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运维服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1-2025-00101
预算金额:1787059.1100
采购品目: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袁惠华
项目负责人:袁惠华

项目概况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1-2025-00101
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87,059.1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7,059.11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87,059.11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至 2025年07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7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注:①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③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电话:0769-22331990,联系人:李小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
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一号
联系方式:0769-26889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
联系方式:0769-22331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69-22331910

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3日

相关附件:

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5070102).zip

附件:报价明细表.docx

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1-2025-00101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1-2025-00101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1-2025-00101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11-2025-001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87,059.11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787,059.11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任意1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一号联系方式:0769-2688997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6室联系方式:0769-223319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769-22331910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以下简称“综合管廊”)涉及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配套电力预埋管孔。东湾大道(交椅湾段)综合管廊全长3675m,分两段建设,呈东西走向,西起于福海路东侧,东至东海路,管廊沿道路中央绿化带布置。管廊断面设计为四舱断面、三舱断面和双舱断面,入廊管线涉及燃气管、热力管、高压电力电缆、中压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给水管道。综合管廊主体及附属设施、排水系统、监控系统、照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系统、气体监测系统、入侵警报系统、通讯系统及平台管理中心等的管理维护。燃气舱高压电力舱综合舱库白图自量库自自周oyt预8进查检行通道8220kv电力管d3158004008001000300800100080030050080013008004004001800300260030034004009200东湾大道综合管廊三舱标准断面布置图1:50燃气舱综合舱营库自用营廊自用营自用季880028叁贸de315然气ry4cky40080010003005008001300800400400180030034004006300东湾大道综合管廊双舱段标准断面布置图1:50燃气舱热力舱高压电力舱综合舱自用专自月用自HNNdoS20电力800315do220电4008001000300500180010003008001000800300500800130080040040018003002500300260000340040012000东湾大道综合管廊四舱标准断面布置图1:50管廊断面示意图(二)主要服务范围若实际服务范围与前述范围有偏差,实际服务范围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三)服务目标按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广东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技术指南》开展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管廊主体结构、廊内廊外设施设备以及廊内的各类水、电、燃气、通信管线的安全稳定运行,各项设施设备完好,确保各类管线入廊施工工程管理安全有序,充分发挥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的社会效益。采购包1(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本合同履约服务期为采购人通知中标单位正式开展服务之日起一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第1期为(按季度结算):支付比例100%,结算款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支付标准如下: 1、项目自正式开展服务之日起,实行一季度一结,采购人每季度根据《考核表》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评分,同时依据季度考核情况进行运维服务费用计算,其中: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 中标人须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交上一季度应支付金额的合规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且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金额的服务费给中标人。 注:因甲方内部财政审批程序或因乙方提供发票等请款文件不符合要求导致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履约验收方式: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共同进行,根据《考核表》每季度进行评分验收。 2、履约验收程序:①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前将当季度项目服务内容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交予采购人审核。②自合同服务开始一个季度内必须完成统计新区通讯管网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工作。登记要素:登记弱电服务商、服务对象、占用管道数量和长度以及后续租用管网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以上内容纳入首季度服务验收范国内。③设备物资管理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如有)。 3、履约验收资料:当季度项目服务内容资料册,当季度项目服务内容《考核表》。④履约验收标准: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①合同签订后中标人一个月内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 ②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④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退回方式:项目服务期结束后的28天以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退回申请,经采购人确认后于30天内退回。