑及硬地保洁面积约0.89万平方米,现有公厕2座。项目具体工作量详见项目服务清单(附件1),项目服务清单中的工作量为招标的大致数量,实际数量以中标后服务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如有)共同核实为准。因公园规划、管理及政策变化、建设、运营需要等原因,服务过程中会存在服务工作量的变化,服务费按照实际服务工作量进行结算。(三)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797296.03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间,采购人将按招投标文件内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通知后,本项目服务期限终止,服务费根据已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按实进行结算。(四)本项目按采购人项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作业的形式承包任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服务期限内的各项管理费、工具机械费、材料费、运输费、作业车辆燃油费、设施设备使用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突发性作业费、劳保费、福利费、保险费、风险金、税费、不可预见费和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调整。(五)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获取应当了解的服务环境、服务范围相关信息,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条件和各种不利条件发生的可能性所带来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项目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及项目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应仔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信息、资料,投标人依据其了解的情况做出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风险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不理解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判断失误等为由而提出追加费用或延长服务期限等要求。(六)本项目为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任何只对项目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不允许转包、分包。★(七)采购人保留在服务有效期内,将公园内部分指定区域(以下简称“转移区域”)的运营管理权授予第三方运营商(以下简称“新运营商”)的权利。中标供应商需配合移交工作,自移交日起,转移区域的全部日常维护、保养、清洁、小修及安全管理责任,即转移给新运营商或其指定的维护方。中标供应商对移交日后发生在转移区域内的任何问题不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维护责任。中标供应商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对公园内除转移区域外的所有区域承担全面的综合维护服务责任。因转移区域运营权转移而导致中标供应商实际维护面积减少,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剩余时间应收取的服务费将按实际服务工作量进行结算。本次运营权转移不构成中标供应商降低本项目合同项下对其余非转移区域服务标准或要求的理由。中标供应商对非转移区域的维护责任和服务标准保持不变。投标时提供相关配合承诺,格式自定。(八)因采购人管理权限调整或公园规划、管理、建设、运营需要、上级工作要求、政策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需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导致本项目服务期限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经采购人通知后,本项目服务期限终止,服务费根据中标供应商已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按实进行结算。二、总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总体服务内容1.绿化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园范围内的绿化浇灌、绿地松土、施肥、修剪、造型、除杂草、病虫害防治、红火蚁防治、绿化补植、树木涂白、树木扶正、寄生物和枯枝处理、绿地保洁及绿化垃圾清运、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自然灾害、检查活动应急处理,清除影响公园景观的枯死树木(古树名木除外),以及采购人安排的绿化相关临时性、突击性任务等。2.卫生保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园范围内管理处、廊亭、厕所、房屋等建(构)筑物,建筑物天面及外墙、建筑物内所有灯具,园椅(凳)、垃圾桶、指示牌、导游牌、路灯、护栏、明渠、沙井、水池等公园设施,广场、平台、停车场、园路、栈道等环境的卫生清扫保洁,排水沟清理、水体岸边线保洁、绿化带保洁、厕所化粪池清疏及外运、垃圾外运等工作。3.除四害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公园内绿化带、垃圾桶、公厕、下水道、沙井、单体建筑周边等处进行蚊、蝇、蟑螂、老鼠等防治消杀工作。4.白蚁防治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公园内乔灌木、木栈道、凉亭、建(构)筑物等处进行白蚁防治工作。(二)总体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综合维护管理服务方案,需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养方案、实施计划、服务质量保证方案、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等内容,为采购人提供专业、精准、细致的服务。合理调配人员,协调各岗位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建立项目台账(包括人员信息、公园日常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定期巡检与回访,记录反馈信息,并设立24小时值班服务与投诉电话。2.中标供应商须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机械设备以满足本项目的日常管理需求及应急响应,拟投入的服务人员必须专人专职、类别齐全,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确保性能满足于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进场前,配备的服务人员、机械设备须报采购人审批备案。服务于本项目作业需求的机械设备可为自有或租赁,自有机械设备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或购置发票复印件及清晰的实物照片;租赁机械设备需提供有效期能完全覆盖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的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清晰的实物照片。3.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公园绿化养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除四害及白蚁防治服务工作,并不断完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结合项目各阶段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每周一次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采购人对项目服务范围内违规事件的处理。制订重大活动的安全、防火等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员工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4.中标供应商应对派驻公园的工作人员严格审查,保证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明。5.中标供应商须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的监管和督查,奖勤罚懒,确保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队伍管理,奖优罚劣;承担员工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员工疾苦,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稳定服务队伍,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6.中标供应商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服务队伍的稳定性,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如有工作人员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做好交接工作,重要岗位人员更换需得到采购人的批准。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人员更换应提前一周告知采购人,重新指派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历,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7.投标人必须承诺,合同期限内轮换岗累计人数不得超过合同核定数量的40%。8.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作业工具、机具和物料。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的交通、食宿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9.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劳务、雇佣关系,中标供应商与本项目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送交采购人备案。10.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11.如因用工引起劳动纠纷或出现伤病、意外死亡事故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调处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采购人因中标供应商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而被追究责任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并承担违约责任。12.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等,言行礼貌规范(会使用普通话),注重仪容仪表,形象良好,文明上岗。1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安全文明作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严格按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14.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治安、交通、防火、财产损毁、人身伤害和伤亡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等一切相关费用,如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相关赔偿费用,采购人有权扣减中标供应商相应服务费用于支付相关赔偿费用,或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后向中标供应商追偿。如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应做到安全、规范、文明作业,作业人员要佩带(穿)明显标志,工作区域放置作业标牌或警示标志。作业人员夜间作业要外穿反光服。高处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作业手法、安全措施及所使用的工具、器械、车辆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且要在作业区域下方划出隔离区域,提醒路过行人,防止物品坠落伤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处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且无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登高作业前应确认身体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带病作业、粗暴作业,如高处作业人员未持有高处作业证上岗作业或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6.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关于公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若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或管理不力、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中标供应商须在一周内换人,否则按缺员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扣罚服务费。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不表态、不落实和拖延时间,以上问题累计发生3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17.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听取采购人合理意见,中标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提出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中标供应商派驻公园的工作人员不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的,中标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一周内更换人员。18.严禁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私自将采购人的物品或其他任何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物品带离园区,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需配合采购人的检查,如有违反,采购人将按公园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19.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人员岗位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管理具有直接指挥权和决定权。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驻场人员有直接指挥权。(三)工作人员配置及要求1.项目组织架构:中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管理特点配置相应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绿化养护人员、卫生保洁人员、除四害人员、白蚁防治人员、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员、资料员、机动人员及相应的技术指导人员等。2.项目负责人要求:(1)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或以上)丰富的公园管理经验,责任心强,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及服务质量的保障,能做到经常全面检查公园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按采购人要求参加例会。项目负责人的电话需保持24小时开机,如更换联系方式需及时通知采购人,以方便沟通联系。(2)负责公园管理服务的全面工作,落实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公园整体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正常运作,对派驻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指导、考核、评定员工工作等;审定报送给采购人的文件材料,办理请款手续,收集、整理管理过程产生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移交。(3)每月月底前向采购人汇报本月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上交相关检查资料及完整的工作台帐(包括日常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并归档保存。3.