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招标公告(岢岚县第三中学2025)



项目概况
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9292025AGK00047
项目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08000
最高限价(元):40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40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长治路学府街交叉路口新辰科技大厦5层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岢岚县第三中学
地 址:岢岚县第三中学(居仁街201号)
联系方式:0350-4531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兴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163号智慧港1405
联系方式:199351289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聂永平
电 话:19935128998

附件信息:

(7月)上传--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 .doc594.8K

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09292025AGK00047(ZXJYZBHW-2025-035)采购人:岢岚县第三中学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1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9第五部分合同文本48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9292025AGK00047(ZXJYZBHW-2025-035)项目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408000.00最高限价(元):408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08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太原市长治路学府街交叉口新辰科技大厦5层508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标准计算。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地址:岢岚县第三中学(居仁街201号)联系方式:0350-4531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兴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163号智慧港1405联系方式:199351289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永平联系方式:199351289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1409292025AGK00047(ZXJYZB HW-2025-035)3供货时间同招标公告4供货地点同招标公告5质量标准合格6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招标公告7踏勘现场不组织8标前会不召开9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0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部分文件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2、★偏离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实施方案描述;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注: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山西中兴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41141240013001059758行 号:301161000061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电汇、转账支付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将打款凭证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采用保函形式的须提供可查询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线或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线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传经过CA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1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标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19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同招标公告最高限价:同招标公告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0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中标人的确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2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4其他事项(1)获取招标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招标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所有条款。(2)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供应商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5采购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携带电脑。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报价加密所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存档使用。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投标的行为。2.7“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8“天”指日历天。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投标人。3.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3.