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1)报价内容:①总价包括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的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社保、教育培训、意外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运维服务费用、开办物资、税费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等全部服务费用。 ②本项目预算为:1,787,059.11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价明细表》(详见公告附件),并按格式要求填报,未提供或超过预算价或单价超过对应最高单价限价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项1.001,787,059.111,787,059.11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一、项目要求运维服务项目范围及内容:包含结构、排水、消防、通风、供配电、照明、通讯、环境监测与报警系统、监控中心等配套附属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应急联动处置、设施维修、配合入廊管线管理、消防设施维保、配合结构定期评定、做好设施设备保洁等工作。针对管孔入孔管理,及时做好电力管线入孔检查、施工指导、费用测算等工作。二、养护运维服务范围及要求(一)土建设施综合管廊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设施,如监控中心、管廊主体结构、出入口、预留口、各类吊装、逃生口、风井通风口、管线引入与管廊地面等结构设施。(二)入廊管线管理包括业务受理、空间分配、签订入廊协议、管线运维配合、管线档案整理等工作。(三)现场施工作业管理与服务包括管线作业施工、出入管理、管廊参观等廊内作业的管理与服务。出入管理包括对出入管廊的人员、设备、工具、材料及携带物品进行管控和登记;作业管理包含对巡检、检测、维护、施工及管线入廊作业等作业行为进行管理。(四)运行管理综合管廊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管理,包括消防值班与检查、监控值班、供电值班与检查以及每日不少于1次的管廊内外安全巡查,台风、梅雨季、周边环境复杂、灾害预警等特殊情况下,每日不少于2次的管廊巡检。运行管理包括值班、巡检、日常监测、出入管理、作业管理等。其中值班包括监视、控制、调度和联络等;巡检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及管廊内外环境等;日常监测包括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廊内环境及入廊管线。(五)清扫保洁清扫管监控中心、廊内及墙壁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管廊内部外观的干净整洁。(六)经常性检查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七)机电设施机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供电、照明、消防、通风、监控与报警、给排水及标识等系统。(八)机电设施日常检查维护通过巡检目测对机电设施外观和运行状态进行一般巡视检查,同时进行保洁,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九)机电设施经常性检修通过目测或仪器,对设施仪表读数、运行状态或损伤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甲方,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十)机电设施定期检修通过检测仪器对仪表进行标定,和对连接及装配状态等机电设施运行情况和功能进行比较全面检查。(十一)照明系统主要包括管廊内日常照明、应急照明、监控中心照明、标准标牌灯为管廊服务运行提供照明、安全保障的服务设施。(十二)通风、给排水、消防、传感系统主要包括管廊通风的各类风机、水泵、消防设施、各传感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等。(十三)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建立入廊流程标准化制度体系(入廊申请及执行流程、施工作业标准、入廊服务手册)、管廊运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处置制度。(十四)安全生产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人员安全防护、消防管理、用电管理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查隐患、杜绝事故。对于其他入廊作业单位,运行养护运维服务单位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监管措施。(十五)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预案1.建立应急处置体系,对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事件处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与各政府职能部门、采购单位、管线单位等项目单位建立长效的应急联动机制。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范,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3.做好应急保障措施,配备满足应急抢险要求的应急物资及机械。4.分级响应机制:事件等级响应措施时限要求一级(火灾/燃气泄漏)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及燃气阀,疏散人员,启动消防系统,同步通知119/燃气公司5分钟内处置二级(汛涝/结构险情)启用应急排水泵组,设置警戒区,协调市政部门加固管廊结构30分钟内到场处置三级(设备故障)切换备用设备,启用临时供电/通风系统,公示维修进度60分钟内到场处置5.演练要求:每年开展1次全流程应急演练,演练记录及评估报告提交采购人备案。(十六)档案资料管理应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借阅等工作流程;编制管线、作业、运行、维护、检测、保护、安全、应急档案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备份各类档案资料。(十七)管廊保护应做好临时监控中心及管廊保护相关工作,包括日常巡视、异常情况报告、施工作业影响情况评估等,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三、养护服务基本要求(一)养护运维服务方案1.中标人应根据综合管廊实际情况、结构和设施状况、运行条件、病害程度及综合管廊类别等制定针对性的详尽科学的运维方案。2.养护运维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综合管廊入廊管线管理、作业管理与服务、运行管理、土建和临时监控中心设施维护、附属设施维护、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档案资料管理、管廊保护、临时监控中心专项维护、保养及更换等工作。3.运营服务分类本综合管廊工程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等相关规范文件进行重点养护运维服务。4.养护运维服务安全要求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考核表》的要求,同时还达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GB51354-2019)、《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5201-201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GB/T50838-2015)、《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工程技术标准》(GB/T51274-2017)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包括维护内容、方法、周期、质量标准等指标。(二)养护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1.管廊运营完成设施内、外业资料、档案及建设成果的核验工作;对移交建设资料、设施设备、备品备件等全面开展接收审查工作,对发现的缺项漏项问题,出具检查意见书,并跟进问题销项完成情况;在各项问题整改完成或签字备案后,配合采购人正式接管管廊设施,并同步开展管养运营工作。运营服务开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2.日常管理(1)管廊本体①运维服务内容综合管廊运维服务包括综合管廊(同时包含供配电室、监控中心)的结构及配套设施,内容分为日常巡检与监测、配合质保单位的维修保养和配合大中修管理。