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服务招标公告(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2025)
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5-07-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7-04 06:00:00至2025-07-11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7-15 09:3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
¥19.1337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德胜
项目联系电话
15288404393
采购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石林县鹿阜镇东城区天合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88766242
代理机构名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1号行政中心A区128—13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288404393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1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MZC2025-C3-01536-SLYZ-0013
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9.133735
最高限价(万元):19.133735
采购需求:项目编号:KSCC20250618 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33735万元/年(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相关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 项目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申请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6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7-04 06:00至2025-07-1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7-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7-1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其他: 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申请文件; 4.各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申请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 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申请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申请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5.申请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申请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 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
地址:石林县鹿阜镇东城区天合路1号
联系方式:138887662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1号行政中心A区128—131室;
联系方式:15288404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德胜
电 话:15288404393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doc
2025-07-04
下载
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公告)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docx
2025-07-04
下载
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KSCC20250618采购人: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招标代理机构: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KSCC20250618磋商申请人名称磋商申请报价(人民币:元/年)小写:大写:服务期限 服务承诺磋商申请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格可以扩展,请放在磋商文件中的第一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9第三章合同条款……………………………………19第四章服务要求……………………………………23第五章磋商申请文件格式…………………………25第六章评审标准……………………………………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SCC20250618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133735万元/年(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相关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最高限价:19.133735万元/年(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相关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采购需求: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园内(含小学部)乔木、棕榈、竹、球型植物、灌木及地被、苏铁、草坪、疏林地、室外盆栽大型绿植(非洲茉莉)等植物的绿化养护,池塘清理及合同周期内的(国旗台、及校门口)花草摆放(包括苗、运输)等服务工作,绿化养护面积为39451平方米。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养护配合服务(标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项目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申请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6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时间:2025年7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1.本次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网上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到达现场。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申请文件;4.各申请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申请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申请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外省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申请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5.申请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申请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申请人自动弃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地址:石林县鹿阜镇东城区天合路1号联系方式:刘老师138887662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1号行政中心A区128—131室;联系方式:张老师15288404393第二章磋商须知序号条 款 名 称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地址:石林县鹿阜镇东城区天合路1号联系方式:刘老师 1388876624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昌乐路1号行政中心A区128—131室联系方式:张老师 152884043933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4磋商内容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园内(含小学部)乔木、棕榈、竹、球型植物、灌木及地被、苏铁、草坪、疏林地、室外盆栽大型绿植(非洲茉莉)等植物的绿化养护,池塘清理及合同周期内的(国旗台、及校门口)花草摆放(包括苗、运输)等服务工作,绿化养护面积为39451平方米。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养护配合服务(标准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招标预算19.133735万元/年(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相关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8服务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完成采购方任务,满足采购方需求。9服务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用户指定地点。10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申请人开标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6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11有效期60日历天(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磋商申请文件份数按政采云系统要求上传即可13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4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5磋商保证金为响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6招标代理服务费/。17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涉及利息的缴纳方式则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后退还)181.关于中小企业1.2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8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磋商申请人,在报价评审时给予优惠。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10中标、成交磋商申请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1.1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财库[2017]141号中相关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关于监狱企业2.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其他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编制要求见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过程中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应当在首次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CA 证书在线解密:首次投标文件开启时,需要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需要在具备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后果自负。5.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电子签名或盖电子签字章;要求盖电子公章处应盖单位的电子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投标人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扫描件。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概况: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本项目磋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成交单位。