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文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变更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该变更时间以发布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出,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是否组织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详见须知前附表。6.6本采购项目采购人是否召开标前会详见须知前附表。6.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文和中文译文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辅助纸质投标文件叁份,并要求提供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8.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技术部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人如果按相应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8.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3)投标报价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与价格。具体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进行报价。(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等予以编报,若出现误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8.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CA发布的机构、法人及授权代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盖章,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商务、技术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严格一致;如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盖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投标客户端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3.投标截止时间13.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包段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参加,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5.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活动,并且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报价。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签字确认开标结果,则一律视为投标人接受此结果。15.5开标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6.1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3家及以上明确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6.4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5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6.6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7.初步评审17.1资格性评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模糊不清的或存在疑问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在不影响投标是否有效的前提下,须经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为保证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不符,开标后不允许补正或修正,且投标无效。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17.2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系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自动判定结果。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服务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17.4.1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标记,评标委员会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7.4.2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17.4.3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7.4.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联合体价格折扣: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7.4.5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7.4.6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服务价格给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详细评审1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0.确定中标人20.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0.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20.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20.4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甲方确定。21.评标过程保密2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监督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1.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重新评审及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废标、终止与处理2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3.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终止招标的,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23.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如分包按包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项目(按包计)终止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项目终止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签订合同24.中标24.1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4.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3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5.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须知前附表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6.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6.4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27.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9.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9.4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29.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2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或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9.8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投标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0.4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的;(二)采购人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三)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的。30.5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代理机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的;(二)设定最低限价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确定招标文件售价的;(五)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六)擅自终止招投标活动的;(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开标和组织评标的;(八)未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九)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十)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十一)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十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 6基本资质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提供《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7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内容完整,符合要求。8其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上传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投标无效。除上述内容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1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对投标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3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3.1提供投标函;3.2投标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报价对投标人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4.1提供开标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建议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投标人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6技术项目实施方案和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投标人需上传项目实施方案和投标人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三、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加其它共同认定部分得分之和。综合评分细则(一)非实质性要求评审因素(6分)1.提供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凭证)的扫描件。每提供一个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3)分,最高得(6)分。(二)售后服务评审因素(19分)2.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具备稳定的技术支持团队,具备开展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援的能力,满分(7)分。