②日常巡检与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综合管廊需要定期对管廊土建结构的运行状态进行日常巡检,并形成巡检报告,确保管廊土建结构的安全运行。③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土建结构日常巡检对象一般包括管廊内部、地面设施、保护区周边环境、临时监控中心等,检查的内容包括结构裂缝、损伤、变形、渗漏等,通过观察检查判识发现土建结构的现状缺陷与潜在安全风险。(2)附属设施①消防系统消防系统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包括防火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材、排烟系统、消防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消防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运行维护工作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防火门、灭火器材、传感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②通风系统综合管廊通风系统包括综合管廊内的风机、通风口(机电设施)、风管、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空调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保持综合管廊内部和管理用房、设备用房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满足人员活动及设备运行的安全要求。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通风系统日常巡检主要包括对通风系统内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和对风机、风阀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风机、风阀以及风管等通风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登记问题维修台账。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通风系统应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进行及时维修: 并依照相关规范和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定期的保养。③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组成由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接地系统组成。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2011)的有关规定。1)日常巡检供配电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供配电系统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进行的日常巡检和对变压器、高压柜等重要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不包含按供电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定期对高压柜,变压器,低压箱等设备停电检测试验)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箱)、供电线缆和桥架等设施设备外观及运行状态指示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通过对供配电设备的缺陷和异常情况监视,及时发现设备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异常情况和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从而保证管廊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④照明系统照明系统由日常照明、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照明组成。常用照明由分区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照明由分区动力配电箱供电;安全疏散照明灯内须配置后备电池,后备电池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更换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1)日常巡检照明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的内容包括对照明灯具外观的日常巡检和灯具开关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管廊内照明灯具的开启状态,及外观等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灯具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的维护应注意系统控制功能是否保持完好,各分区手动控制功能有效、可靠。对于管廊内的常用照明灯具应该正常工作,能够满足安全;巡检亮灯率应不小于90%。⑤监控与报警系统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组成包括监控中心机房、计算机与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现场监控设备、传输线路、通信系统和统一管理平台等内容,其主要功能是管廊内机电设备和内部环境的监控、预警和报警系统。1)日常巡检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监控与报警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系统内各子系统设备的日常巡查和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跟踪维修进度做好记录。2)日常养护运维服务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包括各子系统内设施设备,如临时监控中心机房、环境与设备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报警与预警设备和通信设备等的维护。⑥给排水系统综合管廊给排水系统包括管道、阀门、水泵、仪表等设备,排水主要功能为清排综合管廊内渗漏水、生产废水和应急抽水。1)日常巡检给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包括对各类的水泵是否正常运转以及输水管线是否漏水、管线的输水及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日常巡检与监测主要是对排水系统内水裂、排水管道及阀门等设备开展的日常巡检和对水泵、液位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每日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日常巡检主要采用目测方式对,排水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的直观属性进行巡视。在日常巡检中应做好巡检记录台账,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及时跟踪维修进度并记录。2)维修保养综合管廊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的设备有: 排污泵、阀门、管道、水位仪等设备,其主要功能为清除综合管廊内漏水及汛期排涝和应急抽水。⑦标识系统标识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中主要包含介绍类标识、导向标识、功能标识、专业管线标识;警示标识包括综合管廊介绍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永久性标牌、管线标识、设备铭牌、警示警告标识、里程标识、方向标识、节点标识和其他标识。标识系统需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1)日常巡检标识系统的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以观察为主,对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铭牌、警告标识、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表面是否清洁、是否有损坏、安装是否牢固、位置是否端正、运行是否正常等进行查看记录。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保持标识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2)维修保养标识系统的维修保养主要通过对有积灰、破损,松动、运行不正常的简介牌、管线标志铭牌、设备牌、警告标示、设施标识、里程桩号等进行清理、维修。