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JSZC-320500-JZCG-G2025-03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7-2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13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560.28260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0.282608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7-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联系人:李春明
联系电话:1377187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2-69820877

JSZC-320500-JZCG-G2025-0313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13采购单位: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5年7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第四章招标书39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58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63第七章附件68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132项目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人: 谢工、陆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877/69820883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联系人:13771870776联系电话:李春明5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无15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6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在综合评审打分中,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汇总后,投标人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余评审因素平均分值低于60%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132.项目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陆拾万零贰仟捌佰贰拾陆元零捌分(¥5602826.08)5.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零贰仟捌佰贰拾陆元零捌分(¥5602826.08)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采购需求: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本项目接受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公寓保洁员、楼宇保洁员、绿化工。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联系人:李春明联系方式:13771870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方式:0512-69820877/698208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工、陆工电话:0512-69820877/698208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3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7乙方(中标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天:日历日。2.9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代表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6.3本项目接受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公寓保洁员、楼宇保洁员、绿化工。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若投标单位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金工联系电话:0512-69820894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006室。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14.1.1封面14.1.2开标一览表14.1.3公开分项报价14.1.4资格审查文件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4.1.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14.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14.1.4.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1.4.6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1.4.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14.1.5.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14.1.5.2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4分包意向协议(如投标人进行分包,格式见第三章);14.1.5.5分包方案(如投标人进行分包);14.1.5.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投标单位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主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证)、高压值班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投标单位承诺为本项所有非退休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4.1.6综合评审文件14.1.6.1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构想方案14.1.6.2管理服务方案14.1.6.3创新特色服务方案14.1.6.4管理服务制度14.1.6.5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14.1.6.6项目经理14.1.6.7保洁主管14.1.6.8维修主管14.1.6.9宿舍主管14.1.6.10体系认证14.1.6.11获奖情况14.1.6.12类似业绩14.1.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4.1.8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4.1.9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4.1.4.1-14.1.4.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4.1.5.1-14.1.5.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4.1.4-14.1.9”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如未按照系统中模块上传的,相关不利后果(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资格审查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3.3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低于预算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打分过程中不应当出现打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主观分打分上和评标委员会总的平均分相比有明显畸高或畸低情形(偏离度达到±30%)的,需要现场由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本人的打分做出情况说明。26.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投标的澄清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投标无效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在综合评审打分中,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汇总后,投标人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余评审因素平均分值低于60%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废标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9.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的确认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人。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2.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3.中标通知书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其他事项3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36.