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HY-20250048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所有货物、产品在合同签约后30日历日以内全部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此项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号
联系方式:0991-264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991-4630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鹤宇、李娟娟、薛迎、王文周、周鹏
电 话:0991-4630336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定稿版7.4).doc376.3K

公开招标文件华域咨询HUAYUZIXUN(甲级)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FCGHY-20250048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4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6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CGHY-20250048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所有货物、产品在合同签约后30日历日以内全部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内甲方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此项无需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地址:梁洁联系方式:0991-26450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娟娟、王鹤宇电话:0991-4630336、18997972745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项号项 目内 容项目属性货物预算金额180万元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60%;正常运转6个月后将合同总额10%的余款支付完毕。★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以甲方验收时间为准)合格之日起免费整机(一次性耗材除外)质保≥2年,在使用期内提供原厂的售后服务。设备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设备参数为主。★交货期交货期:所有货物、产品在合同签约后30日历日以内全部交货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内甲方指定地点。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第五章采购需求所述标准。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位置,最终按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此项无需提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制造企业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1人,专家4-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48小时从新疆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 日11:0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解密时间:30分钟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小写:18000.00 元(大写 :壹万捌仟元整 )。2、递交形式:单位账户转账、电汇、保函在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简写”(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 (简写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保证金”字样,由于未按要求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4、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南湖东路支行账号:107083025521; 行号:104881006151(1)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文件指定帐号,供应商须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请自行查询是否到账,供应商以网银转账、电汇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账户转出,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4)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具体操作网址详见以下网址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letter/xinjiang?pageModelFlag=650000&utm=luban.luban-PC-42055.959-pc-websitegroup-navBar-front.6.7e243ab01fd611eeaa409fcd72e2594c注: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账时间,否决后果自负。保函应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3265858、14799267583保函格式:将政采云电子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注:汇款单上需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于截止日之前确认到账,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1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情况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1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娟娟、王鹤宇 0991-4630336、18997972745;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2.投标货物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检验、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2最高限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限价180.00万元,最高限价及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各投标单位的总价及单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2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对于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且投标人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时, 如投标货物非投标人所有或制造,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境内总代理的)就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品牌产品授权书,授权书中须要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品牌及型号,如是境内总代理提供的产品授权书,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给予境内总代理的正式授权文件的复印件,以证明所供货物来源的可靠性。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规定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需要支付专家评审费。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2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文件中部分加“★为实质性条款,若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标、响应被拒绝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信息安全产品5.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14.2投标截止时间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4.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4.4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14.5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4.