现场负责人要求:(1)本项目须配备现场负责人1名,要求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或以上)较丰富的现场管理经验,现场驻点工作,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公园管理模式,能做到经常全面检查公园现场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除四害及白蚁防治等工作,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及时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工作情况,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公园管理例会,积极完成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2)以身作则、吃苦在先、讲求奉献;组织实施公园绿化养护等整体服务方案。(3)负责公园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除四害及白蚁防治服务等现场综合管理工作及公园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4)落实公园相关管理制度,实时跟进派驻公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并给予工作指导,督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每天点评,不流于形式,形成良好的工作风气;处理各岗位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组织指挥员工做好公园重大活动及突发、应急事件的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4.绿化养护人员要求:本项目需参照《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一级标准配备绿化养护人员(不低于4000平方米/人),应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掌握各种园林器械使用方法和各类造型植物修剪技术,至少须包含中级(或以上)绿化工1名、中级(或以上)花卉工1名、中级(或以上)植保工1名、土壤检测(或土壤普查)人员1名。5.卫生保洁人员要求:本项目需参照《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配备卫生保洁人员(硬地不低于4000平方米/人),须具有较丰富的卫生保洁工作经验,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有一定数量的熟手技工,能较好地领会管理意图,确保全园的景观效果和卫生保洁质量。6.除四害人员要求:(1)工作人员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持有害生物防制相关初级或以上证书的长期工作人员,须具有除四害工作经验,技术熟练,政治素质良好。(2)应急情况工作人员要求:在突发状况时或疫情发生时,中标供应商需成立应急工作队,人数不得少于6人,应急消杀工作人员均须持有有害生物防制相关证书,须具有丰富的除四害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7.白蚁防治人员要求:(1)工作人员要求: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1名持白蚁防治或有害生物防制相关初级或以上证书的长期工作人员,须具有白蚁防治工作经验,技术熟练,政治素质良好。(2)应急情况工作人员要求:在突发状况时或疫情发生时,中标供应商需成立应急工作队,人数不得少于6人,应急消杀工作人员均须持有白蚁防治或有害生物防制相关证书,须具有丰富的白蚁防治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8.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对此应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如下:公园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现场负责人(名)绿化人员(名)保洁人员(名)除四害人员(名)白蚁防治人员(名)合计(名)全龄智能体育公园11≥7≥5≥1≥1≥16(1)以上表中的人力配备为最低配置,中标供应商可在配置不少于以上所需人员的前提下提出更优化的人员配置方案,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增配人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2)各服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制定并严格执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人员配置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四)工作人员待遇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中标供应商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服务人员缴纳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标供应商应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购买意外险,确保服务人员在作业期间遇到伤亡事故时能够获得应有的保障。5.中标供应商按相关文件规定为派驻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缴纳社保及购买一切相关保险后,需将相关资料送交采购人备案。6.在项目服务期内,因用工引起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7.如中标供应商不予执行以上所有条款,则视为违约。(五)服务质量指标要求参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自身管理服务水平,投标人需具体承诺各服务项目要达到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绿化完好率达95%以上(绿化完好面积/公园绿化面积≥95%);2.清洁率达98%以上(洁净面积/(公园占地面积+建筑面积)≥98%);3.雨水井、污水井完好;4.排水管、明暗沟完好;5.配套设施完好;6.达到《广州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7.公园每月蚁害迹象不超过5处,且最严重受害程度不超过8%;8.责任治安事故:0;9.责任消防事故:0;10.采购人投诉处理率100%,采购人投诉处理满意率95%以上;11.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工作情况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12.投标人为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和拟承担的责任。(六)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不能转移中标供应商的承包责任,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擅自转包或分包,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退场。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的事项,视作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主张违约金,违约金在合同款额中扣除。3.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公园管理服务方案(详细的公园绿化养护服务方案、卫生保洁服务方案、除四害及白蚁防治服务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思路、人员配备、工作规程、工作方法、安全措施、工作规范、队伍建设、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奖惩办法、应急处置预案等)及相关管理制度,并报采购人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4.公园现场服务管理架构必须完整,管理架构必须满足公园日常管理需要。5.在项目服务期内,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失职或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不负任何连带责任。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6.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对公园内的绿化、设施及布置作任何变更。7.对管理范围内非养护管理原因造成的绿化、设施设备损毁等,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不及时报告、处理的,经采购人发现查实,由中标供应商自行修复完好。8.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工具、器材、消耗品等相关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须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农药、化肥和刀具等具有危险性的物品要妥善保存、做好警示标志并告知采购人,禁止在公园范围内存放违禁品。9.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抽调的调遣能力,平均每月抽调不超过2次,绿化养护、卫生保洁、除四害及白蚁防治等人员一次性抽调不少于10人。10.中标供应商管理人员应与采购人保持沟通,并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要求,遇到突发性工作、突击性任务时需无偿配合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在不影响中标供应商工作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安排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支援采购人其他相关工作。11.重大节假日期间(如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等节日),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如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公园内的节日绿化、保洁等支援工作。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给员工发放节假日加班费,若因加班费发放不足而引起劳资纠纷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解决。12.中标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13.采购人提供现场负责人办公场地和水源、电源接驳口,绿化养护及公厕保洁产生的水费、电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每季度向采购人缴纳。14.采购人提供的工具房只作为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午休场所和工具物料保管间,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或生火煮食,用水用电必须符合采购人的有关管理规定;工具房的日常维护保养、卫生保洁、防火安全及工具、物料保管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项目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三天内无条件清走工具、物料,将工具房交回采购人。15.服务期间,因公园规划、管理、建设、运营需要、政策变化等原因会出现服务工作量的变化,当实际工作量少于招标工作量时,服务费按实进行结算;当实际工作量大于招标工作量时,服务费原则上按实进行结算,但由此增加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且需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报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才做调整,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在报批期间,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或拒绝提供服务。上述因素,中标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以不清楚、不理解、没看到此条款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赔偿或补偿。16.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中标供应商未能继续获得本项目新一轮服务资格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需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按采购人要求做好交接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留待交接完毕后再支付,中标供应商不配合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和影响交接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17.每月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及履约验收单位(如有)按照公园管理检评考核标准对公园现场管理及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在检查中如被扣分,采购人按相应分值直接扣减服务费,按每分100元计算。月度检评考核表、员工考勤表及作业人员现场签到表经采购人确认后即作为结算服务费的依据之一。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一)绿化养护工作1.绿化养护质量需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一级养护标准、《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广州市绿化条例》、《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黄埔区绿化养护技术指引》(1.0版)、《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若项目服务期内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新的标准、规范,则参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进场半年内对养护范围内的所有植物建立电子和纸质的养护档案,内容包括:编号、品种、位置、规格等;该项工作是否完成,将作为本项目第四季度进度款申请的前置条件。3.在服务范围内因中标供应商养护管理不力造成植物生长势差或死亡的,或因游客破坏造成裸露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更换、补植,更换、补植的苗木应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绿化工作相关要求,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追加服务费。4.在服务范围内采购人新增或换种的植物(含时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养护管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追加服务费。5.绿化养护作业用的一切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机具、农药、肥料、新种苗木的支撑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要求如下:(1)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高空修剪车、洒水车、运输车、工具车、剪草设备(如剪草机、割草机等)、喷药设备(如喷药器、打药机、喷药车等)、绿篱修剪机、割灌机、草坪打孔机、绿化垃圾粉碎机、油锯、高枝剪、锄头、斗车、水管、枝剪、手套、面罩、汽油、机油等日常绿化养护工作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物料。(2)根据植物的种类配备充足的肥料、农药,保证植物生长良好。视植物生长情况进行施肥、喷药,经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诊定需加强施肥、喷药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支持。(3)服务区域内已有的喷灌系统由中标供应商核点确认后接收使用,服务期内的日常维护修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循节约、爱护的原则合理使用,服务期满后,需完好无损地交还采购人。(4)工具及物料需按要求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场地,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绿地。绿化养护作业期间的工具摆放(如淋水软管、枝剪、锄头等)要安全合理,避免造成游客不便或引起安全事故。(5)日常施肥、喷药、修剪、打草、种植过程中,中标供应商需在明显位置设置温馨告示牌,整改、修剪恢复期要用铭牌做好相关提示。6.干旱季节需每周清洗一次园内的乔灌木,重大节日或上级部门进行检查前,中标供应商须负责做好园内绿化的清洗工作。7.中标供应商必须定人、定时、定点、定岗进行服务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工作。如遇任务繁重或特殊气候、特殊情况(台风、暴雨、虫害、疫情等)需要突击性完成工作任务时,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增加人力或延长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8.