1.3招标范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服务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服务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招标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费用2.1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2付款方式:采购人与申请人合同商议。3、磋商文件说明3.1磋商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条款(4)项目要求(5)磋商申请文件格式(6)评审标准3.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3.3用非中文版印刷的技术资料、资格证书等,申请人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磋商申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3.4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4.1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4.2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4.3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申请人均具有约束力。3.5质疑提出与答复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5.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项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仅接收加盖公章的纸质原件送至我司,并附质疑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受理质疑部门: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288404393;地址:石林县行政中心对面;质疑书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磋商要求3.6.1申请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结合申请人自身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报价形式采用总单价报价合计。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申请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该项目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单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4、报价4.1根据文件要求做出报价。4.2申请人的合同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人民币计算。4.3采用两次报价(磋商)方式。申请人在提交的申请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4.4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报价明细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磋商申请文件的组成5.1磋商申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资格部分:(1)磋商(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磋商申请函;(5)申请人承诺书(6)申请人一般情况表;(7)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6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扫描件);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④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自行承诺)(扫描件);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⑦磋商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价部分:(1)服务报价明细表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2)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3)应急预案;(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5)类似业绩;(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7)相关政策声明函。6、磋商申请文件的份数签署6.1磋商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提交磋商申请文件。6.2磋商申请文件封面及磋商申请文件中规定盖章和签字的,均应加盖申请人印章和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磋商申请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磋商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6.3除申请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申请人加盖申请人的印章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7、磋商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7.1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申请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8、磋商保证金8.1为响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9、竞争性磋商9.1申请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磋商文件将被拒绝:(1)逾期送达的;(2)磋商申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3)磋商申请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9.2磋商小组的组成磋商小组: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9.3磋商详见第六章评审标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申请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10、成交通知10.1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后,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之一;10.3对未成交者,采购人不对未成交原因做出解释。11签订合同1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1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及承诺等均具有法律效力,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重新采购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3、关于中小企业13.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3.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3.7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3.8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磋商申请人,在报价评审时给予优惠。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3.9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10中标、成交磋商申请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磋商申请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13.1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参照财库[2017]141号中相关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14.关于监狱企业14.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4.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第3章合同条款说明:本格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具体合同格式及内容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不得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方: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内绿化养护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内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地点: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内(含小学部)2、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2.1、服务范围:2.1.1、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园内(含小学部)乔木、棕榈、竹、球型植物、灌木及地被、苏铁、草坪、疏林地、室外盆栽大型绿植(非洲茉莉)等植物的绿化养护,池塘清理及合同周期内的(国旗台、及校门口)花草摆放(包括苗、运输)等服务工作,绿化养护面积为39451平方米。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养护配合服务。2.1.2、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养护配合服务。鹿阜中学绿化内容及范围单位数量乔木类(香樟、天竺桂、龙柏、雪松、清香木、桢楠、山玉兰、滇润楠、球花石楠、红千层、银 杏、紫 薇、云南樱花等)株2114棕榈类(海藻、云南棕、鱼尾葵、董棕)株69竹类(薄竹、金竹)平方米100球型植物(叶子花、黄连翘、万年青、海桐、杜鹃、小叶女贞、红叶石楠球、红花檵木球等)株337灌木及地被(黄连翘、杜鹃、常春藤、麦冬、红叶石楠、鸢尾、黄冠菊、美人蕉、等)平方米14687苏铁类(台湾苏铁)株14草坪平方米11074池塘(再力花、荷花、睡莲、纸莎草、百子莲等)平方米4000疏林地平方米9590全年草地摆放(含一串红、四季海棠、矮牵牛、三色堇等),包括苗、运输、摆放。株7000总面积(含新校区、小学部)平方米394512.2、服务基本要求:2.2.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节约用水用电,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水电浪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2.2.2、乙方应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绿化养护服务标准,对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强化培训,提高绿化养护专业技能。2.2.3、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花坛花境布置、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等设施的保洁维修、绿地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水体保洁、水体清淤。2.2.4、学校足球场为人工草坪,乙方应当全面配合、执行甲方根据实际要求提出的养护计划,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谈判报价中,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重复计价。2.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绿化养护规范和标准,养护等级至少达到《园林绿化养护三级质量标准》。(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2)园林植物达到:①生长势:基本正常。