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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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2025/71417:45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比选采购公告招标项目编号(UPZBFW-250709)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本项目最高竞标折扣为8折,实际代理费以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之规定,按供应商所报折扣计取。,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二项目概况和范围规模:详见比选采购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标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比选采购公告;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四、招标文件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07-0709:00:00到2025-07-1117:00:00。获取方式:如贵单位有意参加比选活动,请于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日09:00~12:00,每日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一套现场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mgxz08@163.com(如通过邮箱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填写联系人及手机号,否则后果自负),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五、投标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809:30:00。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07-1809:30:00。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1/22025/71417:45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开标地点: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七、其他详见附件;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o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八、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九、联系人招标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联系人:郑小英电话:0471-3963769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联系人:纪玥霞、范晓晨电话:0471-6235886、18847145213邮件:nmgxz08@163.com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月霞(签名)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盖章)https://ools.nmgztb.com.cn/person2/2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比选采购公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采购代理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选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1.2采购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1.3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5本项目最高竞标折扣:本项目最高竞标折扣为8折,实际代理费以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之规定,按供应商所报折扣计取。1.6入围供应商数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1.2.1采购范围:招标代理服务。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招标代理委托事项履行完毕结束为止。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5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除特殊约定外,每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责任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06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招标代理业绩。(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比选活动,请于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07月11日,每日09:00~12:00,每日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持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一套现场获取纸质版采购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mgxz08@163.com(如通过邮箱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填写联系人及手机号,否则后果自负),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放弃响应。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ustominfo.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比选公告,其他网站转载无效。8.联系方式采购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蒙古局八三六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邮政编码:010070联系人:郑小英电话:0471-3963769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邮编:010020联系人:纪玥霞、范晓晨电话:0471-6235886、18847145213电子邮件:nmgxz08@163.com日期:2025年07月0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招标代理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