对投标人的机器码检查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7.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若在机器码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因故废标后重新开展的相关采购活动。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3.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一)(综合单价)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岗位名称人数综合单价(元/人*月)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服务时间12345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公开分项报价(二)(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条目价格1人工成本2安全生产3劳动保险4办公设备5服装6通讯巡检器材7清洁易耗品8保险费9税金10管理费12......合计大写:人民币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公开分项报价(一)和公开分项报价(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6.如投标文件报价未按上述2-5项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8.如使用退休人员请在公开分项报价中单独报价。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7.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注:投标人针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要求,在本表中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编辑。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备注.........注:1.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投标单位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主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证)、高压值班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投标单位承诺为本项所有非退休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示: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分析理解、技术方案、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时间进度安排、培训方案和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年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备注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自有/租赁/新购)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分包意向协议书(若进行分包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投标单位,(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单位,(甲公司全称)以投标单位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单位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单位1(公司全称)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以下分包工作:(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该部分工作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3.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以下分包工作:(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该部分工作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4.分包意向单位3(公司全称)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以下分包工作:(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该部分工作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三、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四、本意向协议书在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失效。如中标,有效期延续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之日。五、其他补充内容六、本意向协议书正本一式份,(甲公司全称)及各分包意向单位各一份。注:1.各方成员在本意向协议书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意向协议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甲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乙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对于本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条要求,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例如进货合同及发票、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库存清单、仓库照片等,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具体要求为准)。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招标书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就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313二、项目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三、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陆拾万零贰仟捌佰贰拾陆元零捌分(¥5602826.08)四、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陆拾万零贰仟捌佰贰拾陆元零捌分(¥5602826.08)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六、招标内容:(一)项目概况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坐落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学校占地约500亩,总建筑面积22万余平方米,其中教学办公楼宇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公寓宿舍面积约7.5万平方米。校园景观绿化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百果园面积约2亩。(二)总体目标和要求1.为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在校区实施物业管理的专业化、社会化。努力营造“文明整洁、和谐有序、优雅舒适、平安稳定”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全心全意为师生、教工服务。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规范运作;制定完善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防范措施严密,学校师生对物业管理服务总体满意率达90%以上。2.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内容大致包括:办公区、教学区、宿舍区、校园生活区、图书馆等公共区域保洁;公共教室、公共卫生间、报告厅、体育场馆等的保洁;校园内主干马路、便道、连廊等场所保洁;严格执行学院垃圾分类制度,负责各区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学生宿舍管理24小时值守;高压配电房24小时值班;各教室楼宇管理;零星维修;绿化养护;电梯维护保养管理;空调维护保养管理;避雷装置维护与维修;气泵房维护保养管理;各公寓楼的宿舍管理、电控、水控、宿舍通道日常管理和维护、宿舍区教师值班室日常保洁和服务管理;网络布线的动态调整及新铺设工作;防灾减灾工作等。3.零星耗材由采购单位承担,中标单位负责保管,维修工APP备注,做好出入库台账备查。4.本项目只可对以下服务内容及人数进行分包,公寓保洁员17人、楼宇保洁员32人、绿化工8人,两大项服务内容。(三)管理服务人员配备及相关服务要求1.人员配置要求(此表要求为最低要求,如有负偏离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打★项为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条款,需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岗位名称配置人数服务内容配备基本要求备注项目经理1统管物业管理工作5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类似物业管理经验,具有应急救护相关知识能力。 宿舍主管1全面负责学生宿舍区域管理工作,完成项目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5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应急救护相关知识能力。 