中标供应商在养护期间对园内的乔、灌木进行大修剪或对景区景点绿化进行整改,须事先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且需在采购人的指导下进行。园内绿化植物的正常补种或因中标供应商养护不善而造成的植物死亡、长势疲弱的植物换种须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绿化工作相关要求,由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费中解决,采购人不再予以增拨费用。因不可预见的原因(特殊寒冷天气、台风、水浸等)造成的大量缺损除外。9.中标供应商在养护期间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公园内的防蛇及白蚁、红火蚁防治工作,所需器具、药物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0.中标供应商在台风、暴雨期间需加强园内巡查,发现树木折断、倾倒等应及时通知、联动,立即进行处置,确保园内安全、绿化正常生长。11.因中标供应商养护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出现严重养护质量问题,如非自然灾害原因导致的草坪大面积枯萎及乔灌木、地被植物死亡等,中标供应商不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补植,对公园景观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将扣减相应服务费或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有关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公园植物死亡、设施设备损毁的,由采购人提供苗木、设施设备,中标供应商无偿补植、更换及养护。12.项目服务期内,采购人每天派管理人员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采购人即时提出修正意见和要求,如缺株、死株的,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进行补种,中标供应商管理人员和养护工人应听从采购人的指导和要求;问题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须提前向采购人阐明原因)。13.维护好园内的绿化宣传牌及绿化设施,保持洁净美观,防止被破坏、盗窃。绿化养护喷淋设施等绿化相关设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维修养护和更换。14.配合采购人做好公园节假日花卉布置及摆花期间的淋水养护工作,防止花卉被破坏、盗窃,做好摆设场地的卫生清洁及节后的清场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领导视察及各类相关检查时的环境整治工作,必须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15.绿化养护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出勤登记、记录公园绿化养护作业情况,每月需提交考勤记录、当月绿化养护总结和下月绿化养护计划。绿化养护工具使用后要及时归置在统一位置,工作人员衣物要归置在统一位置。16.中标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苗木基地作为日常绿化养护及应急服务的保障。17.中标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需具有一定的创新管理能力及园林绿化相关的先进技术,结合公园特点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二)卫生保洁工作1.卫生保洁质量需参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规范》(DB4401/T178-2022)、《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1/T15-2018)、《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范和保洁质量标准指引(试行)》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若项目服务期内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新的标准、规范,则参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2.保洁工作内容及要求:序号保洁内容保洁要求达到效果1园路、广场、平台、铺砌场地。按四级道路标准进行保洁。每天至少清扫两次,清扫后巡回保洁,每周擦洗一次。无烟头、纸屑、杂物、青苔、泥沙、污迹、落叶等,保持洁净。2亭、廊等建(构)筑物。地面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清扫后巡回保洁,每周擦洗一次;天花、天面、墙面及檐口每月清扫一次。地面无杂物、污迹,保持洁净;天花无蜘蛛网、檐口无陈旧沾污、天面无陈旧杂物或落叶。3园椅(凳)、台、果皮箱、洗手盆、导游图、指示牌、告示栏、宣传栏等。每天抹洗一次,果皮箱垃圾每天至少清理一次。无灰尘、污迹,外表无粘附物、无过分异味,保持洁净;果皮箱内垃圾不积压、不满溢。4路灯、广播、杆座、护栏、门闸。每周抹擦一次。洁净、无污迹。5花基、路侧石。每周擦洗一次。干净、无污迹。6明渠、沙井。明渠每天清扫一次,沙井每月清理一次。明渠及沙井干净,无垃圾、落叶、泥沙、积水,无淤泥堆积,井盖干净。7公厕。按二类公厕一级质量标准进行保洁。专人管理公厕,每天至少清洗二次,清洗后巡回保洁;定期放置除臭剂、芳香球/喷香剂/香薰、蚊香等用品,且随缺随补。无污迹、无臭味、水道通畅,达到“十净、十无、三无”;保持公厕内空气清新。8清理绿化带内所有垃圾。全天保洁。无垃圾、杂物。9清理化粪池。捞清残渣,每季度清理一次。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10清运垃圾。每天清运垃圾一次,每天清扫、清洗垃圾池一次,每周喷药消毒一次。保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池干净、无过分异味。3.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高压清洗机、洗地机、扫地机、斗车、水管、扫把、拖把、垃圾铲、毛巾、洁厕精、清洁剂、垃圾袋、汽油、机油等公园日常保洁工作中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物料,作业工具及物料应集中存放在工具房,规范有序摆放,妥善保管,不得随处摆放。4.重大节日或上级部门检查前,中标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做好园内各项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检查顺利通过。5.中标供应商须按垃圾分类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垃圾分类、清运和处理,园内垃圾须分类堆放处理,日产日清,严禁偷倒、乱倒垃圾,不得在园内焚烧垃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破坏环境,须保证每天下午5:00后派车收运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并打扫收集点的环境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喷药消毒。中标供应商须完成垃圾外运和厕所抽粪清运工作,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中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定期清理公园内的沟渠,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定期对垃圾池进行清理和喷药消毒,每周不少于一次,遇重大节日和活动应增加清理和喷药消毒次数。7.中标供应商须按要求落实公厕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在公厕内放置除臭剂、芳香球/喷香剂/香薰、蚊香、洗手液、厕纸、擦手纸等,并及时检查使用情况,做到随缺随补,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8.卫生保洁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出勤登记、按要求做好工作记录,保洁清洁用具使用后要及时带走,归置在统一位置,不得遗留在地上,避免引起安全隐患,如因清洁工作需要临时摆放工具,如水桶、工具车等,需在卫生保洁人员作业范围内合理摆放,不得影响游客。9.中标供应商应认真、高效地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及处理等工作任务,不得以难度大、工具不足等借口推脱或拖延工作。如因人力、设备及材料等不足而造成工作延误或达不到采购人工作要求和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除四害工作1.除四害服务质量需参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DB44/T1652-2015)、《广州市鼠虫害防治条例》、《广州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若项目服务期内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新的标准、规范,则参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应达到省、市、区、街等职能部门布置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服务期内服务的当次当期项目质量符合标准。2.为保障除四害工作质量,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足够的设备服务于本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序号名称要求1消杀工作车机动车,≥1辆2大功率手推车式机动/电动喷雾机核定载重量≥160升,≥1台3背负式机动/电动喷雾机核定载重量≥20升,≥1台4烟雾机核定载重量≥5升,≥1台3.消杀工作按次进行,每年1-3月份、12月份每月至少安排消杀2次,4-11月份每月至少安排消杀4次,每年度安排消杀不少于40次。中标供应商每月自行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消杀工作(应提前24小时告知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蚊虫突然爆发、蚊媒密度指数超标、上级单位检查等),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在当月临时增加消杀服务,消杀地点、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消杀工作,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消杀工作可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需要作出适当调整。4.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现场管理工作,每次投(施)药应联系采购人派人陪同并做好现场记录,按次进行验收签证。中标供应商进行消杀工作未通知采购人派人陪同导致无法验收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未完成消杀任务,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器材、药物质量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定,在消杀过程中若因使用药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公园内绿化植物出现干枯、萎靡不振的现象,情节严重、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根据损失情况按实扣减相应服务费。6.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药物说明规定的比例配制消杀药物,不达要求的,采购人视为无效药品不纳入月度消杀次数。7.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公园管理工作的开展,在已完成消杀工作的区域设置相应温馨提示牌。因中标供应商未履行提醒义务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8.中标供应商须组建应急队伍,制定除四害应急消杀方案。因特殊需要或发生鼠虫害爆发、登革热疫情、突发公共防疫等公共突发事件,需要进行额外应急消杀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应急消杀工作,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否则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9.在省、市、区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中,如连续3次不合格,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工作被通报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中标供应商增加消杀次数直至监测合格,并扣减当月服务费的8%,增加消杀次数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四)白蚁防治工作1.白蚁防治服务质量需参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建筑物白蚁防治技术规范》(DB4401/T91-2020)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若项目服务期内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新的标准、规范,则参照最新的标准、规范执行;应达到省、市、区、街等职能部门布置的有关要求,确保在服务期内服务的当次当期项目质量符合标准。2.为保障白蚁防治工作质量,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备足够的设备服务于本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序号名称要求1工作车≥1台2大功率手推车式机动/电动喷雾机≥1台3背负式机动/电动喷雾机≥1台4白蚁检测仪≥1台3.白蚁防治一定要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灭治和预防公园内的全部白蚁,降低和控制周围环境白蚁的危害活动密度,确保园内绿化及建筑等免受白蚁危害,做到防治合理、措施可靠、降低成本、保护环境又不破坏绿化和公园景观。4.项目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4次、每年度不少于48次进行全园蚁害巡检及监控诱杀。中标供应商每月自行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白蚁防治工作(应提前24小时告知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白蚁突然爆发、蚁害监测不达标、上级单位检查等),中标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应急消杀防治工作,消杀防治地点、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消杀防治工作,所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消杀防治工作可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需要作出适当调整。5.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现场管理工作,每次巡检防治应联系采购人派人陪同并做好现场记录,按次进行验收签证。中标供应商进行巡检防治工作未通知采购人派人陪同导致无法验收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未完成巡检防治任务,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采购人在日常巡查抽检中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到现场巡检防治的,每次以书面形式通报。若一个季度内累计通报达2次的,采购人可扣罚当季白蚁防治服务费的10%;半年内累计通报达4次的,采购人给予书面警告,扣罚全年白蚁防治服务费的15%;一年内累计通报达6次的,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7.白蚁防治必须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药物,中标供应商在白蚁防治施药前应通知采购人到公园现场对灭治白蚁的药物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8.中标供应商必须按药物说明规定的比例配制防治药物,不达要求的,采购人视为无效药品不纳入月度防治次数。9.在公园日常管理工作中,采购人巡查时发现蚁害严重、明显的,可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中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人书面或口头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消杀防治。10.中标供应商在防治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环境保护,不乱洒、乱喷药剂,做好巡检防治记录并归档。11.中标供应商未能达到技术服务方案所约定的服务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扣减相应服务费。若在防治有效期限内出现严重的、明显的蚁害,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见效果,导致公园苗木死亡或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绿化工作相关要求更换苗木,或由采购人根据损失情况按实扣减相应服务费。12.定期埋设白蚁诱饵剂。在白蚁分飞期或活动期于草皮下或树木根部埋放诱杀包,使白蚁经过接触或蛀食后慢性中毒死亡,根治白蚁的繁殖和蔓延。13.加强对绿化、建筑物等的日常监测和管理。