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235
项目编号:XZ597-GC250614
项目名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元):4845222.35
最高限价(如有):4845222.35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
其他专业施工
1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建设内容:拆除原有塑胶跑道并对原有塑胶跑道沥青铣刨、对原有排水沟沟道清淤处理、跑道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足球场基础进行打磨清理并找平、重新铺设半预制型塑胶跑道、足球场重新铺设人造草坪、跳远板更换等
4845222.35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845222.35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6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3)磋商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上述内容中的相应证明材料;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7-03 14:00:00 至 2025-07-10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6 15: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7-1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语音提示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联系方式:0951-3301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水岸国际B座) 联系方式:18169106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梁启鹏 电话:0951-330102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磊、李雪、孙笑笑、罗经理 电话:18169106901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7-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B05990000
采购单位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14: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预算金额
¥484.5222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磊、李雪、孙笑笑、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18169106901
采购单位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宁夏银川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3301021
代理机构名称
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水岸国际B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169106901
附件:
附件1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工程类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采购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2352.项目名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12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4845222.356.最高限价(如有):4845222.35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建设内容:拆除原有塑胶跑道并对原有塑胶跑道沥青铣刨、对原有排水沟沟道清淤处理、跑道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足球场基础进行打磨清理并找平、重新铺设半预制型塑胶跑道、足球场重新铺设人造草坪、跳远板更换等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6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7-03至2025-07-1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电子系统平台流程操作进行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6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开启:时间:2025-07-1615:00(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按语音提示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磋商文件、编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当天持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联系人:梁启鹏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联系方式:0951-33010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磊、李雪、孙笑笑、罗经理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水岸国际B座)联系方式:18169106901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07-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5年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6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2采购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联系人:梁启鹏地址:宁夏银川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电话:0951-33010213采购代理机构: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陕西大厦B座701(天鹅湖小镇东门南侧水岸国际B座)项目负责人:李磊、李雪、孙笑笑、罗经理电话:18169106901邮箱:xz123_zx@163.com4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4845222.35元;最高限价:4845222.35元(如有)10投标保证金:2000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号),对在我区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应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展示的A级信用等级截图作为信用保证证明;未参与我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或初次在宁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等级可视为A级,享受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信用等级为A级以下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应当以下列方式缴纳: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在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并将投标保函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2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3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7-1615:00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13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二期)—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14磋商时间:2025-07-16磋商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请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15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16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本项目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2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7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18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按下列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费。100万以内1%,100-500万0.7%收取形式:网银转账单位名称:秀至(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40501103089000009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贺兰天鹅湖小镇支行收取时间:2025-07-1819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0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携带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CA锁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磋商地点,现场进行解密并磋商。(一)电子响应文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电子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投标供应商均可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响应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解密。具体生成响应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采购业务】-【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用于现场响应文件的解密。(二)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投标(响应)文件(NXTF)应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回其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及更新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1、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工程成本警戒价”,是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根据相关造价规定、造价信息及管理经验测算得出的招标项目的预计成本。若投标报价低于此价格,则投标人低于成本竞价的可能性将增大。工程成本警戒价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价时参考。2、本项目工程成本警戒价为4701365.68元(1)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包含详细的施工方案、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等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2)响应性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对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说明”进行核定,确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否决其投标。45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磋商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总价的,响应无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无效。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3.1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4.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6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6响应文件格式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5.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事项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工程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0.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1.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11.2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谈判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2.2供应商应根据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和本项目施工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2.3供应商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供应商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供应商已经在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12.4供应商可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量、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响应保证金13.1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3.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1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3.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3.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3.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5.响应文件的制作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15.2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6.2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响应截止17.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17.3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五)磋商评审19.成立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确定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代表20.