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2025
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
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RYCG20250507
四、招标项目内容
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款金额为2亿元,存期为1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温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市级分行或市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加投标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本公告提供附件下载。
七、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8:30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政采云系统中编制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所在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仅供报名使用。在报名之前,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四)标书售价:免费。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止;
七、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八、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整;
九、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线下),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
2.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投标人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18659
招标人质疑投诉联系人:姜先生
招标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7-8801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
传 真:0577-65802277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悦、黄锋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851773、13506650448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王芳
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7-65802277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2号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18268

附件信息:

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定).docx103.6K

招标文件项 目 名 称: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项 目 编 号:RYCG20250507招标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4附表一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7(二)总则8(三)招标文件说明9(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1(六)开标与评审12(七)授予合同14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和要求16一、项目概述16二、资金存放管理方式的要求16三、其他说明16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格式18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1附件一投标函22附件二-1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23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24附件三投标人简介25附件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26附件五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报价一览表27附件六服务水平28附件七服务承诺书29附件八廉政承诺书30附件九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31第六部分评标办法3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1、招标人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3、项目编号RYCG202505074、招标项目内容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款金额为2亿元,存期为1年。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在温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市级分行或市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加投标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本公告提供附件下载。七、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8:30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在政采云系统中编制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所在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仅供报名使用。在报名之前,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账号注册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4)标书售价:免费。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止;七、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八、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整;九、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线下),投标人无须派人员到现场出席。十、其他事项: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2.投标人原则上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投标人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5.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6.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十一、联系方式:1.招标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18659招标人质疑投诉联系人:姜先生招标人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7-8801833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传真:0577-65802277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悦、黄锋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06851773、13506650448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人:王芳代理机构质疑投诉联系电话:0577-65802277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12号传真:/联系人:陈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7-8801826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项目编号:RYCG20250507)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018659     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联系人:陈悦、黄锋光联系电话:13806851773、13506650448传真:0577-658022774招标范围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5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一)在温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四)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允许市级分行或市级分行授权支行为投标主体(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加投标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唯一授权)。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8投标货币人民币9投标语言中文10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系统。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全套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1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12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投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13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8:30至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14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止(北京时间)1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止;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6投标人疑问递交(如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2025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陈悦:13806851773,传真:0577-65802277。逾期未送达,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无质疑。17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8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7月11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汤锦园2幢606室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线下)。19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政采云平台开启投标文件。2.开标后,投标人代表完整填写《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一)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282369421@qq.com)。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2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应按规定建立5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外部专家比例不低于60%。2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解释。附表一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名称):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二)总则1.说明1.1.1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2.定义及解释2.1.1招标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2.3.3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2.4.4中标人:系指在本次招标中中标的投标人。2.5.5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的临时专家组。2.6.6日期:指公历日。2.7.7合同:指由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8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9.9“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投标人3.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5.保密与披露事项5.1.1投标人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5.2.2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5.3.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5.4.4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踏勘现场7.1.1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7.2.2投标人由于对现场条件不了解而造成中标后发生一切不良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负。8.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9.投标委托9.1.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a.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c.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三)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和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标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10.2.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10.3.3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醒目标识。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1.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书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2.招标文件的修改1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政采云平台下载澄清(更正)文件;澄清(更正)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提醒信息,否则后果自行承担。1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在澄清公告中说明。12.3.3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说明12.4.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12.5.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2)投标文件的组成12.6.6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附件二-1)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二-2)(3)投标人简介;(附件三)(4)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附件四)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主体为支行的,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书扫描件;5.投标人总行经审计公布的最新年度年报数据,具体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简称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等5项指标;(各投标人提供该行总行经审计公布的2024年度年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6.人民银行2025年最新月份《温州市金融数据综合月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其他相关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如有)。(5)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报价一览表;(附件五)(6)服务水平;(附件六)(7)服务承诺书;(附件七)(8)廉政承诺书;(附件八)(9)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附件九)(10)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与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2.7.7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2.8.8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2.9.9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文中带“▲”标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会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其不利的判断和分析。