在白蚁出飞季节要定期对易受白蚁侵害的树木、草地、建筑物等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现蚁害和白蚁活动的迹象应及时处理并登记好白蚁危害的具体位置、白蚁的种类等,有效地控制蚁害的蔓延与扩散。14.移植前仔细检查绿化。在移植树木前,一定要对树木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对从白蚁危害高发地区移植过来的树木,确保移植过来的树木在种植前自身不带有白蚁,一旦发现存在蚁害,要进行专门的杀灭处理后才能栽种。15.绿化种植前对土壤进行毒化处理。在种植树木前,用专门的白蚁预防药剂对要种植树木的土壤进行喷洒处理,以形成一道防蚁的药物屏障,使白蚁不能危害将要栽种的树木,杀灭原有土壤中的白蚁。16.中标供应商须及时清扫、处理白蚁防治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废弃包装物严禁作为他用,不得随意丢放,须妥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因处理不善造成中毒事件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7.中标供应商须组建应急队伍,制定白蚁应急消杀方案。因特殊需要或发生虫害爆发、疫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需要进行额外应急消杀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落实应急消杀工作,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否则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18.在省、市、区白蚁危害监测中,如连续3次不合格,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工作被通报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中标供应商增加消杀次数直至监测合格,并扣减当月服务费的8%,增加消杀次数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四、验收考核要求为保证公园管理服务的质量,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广州市绿化条例》、《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黄埔区绿化养护技术指引》(1.0版)、《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规范》(DB4401/T178-2022)、《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1/T15-2018)、《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范和保洁质量标准指引(试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DB44/T1652-2015)、《广州市鼠虫害防治条例》、《广州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筑物白蚁防治技术规范》(DB4401/T91-2020)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管理实际情况,按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服务期内,以上文件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一)检评主体:采购人负责对公园管理服务质量实施检查评比和监督管理。(二)日常巡查:1.要求中标供应商配备专门巡查人员、专用交通工具报采购人备案后,自行安排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按作业要求进行处理。2.由采购人进行日常巡查,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黄埔区绿化养护技术指引》(1.0版)、《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规范》(DB4401/T178-2022)、《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范和保洁质量标准指引(试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范》(DB44/T1652-2015)、《广州有害生物防制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筑物白蚁防治技术规范》(DB4401/T91-2020)等相关文件标准,对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的内容进行巡查、考评,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3.采购人有权按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规范、办法、条例和规定开展项目管理,根据公园管理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修订《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优化调整检评考核标准的相关内容和分值,经书面印发后实施。(三)定期或不定期考核:1.每月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单位(如有)对公园管理服务质量进行全面量化评分考核,日期不固定。评分考核结果和日常巡查记录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之一。2.中标供应商每年度末须向采购人提供年度服务报告,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供应商、履约验收单位(如有)对公园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整体考核验收。(四)扣分标准:1.每扣一分扣减当月服务费100元。2.对于缺株、死株、倒伏、护树桩残缺或保洁工作不到位、四害孳生、蚁害泛滥等严重问题,或采购人领导、采购人上级部门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或中标供应商现场拒绝签字确认的,根据检查情况双倍扣分;采购人上级部门领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根据检查情况三倍扣分。3.省、市、区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进行通报的,或区领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根据检查情况五倍扣分。4.检查发现问题后,即按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扣分,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具体执行标准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五)奖罚措施:1.扣减服务费。即按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检评,根据检查扣分情况扣减当月服务费,并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2.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书后,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在限期内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由采购人扣减当月服务费的3‰作为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服务单位实施整改,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所需费用从中标供应商服务费中全额扣除。3.因中标供应商服务不文明、管理不到位等受到上级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0元;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力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件的,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0元;因中标供应商处理投诉不当,导致出现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情况的,每次扣减服务费5000元;以上情形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进行通报批评,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市主管部门予以诚信扣分。4.在岗人数不足,每天每缺1人次扣罚200元(事先请假的除外;确需请假者,须提前经中标供应商同意,再向采购人请示,得到批准并办好手续后方可请假)。5.采购人发现中标供应商在岗人员自由散漫,不按规定上、下班,上班时串岗、吸烟、闲聊、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公园内动用明火,或出现滋事、与游客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等不良行为,将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多次出现以上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更换工作人员。6.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故意浪费水电和破坏设施的,除赔偿水电费和设施费外,每人每次罚款100元。7.采购人每月召开一次公园例会,中标供应商副总以上领导、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参会。无故缺席的,将纳入下月对中标供应商的检评考核中扣分(副总以上领导缺席的扣50分、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30分、现场负责人缺席的扣20分,迟到的扣5分/人次),并进行通报处理。8.中标供应商月考核扣分在300分以上的,该月服务质量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不合格次数在5次及以上的,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一概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由采购人另行采购。9.公园管理服务奖励措施按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其他专项奖励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五、付款结算方式本项目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签订合同且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后,在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采购人实施分期支付,具体分期付款方式:(一)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以及中标供应商进场实施公园绿化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后,采购人按照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从进度款中一次性全额扣回,在进度款支付时先行抵扣。(二)进度款:按季度支付,原则上在下一季度办理上一季度的服务费支付手续,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服务费(日服务费=年服务费÷365天),支付比例如下:1.采购人按实际服务工作量与中标供应商中标单价计算金额的60%,结合日常检评、月度检评扣分或加分记录进行支付。2.绿化养护服务(含除四害和白蚁防治)余下的40%费用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如有)按每季度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养护效果进行季度考核评分,评价分与100分的比值作为该40%费用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季度评分主要是对修剪、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补苗5项工作的总体评价,其中修剪占比8%(20分)、淋水占比8%(20分)、施肥占比8%(20分)、病虫害防治占比6%(15分)、补苗占比10%(25分)。3.卫生保洁服务余下的40%费用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如有)按每季度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保洁效果进行季度考核评分,评价分与100分的比值作为该40%费用的支付比例进行支付。季度评分主要是对园路广场、公厕、垃圾清理、设施保洁4项工作的总体评价,其中园路广场保洁占比12%(30分)、公厕保洁占比12%(30分)、垃圾清理占比8%(20分)、设施保洁占比8%(20分)。4.本项目为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取各项季度评分平均值作为综合评分。5.采购人有权根据最新印发实施的《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优化调整季度评分相关内容。(三)当符合支付条件时,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等额正式完税发票及完整的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四)本项目的经费由财政拨款,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由区财政直接支付,付款时间为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因财政支付管理流程等特殊情况影响或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支付延迟不属于采购人违约,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延迟履行或拒不履行服务,否则采购人将按规定扣减当月服务费。六、履约担保(一)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以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合同服务期届满之日起满六个月后自动失效。若中标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届满后,中标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对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采购人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服务期发现中标供应商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的,或中标供应商擅自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二)中标供应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的数额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直接支付:1.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2.中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3.中标供应商克扣人员工资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4.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经采购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累计达三次,中标供应商仍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三)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违约责任:因采购人原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负责赔偿。(四)合同期内,中标供应商违约,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受损,采购人可按合同违约条款终止合同,并向中标供应商索偿;中标供应商拒绝赔偿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抵扣采购人经济损失,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损失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向中标供应商追偿。任何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额,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补缴足额。七、报价要求(一)本项目按投标总价计算价格得分,投标总价为1年费用合计,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797296.03元。日常绿化养护单价最高限价:14.26元/㎡/年;建筑和硬地保洁单价最高限价:12.05元/㎡/年;公厕保洁单价最高限价:126506.61元/座/年;垃圾清运最高限价:13.50元/桶;除四害单价最高限价:0.1225元/㎡/月/次;白蚁防治单价最高限价:1.32元/㎡/年。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投标无效。(二)本项目需按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2。附件:1.