保洁主管1全面负责全校保洁管理工作,完成项目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5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应急救护相关知识能力。 维修主管1负责维修条线日常协调与管理工作5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证)。 宿舍主管1全面负责楼宇区域管理工作,完成项目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5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应急救护相关知识能力。 项目内勤1辅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内务管理工作、员工工资造册、人事管理、物资管理、与学校后勤处的对接工作。4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保洁员10负责校园内外场、楼宇及宿舍等公共区域保洁工作男60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公寓保洁员17人,环境道路保洁员10人,楼宇保洁员32人。其中49人允许使用退休人员,如使用退休人员请在公开分项报价中单独报价。49负责校园内外场、楼宇及宿舍等公共区域保洁工作6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绿化工8负责校园内绿化养护工作允许使用65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 其中8人允许使用退休人员,如使用退休人员请在公开分项报价中单独报价。公寓值班员24日常值班,负责学生入住及退宿办理、学生进出管理、日常宿舍防火安全用电检查等工作。男60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初中或以上文化。其中10人允许使用退休人员,如使用退休人员请在公开分项报价中单独报价。 10日常值班,负责学生入住及退宿办理、学生进出管理、日常宿舍防火安全用电检查等工作。65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初中或以上文化。维修工14处理校内日常零星维修工作;处理报修、投诉等工作;做好详细记录。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高压值班员3负责做好各类纪录,监视电压、电流变化,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男60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及或上高压值班工作经验,★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 气泵维保人员1负责做好各类纪录,做好日常气泵巡查和报修工作。50周岁及以下,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气泵维保相关工作经验。 合计125   注:(1)服务人员数量为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可根据现场情况按需合理配置,但不得低于上述人数。(2)投标单位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书(维修主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证)、高压值班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3)投标单位承诺为本项所有非退休人员缴纳五险一金,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服务人员要求(1)身体健康;(2)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无不良行为;(3)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职责、操作程序;(4)文明用语、礼貌服务;(5)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6)具备职前培训、岗位培训、达标培训等服务项目培训。(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1.综合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1)学校楼宇概况序号项目类别楼宇名称(代号)建筑面积(㎡)服务内容说明一行政办公楼及人防工程天枢楼约77001、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门厅、卫生间、走廊、楼梯、楼顶等)2、院领导办公室内部保洁服务3、空调系统、电梯、门禁系统等公共设备的管理服务4、邮件收发、报刊分发服务5、零星维修服务6、绿植养护服务7、办公设施设备短驳服务8、会务服务二公共楼宇区域(包含田径场)天章楼天铎楼天丽楼天渠楼天健楼天一报告厅凝华厅从荟厅高井头2号约310001、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门厅、卫生间、走廊、楼梯、楼顶等)2、室内区域保洁(普通教室、阶梯教室、教师休息室、报告厅、室内篮球场、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3、大型活动服务(院级)4、空调系统、门禁系统等公共设备的管理服务5、零星维修服务6、教室的日常管理服务(含多媒体设备、电扇、灯具、课桌椅等的维修维护与管理)7、报告厅的日常管理服务(含多媒体设备、灯管设备、家具陈设等维修维护)8、绿植养护服务9、办公设施设备短驳服务三专业教学区域及人防工程天巧楼天波楼天筹楼文驷楼文绍楼文济楼文建楼文侣楼文绣楼天工楼约1200001、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门厅、卫生间、走廊、楼梯、楼顶等)2、零星维修服务3、绿植养护服务4、办公设施设备短驳服务5、气泵房维护保养管理四17幢宿舍楼(包含12号门和食堂一楼区域卫生间)约760001、公共区域保洁服务2、公共卫生间保洁服务(5-10号楼)3、零星维修服务4、公寓管理5、办公设施设备短驳服务(2)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人员要求:1.1身体健康、品貌端正,着装整齐,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1.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的专职人员,具有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专业技能,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善于沟通、处事应变能力。1.3服务人员应具年龄上限及各岗位上岗证要求具体按“人员配置要求”。1.4所有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消防灭火技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1.5所有人员岗位须固定,不得兼职其他岗位。2.项目管理要求:2.1目标要求:2.1.1投标人应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物业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2.1.2投标人应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2.1.3投标人应做到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校园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2.2服务要求:2.2.1投标人应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与师生的干净卫生环境。2.2.2投标人管理应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2.2.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2.2.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2.2.5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制度,师生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2.3管理要求:2.3.1投标人应负责提供进驻人员所需的耗材、工具等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2.3.2投标人应从校方安全实际出发,经常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内容及标准(1)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内容:负责房屋整体结构巡查巡视,负责室外各类设备设施运转,负责建筑内水电设备、空调系统、电梯、门禁系统、暖通空调、生活用水泵房、气房、水管、网络系统、燃气设施、通讯设施、灯光音响设备、设备器材、舞台机械设备、会议室多媒体设施设备以及上述设备设施安全提醒、操作运行标识的日常管理维护,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通知后勤处进行处理,保证运行正常。(2)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标准:总体标准: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运转。设备设施房屋明确责任人,钥匙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整洁;熟悉楼宇主要水表、井、阀、管道等的位置、走向、型号、功率、数量等相关参数,并做好统计和相关记录。保持楼面落水管落水口等正常完好。每月清扫1次以上排水明沟;每季度对地下管井清理疏通1次,每月对屋面楼顶进行清理疏通1次,做好相关记录,保证通道清洁,排水畅通;空调系统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简单故障及时处理,其他故障及时报告后勤处,一年不少于2次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包括滤网拆洗),并做好相关记录。