①提供完整的人员管理制度文件,得2分;②提供各售后人员的岗位分工职责、考核机制等,得2分;③提供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总负责人和技术团队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3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团队配置方案及技术支持方案进行评定,满分(6)分:提供技术团队配置方案及技术支持方案,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实施步骤②项目团队配备方案③项目实施计划④项目管理方案,各方案完整提供的,得(6)分,方案或措施中每有一项缺失扣(1.5)分,扣完为止;技术团队配置方案及技术支持方案中每有一项明显缺陷的扣(1)分(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完为止;未提供技术团队配置方案及技术支持方案的不得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满分(4)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体系②出现故障后响应时间及处理流程③质量保证方案④培训方案,以上内容完整提供的得(4)分,有一项缺失扣(1)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中每有一项明显缺陷的扣(0.5)分(明显缺陷是指:方案措施内容中存在内容不合理、内容表述前后不一致、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及其它不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等任意一种情形的),扣完为止;未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的不得分。(三)技术部分评审因素(45分)6.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满足全部采购需求(除标注‘★’核心技术参数和评审主要技术指标)指标的得(13)分。一般技术指标,以投标人提供的对应技术偏离表为准,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7.除标注‘★’核心技术参数以及一般技术指标外,相应技术指标▲加分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证明材料为准)每项加(1)分,共(7)分。7.1校园移动广播序号(2)标的物名称(无线话筒)3.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接收机前面板具有≥2个显示屏、≥2个编码旋钮、≥2个频率扫描实体按键、≥2个红外对频实体按键、≥1个电源开关按键、≥1个二合一指示灯(红外发射管+对频指示灯);后面板具有≥1个LINE-OUT接口、≥2个XLR-OUT接口、≥2个BNC接口、≥1个DC接口。发射机具有≥1个OLED显示屏、≥1个开关机/静音按键、≥2个工作状态指示灯。加分规则:每提供一份设备的对应实验性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7.2校园移动广播序号(2)标的物名称(无线话筒)4.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具有自动静音功能,麦克风跌落、抛掷时,毫秒级自动静音,避免冲击声;实时监测设备姿态,静置≥5秒静音,≥8分钟关机,无需手动干预。加分规则:每提供一份设备的对应实验性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7.3校园移动广播序号(2)标的物名称(无线话筒)5.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具有多档位混响调节功能,混响效果≥15625个,效果占比、回响延时、混响幅度调节,三种音效各具有≥25档调节方式。加分规则:每提供一份设备的对应实验性证明材料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7.4校园移动广播序号(6)标的物名称(音频处理器)2.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均衡器(≥12段参量均衡、可选10/15/31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闪避器、AGC自动增益、AM自动混音功能(门限式、增益共享式)、AFC自适应反馈消除、AEC回声消除、ANC噪声消除、音频矩阵;输出通道支持均衡器(≥12段参量均衡、可选10/15/31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基于啸叫检测门限更新法,具有移频+陷波组合反馈抑制,可以使用≥24个可编程陷波点,可自由分配动态/静态点,自动/手动切换。加分规则:投标人实际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证明材料。全部提供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7.5校园移动广播序号(6)标的物名称(音频处理器)4.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音频处理器具有跨平台软件,可运行的操作系统版本≥8种,包括Windows7/10/11、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兆芯版)、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飞腾版)、macOS系统、统信UOS、Ubuntu桌面版操作系统。加分规则:投标人实际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证明材料。全部提供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7.6校园移动广播序号(6)标的物名称(音频处理器)9.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音频处理器软件可融入会议音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音频设备统一管理,平台可扫描数字会议主机、音频处理器、混音器、抑制器、功放类产品在线情况,同款产品多台在线设备也可扫描,并显示设备硬件名称、硬件IP地址、在线、离线状态信息;具备一键上传配置信息至云端或保存本地进行备份和一键还原配置信息功能。加分规则:投标人实际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证明材料。全部提供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7.7校园移动广播序号(7)标的物名称(WD系列电源管理器)3.主要技术指标项表述:具有≥2个10M/100M网口,≥2路RS-485接口,≥1路USB接口提供照明灯供电;配备≥1个监听扬声器,支持人声报警提示。加分规则:投标人实际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具备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证明材料。全部提供的得(1)分,提供不全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技术方案评分(满分10分):供应商根据对本项目的建设要求的理解,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包括不限于:①现状及需求分析②主要功能设计③系统详细功能介绍④设备规范化配置及资源规划系统⑤对接方案说明。评审标准:(1)完整性:建设方案符合采购人单位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内容详实、细节完备、叙述清楚、贴切客观现状;(2)合理性:建设方案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设计,内容客观、严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利用精准高效。对上述5项评审内容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以上2项评审标准的得(2)分,仅满足1项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10)分。