13.投标有效期13.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13.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前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4.2.2▲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电子签章或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所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均按投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盖章)。14.3.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4.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知识产权15.1.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服务时,招标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16.串通行为16.1.1投标人或招标采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7)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招标采购单位协助投标人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的;(8)招标采购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采购的投标人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9)不同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投标人中标或轮流中标的;(10)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7.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17.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18.投标截止时间18.1.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18.2.2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六)开标与评审19.开标19.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19.2.2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3.3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政采云平台开启投标文件。开标后,投标人代表完整填写《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本须知附表一)并签字后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1282369421@qq.com)。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开标会议结束。20.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20.4.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1.评标委员会21.5.5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构成:应按规定建立5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外部专家比例不低于60%。21.6.6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对每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交评标报告。2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22.1.1评标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23.评审方法:本次招标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比较、评估,加权计分后,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六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代表抽签决定排序);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24.评标工作程序24.1.1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不是固定价的;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出现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4.3中的情形,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或投标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5)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公章,并未经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6)服务要求不满足招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8)授权代表签字且未取得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的;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0)符合性检查或资格性检查未通过;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2)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2.2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答复先以口头形式答辩,然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书面由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3.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报价一览表中加减点数(基点)和加减点数(基点)后的利率不符的,以加减点数(基点)为准。开标时线上投标系统中填写的数据与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为准。24.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审,宣布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5.评标过程保密25.1.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5.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中标人的确定26.1.1招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依法确定排名前六的为中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排名顺序确定后续排名候选人为中标人。(1)排名前六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审查确认因排名前六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27.否决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27.1.1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7.2.2如有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招标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后续排名候选人。28.质疑与投诉28.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投诉。28.2.2对招标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或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实行报名购买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但招标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招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28.3.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质疑受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7-65802277质疑受理机构: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77-880183352)投诉受理机构: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联系电话:0577-88018268(七)授予合同29.中标通知29.1.1在发布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投标人发出书面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1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0.2.2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另选其它投标人中标。31.招标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32.招标代理服务费32.1.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共壹万伍仟元整,各中标人平均支付;该费用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请投标人予以考虑。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和要求一、项目概述该项目是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款金额为2亿元,存期为1年。现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二、资金存放管理方式的要求1.选择6家资金存放银行(经公告无异议的前六名候选人为中标人)。2.资金分配方式:第一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承担6000万元的存储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第二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承担4000万元的存储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第三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承担4000万元的存储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第四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承担2000万元的存储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第五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承担2000万元的存储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第六中标人在服务协议签订后承担2000万元的存储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如有效投标人不足6家的,未被承担的资金平均分摊至其他中标人。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资金存放期限自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4.根据中标银行承诺及协议约定,招标人将对存放银行进行综合评估,不符合协议约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将违规中标人列入不诚信名单,五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活动。5.中标银行应按招标人需要配备至少1名资金管理相适应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6.招标人全部或部分资金如需提前支取,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资金到位。7.中标银行在合同签订后,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最近的网点进行相关服务。三、其他说明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于招投标,一律按照《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执行,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一律不准靠档计息。2.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中标人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通知招标人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3.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中标人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中标人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4.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招标人选择继续执行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5.若本项目涉及的存款品种为单位活期存款的,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计息,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分段计息。6.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格式《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本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合同文件由以下文件组成,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合同》2.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3.中标通知书4.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为进一步加强甲方存款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投标的相关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甲方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银行代理业务,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甲方在乙方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为%(加减点数(基点)为),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存单金额与存单数量提供服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期(12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甲方自合同生效日起将存款以存单形式存入乙方银行。(2)存款资金到期后,乙方应将本金及其利息收益一次性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甲方单位存款存放业务的范围:(1)承办单位定期存款资金结算业务;(2)承办投标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文件、询标记录中承诺的各项业务;(3)承办单位定期存款资金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三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单位定期存款资金委托的支付、调度指令签发等。(2)有权对乙方代理单位定期存款业务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和提出改进意见。(3)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支付清单及相关文件。第四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全、准确地办理单位定期存款相关业务,不得压票。(2)具有先进的资金汇划系统,适应我市银行系统实时清算要求,承担自身网络安全方面的有关责任,确保单位定期存款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入账或付出,并能及时、清晰地为甲方提供回单。(3)服务届满后,应提供所有收支情况帐目。(4)乙方有权不予办理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业务。(5)对甲方存放的资金自到账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6)应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进行投资理财或将存款以放贷、抵押、质押等形式借给第三方有偿使用。(7)配备至少1名资金管理相适应的专业工作人员与甲方做好对接服务。(8)后续支持方案及增值服务:。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有损甲方公众形象的,除整顿改正,暂定相关业务外,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1)若甲方认为有需要,乙方应配备相关人员提供上门服务。