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清单2.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服务清单序号项目类型工作量具体内容备注1日常绿化养护实际养护量17473.70㎡公园日常绿化养护面积约17473.70㎡,绿化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2建筑和硬地保洁4197.81㎡公园建筑及硬地保洁面积约4197.81㎡,保洁标准参照《广州市环卫作业年度预算指标》(2016)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每班次两普扫)标准(含保洁工具)。3公厕保洁2座公园现有公厕2座,保洁标准参照《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1/T 15-2018)、《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范和保洁质量标准指引(试行)》二类公厕一级质量标准。公厕设人员(专人)巡回保洁,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结合公园实际情况确定。4垃圾清运6桶/天园内垃圾日产日清,保障园内无垃圾堆集。计划每天清运6桶,1年按365天计算共清运2109桶。5除四害3438.45㎡公园除四害消杀面积约3438.45㎡,全年消杀次数不少于40次(1-3月份、12月份每月消杀不少于2次,4-11月份每月消杀不少于4次)。6白蚁防治20630.71㎡公园日常白蚁防治面积约20630.71㎡,蚁害巡检及监控诱杀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4次、每年度不少于48次。7日常绿化养护预计运营养护量8003.00 ㎡公园日常绿化养护面积约8003.00㎡,绿化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8建筑和硬地保洁4710.00 ㎡公园建筑及硬地保洁面积约4710.00㎡,保洁标准参照《广州市环卫作业年度预算指标》(2016)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每班次两普扫)标准(含保洁工具)。注:1.以上工作量为招标的大致数量,实际数量以中标后新旧服务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如有)共同核实为准。因公园规划、管理等原因,管理过程中会存在服务工作量的变化,服务费按照实际服务工作量进行结算。2.本项目年度服务预算金额为797296.03元,本次采购服务期1年,采购预算总金额为797296.03元。附件22025年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综合维护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工作量类型投标综合单价投标综合合价(元/年)具体内容备注1日常绿化养护17473.70㎡实际养护量公园日常绿化养护面积约17473.70㎡,绿化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26元/㎡/年。2建筑和硬地保洁4197.81㎡公园建筑及硬地保洁面积约4197.81㎡,保洁标准参照《广州市环卫作业年度预算指标》(2016)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每班次两普扫)标准(含保洁工具)。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2.05元/㎡/年。3公厕保洁2座公园现有公厕2座,保洁标准参照《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1/T 15-2018)、《广州市黄埔区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范和保洁质量标准指引(试行)》二类公厕一级质量标准。公厕设人员(专人)巡回保洁,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结合公园实际情况确定。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26506.61 元/座/年。4垃圾清运6桶/天园内垃圾日产日清,保障园内无垃圾堆集。计划每天清运6桶,1年按365天计算共清运2109桶。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3.50元/桶。5除四害3438.45㎡公园除四害消杀面积约3438.45㎡,全年消杀次数不少于40次(1-3月份、12月份每月消杀不少于2次,4-11月份每月消杀不少于4次)。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0.1225元/㎡/月/次。6白蚁防治20630.71㎡公园日常白蚁防治面积约20630.71㎡,蚁害巡检及监控诱杀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4次、每年度不少于48次。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32元/㎡/年。7日常绿化养护8003.00 ㎡预计运营养护量公园日常绿化养护面积约8003.00㎡,绿化养护标准参照《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 6-2018)一级养护标准。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4.26元/㎡/年。8建筑和硬地保洁4710.00 ㎡公园建筑及硬地保洁面积约4710.00㎡,保洁标准参照《广州市环卫作业年度预算指标》(2016)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每班次两普扫)标准(含保洁工具)。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12.05元/㎡/年。年度费用合计(元)不得超过年度采购预算797296.03元。注:1.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过上表备注中标明的单价限价,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797296.03元,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以上投标报价为投标人中标后合同履行期间的实际结算依据,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须另外支付任何费用。附件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服务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绿园中心”)市政公园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保等服务项目管理,规范流程、提升品质,不断巩固和优化公园的绿化景观环境,确保园容园貌干净整洁、舒适休闲,不断提高公园生态和社会效益,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绿园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公园、广场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保等服务项目。第三条各公园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安保等服务项目的考评分为日常考评、月度考评和季度考评。每月的公园日常考评、月度考评依据《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绿地养护》、《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园容卫生》、《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安保服务》、《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除四害防治服务》、《广州开发区—3—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白蚁防治服务》、《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水体养护服务》的检评(标准)内容进行考评,其中绿地养护考评分值按一、二、三级养护相应的比例测算,对一级养护的考评扣分每一分分值为1*100%分,二级养护的考评扣分每一分分值为1*80%分,三级养护的考评扣分每一分分值为1*30%分。各公园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保等服务项目每月最终考核分值以日常考评、月度考评的分数累计。(一)日常考评。由公园园长组织本片区公园管理人员开展每日巡查工作,如发现园区内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安保等服务项目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反馈并明确整改要求与期限后,若相关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问题整改,或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由公园园长或公园管理员依据检评标准对其进行考评。(二)月度考评。每月由中心各班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对各园区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安保等服务项目依据检评标准开展考评工作。公园管理组每月根据各养护单位日常考评和月度考评的扣分情况进行市政公园养护质量月度排名并公布排名结果。(三)季度考评。由中心领导、公园管理组及园长结合季度评价情况表,针对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安保等服务项目的—4-季度工作情况及效果进行逐项评分,评分标准按照《黄埔区市政公园管养质量季度评分标准》执行。(季度评分仅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后中标项目)第四条绿化养护工作依据养护等级进行相应扣分,月度排名将以公园(广场)为单位汇总每月检评考核分值,对公园及广场进行排名,计算方式为:公园(广场)总扣分值÷现管养面积(绿化+保洁)*1000m²=每1000m扣分值(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每1000m扣分值越低,排名越前。对于连续两个月排名末位的3个公园将在公园例会上进行点名批评,对应的管养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须针对养护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剖析,同时汇报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提出下月养护质量考评排名目标等。对于当月排名前五的公园,当月依次奖励25分、20分、15分、10分和5分(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综合标则奖励一家单位;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养护标、卫生保洁标和安保服务标则平摊奖励;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保洁综合标和安保服务标则按2:1比例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奖励分数可抵扣当月扣分分值)。每季度由中心领导及管理人员针对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安保等服务情况进行季度排名,形成综合维护季度排名表(含绿化和保洁)和安保服务季度排名表。排名前十名的公园,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加90分,第三名加80分,依次递减至第—5—十名加10分(奖励分数可抵扣该季度扣分分值);排名末5名的公园,倒数第一名扣50分,倒数第二名扣40分,倒数第三名扣30分,倒数第四名扣20分,倒数第五名扣10分。季度考核结果被评为C等级,中心约谈相关项目单位法人或副总及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并发文通报。相关单位应对近期养护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和表态,并立即开展整改。第五条区绿园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公园例会,各项目服务单位副总以上级别领导、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参会。无故缺席的,将纳入下个月的检评考核中,对服务单位采取考核扣分处理(副总以上领导缺席的扣50分、项目负责人缺席的扣30分、现场负责人缺席的扣20分),同时进行通报批评。第六条涉及通报批评或被约谈的服务单位,纳入下个月的检评考核中,每收到一份通报批评扣30分,每获得一份通报表扬奖30分;每被约谈一次扣20分。凡因区绿园中心或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问题受到通报批评或被约谈的服务项目,同样纳入下个月的检评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对服务单位扣100-300分。第七条各公园第三方养护单位在开展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和安保服务工作时,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6—园检评考核表》进行扣分:(一)日常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点名、严厉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产生负面影响。(二)日常养护管理不当,养护范围内出现绿化树木砸人、砸车等事件。(三)公园投诉工单处理回复不当,导致12345热线反馈为不满意工单。(四)资料提交不及时,严重影响区绿园中心工作进展。(五)绿化、保洁、安保整改不到位,经提醒督办后仍无明显整改成效。(六)未按照相关规范开展绿化淋水、病虫害防治、安全防护、卫生保洁、安保管理等工作,受到市民或其他部门或领导投诉。(七)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非法破坏管养范围内绿化、保洁卫生行为进行制止。(八)未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参与监督绿化占用提升或复绿工作质量效果。第八条管养工作中,责任管护单位出现下列情形的,按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检评考核表》予以加分奖励:(一)积极配合并高标准完成国家、省、市、区重大活动—7—线路保障工作,得到市民、领导或其他单位肯定。(二)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保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区、局或中心领导表扬。(三)为提升我区绿化景观环境,主动作为,积极补种或更换因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老化、残弱等苗木。(四)责任管护单位在公园好人好事方面获得市民留言表扬。(五)养护作业在技术应用、创新管理等方面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第九条公园内涉及零星任务在管养区域内施工的,管养区域的服务单位要主动介入,做好未核减的改造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及安全巡逻等日常管养工作。第十条公园内零星任务中属新增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区域或需重新纳入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的区域,在任务养生期满后必须完成零星任务验收,并在“验收证明书”完成盖章后,经绿化养护、卫生保洁与工程涉及的各方共同确认移交时间,书面同意安排人员接管后,零星任务施工队伍方可撤场,确保管养区域做到无缝衔接。同时绿化养护、卫生保洁服务单位要积极配合完善移交等资料。第十一条公园内各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须常驻项目现场,熟悉掌握管养区域的工作情况,并加强对投入服—8—务人员考勤管理,督促下载“钉钉”软件,安排专人指导使用。打卡考勤人数不得少于合同内承诺数量,区绿园中心安排专人定期收集各服务单位打卡数据,每月进行汇总,并纳入日常检评。第十二条各公园的园长负责做好公园日常管养区域的核增核减工作,督促管养、施工单位做好改造迁移的绿化树木、建筑园道等事项的保护工作,避免施工改造过程中造成破坏。第十三条如发现各园区管养服务项目管养质量的检评扣分与现场实际管养质量不符合的,将对参检人员进行口头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即时废止。—9—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绿地养护分类项目分类小项1乔木养护管理树木(下垂枝、内膛枝、折损枝、枯枝、病虫枝、遮挡枝及树冠以下不符合景观要求的萌蘖)缺乏修剪或修剪不适当,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卫生死角、垃圾集中点周围绿化环境不洁净,有堆积绿化垃圾等按处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处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处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处扣0.3分。)修剪时减少伤口,剪口平不留树钉,擅自对树木重度修剪而影响景观效果的,按株扣分,并要求更换。(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因养分不足而造成树木生长减弱,缺乏生机,叶色偏差,或出现萎蔫现象的,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病虫害控制不及时,防治措施不当,造成影响绿化景观和导致死亡的,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树木死亡或残株、缺株,未及时补植的,按株扣分(自然灾害等意外死亡除外)。