9.实施计划(满分9分):供应商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及服务响应要求,编写工作计划,包括不限于:①实施质量保障、②实施进度、③应急保障等内容。每项3分,满分9分。评审要求:(1)单项方案完整、全面,能够充分体现项目需求,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到位,得3分;(2)单项方案完整、没有缺失,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每项得2分;(3)方案完整,有不够明确的或欠合理的描述、或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可行度低的,每项得1分;(4)有重大缺陷且明显违背项目开展目标或预期结果,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计分。10.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满分6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对应的解决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不限于:①系统稳定性与可用性维护、②安全性管理、③性能优化等内容。每项2分,满分6分。评审要求:(1)单项方案完整、全面,能够充分体现项目需求,解决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到位,得2分;(2)单项方案完整、没有缺失,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每项得1分;(3)方案完整,有不够明确的或欠合理的描述、或内容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可行度低的,有重大缺陷且明显违背项目开展目标或预期结果,或未提供相应方案的不计分。(四)价格部分分值、权重(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注: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的货物,或在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中其自身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可享受价格折扣评审。满足上述条件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15%的价格折扣,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货物、服务项目评审优惠幅度为5%(工程项目为1%),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项目名称: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08000.00元最高限价:408000.00元二、商务要求:1、供货时间、供货地点:供货时间: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完成供货及安装。供货地点:岢岚县第三中学指定地点质量标准:合格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3、验收方式甲方根据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满足采购人要求。4、质保、售后服务①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拒付价款并追究卖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②外包装完整,物品完好无损;③质保一年,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服务。三、技术要求:岢岚县第三中学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招标参数数量单位备注电子阅览室1四人位阅览桌规格尺寸:1400*1000*750mm 材质说明: 1、台面采用优质环保松木,厚实木板,自然边缘,纹理清晰,材质坚硬。2、桌架采用优质钢架,满焊焊接而成,表面采用高温粉体烤漆,耐腐蚀,不易生锈,不含有害物质;3、桌面挡板:基材为 E1级实木颗粒板,经防潮、防虫、防腐处理,强度高、刚性好、不变形,密度0.6-0.9g/M3,垂直握钉力:≥1100N,平面握钉力: ≥700N,符合E1级环保标准(甲醛释放量≤1.5mg/L).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板材理化指标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免检产品外贴三聚氰胺面,色泽均匀,耐磨度高。2、五金配件:五金配件紧密拼接,牢固,间隙细小且均匀,平整无毛刺。五金导轨耐久性为开合≥4 万次。均采用国标标准优质五金配件。3、封边厚度≥2mm,采用优质环保 PVC 封边,表面光滑,无节疤、无脱胶、环保、防静电,边缘无局部曲折、裂口、锯齿,,整个封边严密、整齐。10张2阅览椅椅子尺寸:50*45*74cm,圆桶椅宽在的坐位和舒适的靠背,适用于不同体型的人群,实木制作,框架稳定性、承重性较好,坐垫采用优质棉麻,舒适透气。40把311寸平板外观铝合金外框主芯片-Chip:四核 Cortex-A55;频率高达1.8GHz缓存-Memory:4GB 内存-Nand Flash 64GB,支持1TB TF 卡槽拓展内置电磁膜手写:支持电磁笔和手写阅读灯:支持双色温冷暖光可调节WIFI / 蓝牙:WIFI 5/BT5.2按键Key:电源键喇叭/MIC 支持(双喇叭/单个数字mic)电池:4600毫安重量:约435gUSB接口:type-c兼容数据传输其它:霍尔感应包装:包含 整套彩盒,配数据线系统:Android1140台4平板支架适用于11寸平板40个5教育云平台一、校园基础数据系统1.★教职工管理:展示部门及部门教职人员列表,可以进行查询、添加部门、批量导入部门、添加子部门、删除子部门、编辑部门、删除部门、添加成员、导入、导出、调整部门、编辑、查看操作。2.★学籍管理:展示学籍结构列表,包括学校、学区、学段、年级、班级,可以进行编辑校区、添加年级、编辑年级、删除年级、添加班级、编辑班级、删除班级操作。选择学籍结构层级,设置相关负责人,包括校长、校区负责人、学段负责人、年级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展示学生信息列表,可以进行添加学生、导入、导出、删除、编辑、查看操作。可以维护学生家长信息,包括家长姓名、是否监护人、是否单亲监护、手机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家庭关系,进行添加、修改、删除操作。可以对学生进行转班、升学、退休学、转校操作。3.★角色管理:可选择角色,包括默认(创建者、管理者)、默认职位(校长、部门负责人、校区负责人、学段负责人、年级负责人、班主任、任课老师)、自定义角色,查看角色成员,可以查询、添加、删除角色成员。可配置角色的功能菜单权限。可配置角色的数据权限,包括部门权限和学籍权限。输入角色名称,选择分组,创建角色。可以编辑、删除角色信息。可输入角色类别名称,创建角色类别。4.用户管理:展示用户列表,包括家长、教职工,用户列表信息包括姓名、部门、手机号、登录密码、账户状态,可以进行查询、重置密码、修改手机号操作。5.历史成员:展示历史成员列表,包括学生、教职工,学生列表包含姓名、班级、学号、入学时间、学籍状态、离校时间、离校原因,教职工列表包含姓名、所属部门、手机号码、来校时间、当前状态、离校时间、离校原因,可以进行查询、复学/复职、查看操作。6.★外部人员:展示外部人员信息列表,信息列表包括姓名、手机号、是否录入人脸、添加时间,当前状态等。7.