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数字招标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定标方法:磋商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4.预算金额:69,000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分支机构、分公司、联合体参与报价)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同时,不得在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有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或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以下三项中的任意一项:①【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4】年未审计完成,则提供情况说明并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磋商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③磋商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加盖社保局印章(电子章亦可)的社保缴纳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本项目所需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所需提供的材料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缺项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三、报名方式
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书》并签字,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gzx@pbc.sz.gov.cn。是否报名成功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采购中心电子邮件回复为准。
报名成功而不参加磋商的潜在响应人,请在磋商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书面文件密封,格式自拟。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响应的将取消其响应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以下同)
投递方式:现场送达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9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4日9点30分
磋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903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7点(向cgzx@pbc.sz.gov.cn投递报名邮件后收到cgzx@pbc.sz.gov.cn发出的邮件通知方为报名成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9点30分。
六、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
采购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755-25590240-738
技术和现场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0755-25590240-424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书.doc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名称: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声明第三章响应须知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及格式第六章项目需求第七章评分标准第一章磋商邀请现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诚邀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磋商。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3.项目最高预算:【69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审方式:磋商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以下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下午5点(向cgzx@pbc.sz.gov.cn投递报名邮件后收到cgzx@pbc.sz.gov.cn发出的邮件通知方为报名成功)三、投递方式:现场送达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903室邮编:518001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7月14日上午9点30分五、不安排踏勘现场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七、磋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1903室八、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九、联系人采购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5-25590240-738技术和现场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0755-25590240-424(以上如有变化,以cgzx@pbc.sz.gov.cn发出的邮件通知为准)第二章声明1、本项目严禁响应人陪标、串标行为。有以下情形视为响应人串标,其投标无效:1.1不同响应人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1.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不同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4不同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5不同响应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若发现不同响应人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字体、表格等高度相似,视为串标行为。存在以上行为的响应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纳入我单位招标禁止名单。2、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追究法律责任:2.1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将采购合同非法转包;2.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5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3、我单位有权对中标人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响应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中,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响应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人确定资质等级。5、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6、请细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存在废标的风险,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7、响应人未按时抵达指定地点参与开标的,视为放弃响应。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响应作无效处理资格性检查表1见第三章 响应须知。符合性检查表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与采购内容不符;3未按照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4响应总价或分项报价高于预算限额;5磋商响应文件不加盖公章;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组成不完整);8响应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其他情形9参与的磋商供应商不足三家的;10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章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第三章响应须知一、磋商供应商要求磋商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项目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不接受分支机构、分公司、联合体参与报价)(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同时,不得在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有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或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以下三项中的任意一项:①【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4】年未审计完成,则提供情况说明并附【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开标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③开标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的加盖社保局印章(电子章亦可)的社保缴纳证明。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备注:所需提供的材料作为资格审查内容,缺项可能导致响应无效。二、说明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cgzx@pbc.sz.gov.cn提交。3.磋商供应商放弃响应磋商供应商如放弃响应,须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cgzx@pbc.sz.gov.cn提交加盖公章的弃标声明的扫描件,并同时电话通知我行采购联系人。否则,将被我单位列入负面记录磋商供应商名单。三、响应报价说明1.磋商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响应报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2.响应报价包括本项目义务有关的所有费用。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将作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不可以对响应报价随意进行调整。3.磋商供应商报价应完整地包含所有磋商内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每个项目只允许一个响应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响应报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四、节能环保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注:(1)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2)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询价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五、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涉及的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磋商响应文件均使用中文。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4.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4.1有关提供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文件;4.2按照下文“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评分标准”顺序提供相应的内容;4.3服务承诺;4.4其他内容。