②叶子基本正常:1)叶色基本正常;2)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3)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③枝、干基本正常:1)无明显枯枝、死杈;2)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3)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4)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3)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4)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5)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6)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7)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8)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9)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2.3、双方对养护内容有详细约定的,可以另附工作量清单。2.4、养护工作量的确认:养护范围及养护工作量由甲方、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确定。乙方进场后,如发现实际工作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进场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对实际养护工作量进行确认,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进场后7天内,不提出养护工作量差异的报告,视为合同确定的工作量无差异;甲方收到乙方的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不组织计量的,视为认可乙方的差异报告。2.5、对乙方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养护工作,甲方不予计量。3、养护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4、养护质量和考核4.1、养护质量4.1.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满足现行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4.1.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4.1.3、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4.2、养护考核4.2.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4.2.2、甲方可随时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补种、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而产生的一切费用。4.2.3、因养护不当造成的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损坏由乙方无偿补种修复。若乙方认为造成绿化树木、花卉死亡或者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4.2.4、甲方每月根据上述要求对乙方的养护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并记录存档,分值标准为0-10分,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校内绿化质量反馈(包括师生综合评价),新栽培植物的成活率,经栽培成活一年以上的植物保存率,原有绿化植物覆盖率,水池清洁程度,养护工作效率,养护工作范围内的保洁,安全事故率等。4.2.5、养护服务质量违约处罚:(1)植株因养护不当导致死亡,罚款1000元/株,并负责重新栽种同品种植株及承担相关费用。(2)竹类、灌木及地被、草坪、疏林地因养护不当导致死亡,罚款1000元/平方米,并负责重新种植及承担相关费用。(3)养护范围内的保洁卫生(包括水池清洁、因养护产生的的垃圾清运处置、养护用品用具的摆放等),甲方接到卫生质量不达标投诉或质量临检不达标的,罚款500元/次。5、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1、甲方代表5.1.1、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5.1.2、除甲方代表外,其他人员均无权向乙方发出任何指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代表亦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权。5.1.3、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以书面发出,否则无效。5.1.4、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1.5、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甲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1.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甲方可更换甲方代表。如需更换甲方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甲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5.2、乙方代表5.2.1、乙方任命_李建中__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5.2.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5.2.3、乙方代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养护工作。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时,乙方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5.2.4、乙方如需要更换乙方代表,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任乙方代表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履行约定的义务。5.2.5、乙方代表不称职时,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撤换;收到甲方要求撤换乙方代表的通知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以称职人员替代。5.3、甲方工作5.3.1、将养护工程区域内的树木、草坪、花卉、绿篱、水生植物、水体、设施及其它需要养护的设施,列明范围或清单,双方进行现场确认。5.3.2、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购买及安装计量表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5.3.3、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管理用房、工间休息室和材料、工具存放间为:教学楼后瓦房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车辆及大型机械设备的存放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提供场地。5.3.4、组织召开养护作业要求交底会。5.3.5、在乙方开展养护工作时,协调乙方与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关系。5.3.6、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送交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停电、停水或其它异常事件,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不能确定责任的,由乙方承担。5.3.7、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5.3.8、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5.4、乙方工作5.4.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管养服务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3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5.4.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并将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及工作人员的名单交甲方审批备案。5.4.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绿化管养服务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5.4.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5.4.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须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5.4.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5.4.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4.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5.4.9、建立和健全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甲方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6、养护方案及调整6.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绿化管养服务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6.2、涉及重大活动或其他原因,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养护工作或调整养护方案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养护人员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乙方应遵从甲方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因该项调整导致的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6.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调整养护时间或更改养护措施。7、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7.1、一般要求: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2、乙方应对其在养护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7.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8、安全防范8.1、乙方在从事喷洒农药、控制有害生物、修剪树木、修理设施、清理道路或水体、防台防汛等工作时应自行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2、乙方应保证养护范围内的各项设施能够安全使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物品,应及时提请甲方予以修理或更换。对养护范围内的树林、水体或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乙方应提请甲方设置禁止吸烟、禁止火种、禁止游泳等安全警告铭牌。8.3、乙方对土壤进行消毒或防治病虫害时,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药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或可能造成其它公害的药剂。乙方喷洒药物之前,须将喷洒时间、药物种类提前报甲方批准,按甲方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喷洒。瓜果类植物在挂果期间不得喷洒药剂,以防发生意外。残留药剂和容器,乙方应按规定妥善收集和处理。乙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9、环境保护9.1、养护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养护范围内的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污水、废水未处理达标前,不得直接排入河道或其它公共设施,以免造成污染。9.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施肥、沤肥。施肥、沤肥不得造成绿化景观和周边环境污染。9.3、养护期间,在枯水季节,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水体淤泥,挖出的淤泥应堆放于甲方指定位置。9.4、养护期间,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修整水体堤岸,防止坍塌;但不能擅自挖掘堤岸以扩大水面,亦不能擅自改变堤岸形状、走向。10、事故处理10.1、养护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0.