学校介绍:查看、编辑学校基础信息,基础信息包括校徽、学校名称、学校英文名、成立时间、校训、校长、学校简介。8.科目信息:展示科目信息列表,包括科目名称、科目等级、关联任课老师,科目等级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精品课程、校级重点课程,可以进行查询、添加科目、导入、批量删除、编辑操作。9.学年学期:展示学年列表和学期列表,可以进行查询、添加、编辑、删除、启用/停用、批量删除操作。10.作息表:展示作息表列表,包括作息表名称、学年、学期,可以进行查询、添加、批量删除,可以对作息表名称、节次、时间进行编辑操作。11.课程表:展示班级和场地的课程表信息,场地课表可展示场地学生课表,可以进行导入、导出、一键清空操作。12.★场地:展示场地列表信息,包括楼层、房间号、场地名称、容纳人数、面积、场地类型、管理员、绑定班级,可以进行添加场地、转场、批量导入、批量修改、批量设置管理员、删除、编辑、设置场地介绍的操作,可添加/删除场地设备、场地类型。13.★设备管理:管理设备信息,包括人脸机、班牌、考勤机、一体机,可以进行查询、添加、编辑、删除操作。14.人脸库:展示人脸列表,包括学生组、老师组、自定义组,可以进行查询、批量采集、个人采集、人脸同步操作,展示人脸同步列表,包括人脸机、班牌、考勤机。1套6数字图书馆软件平台1.★图书阅读:下载图书图书内容放大、缩小、图书中插图截取,用户可对喜欢的图书进行推荐、收藏、下载(需提供功能截图)。2.★图书信息检索:模糊检索:系统可以根据书名,作者检索出系统自带的图书资源,同时平台支持高级检索,可输入书名、作者、出版社等信息进行检索查询(需提供功能截图)。3.★选择相应的标签跳转到对应的目录页。查看图书的书评并可以添加书评(需提供功能截图)。4.平台系统对合法IP范围不限IP、注册用户数、并发数和在线浏览数。5.★平台图书按照中图法进行二级学科分类,系统平台具有图书列表、个人书房、高级搜索、读书活动、个人收藏、阅读排行榜,按照日、周、月各个排行,图书推荐,图书收藏排行榜、访问人次、资源总量等功能(需提供功能截图)。 6.分类:可以显示中图法22大分类和全部图书分类。7.★个人书房:显示读者登录的用户名及个人信息,可以将自己喜欢的图书添加到个人书房,显示个人浏览图书足迹、个人阅读量、收藏量、下载量等(需提供功能截图)。8.★读书活动:分为三部分,最新活动、最热活动和经典活动。每部分活动可自定义添加图片、标题,同时显示活动时间、活动类型、主办单位、活动内容等信息,系统可以统计活动书单,提交作品数量以及参与人数,并且活动主题可自动切换,最新作品和优秀作品可在活动主题下方进行相应的体现展示(需提供功能截图)。9.★新书通报:显示最新的上传的图书,可以推荐到首页(需提供功能截图)。10.★统计功能:平台可自动统计图书的阅读量、收藏量和下载量,同时平台可自动统计访问平台人数总量(需提供功能截图)。11.★热门图书:根据读者搜索阅读图书的热门程度,图书会显示到首页(需提供功能截图)。12.★图书推荐排行榜:好书推荐阅读越多,可在首页展示,置顶供大家快速分享查阅(需提供功能截图)。13.图书阅读排行榜:图书阅读的次数越多,越靠前显示。14.阅读方式:系统在展示平台界面必须针对电子资源(现代文图书)都有二维码扫码功能,且扫码后,可将资源下载到任意载体,且下载后无地域与时效性限制。阅读过程中,可以随时收藏图书。15.现代图书采用中图法分类、现代文平台同时支持客户自定义分类16.后台管理包含系统管理、会员管理、图片管理、资源上传、图书管理、访问管理、活动管理、必读书目、阅读统计等模块功能17.系统管理包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推荐类型、图书分类、图书评论、logo设置。18.配置图书系统本地安装部署终端1台和网络传输设备1个,满足系统本地运行。1套7电子图书1.图书数量:中文电子图书50000册。2.图书格式:图书主要以TXT格式纯文本和pdf 双文本国际公开标准格式保存,不可为私人模式以保持图书原有的版式,,电子书资源质量高,并能越放大越清晰,图书“页”不可为图片格式压缩,以免造成占用存储容量过多和具有分辨率相关性;3.图书种类包含:医学、卫生、文学、社科、经济、语言文字、生物等适合使用的图书,具体根据使用方自选决定。4.图书阅读方式:图书可在线全文阅读及具备二维码扫描功能,可以扫描到手机等移动设备在线阅读图书或下载到本地扫码下载等多种阅读方式阅读。5、图书选择:根据使用单位需求提供中图法22大分类图书供使用单位挑选。6.★为了大力推进全民诵读,扩大精品文化传播范围,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教育文化事业,保护著作权人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在线盗版,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供作者版权证明并且包括但不仅限于:陶林、崔志昊、唐寅飞、邓文梁、姜颖、方达、郦波、朱文、明维义、杨晶、程道江、仇秀莉等复印件。7.★图书版权:为保障所有资源正规合法性需提供资源来源方的授权证明包含但不仅限于:《经济管理出版社》《中国旅游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轻工业出版社》《中信出版社》《海洋出版》《中国市场出版社》等复印件。50000册含运、含装修校园移动广播序号设备或材料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1专业音箱1.有源便携式音柱,采用≥1只12寸低音单元,≥8个3.5寸中高音驱动器。2.输入方式支持≥2路卡农多功能插孔输入,≥1路立体RCA输入,≥1路蓝牙输入,≥1路卡农输出。3.频响等同或优于40Hz-20KHz4.额定功率≥600W+600W5.支持低频提升,蓝牙支持TWS,支持一键降噪。6.水平覆盖角(-6dB)≥140°;垂直覆盖角(-6dB)≥40°2只2无线话筒1.基于数字U段的传输技术,pi/4-DQPSK调制方式,采用国产主控芯片,传输距离≥80米,接收机具有≥2路平衡输出、≥1路非平衡混音输出;具有混响、均衡、智能静音、音频加密、功率调节功能。2.具有≥1台接收主机、≥2只手持发射机;频率范围等同或优于470MHz-510MHz、540MHz-590MHz、640MHz-690MHz、807MHz-830MHz四个频段使用。▲3.接收机前面板具有≥2个显示屏、≥2个编码旋钮、≥2个频率扫描实体按键、≥2个红外对频实体按键、≥1个电源开关按键、≥1个二合一指示灯(红外发射管+对频指示灯);后面板具有≥1个LINE-OUT接口、≥2个XLR-OUT接口、≥2个BNC接口、≥1个DC接口。发射机具有≥1个OLED 显示屏、≥1个开关机/静音按键、≥2个工作状态指示灯。▲4.具有自动静音功能,麦克风跌落、抛掷时,毫秒级自动静音,避免冲击声;实时监测设备姿态,静置≥5秒静音,≥8分钟关机,无需手动干预。▲5.具有多档位混响调节功能,混响效果≥15625个,效果占比、回响延时、混响幅度调节,三种音效各具有≥25档调节方式。6.具有多频段均衡调节功能,均衡调节≥2197种,麦克风均衡器调节功能,具有高、中、低音三种调节档位,每种效果支持≥13档调节。7.具有长时间续航,发射机使用时长≥10小时。8.具有ID码防串扰功能,采用32位唯一ID码,用于接收和发射配对,收发ID码必须相同才能对码,能够有效防止相同频率的信号相互串台。9.接收机具有≥2个2.2英寸的TFT-LCD显示屏;发射机具有≥0.96英寸OLED显示屏,能够显示频率信息、音频加密状态、功率挡位、静音状态、电量格数信息。1套3话筒呼叫控制嵌入软件1.软件内嵌于无线话筒系统设备,话筒呼叫控制功能。2.采用UHF超高频段双真分集接收,并采用PLL锁相环多信道频率合成技术。3.支持自动选讯接收方式。4.支持信道选择、频率可调、可设置主机与话筒配对。1套4话筒天线1.天线接收频段广,可接收等同或优于470-950MHZ的频率2.天线极化方式:线极化 3.天线驻波比:≤2.0 4.放大器增益:四档可调(-6dB/0dB/6dB/12dB)5.指向性:≥90度指向1套5调音台1.支持≥8路麦克风输入兼容6路线路输入接口,支持≥2路立体声输入接口,≥4路RCA输入,话筒接口幻象电源:+48V。2.具有≥2组立体声输出、≥4路编组输出、≥4路辅助输出、≥1个耳机监听输出、≥1个接口双路效果输出 、≥1组控制室输出、≥1组主混音断点插入、≥6个断点插入。