5.响应有效期5.1响应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6.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一份正本,【两】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6.2响应函应加盖磋商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磋商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7.响应截止日期7.1磋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按以上规定的地址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达给采购人。8.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8.1采购人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磋商供应商。六、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并在封面注明响应项目、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等。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贴封条并骑缝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受理。3.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至磋商地点或邮寄至我单位采购联系人。4.磋商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成交与否,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七、磋商会议1.采购人将于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响应文件开启和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磋商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会议。2.参加会议的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身份证件(显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会议前将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核对。八、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响应文件开启后,立即进行评审。1.评审方法1.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供应商数必须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作无效处理。1.2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比较与评价。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磋商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环节和详细的评审。1.3磋商步骤:磋商小组将通过磋商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核确定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若通过磋商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仍不能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进行进一步评审。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应不少于1轮。每轮磋商允许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及报价,并由授权代表对改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视同磋商响应文件有效组成部分。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可根据用户的意见及其实际情况予以拒绝。磋商小组应当于每一轮磋商前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及报价排名,但不透漏每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1.4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个磋商供应商经过磋商后最终响应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将所有评委的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评分或商务评分。然后,按照磋商供应商最终响应的价格评出价格得分。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所占的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①响应报价低者,②技术得分高者。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2.评标步骤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详细评审:(一)初审(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初审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响应,磋商小组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磋商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磋商响应文件初审表以下初审表内容均为否决性条款,初审不合格的,该响应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资格性检查表1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详见 第三章 磋商供应商要求”。)符合性检查表1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号条款要求的;2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签署、盖章不符合要求的;3响应报价清单有严重缺漏项的;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5采购项目完成期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6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上限的,或磋商供应商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其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的;9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商务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商务打分表,所有评委的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磋商供应商商务评价得分;2.技术评价:技术评分各单项所占权重详见附表技术打分表,所有评委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磋商供应商技术评价得分;3.价格评分:(1)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磋商小组发现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磋商供应商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磋商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a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c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d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磋商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计入响应报价总价。(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e磋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10%,工程项目为3%),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1.f磋商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4%),即:评标价=核实价×(1-C2);(本条款不适用)1.g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1.h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条款不适用)1.i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明确企业类型,并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f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根据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g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根据采购法规规定,将磋商小组评审后的所有磋商供应商的评标价格,取最低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价格评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格/响应价×价格分权重,如此类推,算出所有磋商供应商的价格评分。4、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及价格分值权重分配:评分项目(F)技术评分(F1)商务评分(F2)价格评分(F3)分值(分)422830评标总得分=F1+F2+F3F1、F2、F3分别为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分值计算进入详细评审的各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九、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1.严禁磋商供应商向参与磋商、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磋商、评审工作有关的信息。在磋商、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磋商、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到磋商供应商参观考察或出席磋商供应商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者以让出等形式影响其他单位参与正当响应。3.如果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响应资格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我单位禁止招标供应商名单。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致: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根据贵方磋商邀请,签字代表,(证件号:)已被正式授权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⑴磋商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⑵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贵方不以最低报价作为确定成交人的唯一条件,而是以各磋商供应商综合实力而定;⑶磋商供应商同意提供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⑷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以及《合同》中的全部任务;(5)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特此承诺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磋商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项目,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承认。