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14.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8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原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15.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递交投标文件。15.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撒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16.2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或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7开标18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18.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18.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8.3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8.4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声明函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后附)。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资格声明书》4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5财务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三年(2022年-2024年)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6特定资质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此项无需提供);提供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若享受扶持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2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项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R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采购人确定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采购人决定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各投标人的总评分=A(含D价格折扣)+B+C,具体评分细则如下:项目评审内容分值A:价格评分30分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后投标报价)×30%×100备注:1.投标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修正后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以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30分B:技术部分评分60分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1、供应商须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内容逐条在《技术规格条款偏离表》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在“备注”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采购需求》中*参数每出现1个负偏离扣5分,扣完为止;其他参数每出现1个负偏离扣1.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为45分。注:1.投标人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2.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彩页、功能截图、证书、查询链接、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45分项目实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括:1、供货时间节点安排计划;2、交货期保证措施;3、备品备件库;4、验收方案;5、应急保障方案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分,如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5分售后服务体系情况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家在本地具备稳定的专业维护人员,每个维护人员得0.5分,满分1分(需提供维护人员培训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有明确售后服务体系,可以为本项目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的得1分。(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分优惠条款投标人每延长一年质保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3分配置情况根据设备配置符合程度综合评判:所投产品①配置齐全,②便于用户使用,③功能全面,④便于维护,⑤操作简便。以上符合一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5分C:商务部分评分10分经营业绩根据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产品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供货发票(供货发票还需在税务查验平台进行查验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一份有效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及供货发票或者合同及供货发票)。每一个业绩加1分,直至满6分。未提供上述材料不得分6分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充分,详细具体,内容包括:1、服务方案承诺;2、响应时间;3、服务流程(包括故障处理、上门维护、紧急维护、重要服务、电话回访维护等);4、培训方案(培训方式、培训覆盖面、预期培训效果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扣1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扣完为止。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4分D: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E: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第五章采购需求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一、常规脑电图检查、脑电地形图检查、脑电视频监测、脑电图录象监测、脑功能检查及脑功能信息监护与分析、呼吸睡眠监测以及常规生命体征监护,为临床提供准确诊断依据。二、具体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1、存储阵列系统1套,具体要求:1.1PERC阵列卡,全面支持RAID0、1、5、10;4个GE千兆接口;1.2DELL企业级存储服务器,12盘位,MD3400双控,HBA连接卡(预配置≥48T)。1.3稳压电源UPS1台:工作时间≥2小时。2、中央工作站5台2.1硬件要求:品牌商用台式计算机CPU:i5处理器或以上,内存:≥16G,硬盘:≥512G固态+1T,显示器:≥24英寸,显卡:独立显卡。2.2功能要求:2.2.1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集中控制的中央作业平台,对采集终端可以进行同步控制与管理,对数据进行记录、显示、存储等。2.2.2支持患者视频同时实时显示,根据需要可以遥控摄像头的角度和方向。2.2.3大容量存储,可靠的数据备份与系统恢复功能,可以回放各种参数,可以拷贝,可以打印。2.2.4有线网络进行连接,保证数据传输稳定,抗干扰性强。2.3中央工作站系统软件5套,具体软件功能要求为:2.3.1脑功能状态综合评价2.3.2脑功能综合指数分析2.3.3半球复杂度分析2.3.4对称指数分析2.3.5爆发抑制分析2.3.6睡眠分析2.3.7特殊类型昏迷检测、昏迷过程睡眠事件检测(嗜睡分析)2.3.8脑功能与生命体征相关分析2.3.9加权趋势分析2.3.10aEEG振幅整合分析2.3.11qEEG定量脑电实时分析功能,含绝对频带能量、相对频带能量、频谱熵、对称指数、阿尔法变异、爆发抑制、定量频段比值分析,如ADR,ADBR等2.3.12实时的动态的脑电能量地形图分析功能,方便观察病人各脑区的脑电成分随时的变化情况,结合影像检查,给医生提供病情的临床依据;2.3.13具有EEG-R脑电刺激反应性试验功能,并具有脑电的量化结果实时显示和量化结果导出功能2.3.14发作性疾病等常规脑电分析:三维趋势分析,快速阅图与棘波检测伪迹自动/手动排除。2.4脑电神经网络及基于人工智能的AI脑电辅助分析系统5套,具体要求为:2.4.1脑电癫痫样放电检测(含尖波、棘波、尖慢、棘慢、尖棘慢、多棘慢等波形检测);2.4.2电发作(含非惊厥型癫痫发作及持续状态)检测;2.4.3含伪迹的检测功能;2.4.4含背景成分分析;2.4.5睡眠成分检测、提示;2.4.6重症脑电成份提示,如周期性放电、节律性慢波等;2.4.7含有阶段性量化评估脑功能报告系统2.4.8含有阶段性的Synek分级提示以及阶段性量化结果导入报告系统。