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干机招标公告(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县招标采购-2025-35
2、项目名称: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13,000.00元
最高限价:2213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辉县招标采购-2025-35-1
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
2213000
2213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谷物干燥机8台,生物质颗粒炉4台,辅助设备1套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7日 至 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
联系人:周延文
联系方式:17656216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轩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楼根社区14排31号
联系人:李全如
联系方式:17654535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全如
联系方式:17654535377
招标文件.pdf
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招标文件间机人,意发的限证文楼招标人: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轩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轩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五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文件,并与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辉交采2025DZB016号2、项目名称: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21.3万元5、采购需求5.1招标内容:谷物干燥机8台,生物质颗粒炉4台,辅助设备1套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07日08点30分至2025年07月11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点30分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部门: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联系人:周延文联系电话:1765621661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轩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楼根社区14排31号联系人:李全如联系电话:1765453537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全如联系方式:17654535377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河南轩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0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2025年辉县市峪河镇马庄村烘干机项目项目编号:辉交采2025DZB016号2招标人招标人:辉县市峪河镇人民政府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峪河镇联系人:周延文联系电话:17656216618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轩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楼根社区14排31号联系人:李全如电话:176545353774标段划分及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21.3万元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9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自行勘察本工程现场1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6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17投标人提出招标文件异议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18投标保证金免收19投标文件的编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19投标文件的编制(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清单工具转换清单并导入投标文件中(保证工具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201、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21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2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CA密匙完成解密)。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由招标人代表1人及有关技术、经济专家4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27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公示期中标候选人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1日。28履约保证金免收29验收要求招标人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招标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30有关节能产品问题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31有关进口产品问题除招标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32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详见招标公告33有关核心产品问题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将在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载明,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34其他提示事项根据国家有关《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本项目如涉及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网络专业安全产品。35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36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3.15万元。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3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所有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剩余15%待设备调试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毕。38其他补充说明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为贯彻落实财库《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具有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201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豫财购[201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关于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子认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用评标报价参与评分。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最终报价小型或微型企业评标报价=最终报价*(1-20%)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具有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具有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攻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具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38其他补充说明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详见第五章。该项目若发布澄清、变更、更正等公告,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不再进行书面通知。1、总则(一)总则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1.1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2.定义:2.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4“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接受的投标投标人。2.5“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6“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7“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5.现场勘察5.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勘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5.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5.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澄清。7.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7.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7.4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修改、变更,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7.5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会员登录”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告等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6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8.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8.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5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投标文件分为四部分: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格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证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文件;商务标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标文件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10.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提交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11.投标人技术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制作。1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请投标人认真测算所投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价款、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税金、运输、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限内可能产生的物价变化、政策调整、市场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慎重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人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该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价格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13.2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保险、税费等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署。13.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自身的责任。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大会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5.5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15.6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7.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前附表。17.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18.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商务文件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商务文件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9.纸质投标文件要求:无需提供。(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2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21.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1.3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512-58188538。2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22.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上传)投标文件的;22.3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或和获取文件时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注: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不含三家)的,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2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五)开标24.开标24.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招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4.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4.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24.4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它详细内容。24.5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24.6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对开标事宜的任何疑义。(六)评标步骤和要求25.资格审查25.1开标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3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4招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25.5资格审查结果以及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应由审查人员签字并密封后,招标代理机构随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同转交评标委员会组长。26.组建评标委员会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授权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若干名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评标工作将在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议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6.