特此证明公司名称:(盖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声明:(法人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司代理人,以我司的名义参加贵单位项目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响应、磋商及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所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我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签发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提供服务;□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承诺人在□处打√)。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技术规格偏离表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工程或服务名称采购规格响应规格偏离说明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盖章:注:1、偏离项中填写“正”、“负”或“无”,说明项中填写原因。2、磋商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或附件有关内容),逐条说明所提供工程或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3、未列明偏离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六、商务条款偏离表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明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盖章:注:1、磋商供应商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商务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项目需求”或附件中有关内容),逐条说明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内容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和例外。2、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格磋商供应商条件、完工期、付款方式、履约保函、售后服务、检验及验收、质保期、争端的解决等要求。3、未列明偏离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七、响应报价表(或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我司非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同时,不在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等有不良信用记录。我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9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书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活动,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参加本项目的其它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合规承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我司承诺:在本项目开展期间,不以任何形式与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非必要接触或沟通,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公平性、公正性的不当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我司自愿放弃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人(公章)年月日第五章合同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采购人与磋商供应商将于磋商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采购项目,不得将采购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向成交供应商索赔。二、合同包含以下内容(见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项目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项目合同(供参考)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甲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6号中国人民银行大厦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法人代表: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任何一方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视为有效。)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项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1、定义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包括本合同提及的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有文件。(2)“合同总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3)“工作日”系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日历天数,“日”系指日历天数。“工作小时”系指甲方工作时间内的小时数,“小时”系指日历天数的小时数。(4)“技术资料”系指乙方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采购项目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5)“服务成果”系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根据采购项目需求进行设计、开发的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所有功能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的产品。(6)“维保”系指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根据项目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合同项下的系统进行检测、调试、维修和保养,解决一切故障确保甲方系统正常稳定运行。2、合同的组成1.下述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本合同条款及其所有附件;(2)甲方的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4)成交通知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双方与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邮件经双方盖单位公章确认后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经双方盖单位公章确认的补充协议。2.如果乙方的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违背或低于甲方磋商文件要求或任何可能导致影响当次采购目的的情形,均应当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中相应部分而同意以磋商文件相应内容为准。如果乙方的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高于甲方磋商文件要求,则以乙方的响应文件及质疑解答文件内容为准。如果合同条款与合同附件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条款内容为准。如果合同附件之间有矛盾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附件内容为准,附件内容以甲方释明为准。3.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说明。如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第1条第(1)款至(6)款的排列顺序为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对于第1条第(7)款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包括第1条(1)-(6)款中所列的所有文件)存在不一致,以签订日期在后的补充协议为准。3、服务内容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2.服务内容:乙方提供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含门户信息子系统)的巡检、故障解决、漏洞修复、功能优化、系统接入联调测试、数据迁移及恢复备份、应急演练、技术培训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技术服务;7×24小时实时响应服务,包含电话、远程和现场支持,其中现场支持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每三个月至少提供1次现场技术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巡检、故障解决、漏洞修复、功能优化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技术服务,并出具现场服务工作记录。4、服务期限4、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对于乙方服务期限内启动但未完成的故障处理、系统优化等工作不因服务期限届满而终止,乙方有义务处理并完成服务期限内所启动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服务,确保甲方系统正常运行。4、2.合同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3.服务期限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按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书面形式确定续签合同。原合同和续签合同的总期限不超过三年。5、服务验收甲方按[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或项目实施文件]的约定对乙方的服务进行验收。经评价或验收合格,双方签署书面报告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如不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6、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合同总价: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xxxxxxx]元(大写:[xxxxxxx]元)。合同总金额包括履行本合同义务有关的所有费用,是甲方依据本合同向乙方应支付的全部价款。除上述金额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付款周期:服务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百分之一百),即人民币xxxxx.00元(大写:x万x仟x佰元整)。2.支付方式:在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甲方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应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格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3.乙方的收款账户为: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化,应提前【20】个工作日提供正式书面变更通知给甲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协议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因变更通知未及时送达甲方或变更通知不符合上述要求而导致的错付款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7、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相关信息或资料等便利条件,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跟进、检查。