(要求提供具体软件功能实际病例分析图)2.5必须具备实时常规脑电图、脑电地形图、脑功能分析快速自动报告系统。3、神经电生理多参数脑电采集终端5台,中文操作界面,紧急状态报警;可与中央主机之间的连接、配合使用,有监护、显示、报警、等功能;每台采集终端之间不能有互相干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3.1功能配置:在脑功能监测的同时,可以同时进行多参数生命体征监测,同步显示脑电(EEG)、心电(ECG)、无创血压(NIBP)、血氧(SpO2)、呼吸(RESP)、脉率(PR)、体温(TEMP)、肌电(EMG)、眼电(EOG)。脑电、肌电、眼电、心电、血压、血氧等模块高度集成在主机内。3.232通道信号采集,包括脑电20道(含16导脑电+4道中线电极)、2导耳电极参考、VR电极参考、2道独立蝶骨电极通道、8对生理通道(可设置为肌电通道、眼电通道、心电通道等),同时含生命体征六参数监测。每一通道独立放大器设计,采集连续、稳定。微电子设计,放大器高度集成,抗干扰能力优异。可根据不同临床目的和对象,方便地选择4、8、16、24、32通道包括脑、肌电等信号检测。3.3双重自适应定标系统。3.4具备电极阻抗测试功能。3.5AD采集速率:24位高速AD转换器。3.6电压测量:误差≤±10%3.7共模抑制比:≥100dB。3.8噪声水平≤1.0μV(峰-峰值)3.9幅频特性:0.5Hz~115Hz偏差不超过+5%~-30%。3.10数据有线网络化传输,支持远程监测和组网监测。3.11视频监测组件5套:对病员进行视频监测,与所有监测参数同步记录并显示。看得见的“完全同步”,多种视频配置可选。其中摄像机为高清网络数字视频摄像系统。可以做画中画处理。3.12睡眠监测组件5套:标准的PSG多导睡眠监测,符合最新的AASM标准。具体监测参数要求:眼电(2导)、下颚肌电(1导),肌电(4道)、口鼻气流(热敏)、鼻气流(压力)、胸式呼吸(压力气带)、腹式呼吸(压力气带)、鼾声、体位监测等。3.13系统带有专业的睡眠分析软件包,具体分析软件要求:3.13.1睡眠自动分期及手动调整,事件标记及编辑。3.13.2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自动分型及手动调整,各项指标参数可调。3.13.3原始波形与睡眠分析结果同步显示、同屏对照。3.13.4睡眠、呼吸多种分析数据自动统计,报告自动生成。3.14闪光刺激器5套:通过软件可设置1Hz~30Hz闪光频率,可设置步长。闪光刺激器控制方式:手动和自动。闪光频率同步显示在数据记录中。3.15可移动仪器专用台车5台。4院内神经电生理脑电网络诊断中心网络建设施工1项:项目要求全部布设专用网络,采用千兆交换机及千兆网线等。须将拟采购的5套神经电生理采集设备接入现有院内神经电生理诊断中心平台,在保障其在相对独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还能将所有数据统一进行存储、汇总、阅读、分析、出具报告等功能。并保证与现有脑电网络诊断中心实现病历数据的共享、共访。5基于现有神经电生理脑电网络中心项目的基础上配备一套能够将患者信息、原始病历数据等汇总、检索的软件。要求能够满足:5.1统一患者住院号、门诊号及姓名为识别标识。患者既往病历按照识别标识随时检索查询。5.2检索功能:可根据患者住院号、门诊号、姓名、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名称等任意条件都能完成检索工作,检索出的患者所有信息都要完整显示出来,包括以往所做的各项检查。5.3统计功能:可以按照关键词提取患者完整信息,参照科室现有超声诊断工作站类似统计功能。5.4医生工作量自动化统计,可根据医师署名以及患者相关检查信息等统计完成日、月、季、年度等工作量的汇总。5.5可以根据申请检查科室、住院号、门诊号、姓名、性别、族别、年龄、检查项目类别、疾病诊断、开单申请医生等信息自动分类统计。6拟采购的设备每台设备间必须能完全互通、互享、互认。必须与医院现有信息化集成平台(HIS)对接,具体要求为:6.1中标方需承担所供设备软件与院内现有信息系统(包含但不限于:HIS、EMR、LIS、PACS、掌医、集成平台、银医自助等)所需的所有接口改造费用,并免费提供可能需要的各软件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和安装调试服务。6.2在质保期内,如国家标准或规范遇政策性调整时以及医院需求变化时,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中标方所供设备软件需免费提供可能需要的各软件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和安装调试服务,并协助采购方完成接入和联网工作。6.3具体要求:可根据患者的门诊检查申请单二维码信息从集成平台(HIS)系统中获取患者病历中与EEG相关的所有医嘱信息,并将患者信息(医嘱信息)直接导入设备采集信息窗口,有序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患者的检查报告推送回集成平台(HIS)系统,供集成平台(HIS)系统调阅以便相关临床科室以及医学影像二科可随时查阅并打印检查报告,实现无纸化工作。7.售后服务及附属配套设备要求:7.1需提供24个月的免费原厂质保售后服务。7.2根据科室需求配置彩色喷墨一体打印机(内置墨仓式)5台。7.3提供小型稳压电源5台:保证神经电生理采集终端稳压供电。7.4根据科室需求配置电脑桌、椅等办公硬件。7.5采集终端木质检查椅6把;7.6增配电极帽子5套,电极线5套,电极100只。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政府采购合同(草案)2.(最终以双方签订为准)合同编号:XXXX。签订地点:XXXX。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2.1.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2.2.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3.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4.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2.5.五、付款方式(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为准)(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1、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60%;正常运转6个月后将合同总额10%的余款支付完毕。2、当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付款条件成就之后或同时,乙方应当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格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原件后向乙方支付货款,若乙方不开具合格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2.6.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2.7.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进行维修、更换或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8.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2.9.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2.10.十、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2.11.十一、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ZFCGHY-20250048)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说明:1)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需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供应商信用记录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8供应商资质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投标书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_____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 标 报 价(元)小写: 大写: 交货期质保期备注:注:1.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如分包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制造商/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元)数量合价(元)1234…总价(元)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4、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所列产品逐条列项,完整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不得缺项漏项。如缺项漏项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备注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业绩一览表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约日期备注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脑电中央监护分析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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