标识、标牌更换时应选用安全可靠、无毒、耐火、防潮、防锈材质。3.入廊管线管理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入廊协议及安全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的种类、时间、费用和责权利等内容,确保地下综合管廊正常运行。地下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由运营管理单位负责,入廊管线的设施维护及日常管理由各管线单位负责,运营管理单位对入廊管线设施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履行告知义务。4.安全文明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2)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接受地方主管部门、城管、应急管理局等地方监管部门监督管理。(3)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对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管线进行巡检、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4)加强对管廊控制保护区管理,对需要进入控制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参与运行安全防护方案的审查论证。(5)采购人、运营管理单位及入廊管线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设置专(兼)职人员,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加社会应急联动演练,应急救援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培训。5.应急管理(1)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2)与入廊管线单位互相配合并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以及开展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并根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及时进行修订、完善。(3)入廊管线应急处置时,采取防止次生灾害产生的措施。(4)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应急保障应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物资装备保障、资金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6.信息及档案资料管理(1)综合管廊建立电子档案,设备资料录入统一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管理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能共享安全运行、应急处置等关键信息。(2)综合管廊数据包含管线数据、运行数据和维护数据等信息。(3)综合管廊信息管理是对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和应用。(4)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实行信息化、数字化管理。(5)综合管廊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CJJ/T158的有关规定执行。(6)综合管廊技术档案包括下列内容:①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②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和入廊管线的竣工资料;③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数据、记录、应急处置及分析报告;④其他有关入廊管线的规划、设计资料。(7)电子技术档案管理按现行行业标准《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17和《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的有关规定执行。7.配合建设方面(1)运营管理人员培养: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实施内部轮岗制度,部门间定期交换成员,通过全面参与、了解、熟悉具体工作,培养兼具综合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定期开展总结学习,除日常工作会议外,针对融合交流成果进行总结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水平。(2)管廊智慧平台建设: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管廊现有控制系统开展操作培训工作,并对平台的功能升级等提出相关建议;(3)发展创新方面:中标人利用后台管理和技术资源,与采购人开展对外交流、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拓展工作,实现行业管理、规范、技术突破。四、设备物资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承诺:①服务期间必须配备运维车辆不少于1台,车辆类型为皮卡;②根据财审清单投入一批性能完好的作业设备和物资(详见:投入开办物资表)(含四合一气体检测仪、纤测试仪、电工工具等)。中标人投入的设备物资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中标人应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向采购人提交上述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且服务期结束后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物资进行清点并移交至下一期中标方继续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投入开办物资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一、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运维的主要设备工具1四合一气体检测仪台3117635282光纤测试仪台11321323多功能寻线仪台18288284电工工具套528914455吸尘器台294818966冲洗机台13993997数字万用表个22264528交直流钳表个22665329摇表个224649210电阻测试仪台149949911冲击钻(含钻嘴)台1634.92634.9212手电钻(含钻嘴 )台127327313电动套筒套136036014吹风机台2669133815手提砂轮机台230060016强光手电筒把69959417人字梯(7 、9、11、 13步各1)把4400160018梅花扳手套3500150019套筒扳手套219939820焊机(含 焊线、钳、面罩)台221843621防爆应急灯盏109898022潜污泵3KW台5735367523水带米400642560024电源线盘个3175.7527.125压线钳把223046026应急发电机台149044904送审型号为汽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27油桶个4166.69666.7628铁锹把619.91119.4629铁撬把620.512330安全带套6100600316分胶管米3005150032手拉车台2419838二、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办公1打印机台1980098002过塑机台9509503工具柜个6142985744仓库货架个615009000三、开办物资费用:拟投入应急物资清单1防洪沙袋(含沙)袋200010200002水鞋对257017503雨衣套25205004麻绳米1000.6665.65柴油升150710506应急药品箱个15005007手套副2000.81608电缆米2004.298589安全警示物资批115001500反光锥、警示带、反光路栏合计112637.84注:表格金额为设备物资最高限价。五、人员配备要求(一)项目组织和人员配备是项目质量保证的关键性因素,中标人应依据项目特点和管理内容按要求进行配置。项目人员配置分为:项目管理层及管廊运维养护团队。人员编制至少为16人,岗位及工作职责要求如下:岗位层级岗位人数职责项目管理层项目负责人1主持运维服务项目部全部工作土建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机电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机电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专业类别:给水排水)安全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安全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体系工程师1负责管廊运维整体体系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①、小计5/管廊运维养护团队巡检及维修养护组巡检及维修养护人员3管廊日常巡视检查、管廊本体及附属设施养护及维修监控值班组监控值班人员8管理及值班②、小计11/合计(①+②)16/(二)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计划的运维期配齐以上人员。