(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瑞安支行的规定:对于招投标,一律按照《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执行,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一律不准靠档计息。(3)协议有效期内,若利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调整,或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存款自律约定、银行总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发生调整,导致协议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允许范围,乙方应在按本协议约定存款业务开办前及时通知甲方银行存款利率调整情况。(4)银行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调整,是指乙方为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要求或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要求等,对乙方可执行的内部授权上限进行的具有主动性、自律性、普遍性的调整。(5)中标后,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若甲方选择继续执行协议,则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新办理存款业务执行利率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执行。(6)若本项目涉及的存款品种为单位活期存款的,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应分段计息,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按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分段计息。第7条合同调整本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省及市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时,双方可协商取消或变更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其他条款仍继续执行。第八条未尽事项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合同生效及终止(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1.1)不符合合同约定,限期整改不合格的;1.1.2)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1.1.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十一条合同的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印章)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章)(签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代理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件一投标函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国家及地**府相关招标投标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投标人名称)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决定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1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1.1我方决定参加:作为本次投标人参与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投标。12.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13.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14.4我方明白并愿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日期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将承担相应责任。15.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而提供有关的数据或信息。16.6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合同》中的全部任务。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1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注:如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则须提供本附件。附件二-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简介附件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或资料: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主体为支行的,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书扫描件;5.投标人总行经审计公布的最新年度年报数据,具体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简称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等5项指标;(各投标人提供该行总行经审计公布的2024年度年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6.人民银行2025年最新月份《温州市金融数据综合月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7.投标人其他相关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如有)。附件五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序号利率名称基准利率加减点数(基点)加减点数(基点)后的利率备注1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1.50(%) (%)注:1.填写说明:加点以“+”表示,减点以“-”表示。(其中1个基点=0.01%),例如:减点数为10基点,可填写为“-10”(四舍五入,最多保留两位小数)。2.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详细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加减点数(基点)必须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服务水平1.投标人承诺①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制度和系统;②提供专人专柜服务、上门服务;③提供特殊通道VIP服务;④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减免情况;2.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与招标人相关的既往支持;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支持方案及增值服务。附件七服务承诺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我行在提供银行服务期间,郑重承诺:1.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行投标文件的承诺,按投标实施方案向贵单位提供高质量服务;2.保证本行及本行系统转账及时、不压票;3.保证妥善保管贵单位提供的各种单据和资料,按时送报表及对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4.保证与贵单位密切配合,做好资金的交、存、支付等工作和台账登记等辅助管理服务。按要求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工作人员,办公自动化设备;5.对违规、违法的支付要求予以拒绝,并及时报告;6.确保资金在系统内的安全运行;7.如因资金调度需要而给我行带来的损失,由我行自行承担;8.贵单位全部或部分资金如需提前支取,在接到贵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资金到位。9.配备至少1名资金管理相适应的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服务。10.如发现我行及我行系统因自身原因违反合同和本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有权停止我行本项目资金存放资格,我行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1.……(上述承诺以外的其它内容。)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廉政承诺书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温财预执〔2021〕4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作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承诺书(格式自拟)第六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对比、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中标人。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构成:应按规定建立5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应当由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外部专家比例不低于60%。三、评标程序1、投标人技术、资信的评分:由各评审专家按评标细则,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此项评分为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如果一份评分表中某一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2、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四、评标办法1、本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百分制法)。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再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凡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投标。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做出书面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但不得在询标过程中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内容。评标委员会以审标、询标、评标和考察情况为基础依据,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后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对比、评议。五、评标细则项号评审类型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2资格性检查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具备有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投标人资格符合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3无效标条款1)投标不是固定价的;2)投标报价不是唯一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出现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24.3中的情形,又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修正的或投标明显不合理而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5)投标文件中需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全称的公章,并未经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6)服务要求不满足招标内容实质性内容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8)授权代表签字且未取得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书的;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0)符合性检查或资格性检查未通过;11)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12)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 投标文件评审合计100分序号评 分 内 容评分细则评分标准评分值4.1经营状况1.以各投标人提供的该行总行经审计公布的最新年度年报数据为测评依据,具体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简称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等5项指标(30分)。(1)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率符合银行监管标准的,每个指标项得6分,否则每项得0分,最高得18分;(2)资产收益率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得6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1分,扣完为止。未进入评审的不计入排名。(3)不良贷款率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得6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1分,扣完为止。未进入评审的不计入排名。注:各投标人提供该行总行经审计公布的2024年度年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0分4.2经济贡献度1.根据各投标人截至2025年最新月份各项存款增速(各项存款余额比2024年末增长比例)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得12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1分,扣完为止。未进入评审的不计入排名。注:投标人需提供人民银行2025年最新月份《温州市金融数据综合月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5分2.根据各投标人截至2025年最新月份各项贷款增速(各项贷款余额比2024年末增长比例)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得12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1分,扣完为止。未进入评审的不计入排名。注:投标人需提供人民银行2025年最新月份《温州市金融数据综合月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根据各投标人截至2025年最新月份制造业贷款余额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得11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减0.1分,扣完为止。未进入评审的不计入排名。注:投标人需提供人民银行2025年最新月份《温州市金融数据综合月报》相关页面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3利率水平1.投标人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加减点数(基点)(10分)得分计算方法:1)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加减点数(基点)后的利率最高者为基准值,得10分;2)其他投标人的得分=(其投标人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加减点数(基点)后的利率/基准值)×10。注:定期存款年利率加减点数(基点)必须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10分4.4服务水平1.投标人承诺提供以下服务的,每提供一个承诺得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承诺的不得分。(包括①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制度和系统;②提供专人专柜服务、上门服务;③提供特殊通道VIP服务;④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减免。)25分2.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与招标人相关的既往支持,由评标委员会自行打分(0-5分)。其中:优的5-4分,良的4-2分,一般的2-0分。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支持方案及增值服务,由评标委员会自行打分(0-10分)。其中:优的10-6分,良的6-3分,一般的3-0分。备注1.名次并列时,后续排名顺延。例如两家银行同时排名第3,后续排名从第5名开始。2.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以上指标计算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88.88%。资产收益率、不良贷款率、各项存款增速、各项贷款增速线上投标系统中数据填写以小数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4位小数,只需填写数字,例如88.88%,仅填写0.8888。制造业贷款余额线上投标系统中数据填写以万元为单位,只需填写数字,例如100万元,仅填写100。六、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资信、技术问题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款竞争性存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