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招标公告(韶山市司法局2025)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聘请工作,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潭政办发〔2022〕7号)等,经韶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聘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择优聘请湖南省内律师事务所2家,处理以下标段涵盖单位的日常法律事务。
标段一服务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和科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审计局、市残联。
标段二服务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信访局)、高新区、韶山乡、清溪镇、杨林乡、银田镇、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所属律师专业知识齐全、业务素质高,能够满足聘任单位的各类法律业务需要;
3.内部管理规范,依法依规执业,近2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顾问团队律师应当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遵守法律;
2.拥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律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专业影响力;
3.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惩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4.熟悉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5.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且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参与顾问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
(二)为顾问单位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三)参与顾问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论证和评估等;
(四)参与办理涉及顾问单位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仲裁等案件;
(五)参与处理涉及顾问单位的非诉民事、行政纠纷以及信访事件;
(六)参与顾问单位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论证和重大合同的谈判,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顾问单位重大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书;
(七)参与顾问单位法治建设课题调研、法治宣传培训、法治督查考核等;
(八)完成顾问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工作要求
(一)受聘律所指派两名以上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团队,团队应包含具有五年以上从事行政法、民商事法相关工作经验,有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韶山市市情民情社情的优先。
(二)接受并配合聘任单位及市司法局对法律顾问团队进行管理及考评。考评结果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将其作为法律顾问报酬、续聘、解聘的依据。
(三)法律顾问团队应当在服务期满前15日内向市司法局提交年度工作书面报告,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日起至7月18日止,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将《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律所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服务团队律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信用材料;
3.律所或服务团队律师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有关业务领域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4.近5年内担任地市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5年内担任相关党委、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
6.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疑难案件或理论研究成果(不超过2个案例,每个案例说明不超过500字);
7.报名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包括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服务团队成员,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内容)。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供1份,3、4、5项没有的可不提供,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对报名律所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市律师协会、报名律所注册地司法行政机关函询其政治表现情况,包括是否受过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符合资格条件的,形成候选法律顾问人员名册。所交资料不齐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遴选和审定。市司法局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从律所规模、服务团队构成、相关工作经验、服务费用报价、意向标段等方面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律所进行筛选排序,提出拟聘法律顾问律所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后,由聘任单位与受聘律所签订书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31-55661833
报名邮箱:18874124782@163.com
报名地点: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大道20号 韶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一楼大厅)
附件1: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律所报名表.docx
附件2:韶山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统筹聘请工作方案.docx
韶山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