熟悉各类设备设施的基本保养维护知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简单故障及时处理,其它故障及时报告后勤处或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对各类机械设备及灯光照明及音响设备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简单故障及时处理,其他故障及时报告后勤处或相关单位,并做好相关记录;配合学校后勤处做好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与定期检测,并作好记录;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安全,防止人为破坏事件的发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按照学校节能要求和相关规定,对楼内存在的常明灯,常流水,空调开启未按学校规定等现象进行必要的管理,杜绝浪费;设备设施安全提醒、操作运行标识配置齐全、内容清晰,且维护更新及时;举行活动时,负责学校设备设施的运行保障服务;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现场。3.维修服务(1)维修服务内容:主要为零星维修,含各类设施、电扇、灯具、课桌椅、网线、水晶头、网络接口模块等零修及管养。及时发现楼内损坏的一切物品、构筑物、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并追踪其修复情况,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2)维修服务标准:总体标准:及时发现、上报楼宇内损坏的一切物品、构筑物、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并追踪其修复情况,保证大楼的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报修网络及紧急报修电话,做好维修记录并建档。原则上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半小时,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24小时。及时发现或根据接报(要现场勘查、证实)事项,立即上报学校后勤处,并依据其下达的任务进行修复。如出现水管突然爆裂、突然停电或可能出现人身、财产损失的,可先进行抢修并同时上报学校后勤处。教室课桌椅、讲台、黑板、电铃、扩音器材、玻璃窗、窗帘、电风扇等的零星维修,须做到随坏随修,不能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由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物业应做好配合工作,并对进入楼宇内部施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登记和管理,做到工完人走场清,不留建筑垃圾。房屋的使用、维修及养护,维修项目主要为零修,具体零修范围如下:室内所有LED电源、灯管、灯具、灯头、灯座、镇流器更换;普通插座、空调插座更换;普通开关、延时开关更换;墙面污染的打磨;空气开关(单相40A及以下)更换;户内箱各回路检修;DN40及以下阀门更换;卫生间隔断、各大小便器更换;各下水道疏通;各单体内给水管道维护;门锁更换;玻璃更换;室内5米以下窗帘杆维修更换;各门窗维修;小浴室淋浴头及混水阀维修更换。并承担公用房内所有房间、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门窗、门锁、水龙头、冲洗阀、水箱、卫生间隔断、下水管道疏通,公用房附属化粪池清理疏通等维修工作;体育健身器材、报告厅舞台灯光音响、运动场馆座椅、灯光音响设备及电子屏等未涉及更换零配件的简单维护。负责学院各楼层弱电间至办公室、活动室、教室、宿舍等网络布线的动态改动、新铺设工作(含室内布线的改动、新建),以及楼层交换机以下网络线路引起的网络故障排查维护工作(楼层弱电间以上由数图中心负责);跟踪支持无线AP的调整、安装工作,根据数图中心的施工方案,配合完成AP的布线、安装工作;动态跟踪学院中心机房的供电情况;遇断电情况,及时切市电线路使断电时间尽量缩短;做好定期巡检工作,并向数图中心和后勤处汇报工作情况。4.保洁服务内容及标准(1)保洁服务内容:①负责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教学楼、公寓宿舍的公共区域及门面房和食堂卫生间的卫生清洁工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厅、楼梯、台阶、公共通道、平台、屋顶、内部梁柱顶及钢架、门窗、楼内墙、外墙玻璃、电梯间、强弱电间、卫生间等所有公共部位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无垃圾、无污垢、无污渍、无异味。确保楼卫生责任区明亮整洁。完成有关业务部门临时委托的应急工作。室内区域保洁包括:普通教室、阶梯教室、教师休息室、报告厅、室内篮球馆、乒乓房、瑜伽房、散打房、形体房、体测房、图书阅览室等。②负责各行政办公楼、教学楼、体育场馆、公寓宿舍等公共用房的清洁工作,公寓宿舍含公共卫生间保洁;③负责区域内所有绿化清洁工作;④负责周边区域清洁工作,包括河道保洁(须配置保洁船);⑤举办活动时,负责场馆保洁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恢复现场;⑥窗帘、会议室座椅布套定期洗涤(每年清洗1次);⑦水景水体养护:负责学校范围内水景的水体保洁、养护:树立预防溺水的警示标识和温馨提示,安排保洁员定期及时地对水面上的漂浮、树叶等进行打捞,防止树木落叶及枯草腐烂而污染水系。每月对水体进行消毒过滤,经校方允许的,可适当采用漂白粉和硫酸铜进行杀菌。加固水岸草坪和绿地,防止塌陷,避免草木随雨水冲刷进入水系。(2)保洁服务标准:①公共区域(大厅、楼梯、台阶、公共通道、平台、屋顶、内部梁柱顶及钢架、门窗、楼内墙及附属设施,馆外包干区及除铝板以外的外墙)每日打扫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并拖洗干净;垃圾收集每日至少1次;每日用干净的抹布擦抹1次楼梯扶手及玻璃、各层和通道的玻璃箱、灯具、墙面、地脚线等公共设施;电梯轿厢墙面、顶棚每周除尘2次;每周擦2次楼梯道外墙及门窗玻璃;外墙玻璃每季度清洁一次。(1)大厅玻璃大门无手印、无灰尘,保持干净明亮;墙面无灰尘、无手印、无脚印。(2)天花板、墙壁无灰迹,无蜘蛛网、无乱张贴画等。(3)地面无污渍、无水渍、干净明亮,不得有污迹及废弃物,地砖拼缝明显、整齐。(4)地毯干净,无灰尘、杂物、污迹;地毯干燥、绒面蓬松、有弹性、舒适。(5)楼梯台阶不得有明显污迹及废弃物,楼梯扶手、玻璃及栏杆手摸无尘。(6)玻璃箱、灯具、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渍、灰尘。(7)电梯轿厢内无异味、无乱粘贴现象,地面无污渍、无水渍、无杂物,四壁光亮、无浮灰、无污渍、无锈渍,顶棚的应浮灰、无蜘蛛网,电梯门槽无泥沙、无杂物。(8)馆外包干区域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迹、泥沙,绿化带内无杂物;外墙立面保持材料原有光泽,无积灰和污迹,外墙玻璃保持光泽透明、无积灰和污迹。(9)定期检查室外天台、雨篷、屋顶,雨季要特别检查,确保无杂物、垃圾,排水口畅通,水沟无杂物、杂草,保持檐沟、雨水口、落水管的畅通。②公用卫生间每日对公用卫生间巡查清洁,清洁内容包括:通风换气;冲洗洁具;清扫地面垃圾、清倒垃圾篓、换垃圾袋;用洗洁剂清洗大、小便器;用抹布擦洗洗手盆并冲洗干净;用毛巾抹墙面、台面、开关、门牌;用毛巾擦干净玻璃、镜面;用拖把拖干净地面;视情况可提供补充卷纸、洗手液;喷洒空气清新剂,小便器内放置香球等项目;每日早上用清洁工具清洁公用卫生间的玻璃镜;每周1次用毛巾擦灯具;每周至少1次对公用卫生间进行消杀,发现墙壁有字及污渍及时清洁。在卫生间明显位置公示每天保洁记录情况。(1)室内无异味、臭味。(2)卫生洁具做到无水垢、无发丝、无痰迹、无异味、无黄斑。(3)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积水,天花板、墙面干燥,无灰尘、蜘蛛网。(4)镜面、台面应保持明净,做到无尘、无痕、无水迹、无手印;洗脸盆釉面光泽均匀,金属水龙头明亮、无水渍、无污垢。③教室室内区域保洁教学区普通教室、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师休息室、报告厅等,包含但不限于桌、椅、讲台、黑板、电灯、电扇、门、窗、等设施设备。上课期间,教室等每日分时段打扫3次;无课教室保持干净、整洁,至少3天打扫一次;黑板彻底擦拭(无灰尘)每周1次;室内墙面、门、窗每周擦拭1次;室内垃圾及时清理;对桌、椅、讲台、门把手等每周消毒1次。(1)室内墙壁及天花板无灰尘、无蜘蛛网。(2)地面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3)有课教室桌、椅、讲台无灰尘,桌屉内无杂物。(3)无课教室保持干净、整洁,清洁后及时关闭。(4)黑板在早上、下午、晚上和各项考试前擦拭干净。(5)墙面、桌面无张贴、乱涂乱画,如有,须及时清理。(6)电灯、电扇干净、整洁,无积尘。(7)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考试前按照要求摆放桌椅。④各运动训练场馆主馆、羽毛球场、篮球场、健身房等室内活动场所体育课后即时清洁,无课时每天清洁一次;开放时间随时保洁。主馆观众席每月进行一次整体清洁,遇大型演出、会议等活动,活动开始前、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清洁。(1)地面干净无明显灰尘、无污渍、无强粘物、无水迹、无果壳等杂物。(2)墙面无灰尘、无乱张贴、无蜘蛛网。(3)电表箱、桌椅、柜橱无积灰、污渍,门窗洁净、无污渍和明显灰尘。(4)运动器械表面洁净无灰尘、汗渍、油渍,与地面接缝无积尘。(5)主馆看台栏杆、扶手无积尘、无鞋印、无污渍,地面油漆光亮、无积尘、无污渍、无杂物,座椅无积尘、无污渍,玻璃箱、墙面、地脚线、指示牌等设施无明显污渍、灰尘,主席台地板表面、角落无明显灰尘、无污渍。⑤会议室、接待室每周一次对会议室、接待室进行地面清洁。桌面积灰抹干净;遇有会议及来宾时,负责会议前后的桌面及地面、门窗清洁,会议进行中提供会务服务等。(1)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无灰尘飞扬。(2)墙面清洁无污渍,用棉布擦拭缝隙,无灰尘、无污垢、无蜘蛛网。(3)地面清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渍水渍。(4)茶水柜内外、电表箱清洁无灰尘、无污渍,茶几、沙发表面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与地面相接处无积尘、无污渍。(5)物品摆放整齐,茶具、烟灰缸等擦拭干净无污垢、无水渍。⑥垃圾桶保洁(室内外)垃圾桶每天擦拭一次,每星期至少清洗一次(夏季每三天至少清洗一次)。(1)垃圾桶、果皮箱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2)垃圾桶、果皮箱无污迹、无油污。(3)垃圾日产日清,每日不定时收集垃圾,不得超过垃圾桶容量的二分之一。⑦绿化服务区域内绿植每周检查养护。保持绿植盆株盆体干净无灰尘、污迹,绿叶无浮尘,盆内无杂物。定期浇水、修剪、防虫害等养护。⑧周边包干区域保洁服务每天七点半以前对楼宇周边包干区域进行清洁,此外每天上午、下午各至少一次进行卫生巡查,及时清洁垃圾杂物。(1)主干道路、绿化带干净、整洁,无果皮、烟头、宠物粪便、塑料底、杂物等垃圾。(2)场馆标识、道路标识等干净整洁,无明显污渍。(3)下雨天、下雪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无积水、积雪。⑨注意事项以上标准适用于保洁完以后的即时检查,随机用过后的情况除外,但保证馆内的垃圾、不卫生之物在两小时内清除。