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运营服务招标公告(凤台县教育局20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凤台县公办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ggj.huai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CGFT0021-1-重-2
项目名称:凤台县公办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一包)
预算金额:16207300.00元,财政资金(预采购)
最高限价:16207300.00元(其中一包:10885500.00元;二包:5321800.00元)
采购需求:为了保障师生上下学安全,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凤台县2021-2026年校车运营方案》,县教育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凤台县公办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全县每天约3987名公办学校学生乘坐校车,所需校车约134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区域分为两个标包,其中一包包含尚塘镇、杨村镇、朱马店镇、古店乡、钱庙乡、顾桥镇、刘集镇、桂集镇、岳张集镇、新集镇、李冲回族乡、城关镇等12个乡镇,接送约2654名学生,配备约90辆校车;二包包含凤凰镇、丁集镇、关店乡、大兴镇等4个乡镇,接送约1333名学生,配备约44辆校车。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执行1+1+1模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填写信息,查阅并领取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凤台县住建局一楼)
递交数字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本项目的发布、变更、答疑等信息将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投标人须随时关注该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2.开评标说明: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见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淮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系统,若系统内有网上询标,未在30分钟内回复的,则视为投标人默认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4.异议(质疑)联系人:金保坤(采购人代表)、吴志林、高龙明(代理机构);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8619110、13965095933、181554606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台县教育局
地 址:凤台县城关镇城河东路
联系方式:0554861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州来路777号(体育场西门)
联系方式:13965095933、18155460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保坤(采购人代表)、吴志林、高龙明(代理机构)
电 话:05548619110、13965095933、18155460600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6小时55分28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7小时7分58秒
是否逾期: 否
采购代理提交_凤台
提交人: 凤台县州来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7-04 17:18:52
提交用时: 0天6小时55分28秒
财政局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7-04 17:29:03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47秒
服务平台见证
办理状态: 已见证
办理时间: 2025-07-04 17:31:2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19秒
采购需求.pdf
凤台县公办学校校车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全县每天约3987名公办学校学生乘坐校车,所需校车约134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按照区域分为两个标包,其中一包包含尚塘镇、杨村镇、朱马店镇、古店乡、钱庙乡、顾桥镇、刘集镇、桂集镇、岳张集镇、新集镇、李冲回族乡、城关镇等12个乡镇,接送约2654名学生,配备约90辆校车;二包包含凤凰镇、丁集镇、关店乡、大兴镇等4个乡镇,接送约1333名学生,配备约44辆校车。每辆校车配备驾驶员和照管员至少各一名,每天校车接送运行时间、线路、站点以及校车安全服务规范由采购人确定。二、校车运营清单一包序号乡镇原撤并学校并入学校2025年春季乘车学生数(单位:人)所需校车数(单位:辆)备注1尚塘镇尚塘镇崔海小学王桥中学27892尚塘镇孙圩小学3尚塘镇南李小学4尚塘镇宋台小学5尚塘镇陈井小学6杨村镇杨村镇刘庄小学杨村中学小学部13767杨村镇彭庄小学8杨村镇周圩小学9杨村镇曾圩小学杨村镇邵集小学3591110杨村镇李圩小学11杨村镇邱庙小学12杨村镇前圩小学杨村镇中心学校80313朱马店镇朱马店镇毕湾小学朱马店镇中心学校140414朱马店镇联民小学15朱马店镇古城小学16朱马店镇刘集小学朱马店镇肖集小学150517朱马店镇古城小学18古店乡古店乡香卜小学古店乡芹沟小学207619古店乡友谊教学点20古店乡东岳小学21钱庙乡钱庙乡关庄教学点钱庙乡中心学校310922钱庙乡刘楼教学点23钱庙乡缪西教学点24钱庙乡米窑小学25钱庙乡张池小学26钱庙乡郑楼小学27顾桥镇顾桥镇上刘小学顾桥镇二小144528顾桥镇纸坊小学顾桥镇中心学校29顾桥镇第三小学30顾桥镇寺西小学31刘集镇刘集镇淝北小学刘集镇中心学校169732刘集镇明德小学33刘集乡王咀教学点34淝北小学蒋咀教学点35刘集镇山口小学36刘集乡肖庙小学、彭圩小学刘集镇樊庙小学37刘集乡侯庙小学38刘集镇