(三)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项目管理层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格条件,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中标人如需减少或更换现场人员配置,则需经过采购人同意,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扣除相应的费用。六、考核标准(一)考核总分100分。序号考核项目得分权重备注1组织管理2020%2运行维护管理4040%3安全与应急管理3030%4社会责任1010%合计100(二)采购人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结束后十天内。(三)根据《考核表》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1)80分≤得分<85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0.5%;(2)70分≤得分<8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1.0%;(3)得分<70分,扣除当季度运行维护费用的2%。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分标准(满分100分)1.组织管理(20分)组织资质(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能够保障综合管廊正常运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5分)1.没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上限为2.5分。2.没有配备相关设备设施,扣0.5分,上限为2.5分。制度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满足运营管理、服务的需求。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维护制度、入廊管线管理制度、入廊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2分)每缺一项管理制度扣0.5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服务人员知晓度及执行度,服务人员应知晓制度存在,员工理解核心要求与流程,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3分)1.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不知晓相关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如随机抽查服务人员,发现人员未按管理制度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1分。档案信息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廊管线台账,台帐应完整、清晰,并定期更新(3分)1.未建立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及入管线台帐,不得分。2.建立的台账不完整、不清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3.台账未定期更新,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5分。综合管廊运营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2分):(1)与相关部门及各入廊管线单位签订的协议;(2)入廊管线入廊、运行维护、迁移变更、废弃等记录与资料;(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安全档案;(4)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及实施记录等;每缺一项档案资料扣0.5分,上限为2分。人员管理(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并设置合理、完备的工作岗位,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2分)1.组织架构不完善,扣0.5分。2.工作岗位设置不合理或不完备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3分)1.未定期开展培训,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持证止岗或证件过期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2分。2.运行维护管理(40分)环境管理(10分)应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的温度、湿度、氧气浓度、H2S浓度、CH4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与报警。(2分)未根据不同舱室要求对综合管廊内环境参数进行监测,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2分。标识应表面,清洁、安装牢固、位置端正、内容清晰完整。标识系统应及时保洁、防腐、紧固、调整、更换。(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1分)1.发现不符合干燥、清洁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2.发现堆放杂物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0.5分;3.发现堆放易燃易爆品的,该项不得分(须立即整改)做好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等措施,预防蛇、蚊虫、鼠类和其他生物侵入对管线的损害。(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管廊附属设施整洁美观。(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监控中心、管理用房内定期清洁,保持室内环境整洁。(1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定期清理;汛期后等特殊时期应进行专项清理。(2分)1.未对集水坑、排水沟等重点部位进行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2.汛期前、汛期等特殊时期未进行专项清理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1分。应对综合管廊外从事深坑开挖、降水、爆破、桩基施工、地下挖掘、顶进及灌浆作业等可能影响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限制行为进行巡查和上报。(1分)发现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1分管廊本体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管廊本体维护方案计划,定期对管廊本体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管廊本体巡检、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廊附属设施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附属设施维护方案计划,开展附属设施巡检、检测、维修保养、专业检测,并保存相关记录。(10分)1.未制定方案计划,不得分;2.方案计划不完善,扣0.5分;3.未按方案计划定期开展附属设施巡检、监测、维修保养,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4.维护工作记录台账缺失,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5.维护工作记录不完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3分。放廊管线维护(1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并实时更新各单位联络信息。(4分)1.运营管理单位未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不得分;2.运营管理单位虽与入廊管线单位建立信息联络,但入廊管线单位覆盖不全扣0.5分;3.运营管理前单位未及时更新联络信息,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管线入廊及废弃工作的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完整。