5.绿化服务内容及标准①整体标准:(1)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生长状况良好,修剪造型优美,保持叶色青秀,无明显枯枝死叉,无病虫害。(2)保持草坪生长良好,草色青绿,无病虫害,无攀援寄生植物。(3)花坛、花箱、花带轮廓清晰、整洁美观,无残缺。(4)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定期对绿地进行病虫害防治,杜绝大面积虫害的蔓延。(5)学校内绿化完好率达到95%;无裸露土面。②草坪养护标准:(1)草地无石块、纸屑、垃圾等杂物。(2)草地无人为破坏,缺损的及时补植,绿化完好率达95%以上。③乔木养护标准:(1)生长健壮、形态整齐、无凌乱枝条和冗长枝叶。(2)无明显病害枝。④灌木养护标准:(1)株形整齐、造型植物轮廓清晰,修剪面平直整齐,棱角分明。(2)灌木脚部整齐清洁,无过长杂草杂物,无严重黄叶、积尘。(3)及时修剪,造型优美。⑤路边花坛养护标准:(1)保持花盆整体覆盖。(2)保持花盆内花卉造型,不可有裸露或枯死。(3)及时浇灌、修剪,防治病虫害。⑥百果园养护标准:(1)生长健壮、形态整齐、无凌乱纸条和冗长枝叶。(2)无明显病虫害。(3)适当修剪,并进行嫁接、施肥、浇灌。(4)在熟果期内适当看护,防止滥摘、乱摘和破坏性采摘。⑦室内绿植养护标准:(1)生长健壮、形态优美、株型整齐。(2)及时浇灌、修剪,防治病虫害。(3)根据学校要求,及时更换和增加绿植(数量300盆以上)。6.学生公寓服务(1)岗位配置楼栋号工作时间要求工作人员总体要求1、2号楼1.24小时在岗,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夜间值守,随时处理学生各类事宜 ,学生进出严格审核,有情况及时报备。 2.高峰时间段立岗(早上7:30-8:10,9:40--10:20;中午11:40-13:10;下午15:20-16:00);3.寒暑假根据学校要求到岗,配合完成维修改造工作。1.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初中或以上文化。其中10人,允许使用65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2.身体健康,能熟练运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3、4号楼5、6号楼7、8号楼9、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5号楼16号楼17号楼18号楼19号楼(2)服务内容及要求2.1服务内容2.1.1宿舍日常管理物业公寓部全面负责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物业人员必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上班,窗帘清洗(每级新生入住前,宿舍窗帘清洗),内卫的浴帘清洗,零星维修工作、宿舍区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对接第三方各项学生宿舍生活服务、学生退宿离校后的宿舍内物品清理等,具体包括学生宿舍入住、宿舍异动调宿、离校退宿业务办理,负责学生公寓楼栋大门开闭管理;及时发现和上报宿舍安全隐患以及维修登记的报修处理;做好楼栋内值班室内务保洁工作,维护楼栋大厅、走廊及广场干净卫生;负责访客登记接待、钥匙出借服务工作;根据要求进行宿舍查寝点名工作,监督住宿学生的违规行为,以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应明确职责,主动组织协调宿舍学生共同努力,扎实推进公寓建设,确保公寓管理规范有序。2.1.2楼栋内公共区域卫生服务根据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学生公寓“5S”管理标准,做好公寓区宿舍楼栋内外公共区域的卫生服务,具体包括:学生公寓主要干道、公寓广场、主楼中庭花园的日常卫生保洁和清扫工作;学生公寓楼栋楼梯、走廊以及其他公共区域(不包含洗衣房和公共浴室)的清扫和地面清洁;学生公寓区的物业用房的日常保洁工作;学生公寓区重大集体活动的保洁工作;以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卫生服务要求。2.1.3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宿舍安全检查的要求,积极开展学生公寓区安全检查督促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宿舍楼栋日常开闭工作、学生公寓楼栋假期前安全检查、学生公寓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工作、学生公寓施工区域的安全警示标识的布放安置工作、住宿学生违章电器检查及暂扣入册登记工作、对外来不相关人员的拦阻等以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要求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2.2工作要求2.2.1形象要求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注意仪表仪容的整洁,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和沟通能力。2.2.2宿舍区公寓主管岗位要求(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和变动,同事之间团结协助;(2)做好宿舍区宿管员、保洁员、维修人员团队组织和建设,督促员工在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根据学校要求共同落实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工作考核等,协调处理好物业项目部内部各条线工作;(3)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处理好宿舍日常管理、水电节能管理、垃圾分类专项管理和零星维修等工作事项;(4)协助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生宿舍日常的学生管理和行为监督;(5)统筹管理学生公寓各楼栋宿舍管理员、宿舍保洁员、宿舍维修工程人员的工作内容,监督宿舍管理员、宿舍保洁员、宿舍维修工程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6)发生各类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到岗,及时了解情况并及时上报;(7)做好教师夜间值班室管理工作(安全卫生、绿植养护、值班室床品更换和清洗、值班记录交接);(8)做好宿舍床位管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住宿信息变更,宿舍钥匙管理等;(9)认真履行公司岗位职责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2.2.3宿舍区公寓班长岗位要求(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和变动,同事之间团结协助;在主管因故无法处理学生公寓管理事项时,及时进行业务交接和工作替补。(2)协助公寓主管做好团队组织建设,督促员工在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开展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做好工作考核等管理协调工作;(3)协助公寓主管处理宿舍日常管理、水电节能管理、垃圾分类专项管理和零星维修等工作事项;(4)协助公寓主管,统筹安排宿舍区宿舍管理员、宿舍保洁员、宿舍维修工程人员的工作内容,监督宿舍管理员、宿舍保洁员、宿舍维修工程人员的工作排班时间和工作内容;(5)统筹管理宿舍区垃圾分类专项工作,日常保洁工作,统筹安排宿舍区保洁人员工作内容;(6)协助公寓主管,做好宿舍区值班老师的值班场所保洁和工作交接;(7)协助公寓主管,做好宿舍区学生退宿、调宿工作办理和疑难解答任务;(8)协助公寓主管,做好宿舍区夜间值班工作的高效开展;(9)认真履行公司岗位职责和要求,认真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2.2.4宿舍区宿舍管理员岗位要求:(1)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个人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能根据学校要求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和变动,同事之间团结协助;(2)注意仪表仪容的整洁,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不擅自离岗;在岗时间不玩手机、听音乐;不看报、看书、不在工作时间,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3)负责做好本宿舍楼学生的服务、管理工作;(4)做好本宿舍楼“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5)做好值班室内务保洁工作,保障大厅及广场卫生;(6)做好来客来访接待、维修登记的报修、钥匙出借等服务工作;按学校要求做好宿舍各项检查等工作。(7)做好值班、交接班等各类工作记录的登记管理;(8)熟悉自己公寓楼的学生,对非本公寓人员认真做好会客登记;(9)掌握本楼消防器材及其他基本设备设施的存放地点,熟悉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0)认真执行24小时轮岗制度,按学生作息时间及时送电、熄灯等,服务台除公寓管理员以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如有人进入应及时劝阻,严禁男生、女生在公寓楼内互访;(11)及时反映情况,配合维修人员做好学生宿舍的维修、养护工作;(12)负责公共部位的门、窗、灯、供水设备等的检查及报修工作;(13)负责危险源的日常检查和落实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14)认真履行公司岗位职责和要求,认真协调做好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2.3服务目标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内容,与校内师生相处融洽,师生反应好,无投诉和其他不良事件发生。7.场馆管理(1)做好场馆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场馆各项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做好场馆多媒体设备、灯光照明等设备维护。保障各场馆物资清点及管理。(2)场馆保洁工作做好场馆日常保洁工作。制定场馆年度、季度、月度保洁工作计划,并按照实施。在大型活动及活动后,做好卫生保洁保障工作。定期进行保洁员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8.活动、会务保障(1)做好日常会务正常接待、引导工作。