3.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及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指导性意见。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和进入甲方区域的所有人员遵守本区域内的相关制度。对于甲方有特殊保密或安全要求的区域,乙方在进入前应获得甲方许可。5.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报告系统运行维护、测试、故障排除等方面的工作情况。6.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费用。7.若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及适当地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相关资质与要求,且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本合同的约定,指定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及相关资质的人员为甲方提供周到、及时、完善的服务,并保持稳定性。项目负责人为: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如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关知识或技能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及时更换,以保障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质量。2.乙方的维保服务电话为:xxxxxxxxxxx,邮件为: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的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发出书面通知甲方。乙方维保服务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未按要求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系统维保服务时,应保证对甲方系统运行、异常、故障情况等情况密切关注。如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并进行分析处理、采取行之有效的预警或补救措施。如乙方在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时发现本合同项下系统以外的其他关联系统故障隐患,需要修复或更换部件的,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修复或更换部件。4.如甲方就本合同项下的系统存在疑惑或认为有异常情况发生时,乙方须及时响应甲方的服务请求,并确保问题的有效解决。除不可抗力,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包括电话、传真等方式)后[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承诺解决问题。5.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后,需出具书面服务记录;该记录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乙方的履约证明。6.如果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与其它设备无法共同正常稳定运行,乙方应积极配合其它系统的提供商,协助解决问题。7.如维保系统或其他关联系统需要进行数据迁移、扩容、存储空间调整、测试、替换或升级等操作时,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远程/到场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工作,保障甲方业务正常运行。如因其他关联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共同正常稳定运行,乙方应积极配合其它设备的提供商,协助解决问题。8.乙方不得对甲方系统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获取、存储、传播甲方内部工作信息和未授权修改、增加、删除数据操作等行为。9.乙方负责对所有维保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指导、管理和培训。如提供现场服务的,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本项目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确保用工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依照以下约定购买相关保险:(1)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员工购买社会保险。(2)乙方应做好员工安全管理,同时购买相关保险,发生任何意外或员工伤亡,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3)若因乙方现场服务等原因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乙方应做好维保服务人员的管理,维保服务人员在甲方场地服务期间须遵守甲方的有关制度要求,服务期间维保服务人员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9、技术资料及成果(如有)1.乙方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服务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本服务事项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4.本服务事项所产生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排他性地归甲方所有。5.乙方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设备零配件产品/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由此产生的纠纷、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产品/技术侵权并经仲裁机构或法院裁决属实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替换问题产品为符合要求的合法产品/修改所开发的系统并取得任何必须许可(除甲方提供的资料、技术、设计、规格或指示所造成的侵权外)。乙方违反前述约定,按提供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处理。10、信息安全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人民银行总行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2.乙方应时刻关注甲方系统安全漏洞、病毒信息、安全预警、物理环境等,及时提醒甲方系统信息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防护措施并有效解决问题。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系统及相关资源制作、发布、传播任何信息。4.乙方不得对甲方系统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植入木马等行为未经允许,乙方不得在甲方系统上获取、拷贝、存储、修改、删除任何信息。5.乙方应自行评估系统调试、维护、更新等操作时的数据丢失风险,提前向甲方申请系统数据备份,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操作不当或未及时备份数据)导致甲方数据丢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11、保密条款1.乙方在为甲方提供维保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甲方各项保密规定,并做到:在合同结束后及时交回属于甲方的工作数据,并彻底删除存储在乙方的全部甲方相关数据、资料的所有电子拷贝,不得私自留存。2.任何一方因本合同履行而获得或知悉的合同相对方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应对此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项和目的。3.双方对于本合同的存在、本合同条款及相关安排,未经合同相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需予以披露的情形除外。4.甲、乙双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其保管期内发生的被盗、泄漏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合同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相对方调查泄密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5.保密信息接受方可仅出于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发出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确保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关责任。6.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合同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继续有效。12、违约责任1.如乙方提供之服务未达到本合同组成文件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维保不及时或维保不到位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纠正或重做,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不可抗力,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千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未整改或整改[三]次仍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选择无条件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其中任一项、任二项或全部作为乙方的违约责任。2.如乙方提供虚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成员资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乙方任何费用,还应按合同总金额[10%(百分之十)]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合同履行完成后甲方发现上述情形,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赔偿金。3.除不可抗力,乙方未有经甲方认可的合理理由,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各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千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甲方有权选择无条件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其中任一项、任二项或全部。4.如乙方违反上述关于信息安全的规定,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选择无条件解除合同、无需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其中任一项、任二项或全部作为乙方的违约责任。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其于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若违反前述约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无需支付乙方费用,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一方违约的情况发生时,守约方应向违约方就违约情况进行说明并出具书面违约金支付通知,如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正式书面通知的[十]日内没有书面答复,则守约方提出的违约金额将视为被违约方接受。7.如果由于乙方技术服务失误或服务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甲方设备故障或损坏,乙方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外,还要提供处理办法。