彭岗小学39刘集乡花家岗教学点40桂集镇桂集镇福镇小学桂集镇白塘小学23911(含周末接送的4辆车)41桂集镇淝西小学42桂集镇后湖教学点桂集镇第二小学43桂集镇赵胡教学点44桂集镇黄庙小学45岳张集镇岳张集镇连塘教学点岳张集镇六院小学20146岳张集镇徐湖教学点47新集镇前进、郑庙、刘园、魏许、马杨等小学新集镇中心学校35148单岗、陈巷教学点新集小学(学校没食堂,每天早中晚接送)20149郑庙小学(含刘庄教学点)左集中学小学部89350叶圩小学(含常庙、姚靳、马杨教学点)51前进小学(含魏许教学点)52李冲乡李冲回民小学李冲乡中心学校187553李冲乡魏郢回民小学54李冲乡石湾小学55城关李冲乡山金小学开发区中心90356镇李冲乡张庄小学学校合计265490二包序号乡镇撤并学校并入学校2025年春季乘车学生数(单位:人)所需校车数(单位:辆)备注1凤凰镇凤凰镇陈家圩教学点凤凰镇岗湖小学(学校没食堂,每天早中晚接送)24792凤凰镇南金小学3凤凰镇湖东小学凤凰镇胡庙小学(学校没食堂,每天早中晚接送)4凤凰镇高皇小学凤凰镇中心学校5凤凰镇新胜小学6凤凰镇高山小学7凤凰镇双湖小学8凤凰镇姬庄小学9大兴镇大兴镇闫湖教学点大兴集镇瓦房小学3461310大兴镇苗圩教学点大兴集镇武集小学11大兴镇李庙小学12大兴镇尚王小学大兴集镇中心学校13大兴镇邵集小学14大兴镇界沟小学15关店乡关店乡常圩教学点关店乡中心学校4211216关店乡辛圩小学17关店乡周庄小学18关店乡和汇希望小学19关店乡竹园教学点20关店乡宋庙小学21关店乡钱老小学22关店乡常楼小学关店乡陈庙小学30223关店乡幸福小学24丁集镇丁集镇依沟小学丁集镇中心学校289825丁集镇沈庄小学26丁集镇炮楼小学合计133344注:表中所需校车数量为现实际运营车辆数,供投标人参考。三、车辆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公布的合格车辆,且符合《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12)》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GB24406-2024)》要求,技术性能良好,且应有统一标牌。2、校车应当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标单位必须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和业务培训及考核。4、每辆校车的保险要齐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不得漏保,少保。5、取得校车标牌。6、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校车每个小学生座位必须安装安全带,如果车上装有能开启每个座位安全带的集中控制装置,其操纵件应在驾驶员可操控范围内,并且该装置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每个安全带的正常操作功能。7、每辆校车上至少应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8、每辆校车还必须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该装置俗称“汽车黑匣子”,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以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9、保证学生乘车安全,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方可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10、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良好车况,注重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交通法规。11、中标人需保证提供有备用车辆,一旦出现车辆故障或学生人数变化较大的情况,可以保证在20分钟内安排备用车辆接送学生。12、中标人负责在校车上设置校车线路、站点、时间表等标识,并负责维持校车运行秩序。保持校车整洁,定期清洗车辆,打扫车内卫生,定期清洗更换座套等。根据校车路线、站点以及线路上实际乘车学生人数,中标人应保证该线路上乘车学生人均有座位。13、遇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临时改变的时间及增加用车次数的需要。14、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接送学生过程中发生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四、驾驶员要求及职责1、应符合下列条件取得校车驾驶资格:(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2、应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3、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如违反交通规则,所有相关罚款由校车驾驶员或校车服务公司承担;造成交通事故或乘车学生损伤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4、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5、校车及驾驶员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因故需调整的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6、中标人需对驾驶人员有充分考虑,合理安排人员,当出现生病等情况时有合格的备用司机进行驾驶,以保证不耽误接送学生。7、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中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配和各种工作安排。(2)按照学校提供的乘车学生花名册和随车照管员合理安排接送路线,并按学生家庭住址分布情况合理确定停靠点。(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不出任何事故,行车时做到七不准:不饮酒、不吸烟、不开快车、不闯红灯、不越线行使、不与他人说笑、不接打手机。(4)爱护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保证没有安全隐患和正常运行;确保车辆设备、设施(视频监控、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性能良好、有效使用;做到“四勤”:勤检查、勤擦洗、勤检修、勤保养。