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6.2.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6.2.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6.2.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招标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2.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6.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6.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但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复核后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26.3.3对评标情况、评标过程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6.3.4编写评标报告。26.3.5评标委员会要在采购项目招标失败时,出具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要协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答复质疑或处理投诉事项;26.3.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或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27.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7.1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以上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27.2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或保留。27.3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27.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进行企业电子签章或个人电子签章的;27.3.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7.3.3投标货物数量、交货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7.3.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27.3.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的。27.3.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或开标(报价)一览表的;27.3.7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7.3.8投标人所提交的报价明细表中某项产品单价出现两个报价或总价出现两个报价的;27.3.9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27.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6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或在远程不见面评标平台中提出,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2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采用书面答复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认可,采用远程不见面评标平台中答复的,应按照电子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上述答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8.3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在规定时间内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29.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9.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29.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原则、方法进行,投标人可对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中所公布的规则、评标原则、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30.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之要求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结果将在中标人确定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31.评标过程保密3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1.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2.1对招标文件作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32.4投标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后3日内提供证据验证招标参数是否满足,如发现投标人有虚假应标情形的,做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七)签订合同34.中标通知34.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2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5.履约保证金35.1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36.签订合同36.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6.2中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的,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6.3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6.4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6.5投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八)处罚、询问和质疑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要求缴纳):(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5)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6)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8)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7.1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招标或评标。38、询问和质疑38.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询问或质疑(不接受不同问题二次或者多次询问或质疑)。38.2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请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7)提出质疑的日期。(8)应当一次性递交质疑内容,不接受不同问题多次递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8.5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38.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38.8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原件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8.9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8.10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8.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标前质疑如涉及采购程序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回复,涉及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商务部分、技术需求、评审办法的由招标人进行回复)。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38.12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8.13本项目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见招标公告中招标人联系信息。(九)保密和披露39.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依法向有关政府监督部门或有权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披露。40.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42.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43.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十)免责条款44.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人: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具有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清晰扫描件)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提供“新乡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信用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有)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1、特别注意: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新乡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只有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采购项目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开标一览表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报价明细表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资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标:30分技术标:30分商务标:40分4价格标评分标准(30分)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30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1-2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20%)。(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具有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报价=监狱企业产品报价×(1-20%)。(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予一次价格20%的扣除。(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标评分标准(30分)1、技术指标响应程度(30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判断所投货物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指标按计算参数计算共30条,每一条不满足扣1分。注: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若以上单项内容有缺项者,则该单项不得分。6商务标评分标准(40分)1、供货进度计划及实施方案(0-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进度计划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供货进度计划及安排;(2)项目总体进度保障措施;(3)项目备货方案;(4)项目实施配送方案。以上方案内容完整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安装调试技术方案(0-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措施包含但不限于:(1)安装调试的方法及重点;(2)产品验收方案、标准及措施;。以上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售后服务方案(0-8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保障体系;(2)技术故障应急策略;(3)保修期内服务内容;(4)保修期外服务内容。以上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培训方案(0-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培训内容、使用方法、时间、地点安排;(2)培训人员安排。以上方案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5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优惠服务承诺(0-6分)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1)不拖欠工人工资的承诺,(2)备品备件充分,(3)后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进行打分。以上承诺内容描述全面合理符合采购需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或不满足要求的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或不满足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表述前后不一致或内容矛盾语句有歧义、仅有框架或2、标题内容简单不清晰或交叉混乱、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套用其他项目内容或存在无关的事项、凭空编造、存在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服务响应及人员保障(0-5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能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得5分,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得4分,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2分,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1分,其他不得分。(承诺应详实、具体内容符合常理,否者不予计分)。7、售后延保服务(0-4分)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质期基础上进行延保,每增加1年得2分,最高得4分,不增加不得分。备注:1.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存在细微负偏差或重大负偏差的认定,均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如评标委员会在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存在细微负偏差或重大负偏差的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并作记录。二、综合评估法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将评标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合同样本(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中标后双方协商决定)合同编号:供方(中标人全称):需方(招标人全称):供方持签发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项目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名称: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元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详细配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备注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180日。四、售后服务承诺: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解决问题时间:3.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4.其他服务承诺: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1、供方自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日历日)完成。