(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树穴需适时中耕、松土、除杂草,没按要求规整植树穴、松土,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一般3-5天淋水一次,发现未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导致萎蔫、枯萎,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未及时清除树穴杂草、发现寄生藤未及时清除并销毁,按每平方米扣分处理。(一级养护标准每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平方米扣0.3分。)台风前未能及时加固支架、疏枝,导致树木断枝、落叶、倒伏,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随意绑扎、钉挂钩、悬挂钩、挂杂物在树木,按株扣分(经批准的悬挂彩旗、标语彩球等除外)。(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10-分类项目分类小项未及时完成入冬前的树木涂白工作的(原则上12月底前完成),漏涂或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2灌木、绿篱(球型、片植)养护管理,其中片灌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灌木每年2-3月进行强修剪1次(植物萌动前),以后每月根据景观要求、品种特性进行修剪。缺乏修剪或修剪不适当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因养分不足而造成灌木生长减弱,缺乏生机,叶色偏差,或出现萎蔫现象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病虫害控制不及时,防治措施不当,影响绿化景观和导致死亡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灌木死亡或残株、缺株,未及时补植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自然灾害等意外死亡除外)。(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未按要求规整植树穴、松土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灌木、绿篱存在明显缺水的(雨季和旱季视天气情况适时调整淋水次数),发现未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导致萎蔫、枯萎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未及时清除树穴杂草、发现寄生藤未及时清除并销毁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随意绑扎、钉挂钩、悬挂钩、挂杂物在灌木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经批准的悬挂彩旗、标语、彩球等除外)。(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补植灌木、植株的规格与原有灌木规格不相当的,按株或平方米扣分(不足10平方米按10平方米计),同时及时更换合规灌木、植株。(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3分。)—11分类项目分类小项灌木(球型和片植)倒伏未及时扶正的,按株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株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株扣0.3分。)片植灌木绿地内有枯枝、落叶、垃圾杂物,超过(10%)明显杂草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3草坪、地被养护管理(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缺乏修剪或修剪不适当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因养分不足而造成草坪、地被生长减弱,缺乏生机,叶色偏差,或出现萎蔫现象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病虫害控制不及时,防治措施不当,影响绿化景观和导致死亡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草坪或地被死亡或残株、裸露缺株,未及时补植的,按平方米扣分(自然灾害等意外死亡除外)。(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草地平均高度超过10厘米以上、澎琪菊高度超过25厘米以上未及时修剪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地被裸露、死亡或损坏未及时补种的(由于不可控制的原因,如行人横穿、频繁践踏等造成的绿地裸露除外),按平方米扣分(不足10平方米按10平方米计)。(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株或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发现未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导致萎蔫、枯萎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未及时清除杂草(12次/年),发现寄生藤未立即清除并入袋销毁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草坪地表不平整、凹凸、积水须采取措施处理,未及时平整、填坑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草坪边界线不清晰或长出边界的,按米扣分处理(不足一米不计)。(一级养护标准每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米扣0.3分。)时花养护管理时花花冠不整齐、叶片枯黄、长势不良的,按盆或按平方米每天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12—-分类项目分类小项病虫害控制不及时,防治措施不当,造成影响绿化景观和导致死亡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花卉死亡或残株、缺株,未及时补植的,按平方米扣分。(自然灾害等意外死亡除外)(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发现未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导致萎蔫、枯萎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时花花坛内有枯枝败叶,垃圾杂物,明显(10%)杂草的,按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10平方米扣0.3分。)5卫生清洁修剪后的枝条、树干残枝、草屑要做到即产即清,未及时按要求清理的,按处、堆或平方米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处、每堆或10平方米扣1分,二级养护标准每处、每堆或10平方米扣0.8分,三级养护标准每处、每堆或10平方米扣0.3分。)发现偷倒绿化垃圾在市政绿地内的,按处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处扣2分,二级养护标准每处扣1.6分,三级养护标准每处扣0.6分。)管理区域内有明显垃圾、余泥、砖石、瓦渣等杂物的,按处扣分。(一级养护标准每处扣2分,二级养护标准每处扣1.6分,三级养护标准每处扣0.6分。)6爱卫行动1.未按通知要求做好防四害、越冬蚊卵清除、登革热防控、病媒防控等爱卫行动的(部分内容属于公园独立“除四害”项目的除外),每次、每项扣10分;未及时按要求报送资料的,每次、每项扣5分。2.未按通知要求执行、或不实施的,每次、每项扣30分。7机械设备绿篱机、油锯、喷药机、割灌机、高枝剪、剪草机等机械设备经检查数量不符合或没有安全合格证,每种、每次扣2分。安全生产1.检查发现缺少巡查制度、绿化抢险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每次每份扣10分。2.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的,以及现场作业时未严格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的(如未配备安全绳、安全帽、反光衣等),每次扣10分。3.未及时排查或消除安全隐患的,每次扣5分。4现场作业未按照规范进行安全围蔽、安全警示,未按照规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或者存在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的,每次扣10分。5.对安全生产事故,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迟报、瞒报、少报、不报的,每次扣20分。6.以上安全问题若由中心领导检查发现则两倍扣分,局处领导检查发现则三倍扣分,区领导以上检查发现则五倍扣分。8—13—分类项目分类小项9应急处理1.无正当理由未按委托要求完成绿化砍伐、迁移或修复任务,且受客户有效投诉的,每宗扣1分。2.养护单位应加强管养范围内巡查,对发现非养护原因造成的绿化破损(违规乱开挖、人为踩踏、乱倒垃圾、乱堆土等)破坏绿化的情况,养护单位应先报区管理部门到现场处理或协调责任单位赔偿处理,如管养单位未能及时发现上述情形,则按管养单位不作为处理,按苗木、地被、品种进行扣分处理并要求赔偿、恢复被破坏的绿化。(参照乔木养护、灌木绿篱养护及草坪地被养护管理相关标准进行扣罚)3.接到区绿园中心通知要求协助查看现场但未按时到达或未及时处理应急情、事件的,每次扣2分。4.在台风暴雨期间,绿化养护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倾斜、倒伏的树木,对倾斜树木及时扶正,对倒伏树木要进行适当修剪后重新种植。逾时未处理被检查发现的,除责成整改外,每株乔木扣2分。5.各类迎检、调研与展示区貌的活动中,养护作业反应迟钝、工作不力的,每处、每项扣20分。10奖励措施1.月度养护质量考核,排名前五的公园,当月依次奖励25分、20分、15分、10分和5分(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综合标则奖励一家单位,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养护标、卫生保洁标和安保服务标则平摊奖励,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保洁综合标和安保服务标则按2:1比例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2.如养护作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好的建议,被采纳将奖励10-30分。3.以公园为单位开展管养工作积极主动,在管养工作、好人好事方面获得市民表扬的,视情况加分,原则上每次加2分,效果明显提升或好人好事有突出表现者加5分。所有加分事项均需附上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事情经过。针对游客个人的好人好事,还需附上游客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作为加分依据。4.绿化养护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媒体播报表扬的予以相应加分奖励,获区级媒体播报的加2分,获市级媒体播报的加4分,获省级媒体播报的加6分。单个公园每月仅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可累计。5.积极配合并高标准完成国家、省、市、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如得到市民、领导或其他单位肯定的予以相应加分奖励,保障国家级活动加25分、省级活动加20分、市级活动加15分、区级活动加10分。6.根据综合维护季度排名表(含绿化和保洁),每季度由绿园中心领导、公园管理组、安全组组长综合评价排名前十名的公园,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加90分,第三名加80分…依次递减至第十名加10分。7.为提升我区绿化景观环境,主动作为,积极补种或更换因历史遗留原因导致的老化、残弱等苗木的,根据实际工作量产生的费用酌情奖励分值。(如:作业人员按2分/人/日等进行累计奖分)18.以上情况奖励分值仅限用于抵消检评扣分分值,当月奖励分值,不得超出总扣分值。14—分类项目分类小项11其他1.绿化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未着装工服,或着装拖鞋、衣衫不整等的,每人每次扣1分。2.因园内绿化管养等存在问题受到媒体播报或市民投诉的进行相应扣分,被区级媒体播报的扣1分,被市级媒体播报的扣2分,被省级媒体播报的扣4分,被市民投诉的扣1分。在岗人数不足,每缺1人扣2分(事先请假的除外)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每人每次扣1分;出现串岗、闲谈、睡觉等行为的,每人每次扣1分工作工具未能按统一指定地点摆放,随意乱堆乱放影响公园景观的,每处扣1分未能按时提交月度(25日前)、季度、年度工作小结及计划、考勤表的,每项每次扣1分根据综合维护季度排名表(含绿化和保洁),评价排名末五名的公园,倒数第一名扣50分,倒数第二名扣40分,倒数第三名扣30分,倒数第四名扣20分,倒数第五名扣10分。—15—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园容卫生分类项目分类小项1园路广场道路、广场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停留时间超过20分钟的,每处扣1分;山体、山路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停留时间超过40分钟的,每处扣1分未及时清理路面、清洗路侧石、台阶,污垢明显的,每处扣1分园路、铺装地、绿地、树头、广场内、檐蓬有烟头、果皮、纸屑、垃圾杂物等的,每2件(个)扣1分主园路、铺装地、平台、步级、路侧石、围栏、亭、廊等表面有青苔、污迹、沙泥等的,每处扣1分园路、铺装地、广场等路边线不清晰,有沙泥、杂草覆盖的,每处扣1分2水体湖面(水体)面有烟头、果皮、纸屑、杂物等漂浮物的,每1件(个)扣1分湖面(水体)发生蓝藻等较严重污染情况没有及时处理的,扣1分3公厕园内每个厕所均需调专人负责,无设专人保洁的,扣1分厕内冲洗不干净的每处扣1分;污水乱排放的扣1分;洗手台、地面及厕坑积水的扣1分;有堵塞未清理的扣1分;异味明显的扣1分;污迹锈迹明显的扣1分;设施不全或破损的每处扣1分厕所地面、厕坑、挡板不洁净的扣1分;厕顶、门窗不洁净,有蜘蛛网苍蝇的,每处扣1分保洁及检查签名记录不全的,扣1分4绿地绿地(草坪、花境、花坛、绿篱)、树头内有生活垃圾、粪便、鼠洞等的,每处扣1分5设施路灯、园椅、园台、果皮箱、洗手盆、导游指示牌、其它标示牌等设施有青苔、污迹、乱图画、乱张贴的,每处扣1分园内建筑、陈设、坐凳等打扫擦洗不及时,有明显蛛网、积灰的,每次扣1分,屋顶有杂草或垃圾的,扣1分垃圾桶(箱)装满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1分垃圾桶(箱)周围有垃圾散落,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沙井、雨水井沟存在泥沙、生活垃圾及其它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处扣1分6奖励措施在管养工作、好人好事方面获得市民表扬,每表彰一次奖励1分。(所有加分事项均需附上书面材料,说明事情经过。针对游客个人的好人好事,还需附上游客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作为加分依据。)养护作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好的建议,被采纳将奖励10-30分。因园内保洁管养成效显著获得媒体播报表扬的予以相应加分奖励,获区级媒体播报的加2分,获市级媒体播报的加4分,获省级媒体播报的加6分。单个公园每月仅取最高奖励分值加分,不可累计。16-月度养护质量考核,排名前五的公园,当月依次奖励25分、20分、15分、10分和5分(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综合标则奖励一家单位,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养护标、卫生保洁标和安保服务标则平摊奖励,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保洁综合标和安保服务标则按2:1比例对相关单位进行奖励)。积极配合并高标准完成国家、省、市、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如得到市民、领导或其他单位肯定的予以相应加分奖励,保障国家级活动加25分,省级活动加20分,市级活动加15分,区级活动加10分。根据综合维护季度排名表(含绿化和保洁),评价排名前十名的公园,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加90分,第三名加80分……依次递减至第十名加10分。以上情况奖励分值,仅限用于抵消检评扣分分值,当月奖励分值,不得超出总扣分值。7其他清洁工具在厕所内外乱摆放的,扣1分。做好日常垃圾堆放,做到日产日清。未能按要求每天下午5:00前清理当天垃圾的,每次扣1分;露地焚烧垃圾的,每宗扣1分;在园内掩埋或倾倒垃圾的,每处扣1分。因园内保洁等问题受到市民投诉或媒体播报的进行相应扣分,被市民投诉的扣1分,被区级媒体播报的扣2分,被市级媒体播报的扣4分,被省级媒体播报的扣6分,。现场保洁工人必须文明上岗。未着装工服的,每人每次扣1分。保洁人员擅自离岗的,每人每次扣1分。工作工具未能按统一指定地点摆放,随意乱堆乱放影响公园景观的,每次每处扣1分。保洁工人故意浪费水电和破坏公园设施的,每人每次扣1分。工作期间,出现串岗、闲谈、睡觉等行为的,每人每次扣1分。工作期间,出现同事相互滋事以及与游客发生争吵甚至打架等不良行为的,每次每人扣1分。根据综合维护季度排名表(含绿化和保洁),评价排名末五名的公园,倒数第一名扣50分,倒数第二名扣40分,倒数第三名扣30分,倒数第四名扣20分,倒数第五名扣10分。—17一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安保服务分类项目扣分细则1保安人员在当值期间,严格遵守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公园保安职能,尽职尽责,文明服务,如出现以下情形,将对供应商进行相应扣分。加强内部团结,保安人员要互相帮助,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及吵架现象的发生。如发现有违背上述内容的行为,区绿园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安保公司更换安保人员,并有权要求安保公司对违规安保人员作开除处理,同时扣10分。