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产权 被拆迁房屋招标公告(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2025)
龙港市一带一片建设项目被拆迁房屋产权认定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8- 09 16 : 54
因龙港市一带一片建设需要,参照《龙港市房屋征收产权调查认定工作规程》规定,经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房屋拆迁产权调查领导小组调查,现将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初步认定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符合有关拆迁安置政策的房屋情况如下表:
一、龙港市一带一片项目被拆迁房屋 编号:202308-05
村(居):九龙河社区 地号: 房屋间数:1
序号
所有权人(含共有人)
坐落
房屋现状
初始建房时间
备注
用途
层次
结构
建筑占地面积(单位:m2)
建筑 面积
82前
92前
92至98年
98 后
1
*中抽
水心213号
住宅
1
砖木
32.4
32.4
√
2
*中赞
水心212号
住宅
1
砖木
30.15
30.15
√
3
*仁排
水心211号
住宅
1
砖木
30.15
30.15
√
4
*中桐
水心210号
住宅
1
砖木
31.05
31.05
√
5
*玉梅
水心209号
住宅
1
砖木
33.3
33.3
√
二、公示方式:分别社区公开栏以及房屋所在地张贴公布,并同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lg.gov.cn/)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限:共七天(七个工作日),自公布、公示之日起计算。
四、举报反映方式和要求:对上述房屋坐落区位,所有权人,建筑年份,房屋用途,建筑地面积以及房屋产权合法性认定等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的形式,向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举报反映。举报反映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请署上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五、特别说明:上述房屋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后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认定该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六、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59902574
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A幢401室)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3年8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被拆迁房屋产权 被拆迁房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