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11、合同价款与支付11.1、合同价款及调整11.1.1、合同采用包干价形式签订,该款项除甲方增减绿化养护服务内容及范围超过10%及其他国家调价政策原因进行调价外,均不接受任何调价申请。11.1.2、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大写:人民币)11.1.3、合同价款的计算如下:绿化养护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11.1.4、双方确认的计算合同价款的工作量清单或预算书,可作为合同附件。11.1.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为:增加或减少的面积×单价进行调整。11.1.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11.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11.2.1、养护款的支付与养护质量挂钩(养护质量以本合同第4.2养护考核为标准),合同订立并执行后每6个月支付一次合同价款,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养护质量标准时,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核减合同价款:应结算合同价款×(6个月累计得分÷60)=实际应付合同价款。例如:应结算合同价款10万元×(6个月累计得分57分÷60)=10万元×0.95=9.5万元11.2.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增减合同价款,应与养护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按照全年两次支付,每半年经验收合格后付款,即每半年付款一次,金额为:元(大写:)。按实际考核质量支付。12、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12.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置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12.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清点。乙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数量、规格和品质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须承担违约责任。12.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在乙方使用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12.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12.5、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应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增加的合同价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减少的合同价款须从合同总价中核减。13、甲方提供的养护用材料、设备13.1、双方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间,下列材料、设备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名录:无13.2、甲方提供材料、设备的,在所供材料、设备送达养护场地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与甲方共同清点。13.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因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的,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或损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13.4、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合格,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4、违约责任14.1、甲方违约责任14.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应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超过30天后,乙方可停止养护工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14.1.2、因甲方原因,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或养殖物死亡,其损失由甲方承担。14.2、乙方违约责任14.2.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损失。14.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4.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5、其他约定:16、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附则18.1、本合同壹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保存叁份、乙方保存壹份。甲方(公章):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中学乙方(公章):住所: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天合路1号住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招标文件内本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仅作为参考,本章节中未明确内容将在合同谈判中明确,招标人保留最终修订合同的权利,最终本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第四章服务要求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采购总预算:19.133735万元/年(全费用包干价,包含劳务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相关全部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服务内容:1.服务范围:1.1、石林县鹿阜中学校园内(含小学部)乔木、棕榈、竹、球型植物、灌木及地被、苏铁、草坪、疏林地、室外盆栽大型绿植(非洲茉莉)等植物的绿化养护,池塘清理及合同周期内的(国旗台、及校门口)花草摆放(包括苗、运输)等服务工作,绿化养护面积为39451平方米。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养护配合服务。1.2、学校足球场(人工草坪)养护配合服务。鹿阜中学绿化内容及范围单位数量乔木类(香樟、天竺桂、龙柏、雪松、清香木、桢楠、山玉兰、滇润楠、球花石楠、红千层、银 杏、紫 薇、云南樱花等)株2114棕榈类(海藻、云南棕、鱼尾葵、董棕)株69竹类(薄竹、金竹)平方米100球型植物(叶子花、黄连翘、万年青、海桐、杜鹃、小叶女贞、红叶石楠球、红花檵木球等)株337灌木及地被(黄连翘、杜鹃、常春藤、麦冬、红叶石楠、鸢尾、黄冠菊、美人蕉、等)平方米14687苏铁类(台湾苏铁)株14草坪平方米11074池塘(再力花、荷花、睡莲、纸莎草、百子莲等)平方米4000疏林地平方米9590全年草地摆放(含一串红、四季海棠、矮牵牛、三色堇等),包括苗、运输、摆放。株7000总面积(含新校区、小学部)平方米394512、服务基本要求:2.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节约用水用电,在服务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水电浪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2.2、乙方应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绿化养护服务标准,对绿化养护工作人员强化培训,提高绿化养护专业技能。2.3、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花坛花境布置、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标牌等设施的保洁维修、绿地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运、水体保洁、水体清淤。2.4、学校足球场为人工草坪,乙方应当全面配合、执行甲方根据实际要求提出的养护计划,此项费用已经包含在谈判报价中,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进行重复计价。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绿化养护规范和标准,养护等级至少达到《园林绿化养护三级质量标准》。(1)绿化基本充分,植物配置一般,裸露土地不明显。(2)园林植物达到:①生长势:基本正常。②叶子基本正常:1)叶色基本正常;2)严重黄叶、焦叶、卷叶、带虫尿虫网灰尘的株数在10%以下;3)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③枝、干基本正常:1)无明显枯枝、死杈;2)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3)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主干上100平方厘米3头活虫以下,较细的枝条每尺长一段上在15头活虫以下,株数都在6%以下;4)90%以上的树冠基本完整,有绿化效果。(3)措施:按三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4)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5)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6)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7)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8)栏杆、园路和井盖等园林设施比较完整,能进行维护和油饰。(9)对人为破坏能及时进行处理。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钉栓刻画现象较少,树下无堆放石灰等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无搭棚设摊、围墙圈占树等。注:以上需求只作为实施本项目的最低要求,磋商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提供优于此需求的具体服务。第五章磋商申请文件格式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磋商申请文件招标编号:KSCC20250618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部分附件一2.1.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鹿阜中学2025年校园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KSCC20250618磋商申请人名称磋商申请报价(人民币:元/年)小写:大写:服务期限 服务承诺磋商申请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注:此表格可以扩展,请放在磋商文件中的第一页。附件二2.1.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申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2.1.1.2.授权委托书本人_(姓名)系_(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项目名称)磋商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磋商申请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附件四2.1.1.3.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编号:)的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1、本次磋商申请总报价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2、遵守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招标事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4、如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我方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磋商申请书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60日,在此期间本磋商申请书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6、如果我方磋商申请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磋商申请书保持有效。申请人:(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附件五申请人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申请人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申请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申请人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2.1.1.4.