(2)做好会务工作设备保障工作。(3)协同保洁,做好会场卫生工作。(4)根据会务要求,配合做好会场布置工作。(5)做好考试(含学校承接的各项社会类考试)、重大节日、运动会、迎新、军训、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采购单位临时性事件的物资保障供给、场地布置、绿化保护、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上述活动应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安排,临时增加服务人员(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各项突击性任务(如雨雪灾害、创建检查等)(6)具体安排好主干道及办公楼宇前布置彩旗,悬挂横幅、灯笼,安装拱门,会场布置、设施搬运及场地的卫生保洁等各项工作9.校内短驳搬运服务(1)组织人员对各楼宇、场馆的小型设备进行楼内短驳搬运服务。(2)人员不再单独配置。(3)搬运中注意安全,保障设备设施完好。10.其他配套服务内容及要求(1)广播、铃声和无线发射台设备维护与维修①项目服务范围负责采购单位所有的广播系统、铃声系统和无线发射台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②项目服务具体要求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报修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立即排除,严重故障应该在24小时内修复。暑假期间,对维保范围内的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排除隐患,以确保业务系统能正常稳定运行,做好台账记录。每月对教学铃声进行定期校时,根据采购单位特定活动安排调整铃声(考试类须配合教务处完成铃声调整)。维护范围之外的突发性、突击性工作,中标单位须服从采购单位安排,不得无故拖延。(2)公共显示和展示系统维护与维修①项目服务范围负责采购单位的所有公共显示和展示系统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学校现有公共显示和展示系统:天枢楼一块、天波楼一块、天筹楼一块、文济楼一块、天一报告厅三块、丛荟厅一块、教学区两块、天工楼两块。②项目服务具体要求日常维护:寒暑假检查屏体、控制电脑、供电和网络等设备。使用保障:使用部门在使用时遇到问题,如网络故障、控制故障、发送故障等,进行电话报修,1小时内进行解决;遇到硬件突发故障(除屏体外),启用应急方案,保证正常显示,联系厂家维修。维修:配套设施故障时,及时完成设施设备维修工作,并做好登记。(3)避雷装置维护与维修负责采购单位所有的避雷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工作。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遇有雨季、雷电天气来临之前,对整个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测试,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大雷雨天气过后也要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向采购单位后勤管理处报修,做好日常维护管理。检查维护结果及处理措施报采购单位后勤管理处备案。(五)其他要求1.中标单位应按照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制度与要求,做好管理服务、安全、统计、计划等记录、台帐及报表。2.主要设备设施数据参数(设备数量、设备功率等)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勘察联系人:李春明,联系电话:13771870776)3.各投标单位按供电行业日常管理要求自行配置配电房值班人员。4.中标单位负责将垃圾集中到学院内中转站,从校内中转站将垃圾清运到校外事宜由中标单位协助采购单位与市政有关单位联系,不承担垃圾外运费用。5.物业管理的楼群内的电梯、中央空调、配电间等设备设施日常管理(保养、保洁、检查)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由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如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采购单位新增相关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所发生的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需自行考虑在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备设施出现故障,中标单位需与相关维保单位联系,如需要更新由中标单位上报采购单位,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6.电梯、中央空调等公共设备的年检所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但中标单位必须派人配合年检工作。7.公共标识、标志是由采购单位负责制作,中标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与保洁。8.校园的垃圾桶、果皮箱配置由采购单位负责,中标单位负责日常保养与保洁。9.办公室、教室、教师休息室、卫生间室内的纸篓及垃圾袋,卫生间所使用的除臭剂,空气清新剂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购买,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当中。10.景观带、河道的保洁含在物业管理范围内。11.服从采购单位的质检管理,在检查中发现礼节礼貌、仪表仪容、设备设施、卫生保洁、采供仓储、工作质量、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中标单位第一次一般性失误采购单位口头提出,中标单位第二次出现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对中标单位第一次较大失误出现,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对中标单位第二次出现失误采购单位提出警告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对中标单位出现严重失误,采购单位提出严重警告或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承担相关经济损失。12.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日常保洁、宿管等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13.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4.中标单位必须配备垃圾清扫车、洒水车放置学院内,供随时使用。15.服务期内,学校免费提供物业办公用房一间(70平方米)。(六)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2.付款方式:(1)甲方每月15日前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数按月付款。(2)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考核办法:学校实行月度考核制度,每月根据对物业服务单位考核分数付款。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支付当月应付全部费用。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应付费用的1%,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学校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服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任何费用。(具体考核办法详见第七章附件)(七)方案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构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服务理念;2.项目管理模式;3.项目具体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明确岗位职责。投标人须提供管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绿化养护服务方案;2.保洁服务方案;3.工程维修服务方案;4.宿舍管理服务方案;5.进退场交接方案及其他服务方案;6.智慧物业(数字化、智能化物业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优化用户体验)服务方案;7.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台风、洪涝和触电等事件)应急方案;8.重大活动保障方(开学迎新保障方案;毕业典礼保障方案;运动会保障方案;重大考试保障方案。)投标人须提供创新特色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校园文化创建方案;2.垃圾分类方案;3.节能减排方案;4.服务育人方案;5.真情服务方案。投标人须提供管理服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管理服务制度;2.服务人员履职评价及考核制度;3.客户关系管理制度;4.档案管理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服务全部内容,应具备奖惩机制。七、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中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八、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九、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等工作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款是指根据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合同项目及期限2.1乙方负责的服务工作。2.2服务期限:2.3服务地点:根据甲方指定地点。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合同总价款包括在承包期内综合服务的需要的服务管理内容、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四、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1)甲方每月15日前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数按月付款。