遵纪守法,尊敬领导。如有不服从公园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的,第一次作警告处理,第二次区绿园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安保公司更换安保人员,并有权要求安保公司对违规安保人员作开除处理,同时扣10分。必须坚守岗位。当班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的,如一月内发现三次、一年内发现五次,区绿园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安保公司更换安保人员,并有权要求安保公司对违规安保人员作开除处理,同时扣10分。当值保安无故旷工,保安公司无任何处理的,以及未按班次人员如数出勤的,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发现,每次扣10分,并进行书面通报批评;一月内累计三次的扣40分,甲方可扣罚当月保安服务费5%,并给予书面警告;半年内超过5次的进行书面警告,扣罚当月保安服务费10%;一年内累计超过8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当班人员着装要整齐。对未戴帽子、领章、帽徽,将帽子拿在手上,未带工作牌未扣钮扣,或穿拖鞋上班的,任一项扣5分;巡逻人员装备不齐全的(如警棍、对讲机、哨子、强光电筒、爆闪肩灯等),任一项扣2分。上班要准时。当值保安迟到1个小时以内的,扣5分;超过1个小时的,扣10分。如当班人员违章后,带班班长未纠正错误,当班人员出现连续三次违章行为的,将由现场办公室上报保安公司,并对班长进行处理,同时扣20分。保安人员不得有向游客敲诈勒索钱物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区绿园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安保公司更换安保人员,并有权要求安保公司对违规安保人员作开除处理,同时扣30分。上班时看到有人踩草地、摘花、打光背等不文明行为,当班人员不及时进行劝导的,扣2分。发现定岗当值保安不在定点岗位的,每人每次扣5分。根据入园须知,保安人员不得在园区内骑行摩托车等,如违反规定,扣5分(经公园主管部门批准除外)。因疏忽,造成园区物资丢失或损坏的,由保安公司按合同条款进行赔偿,并扣10分。因疏忽职守,造成公园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与保安公司解除合同关系。保安上班巡逻期间应全身心投入到巡逻工作中,严禁出现躲避巡逻、久坐等工作懈怠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懈怠行为,每人每次扣5分。18—上班时间玩手机、看书报、喝酒等违反工作纪律的,扣5分。上班时间会客的,扣5分;安保人员对待游客诉求态度冷漠,或没有落实文明用语,言语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的,扣5分。在生产、火灾、交通、游览等责任事故中,死亡一人扣10分;重伤一人扣5分。发生聚众斗殴、闹事、抢夺财物等恶性事件的,每次扣3分。各公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未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的,每缺次扣2分;安全会议资料未留底或不完善的扣1分。服务单位未按要求参加安全会议的,每无故缺席一人扣1分。公园出入口出现摊贩摆卖的,每次扣2分。消防器材未登记造册、未安排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的,每项扣1分检查发现缺少安全巡查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安全合格证的按每次每项扣2分。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的,扣3分;未按制度执行各项工作的,每项扣1分未能按时提交月度(25日前)、季度、年度工作小结及计划、考勤表的,每项每次扣1分处理。未制定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的,扣3分;设施未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的,扣2分;未按照制度执行及定期检查的,扣1分。严禁仓库内住人,仓库凌乱未按要求整理的,发现一次扣2分。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的,每处扣1分。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如发生以下事情的,将对供应商进行相应扣分。保安队长应持有市级或以上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管人员培训结业证书或《保安员资格证》。无证上岗的,扣10分。保安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无证上岗的,每一人扣1分。未按照规定做好每月保安考勤统计、交接班工作及上报每周人员工作安排、日常设施巡查记录的,每次扣2分;不及时上报工作总结的,每次扣1分;未按要求2撰写安保运行记录,或重大事项未按要求写进安保日记的,每次扣5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有关机密和保密要求。将保密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中标人必须保证派驻相关公园的保安人员的稳定性,未经公园办公室同意,中标人随意更换或辞退保安人员的,每人每次扣3分。未及时妥当处理公园内发生的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的,每次扣20分。对安全巡查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每次扣3分。未及时妥当处理公园内的治安事件的,每次扣5分。—19-采购人因工作需要,确需增加临保人员,中标人未及时响应的或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队伍管理工作制度的,扣2分。出现问题无法处理,未及时与采购人管理人员沟通联系,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接到投诉未能及时、准确向采购人反映情况的,每次扣1分。未按国家政策规定为保安人员购买各类保险的,发现一次扣2分。每月未准时发放保安员工资及相关福利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根据安保服务季度排名表,评价排名末五名的公园,倒数第一名扣50分,倒数第二名扣40分,倒数第三名扣30分,倒数第四名扣20分,倒数第五名扣10分。分类项目加分细则保安人员在当值期间,尽职尽责,乐于助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将对供应商进行相应加分:通过加分后总分达到130分以上的,将给予通3报表扬。所有加分事项均需附上书面材料,说明事情经过。针对游客个人的好人好事,还需附游客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作为加分依据。在园区内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查跟踪,阻止意外发生的,每次加1分。遇到抢劫等恶性事件,能够挺身而出,及时制止的,每次加5分。拾金不昧的,每次加1分。其他类的好人好事,如受到游客表扬等,每次加1分。及时发现火源,并抢救及时,阻止火灾发生和火势蔓延的,每次加5分。安保成效显著获得媒体播报表扬的予以相应加分奖励,获区级媒体播报的加2分,获市级媒体播报的加4分,获省级媒体播报的加6分。单个公园每月仅取最高奖励分值加分,不可累计。根据安保服务季度排名表,综合评价排名前十名的公园,第一名加100分,第二名加90分,第三名加80分……依次递减至第十名加10分。月度养护质量考核,排名前五的公园,当月依次奖励25分、20分、15分、10分和5分(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综合标则奖励一家单位,公园管养项目若为绿化养护标、卫生保洁标和安保服务标则平摊奖励)。20-以上情况奖励分值,仅限用于抵消检评扣分分值,当月奖励分值,不得超出总扣分值。—21—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除四害防治服务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基本情况遵守公园管理规章制度,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工作秩序良好。与公园办公室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了解现场情况,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有完善的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良好。重视除四害档案资料的建立,确保资料完整,整理及时。各项服务人员培训、检查到位。服务人员按招标数足额配备,无缺岗现象。如未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的,每人每次扣2分。服务人员素质符合岗位标准要求(含年龄、文化程度、资格证等)。人员着装、礼仪、言谈等文明规范。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证、口罩等的,每人每次扣1分。各类操作工具、消耗品配备充足,供应及时。如未按要求配备的,每次扣2分。落实公园四害防治工作实施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公园有关设施,禁止在公园内进行违法、违规行为。中标单位使用的器材、药水质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消杀过程中若因使用药剂质量问题造成公园内绿化景观植物出现干枯、萎靡不振的,每次扣5分。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两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投放和补充毒饵。水体每周检查一次,发现幼虫孳生立即施药。下水道积水明渠、沉沙井(有积水)的,放置长效缓释剂,每月更换一次,控制蚊幼虫孳生。水道烟熏灭蚊。结合室外环境治理,平均每月对室外环境的下水道进行两次热烟雾处理。室外环境,平均每月消杀两次,并根据各区域蚊、蝇密度酌情增加空间喷洒灭成蚊次数。中标人应在生物繁殖高峰期间内增加消杀次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消杀预案。明沟、暗沟、下水道等区域的蟑螂消杀工作。平均每月开展两次热烟雾处理,对公共环境的重点区域进行每月检查蟑迹并及时清理发现的蟑迹。对于已死亡的蚊蝇、蟑螂及其它虫害尸迹进行清扫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及时响应公园办公室布置的临时任务或紧急任务,安排合理的人手支援。不服从或未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除“四害”任务的,每次扣10分。妥当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善后工作。上级检查评价好,社会相关部门、人员无不良反映。若存在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介批评曝光的问题,经核实确属中标人责任的,每宗扣10分。22-—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白蚁防治服务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基本情况遵守公园管理规章制度,各项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进行,工作秩序良好。与公园办公室密切沟通,及时汇报工作,了解现场情况,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具备完善的登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良好。重视白蚁防治档案资料的建立,资料完整,整理及时。各项服务人员培训、检查到位。服务人员按招标数足额配备,无缺岗现象。如未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每人每次扣2分。服务人员素质符合岗位标准要求(含年龄、文化程度、资格证等)。人员着装、礼仪、言谈等文明规范。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着统一工装、佩戴工作证、口罩等的,每人每次扣1分。各类操作工具、消耗品配备充足,供应及时。未按要求配备的,每次扣2分。落实公园白蚁防治工作实施具体情况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严禁随意破坏公园有关设施,禁止在公园内进行违法、违规行为。中标单位使用的器材、药水质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在消杀过程中若因使用药剂质量问题造成公园内绿化景观植物出现干枯、萎靡不振的,每次扣6分。每月检查蚁迹少于四次,发现蚁迹未及时加强防治的,每次扣2分。突发事件处理妥当,善后工作好。上级检查评价好,社会相关部门、人员无不良反映。若存在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介批评曝光的问题,经核实确属中标人责任的,每宗扣10分。—23—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一水体养护分类项目分类小项扣分情况水体应急情况未及时配合处理的,扣2分。水体透明度未达到1.5米或清晰见底的,扣2分。水生动、植物维护及调控(含水生植物补植、换植,水生动物补投等)不到位、不及时,影响湖泊生态系统的,扣4分。水域周边野杂草、枯叶未修剪或清除的,扣2分;未清除福寿螺、野生杂鱼等有害生物的,扣2分。湖体非硬化底质区域的沉水植物覆盖率低于60%的,扣2分。养护期间,水生植物及水域周边绿化出现枯枝残叶、病虫害、长势不佳、凋谢等状况的,扣2分。水面肮脏,有明显漂浮杂物的,扣2分。清理出的垃圾杂物未及时清运处理、乱堆乱放影响公园景观的,扣2分。出现蓝绿藻爆发、水黑臭等现象的,扣10分。未做好或缺少月度工作小结及计划、作业人员考勤、巡查记录等日常工作日志的,扣2分;未提交季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的,扣2分。作业巡查人员未经批准而缺勤、擅自离岗的,扣1分;工作时间出现串岗、闲谈、睡觉等行为的,扣1分。未着装工服或救生衣、佩戴工作证,或着装拖鞋、衣裳不整的,扣1分;作业期间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文明作业,救生工具未配备或损坏等情况的,扣1分。作业工具未能按统一指定地点摆放,随意乱堆乱放影响公园景观的,扣1分。—24—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检评考核表受检公园:XXX公园受检单位名称:XXX公司序号分项问题明细扣分情况备注1绿地养护XX公园杂草XXm2345小计6园容卫生78小计9安保服务10111213小计14除四害1516小计17白蚁防治1819小计20合计注:扣分标准参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绿地养护、园容卫生、安保服务质量、除四害、白蚁防治。受检单位确认人员:检评单位确认人员:-25—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检评考核表受检公园:XXX公园受检单位名称:XXX公司序号分项奖励明细加分情况备注1绿地养护积极配合并高标准完成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得到领导肯定。2345小计6园容卫生积极配合并高标准完成区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得到领导肯定。78小计9安保服务好人好事,受到游客表扬。10111213小计14除四害1516小计17白蚁防治1819小计20合计注:加分标准参照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检评考核标准——绿地养护、园容卫生、安保服务质量、除四害、白蚁防治。受检单位确认人员:检评单位确认人员:26---XX检评图片及问题点受检公园:XX公园受检单位:XX公司放问题图片放问题图片写明问题点写明问题点—27—XXXX年X月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公园管养质量排名表排名公园名称服务单位现场实际绿化养护面积(m²)现场实际卫生保沽面积(m)公园绿化加保沽面积(m)月度扣分情况奖励分值X月总扣分每1000m²扣分值公园负责人12345678910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制表人:日期:年月日一28一广州开发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绿化和公园管理中心)市政公园季度评价情况表评价指标公园名称绿化保洁安保香公风优秀浪好投关代寿良好毂进优秀好创公园创公风市广场二期政翠公国风林(线年格神公园)肉儿童公园体育公园王公牛角岭公园绿广场边岗岭公风子岭公发公园山公华圣公风(一、二)尖岭公园环山岭公风居乐山体公园山公路地创新滨水公间水里翠间投风黄公风牛山白公风岭公风文山公枝公风车苑公山公风山卖公风肉公风南岗山公风步电台山公风减公园南山公园壳由公中山公园圣山公风黄儿童公园.注:评价人员为区绿园中心领导、分管领导、公园组组长及成员、安全组组长,针对绿化、保洁、安保三项,每人每项仅能选择5个公园讦定等级为“优秀.5个公园评定等级为“良好”,5个公园评定等级为“校差”。中心领导评价分值为优秀30分、良好15分、校差-15分,公园组分管领导讦价分值为优秀20分、良好10分、较-10分,安全组分管领导评价分值为优秀12分、良好6分、较差-6分。其它组分管领导(1人1表)评价分值为优秀9分、良好4.5分、较必-4.5分,州长(1人1表)评价分值为秀2分、良好1分、较-1分,公国管理组成员(7人1表)讦价分值为优秀5分、良好2.5分、-2.5分。评价确认人员:29—黄埔区市政公园管养质量季度评分标准评定标准分为优、良、差(A/B/C)三个等级,优(A)W90分,90>良(B)>60分,60分≥差(C)。每个公园(广场)根据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安保服务进行评分,公园(广场)的综合评价分取绿化评价分和保洁评价分的平均分。综合项目如涉及多个公园,综合项目评价分根据涉及公园现管养面积(绿化+保洁)的权重进行计算,计算方式为:公园(广场)综合权重=公园(广场)现管养面积(绿化+保洁)÷项目涉及公园现管养总面积(绿化+保洁),综合项目评价分=公园(广场)评价分*公园(广场)综合权重的总和;安保项目如涉及多个公园,安保项目评价分根据涉及公园现有安保人数的权重进行计算,计算方式为:公园(广场)安保权重=公园(广场)现有安保人数÷项目涉及公园现有安保总人数,安保项目评价分=公园(广场)安保评价分*公园(广场)安保权重的总和。