申请人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有关证书(请附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扫描件)。9主营范围1.2.3.4.…………10其他要求说明的情况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申请人或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2-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25年6月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扫描件);③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④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自行承诺)(扫描件);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⑦磋商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报价部分2.2.服务报价明细表申请人名称:(电子签章)招标编号:KSCC20250618序号内容具体描述报价备 注123该项目磋商申请报价(元/年)小写:人民币大写:(注:此表中的内容请各磋商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但磋商申请报价等于所有分项报价之和,并且必须与磋商申请报价一览表中磋商申请总价一致。此表可拓展)2.3.技术部分2.4.附件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5.附件二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格式自拟)2.6.附件三应急预案(格式自拟)附件四2.7.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格式自拟)附件五2.8.类似业绩(格式自拟)附件六2.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申请人提交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2.10.其他资料2.11.相关政策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各行业划型标准为:(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是)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成交申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是)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产品出自符合国家规定的监狱企业,则该产品制造企业必须出具上述声明函,且申请人必须提供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考虑对该监狱企业的相关优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12.第六章评审标准说明:1.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向磋商申请人索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资料,磋商申请人务必在接到此类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对于无答复的磋商申请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磋商。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一、磋商程序1.1.1资格审查(合格制);1.2.2符合性评审(合格制);1.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1.4申请人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1.5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申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申请人的磋商申请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6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综合评分表中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申请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二、磋商方法及标准2.1磋商过程的保密2.1.1磋商申请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申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1.2在磋商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申请人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2.1.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资料。2.2资格审查标准: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磋商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格条件,则通过资格审查。2.3符合性评审标准:(1)资格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资质证明文件齐全;(2)磋商申请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3)磋商申请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4)磋商申请文件没有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5)在磋商申请文件中,申请人没有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方案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6)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详细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并递交最终报价的磋商申请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比较,并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打分。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正常招标秩序,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报价明细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详细评审(满分100分)磋商评审小组对各项指标均实质性符合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发出二次报价要求,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磋商评审组提交最终报价。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磋商申请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比较,并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打分。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采购的正常磋商秩序,磋商申请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否则其磋商申请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不进入综合评分程序。公式: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3.综合评分法分类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分分值构成(100分)投标报价:20分技术部分:80分 100分价格得分(20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磋商申请人的评标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二次报价)×20。(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0分技术部分(80分)服务方案评审(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绿化养护方案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校园内植物绿化方案;②池塘清理及花菜摆放服务方案;③学校足球场养护方案;④校园内设施保洁维修方案;⑤垃圾收集清运方案;1.完全满足得30分;2.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6分;3.以上涉及内容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每出现一处,扣1分,每项6分扣完为止。 30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满分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服务质量违约承诺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1.完全满足得12分;2.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4分;3.以上涉及内容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每出现一处,扣1分,每项4分扣完为止。 12分应急预案(满分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预案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突发断水、断电应急预案②设备故障应急预案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完全满足得12分;2.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3分;3.以上涉及内容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每出现一处,扣1分,每项3分扣完为止。 12分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分1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评审,评审内容分别针对①人员管理方案②人员配置方案③人员岗位职责④员工培训、考核、奖惩制度1.完全满足得16分;2.以上涉及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或漏项扣4分;3.以上涉及内容存在内容前后矛盾或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或混乱、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名称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形、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关联性不强、操作性及针对性不强的,每出现一处,扣1分,每项4分扣完为止。 16分业绩(满分10分)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提供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10分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磋商小组首先对各磋商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磋商文件规定分值评分。2.评分中,磋商小组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计算平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推荐成交候选人3.1磋商小组将按综合评分表中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申请人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申请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二次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且二次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四竞争性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竞争性磋商报告,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