(2)乙方应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额外的收益,归甲方所有。3.账户信息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责任:1.1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合同款项;1.2依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1.3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及约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以利于开展项目。2.乙方责任:2.1乙方负责完成本次采购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乙方应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实施,并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对提交的项目质量负责。2.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全部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人员其他证明资料。若乙方在本项目中享受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还需提供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六、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总价款的5%。2.乙方的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2.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2.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七、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八、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有关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3.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4.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九、违约终止合同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3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人为地使采购活动丧失竞争性,损害甲方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甲方根据以上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甲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十一、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合同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得转让。十三、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根据评审过程中或者商务谈判时商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订立合同时标明)。十四、合同生效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采购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合同签订地: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直接将评委的评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评分。3.如投标人存在“苏财购〔2017〕11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件执行。4.针对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评标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投标报价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评分标准:评审类别评审项评审规则分值(分)价格部分(40分)投标报价第一步: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0技术及商务部分(60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构想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内容。1.项目服务理念;2.项目管理模式;3.项目具体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明确岗位职责。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项目实际的得1分;内容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与项目实际基本贴合的得0.5分,每项叙述内容完全脱离采购需求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3管理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日常管理服务方案。1.绿化养护服务方案;2.保洁服务方案;3.工程维修服务方案;4.宿舍管理服务方案;5.进退场交接方案及其他服务方案;6.智慧物业(数字化、智能化物业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优化用户体验)服务方案;7.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台风、洪涝和触电等事件)应急方案;8.重大活动保障方(开学迎新保障方案;毕业典礼保障方案;运动会保障方案;重大考试保障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制度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制度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与项目实际基本贴合的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完全脱离采购需求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16创新特色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方案。1.校园文化创建方案;2.垃圾分类方案;3.节能减排方案;4.服务育人方案;5.真情服务方案。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制度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制度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与项目实际基本贴合的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完全脱离采购需求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管理服务制度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下列管理服务制度。1.项目管理服务制度; 2.服务人员履职评价及考核制度;3.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4.档案管理制度。上述每项应逐条叙述,制度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项目实际的得1分;制度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与项目实际基本贴合的得0.5分;每项叙述内容完全脱离采购需求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4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客户满意度提升方案,方案内容需包含服务全部内容,应具备奖惩机制。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性强、操作性强、贴合项目实际的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与项目实际基本贴合的得1分;每项叙述内容完全脱离采购需求或未作完整叙述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1.物业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2.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书;4.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工作经验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4▲保洁主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保洁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1.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书。每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维修主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维修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1.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书。3.3年或以上工作经验。