8.因乙方过错造成重大事故或无法处理甲方系统故障,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对甲方系统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1.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2.如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发生重大影响经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表、高管或项目负责人被刑事处罚或纪检调查、乙方破产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款项。13、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系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流行病、罢工等,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本合同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如在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得要求免责。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应尽快相互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14、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受其管辖和约束。2.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须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鉴定费用、公证费用等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合理费用。15、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盖章时间为准。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3.如因一方责任导致合同变更或失效,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16、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本合同组成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不得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7、其他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以下无正文,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项目合同》盖章页)甲方: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盖章)签订日期: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盖章)签订日期:第六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序号内 容说 明1项目背景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事务处理类系统的基础平台,基于容器和微服务技术架构,以及金仓数据库、银河麒麟操作系统等基础软件,为相关系统提供统一的用户管理、授权管理、接入管理、流程管理等功能。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包含门户信息子系统,主要提供信息发布管理、信息模块管理、会议管理、周报管理、资源共享下载等功能。为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开展平台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工作。2项目目标采购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服务,保障平台的稳定运行。3项目内容提供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含门户信息子系统)的巡检、故障解决、漏洞修复、功能优化、系统对接联调测试、数据迁移及恢复备份、应急演练、技术培训以及采购方提出的其他技术支持服务需求;7×24小时实时响应技术支持服务,包含电话、远程和现场支持,其中现场支持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每三个月至少提供1次现场技术服务,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巡检、故障解决、漏洞修复、功能优化及其他技术服务,并出具现场服务工作记录。4项目范围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含门户信息子系统)一年维保服务。(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6.9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是否核心产品最高限价1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维保C16070300软件运维服务//否否6.9万元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共有“★”指标3项,“#”指标2项,“△”指标0项序号重要性指标项指标要求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及方式1★服务范围包括数综平台(含门户信息子系统)的巡检、故障解决、漏洞修复、功能优化、系统对接联调测试、数据迁移及恢复备份、应急演练、技术培训以及采购方提出的其他技术支持服务需求。否2★服务响应时间7×24小时实时响应技术支持服务,包含电话、远程和现场支持,其中现场支持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定期现场服务每三个月至少提供1次现场技术服务,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巡检、故障解决、漏洞修复、功能优化及其他技术服务,并出具现场服务工作记录。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4#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度要求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是(提供相关管理制度并加盖公章)5#技术文档根据系统最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安装手册、用户操作手册、运行维护手册等。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商务要求本商务要求共有“★”指标3项,“#”指标1项,“△”指标0项A、服务要求序号重要性内容服务要求标准是否提供证明材料及方式1★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否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否3★保密承诺投标人书面进行保密承诺并加盖公章,内容须包括:投标人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各项管理规定、制度、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协议,严禁泄露人民银行计算机系统相关参数、配置及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和资料等内容。保密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响应人公章)4#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安排专门负责人。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并加盖公章)B、付款方式序号付款节点(进度)付款条件付款比例(或金额)资金支付方式备注1服务期满验收合格以及收到发票100%转账第七章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一价格评分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2技术部分42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二实施方案211、根据如下内容逐项对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评分:(1)包含技术服务方案的,得4分;(2)包含人员配置管理方案的,得4分;(3)包含应急管理方案的,得4分;(4)包含保密管理方案的,得4分;最多可得16分;2、在此基础上再考察方案内容的具体性和可行性:(1)方案内容具体、可行性强的,得5分;(2)方案内容较为具体,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内容不够具体,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4)方案内容严重缺失、可行性较差的,不得分。评审标准:提供相关实施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管理制度151、考察投标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以下内容评分:(1)建立项目管理制度的,得2分;(2)建立软件开发规范管理制度的,得2分;(3)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得2分;(4)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的,得2分;(5)建立员工管理制度,得2分;最多可得10分;2、在此基础上考察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1)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科学合理、可有效操作的,得5分;(2)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具有一定操作性的,得3分;(3)管理制度简单、可操作性较低的得1分;(4)管理制度存在内容严重缺失、不合理、不清晰等情形的,不得分。评审标准:提供相关制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技术文档6投标人根据系统最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安装手册、用户操作手册、运行维护手册等,本项满分6分。评审标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承诺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28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五项目负责人101.投标人承诺针对本项目安排专门项目负责人的,得4分。评审标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2.在满足第1项的情况下,根据如下内容逐项评分:(1)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备项目管理相关资格证书(PMP、CSPM、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3分。评审标准:提供相关人员开标前三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者劳动合同(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六项目业绩18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期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之日为准),具有数字化综合服务类平台开发建设或运行维护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6分,本项满分18分。评审标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内容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的均不得分。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书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我单位(公司名称:)于2025年月日,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我单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有意参与该项目的磋商,特申请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一份。我单位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签名:单位及职务: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