3.内置≥24位DSP效果器,提供≥100种预设效果。4.具备≥13个60mm行程的高精密碳膜推子。5.内置USB声卡模块,支持连接电脑进行音乐播放和声音录音;内置MP3播放器,支持≥1个USB接口接U盘播放音乐。1台6音频处理器1.后面板具有≥4路线路音频凤凰端子平衡输入接口(具有48V幻象供电)、≥4路线路音频凤凰端子平衡输出接口、≥1个拨码开关、≥1个RJ45接口、≥1个RS232接口、≥1个RS485接口、≥8个可编程GPIO控制接口、≥1个接地柱;前面板具有≥2.0英寸 IPS 真彩显示屏、≥1个编码旋钮、≥1个USB存储设备接口。▲2.输入通道支持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均衡器(≥12段参量均衡、可选10/15/31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闪避器、AGC自动增益、AM自动混音功能(门限式、增益共享式)、AFC自适应反馈消除、AEC回声消除、ANC噪声消除、音频矩阵;输出通道支持均衡器(≥12段参量均衡、可选10/15/31段图示均衡器可调,图示均衡器可用于单独调节带宽)、延时器、分频器、高低通滤波器、限幅器;基于啸叫检测门限更新法,具有移频+陷波组合反馈抑制,可以使用≥24个可编程陷波点,可自由分配动态/静态点,自动/手动切换。(提供功能截图佐证)3.具有矩阵增益调节功能,每个输入通道参与混音的增益可调,增益调节范围等同或优于-72db到12db。▲4.音频处理器具有跨平台软件,可运行的操作系统版本≥8种,包括Windows7/10/11、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兆芯版)、银河麒麟桌面操作系统(飞腾版)、macOS系统、统信UOS、Ubuntu桌面版操作系统。(提供功能截图佐证)5.产品具有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安卓平板端不同控制方式,可以通同时登入APP软件、PC客户端同时连接设备,并实现多端数据的同步。6.设备具有编码旋钮和IPS屏幕,可用于控制和配置设备静音,增益,场景;IPS屏幕能够显示IP地址,输入和输出通道的实时电平。7.具有设备定位功能,客户端一键定位局域网内同类设备,被定位的设备会显示定位信息。8.设备具有统一集中控制功能,支持≥65535台设备通过软件集中控制。▲9.音频处理器软件可融入会议音频综合管理平台实现音频设备统一管理,平台可扫描数字会议主机、音频处理器、混音器、抑制器、功放类产品在线情况,同款产品多台在线设备也可扫描,并显示设备硬件名称、硬件IP地址、在线、离线状态信息;具备一键上传配置信息至云端或保存本地进行备份和一键还原配置信息功能。1台7WD系列电源管理器1.配备LCD显示屏,支持显示温度信息,实时输入电压信息、时间信息、IP信息,定时任务信息。2.具有≥8路单通道≥10A电源输出插座,总输出电流≥30A,支持实时监控插座功率。▲3.具有≥2个10M/100M网口,≥2路RS-485接口,≥1路USB接口提供照明灯供电;配备≥1个监听扬声器,支持人声报警提示。4.支持过载、短路保护功能;支持连接PC可视化界面进行远程操控;支持网络远程固件升级,支持主从机级联,支持通过一路网口接入局域网使用软件控制所有级联设备。5.具备对每一路电源输出进行定时编程,支持每路开关时序间隔动作延迟时间调节设置。6.支持实时检测设备温度,支持拓展外接温湿度传感器,显示外部环境温湿度。7.具备自定义设置电源锁开启后每个通道开启、关闭、保持关闭前状态;支持设置对应通道的上下限位值、对应的超限动作和动作延时,支持调节报警音量大小。8.支持电压、电流或温湿度超过限定值播放相应的人声报警,恢复正常时自动停止。9.支持通过主设备电源锁可一键开启或关闭所有从设备;支持独立控制每一路电源输出,支持一键全开或全关;支持一键紧急打开或者关闭全部电源。10.支持PC界面控制、定时控制、手动控制、串口控制方式。1台8辅材施工安装等需要辅材1批第五部分合同文本(以下版本仅供参考,具体版本由双方协商签订)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投标文件格式(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1409292025AGK00047(ZXJYZBHW-2025-035)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商务部分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等;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投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9、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5)在投标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2.2;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不同人,则需同时提供以上2.1和2.2。3、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采购人):现针对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截止开标之日我方的“投标人资格”情况声明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关于“投标人资格声明”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事项(没有补充说明事项的,可直接删除本条)。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承担的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企业简况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部分文件8.1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3.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投标(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8.3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二、技术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2、采购需求响应及技术参数偏离表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供货时间供货地点质量标准备注注:后附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总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2、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情况备注1                        ...    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部分文件附件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附件5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适用)注:不适用的可删除本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电子阅览室和校园移动广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