(3分)1.未有管线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得分。2.入廊审批文件、作业方案及作业记录不完整,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养护和维修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3分)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3.安全与应急管理(30分)安全管理(20分)安全管理(20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入廊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5分)未与入廊管线单位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扣5分。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检查、整改等书面资料;(2分)发现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综合管廊隐患排查治理应符合下列规定(2分):(1)隐患排查应覆盖所有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和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2)应结合本单位危险源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清单,依据隐患排查清单,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3)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制定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以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期限;(4)应对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核查,隐患治理工作应按计划和规定期限内完成,在隐患治理前及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1)隐患排查未覆盖扣1分。(2)未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未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未跟踪、核查隐患治理情况,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0.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定期辨识设备、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分)未定期辨识风险,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3分。综合管廊出入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进出管廊审批程序,人员未经允许单独一人不得进入管廊,且入廊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2)入廊前应先检测,再通风,确认环境参数符合安全要求后主可进入,并留存环境安全记录;(3)入廊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检测仪器;不符合规定,一项扣0.5分,扣分上限为3分。3.1.7综合管廊内作业安全应符合下列规定(3分):(1)应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程,保障作业人员安全;(2)管廊内部应具备作业所需的环境,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配备必要的防护和应急用品等;(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应符合消防、用电、高空、动火作业等有关规定,并保持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4)在同一作业区内不宜交叉作业,确需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5)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作业面较大、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人员;(6)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在管廊内吸烟和其他不文明行为。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上限为3分。应急管理(10分)运营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应急协调、联运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处理。(2分)未及时上报突发事件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2分。运营管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3分)1.未配备应急物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2.无专人管理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3.无应急设施装备、物资使用台账,每发现一次扣0.5分,上限为1分。运营管理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留存好演练记录及总结。(5分)1.未按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限为3分。2.无演练记录扣1分,无演练总结扣1分。4.社会责任(10分)环境保护(4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在满足运营服务要求基础上,采取节能降耗措施合理利用能源。(4分)未采取措施降耗节能的,每发现一次扣0.1分,上限为4分。法规责任落实(2.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数据安全。(2.5分)未按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2.5分投诉整改(3.5分)运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入廊管线单位及社会各界的投诉意见,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3.5分)投诉意见处理不满意,一次扣0.5分,上限为3.5分。七、其他1、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综合管廊运营服务方案进行阐述。2、项目管理情况: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公司组织机构、管理构架图及管理水平进行阐述。3、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安全、服务内容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阐述。4、突发事件应急抢险、重大活动迎检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处理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操作意外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进行阐述。5、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运营服务经验。6、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赶到现场。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滨海湾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依据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分要求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注意事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楼3楼306号,电话:0769-22331990,联系人:李小姐)。19 开标解密时长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运维服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