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1.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2.磋商2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2.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2.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6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最后报价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件。23.2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3.3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3.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6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符合性审查24.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4.1.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4.1.2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4.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4.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1.5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1.6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5.其他响应无效情形:因供应商CA锁更换、变更、续费或其他因自身原因(含软硬件、系统更新、网络问题)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无法导入电子开评标系统的,响应无效。26.保密要求26.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确定成交28.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1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9.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发出成交通知书30.1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1.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32.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3.履约验收33.1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4.招标代理费34.1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35.1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6.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7.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7.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体育职业学院,建设内容:拆除原有塑胶跑道并对原有塑胶跑道沥青铣刨、对原有排水沟沟道清淤处理、跑道重新铺设沥青混凝土、足球场基础进行打磨清理并找平、重新铺设半预制型塑胶跑道、足球场重新铺设人造草坪、跳远板更换等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6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二)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其中塑胶跑道达到中国田径协会二类场地验收标准、足球场达到FIFA国际足联QualityPRO质量标准。(三)实施地点:宁夏体育职业学院,详细地点以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四)履约验收要求:1.验收方式:项目完工后一次性验收,供应商履约完成,采购人按采购合同约定验收条件进行一次性验收。2.验收程序:成交单位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经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采购人成立履约验收小组,组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意见填写验收报告。3.验收资料要求:验收当天成交人须提供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过程资料,提供验收报告;照片、成交通知书、合同等相关资料,胶装装订。4.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5.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相关规定进行履约验收。二、技术部分标的清单(政府采购工程)(一)、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二)、工程技术规范(详见设计文件)(三)、人员到岗履职要求: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所报本项目经理,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必须在位在岗,项目经理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每月不得少于25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需要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出具书面意见后报发包人现场负责人同意并送发包人备案: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需经现场负责人出具书面意见送发包人审核同意。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政府投资项目,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前述规定取得书面同意不得离岗,否则,第一次离岗按5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的按1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2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为计),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次以上的按违约处理,除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罚款外,由发包人按规定清除出场,记不良行为记录。(四)、材料要求1.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中标人必须服从。若该材料经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如招标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产品。为确保产品质量,招标人可对投标人提供产品进行考察,经考察产品质量或性能低于参考产品时,招标人有权拒绝使用,中标人须另行提供符合质量或性能要求的产品。(五)、工期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确定的期限。违背工期管理的,将按合同专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进行处理。(六)、施工重点、难点(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列明):本项目涉及专业种类多,工期紧,投标人应积极做好施工配合。拆除及建设过程中涉及、利旧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经过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确认,并且保证利旧设施完好且能正常使用。要注意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成品保护,并提出完整的成品保护措施,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七)、其他要求1.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监控及考勤设备,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其安装及移位,并提供电源至招标人指定的位置,且相关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保护,全部有关费用体现在报价中。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的损坏、丢失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因考勤记录不完整导致中标人相关人员被认定为不在岗等)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须进行赔偿。2.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悬挂、张贴、更换施工围挡等处的公益广告、标语以及其它宣传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现场施工的有关规定。4.投标人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考虑夜间加班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5.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中关于施工单位的要求,承担各项职责。(八)、特别提示1.本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工艺设备系统、分包工程等项目中标单位的施工及安装等工作,涉及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分包工程、配合工程的招标(说明)文件中另行约定。2.本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工艺设备系统、分包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提供水、电、垂直运输等服务并直接体现在本次报价中,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3.本项目各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4.投标人须按照环保部门及发包人要求在现场设置PM2.5、PM10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转,有关费用体现在报价中。(九)、特别说明1.做好成品保护。如:项目电梯安装并交付后,中标人应充分考虑装修要求,对电梯轿厢做好防护措施,否则因中标人防护措施不到位导致电梯损坏一律由中标人负责恢复。2.本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疫情或国家政策、规范导致设备、材料发生变更或供货不及时等现象发生,当出现前述情况时承包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购买产品性能、配置等不低于设计(或投标)的产品,相关费用投标时一并考虑,中标后一律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费用。工程详细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序号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须知前附表要求。8投标保证金按须知前附表要求。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号审核内容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未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未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7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转入同一保证金账号的情况;注: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详细评审。三、评审因素和指标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评分办法序号评审项目权重分值备注1投标报价10.0所有算术修正后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警戒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技术思路、施工技术保障措施、施工步骤等内容。①施工方案内容科学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详细、技术设计和措施合理、思路清晰,施工技术保障性强,施工步骤表述详细科学,紧密贴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5分;②施工方案内容具体、完整,技术设计和措施内容表述周密,施工技术具备实际实施保障性,施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0工步骤表述明确,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的,得12分;③施工方案内容齐全,技术设计和措施内容表述清晰,施工技术具备实际实施保障性,施工步骤表述简要,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内容少的,得9分;④施工方案内容要点明确、能够满足本项目需求,技术设计和措施表述简要,施工技术仅基本符合行业惯例,施工步骤表述简单,与本项目实际进行结合论述内容少的,得6分;⑤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未提供齐全、缺项漏项多的,得3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套提升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质量保障措施、质量管理体系架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保障人员、质量校核流程等内容。①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质量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质量保障专人负责且人员职责明确、质量校核流程详细完整的,得15分;②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完整细致、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质量保障专人负责且人员职责清晰、质量校核流程明确,得12分;③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质量保障措施齐全、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行业要求、质量保障专人负责且有人员职责内容表述、有质量校核流程的,得9分;④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质量保障措施片面、质量保障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表述简单的,得6分;⑤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内容逻辑混乱、质量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质量保障无专人负责、质量校核流程粗糙的,得3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管理目标等内容。