2、按需方要求在(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或施工)。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六、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七、人员培训:供方免费对需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到需方人员熟练操作或掌握为准。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八、验收要求。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2.招标人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招标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九、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1.供方开具以需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2.付款方式:同招标文件十、违约责任: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设备款总额%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十一、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乡市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或鉴定。十三、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及供方投标文件、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24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十六、知识产权: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十七、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需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报财政局备案。3.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向财政局备案两份,有关监督部门存档一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需方所在地第五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一、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日加工100吨碾米(大米)设备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参数需求所属行业备注1谷物干燥机台81.结构形式:循环式2.干燥方式:间接加热3.烘干机机体外形尺寸(mm):≧4000×2500×100004.批处理量(t):≧40.05.干燥速率(%/h):≧0.506.干燥段高度(mm):≧26007.缓苏段高度(mm):≧57008.有效容积(m³):≧73.09.热风温度范围(℃):50~8010.排粮电机功率(kW):≧0.7011.提升机生产率(t/h):≧4012.提升机电机功率(kW):≧3.513.热风机数量:2个14.热风机电机功率(kW):≧7.515.烘干机电机总功率(kW):≧20.0工业2生物质颗粒炉台41.燃烧方式:悬浮燃烧2.总换热面积:≧135m²3.热功率(大卡):≧150万4.颗粒燃烧量:0-380kg/h5.设备尺寸:≧6000mm×2000mm×2600mm6.功率:≧9.5kw工业3辅助设备批11.≥3m×3m×3m投料坑锥斗系统1套2.1#提升机系统1套3.滚振筛系统1套4.2#提升机系统1套5.1#进粮刮板输送机系统1套6.3#提升机系统1套7.1#出粮输送机系统1套8.电控系统1套9.包含12m*44m*30cm地面硬化处理工业二、项目有关要求一、交货及完工期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中的规定。二、中标人需为招标单位3名及以上人员提供免费现场培训。三、产品免费质保期:一年。质保期间中标投标人承担所有维护维修配件的所有费用,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所有设备到货后,经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剩余15%待设备调试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毕。五、产品服务要求:谷物干燥机为核心产品。三、货物技术规格需求本章是描述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货物技术配置的需求做出详细响应。一、对货物的基本要求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投标货物生产厂家提供的原厂设备,包装未开封,而且设备(包括零部件)应是交付前最新生产或技术较为先进的且未被使用过的全新设备,同时必须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使用权。有品牌参数规定的必须按照“采购的货物清单”的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产品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有责任予以补充,并报出单项价格。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性能须达到或超过需求中技术指标的要求。4.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时出现软、硬件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运行要求:产品安装调试后保证能正常运行,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的性能。6.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产品的分项报价及详细的配置清单。四、安装调试、验收要求一、安装、调试要求1.中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及服务,并承诺与招标人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协调,在设备供货、技术具有、运行维护等方面相互配合;2.中标人负责本次招标内容的安装、调试,以达到产品应具有的功能和技术指标,并负责相关技术具有和维护。同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承诺的全部售后服务条款(如质保期、现场维修等),不得擅自缩小售后服务范围;3.产品未经验收时,由中标人负责保管至采购项目交货结束,其间发生的损坏、遗失由中标人负责;4.设备到货后中标人应免费派技术人员在现场安装、调试;5.中标人应遵守采购单位安装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6.中标人在设备全部安装完工并通过采购方的验收之前应对安装好的设备及设备的安装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以免设备受损;7.安装调试人员在安装中对其他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8.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并将包装物及垃圾堆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二、验收工作组织要求:1、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需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需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三、产品验收要求: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设备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查设备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等资料及包装;所有货物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合格产品,供方在交货前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私自拆毁原包装,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验收,供方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2.验收中设备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时,招标人有拒收的权利;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工程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验收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招标文件的交货要求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设备全部交货并调试完毕后进行现场验收并最终填写验收报告。基本标准为:是否按交货要求及时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质量情况是否确保在“合格”以上。在安装现场直至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企业需在货物现场验收时提供生产企业的合格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原件并对核心产品参数逐项验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取消中标资格。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资格标文件一、授权委托书二、营业执照三、新乡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果有)第二部分商务标文件一、投标函二、采购项目承诺书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四、服务承诺第三部分技术标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三、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第四部分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部分资格标文件一、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特别提示:1.如投标人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也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二、营业执照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三、新乡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致(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应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划分标准应深入理解,遵照诚实信用原则,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承担相应责任。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对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招标人确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5、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但投标文件保留此格式并在下方声明非中小企业。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符合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填写本函,但格式保留,并在格式下声明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证明文件,但格式保留,并声明非监狱企业。)第二部分商务标文件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我方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天内(日历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3.我方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的投标人,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4.我方承诺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均为我方真实意思表达。5、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总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为准。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7.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11.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或招标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二、采购项目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2、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项目要求及约定的完成时间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3、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完成,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招标人验收时如发现我方所提交的成果文件中与所承诺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不符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更换。如因此造成交货期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5、我方提供的成果如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6、如评标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投标人或成交投标人,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及时按项目要求提交成果、资金不到位、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投标人资格或成交投标人资格,我方愿接受监督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等的处理;7、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评标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参与本招标项目,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以上承诺书内容不得随意改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招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参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三部分技术标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质量要求备注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全部内容。2、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免费质保期1234投标总价大写:小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以上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或附表;2.“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招标采购的货物清单》所列货物填写本表。4.对于质保期未填写部分,视同投标人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列明技术配置)投标文件技术响应情况(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配置)偏差描述(描述技术是否具有正、负偏差)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所有投报产品的技术偏差表,如内容描述不全、缺项,不属于未响应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评审时,其技术标部分将视为0分。2.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委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技术标部分将视为0分。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序号投报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是否属于强制采购产品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说明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只填写属于政府采购国家强制节能的投标产品,无相应产品的本表可以不填。2、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第四部分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烘干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