一、绿化养护服务(含除四害和白蚁防治)季度评分主要是对修剪、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和补苗5项工作的总体评价,按1个季度(自然季度)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修剪20分、淋水20分、施肥20分、病虫害防治15分、补苗25分。详情如下:(一)修剪评价等级情况—30—A级W18分:乔木整体修剪合理无明显偏冠,无遮挡园灯、指示牌等,无明显低垂枝、内膛枝、枯枝、断枝等,有按照“三锯法”合理修剪,并涂抹伤口愈合剂等;造型苗木、片灌修剪符合标准,造型优美;草坪整体平整。B级>12分、<18分:部分乔木偏冠,遮挡园灯、指示牌等,存在低垂枝、内膛枝、枯枝、断枝等,未按照“三锯法”合理修剪,未涂抹伤口愈合剂等;部分造型苗木、片灌修剪不标准,造型欠佳;部分地块草坪不平整。C级≤12分:多数乔木偏冠,遮挡园灯、指示牌等,存在低垂枝、内膛枝、枯枝、断枝等,未按照“三锯法”合理修剪,未涂抹伤口愈合剂等;多数造型苗木、片灌修剪水平较差,造型欠佳,线条不规整;多数区域草坪不平整。(二)淋水评价等级情况A级W18分:有按合同要求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绿地整体无明显枯黄、萎焉、枯危问题。B级>12分、<18分:有按合同要求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绿地无大面积枯黄、萎焉、枯危问题。C级≤12分: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淋水以保证根系层土壤维持适度的含水量,多数区域绿地出现大面积枯黄枯死现象。(三)施肥评价等级情况A级W18分:有按照《广州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31—等相关要求全面完成苗木施肥工作,苗木整体生长良好。B级>12分、<18分:基本按照《广州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要求完成苗木施肥工作,苗木整体生长良好。C级≤12分:大部分区域未能按照《广州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等相关要求完成苗木施肥工作,苗木普遍生长不良。(四)病虫害防治评价等级情况A级W13分:能按照《广州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等病虫害防治要求,细致做好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苗木整体无明显病虫害。B级>9分、<13分:能按照《广州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等病虫害防治要求,整体做好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苗木整体存在少量病虫害。C级≤9分:未能按照《广州黄埔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等病虫害防治要求做好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大部分苗木病虫害严重。(五)补苗评价等级情况A级W23分:能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做好补苗工作,补种苗木品种、规格等符合要求,形态美观。B级>15分、<23分:基本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补苗工作,补种苗木品种、规格等符合要求,形态一般。C级≤15分:未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补苗工作,补种苗木—32—品种、规格等不符合要求,存在较多黄土裸露、缺苗等区域。二、卫生保洁服务季度评分主要是对园路广场、公厕、垃圾清理、设施保洁4项工作的总体评价,按1个季度(自然季度)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园路广场保洁30分、公厕保洁30分、垃圾清理20分、设施保洁20分。详情如下:(一)园路广场评价等级情况A级W27分:园路广场、山体、山路全天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停留;园路、铺装地、绿地、树头、广场内无烟头、果皮、纸屑、垃圾杂物;主园路、铺装地、平台、步级、路侧石、围栏、亭、廊等无青苔、污迹、沙泥;园路、铺装地、广场等路边线清晰,无沙泥、杂草覆盖。B级>18分、<27分:园路广场、山体、山路基本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园路、铺装地、绿地、树头、广场内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杂物不超过3处;主园路、铺装地、平台、步级、路侧石、围栏、亭、廊等青苔、污迹、沙泥不超过2处;园路广场、铺装地等路边线不清晰,有沙泥、杂草覆盖现象不超过2处。C级≤18分:园路广场、山体、山路未能全天保持干净整洁,垃圾停留时间超过20分钟;园路、铺装地、绿地、树头、广场内烟头、果皮、纸屑、垃圾杂物超过3处;主园路、铺装地、—33一平台、步级、路侧石、围栏、亭、廊等青苔、污迹、沙泥超过2处;园路、铺装地、广场等路边线不清晰,有沙泥、杂草覆盖现象超过2处。(二)公厕评价等级情况A级W27分:厕所有专人保洁,保洁及检查签名记录齐全;厕内冲洗干净、无污水,洗手台、地面及厕坑无积水、无堵塞、无异味、无污迹锈迹、设施齐全无破损;厕所地面、厕坑、挡板、厕顶、门窗洁净,无蜘蛛网苍蝇。B级>18分、<27分:厕所检查发现专人保洁不在岗,保洁及检查签名记录不全少于2处;厕内冲洗不干净、污水乱排放、洗手台、地面及厕坑有积水、有堵塞未清理、异味明显、有污迹锈迹、设施不全或破损不超过3处;厕所地面、厕坑、挡板、厕顶、门窗不洁净,有蜘蛛网苍蝇不超过2处。C级≤18分:厕所检查发现无专人保洁,保洁及检查签名记录不全超过2处;厕内冲洗不干净、污水乱排放、洗手台、地面及厕坑有积水、有堵塞未清理、异味明显、有污迹锈迹、设施不全或破损超过3处;厕所地面、厕坑、挡板、厕顶、门窗不洁净,有蜘蛛网苍蝇超过2处。(三)垃圾清理评价等级情况A级W18分:垃圾日产日清;无露天焚烧垃圾、园内掩埋或倾倒垃圾现象;垃圾桶(箱)装满前及时清理,周围无垃圾散—34—落,沙井、雨水井沟无泥沙、生活垃圾及其它杂物堆积;保洁人员文明上岗,着装工服;湖面(水体)面无烟头、果皮、纸屑、杂物等漂浮物。B级>12分、<18分:垃圾基本保持日产日清;无露天焚烧垃圾、园内掩埋或倾倒垃圾现象;垃圾桶(箱)装满未及时清理,周围有垃圾散落未及时清理不超过2处,沙井、雨水井沟存在泥沙、生活垃圾及其它杂物未及时清理不超过2处;保洁工人文明上岗;湖面(水体)面有烟头、果皮、纸屑、杂物等漂浮物不超过2处。C级≤12分:垃圾未能保持日产日清;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园内掩埋或倾倒垃圾现象;垃圾桶(箱)装满未及时清理,周围有垃圾散落未及时清理超过2处,沙井、雨水井沟存在泥沙、生活垃圾及其它杂物未及时清理超过2处;保洁工人未文明上岗;湖面(水体)面有烟头、果皮、纸屑、杂物等漂浮物超过2处。(四)设施保洁评价等级情况A级W18分:路灯、园椅、园台、果皮箱、洗手盆、导游指示牌、其它标示牌等设施无青苔、污迹、乱图画、乱张贴;园内建筑、陈设、坐凳等及时打扫擦洗,无蛛网、积灰,屋顶无杂草或垃圾;工作工具能统一在指定地点摆放。B级>12分、<18分:路灯、园椅、园台、果皮箱、洗手盆、导游指示牌、其它标示牌等设施有青苔、污迹、乱图画、乱张贴—35—现象不超过3处;园内建筑、陈设、坐凳等打扫擦洗不及时,有明显蛛网、积灰的现象不超过2处,屋顶有少量杂草或垃圾;工作工具未能按统一指定地点摆放不超过2处。C级≤12分:路灯、园椅、园台、果皮箱、洗手盆、导游指示牌、其它标示牌等设施有青苔、污迹、乱图画、乱张贴现象超过3处;园内建筑、陈设、坐凳等打扫擦洗不及时,有明显蛛网、积灰的现象超过2处,屋顶有大量杂草或垃圾;工作工具未能按统一指定地点摆放超过2处,影响公园景观,保洁工人故意浪费水电和破坏公园设施。三、安保服务季度评分主要是对在岗人数、履职情况、安全巡查、人员着装形象、应急处理5项工作的总体评价,按1个季度(自然季度)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在岗人数30分、履职情况25分、安全巡查25分、人员着装形象10分、应急处理10分。详情如下:(一)在岗人数评价等级情况A级W27分:安保人员坚守岗位,无睡觉、迟到、无故旷工、不在定点岗位的情况;保安人员持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B级>18分、<27分:安保人员基本能坚守岗位,发现安保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情况少于2次;保安未按合同人数出勤不超过2次,上班保安迟到半个小时以内;保安人员基本持省级公安—36—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C级≤18分:安保人员基本能坚守岗位,发现安保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情况超过2次;保安未按合同人数出勤超过2次,上班保安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保安人员多数未持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二)履职情况评价等级情况A级W22.5分:安保人员看到游客踩草地、摘花等,公园出入口出现摊贩摆卖,阻碍游人通行时能及时劝导;上班时间不看手机、小说、书报、喝酒;未因疏忽造成园区内物品丢失或损坏;及时提交月度、季度、年度工作小结及计划、考勤表。B级>15分、<22.5分:安保人员看到游客踩草地、摘花、打光背,公园出入口出现摊贩摆卖,阻碍游人通行时基本能及时劝导;上班时间发现看手机、小说、书报不超过2次;基本不因疏忽造成园区内物品丢失或损坏;基本能准时提交月度、季度、年度工作小结及计划、考勤表。C级≤15分:安保人员看到游客踩草地、摘花、打光背,公园出入口出现摊贩摆卖,阻碍游人通行时不能及时劝导;上班时间看手机、小说、书报超过2次;因疏忽造成园区内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准时提交月度、季度、年度工作小结及计划、考勤表。(三)安全巡查评价等级情况—37—A级W22.5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安全会议资料完善、有留底;消防器材登记造册,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检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安全合格证均齐全;制定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专人负责管理,按照制度执行、定期检查。B级>15分、<22.5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安全会议资料基本完善、有留底;消防器材基本有登记造册,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检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安全合格证基本齐全;制定有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专人负责管理,基本能按照制度执行、定期检查。C级≤15分:每月召开安全会议少于一次,安全会议资料未完善、留底不齐;消防器材未能登记造册,未安排专人管理,没定期检查;安全巡查制度、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和机械安全合格证不齐全;没有制定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设施无专人负责管理,基本不能按照制度执行、未定期检查。(四)人员着装形象评价等级情况A级W9分:当班人员着装整齐,戴帽子、领章、帽徽、带工作牌、正规鞋子上班。B级>6分、<9分:当班人员着装基本整齐,戴帽子、领章、帽徽、工作牌、正规鞋子。C级≤6分:当班人员着装不整齐,未戴帽子、领章、帽徽、—38—工作牌,穿拖鞋上班。(五)应急处理评价等级情况A级W9分:定岗保安在定点岗位,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接到投诉能及时、准确向公园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出现问题无法处理时及时与公园管理人员沟通联系,及时解决问题或化解矛盾。无生产、火灾、交通、游览等责任事故。B级>6分、<9分:定岗保安在定点岗位,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基本能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接到投诉基本能及时、准确向公园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出现问题无法处理时基本能及时与公园管理人员沟通联系,解决问题或化解矛盾。无生产、火灾、交通、游览等责任事故。C级≤6分:定岗保安不在定点岗位,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未能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接到投诉未能及时、准确向公园管理人员反映情况;出现问题无法处理时未能及时与公园管理人员沟通联系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出现生产、火灾、交通、游览等责任事故。—39—公园季度考评表编号:穗开绿园公(2025)-JDGY001项目名称关于对XXX项目管养质量评分的申请项目地点XXX公园管养单位XXX公司项目负责人、电话XXX:12345678999核实单位意见(盖章)根据XXX项目合同书(编号:穗埔XXX2025-0XX)中第XXX条第XXX款的内容,对XXX公司责任公园20X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绿化养护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的管养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经结合中心日常巡查及月度考评等工作情况,该公司在管养期第X季度管养常态工作及专项工作的评价如下:(项目涉及哪项就写哪项内容)修剪XXX。淋水XXX。施肥XXX。病虫害防治XXX。补苗工作XXX。(绿化养护服务)园路广场XXX、公厕XXX、垃圾清理XXX、设施保洁XXX。(卫生保洁服务)在岗人数XXX、履职情况XXX、安全巡查XXX、人员着装形象XXX、应急处理XXX。(安保服务)结合公园管理人员巡查及跟踪修剪、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及补苗专项情况,其中,修剪扣除X分、淋水扣除X分、施肥扣除X分、病虫害防治扣除X分、补苗扣除X分(根据涉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管养期内未出现安全事故。鉴于以上工作及管养质量,该司管养期内第X季度绿化评价分为XX分、保洁评价分为XX分,即综合评价分为XX分,安保评价分为XX分。经办人:复核人:年月日备注40-1、接受需求调查的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企业/单位名称注册资金万元 成立时间年 月 日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邮箱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资质或者认证证书如有,请罗列证书名称:1、2、企业类型□企业;□非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个体工商户;□其他 。企业类型及规模1、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标准,我单位为以下类型企业(打“√”):□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他。2、是否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是;□否。3、是否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是;□否。备注(可针对本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说明)(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填,也可以在此基础上外延增加内容)2、采购需求反馈意见调查内容响应情况及对项目的意见等采购标的(采购内容)所在产业发展情况(请展开叙述采购标的所在产业目前发展情况及未来可能发展趋势。)报价情况日常绿化养护: 元/㎡/年;建筑和硬地保洁: 元/㎡/年;公厕保洁: 元/座/年;垃圾清运: 元/桶;除四害: 元/㎡/月/次;白蚁防治: 元/㎡/年贵司2024年来同类项目历史成交情况合同履行时间采购人合同项目名称主要服务内容/供货清单合同总价(单价)意见或建议1、针对本项目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意见或建议答:□无,我单位同意且能满足本项目采购标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具体意见或建议如下: 。2、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其他建议答:□无。□有,具体其他建议如下: 。注:按表格中要求的调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响应。贵单位可在“意见或建议”处提出贵司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意见或建议;若无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对应项处填写“无”。附件:1、营业执照2、其他资质或其他材料3、.........(供应商可将相关内容以附件的形式按顺序提供)递交方式及联系方式:1、资料递交: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提供上述资料,邮件递交或现场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室2、资料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7月8日18:00。逾期或者未按照要求递交资料,不予受理。3、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工联系电话:020-83812782、83812935,18011735206邮箱:gzqunsheng@gzquns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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