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亚低温治疗仪、内镜溯源系统 亚低温治疗仪 内镜溯源系统招标公告(福州市第二总医院2025)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亚低温治疗仪、内镜溯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亚低温治疗仪、内镜溯源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WT-2025-255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亚低温治疗仪、内镜溯源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00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品目号预算金额/品目号最高限价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亚低温治疗仪
4

108000.00
工业


采购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400.00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品目号预算金额/品目号最高限价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2-1
内镜溯源系统
1

140000.00
工业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包1:电源:电压AC220V,频率≤50Hz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包2:采用RFID射频技术,形成全流程闭环追溯,RFID芯片防水耐腐蚀,不易损坏,可长期复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1、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即全部货物由中/小/微型企业制造。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注: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采购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04日 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2.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A、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至我司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B、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通过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保证金、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藤路47号
联系方式:关女士、0591-22169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丁双双、张博艺、廖丽松、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双双、张博艺、廖丽松
电 话:0591-87616211、87530730转80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亚低温治疗仪、内镜溯源系统 亚低温治疗仪 内镜溯源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