(5)严格按照确定的每一条线路运行,按时按点停车上下,严禁车未停稳就上下车、学生未下完就开车等现象。按时接送学生放学回家,对待家长和气礼貌。驾驶员与随车照管员要密切配合,按车次点名上车,如有家长未接的学生,应将学生带回学校。(6)向乘车学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醒遵守上下车秩序;告诫乘车时头、手、臂不伸出窗外;提醒并检查乘车学生是否系好安全带;教育乘车学生下车后不从车头前横穿马路。(7)靠道路右侧停靠,停靠时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8)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9)如遇雾、雨、雪、冰雹、路面结冰等低能见度气候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备好并在必要时装好防滑链,危及安全时停运待援。(10)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活动。五、照管员要求及职责1、符合下列条件:(1)年龄在20周岁以上,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2)无犯罪记录;(3)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4)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2、岗位职责(1)接学生上学校车到达每个停靠点时下车清点人数,让学生有序排队上车坐到指定位置;抱幼小的孩子上车;如学生未到,电话联系家长,到校后通知班主任;如实填写《乘车日志》;下车时检查学生是否全部下车。(2)送学生回家清点人数,注意是否有学生上错校车;快到停靠点时通知学生做好下车准备,到停靠点先下车;抱幼小的孩子下车;送需过马路的学生过马路;禁止学生跳窗下车;要求学生在上学时原停靠点下车,不让学生下错停靠点;检查车内学生是否全部下车;把每天最后一名学生送到停靠点后方可下班,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详细填写《乘车日志》并及时上报。(3)行车途中维持车内纪律,禁止学生在车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允许学生在车内写作业;禁止学生将头、手伸出窗外、向窗外扔垃圾;教育学生文明乘车、爱护车上公物、乘车时不挤不抢、不吃零食、不乱丢垃圾;监督学生不离开座位、逗打嬉闹;关注路况,遇恶劣天气提醒校车驾驶员放慢速度;监督校车驾驶员不能酒后驾车;如发生事故,立即组织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清点人数、安置受伤人员,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学校、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六、相关服务要求1、中标人需确保向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校车服务,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运营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如其服务质量未达到约定要求,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违约行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明显效果,承担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规定,终止中标人的服务合同。2、服务期限:365日(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不超过三年)。3、中标人应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车安全、服务、监督检查、应急预案)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员及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等。4、中标人应建立接送管理台账,包括校车驾驶员信息、随车照管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线路状况、接送情况、安全教育及检查情况、接送方案、接送协议、安全责任书等内容。七、报价要求1、报价为总价报价,含实际投入运营的校车折旧、车辆购置费、上牌费、维修费、燃油费、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二级维护、年审、智能管理、系统流量、维护费、驾驶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经费、安全经费、职教经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投资回报及其他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2、如服务期内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保险费(包括人员保险和车辆保险)、燃油费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调整或市场变化,成交单位应自行考虑,不得因此调整服务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本项目的其他任何费用。3、如遇乘车学生数有变动,运营服务费用据实结算,一包按(中标价/2654人)×实际乘车学生数计算费用,二包按(中标价/1333人)×实际乘车学生数计算费用。八、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2、投标人需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需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投标人需提供运营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应急突发事件及事故处理预案、安防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力资源配置方案、人员的培训、管理方案、内部管理制度、重点难点分析方案、校车安全运行监管措施方案。注:此项不作为资格项评审,仅作为评标办法评分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车运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