每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宿舍主管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宿舍主管具备:(中标后必须在本项目工作)1.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2.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或救护培训合格证书。3.3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具备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内提供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体系认证投标人具备: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获奖情况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相关项目荣誉或表彰,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网络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的类似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具备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内须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和任意一期发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6备注: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3.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第七章附件为加强校方(以下简称:甲方)对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乙方)合约履行情况及服务质量的有效监控,完善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运行机制,形成双方务实、高效、有序的良性互动,从而持续提升学校物业管理的师生满意度,努力实现“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文化育人”后勤服务精细化管理目标,结合学校具体工作实际,特订立本办法。学校实行月度考核制度,每月根据对物业服务单位考核分数付款。每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支付当月应付全部费用。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上90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应付费用的1%,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学校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单位整改,整改期限为一个月,若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服务要求,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无需支付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相关任何费用。序号标准内容规定分值评分细则得分备注一基础管理总分:10   1物业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制度完善。2完善1,基本完善0.5,不符合0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2制度、工作标准建立健全1,主要检查: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序、质量保证制度、岗位考核制度等每发现1处不完整规范扣0.5;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1,无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0  3物业管理企业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发现1人无上岗证书扣0.5;着装及标志符合0.5,不符合0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3年以上高校物业管理经验,常驻现场。2符合1,不符合0  5根据合同要求,配备足额工作人员。2符合2,基本符合1,不符合0  二楼宇服务管理总分:14   1无将物业管理用房挪作他用、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无擅自增加经营项目现象。2符合2,发现1处挪用物业管理用房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扣1  2定期巡查房屋公共部位,巡查记录齐全。2符合2,基本符合1,不符合0  3卫生间、水房等管理完好,门、窗地面、天花板、隔离门板等无损坏。发现后及时整改、维修,汇报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处损坏扣0.5  4大楼及公寓内楼梯、配电间、大厅、走廊通道、扶手、门窗、天花板、吊顶、内天井、屋顶等无损坏。发现后及时维修,汇报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处损坏未修复扣0.5  5教室内窗帘、轨道、课桌板凳及开关、灯具完好无损坏,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障完好可用。2符合2,每发现1处损坏未修复扣0.5  6做好教学楼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清洁工保洁并做好检查台账。2符合2,每缺一次检查扣0.5  7根据学校大型活动的要求进行场地、会场等地的布置,提供服务,做好相关安全、保洁、供水、供电、保密等服务工作。2符合2,基本符合1,不符合0  三学生公寓服务管理总分:18 由学生工作处考核(见附件)  四环境保洁服务管理总分:18   1各楼宇大厅地面整洁、干净;墙面无灰尘,墙角无蜘蛛网;公共设施表面无积尘;不锈钢表面光亮;玻璃上无手印,无污渍。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2公共教室桌椅、讲台,窗台、黑板、地面、踏步、门楣、门套、墙面、墙角无积尘,光亮;桌斗内无杂质;黑板板面擦净,黑板周围整洁;窗台无积尘,窗帘挂放整齐。捡拾物品及时上交做失物招领,不私自处理。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3会议室椅、窗台、地面、门楣、门套、墙面、墙角无积尘,光亮;桌椅会议桌椅、窗台、地面、门楣、门套、墙面、墙角无积尘,光亮;室内无异味。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4公共区域地面无水渍、无垃圾;墙面灰尘、无污渍,墙角无蜘蛛网;公共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不锈钢表面无手印;玻璃上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窗台无积尘。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5公共卫生间无异味、厕坑便具洁净无黄渍、镜面、水盆、台面无污点;纸篓定时清理;墙面、天棚、墙角、灯具无积尘、蜘蛛网;地面无水渍、无垃圾;开水炉周边达到卫生标准;保洁工具与保洁用品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6房檐无悬挂物,屋顶无垃圾堆积,天沟排水通畅。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7室外区域硬化地面、主干道无垃圾、无杂物、无落叶、干净整洁,落叶及垃圾不能清扫到隐蔽死角里。绿地无垃圾、无杂物、干净整洁。风雨连廊干净整洁。楼外物业管理区域日常设专人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车棚日常保洁,地面干净整洁。对区域内主路、干路落叶、积水等适时进行清扫,清理积水。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8湖池及时打捞飘浮物,及时清理水体及岸边杂草,保证水面无杂物,池边无污迹。合理设置安全温馨提示,标识明显。景观池塘鱼类的饲养以及疾病防治。水体岸堤、休闲小道卫生保洁。发现后及时整改不扣分。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9运动场按学校要求对运动场的路面、栏杆、塑胶场地、运动器材等进行清洁,确保无垃圾、无杂物、无落叶、无积水、干净整洁。根据学校要求,配合做好大型活动的清洁工作,如招聘会、运动会等。1符合1,每发现1次扣0.5  10协助校方做好建立责任区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1符合1,每发现1次扣0.5  五设施运行维护与维修服务管理总分:6   1变电站(室)定时对设备巡查一次并做好抄表及巡查记录。按法定周期协助采购人进行设备耐压试验。持证上岗。做好24小时巡查制度、定期保养、检验台账。3符合3,基本符合2,不符合0  2做好供电线路、各类各级电器设备房及设备、室内外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线路无过热现象、进出线路接线装置完好,接线装置紧固。保持各类各级电气设备机房、设备清洁,通风良好。做好照明器具的清洁卫生,节约能源。保障照明系统工作正常。3符合3,基本符合2,不符合0  六日常零星维修服务管理总分:18   1对学校师生报修平台报修单进行及时处置,在零配件齐全的条件下报修应在24H内完成维修,如出现无法维修,或零部件需要校方采购补充的应及时申请汇报。4符合4,每发现1次扣0.5  2室内外地面及散水维修后应平整、光滑、接槎平顺;楼面或地面的面层材料维修后应牢固、平整、拼缝严密。4符合4,每发现1次扣0.5  3门窗修后的钢木门窗应开关灵活不松动,框与墙体结合牢固,五金齐全。玻璃装钉牢固,腻子饱满,窗纱绷紧。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4屋面采光井应清扫干净,雨落管修缮后应补齐五金配件。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5协助监督校内第三方专项维修单位的校内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及时汇报,并做好施工单位进场的管理工作。2符合2,每发现1次扣0.5  6室内给水系统维修、局部换管经修缮的给水系统畅通,部件应配齐全,无跑、冒、滴、漏现象,能正常使用。2符合2,每发现1次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