①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安全管理体系构架科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管理标准严格、紧密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15分;②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措施完整,安全管理体系构架完善合理,安全管理目标清晰、安全管理标准符合行业要求,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12分;③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措施简要,安全管理体系构架表述清楚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9分;④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措施片面,安全管理体系构架仅有要点表述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6分;⑤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仅有简单表述,未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3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在施工时实际的环境保护目标、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标准等内容。①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全面充实完整详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构架科学、措施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技术相关服务的环境保护标准,保障措施有效性强的,得15分;②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具体、完整、体系构建内容齐全、涉及环境保护管理内容的、并具备保障作用和一定的操作性的,得12分;③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内容逻辑清晰、措施简要,环境保护体系构架表述清楚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内容少的,得9分;④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内容逻辑顺畅、措施片面,环境保护体系构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5.0架仅有要点表述的,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表述的,得6分;⑤本项目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内容内容逻辑混乱、内容仅有简单表述,未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表述的,得3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进度节点安排、施工进度保障措施、配套提升施工进度推进力度等内容。①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进度保障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明确的,得5分;②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保障措施完整、进度保障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清晰,得4分;③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清晰、保障措施简要、进度保障专人负责、有任务节点划分表述简要,得3分;④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顺畅、保障措施片面、进度保障专人负责、有任务节点划分,得2分;⑤本项目施工进度保障措施内容逻辑混乱、保障措施仅有简单表述、进度保障无专人负责、任务节点划分含糊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7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施工重难点保障思路、施工重难点内容分析、施工重难点技术解决措施等内容。①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具体细致、内容全面充实完整、逻辑缜密,重难点抓取精准、提出的解决方案具体、切实可行,贴合本项目实施情况的,得5分;②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具体、内容完整、逻辑清晰,重难点抓取明确、提出的解决方案可行,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的,得4分;③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简要、内容简要、逻辑清晰,重难点抓取清晰,解决方案表述简要,结合项目实7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5.0施情况的,得3分;④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简单笼统、内容片面、逻辑顺畅,重难点抓取含糊,解决方案表述笼统,结合项目实施情况表述少的,得2分;⑤本项目重点难点技术保障措施缺乏理论支撑、内容空洞、逻辑混乱,重难点抓取粗糙,解决方案缺失,未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或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8资源配备计划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施工实施内容,提供包含不限于资源配备内容、资源配备计划、资源配备预期目标等内容。①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安排合理、计划内容表述细致,切实可行,能够切实保障本项目资源配备标准,配置齐全,计划内容有效性强的,得5分;②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完整的、涉及内容全面,计划内容具备操作性的,得4分;③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相关内容提供笼统,资源计划内容能够实施的,得3分;④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但基本能够执行的,得2分;⑤磋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资源配备计划内容粗糙、不具备操作性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9项目团队组织架构5.0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项目团队组织架构、人员管理及专业技能培训的方案,并制作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情况、分工内容、管理制度等内容。①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组织结构设置合理、各岗位服务人员分工明确、人员数量充沛、关键岗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9项目团队组织架构5.0行,管理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提供齐全完善的人员培训管理方案、员工稳定措施,完整且具有可行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强,得5分;②能够响应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有培训管理方案的详细内容、人员数量满足采购需求,人员配备专业合理且关键岗位及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管理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管理措施得当的,得4分;③能够针对本项目提供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分工的且关键岗位人员及技术人员具备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能够定期对人员进行有效培训管理的,得3分;④能够针对本项目提供基本保障项目实施的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分工的且关键岗位人员及技术人员具备从业证书(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技能证书等)情况,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能够对人员进行管理和培训的,得2分;⑤方案内容不具体、人员分工不明确的,且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磋商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0保修服务方案5.0磋商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施工特征及采购需求情况提供保修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保修内容、保修时限、保修响应速度等方面内容。①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细致、完整,保修时限等于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迅速的,得5分;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齐全,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符合项目情况的,得4分;③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简要,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符合项目10保修服务方案5.0基本情况的,得3分;④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片面,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保修响应速度慢的,得2分;⑤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服务内容表述粗略,保修时限等于国家行业标准的,有缺项漏项的,得1分;⑥简单照抄招标文件需求和评分标准内容、无详细描述,或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11业绩5.0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为5分。注:以上业绩(不限行业、不限地域)须同时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四、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合同工期: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工期。二、工程服务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三、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就招标、投标文件中列明的施工部位、工程量及造价,以乙方中标的总价为工程总造价进行结算。四、工程总价本工程总价为人民币,(¥)。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及规格参数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标准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完成本工程的违约责任。六、工程款支付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且乙方提供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50%。本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50%。2、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为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迟延付款的不视为违约。七、保修1、自乙方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其中:(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设备质保期为3年。2、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仪器设备等按国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3、保修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故障、破损或者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故障、破损或者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乙方保修负责人:手机: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八、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等)。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当于两日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的工程费用于乙方退场后结算。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按单项工程量造价的3‰承担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质保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额权利。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本条第7款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款总额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等),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损失。九、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先行垫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乙方施工责任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施工。2、乙方在施工中应保护好甲方校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等设施,发生损坏的应赔偿。在室内施工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若乙方给人员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对应款项。3、乙方指派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内容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维修改造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6、乙方施工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从甲方应付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8、工程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与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校方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一、其它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方法、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2、若实际工程造价未超过合同价款的±5%时,则不对合同价款作出调整,若实际工程造价超过合同价款的±5%时,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增加或减少部分必须经甲方代表、监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单位章后方为有效,否则不得作为工程价款调整依据。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二、响应函三、响应一览表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五、商务要求响应表六、资格证明文件七、符合性审查响应详情封面工程类政府采购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响应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工程和配套货物(服务),我方所投首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供应商:地址:(盖公章)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田径场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